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民主改革对西藏生产关系的影响
1961年底,西藏地方旧制度的变革基本结束,从此人民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改变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人的因素被激活了。但是,由于西藏人民长期受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旧有的经济关系的残余还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建立新的生产关系的工作任务则相当严重,据《当代中国的西藏》记载,民主改革后“各地的农业生产互助组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生产方式落后,互助组的潜力还未充分发挥出来,还需要认真加以整顿、巩固和提高。西藏的牧业还处在较原始的生产状况,需要采取各种稳妥有效的措施发展生产。西藏的工业更是一穷二白,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这种落后状况”。(1)这反映了变革西藏旧的生产关系时的基本情况。
摧毁了旧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势在必行,而对于具体的操作则不能照搬照抄内地。根据这一原则,西藏工委及时分析研究了西藏的实际情况,主要有:1、废除了封建农奴主统治,阶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群众第一次成为社会的统治力量。2、废除了“宗?”制度,建立了各级政权。建立的自治区筹委会充分行使地方政府的职权,人民群众走上了政治舞台。至1960年底,全区建立乡政权1009个,区政权283个,78个县和8个专区(市)都建立了人民政权,基层干部达到4470人,国家实现了对西藏行政区划制度的统一。3、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确立了广大农牧民的个体所有制,人民群众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了新的生产关系,赋予了地方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从此,西藏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地位有了法律保证。
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是一次社会形态的飞跃或变化,基本上完成了由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超越。首先,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过去农奴在农奴主强迫下劳动,失去主体积极性和劳动热情的状况,基本劳动者有了自己的生产资料,人们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据统计,到1965年,西藏农牧业产量由1959年的36581万斤,增加到58145万斤,农业产值也由4591.2万元增加到8304万元,分别增长58.9%和83%,年均分别增长9.8%和13.8%。牲畜由1959年的955万头发展到1965年的1701万头,畜牧业产值也由9478.8万元增加到18323.8万元,分别增长78.1%和93.3%,年均分别增长13%和15.5%。(2)农牧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不少人修盖了房子,有了余粮,添了新衣。农牧民群众把这一时期称为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其次,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所有制结构由三大领主私人所有制转变为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另一方面,非农产业增长迅速。这一时期,西藏的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居历史最高的水平,达到24%。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农牧业之所以在短期内有新的起色,一是归功于基本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二是摧毁了封建农奴制所有制结构后,避免了旧政府、贵族和上层僧侣的奢侈性掠夺和消费,避免了巨大浪费。
二、西藏民主改革对西藏经济结构转型的影响
如上所述,旧西藏的政治经济制度属于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农奴主剥削农奴和平民的形式不是攫取农奴和贫民的相对剩余价值,而是攫取农奴和平民的绝对剩余价值,既严重损害了农奴和平民的身体健康,又遏制了技术进步。事实上,旧西藏历代地方政府长期视铁器为凶器,轻视工匠、憎恨屠夫,规定手工艺品“不得花样翻新”,这实际上严重压制了技术进步和工商业发展,加之农奴主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剩余的私人占有和肆意挥霍,寺庙对大量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大量占用,整个经济社会的自我封闭,导致了经济衰退和长期单一的经济结构,经济结构转型缺乏制度环境和条件。西藏在和平解放以后的大约8年时间内,按照“十七条协议”,绝大部分地区继续维持了封建农奴制度,制度环境变化很小,西藏的经济结构也基本上没有变化。1959年3月28日噶厦政府被推翻以后,经济制度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此后的制度转型速度明显加快,对西藏的经济结构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西藏民主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
从1951―1958年,由于封建农奴政权和制度基本上未被触动,西藏的经济增长速度较低。1959年开始的民主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从1959年―1965年,国民经济出现了“井喷”式增长,尤其是第一、三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50多年来的最高水平。
(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
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工业。和平解放后,按照周恩来“要富裕,就要有工业,一个民族没有工业,不可能富裕起来”的指示,中央加强了对工业建设的领导,成立西藏工委工业交通部,向西藏注入大量扶持资金和援助,建立和发展了西藏现代工业,兴建班戈湖硼砂厂、更樟林场、拉萨建筑工程处、土门格拉煤矿以及拉萨电厂、拉萨地毯厂、煤田地质队等企业,划归工业交通部管理;并在工业交通部下面设立工业局,统一管理自治区工业;同时,大力发展为农牧业服务的电力工业及机械加工业,积极发展以硼砂和煤炭为主的采矿业;加速发展农具、制革、锯木等工业。这些措施为西藏基础工业注入了活力与生机,一批基础性的中小型工业应运而生,在西藏形成了机械工业、轻工业、电力工业、采矿业、建材工业、民族手工业等健全的工业体系。(3)
(三)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
和平解放西藏之初,中央在西藏建立起强大的国有经济,消除了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半殖民地经济的痕迹,扶持了西藏民族经济的发展,同时又允许外国侨民在西藏合法经营。民主改革后,寺院开展了以寺养寺的经济活动,允许牧主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正在逐步实现从供给型经济向经营型经济转变,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从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四)西藏民主改革促进了经济结构演化
在封建农奴制社会,西藏经济长期呈现封闭的自然经济特征,传统的农牧业处于一统天下地位,非农产业只是依附农牧业而存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整个国民经济属于典型的“一元经济”。经过和平解放以后近60年的建设,西藏的经济结构已经显现出结构化转型的特征。因此,西藏民主改革时期的经济结构演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民主改革前的阶段(1951―1958),在1959年以前,经济结构演化速度十分缓慢,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维持在90%以上,下降速度缓慢,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处于10%以下,且上升十分缓慢。从民主改革到自治区成立的阶段(1959―1965),民主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要素报酬高的非农产业增长更快,从而使得西藏经济结构进入了第一个快速演化期。第一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由1959年之前的90%以上下降到1965年的70.9%,同期的非农产业(第二、三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由10%以下提高到30%左右。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生产资料领主所有制转变为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4)
三、西藏民主改革的社会效应
(一)国家实现了对西藏的空前统一和管理
西藏的和平解放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并驱逐了帝国主义势力,西藏回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怀抱,全国大陆完成了统一。中央实现了对西藏的政令统一、行政区划制度统一、国防统一、外事统一、邮政电信的统一、度量衡制度的统一、金融和货币制度的统一以及关税制度的统一等。
(二)社会制度实现了变革
民主改革后,西藏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实现了从封建农奴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跨越,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
(三)阶级关系和政权性质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农奴主阶级被消灭了,农奴和奴隶获得解放,从此西藏经济快速发展,产生了新兴的第一代产业工人。工人阶级和农牧民及知识分子联合起来,农奴也掌握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了有爱国民族宗教界人士参加的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
(四)新型的民族关系得以形成
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家庭和社会主义新西藏的过程中,藏汉民族在经济、文化领域相互学习和促进,亲密的友谊在藏汉民族间结成,为逐步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在形成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的新型的民族关系。
(五)西藏人口数量进一步增加
1965年西藏人口达到137万多人,随着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西藏的人口素质也逐步在提高,卫生医疗条件也有较大的改善,西藏人口的平均寿命有所延长。
(六)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
继承和发扬了优秀的传统文化,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得以继承和发展,文物古迹也得到了重视和保护。传统文化开始同现代文化成果相结合,发展了西藏社会主义的新文化。学校有了很大的发展,1959年小学的数量仅仅只有462所,在校学生总计为18032人,而1965年发展到1822所,在校学生增加到70546人。卫生机构数由1959年的62所发展到1965年的193所。
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推翻了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打破了封建农奴制度对人民群众的枷锁,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的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建立起了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了劳动群众个体所有制,为西藏今后的经济发展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