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农田土地污染主要来自农用地膜、化肥及农药污染。由于使用地膜的优势,地膜覆盖面积也逐年扩大,全县年使用面积达100万亩、使用量4100吨以上。随着地膜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农田残膜污染日趋严重。
一、精河县农田地膜使用及污染现状
精河县地膜覆膜方式以机械铺膜、膜上点播覆土为主。随着地膜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棉花“ 早、密、矮”栽培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2000年以后,全县全面推广使用了1.45m和2.05m的宽幅地膜,地膜厚度0.005-0.008 mm,每亩棉田的地膜使用量3.8-4.0 kg左右,田间地膜覆盖率达到80%。由于地膜厚度下降,田间地膜覆盖率提高,大部分残膜分解风化为碎片,致使田间残膜回收率不断下降,造成耕地“白色”污染呈现逐年加重的趋势。从2015年初田间调查情况看,全县耕地地膜平均每亩残留量为17.21 kg,个别样点高达26 kg。按地膜使用年限、耕作方式及调查情况统计,目前全县100萬亩农田中,田间废旧地膜亩残留量20 kg以上的面积9万亩,亩残留量15-20 kg的面积27万亩,亩残留量10-15 kg的面积64万亩。
二、精河县当前治理残膜污染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行政推动
县党委、人民政府把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专门成立了由县长负责的残膜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乡镇场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将残膜回收纳入乡镇农业工作考核,确定回收责任和目标,切实把土地污染治理工作当做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紧、抓好。
2、强化宣传教育
结合“秋季五项工作”、“科技之冬”培训等活动,组织召开地膜回收现场观摩会5次,累计培训农牧民1520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5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20条。制作电视宣传节目5期,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强化宣传效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创了全县公众全员参与农田地膜污染治理的良好局面。
3、推行标准农用地膜,创新补贴方式
做好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基础工作是要全面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全县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地方标准为契机,在全县推广使用0.010 mm厚度标准地膜。以国家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抓手,在抓好企业标准膜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农用地膜以旧换新的试点工作。废旧地膜回收补贴资金,对种植大户、合作社交售的废旧地膜给予不高于50%的现金补贴,其余资金用于“以旧换新”兑换推广新疆DB653189-2014地膜,全面推动全县《新疆维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的工作落实。
4、开展试验示范,形成回收利用模式
2010年开始,精河县开展农田地膜、降解膜等试验,建立了农业部可降解膜试验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制定了精河县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技术操作规程。全面推广使用残膜回收机械,全县共有各类残膜回收机482台架,主要类型涵盖拔杆起膜回收机和棉花拔秆旋耕收膜机多种机型,当年残膜回收率大于85%,当年棉杆及根拔净率≥95%。每年通过农机标准化作业及科技示范田建设及行政手段,组织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回收残膜,大幅度减轻了全县农田“白色污染”的危害。
通过项目支持、政府监督、全民参与、企业回收加工等多方配合,逐步形成了精河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宣传推广使用标准地膜,行政及项目推动春、秋两季回收废旧农膜,进行人工清理,由残膜加工企业回收、加工造粒,添加到其他塑料制品实现再利用。
三、精河县当前农田残膜回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1、问题
自2010年以来,依托项目建设,精河县共扶持建设残膜回收企业2家,累计完成农田地膜回收110万亩、5780吨,完成造粒3400余吨。项目区农民已经初步形成了自觉捡拾交售残膜的习惯,加大了项目区土地污染防治力度,但项目支持的不连续性让回收利用工作难以持续开展。当前农田回收残膜仍存在以下问题:
地膜生产标准偏低,不利于残膜回收利用。目前国标规定企业所生产的地膜厚度为0.008 mm,允许误差为±0.002 mm。生产企业为节约成本,迎合农民的心理,大多生产厚度为0.006 mm的地膜,新疆地方标准仍未全面推行。
回收时间有限。精河县地膜铺设时间主要集中在4月春播季节,回收时间分春、秋两季,秋季多在10月底完成秋收后,和4月中旬进行播种前回收,可回收时间不足1个月。
残膜回收机械的技术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当前残膜回收的需要土地流转范围扩大,短期租种农户对回收工作基本不执行。
2、解决措施建议
(1)继续加强政府宣传引导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及行政推动能力。利用更多宣传教育途径,广泛宣传残膜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大家对地膜污染危害的长远性、严重性,恢复困难性的认识,整合项目资金及政策扶持推动广大农民群众回收地膜的自觉性,控制残膜污染量的增长。
(2)加大对先进残膜回收机械的引进和推广力度
结合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政策,引进适合全县实际的残膜回收机械,对地膜回收机械作业及人工捡拾残膜给予适当补贴,提高农民购买机械和回收残膜的积极性。
(3)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管
督促执法部门在农资销售旺季要加大对劣质地膜查处力度。严把农膜的行业标准和质量关,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 mm的地膜。
(4)推进企业进行残膜回收再利用
结合实际,积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进残膜回收加工企业或引导鼓励现有企业进行企业重组和扩能改造,不断提升残膜回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