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业作为科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技产业对科技产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新技术改造和调整传统产业、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国家税收、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科研方向,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提高科研综合水平、稳定科研队伍、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科技产业的崛起和发展,从整体上提升了高等学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一、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发展路径
在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初期,各高校一般均设置产业管理办公室(或称产业管理处),作为学校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对校办企业实施具体的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咨询、服务与协调。为了强化产业的集中和统一管理,多数学校还成立了校一级的产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产业的校、院长兼任,学校相关职能处室领导出任委员,以此来实行对全校产业的统一领导。这种管理体制在高校产业兴起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高校教育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高校科技产业群体的蓬勃兴起、产业效益与规模的迅猛发展,产业管理办公室这个管理机构渐渐适应不了产业发展的需要。管理者开始力不从心,整体管理处于失控。而学校产业管理委员会又基本上是由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多数成员对产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或基本不熟悉。在对产业工作的具体指导上采取的是行政管理手段,往往造成决策定位不准。有的基于考虑某一方面的利益而对产业工作的指导出现偏差。同时,也由于产业管理办公室、产业管理委员会均非经济实体,并无可自主支配的资金。按照《公司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组建新企业,包括对外参股投资,都必须由作为事业法人单位的学校出面进行。而签约、盖章,也必须由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来执行。尽管可以委托,但毕竟有了经济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校长这个法定代表人承担。因而,无论委托与否,都要校长拍板决定。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必然会存在经济或法律上的风险,而潜在的风险必然会对高校的稳定构成威胁。
此外,从高校科技产业单个企业发展的比较优势看,高校科技企业与一般国有、民营企业相比,其优势在于科技实力和信誉。与国有企业相比,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垄断经营,这方面高校产业是无法与其竞争的;国有企业在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可以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困难补贴和市场保护等,但作为单个的高校科技企业还没有纳入各级政府的视线,能得到政策倾斜的比较少;高校科技企业的体制、机制、资金等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也没有优势;与民营企业相比,高校科技企业在机制和体制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导致高校产业在竞争中难以发挥其在科技和信誉方面的优势。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高校科技企业要生存和发展,不改制已无出路。
通过改制,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高校科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激活运行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具体说来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一)事企分开。通过改制,使高校科技产业成为单独的法人实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与事业属性的高校在法律上彻底理清关系,明晰责任;使高校能够规避“市场经营”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二)产权清晰。首先要对校办企业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以此为依据调整校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只有产权清晰,才能为校办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权责明确。学校在理顺校办企业产权关系的同时,要明确出资人、决策人、执行人的职责,建立规范的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维护学校作为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实现学校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四)管理科学。校办企业的各项运作,均要按照客观、科学的原则进行,避免以主观意愿代替企业管理,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管理。
二、高校科技产业新发展的实现途径
(一)科学合理地调整产业布局。高校产业要依靠学校的科研及品牌优势,本着“抓强放弱、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发展产业,加大对全资、控股企业的管理及参股企业的监控。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措施及服务平台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效益突出的科技型企业,逐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办产业发展布局。同时,精简校办企业数量,充实企业内涵,提高经营效益。对于产业确定发展的项目和产品,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外合作,尽快形成规模效益;对产品缺乏竞争力,长期亏损或与学校产业主业相关性差的企业,下决心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出售、改制重组或清算,以便集中人力、财力发展优势和高科技产业;对产业内部存量资产进行有效整合,重新配置资源,避免产业内部无序竞争。
(二)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成立学校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理顺管理体制,由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监督学校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使学校与控股投资公司、控股投资公司与参股企业的关系变为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按投资比例承担责任、分享权益。资产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代表学校管理和经营投入到相关科技企业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并对这部分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依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资产经营公司要求下属各企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建立起规范的议事和决策程序。通过建立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科技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在学校和企业之间设立了一道“防火墙”,规避了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大大减轻了学校的管理压力,避免了学校直接面对市场与企业实体发生关系,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的长久安定发展。
(三)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快捷的执行机制、严密的监督机制和有效的约束机制;通过实行聘任制、合同制,建立上下灵活、进出自由的用人机制;建立优劳优酬、多股多得的分配机制,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吸收社会资本,壮大企业实力。在从事对外投资和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集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进行充分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按有关规定的程序上报董事会、股东(学校)审议。公司董事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还需聘请独立的专家或中介机构组成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四)建立企业发展服务体系。高校产业应以完善和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重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了解市场,准确把握市场的需求强度及需求层次,努力寻找科技成果的最佳市场和最佳转化方式,争取把平台打造成为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和培养基地、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五)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改制过程中,高校产业应详细制定改革计划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了产业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的有序进行。对于必要的改革成本,要舍得支付,确保学校的稳定。尤其是人员安置问题,应在学校支持下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千方百计稳定职工思想情绪,积极妥善解决待岗职工安置和待遇问题。
三、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建议
(一)助强扶优,继续扩大在优势产业的经济总量。大力推进效益型的规模经济,通过资本运营,采取收购、兼并等手段,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目标,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租赁等途径,低成本、高效率取得规模效益;同时,加速市场的扩大和渗透,提高资本的回报率。加强对控股及参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努力练好内功,落实企业的责权利,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管制度。以企业资产增值为目标,充分发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大胆尝试符合学校企业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懂管理、善经营、层次较高、梯队结构合理的校办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效益,保证学校资产的增值和投资回报,进一步扩大产业的经济总量。
(二)继续加强产学研结合,挖掘学校科技产业潜力。建立与学校科技处、学院等部门联系的长效机制,探索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跟踪国家以及省市对高校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把握机遇,抢占先机,跟踪学校科技人员的最新科技成果,创造条件努力将学校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技优势,经营管理好与学科、专业结合紧密的科技型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与舆论氛围,出台具体可行实际举措,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入股,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到校办企业兼职,从事科技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作。
(三)提高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校办企业对外合作与开放力度,与社会企业实现联合或资源重组,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合理利用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加快企业发展步伐。支持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控、参股公司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促进学校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学校要不断完善在创建科技企业中的投入和退出机制,采用以较小的学校投入吸引较大的社会资金的方式,实现高效益、集约式发展。在条件成熟时,学校部分或全部转让在企业中的股权,将获得的资本收益全部或部分投入新的科技开发项目或者有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更多地支持学校教育、科研和学校的发展。
作者:王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