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研究者对农村孝道衰落的分析都很精辟并给人以启发。郭于华关于代际互惠的观点,陈柏峰关于农民价值观的倒塌对孝道的影响,阎云翔的深入调查分析,贺雪峰的本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概念对农村孝道的解释力,都对农村孝道的机理有独到的解释。不过,他们的研究成果仍有不完美之处。首先,各种观点互相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陈柏峰不同意阎云翔把孝道的衰落归为权利意识的增长,而坚持是农民价值观倒塌所引起;贺雪峰也不完全认同郭于华的父母积累财富给儿子就能获得更多回报的观点,提出农村现在普遍情况是子女心安理得地受惠,却不愿在赡养父母方面多花心思。WwW.lw881.com那么,哪个研究者的分析更有解释力?其次,研究者并没有对农村传统孝道维持机制,特别是孝道衰落机制作进一步的分析,阎云翔在文章结尾用了简短的几句话提了一下就打住了。贺雪峰和陈柏峰的相关分析则散见于文章之中,不是文章的主题。第三,研究者没有真正找到农村孝道衰落的根源,导致分析不够深入。这从他们对孝道衰落分析的争论中就可以看出来。郭于华认为是父母与子媳对交换的理解差异,事实上,父母和子媳年轻时生活所处的社会发展程度不一样,积累的财富当然会有差异。仅从经济方面而言,虽然父母因为贫穷无法体面地为儿子结婚和建房,但是他们为儿子付出了自己的所有,虽然儿子条件好,赡养父母的支出多,但也许这只是他们收入的一小部分。即他们的相对付出是不一样的。贺雪峰同样也把孝道主要归结为经济因素,他观察现在有些父母在为自己养老积蓄一些资财,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在农村,如果没有儿子的照料,他们老了行动不便就会造成有钱也无法买到东西的窘境。陈柏峰把孝道衰落的根源归于价值观的倒塌,但问题是,现在中国绝大多数问题,如诚信问题、贪污腐败问题等似乎都可以归为人们价值观的倒塌和信仰的缺失。所以,他得出的结论过于宽泛,即使这是个很重要的原因。孝道衰落的根源应该既具有引起一些社会问题所共有的因素,又有其独特性,否则就不会有强解释力。最后,也更为重要的是,几位研究者并没有界定孝道的内涵与外延,导致自己所用的概念与访谈对象所用的概念常常不一致,使得分析有些凌乱,影响了文章的说服力。这一点在郭于华的研究中更为明显,她用的概念主要是指赡养老人,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而访谈的老人则常常超出这个范围,常常指传统孝道,不但包括赡养与精神安慰,也包括老人在家里要有绝对的权威。从她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访谈记录都可以看出来。
在本文中,笔者所指孝道主要指两层意思,一是儿女尽其所能地赡养父母,使他们过上与自己同等水平的生活;二是尊老敬老,在人格平等基础上使父母等长辈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不包括古代孝道意义中的不合理成分。为了区分两个概念,在本文中“传统孝道”一词,则既包括合理部分,也包括古代孝道中不合理成分。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地上,结合上述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分析我国农村孝道衰落的运行机制和动作逻辑,揭示其根源并找出救助之道。
二、反例:基于江西丰城市三个失地农民社区的调查
从2004年至今,笔者一直对所居住过的老家村庄及旁边的四个村庄做失地农民问题的历时态调查。2002年底,这几个村庄被卷入到江西丰城市的城市扩张中,农民在一二年时间就全部失去土地,2005年政府把这五个自然村组成为三个安置区,并成立了三个居委会。征地前,这几个村庄的孝道也呈衰落趋势,和以上几位调查者调查的情况相差不大。但是,孝道却经历过戏剧性的变迁。从2002到2004年,失地农民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家庭纠纷剧增,且完全集中在父母与子媳之间,孝道急剧衰落。2005年进入失地农民社区时,令人惊奇的是孝道居然又重兴了,2005年以后再也没有因为赡养问题而出现家庭纠纷。
在分配征地款时,孝道急剧衰落,甚至有的父子反目为仇,其主要原因是,父母与子媳对父母的征地款归属与支配意见不一。按分配标准,一亩承包地能获得一万元左右的征地补偿,父母认为自己的钱应该归自己支配,而子媳认为自己尽了赡养义务,平时也是自己出钱赡养,且最终这些钱要用在父母身上,因此,钱应该归自己属有。经过争吵,有些坚持己见的父母虽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款,但子媳以父母已有钱为借口再也不给赡养费,有的形同陌路。当时,由于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媳闹矛盾的数量很多。在此仅举两例。
事例一:一位90多岁的老奶奶,有两个儿子。征地前,一个儿子一年出600元钱,200斤稻谷,生活比较安逸,儿孙也较孝顺。大儿子在同村居住,小儿子原来和母亲同住,但后来一家人到外地打工。在分田到户时,这位老奶奶的田分给了两个儿子,一人一半。小儿子出去打工不久就把责任田交还了村委会。2004年分征地款时,大儿子耕种母亲的一半田有4000多元的补偿,而小儿子耕种母亲的那一半田因为早就上交到了村上已不能分到补偿款。这位老奶奶在分征地款时向大儿子要属于自己责任田的补偿款,而大儿子认为,如果他要交出母亲的补偿费,弟弟也要交同样数额的钱,再说弟弟上交承包地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母亲的一半田交给自己?结果,原来平静的家庭争吵不休,大儿媳认为婆婆要钱就是要帮助小儿子,基本不理婆婆,大儿子也基本一样。
事例二:征地前,有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一直和独子一家共同居住,经济不宽裕但家庭也算和睦,在分征地款时,父母坚持要自己管理属于自己的2万多元的补偿款,这样可以买平常喜欢吃的东西,而他们的儿子觉得自己平常也没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父母的钱应该归自己管理。儿媳抱怨婆婆年轻时在家里作惯了主,还想抓住权力不放,儿子则担心母亲会把钱补贴已出嫁的妹妹,最后闹得分家,虽然同住一屋,但子媳基本不再搭理老人。
事例三是三兄弟与母亲创造了住房安置规则。2005年初,失地农民要搬入安置区,因为年老的父母基本无钱买房,也考虑到住楼房上下不方便,都面临着老年人和儿子居住的问题。居委会在分住房时提出了几个原则供失地农民参考:分房不具体分到户,由居民自邀关系融洽的住在同一单元;为照顾父母,多个兄弟最好居住在同一单元,父母原则上和楼层低的儿子居住。详细可行的方案则是由三个兄弟在安排母亲时自创的。这三个兄弟在和母亲协商和谁居住时,共同制定了一个规则,母亲和谁居住,安置费和补偿款就归谁支配,其他儿子一年出200元供母亲零花。在选择和谁居住时,他们先由母亲选择和谁居住,母亲不想得罪儿子,主动提出按居委会的原则。哪个儿子抓阄住低的楼层就和谁居住。当时,市政府为不买房的老人一次性补贴1850元,社区经济组织也能给每位60岁以上的老人一年1000—2000元不等的补助金。也就是说,和母亲居住的儿子基本照料日常起居就可以。后来,在实践中这三兄弟和母亲创造出的规则竟成了一条社区共同遵守的规定。父母与儿子,兄弟之间关系明显好转。比如,2005年后,在笔者居住了二十多年的村庄和其他村庄(实际上组成了安置区,本人和其他居民都仍习惯这样区分)再没有发生过一起兄弟间因赡养父母而吵架,或者父母与同住子媳闹纠纷的事情。
经过访谈,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因素导致失地农民社区孝道的复兴。而这三个因素相互关联,环环相扣。
第一,父母公平对待子女。在农村,子女间特别是儿子问对父母的不公平之举十分在意,有时兄弟姐妹长大后在一起聊天时还会说小时父母最喜欢谁,父母给谁吃的东西最多,虽是笑谈,但反映出儿女对父母是否一碗水端平很看重。成家后如果父母偏袒于一方,其他一方或几方就会在赡养问题上表现逆反心理。比如本文事例一。
第二,父母家务事和收入公开透明。公开透明的家庭常常在赡养问题上子女们容易达成一致。我国城市居民收入一般较透明,由于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父母为孩子做家务也很少。因此,城市孝道比农村孝道要遵守得好一点,在赡养问题上子女们容易达成一致。而农村不一样,农村农活较多,家务事多,收入不多且不固定,这是造成父母很难一碗水端平的重要原因,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俗语的来源。面对难以计量的家务和隐性不固定收入,恐怕谁也为难。因此,这种情况就经常在农村出现:父母假如和一个儿子居住,其他儿子则认为父母为共同居住的儿子做了很多家务,甚至收入也补贴给了他,自己却要付同样的赡养费,进而感到愤愤不平;相反,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儿子则认为,自己平时照顾了父母,还要和其他兄弟付一样的赡养费,所谓“花了油不见光”,费力不讨好还落兄弟的抱怨。结果,谁也不愿意和父母居住。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但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笔者在失地农民社区调查时就发现,儿子们对父母要征地补偿款格外警惕,担心父母有钱会补贴自己喜欢的孩子,特别是小的儿子,在当地有句俗话“爷娘爱细崽”(爹妈天生爱幼子),而在农村父母有多少钱和钱花在什么地方,儿子们经常是未知的,即使这些钱的数额可能很小。
候,把孩子一起倒掉了,即现今的年轻人在掌握家庭权力后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守孝道。
(三)农村孝道的“凤凰涅槃”:在衰落中兴盛
对于农村孝道的衰落,郭于华主要从代际交换角度观察,阎云翔归纳为无效的法律和沉默的公众等原因,陈柏峰认为主要是农民价值观倒塌所致,贺雪峰用本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丧失揭示农民孝道衰落的根源。笔者在几位研究者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孝道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运作逻辑,通过家庭权力机制、道德伦理机制和法律惩罚机制共同保证孝道运行。但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长、国家对传统孝道和父权的批判、改革后道德的失范打破了这些机制,使孝道衰落下去。事实上我国的孝道维系机制是一种压迫型体制,长辈为了对家庭事务及家庭成员进行有效的控制,将孝道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工具化了的孝道使家庭缺乏民主,成员缺乏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协商精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