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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2016-05-13 14: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在执政党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明确了协商民主的地位。中国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相生相伴,在其坚持和完善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参政党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相伴而生


  参政党从产生那天起,就与协商民主息息相关。中国参政党各自主要的的政治主张是共同的,那就是积极争取民主,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建立一个民主国家。


  1946年1月10日,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等五个方面的代表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史称旧政协会议。由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通力合作,最终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和平建国纲领问题、国民大会问题、宪法草案问题和军事问题等五项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协议。政协决议的通过,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密切合作、民主协商的重大胜利,是共同协商建立民主联合政权的积极尝试。政协的五项协议虽然未能得到落实,但会议所表现的协商精神,和确定了的民主政治路线,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历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旧政协会议的召开,开启了各党派协商国是的民主先例。


  1948年4月30日,中共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并参加了新政协运动,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承认和接受了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池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初步建立。1949年9月30日,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为标志,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诞生奠定了组织、制度基础,标志着协商民主在中国的正式诞生。


  为召开新政协,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分别参加了政协筹备会议下设的6个工作小组的工作,经过充分协商,拟定了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各单位代表名单,起草了新政协会议组织条例,起草了共同纲领,拟定了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案,起草了新政协大会宣言,拟定了国旗、国歌和国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及事宜。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协商,为建立新中国而开始真诚合作。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形式和任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还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协商方式,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50年3月14曰,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决定“举行各民主党派座谈会,每两周一次”故被称为“双周座谈会”。1957年以后,双周座谈会改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座谈会,人民团体不再派代表参加。从1950年4月至1966年7月共举行了114次座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通过座谈会形式,就国家一些重大方针政策同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民主协商讨论,交换意见,或者就一些国内外大事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报情况或进行沟通,对于发扬民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起了很好的作用。“双周座谈会”在民主政治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有效地增进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了合作和协商的新气象,成为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最高国务会议由中国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最高国务会议对于国家重大事务的意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讨论并作出决定。”最高国务会议是执政党与参政的党派(参政党)议政、民主协商的一种重要形式。这一制度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参政党在人民政协组织中充分发挥政治协商作用


  从协商民主的角度看,人民政协的诞生,无疑为建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也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不竭动力之源。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主要任务是,协商并确定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政协是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将作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协商机关而长期存在。另外,会议一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建立新中国的指导原则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等重大政治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政治协商和民主讨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色优势。一些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职务。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以党派和团体为基础组成的。参政党是政协最重要的界别之一,而且以党派的身份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党功能。周恩来在政协刚成立时就指出“人民政协是党派性的,是党派的联合”。毛泽东在1954年也讲到“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新世纪新阶段,中共中央进一步规范了政协的组成,明确指出,在政协的组成上,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在人民政协中,民主党派以政党为参加单位,以党派名义开展活动;以党派名义在政协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以党派名义开展调研视察、提出党派提案、开展民主监督。因此,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协商民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三、参政党在我国政党制度中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


  在我国,协商民主具有多种实现形式,多党合作制度则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蕴涵着协商民主的理论逻辑,体现着协商民主的原则理念”。


  在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合作历史过程中确立的。1948年中共中央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发表后,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号召,承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和领导。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建立新中国的指导原则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等重大政治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政治协商和民主党派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大力开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从而引导广大成员坚定信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进而增进多党合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同心”理念,弘扬民族精神,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四、新形势下,多党合作可以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支持


  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既包括在多党合作的框架内,民主党派对于执政党的监督,也包括独立于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之外的监督。民主监督对于深入发展多党合作制度,深化执政党的领导,促进政党间的和谐发展,巩固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体制,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意义深远。


  当前,各民主党派从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出发,以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为目标,着眼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立足长远和大局,在保证调查研究的真实性、针对性和知情面的前提下,不断丰富政党监督的内容,大力拓宽政党监督的渠道,着力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难点问题对中国共产党开展替代性监督和合作性监督,民主监督的逐步有效,使执政党听到了真话、实话和不同的声音,从而改进工作,也有益于缓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彰显了无限的生机和巨大的活力。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多党合作,有助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使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雅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各民主党派才能为实现民族复兴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梦”创造出更加光辉的业绩。


作者简介:许超宇,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徐丽维,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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