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部分汇总资料表明:1987年安徽人口出生率为1S.92%。,与1981年(人口普査结果)的18.73%。相比略有上升,1986-87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27,与1卯1年的2.77相比下降了0.5。出现了一方面是出生率回升,另一方面是总和生育率下降的矛盾现象。本文仅就现有的资料,从两个方面去寻找答案。第一,人口结构的变化引起出生人口不可避免地增长》第二,20岁以下女性人口的已婚率上升和25岁以下年轻妇女生育率上升对出生人口的增长有着直接关系。
近年来安徽省育龄妇女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1987年达26.53%,比1卵1年的23.17增加了3.36个亩分点,育龄妇女人口的增长速度超过了总人口的增长速度。设1987年育龄妇女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与1981年相同,即两者同步增长,人口构成不变,那么1987年育龄妇女人数可能比实际人数要少176.5万人左右,这170多万名育龄妇女在1986-87年1年内共生育了12.8万左右个孩子。据估计在1987年全年出生的99.3万人口中,有12.9%的出生人口是由于育龄妇女比重的上升而带来。如果排除这一因素,那么安徽省的人口出生率应该只有16.48%左右,与1981年相比不是稍有上升,而是明显下降。
在育龄妇女比重上升的同时,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女性人口在过去的5年先后进入育龄期,1987年15-19岁和20-25岁两组人数大量增长,致使育龄妇女中的年轻人口比重上升,而年长人口比重下降,出现了“育龄妇女队伍的年轻化”。年轻化还表现在育挺妇女的平均年龄和年龄中位数也明显下降,据1982年人口普査资料和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査资料计算,育龄妇女平均年龄由1981年的29.29岁下降为1987年的28.61岁,年龄中位数由1981年28.32岁降为1987年25.64岁。育龄妇女队伍年轻化的直接后果是,由于年轻的育龄妇女比重上升,处在生育力旺盛时期的人口增长,即使在生育水平不变或稍有下降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依然会增长,出生率依然会有所上升。假如1987年育龄妇女人口仍保持1981年的年龄结构,再以1986-87年的育龄妇女生育率计算,1987年全年可能少生12.9万个孩子。如果排除这一因素的影响,1987年人口出生率应该只有16.64%。左右,与1981年相比下降的幅度也是明显的。
上述两项人口结构的变动是历史上人口变动的结果,它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今天人口的变动。事实上,这两项变动同时存在。它们的影响也同时发生作用。通过计算,它们共同影响的结果致使安徽省1987年出|生人口增加了24.2万左右,占全年出生人口的24%左右。未来的5年人口的某些结构还可能朝着更加不利^人口控制的方向变化,对于这一点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总和生育率是反映某一时期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的综合性指标。但是,众所周知,育龄妇女中还有相当数贵的未婚妇女,她们不参与生育活动,却参与了生育率的计算。这些未婚妇女虽然不是节制生育工作的对象,但可能会由于她们的增长或在育龄妇女中的比重上升而造成育龄妇女生育水平下降的假象。为此本文采用育龄妇女婚内生育率(见表1和图1)以避免由于未婚率的变化所引起的干扰。图1分别绘出了1981年和1986-87年的婚内生育和婚内总和生育率(TMFR)。当排除了未婚人口的影响后,我们发现1987年婚内总和生育率与19M年相比,不是下降而是上升了。总和婚内生育率由1981年的4.00上升到.1987年的4.36。
为了进一步分析婚内生育率的变化,本文引A柯尔--托拉斯尔指数(Coale-Trussell”Ind-
ex)M和m。M表示20岁以上各组婚内生育率的总水平,主要反应20-24岁组育龄妇女婚内生育率与同龄组的自然生育率的比值,当M等于1时,生育水平最高达到自然生育状态下的水平,M值越小,表明生宵水平则越低》m表示生育控制程度,当m=0,指在没有任何节育措施下的自然模式,隨着生育控制程度的提高,m值必然上升。根据这两个指数可以推断,1986-87年20岁以上育龄妇女的婚内生育水平(M=0.39)低于1981年(M=0.46)。而1986年一87年生育控制程度(m=1.40)髙于1M1年(m=1.06)。过去的5年,安徽省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25岁以上各组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得到有效控制。
但是,当考察25岁以下的已婚妇女的生育率时,发现1986-87年25岁以下各组婚内生育率之和比1981年的要髙出117.4个千分点,即1000名女青年在1987年一年内至少比1981年多生117个孩子。安徽省人口出.生率的回升,在一定程度上与25岁以下已婚妇女生育率的上升有;^接关系。
除了25岁以下已婚妇女生育率上升这一事实外,20-24岁女青年的已婚率上升的现象也由1M7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所证实。现将1987年抽样调査结果与1982年人口普查结果相比较(见表2)。
表2中两个年份的25岁以上各组已婚率几乎没有明显变化,20岁以下已婚率均不足5%,5年来变化甚微,而变化最为明显是20-24岁组。1987年比1982年上升了5.35个百分点。仅此一项变化就可能造成1987年多出生5.7万左右个孩子,已婚率上小小的变化所带来的后果却是十分惊人的。
根据表2的数据可以分别计算出各年份女性人口的平均单身结婚年龄('SMAM-Singuiatemeanageatmarriage)。1982年SMAM为22.5岁,1987年为22.2岁,与5年前相比略有下降。平均单身结婚年龄是通过计算未婚人口结婚时平均生存的人年数而获得的数值,它反映调查时(时点)育龄人口的婚姻分布状况。平均单身结婚年龄下降意味着较年轻的育龄人口中去婚人口比重下降,已婚人口比重上升,或者较年长的育龄人口中未婚比重上升,已婚比重下降。安徽省育龄妇女中20_24岁年轻妇女已婚率的上升是造成平均单身结婚年龄下降的主要原苗。
平均单身结婚年龄变化所反映的已婚率的变化主要受社会、经济和政策的影响,因此平均单身结婚年龄的下降,年轻妇女已婚率的上升不应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振兴,以及继续提侣晚婚,年轻妇女已婚率的上升将会得到控制,扭转这一趋势将有利于人口控制。在分析矣徽省人口出生率育与生育变动的矛盾现象后,我们'应该清醒地着到它们的'变劫实际上并不矛盾。人口出生率回升是事实,生育宇下降则是申于总和生育^指病所反映出来的表象。实际上,婚内总和生育率在上升,尤其是25岁以下各组-内生育率在上升。今后在控制出生人口,降低生育率的战略中,应该今续调和重视晚婚晚育,从而使育龄妇女生育率得到有效地降低。
解振明
(作者工作单位:.安徽大学入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