【论文关键词】:共青团 第三部门 职能转变
【论文摘要】:在我国,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共青团)具有两重属性:一是社会团体,一是具有国家政权体系的组成部分。作为党的青年外围组织,共青团在设立之初就被赋予强烈的政治色彩,从作为社会团体这一角度来看,共青团所应具有的服务职能长期以来居于次要地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转型,共青团面临新的挑战,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所减弱。在坚持政治职能的前提下,更加彰显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将单纯政治职能向更加丰富的社会性服务职能转变,更好的满足青年多元化的需求,这成为共青团迎接挑战、摆脱困境的关键。在理论上,共青团可以视为广义上的"第三部门",就此而言, "第三部门"的发展对共青团的职能定位和机制创新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现代社会科学把社会组织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的形式,又称为 "NGO"(Non-goverment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或者又称做"第三部门",而社团是第三部门的主要组织形式。
社团组织是社会组织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织环节。在中国,它们原来具有高度的行政化特征并依附于单位体制,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变,它们的独立性有所增强,正在变成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第三大社会组织。这一变化冲击了中国特有的单位制体系,改变了它原有的社会政治联系,必然引起社会结构由封闭到开放的变革,促使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全面创新。在实践层面上,社团发展与政治发展、社会稳定,特别是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性改革的关系极大。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补充,才能保证社会系统朝着有利于目标实现的方向顺利运行。
共青团是由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下的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的政治性社团。它既具备和体现了社团的一般性特征,又有着中国社团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行政化"特点。它具有三重属性:一是准政党,二是参与管理型准政府,三是公务服务型的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是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当代西方学术研究中对公民社会理论的进一步探讨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部门",即与产生公益物品的公共部门(政府部门、国家部门)和产生私人物品的私人部门(市场部门、营利部门)相对应的各种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和民间组织。
共青团可以视为广义上的"第三部门"。它具有一般"第三部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在服务对象上,为本组织的成员提供服务是其重要功能;(2)在服务领域中,主要是在政府与市场均失灵或不到位的领域;(3)在服务方式上,都运用社会服务的方式,以引导、教育等方式实现组织的某一方面的功能。
共青团具有公共行政职权。共青团有权对其组织内的人员进行行政管理,虽然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授权。按照现代法治理论,任何组织未经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不能具有行政职权。共青团的行为具有双重性,首先对内表现为职权性。它对于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及具有管辖权的人员,实施的行为具有职权性,其实施的奖励惩罚等行为和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几乎没有二致。当然共青团对其成员也实施服务行为。其次,对外表现为平等性。共青团之所以区别于行政机关,其主要在于对于组织外的个人或单位,其表现为平等性和服务性。
共青团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共青团组织的经费由政府财政给付,其离开政府的财政支持无法独立生存。其次,共青团的行政领导主要依靠行政机关的委派,这种委派尽管没有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形成上级行政机关和共青团组织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使得共青团组织的独立性和自治性无法得到保障。第三,共青团组织的工作人员具有公家公务员的编制。进入共青团组织,必须参加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从而具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这也使得它的工作人员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单位视为国家机构,将自己的办事方法等同于国家机关的工作方式,将所在的组织视为一定行政机关的下属机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将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政府"过渡到"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的同时,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局限性;同时,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导致的各类问题,需要市场以外的组织来加以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实,必然为第三方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也为共青团这一广义上的传统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共青团既要继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同时也作为政府的帮手,参与到政府过程,承担政府的青年事务,并且还要充分适应社会转型和变革的要求,及时应对青年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强化"第三部门"方面的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为青年发展提供服务,更好地代表广大青年利益。
实现共青团职能的社会化转变,应该要完成两个转变:
一是工作思路从管理指挥到服务适应的转变。组织的凝聚力来源于服务。服务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共青团作为群众组织的基本职能,也应该是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生命线。
二是工作主体从组织本位到青年本位的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前,政府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以组织为本位,从有利于组织进行管理为出发点,具有强烈的官本位意识,其前提势必存在以抑制组织对象的个性、利益及发展。由此,共青团组织,其管理理念无疑也存在着官本位意识,团组织游离于青年之外,共青团工作的主体错位导致了团组织凝聚力和组织较为涣散。与工作思路创新相对应,必然要求工作主体创新,因此必须认真研究青年需要,充分重视和尊重青年在共青团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这是适应管理理念创新和尊重主体价值的需要,更是激发青年才智、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要求。
因此建议应该首先构建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采取办事业的方式,成立青少年工作事业机构,把不属于团务本身的、包含着社会工作色彩的工作从团的机关分离出去,形成共青团机关这一母系统中的多重子系统,逐渐构建共青团"小团委、大社团、多中介、网络化"的新格局。大胆尝试与企业合作;运用股份制等形式,创立一批服务基地;其次,必须紧紧依附于行政体系,一手抓现有组织体系的巩固,保证团是党助手这一主要行政职能,保持团坚定纯洁的政治属性,一手抓团建创新。
共青团组织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不断前行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使之最大的发挥其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转型,共青团面临新的挑战,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所减弱。在坚持政治职能的前提下,更加彰显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将单纯政治职能向更加丰富的社会性服务职能转变,更好的满足青年多元化的需求,这成为共青团迎接挑战、摆脱困境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王颖等. 社会中间层一改革与中国的社团组织[M]. 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3年版.
陈金罗. 社团立法与社团管理[M]. 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陈金罗. 社团立法与社团管理[M]. 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丙明杰. 管理创新[M].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7年版.
周秋江, 对高校共青团参与社区团建的探索[M].《宁波职院学报》,2003 (3).
里贾纳·E·赫兹琳杰. 非营利组织管理[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哈佛商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 中国青年运动史[M]. 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年版.
周秋江. 对高校共青团参与社区团建的探索[M]. 《宁波职院学报》,2003 (3).
郑杭生, 李路路.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0] 谢玲丽. 《上海社团管理的实践与思考》[M]. 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
[11] 陈荷夫. 《论中国民主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
[12] [美]保罗.C.纳特/罗伯特.W.巴可夫. 《公共和第三部门组织的战略管理:领导手册》,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1年.
[13] 邓正平, [英].C.亚力山人.《国家与市民社会- 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