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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和探讨

2016-05-14 11:1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高质量建设我国的城镇,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可见,城镇建设必须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先导。


  1城镇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滞后


  城镇要发展,规划要先行。但从我国城镇的发展现状来看,规划严整滞后于城镇的发展。在城镇发展的进程中,主要是以外延发展为主,是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城镇化道路。这种发展模式导致城镇用地粗放,城镇建设杂乱无章,镇不像镇,村不像村。在编制规划时缺乏科学性、预见性和超前性,使得城镇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规划不注意城镇内部资源的充分利用,不注意旧城区的改造;各个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不合理,生活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等功能区相互混杂……规划布局的不合理直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镇规划的滞后性,严重制约了城镇化进程。不少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1.2城镇建设和规划相脱节


  城镇规划是指城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镇土地。协调城镇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镇规划的根本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镇合理的进行建设和城镇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镇社会发展目标的综合手段。规划是建设的先导,是建设的基础,但一些领导的城镇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随意修改城镇规划。干预城镇规划依法实施,使城镇规划成为一张空文。


  1.3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滞后。一是区域范围内缺乏系统、科学的城镇体系规划。除几个重点镇外,其他乡镇建设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随意性较强,大部分城镇功能结构、产业结构、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单调雷同,难以形成自己的风格。二是城镇(县城和建制镇)虽都有总体规划,但多数正在修编和研究过程中。全县的乡和村庄规划覆盖率较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专项规划滞后,在己制定的城乡规划中,除碣石地区外,其它地区均无控制性详细规划。


  ⑵规划管理薄弱,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一是乡镇一级大部分还没有成立管理机构,没有专业管理人员。二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较为突出。许多乡镇建设项目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后到县发改部门立项时,才到规划部门征询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许多村庄不按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加之一些村干部更换频繁,规划实施缺乏连续性。


  ⑶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大多数城镇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还不配套,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完善,一些城镇建设缺乏特色,品位不高。同时,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各重点镇和南北山区乡的发展极不平衡。


  ⑷投融资渠道单一,城镇建设资金不足。目前,城镇建设资金,主要以政府出资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为主,还没有形成二级融资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城镇自身缺乏造血功能,投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从而制约了城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城镇建设规划的探讨


  2.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规划也是生产力。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⑴突出规划的科学性。树立“规划为纲、规划为上”的规划意识,面向“三农”问题,突出规划的科学性,按照“农村工业化、农村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基础设施规模使小城镇成为连结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和桥梁。


  ⑵突出编制内容特点。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编制。要以“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理念,按照建精品、出亮点的要求,从质量、深度和专项内容上,坚持高起点、高品位修编,并且着力在超前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


  ⑶加强对小城镇规划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小城镇规划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重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保证规划的有序进行。规划编制经费要纳入县区和城镇财政预算。


  ⑷规划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规划决不能随领导人的调整而变更,随领导人的意志而转移。对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2加强管理,提高水平


  努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是根本保证。一些发达国家城镇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城镇“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而我国城镇发展的现状却是很多城镇“重建轻管”,“有硬件,无软件”。因此,在抓好城镇建设的同时,必须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


  2.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人居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单靠城镇自身或某一方面的努力都不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政府领导和多方面的配合。笔者认为,政府应在小城镇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建设管理。尤其是要把城市的基础设施放在首位。基础设施是居民享有城市文明生活的物质保证,包括规划建设道路、电网、饮水、污水处理、液化气站、通讯广播网络等等。因此。政府要提高认识,多渠道加强资金投入。在道路、绿化和住宅上进行较大投入的同时,加强地下的基础设施管线的建设,为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4大力保护环境,提高居民参与意识


  城镇往往处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具有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优势,一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起来,比之大城市更有条件实现最佳人居环境。目前在欧美,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公司开始迁往一些环境优美的城镇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笔者认为大力保护和美化环境,对于城镇的发展十分关键。未来的城镇发展,并不一定要按照大城市的发展模式,应结合各自的地理优势和自然特点,建设风貌独特的人居环境。通过新的探索完全可以做到城市现代化生活方式与田园风光的完美结合。成为人们返朴归真,崇尚自然的理想归宿。大力保护环境,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将是实现城镇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2.5塑造城镇特色,建设各具特色的城镇


  加强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分析,挖掘自然的、历史的和地方的特点,形成具有时代感和地方特色的城镇风貌。塑造城镇特色要注意把握完整性和综合性。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热、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具特色的城镇。


  2.6城镇发展中应把握的重点


  ⑴要抓好规划、要科学编制城乡布局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以及相关的专业规划,努力实现规划的全覆盖。同时,要建立一套监管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下决心解决规划建设“两张皮”的问题。


  ⑵要高标准建设、城镇建设要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坚持建设的高标准,要按照彰显大气、追求精细的思路,建设近水、亲绿、宜人的开敞空间。同时,新建市政公共设施及房屋建筑,要达到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3结语


  城镇规划既要着眼于当前的利益,也要考虑未来的需要;既要从城镇的自身出发,也要树立区域和全局观念;既要有超前意识,也要不脱离实际。只有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城镇建设规划内容才能够进一步深化,能够使城镇建设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林伟瀚

                          (陆丰市城市规划设计研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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