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加之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使得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因此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而扩大农村计划生育法普及是能否抓好计划生育的关键,为此,笔者对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高石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普及情况作了调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高石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方法
由于高石镇村民居住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外劳作,且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一部分还是文盲,文化程度稍高一些的也只是懂一些浅显的词语,对于一些专业的术语,村民们很难理解。为此,高石镇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采用了如下的方法:
广播。高石镇及所属的每个行政村都安装有广播。每天上午七点,下午六点准时开播。通过广播,用当地语言向村民们宣传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村民们大都能听得懂。
电视。在电视台制作相关的计划生育小动画,不仅大人,而且连小孩子也了解了计划生育相关内容,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
路边标语和标语墙。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力度地宣传计划生育,制作了路边标语和标语墙,让村民们在外出劳作时,也能看到计划生育的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婚育新风与新农村建设同行”、“计生服务真情行动”、“亲情牵手“等活动,帮助村民建立新型婚育和生育文化观念;定期举办“生殖健康保健、防治性病、艾滋病知识讲座”,邀请服务站、卫生院工作人员来辅导讲解;聘请“计生中心户”为计生信息员,负责收集反映全村人口计生的信息,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开展计生法规知识宣传入户、生殖服务上门活动和走访慰问新生儿童家庭活动,积极向村民发放计生宣传资料;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向他们宣传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政策和知识。
二、高石镇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情况调查
高石镇共22个村,村民11846户。笔者对其中的10个村进行了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回收1489份。统计得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了解的占5.8%。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53.4%。对威远县制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了解的占78.4%。村民们对自己身边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解的较多,说明县、镇政策的宣传效果较明显。村民对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了解的越多,就越有助于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国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笔者也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生育证》领取程序,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等作为整体内容,制作了相关问卷。共制作发放500份,回收500份。对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的知晓度为100%,办理《生育服务证》程序知晓度为100%,对于办理再生育审批和《生育证》领取程序的知晓度为78.9%,办理户口迁(调)出生育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65.8%,办理生育证明审核程序的知晓度为100%,透环、换环等补救措施办理程序知晓度为的63.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程序知晓度的为89.7%,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的知晓度为93.6%。可见,村民对计划生育相关程序的了解情况较好。这样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效率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还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村民们对计划生育办理程序的熟知和了解,亦可大大地节约政府工作人员的受理时间,提高计划生育的行政效率,同时有利于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
三、高石镇计划生育的现状分析
从高石镇最近两年来计划生育统计的数据来看,大体呈下降趋势,中间略有小的波动,计划生育率基本趋于稳定,最佳的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孩次的构成上,一孩率达到了80%左右,符合国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二孩率在19%左右,同比去年呈现负增长。在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控制上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多孩率从近期看,基本为零。
高石镇的计划生育人数的波动比较明显,最多的达到了81,负的达到了-85。从孩次的构成来看,一孩人数基本保持增长的趋势,二孩人数有所波动,但波动的幅度并不大,多孩人数为负增长。
从实行计划生育调节来看,计划生育站的工作做得较好。村民们的自觉性也提高了,主要表现在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比较多。有突发情况的,她们也都到计划生育站实行了人工流产。但实行长效避孕手段的村民人数较少。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高石镇绝大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地了解了计划生育法的相关内容,村民超生、多生的现象在不断地减少,全镇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和超生现象。
四、高石镇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高石镇虽在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面准备的比较充分,实施得也比较好,成效显著。但从镇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来看,全镇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知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普及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如采用长效避孕措施的人数极少,正常情况下已婚夫妻有了孩子,就应采取长效的避孕措施,以防止意外怀孕等带来的不便。但从一些统计数据来看,采用绝育或者皮下埋植的村民很少,特别是男性绝育为零,这说明部分村民计划生育意识不强。
2.没有充分利用宣传时间。现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在农村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的人(除在乡镇企业上班的工人)。在这些村民中,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基本上无生育能力。只有节假日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才会回流,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人数波动大。这说明,在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时,考虑不充分,知识教育没有到位,对村民的思想教育还未达到相应的要求。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播放集体电影等形式,把复杂的规章制度、专业的术语、繁琐的办理流程等,通过媒体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画面,使村民们易于接收。
2.使用标语墙。在广大的农村,村民们居住比较分散,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在外出劳作。利用标语墙,可以让村民在外出劳作和回家途中看到计划生育宣传的相关内容,从而了解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
3.组建计划生育协会。在村民们赶集的时候,计划生育协会可以开展一些关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如给村民们发放宣传资料等;也可以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入村给村民们讲解一些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对育龄妇女,计生部门应下乡给她们送去相关的保健知识,主动为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4.设立文化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每村可设立一个文化屋,有利于村民们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提升。文化屋应提供给村民一些涉及到村民身心健康和人口计生等方面的书籍。将文化屋建成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知识、政策的一个渠道。
5.开展知识讲座。在闲暇时,集中各村村民,请专业人员给他们讲解计划生育知识,让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法规政策,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人文关怀。基层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落实生育、补救措施和进行生殖健康服务的人文关怀,给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家庭发放一定的慰问金,给予参加生殖健康服务的育龄妇女发放生殖健康补助费等。
同时,对于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妇女,要给予免费服务并发放慰问金。
作者:廖云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