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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研究

2016-10-12 14: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态。随着我国城镇建设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工业文明与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资源紧缺、环境恶化,暴露出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进入21世纪,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由于盲目地追求速度、指标,我国多地的生态环境在城镇化过程中遭到了损坏,环境污染问题困扰着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城镇化建设如何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多地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生态文明与城镇化概述

 

  ()生态文明概念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

 

  ()城镇化概念

 

  城镇化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它表现为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城市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文明不断向农村扩散并最终达到城乡协调发展的社会发展过程。

 

  ()生态文明与城镇化的关系

 

  城镇化与生态文明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一方面城镇化建设势必会对生态造成影响,而另一方面生态文明要依赖于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二、城镇化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都不高,在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到位

 

  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据统计,高耗能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经济发展依然是在比规模、数量、速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慢导致大量的技术水平低、规模小、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小型企业长久存在,这给生态环境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目前,我国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耕地被征用,土地资源更为缺乏。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由于农民缺乏技术的有效指导,即使有人指导,农户为图方便、成本低,也难按标准执行,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诸如施肥结构不合理,多年使用难以降解的农用地膜,化学农药大量使用等现象。部分地区已经出现土壤板结等情况,严重影响作物生长,同时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欠缺

 

  我国多数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全局统筹意识不强,长远规划不足,导致建设内容朝令夕改,前拆后建。多地没有建立专门的专家团队,对生态文明建设该做什么、怎样做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没有纲领性的指导文件,缺乏既定的工作目标,工作手段较为单一、保障措施制定滞后。个别已经制定的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重规划,轻实施的问题,已编制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也未真正按照规划的时限、项目去落实。

 

  ()工业、农业环境污染(土壤、水、大气)明显

 

  农业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工业及城市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在工业化建设中,多数地区由于工业技术水平不高、工艺设施落后,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管理,资源、能源浪费严重,工业三废大量排放,构成了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也是农业环境的最大威胁。煤炭是工农业生产和生活能源的主体,燃煤排放的废气是构成大气污染的最主要因素。同时,工矿企业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大量的工业废水几乎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向江河湖库,对农业灌溉水源和渔业养殖水面造成污染,进而通过灌溉污染土壤、农作物。

 

  ()社会整体生态意识相对薄弱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 社会、公民的共同行动来推进,生态意识是人们在把握和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时应持的一种健康、合理的态度和理念。长期以来,国家在社会发展建设中过分注重和追求经济规模增长,忽视了对社会群体生态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公民整体的生态意识理念还比较薄弱,人们对资源的开发使用无保护、无节制。公民在意识上没有从珍惜能源的角度去节水节电节煤,没有从减少污染的角度去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纸杯等。相关企业一味谋求地区或单位的利益最大化,不顾及整体发展的大局,无视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过度掠取资源和违规排污排气,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群体生态意识的培育工作在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方面都严重滞后于当前社会环境的迫切需要。

 

  ()生态体制机制建设存在短板

 

  从根本上来说,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要靠制度的落实,近年来连续出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可以发现,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立法滞后与执法不严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各类恶性排污事件的发生。现行的法律不能解决现实之中的问题。例如在企业排污费的收取上,还存在着收罚利害关系倒挂的现象。罚款对企业震慑力不大,导致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针对违规排污的处罚标准太低或直接以罚代管。同时,环境保护部门尚未成为地区发展和决策的重要管理部门,在政府编制体制中仍处于弱势地位,甚至一些地方政府认为环保部门坚守职责往往会拖累地方经济,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过多干预,甚至造成权力行使的异化和腐化,导致一个企业违规成功,很多企业跟风效仿,致使环境更加恶化。

 

生态文明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研究


  三、生态文明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

 

  生态文明包含着较高的环保意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三个重要的特征,如何将生态文明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充分考虑生态环境问题,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基于生态创建工作的系统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生态建设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各地区应根据现有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结合气候、地理、资源优势,在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明确战略目标,确定工作思路,提出建设任务。广泛吸收有关工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生态建设的意见,抓住经济、社会、环境建设中的重点行业、产业,把分散在部门、条块间的人财物资源整合起来,组织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攻关。

 

  另外要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淡化传统的 GDP 考核,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机制。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落实

 

  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带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着力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对经济发展实施降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的硬约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缓解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发挥循环经济试点的作用,带动各地区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推进循环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同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可控作用,大力发展以生态工程和信息工程为代表的低能耗、高增值、高知识密集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将发展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走以效益和质量为中心,经济、社会和环境均衡发展的新路子,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居民的生产模式、生活模式

 

  长久以来,人类形成了以物质主义为原则,以高消费为特征,认为更多地消费资源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的生活模式。在这种错误生活模式的影响下,人类生活浪费了更多的资源。当前,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人们认识到追求本真、合理的绿色生态生活消费方式才是对社会的贡献,适度的消费方式可以缓解生态环境的压力,只满足人基本生存需求的消费,排斥过度的物质消费,从而抑制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绿色消费有利于环境保护,它是一种以绿色、自然、和谐和健康为宗旨的消费,倡导消费者的循环再利用,引领生态化的生产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未来世界的发展既不是人掠夺自然,也不是自然界统治人,而是在不断满足人类长远利益的前提下,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建立合理的社会消费结构,使绿色消费成为人类生活的新目标、新时尚。

 

  ()严谨制定并实施生态环保的法律法规,加大防污治污的力度

 

  生态文明建设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依靠法治建设,改革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以法律的硬性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优化。实践证明,健全的生态法律制度不仅是生态文明的标志,而且是生态保护的屏障。首先,要在已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法律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合各地实际的现代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改善自然资源的配置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快速发展的良性循环。再次,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新出现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防止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缺位而放纵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最后,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执法成本高的现象,以形成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好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引导群众将优良的生态保护传统转变成现代化的行为规范。只有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法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加强对企业、居民等的生态文明教育,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必须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正确的生产和消费观念。要使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各级干部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以政府引领为主导,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社会参与为补充,积极推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将共谋共建共创共享理念深入到群众生活,内化为群众的生活习惯,从而探索出一条以群众路线践行生态文明的有效路径。

 

  ()政府应尽快制定政策,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积极构建鼓励依靠科技创新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各地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充分发挥科技政策的杠杆作用,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关产业的技术政策,科学制定生态标准的门槛,鼓励支持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限制产生环境污染、消耗能源较大的产业发展,有效克服生态创新过程中双重外部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科技创新着重解决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细颗粒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涉国计民生的环境问题。

 

  ()要加强生态农场的建设与推广

 

  生态农场是以生态系统保护为基础,充分发掘当地自然环境的有利条件,从而建立起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这种模式充分运用了生态学的理论基础,全面整合了农场内的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动物、植物、微生物和自然环境等的有机结合,以最少的资金和能源投人,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实现人的经济生产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生态农场,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而广泛的意义。具体实践上要进一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制度,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收益分配制度。同时,要着力改变投入结构,力求形成政府、地方、企业、农民等联合投入的模式,强化农业生产保障体系的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此外,要因地制宜选择农业产品,提高农场产业综合性,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维护农场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农场可持续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资金、法规、科技等保障体系整体水平将稳步提升。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发展相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作者:杨利娟 来源:北方经贸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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