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在目前的国家发展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环境的保护。根据现阶段在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执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增强环境保护税收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管理部门、协调环保部门与税务机关的关系、来促进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2014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今天的中国经济发展必须转型,我们要向环境污染宣战。从目前中国的环境污染的现状来看,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代价是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雾霾日益严重,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已经从我们眼前大量地消失,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仅靠公共管制、收取排污费等经济手段已经不能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而新施行的环境保护税又在绝望中给了我们新的希望。
一、税收政策的基本含义
税收政策是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征税对象的可承担范围和该税种的实际作用而做出的税收政策法令,这些法令能够规范税收征收。从税收政策的制定作用来看,对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来看,税收政策的指向性是比较明确的,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较好的指导作用。例如近几年国家对于化工厂的废水处理的税收征税额度大大增加,原因就在于化工厂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质对于环境的危害程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加大税收征收额度就是在告诉所有的企业特别要注意对于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做好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条件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杠杆发挥更大作用的趋势已经形成并不可逆转,再加上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普遍提高,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税制条件。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开征环境保护税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企业角度来看,开征环境保护税可以促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的产业,优化企业资源配置。
三、环境保护税收制度的优越性
(一)环境保护税弥补消费税税率低的不足
此前,中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虽然也采取了一些税收政策,例如现行消费税对某些污染产品,高能消耗品进行征收,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仅仅这些是不够的。从税收的功能来看,消费税应该起到平衡的作用,对于部分高污染的产品应该有大量的税收,从而能够发挥抑制高污染的产品的使用量而增加环保产品使用量的作用。这是消费税可以发挥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来看,对于一些高污染产品的消费税和其他产品的税收差别并不大,而这些产品自身在目前的市场依然很大,利润空间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依然大量的生产这类产品,这显然是不利于环境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中有内容表示对超标以及超总量排放的污染物要加倍征收环境保护税,这正弥补了消费税征收费率低而无法达到减少污染目的的不足。但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既要交纳消费税又要交纳环境保护税,只是在新交纳环保税的同时,减量甚至是撤销现有税。
(二)环境保护税吸收和完善排污费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对污染物排放的收费效果并不是很理想,由于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不是专门的公课征收机关,缺少专门的税务机关,环境执法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发展,种种问题使得排污费制度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从一些税收征收机构的执行情况来看,税收政策存在着执行过程缺乏执行力、各个税种之间的衔接不够而导致脱节的现象,使排污费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环境保护税以一种更加强有力的方式存在着,它在征收范围、税目和计税依据方面依旧与排污费保持一致;同时还设立了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双主体规定,且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之间建立涉税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了排污费制度的不足。
(三)从财政角度来看,环境保护税增加社会福利
环境保护税对超标以及超总量排放的污染物要加倍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部分企业会因此对技术进行革新、发展绿色经济;但仍旧会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由于税负增加、利润压缩等原因被市场淘汰,如此一来,有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环保税征收了充足的财政收入,可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时也可以给有潜力企业一定的财力支持,帮助更多的企业转型。
四、环境保护税实施过程中将面临的阻力
新事物的发展总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目前出台的环境保护税只是一个新的小生命,不论是克服自身的局限性还是让更多纳税义务人接受这个税种,不可否认这个过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乐观但决不能掉以轻心。
(一)纳税义务人运用不规范手段避税
尽管征收环境保护税有很多的优势,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任何税种的征收都会有偷税漏税的问题,特别是环境保护税有些不同于其他税种的地方。根据对一些企业的调查中发现,在环境保护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纳税义务人利用各种条件来逃避或者是减少税收征收的行为。例如通过提供虚假产品信息,或者是通过权钱交易等这些都不利于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执行。以某化工厂为例,在化工厂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气,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考虑,认同这些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很大,但是要净化这些污染物或者是减少这些污染物需要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设备和优秀的科研人才,并负担巨额的科研经费,这些显然都是需要企业付出巨大的经费支出的,而目前的环境保护税收对于企业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此条件下,一些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减少税收,例如通过开具虚假的产品环保证明,希望可以减少税收支出。这些都是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这些现象的发生并不是偶然而是具有普遍性的,这个问题无法有效的解决,环境保护终将成为纸上谈兵。
(二)从课税对象来看,污染当值量数据的核定难度较高
作为课税基础的污染当量值,对于其排放量的监测、监督和审核确认是一个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内容,因而具有耗费多且评价成本高的特点。同时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并不具备对污染当值量的评价能力也很难运用经济知识来审查纳税对象包含的信息,这就意味着税务机关征收的依据完全依靠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环保税的征收工作需要税务机关来做,但核定污染物排放的数据都是环保部门在整理,那么税务机关在审查环境保护课税数据时就可能因为专业问题而疏忽了偷税漏税现象。
(三)就税收角度而言,税收优惠的合理性问题难以预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中有内容表示,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包含在免征环境保护税范围内。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都是在牺牲环境的基础上建立的,例如农民大量使用农膜、农药等带有剧毒性质的农用物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农药和农膜的大量使用会导致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放眼未来,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带来的环境问题难以估量,而征收意见稿中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给予税收优惠是否真的具备合理性也难以预测。
五、对环境保护税的优化机制探析
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在现阶段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纳税义务人运用不规范手段避税、课税对象有效数据的核定难度较高、税收优惠的合理性问题难以预见等问题,从这些问题出发,需要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促进环境保护税的实行。
(一)增强环境保护税收政策执行人员的素质
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实施需要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执行人员,从工作人员的角度上解决现有的纳税义务人运用不规范手段避税问题,可能会是比较有作用的方式。需要提高准入门槛,对于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执行人员的选拔需要经过认真的筛选,特别是对于目前的税收形势,尤其要注意。从会计角度来看,要增强审计人员从事环境保护税审计工作所需要的特殊素质,具备高度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从微观着眼尤其是要对作为课税对象的污染当值量做好清晰有效地记录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管理部门
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管理部门,主要是独立的针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例如在国家环保总局下设专门的办公室负责全国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执行。形成一个多层面的、立体的形式,对于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执行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形式,体现在部门相对独立且不受企业或者其他部门的干扰。
(三)协调环保部门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众所周知,环保部门的宗旨是为了环境保护;而税务机关的宗旨是为了实现财政收入。征税部门因缺乏专业能力导致与污染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性,需要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以确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种、税率等。对于理论上,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的双主体规定有助于环境保护税的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会出现打太极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因而要确保俩个部门高效而有默契的配合,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部门间合理利益分配公正以及稽查事项的权限问题都十分重要。
作者:田源 来源:北方经贸 2015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