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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曾子的孝道思想

2015-07-07 11:3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曾子孝道《孝经》
  论文摘要:曾子继承孔子孝道思想以及春秋以前的孝观念,将孝作为做人的基长准则,提出重视生命延续的全体、贵生之孝;强调大经大法的根本之孝;区分了大孝、中孝、小孝的层次之孝。以敬为判断标;住重视孝道的履行,把孝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善了孝道思想的内涵,对儒家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
  曾子是孔子的主要弟子之一,据典籍记载,他在孔门中拥有很高的地位。曾子对后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就是他的孝道思想。其孝道作为孔子的孝道理论和后来孝治派之间的桥梁,在先秦思想史上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曾子孝道思想及实践
  曾子孝道思想是继承孔子的孝以及更早的孝观念发展而来的。曾子以“身为亲之体”作为孝道确立的依据,提出了自己的新意,并以敬为判断标准,重视孝道的履行,把孝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善了孝道思想内涵。
  孔子认为孝源于人内心对父母的真实情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而曾子在孔子基础f=.进一步提出对父母行孝的根据,认为孝道源于“身为亲之体”,即:子女身体是父母身体的延续,子女生命也是父母赋予的。曾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并按照自己对孝的理解,结合所处的时代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新意。他提出重视生命延续的全体、贵生之孝强调大经大法的根本之孝;区分了大孝、中孝、小孝的层次之孝。WwW.133229.COM这些新意丰富了孔子孝道思想,也充实了曾子孝道体系的内涵,为后世孝道思想留下了宝贵财富。
  曾子重视生命延续的全体、贵生之孝。他注重“全身为孝”,引用孔子的话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町谓全矣。”认为子女要怀着敬父母的态度来爱护和保全自己的身体,不让父母赋予自己的身体受到损害并让父母的身体通过自己及后代不断地延续下去:“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对于父母赋予自己的宝贵生命更要珍惜,“父母生之,子弗敢杀……”平时要注意安全,不令父母为自己担忧,“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而且曾子认为孝子没有自己的忧乐,要以父母之忧为忧,以父母之乐为乐,“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
  曾子强调大经大法的根本之孝。在孔子那里所重的是仁,孝仅是众多德行之一,处于从属地位。但到了曾子这里,孝被无限地拔高,成为一切的根本,“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曾子极力扩大孝的应用范围,把家庭伦理中孝的思想,子女对父母的敬爱,发展成为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在曾子看来,仁、义、礼、忠、信都与孝有着密切的联系:“民之本教日孝,其行之日养……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
  曾子把孝看作是衡量一切的准绳,是无所不在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并指出孝充盈于社会每个角落,几乎可以囊括个人活动、社会关系以及政治行为等方面的所有规范,将孝的重要性提高到了人类行为规范的最高层次。孝包含庄、敬、忠、信、勇诸范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乎身,敢不敬乎?”⑨值得注意的是,曾子认为不庄、不敬、不忠、不信、不勇是不孝,是因为它们会给人带来羞辱,从而辱及父母。因此,尽管曾子把孝抬高到天下之大经的高度,但孝的根源仍是“身者,亲之遗体也。”阮元注释说:“不庄、不忠、不敬、不信、无勇皆易致祸害。首刑罚,毁伤身体,辱及其亲。”曾子的贡献,是对孝的理论凸显。为了更好地突出孝作为大经大法的根本性作用,曾子对孝划分了层次。
  曾子把孝划分为三类:大孝、中孝、小孝,其划分依据是以对父母孝的方式。他说:“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大孝尊亲}”最重要的是对父母的尊、敬,这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尊敬父母,终身无违,一种是促使父母受人尊敬。“大孝尊亲”一是尊敬父母,终身无违。曾子说:“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还认为养志之孝不仅要关心、尊敬父母,而且要做令父母高兴的事情,不要违背父母。“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与物质方面的养相比,精神方面令父母愉悦是更为重要的内容,而能否和颜悦色事父母就在于是否保持着一颗永远热爱父母之心。“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固如果父母有过,子女要和颜悦色地以尊敬父母的态度去进谏:“君子之孝也……微谏不倦,听从而不怠,欢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谓孝矣。”二是促使父母受人尊敬。从积极方面说是扬名为孝。首先是不遗父母之恶名,“父母既殁,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也。”其次是扬己之名,“身言之,后人扬之;身行之,后人秉之;君子终身守此惮惮。”扬己之名即扬父母之名,使父母受到人们的尊敬。对于“大孝尊亲”,阮元《曾子十篇注释》注日:“尊亲者,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如大舜以天下养,周公严父以配天,士大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曲而后来的《孝经》对曾子这一思想进行了发挥,认为扬名显父母是孝的最终形式:“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不辱为孝”是中孝。即:不要因自己不合乎礼的言行而连累父母受到侮辱。不辱,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保其身,不辱父母之遗体;一是慎其行,不辱父母的人格。侮辱,尤其是大辱,会给人带来极其不良的后果。《白虎通义·丧服篇》引《礼记·曾子记》日:“大辱加于身,肢体毁伤,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为昭穆之尸,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昭穆之域也。”如果子女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连累父母,令父母之人格受到侮辱,会给父母带来不愉快,则与孝道背道而驰。
  “其下能养”是小孝,能养就是赡养父母,父母赋予子女生命与身体,并且含辛茹苦地将其抚养成人,子女应思鸟兽反哺之情,尽力孝养双亲,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做到“慈爱忘劳”。“慈”者,《礼记·内则》日:“慈以旨甘”。“爱”,谓孝子之有深爱也。“忘劳”,忘己之劳苦,如孟子所说:“竭力耕田,共为子职”。
  曾子也注意到了孝的等级化。在《大戴礼记·曾子本孝》中,曾子说:“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任善,不敢臣三德。”明显地把孝按照社会等级区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与君子、士、庶人、任善相对应。古代学者对此进行了阐述,指出其中的君子指卿大夫,任善指王者。
  而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中,曾子把孝划分为三个等级:“孝有三: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博施备物,可谓不匮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慈爱忘劳,可谓用力矣。”魏源认为曾子以等级来划分孝,“此别记曾子论孝之等也。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行于四海。是为博施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是为备物。此既醉诗所谓孝子不匮,永锡尔类,盖美王者孝量无匮竭也,故为大孝。此言天子之孝也。尊爵莫如仁,而以此尊其亲……此士大夫之孝也……于父母之慈爱则思而不忘。于己之勤劳,则忘而不思,所谓竭力耕田,共为子职,故日用力。此庶人之孝也。或曰慈爱,如《内则》‘慈以旨甘’之慈,谓已慈爱其亲。”而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论孝的三个层次中,曾子将诸侯、卿大夫、士视为一个阶层,与天子、庶人组成三个不同的阶层,分别以大孝、中孝、小孝作为对应。
  从以上几种孝道层次划分的标准上来看,其本义是以对父母之孝的方式为依据,因提升到孝道层面,被赋予了道德的内容,并被应用到社会实践,显示出孝道层次划分的鲜明性。曾子讲孝道并非仅停留在理论上,而是非常重视孝道的践行,他本人就是孝道实践的典范。他的孝行实践不但具体地诠释了其孝道理论,说明孝道的可行性和实际意义,也反映了其对孝道实践的重视,因此我们可以把曾子的孝行实践看作其孝道的有机组成部分。曾子对践行孝道的重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孝行中表现出来。
  其一,对父母的物质和精神并重的孝养。曾子事亲至孝,在《孟子》等文献中有很多对曾子孝行的记载:“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撤,必请所与。问有余,必目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蟹曾子事亲,能体察亲心,顺承亲意,无微不至。曾子行孝,孟子称为养志,可渭人子之行孝至矣。据《苟子》记载:“曾子食鱼,有余,日:‘泔之。’门人日:‘泔之伤人,不若奥之。’曾子泣涕日:‘有异心乎哉!’伤其闻之晚也。”唧这是曾子笃于孝行的例子。《孟子》中还记载了其父曾皙生前嗜羊枣,曾皙去世后,曾子睹物思亲,遂不忍食的故事。曾子至孝之心忘己,其心中只知有父母,而己之好恶尽舍。孟子云:“大孝终身慕父母”固,曾子实实在在地做到了这一点。
  其二,重视以礼事亲之孝行。曾子认为,无论父母在世时还是去世后,子女要按照礼的规定去侍奉双亲:“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固。这表现在对在世的父母要敬、爱结合:“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固曾子认为始终保持对父母的敬爱之情就是礼终:“父母爱之,喜而不忘……如此,谓礼终矣。”固父母去世后,要以礼葬父母,并以礼祭祀父母。“故孝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固曾子强调以礼葬亲,并注重丧亲之情,认为孝子居丧期间的哀戚是发自内心的诚挚的情感流露。他说:“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以礼葬父母时,曾子非常悲哀,后来他对子思说:“仅,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按照礼的规定,“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这不是因为《丧礼》内容精深,而是由于曾子念及双亲的哺育之恩,感叹再没有机会奉养父母。
  其三,曾子提出子女要及时行孝。“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存亲也。”还说:“故人之生也……故孝有不及,弟有不时,其此之谓与?”固曾子认为子女安身处事应以如何奉养好双亲为基本价值尺度,从而提出一个人仕原则:父母在世时,不择官而仕。“曾子仕于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时,曾子重其禄而轻其身;亲没之后,齐迎以相……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家贫亲老者,不择官而仕。”在曾子看来,官位虽低,但只要能供奉双亲,对父母奉养的人生价值就已经实现,如果一定要等到高官厚禄、荣华富贵时才想起奉养双亲,那是一种不孝行为。
  二对儒家思想的影响
  曾子孝道思想主要体现在《大戴礼记·曾子十篇》中。其所反映出的曾子孝道思想,被后人发展为孝治思想。曾子孝道理论对儒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孝经》的影响上。《孝经》是关于儒家孝道思想的一部重要论著,是曾子后学所作,是曾子门人对先秦时期儒家孝道思想,尤其是对曾子孝道理论进行的系统、精辟、完整的总结。何异孙说:“《论语》是七十子门人所记,《孝经》只是曾子门人所记。”固《孝经》继承了曾子孝道思想并对其作了发挥,突出“孝治”的理念。《孝经》对曾子孝道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孝经》之孝治是对《曾子》之孝道的丰富和发展比较《孝经》和《大戴礼记·曾子十篇》的异同发现,《孝经》主要讲“孝治”,涉及孝治的内容占全书的80%,而《曾子十篇》中主要讲孝道。《孝经》明显受曾子孝道思想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为从孝道走向孝治。《孝经》提出的孝治思想就是以孝治天下的思想,认为孝为“德之本”,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它“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四,忠君是至高无上的孝,不忠即是不孝,而不孝则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最大的恶行,所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孝治思想的提出,使孝道由原来的主要属于家庭伦理的学说变为社会政治学说。曾子所提出的孝为天下的大经大法的思想是建立在处理家庭内部父子关系基础之上的,并未提高到孝治的政治层面。《孝经》则认为父子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孝是上白天子、下自庶人都应当恪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统治者能够用以教化社会民众的至善之德,“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贤明的君主正是根据人们对父母的爱敬之情教育人们相互爱敬,故所有道德教化都是从孝道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孝也就成为可以用来教化万民,使“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的至善之德。若“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正是基于此,《孝经》才将孝看作统治者可以用来平治天下的至德要道。因此,《孝经》认为孝具有治家和治国双重功能,以孝治家,则家庭亲爱和睦;以孝治国,则“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从而使天下太平,祸乱不生。由于《孝经》把孝道同伦理和政治揉为一体,适应了中国古代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
  其二,《孝经》是从孝道层次划分着手,改造孝道。《大戴礼记》中,曾子对孝的层次进行了划分,把卿、大夫、士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与天子、庶人并列为三个社会阶层。而《孝经》把孝按照社会地位分为五个层次,诸侯、卿大夫与士之孝已被严格划分,体现出遵守等级、严禁僭越、孝于君主等内容,孝已经表达出忠的内涵。《孝经》与曾子孝道理论的思想源流隐然可见,《孝经》继承、发展了《大戴礼记》中曾子孝道的思想,并结合时代特点进行了损益。《孝经》与《大戴礼记·曾子十篇》关系密切,其中的某些内容显然是对《大戴礼记·曾子十篇》中孝行、孝道的发挥。《大戴礼记·曾子大孝》重视“全身”,认为孝的最高境界是“尊亲”,《孝经·开宗明义章》则提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二者的看法是一致的。《大戴礼记·子立孝》中,曾子日:“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与臣言,言事君”,具有调和事亲与事君,并有以孝统一两者的倾向,《孝经·开宗明义章》则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二者的思想可谓一脉相承。
  由此可见,《孝经》源于曾子孝道思想,是对其的阐释与发展。而曾子孝道思想经由《孝经》的发挥,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
  注:
  ①②⑥⑧⑨⑩⑥⑥③《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③④《吕氏春秋·孝行》。
  ⑤《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
  ⑦⑥《礼记·祭义》。
  ⑩⑩阮元:《曾子十篇注释》,清抄本,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
  ⑩⑩⑤《大戴礼记·曾子立孝》。
  ⑩《礼记·内则》。
  ⑩《大戴礼记·曾子立事》。
  ①⑤《孝经-开宗明义章》。
  ⑧⑤《孟子·万章上》。
  ②魏源:《曾子章句》,清抄本,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
  ①《孟子·离娄上》。
  ③《苟子·大略》。
  ③《孟子·滕文公上》。
  ◎《大戴礼记-曾子本孝》。
  ④《论语·子张》。
  ⑨《礼记·檀弓上》。
  ③《礼记·曲礼下》。
  @《尸子》。
  ④《韩诗外传》卷七。
  ⑤《大戴礼记·曾子疾病》。
  ⑤《韩诗外传》卷一。
  ⑤王正己:《孝经今考》,见罗根泽《古史辨》第二册,上海古出版社1982年版,第161~171页。
  ④⑩《孝经·三才章》。
  ⑩《孝经·五刑章》。
  ⑧④《孝经·圣治章》。
  @《孝经·广至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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