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民主是有边界的,它应该服从法律,执行制度,遵守秩序,讲求实效,尊重历史,体现集中。
当代中国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决定了我国民主制度选择的可能性空间。这个空间就要求中国的政治制度必须是民主的,
必须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家园、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个空间也要求我国的民主必须是有边界的,必须具有中国特色,必须能够真实有效地实现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保障大多数人的共同权利。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服从法律。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古希腊着名改革家、雅典民主奠定人梭伦认为,民主"服从的不是统治者,而是法律。"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能够使用"法律"这个"盾牌"来平衡阶级之间的"权力"与"权利"问题,确实为古雅典共和国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新路。历史经验表明,民主化的过程就是法制化的过程,就是依照法律发展民主的过程。英国于1215年签署的具有开创意义的法律文件《大宪章》,虽然对权利的分配与现代民主迥然不同,但形成了近代西方民主政治最初的雏形。一个民主的政治制度,关键就是要解决好"权力"和"权利"两个问题。而要真正解决好民主的这两个主要问题,就必须依法办事。宪法与法律就是民主的边界与框架,任何偏离或超越法律的民主是不可想象的。尽管各国的宪法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但为了稳定统治秩序,统治阶级也必须通过根本大法来对不同阶级、阶层的利益进行平衡。任何一个底层民主政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所有的民主变革活动都应该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务必依法维权,必须尊重法律原则,而不是付诸于各种冲突。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执行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人民在客观的历史阶段选择和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个选择和创造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根据客观历史条件进行设计出来并需要共同遵守的。西方民主制国家面对市场经济消解社会经济平等和腐蚀权利问题时,曾经被迫提高制度化水平,完善权利制衡,在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而当今中国也面临类似的情况,需要我们积极借鉴他人的经验,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水平,努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以解决民主政治建设遇到的新问题。虽然行政的强制手段和方法有时也能奏效,但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紧依赖于宪法设定的民主和法治机制,在市场经济导致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复杂情况下,未必能够从时空上调和与平衡这些不同的利益关系,需要及时地用地方性、规定性、规范性的制度来有效化解这些尖锐的矛盾和冲突。这些地方性制度所起的完善权力制衡、规范民众行为、促进民主活动有序运行的作用不容置疑。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遵守秩序。民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序发展的,并非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说的那种"民粹状态"。法国政治家罗伯斯庇尔对秩序形容得很贴切:"一切卑鄙的私欲被抑制下去,而一切良好的和高尚的热情会受到法律的鼓励"。我国的民主政治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中形成并有序运行的: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政治文明与制度文明的有机结合,整合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了民主政治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使之达到和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了秩序就有了发展,有了发展就有了人们期盼的公平和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更是现代意义上的运行有序的人民民主,秩序是这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十年 "文化大革命"这个典型的例证告诉我们:没有权利的制度秩序,没有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制度秩序,民主的愿望都有可能走向反面,反而会受到民主规律的严厉惩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别需要一种良好的秩序,人们只有在这种良好的秩序下才能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讲求实效。当前,我们面临着诸如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问题,人们普遍感到贫富差距在拉大,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就业难,这些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民意诉求渠道不很通畅,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还有障碍,社会****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社会面临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如果把这些问题的彻底解决等同于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实现甚至完全实现,就会遮蔽民主政治建设的艰巨性,就会延误民主进程的有效推进。民主发展的特点决定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民主发展的实效,而不是形式;必须不断健全中国基本的国家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民主建设,而不能整套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走"速成式"民主建设之路。激进速成的民主制度对广大人民来说,只能是名惠而实不符的"空中楼阁"。民主的作用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能够推动变革,如果操之过急、超越现实,就会造成冲突,为特殊时期产生的精英阶层提供更不民主的藉口和土壤,这种超越现实的民主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变革现实的途径有多种选择,我们并非只能在承认现状或加剧冲突这两种之中来选择一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不能脱离国情、党情,还要遵循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民主政治,注重实效而不追求形式。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尊重历史。民主的发展程度是民主原则和民主精神实施的程度、状况和水平,总是要受人口整体素质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条件的制约。我国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符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既合乎时代发展潮流,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志强调指出,要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规律和特点,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水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在树立中国主体思维的前提下,注意调动底层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走扩大参与、稳健探索的底层民主之路,并不断整体推进民主政治与经济社会的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全面建设。
民主是有边界的,民主务必体现集中。我国的民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是一种"由下而上"的直接民主和"由上与下"的间接民主的内在有机结合,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相符合的。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集中的是民意、民智、民力,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民主发扬得不好,集中就会失去广泛的基础,就难以保证其正确,如果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得不到贯彻和实施,同样是对民主的践踏和背离。民主和集中的这种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在当前不同利益的社会阶层、社会成员要求把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反映到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上层建筑中来的新形势下,我们更需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反映人民意愿,集中人民智慧,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无论哪一种民主形式,不论它有多么动人的名称、多么动听的言语,都必须要有利于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共同富裕。要做到这一点,没有民主基础之上的集中,肯定是办不到的。
我们坚信,只要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勇于创新和探索,注意在结合点上求突破,注重在着力点上求稳健,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之路必定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