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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及其应用

2016-03-03 11:3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经济増长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不仅破坏了人类的生活质量,降低了经济效率,而且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选择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激励环境保护的手段成为一项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紧迫课题鉴于环境污染属于市场体系之外的负外部性,环境保护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加重和环境保护难度的加大,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根源是经济性的,必须借助市场经济手段才能加以有效解决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世界各国纷纷探索采用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经济手段,来减少污染,刺激人们保护环境。

 

  一、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

 

  目前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采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有三种:排污收费环境税和排污交易。其中环境税和排污交易是环境经济手段中的两个最新手段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实质在于,从成本和效益入手,使制定的价格真实反映其社会成本,引导企业对经济活动进行选择,从而达到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排污收费

 

  排污收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对造成一国境内环境污染的生产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甩有两种做法:一是超标收费,即只对超过国家规定排污标准的企业收费;具体的排污标准,可以按照污染物在环境中残留时间的长短在生物体内积累的高低和对环境、人体的毒害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收费的高低;也可以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视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倍数,确定收费等级。二是不论排污大小,采取排污即收费的办法排污收费对于同一企业可以有不同的标准可供选择排污收费,一方面从外部给企业以一定的压力,促进企业积极治理污染,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资源和能量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排污收费通常被用于污染治理,因此,也为企业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资金渠道例如,荷兰从70年代中期开始对企业征收排污费,以后逐步提高重金属排放的收费标准,结果到1991年荷兰工业废物中的铅、汞、铬等有毒金属排放量比1976年减少了83%~97%当然,排污收费不管是根据污染物浓度征收还是总量控制,都需要对有关指标逐一测定,因而征收成本相当高。另外,收费作为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却基本上没有相关法律作保障,容易使污染者产生承担政府某种摊派的抵触心理。因此,大多数税收制度相对完善的工业化国家较少采用排污收费制度。

 

  2环境税

 

  环境税是指对开发、保护和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方面:一是对污染征税,即按污染所造成的破坏程度对污染者征收污染税,提高环境污染的成本,促使污染者减少污染;二是进行税收支出,即给予保护环境和有利于防止污染的活动各种税收优惠待遇,以激励环境保护。征收环境税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资源的定价,改变市场信号,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同时鼓励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行为。

 

  早在20世纪20年代庇古就针对企业生产的负外部性,提出对环境污染产品征税,来解决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发生的偏离,重新恢复社会成本与收益的等边际条件,即所谓的庇古税尽管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设立独立的环境税税种,但世界各国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而开征的税收己有近百种。这些税收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包括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征税主要税种有: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等二是对高耗费高耗料行为征收的税征收这类税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和原料,以减轻环境保护的压力。主要税种有: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等。三是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其它行为征收的税主要税种有对飞机汽车等产生的噪音的行为征收的噪音税,有为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和改善市区环境而征收的拥挤税等。

 

  课征环境税,不仅提高有污染生产和有污染消费的成本,迫使污染者减少产量从而减少污染;而且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増加税收收入;甚至还会促使污染者选择低廉且适合自己的生产技术与方法,鼓励企业创新行为因其具有自愿、低成本、増加税收、刺激技术创新等优点,环境税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美国于1972年率先开征了二氧化硫税,1985年法国也开征了此税,90年代以后,瑞典、挪威、芬兰、西班牙、丹麦、意大利等国相继开征了该税种。二氧化碳税最早于1990年由芬兰开征,此后,瑞典挪威荷兰、丹麦等国也相继开征许多工业化国家均对污染水质行为征税,1981年德国开征的水污染税,以废水的污染单位”(相当于一个居民1年的污染负荷)为基准,实行全国统1税抵免.企业利用可再生资源发电每千瓦时可获保护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收包含了两个率,目前该税的年税额在20亿马克以上,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用于改善水质,社会和环境效益十分明显。加拿大维多利亚市从1992年开始对每袋垃圾征收1.2-2.1美元的税,并鼓励回收垃圾中有用的废旧物资,使家庭垃圾产生量在一年内减少了18%1991年瑞典制定环境法,从法律上确定征收环境税的合法性,以后开征了二氧化硫税(每吨3050美元)和炭税(每吨二氧化碳120美元)及其他环境税种,环境税开征一年后的1995年,硫化物的排放量比上年减少了1(%。目前丹麦税收中的3%来自水资源、农药二氧化碳、电池等与环境有关的税收。与征税对应的税收支出,又称税收补贴或税收减免,是政府对企业防止和治理环境污染的行为,如开展环境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废弃物再利用,投资于污染的设备和设施等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具体的实施办法有: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免除税收、提取公积金等OECD成员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都有类似的税收激励,如,澳大利亚于19928月以后,对防止治理污染、废物回收或以处理、净化、搬运、埋存为目的的资本支出可以税前抵扣;1996年起对发生的矿区恢复支出可于当年全额抵扣;对用于水保持或环境研究的支出可于10年内抵扣,项目期限短于10年的按年限抵扣。

 

  奥地利对于低噪音车辆给予20%的投资税收抵免;对用于环保领域的投资可免资本税加拿大对控制水、空气污染的投资给予加速折旧或资本成本抵免,对节能设备可加速折旧芬兰对控制水和空气污染的投资,在四年内按每年购买价的25%加速折旧法国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节能设备、空气净化器和电动车都给予加速折旧。日本对改进能源利用效率的设施,除一般折旧或税收抵免外,还可按取得成本的30%提取特别折旧,对防止污染的设备,除一般折旧外,可按取得成本提取18%的特别初始折旧,对减少石棉排放物的设施,免固定资产税,对控制水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的设施减所得税、公司税、固定资产税美国对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设备,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获得税收美分税收抵免,对污染控制、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和有害物质处理设施,州或地方政府贷款的利息可从联邦所得税中免除。爱尔兰、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士等国对防止污染、节约能源的设备投资也都给予加速折旧或税收抵免等优惠。

 

  税收支出之所以被用作环境保护的手段,主要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可以扶持那些因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生产者;二是生产者进行污染控制技术的革新具有正外部性,即不仅自己受益,而且使公众受益。但与征污染税相比,税收支出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即税收支出只可能使个别企业减少产量及污染量,整个行业的污染量反而有可能増力卩。这是因为,在税收支出政策下,个别企业因获得税收支出污染量减少时,其利润可能比没有税收支出时高,从而会吸引新的企业进入该行业,由此导致整个行业的污染量不变或反而増加。

 

  3.排污交易

 

  排污交易,即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Dales)1968年在其著作〈〈污染财富和价格》中首次提出。1960年科斯(Coase)在其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著名的科斯定理:只要市场交易成本为零,无论初始产权如何界定,通过交易都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排污交易是科斯定理在环境问题上最典型的应用,其主要思想是: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简称排污权),并允许人们在市场上对这些权利象商品那样进行交易,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达到有效使用稀缺性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通常人们拥有的排污权是以其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来体现的,因而排污交易也称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实际执行中,政府主管部门往往对企业每年的排污量或资源消费量规定一个上限,许可证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政府对污染物排放定价,排污量则由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决定。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及其应用

  排污交易无需了解污染者防治污染的边际成本函数,因而所需的信息成本和实施成本较少,但由于排污权可以转让,会刺激某些企业购买大量的排污权,形成垄断市场,造成排污权即生产权现象另1方面,当被使用的排污权数量低于可交易的排实施排污收费制度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权数量时,还可能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

 

  美国早在1976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将排污交易用于大气污染源和河流污染管理之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相继进行了排污交易政策的实践目前世界各国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有大气污染许可证、汽油含铅量许可证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

 

  美国在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研究,实施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完整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系统,是目前世界上利用排污交易来控制酸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得最好的国家为实现1990年美国国会提出的酸雨计划: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1980年的排放水平减少1000万吨美国制定了分两个阶段在电力行业实施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政策第一阶段,1995-1999年,规定110个严重污染电厂的263个重点污染源比1980年减少350万吨二氧化硫;第二阶段,20002010年,控制对象増加到2000多家,要求规模在25000KW以上的所有电厂都参与,最终使它们的二氧化硫年总排放量比1980年减少1000万吨,同时减少200万吨氮氧化物与此同时,美国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政策通过参加单位的确定、初始分配许可、再分配许可(许可证交易)和审核调整许可四个部分工作来实现污染控制的管理目标这项政策自1995年实施以来,目前己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二氧化硫排放量显著减少;许可证市场价格大大低于事先估计值,实施费用节省,交易逐渐活跃,交易数和交易量増长迅速,参与企业全部达标实践证明,二氧化硫排放交易政策有利于控制企业的达标排放。

 

  二、我国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应用现状与前景

 

  为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我国从80年代开始进行了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己经在排污收费环境税和投融资政策、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改革的问题,需要逐步地加以完善。

 

  ()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与改革我国于1978年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提出了环境保护法(执行)》,确定了排污收费制度的合法性1982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同年71日起,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在全国开始实施迄今为止,排污收费己经成为我国一种应用范围最广的保护环境的经济手段。

 

  应该说,排污收费对我国的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从198^1999年,我国累计征收排污费450亿元每年征收的排污费和被征收单位不断増加,到1999年全国排污费征收额高达55亿多元,被征收排污费的单位多达7224万个,主要集中在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电力和煤炭等行业。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排污收费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收费管理混乱、收费对象不全、收费标准过低、收费被非法使用及收费中的计价还价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环境污染治理的代价远远超过其缴纳的收费,企业理所当然地选择缴纳排污费而不愿去治理污染因此,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来加以完善。既要理顺收费管理和收费运行机制,又要使收费对象更全面;既要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又要明确排污收费用途,使其真正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

 

  ()我国现行税制与环境税的开征

 

  严格来说,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我国目前存在的只是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如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虽然这些税种的设置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因素,但它们本身己经为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提供了一定的刺激和资金。据有关研究,这些绿色税收额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到90年代中期,它们占我国总税收的比例约在8%,相当于GDP2%

 

  在1994年进行的税制改革中,我国还加大了对利用废物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和投资的税收优惠、对污染型产品和项目征收消费税等的力度。随着我国经济増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必然要求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1984年到1995年我国煤炭行业的补贴率己从61%下降到1%。减少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补贴,不仅提高了国有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而且起到了减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包头、开远柳州、太原'平缓环境资源恶化速度的目的与此相反,我国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却是逐年増加的,特别是90年代以来投资増幅较大但相比于发达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投资,我国目前的环保投资仍然不足发达国家的环保投资一般占GDP1.5~%,而我国的环保投资,即使在投资加大的九五期间占GDP的比例仍然不足1%

 

  随着我国费改税的推进,在排污收费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开设环境税收将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纳入产品价格,提高污染产品的市场价格。在环境税的建设中,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做法:一是开征真正的环境税其依据是:环境保护是全体居民的义务,环境保护的收益者也是全体居民,根据收益者付费原则,应该对全体居民征收环境税二是开征污染产品税目前我国对污染排放进行收费,但对污染产品却没有相应的收费或征税由于污染产品的使用对环境具有污染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其征税以进行控制。可以考虑开征的污染产品税有包装产品、含磷洗涤剂税、散装水泥特别税等。三是费改税即适应目前费改税的需要,将现行排污收费中的某些项目改成征税如排污水收费和二氧化硫收费可以选择改成征税四是税收绿色化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强化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増加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目。如在资源税中増加水资源税目、土地、森林和草原税目,提高高硫煤的税额;在消费税中将煤炭纳入征收范围,对低标号汽油和含铅汽油征收消费税附加,对危害健康和污染环境的消费品(香烟、小轿车摩托车等)征收消费税附加等。

 

  ()排污交易的试点与建议

 

  我国从1987年首次进行水污染排放许可证试点以来,己经在包头、太原、开远平顶山、贵阳、柳州、天津上海本溪绍兴等10多个城市开展过排污交易的试点,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生产配额,建立了含有排污交易内容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明确污染者的排放权及其治理责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使污染治理与环境质量目标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治理费用的最小化在顶山、贵阳六个城市进行的大气污染物许可证试点过程中,这些城市通过地方立法,采用与总量控制相匹配的总量收费方法,解决了原来单一浓度收费标准偏低问题其中平顶山市试行的烟尘排放许可证制度,柳州市试行的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制度,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虽然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正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但是已经试点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进一步实施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改革,可以预见建立中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不仅可行,而且将会对中国的环境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排污交易的现状,要建立起真正的排污交易市场,还必须加紧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加强立法,使排污交易政策法制化因为美国实施排污交易政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要建立规范化的排污交易市场就必须有法律保障然而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明确规定可以进行排污交易的法律,试点过程中依据的也只是当地一些含有污染物控制和交易内容的地方法规二要加快排污交易的可行性研究,使排污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尽管我国己经开展过一些排污交易的试点,也进行过控制污染方面的一些科学研究,但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交易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为了尽快做好建立中国排污交易市场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中美环保局的研究合作,选择更大范围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三要加强污染源的监测,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准确的排放计量是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污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但目前中国已安装二氧化硫排放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的电厂不过20多家因而,需要加强污染源的监测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的排放跟踪系统、审核调整系统和许可跟踪系统,这样能够使控制企业、官员和公众随时了解控制企业的排污状况和许可证交易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另一方面,资源供应不足、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总体上还将可能进一步恶化由于排污收费、环境税和排污交易都是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它们通过市场来影响污染者的产污、排污与治污行为,能使污染者在选择治理方案时更具灵活性,因而在环境保护中必须强化经济手段的应用。同时,由于三种经济手段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作用对象和不同的运行机制,因此,不可能用一种手段完全替代其它两种手段,这三种环境经济手段将会在我国今后的环境管理中同时并存。另外,从我国的现状看,三种经济手段的应用程度差异很大排污收费历时二十多年,己在中国得到广泛的应用。虽然还没有真正的环境税,但有关部门己在积极行动,并提出了若干环境的政策方案排污交易仍处于试点阶段,但基于市场的排污交易有关部门己经开始探索相信中国环境经济手段的完善和应用可以为企业污染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方案,使企业能够根据成本效益分析来确定最佳的污染治理方案,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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