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环保法出台的背景
1.1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新环保法的出台适应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1.2环境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环保法是解决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旧环保法理念过时,对于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制度过时,不适应环保立法需要;部分内容严重滞后;处罚过软,违法成本低已经成为环保法律法规的痼疾;衔接不顺,与部分后期制定的单项法等不衔接。而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也存在诸多问题,横向看,环保有关职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纵向看,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思维依然顽固,导致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的执法难落实。
2.园区环保存在问题
2.1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
园区大部分企业的“一把手”越来越关注环保,对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持积极主动态度,然而也有个别企业环保意识相当薄弱,对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点都不了解,即使多次通知他们参加环保会议、环保专题培训等活动’他们也只是口头答应参会,实际无人到场,发现问题亦不整改。还有部分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新三板上市、银行贷款方才办理环保手续。
2.2产业结构有待升级
高新区地处上世纪80年代初乡镇工业典范--“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乡镇企业较多,虽然高新区由北区拓展到南区后,不断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现巳逐步形成“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光源、电子信息”三大产业集群为主导,但是仍有少部分的高耗能、髙污染、高排放的传统企业存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有待升级。
2.3环境违法行为普遍
根据环保大检查的情况,整个高新区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不到一半,持排污许可证排污、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就更少。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有审批手续的企业中另有一半以上存在“久试未验、久投未验”,环境违法普遍,环境风险较大。
2.4信访问题突出
在多年的基层环境信访处理中。95%以上的举报是属实的,信访所反映的污染与其环境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信访量逐年增加,且信访组成由原来的水污染为主转向大气污染为主。
3.高新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思考
3.1加强环境宣教
新《环保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这标志着环境宣教需实现新转型,环境宣教工作将迈人一个新的门檻,跨人一个新的时代。
作为园区环保管理部门,我们要做好环境宣教工作。首先,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教形式。比如,对农村居民,可采取送戏到社区、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及其员工,可突出当前环境污染现状,呼吁大家自觉行使环境权利、履行环保义务等等。其次,宣传题材要让公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解读环境新闻、空气质量等各种专业数据,让企业了解园区污染现状、废弃物的正确处理方法,让大家切身感受到环境保护的意义。最后,环保知识培训班要贴近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通过普及环保知识,指导具体做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和能力。
3.2提高门槛,绿色招商
招商引资项目既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又要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关的原则。高新区应注重产业链招商和绿色招商,强化对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努力实现园区经济与园区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大择商选资力度,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引进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量低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要勇于亮剑,对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大的项目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3.3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新常态下的必然趋势,环保巳成为越来越大的制约瓶颈,高新区应制定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弓I导促进企业重视环保,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通过“点”上突破,着力构建园区企业小循环。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引导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料选用、工艺控制、厂房建设等不同层面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生态理念,切实降低企业本身的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3.4加强联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环境监管,营造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利于打击环境违法,彰显高新区“向污染宣战”的决心。(1)在遇到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情况,高新区将主动报告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依法査处。(2)持续开展废气整治、雨污分流等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危废倾倒、废水污染、废气排放等环境问题,同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法解决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环境案件。
李红梅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常州21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