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现代的电子信息网络,使人类信息交流方式全球化,人们足不出户便能知晓天下事,欣赏到多姿多彩的节目,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但是,电子信息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许多好处的同时,也将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社会提出了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
虽然任何人都是一个独立的自然机体,但是,每个人又必须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生存。因此,人们在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时,就必须注重社会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这就决定了伦理道德的需要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之一。有人认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所谓“电脑空间文化”,这时任何伦理道德规范己不再起作用。但是,人们更多地认为在“电脑空间”中每个人的自由仍然要受到伦理道德的制约,伦理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网络信息技术使人们面临的伦理道德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污染。信息污染主要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大量老化、无用、不良信息,危害信息环境。随着人类社会的飞速进步,知识的陈旧周期越来越短,同时,信息的增长速度也越来越快。老化无用、甚至有害信息的激增,增加了人们“广、快、精、准”查找所需信息的难度。甚至导致人们出现信息中毒和信息失调的大脑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和财富,但是面对严重污染的信息海洋,人们的信息吸收利用能力不仅无法同步增长,反而在不断下降。据有关报道,美国和日本近年来的信息吸收利用率仅为10&左右,其它国家就更可想而知了。据美国在线公司透露,该公司每天处理的3000万份电子邮件中,最多的时候1/3是网络垃圾。网络垃圾占用了很多宝贵的网络资源,影响了正常电子邮件的发送效率。法国信息学家罗斯奈曾经呼吁,要像节制午餐一样进行“信息节食”(informationdiet),以便快捷、高效地使用信息。
因特网上色情、暴力内容泛滥。电子信息网络的开放,人们可以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而自由交往,共享全球信息,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有利于人们发挥创造性,促进人们的个性发展。但是,电子信息网络上暴力、色情等内容的传播,对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严重的侵蚀。
(2)信息霸权。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强势的国家通过信息垄断,对其他国家实行信息控制,通过信息侵略、文化渗透和信息产品倾销,以达到相应的政治、经济、军事等目的,成为政治领域的“马太效应”的受益者。
(3)信息欺诈。诚与信是人们相互信任的基础,是成功交往的推动力,能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注入无穷的活力。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会拥有“私人信息”,所以彼此了解的信息就不可能均衡,同时,由于人们对信息的认识、利用能力不同,从而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使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增加。人们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欺骗的活动也就屡见不鲜。
(4)信息病毒。这里信息病毒指计算机病毒,也就是一种计算机程序,这种程序与其它程序不同,它像微生物学所称的病毒一样,可以在计算机系统内繁殖和传播,并危及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它主要有三大特征,即传染性、隐藏性、破坏性。一般认为,计算机病毒最早出现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病毒迅速蔓延,逐渐成为社会公害。计算机病毒,它可以使大公司、证券交易所、科研部门的业务信息及数据毁于一旦,甚至连国家的保密部门、军事机构也难以幸免。目前世界上的计算机病毒发展和泛滥异常迅速,据有关部门统计,大约有几千种计算机病毒正在世界各地传播"同时世界上每天还将会有5~10种新的计算机病毒诞生。
黑客总是和病毒联在一起。黑客(Hacker)原指热衷于电脑程序的设计者。黑客往往年龄不大,但计算机技术高超。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黑客们己经不能满足于自我程序设计,他们凭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肆意入侵政府、军事、企业的网站,任意修改删除其机密数据,传播病毒。目前,因特网上约有3万多个黑客网站,基本的攻击手法已经多达800多种,而且技术在不断创新。
(5)信息侵权。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文化的进步。知识产权制度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竞争的曰益激烈,随着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同时,由于信息的可传递性、可共享性,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低风险、高效益,使得人们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取他人信息,在网上加工、传播信息时,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给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而促使围绕知识产权的争端频发。信息技术和网络信息的流通,使世界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的有利于发展人类文明的知识产权利益受到威胁。
知识产权是法律所赋予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尊重是现代人应该具有的信息伦理道德。书刊的大量复制、随意拷贝软件及声像资料、假冒商标、窃取专利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与社会普遍认同的信息伦理规范不相容的。
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使一些国家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受到冲击。在网上,跨地域和跨文化的伦理道德标准,造成了伦理道德观念对同一行为的判断差异,因而有着“伦理道德与非伦理道德”的区别。基于电子信息网络给人类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我们必须抓紧网络伦理道德的建设,加大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
1加强网上伦理道德教育
信息网络是思想意识形态交锋的战场。因此,必须利用内容丰富的具有较好德育功能的信息占领网上阵地,加强网络主体的伦理道德修养。目前网络道德己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高等院校的教育课程,被正式纳入一种西方世界称为“计算机文化”的文化现象中加以研宄,如美国杜克大学对学生开设“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通过开展信息道德教育,以维护网络世界的有序发展。形成良好的网上伦理道德舆论氛围,使人们通过信息网络塑造美的灵魂,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明确严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誊和利益,是大家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诚实待人,讲信用,重感情才是大家崇尚的价值形象;在信息活动中,应该遵纪守法,自律、自重,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社会学的研宄告诉我们,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信息社会,公众广泛地树立法律观念,合法从事信息活动,不仅是公正、自由的信息交流所必须的;而且也是信息文明的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法制观念是现代信息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27号令,公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成功的网上伦理道德教育,可以使人们能够正确理解“网上世界”,把网络作为知识的来源和学习的手段,而不是获取不良信息的途径,从而真正享受网络文化的精华。
2创建一个信用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息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如果存在一个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尽管社会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但是信用的广泛存在,也将使人们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诈骗、牟取暴利的动机大为降低,从而减少生活中的不确定性,降低社会成本,使得整个社会生活运作效率提高。创建一个信用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服务体系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世界上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完善的征信服务体系,借助这一体系社会效率能够大为提高。政府在促进征信服务行业发展中应该依法向社会开放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同时,加强对企业征信服务业的管理,努力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符合诚信的要求。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减少信息欺诈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3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立法和安全管理措施
信息网络伦理道德建设需要信息安全法制工作的支持。实践证明,许多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单位没有重视,不少单位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采取的保护措施非常简单。1999年10月,我国有关部门通过模拟攻击,对650个政府上网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进行调查,结果发现802的网站基本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因此,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立法和安全管理迫在眉睫。法制管理是解决网络信息安全的保障。从整体上看,我国信息安全法制建设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一些加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防范不良信息入侵等关键性的专门法律尚未出台。同时,已有的规章制度出自多个不同的部门,缺乏统筹规划。计算机犯罪往往是跨国犯罪。欧洲联盟所属的欧洲委员会正在制定一项有关打击计算机犯罪的公约。国际刑警组织负责人呼吁各国政府与产业界联合起来,共同研宄建立一个对付计算机犯罪的国际司法框架,以保障信息的安全。
目前,信息技术己成为世界各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目标最重要的技术。我们在利用信息技术及网络信息,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的同时,也要注重规范网络伦理道德,从而使更多的人们为社会的进步去耕耘,为他人的幸福去努力,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刘蔚玲
(江汉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