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近几年,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在理论方面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措施并付诸反腐败工作实践。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依然不容忽视,违法用权发现难、调查难、处理难的“三难”现象困扰着监督机关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从反腐败角度看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制度的必要性腐败必须借助公共权力而生存,它是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腐败机会的形成则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权力垄断,二是暗箱操作。从已调查处理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对于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来说,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可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的约束,自由地运用权力;由于知情权限制在腐败主体范围之内,监督者无法获取监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由于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腐败行为一旦暴露,腐败主体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制造伪证、假证、销毁罪证,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很多腐败行为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客观上减轻了对腐败主体应有的惩处力度;可增加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而且这种侥幸心理相互影响,使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宽、人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腐败主体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甚至堵塞社会公务活动的合法途径,迫使或诱使他人行贿掌权者,导致腐败行为的不断产生。由此可见,尽管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败行为,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必要因素之一。没有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很难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险系数也会很高。所以说,暗箱操作给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腐败条件。相对而言,监督主体要想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就必须对监督对象有知情权。实现知情权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督者公开被监督的事情,二是监督者了解被监督事项的内情。这就要求被监督者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如果缺乏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即使法律赋予监督主体监督的权力,即使设立多元监督主体,即使监督主体主观上有强烈的监督欲望,最终也会因暗箱操作给监督带来一系列困难,大幅度降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必须改变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存在的权力行使过程暗箱操作的现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把公共权力的行使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掌权者的腐败机会。二、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的策略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夯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特权思想是数千年来沉积在国人灵魂深处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坚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权思想的错误观念。对此,必须在社会上普遍进行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宪法》庄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无一例外地都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唯有如此,才会冲破和克服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束缚,才会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公开行使权力,正是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首先,应该把“公开透明行使权力”这一用权要求法制化,将其纳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出台《监督法》。在《监督法》中着重明确“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这一要求,并将其上升为一项普遍原则来执行,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行使任何(国家规定保密事项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权力时都必须遵守,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给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权者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另一方面为公众和监督机构对用权行为的监督提供合法依据。在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同部门、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为不同的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关于“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准则,以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权力和所有用权行为都应该公开透明,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议内容等都应该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并且提供了解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②全程性。指“公开透明”必须贯穿于公共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对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的程序,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运行,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③时限性。指对权力的行使结果或某些运行环节,要按制度要求的时限按时公开,不能有意拖延或隐瞒。④民主性。即充分体现“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依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⑤重点性。即要抓住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点、监督盲点、难点等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监督主体监督。⑥层级性。即对不同层级的权力机构和掌权者的用权行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使每个层级在行使权力时都达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层级权力机构的用权特点,用制度特有的约束力,保证高层级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透明。⑦无效性。即明确规定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暗箱操作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采取与内容相一致的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途径。大体有7种公开形式:①面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司法公报。乡镇级以上党、政机关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的党政、司法等公务活动要公开,让社会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活动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报除上下传递外,还要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党政会议公开。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会议外,党政会议要面向社会开放,让大众及时了解会议内容。③借助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新闻自由和批评自由,新闻媒体可真实报道各级各部门的用权情况,对违法用权者直接曝光。对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封锁新闻采访和打击报复批评性报道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对有关党政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展开探讨,百家争鸣、各抒已见,择优而从之,这样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误的产生。④实行“电子沟通”。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架起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如电子会议、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政务公开等。通过电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沟通。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等环节要与同级商讨、向上级请示报告、向监督机关汇报、向下级通报,使权力的运行不但公开透明,还要正确合理。⑥设立咨询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公务咨询机构,专门答复公众的咨询,依法保障公众对权力行使的质疑权和知情权。⑦设立公开栏。主要应用于村务、厂务、校务等单位的公开,机关单位也可利用这种形式。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一要抓重点,二要注重增大内容容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的落实。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使机制内部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驱动,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抓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所辖单位不能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则“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日常工作内容同制度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落实目标。要把目标要求,按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头上,使定性的内容度量化、抽象的内容具体化、笼统的内容精细化,保证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三是实行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情况制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公务活动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则随时汇报,重点环节则重点汇报。经过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验,然后把汇报材料编印成《党务、政务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尤其要充分体现上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用权行为的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的用权行为。五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察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征求上级意见、群众评议等手段,对各单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实说话,细化到具体事项,被考评单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开透明度怎样。通过对具体事项的分析,最后得出评估结果。评估考核机关要不怕麻烦,在真实、深入上下功夫,真正发挥评估考核结果的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用权行为的“公开透明”,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一、想明白,就是定位要准确纪检就是党内监督,监察就是行政监督,纪检组长也就是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管。(一)角色定位要准,弄明白“我是谁”,时刻牢记公仆之本纪检组长首先是一位党员,然后是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位纪检组长只有真正清楚“我是谁”,才能明白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我们都知道,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忠诚、刚正、为民、清廉、创新”,担负着重要职责,所以必须经常问一问“我是谁”,经常提醒自己是公仆,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想一想如何更好地体现为民服务。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组长围绕“我是谁”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在两个方面做出表率。一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性。原则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质要求。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各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要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树好榜样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纪检组长只有自身素质过硬,才有资格去规范、约束和监督别人,另外,还得坚持按政策、法律、规定和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牵强附会,不随心所欲,以对组织、干部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坚持进取性。进取性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我觉得必须把握两点:1.要有政治敏锐性。对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省、市、县业务主管本单位党组纪检组出台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及时了解掌握,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特别是对重要精神要学深学透,深刻理解,统领思想,使纪检监察工作更贴近中心,贴近实际,服务大局。2.增强工作的敏锐性。要善于按照上级要求、领导的意图,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要善于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坚持灵活性。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讲究方式方法。针对当前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把是否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贯彻落实,把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国家、人民的利益,把是否有利于党纪国法的维护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紧紧围绕派驻本单位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责任,防患于未然。二要做好两个表率。一是做好勤政的表率。勤政是一名公务员、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组长的基本要求,也是起码的要求。勤政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种纪律和工作作风,作为一名纪检组长如果自己不以身作则遵守好上下班、财务、四条禁令等纪律,工作作风马马虎虎、敷衍了事,就没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就很难做好各项工作。只有做到勤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才能带领团队遵守好各种纪律、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廉洁的表率。俗话说,己不正难正人。廉洁是纪检组长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要做到廉洁,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包括加强政治理论、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文化科学知识修养等。其次要严格自律,在思想上,时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行动上做到:管住自己的手,不吃、拿、卡、要、报;管住自己的口,不乱吃喝,不乱说话;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作为纪检组长,要注意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大家的眼睛都在盯着我,只有解决好认识问题,行动才自觉,才能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够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群众,才能担负起重任,当好纪检组长。(二)职责定位要准,弄明白“为了谁”,时刻牢记执政之要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惩治腐败、优化环境、教育和保护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贡献力量。这一职责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纪检组长弄明白“为了谁”、对于保障党员干部践行宗旨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撑。纪检组组长是一个本单位纪检工作的主管,具体职责概括起来有四点:一是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政府决策情况;监督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二是组织协调职责。协助本单位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纠正本单位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协助本单位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协同纪检组考察本单位干部、党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廉政情况。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职责。群众举报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或存在其他重要问题,纪检组可直接向市局监察室领导反映。经市局监察室领导批准,纪检组可对本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协助纪委调查。四是完成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局监察室和本单位党组有时会把一些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的棘手事情,交给纪检组去处理、解决,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创造性地完成市局监察室和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纪检组长的工作性质从领导关系上看,它受上级纪检组领导,又受同级党组书记和局长领导;从工作职责上看监督是第一位职责。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是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组履行协助组织协调的职责。从具体工作环境上看,一方面形式上具有相对独立工作的含意,又属同级党组班子成员之一,很大程度上具有领导职位二重性,在工作中,既有工作职责相对专业的一面,又有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从属的一面。因此,如何当好纪检组长,个人认为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主业,必须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明确工作的宗旨是“为了谁”,这样才可能确保工作精力对号入座,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组长的作用。二、做清楚,就是履职要到位(一)工作开展要到位,要明确“做什么”,抓好五个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要是抓好五个重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合到各项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作为本单位纪检组长,既是一个领导职务,更是一份政治责任。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一是增强主动性。要善于做好协调工作,坚持多请示、多汇报、多请教,主动争取党组的支持,既要努力“有为”,用自己的工作实绩实现“有位”,又要及时了解单位的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主动向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纪检检察机关汇报、沟通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积极牵头协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和任务。二是增强规范性。在找准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既要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整个业务工作始终,又要防止形式主义和工作上的越位、缺位,不是我做过了,而是考虑要做好了。三是增强有效性。通过纪检的协调,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本单位的主体作用,群众的参与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纪检业务工作来说,第一位的工作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工作抓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就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工作实际出发,从建章立制着手,以规范税收行为为切入点,以阳光政务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二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发挥保障作用。紧贴本系统、本单位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唱响的主旋律。作为纪检组长,必须把服务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职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加强对上级重大部署的监督检查,把纪检监察工作贴近尉氏发展的实际,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始终。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对相关行业方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执法监督,项目审批和建设,干部选拔等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有行政权力就有监督。这就是平时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转,服务大局干”。三要在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的工作,它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思想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我们要摒弃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找毛病、找纰漏、处理干部的观点,要牢固树立起纪检监察工作是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培养干部的理念。把保护干部作为纪检工作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出干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是为了打击报复,而是为了不断修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使之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一是注重教育方法。要坚持和完善已有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体系,改进教育方法,加大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把传统的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把思想理论学习与党纪条规教育结合起来,把重点专题学习教育与经常性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努力使宣传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树立正反典型。一方面要树立正面典型。对那些洁身自好、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一身正气的党员干部,要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成绩特别突出的要给予一定表彰奖励,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利用一些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腐败分子等反面典型,特别是同系统、同单位的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三是防微杜渐。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一些细节、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现深层次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及早采取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四要在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方面发挥推动作用。在工作实践中,要勤于思考,善于调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不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拿出新办法,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把上级的部署同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总结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社会稳定、单位发展同步考虑、与专项治理同步实施、与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说起来简单,真正要做到确实是要用心、用力的,但这是纪检组长必须发挥的作用。(二)工作方法要到位,要明确“怎么做”,处理好五种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组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组领导与指导下、在党组的配合下,在全局同志们的支持下开展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纪检组长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确处理好五种关系。一要处理好纪检组与党组的关系。纪检工作的开展需要纪检组长主动与党组书记协调沟通,取得党组书记的支持,重大问题需要及时向纪委做好汇报。要多沟通,及时搞好协调,积极争取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局长当好参谋。纪检组长应发挥主动性,组织纪检组成员根据上级业务本单位和市局监察室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建议,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形成主要领导的意图,召开班子会议,形成班子成员的共识,变成全局的工作,由局发文贯彻执行。纪检组长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主动”:主动向党组传达市纪委及上级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主动对党组及党组成员进行监督;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争取党组支持;主动向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要处理好监督检查与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来体现的,纪检组长工作方法合适,才能达到“到位”不“越位”、监督检查促发展的目的。一是主动参与有关业务工作,认真了解学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法规,重点掌握业务工作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党组的支持下,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熟知业务工作性质,不受单位业务性质的不同,放松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采用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将自己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归类,主动向党组负责人汇报,力求得到班子成员的支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一定要避免监督检查代替管理。三要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与重点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纲要》,是纪检组长的日常工作任务。为此,一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上级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使党员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做到党纪党规入心入脑。二是立足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自己的特色,创造性的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着力营造行业廉政勤政环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营造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四是处理好监督与协助的关系。纪检组长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现行纪检组长的主要职责。四要处理好履行监督职能与自身建设的关系。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第一,努力学习纪检业务知识。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要做到熟知于心,这是自己的看家本领,用学以致用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自身形象。第二,做好“风向标”。纪检组长一定要台上台下相一致,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学习什么,鄙视什么,在什么场合都要鲜明,用实际行动兑现诺言,树立向上向好的工作导向。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纪检工作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工作难以面面俱到,对此,要加强同业务科室的联系,尽可能多地参与他们的一些工作,多同群众交流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这样既密切了纪检同业务口的关系,又能及时发现不良的苗头、及时加以制止和防御。
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调研课题有如下几个方面:1、继续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2、加强重_项_执_监察_度。3、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_为。4、加_机关_部作风效能的监督检查。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调查研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孔子的“每事问”,王夫之的“察其精而尽其变”等观点,就是我国历史上关于调查研究的经典论述。就近现代领导行为来看,调查研究更为重要。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的经验历来如此,凡是忧愁没有办法的时候,就去调查研究,一经调查研究,办法就出来了,问题就解决了”。1933年,毛泽东通过龙岩上杭县才溪乡的调查,写下了著名的《才溪乡调查》。并有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邓小平同志指出,离开了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领导。胡锦涛同志指出:“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调研工作何等重要。特别对于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是熟悉工作、掌握情况、联系群众的基本途径;是交流经验、推介工作、科学决策的有效方法;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和必修课。可以说不重视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开明的领导,不开展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合格的领导,不会抓调研工作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个人体会:要做到“四要四不要”:一、要紧跟形势,不要落后时代。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既有深度不够的问题,更有新度不够的问题,很多内容陈旧老套,旧事重谈,了无新意,所谈问题与形势发展格格不入,所提对策正确无效,所用语言平淡过时,这样的调研成果没有错,但也没有用,是正确的废话。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调研工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代脉搏跳动而跳动,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来思考,站在理论的前沿来谋划,站在实践的一线来开展。通俗的说就是要围绕当前最新形势,说新语言,谈新鲜事,提新思路,有新见解。当前的新鲜语言、时代语言是什么?我们可以引用一些关键词来举例说明,如:党的纯洁性、顶层设计、精神家园、力度统一论、网络舆情、廉政风险防控、群众身边的腐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六民”要旨、问题导向、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等等。我们开展调研工作就是要善于围绕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与时俱进,站位全局,前瞻思考,推陈出新。二、要紧贴中心,不要偏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必须找准的职能定位。调研工作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必须紧紧融入反腐倡廉总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进程,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围绕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比如中央今年在全党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教育活动,省委提出“力度统一论”和“三抓一促”的工作部署,市委四次党代会提出了“三个跨越、三年提升、三个崛起”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开创战略、推进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今年全市县域经济会上提出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省、市纪委全会分别对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就是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部署,紧扣反腐倡廉实践需要,立足于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供服务。如果远离了中心,偏离了方向,调研工作就会白费力气,也难有作为。三、要紧扣重点,不要面面俱到反腐倡廉工作千头万绪,有很多实践和理论问题亟待研究。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也难以不加区分的全面关注。否则就会顾此失彼,主次不分,难有成果。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集中攻关。工作中重点把握好四点:一是领导关注的焦点。坚持把服务领导决策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领导需要知道和需要领导知道的开展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报领导之所需,引起领导关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如:我们根据班子成员调研成果采写的《基层卫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被中央纪委办公厅《要情专报》采用,并得到有关领导批示。《黄冈市制定涉农领域腐败风险防控意见》被中央纪委《要情专报》采用。《关于市直经济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市委全体常委作出重要批示,为市委作出开展“十佳三差”评议决策提供了最真实、最有力、最原始的一手材料。二是具有特色的亮点。对反映市情县情,具有黄冈特色的信息,要深度挖掘,跟踪调研。讲“地方话”、搞“土特产”,在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上做文章,总结和展现创新工作亮点。如《黄冈加强乡镇纪委“七有”工程建设》、《黄冈市推进3105腐败预警防控工程》《县委书记腐败预警防控问题研究》等调研成果均被省纪委有关刊物采用。黄州区纪委书记询问质询、黄梅县“三资”代理监管、红安县红色廉政文化等很多素材都是好的调研点。 三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坚持在调研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既如实反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经验做法,又客观反映侵害群众突出利益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如黄梅县开展的《治理村官腐败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在“两型社会”与反腐倡廉论坛上获奖。市纪委关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调研思考文章,对当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表现、特点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受到了中纪委领导的关注,调研成果被中纪委课题组采用。四是工作落实的难点。重点研究基层工作普遍存在的比较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由于政策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工作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如《关于农村换届选举问题的情况分析》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浠水县解决围标串标的调研文章全省转发,省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批示,正在开展的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县委权力公开等工作备受领导和社会关注。四、要紧抓质量,不要高产低效质量是调研工作的生命,实际工作中,既要重视数量,更要提升质量,增强调研工作实效。第一,选题要精确。选题决定成败。从总体层面上讲,要善于抓住带方向性、超前性、倾向性和预见性的问题去调查;从具体操作层面讲,选题宜小不宜大 、宜新不宜旧、宜实不宜虚,同时要考虑研究者的优势,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者的能力相适应。 第二,准备要充分。一是要充分占有素材。实践中可采用“四线对接”搜集法,广泛搜集、学习与调研课题相关的资料。对接天线:加强与中央省市纪委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关注热点信息;对接外线: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向各级各部门要信息要素材。同时掌握外地工作动态,加以学习借鉴。对接地线:加强与基层及群众联系,搜集一手情况。对接网线:现在是信息时代,互联网对反腐倡廉工作影响越来越深刻,很多调研课题都能在网上找到借鉴和启示,网络逐步成为一个便捷、高效、实用的调研手段,大家重视利用好这个载体。二是拟定调研提纲;包括明确调研目的、范围、人员等,重点要形成调查报告框架,做到带着问题下去调研,有目的地下去调研。防止“天女散花”式的调研,用最短的时间获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三是要确定调研方法。包括传统经验型: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收集文件、个别访谈;现代科学型: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调查之中。如问卷、网上调查等。第三,研讨要深入。调查要沉下去,研究要站上来。搞调研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不行,必须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真实素材,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刘少奇深入调研范例)要全面听。听领导怎么说,听群众怎么说,听专家怎么说,听党外人怎么说,听弱势群体怎么说,听基层怎么说,听有不同意见的人怎么说。要细致问,善于引导调查方向和进程,多问多听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一些被调查者有顾虑的敏感话题、负面调查,要讲究调查艺术,多用模糊语言,隐藏调查意图,“曲线”了解情况;要深度思,坚持边调查边思考,透过外在看本质,透过表象找规律,通过对比选方案,从而提出有思想、有见解、有新意的对策和建议。第四,文稿要精致。素材要真实。尽可能用事实说话,有数据立论。文风要朴实。调研报告文风要通俗易懂,但不可过分口语化,要注意行文规范。要杜绝“有些”、“据说”、“可能”、“大概”、“感觉”、“听说”等用语。不用生僻的词、模棱两可的词、自己叫不准的词,不堆砌艳词丽句。内容要丰实。从报告的内容构成看,大致分为标题、导语、做法成效、经验启示、问题原因、对策建议六个部分。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报告类型决定其内容构成。既要扩大信息容量,又要注意精炼语句。要注重增加材料的典型性。写作过程中尽量采用有代表性的事实材料,观点、数据、案例缺一不可,使文章用较少的材料就能揭示出问题的普遍性。要扩大文章信息量。讲实话、没废话,以最少的文字,承载最多的信息,让大家读时既长见识、又受启发、省时省力。第五,成果要转化。调研目的全在于应用。一篇调查报告、一个调研成果来之不易,用不好就是浪费。必须重视调研成果的宣传和转化,这也是调研工作的重要一环。一是直接转化成工作决策、措施、意见、领导讲话。二是通过会议、报刊宣传出去。特别是对领导关心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要情况要抢抓第一时间撰写、上报。时刻谨记:慢报半拍,事过境迁,报告写得再好,也影响不大。三是将有理论价值的成果上升为制度成果,用以指导工作。
给纪检委写举报信可以交给公安、检察院、法院、纪委等国家机关处理。直接向有县级监察委或者是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寄信,一般都会有接受投诉信的纪检部门。就像正常写信一样,直接寄去省纪委就是,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省纪委邮寄举报信,只需要在信封上写明纪委负责同志收就可以了。如何写:第一部分,写明被举报人(个人或单位)信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举报单位的则要尽量写明单位全称。第二部分,写明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段式详细列举被举报人的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尽可能写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参与人、知情人等相关人员信息及主要证据、涉及金额等。第三部分,写明举报人信息:实名举报人应在信件落款位置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来信日期等内容。
以四川为例,举报方法:
1、全省统一举报号码为12388。直接拨打12388,接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如到外地纪检监察部门报到,请在12388前拨区号。
2、拜访并撰写报告。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接收地点和通信地址举报。
3、在线报告。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清理四川”举报网站,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清理成都”、“乐山清线”、“清理大洲”等举报网站。
纪律检查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集中管理”、“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接受报告。为提高办事效率,鼓励群众根据干部的行政权向相应的纪检机关报告。
1、对一般干部、党员和村、居委会组织问题的报告,主要由镇、街道、街道纪律(工作)委员会处理;
2、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报告,主要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3、市纪律检查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4、省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扩展资料:
报告违规行为包括:
1、散布具有严重政治影响的言论、散布谣言、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则,违反组织人员和纪律招收党员的;
3、贪污、贿赂、贿赂以及其他贪污、贿赂;(一)履行职责不当或者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或者乱收费、乱摊派等失职行为的;
4、违反财经纪律,取国家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设立私人国库的;
5、收受宴请礼金、公款旅游、办婚宴、办葬礼、办节庆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6、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侵犯党员权利和公民权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也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受理的举报范围。
1.要根据事实;2.要提供证明事实的证据;3.最好实名举报或反映问题(匿名基本不看);4.文字简练,把举报材料或反映的问题提出就行,尽量不要使用形容词,更不要谩骂;5.说明自己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关注报纸每个版面上的编辑电话和传真号码,直接发传真过去。切记一定要盖上你们单位的公章,不然他们不看的!要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如果他们看了以后觉得可以采用或者需要修改的话就会联系你的。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律,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约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首先,着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约束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监督的约束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委员全体会议、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巡视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坚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第四,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增强惩治腐败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查办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与此同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执行力,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一是坚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发挥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四是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创造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系统性。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在制度创新中,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又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既重视中央立法,又重视地方立规,做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当前,尤其应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改革创新,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进。同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制度系统创新,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的有效监督近几年,政策理论研究部门和党政机关在理论方面对“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学措施并付诸反腐败工作实践。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依然不容忽视,违法用权发现难、调查难、处理难的“三难”现象困扰着监督机关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难”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是实现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从而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一、从反腐败角度看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制度的必要性腐败必须借助公共权力而生存,它是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腐败行为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即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腐败机会的形成则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权力垄断,二是暗箱操作。从已调查处理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对于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来说,权力行使过程的暗箱操作可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良后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规和制度、纪律的约束,自由地运用权力;由于知情权限制在腐败主体范围之内,监督者无法获取监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败行为不容易被发现;由于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腐败行为一旦暴露,腐败主体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制造伪证、假证、销毁罪证,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很多腐败行为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客观上减轻了对腐败主体应有的惩处力度;可增加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而且这种侥幸心理相互影响,使腐败的领域越来越宽、人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腐败主体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影响甚至堵塞社会公务活动的合法途径,迫使或诱使他人行贿掌权者,导致腐败行为的不断产生。由此可见,尽管权力运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败行为,但暗箱操作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必要因素之一。没有暗箱操作,腐败行为很难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险系数也会很高。所以说,暗箱操作给存有腐败动机的掌权者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腐败条件。相对而言,监督主体要想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就必须对监督对象有知情权。实现知情权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监督者公开被监督的事情,二是监督者了解被监督事项的内情。这就要求被监督者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如果缺乏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即使法律赋予监督主体监督的权力,即使设立多元监督主体,即使监督主体主观上有强烈的监督欲望,最终也会因暗箱操作给监督带来一系列困难,大幅度降低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必须改变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领域存在的权力行使过程暗箱操作的现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把公共权力的行使纳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掌权者的腐败机会。二、建立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法规制度的策略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夯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特权思想是数千年来沉积在国人灵魂深处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坚持用科学、民主的思想加强政治体制改革,从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权思想的错误观念。对此,必须在社会上普遍进行正确的权力观、监督观教育。《宪法》庄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无一例外地都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应该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唯有如此,才会冲破和克服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念的束缚,才会对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领导干部公开行使权力,正是正确的权力观和监督观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首先,应该把“公开透明行使权力”这一用权要求法制化,将其纳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要尽快出台《监督法》。在《监督法》中着重明确“权力行使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这一要求,并将其上升为一项普遍原则来执行,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行使任何(国家规定保密事项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权力时都必须遵守,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给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权者自觉规范用权行为,另一方面为公众和监督机构对用权行为的监督提供合法依据。在法制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不同部门、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为不同的部门、行业分别制定关于“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坚持以下准则,以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权力和所有用权行为都应该公开透明,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议内容等都应该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并且提供了解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②全程性。指“公开透明”必须贯穿于公共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对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的程序,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运行,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③时限性。指对权力的行使结果或某些运行环节,要按制度要求的时限按时公开,不能有意拖延或隐瞒。④民主性。即充分体现“人民主权”这一思想,依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⑤重点性。即要抓住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点、监督盲点、难点等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使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便于监督主体监督。⑥层级性。即对不同层级的权力机构和掌权者的用权行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权力的神秘感、封闭性,使每个层级在行使权力时都达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层级权力机构的用权特点,用制度特有的约束力,保证高层级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透明。⑦无效性。即明确规定暗箱操作的用权行为是无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暗箱操作用权行为进行监督。三是采取与内容相一致的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途径。大体有7种公开形式:①面向社会发布党务、政务、司法公报。乡镇级以上党、政机关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关注的党政、司法等公务活动要公开,让社会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活动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报除上下传递外,还要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党政会议公开。除国家规定的保密会议外,党政会议要面向社会开放,让大众及时了解会议内容。③借助新闻媒体公开。保障新闻自由和批评自由,新闻媒体可真实报道各级各部门的用权情况,对违法用权者直接曝光。对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封锁新闻采访和打击报复批评性报道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另外,对有关党政方面的重大问题,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展开探讨,百家争鸣、各抒已见,择优而从之,这样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误的产生。④实行“电子沟通”。利用现代电子手段架起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如电子会议、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政务公开等。通过电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沟通。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等环节要与同级商讨、向上级请示报告、向监督机关汇报、向下级通报,使权力的运行不但公开透明,还要正确合理。⑥设立咨询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设立公务咨询机构,专门答复公众的咨询,依法保障公众对权力行使的质疑权和知情权。⑦设立公开栏。主要应用于村务、厂务、校务等单位的公开,机关单位也可利用这种形式。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一要抓重点,二要注重增大内容容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的落实。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专项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使机制内部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相互驱动,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抓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为本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所辖单位不能落实“公开透明行使权力”的制度,则“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日常工作内容同制度的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落实目标。要把目标要求,按类分解后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头上,使定性的内容度量化、抽象的内容具体化、笼统的内容精细化,保证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追究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三是实行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情况制度。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公务活动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则随时汇报,重点环节则重点汇报。经过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验,然后把汇报材料编印成《党务、政务公报》,向社会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尤其要充分体现上级、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众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用权行为的明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同时要认真对待群众的举报,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让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的用权行为。五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通过察看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征求上级意见、群众评议等手段,对各单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实说话,细化到具体事项,被考评单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开透明度怎样。通过对具体事项的分析,最后得出评估结果。评估考核机关要不怕麻烦,在真实、深入上下功夫,真正发挥评估考核结果的作用,促进权力机构和用权行为的“公开透明”,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 要]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通过对企业各层级的监督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文章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5-0074-02引言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很多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引入了很多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都开始在新的历史时期走在了不断深化改革与科学平稳发展的道路上。在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办案工作,加强执纪办案力量建设,全面构建反腐败信息平台,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案的治本作用,对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一、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有效的完善相应的检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在进一步的扩大,而与此同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内部也出现了很多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与纪检监
[摘 要]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通过对企业各层级的监督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文章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5-0074-02引言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很多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引入了很多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都开始在新的历史时期走在了不断深化改革与科学平稳发展的道路上。在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办案工作,加强执纪办案力量建设,全面构建反腐败信息平台,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案的治本作用,对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一、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有效的完善相应的检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在进一步的扩大,而与此同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内部也出现了很多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与纪检监
毛泽东清正廉洁的故事腐败,既是革命的死敌,更是社会主义的死敌。毛泽东生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取得了许多可歌可泣、彪炳史册的成功经验。 清正廉洁率先垂范 打铁先须自身硬。只有自身清正廉洁者,才能自觉而坚决地反腐败。大量事实说明,在清正廉洁与反腐败斗争上,毛泽东有超人之勇气,真乃古今之罕见,全党之表率! 在旧社会,当官者,一般都是为了个人发财,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过着骄奢淫逸之腐朽生活。即使有清官,也是凤毛麟角、寥若晨星。毛泽东的一生,大部为官。但他当官,从来不见为了个人发财,而是报国为民、甘作公仆。其清正廉洁,有口皆碑。 早在井冈山时期,身为井冈山最高领导者的毛泽东,就毅然废除中国数千年旧军队官兵不平等的腐败恶习,在红军中带头实行官兵一致。 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个儿又高饭量又大,但他的粮食定量只及普通战士的3/4。 长征道上过草地时,辣椒是个宝。警卫员设法为酷爱吃辣子的毛泽东多领了20个红辣椒,被毛泽东严令其如数退回。警卫员不以为然,毛泽东严肃指出:"我们是红军,作为领袖怎么能搞特殊?"警卫员没法,只好照办。 新中国诞生后,功高盖世的毛泽东,虽已进入人生暮年,但他依然廉洁如故,艰苦奋斗依旧,不仅吃穿还是那么省俭,而且在工作上,不分什么昼夜。 抗美援朝爆发,毛泽东带头送子参军。不幸老年丧子。女儿上学,不准用公车接送。礼品一律交公。对亲友从不循私。警卫人员在外面多吃多占,毛泽东用私款退赔,并就此对警卫人员开展整风,一整就是半月。正因为毛泽东本人十分注意清正廉洁,为全党树立了表率,所以,在他当政时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党风军风政风,都十分纯正和清廉,受到中国人民的称赞。 疾恶如仇亲抓大案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凡是大案、要案,他都亲自去抓,而且一抓到底。只要是腐败分子,无论是谁。不问亲疏,他都铁面无私、严惩不贷。 在瑞金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4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 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以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案发后,毛泽东执法如山,严令枪决。肖犯一死,形势大变,陕甘宁边区政风明显好转。 红军旅长黄克功,为恋爱而杀人。为整肃军纪,申张正义,爱将如命的毛泽东也不得不"挥泪斩马谡"。建国后,刘青山、张子善。都是30年代入党,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青年领导干部。但他们经不起执政之考验,双双成了大贪污犯。毛泽东怒不可遏,不顾劝阻,将他们公审后枪决。震动了全国,教育了全党。 建章立制以法反腐 为了反腐倡廉,毛泽东还十分注重以法反腐。毛泽东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不少著名的法规,就是专为反腐倡廉而制定的。早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根据地尚属初创,毛泽东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在瑞金时期,毛泽东又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以下者,分等判刑。除追回赃款外、还要"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分"。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罚罪"。与此同时,建立审计制度,审查稽核各级决算和财政收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新中国诞生前,为防止共产党执政后腐败,毛泽东在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的防腐方针,特为党的高级干部作了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并列等6条规定。建国后,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需要,毛泽东提议在党内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政府内设立行政监察机构,还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惩戒违法失职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名及量刑标准等。从而使反腐败斗争经常化、制度化和法规化。 教育为本思想反腐 腐败有政治腐败、组织腐败、经济腐败、司法腐败、军事腐败、生活腐败、文艺腐败、学术腐败、教育腐败、思想腐败等种种表现形式。思想乃行动之先导,首先有思想腐败,才会有其它腐败。只有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思想道德上,筑起拒腐防变的精神长城,才不会产生其它腐败。正因为如此,所以毛泽东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均特别重视思想领域内的反腐倡廉斗争。为了从思想上反腐,毛泽东在实践上做了大量的工作。1929年。他针对红四军中存在的许多思想,抱病主持召开了红四军第二次党代会。会上,他不仅严肃批评了红四军中存在的一系列错误思想,而且深刻论述了它们的根源及纠正措施。对旧社会腐朽思想在红军中的影响,进行了一次荡涤污泥浊水式的大扫除,从而使中国工农红军完全变成了一支真正的无产阶级军队,因而对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再如,毛泽东一生中领导过多次整党整风运动。1942年至1945年毛泽东领导了著名的延安整风运动,彻底清算了党内产生"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思想根源,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个人主义、形式主义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全党的素质,使全党团结在了丰泽东思想的旗帜之下,确保了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新中国诞生后不到一年,毛泽东就领导了新中国的第一次整风运动。1951年5月1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违法乱纪行为。经过半年的整风,普遍提高了怎样做一个执政党的党员的思想认识,并纯洁了党的干部队伍,一些经不起执政考验的腐败分子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的处理。仅湖南一省就处分了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266人,其中开除党籍的64人,受其他处分的202人。 精兵简政大刀阔斧 1940年前后,中国革命的大本营陕甘宁边区的领导机关内出现了严重的人浮于事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而且妨碍了革命工作。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在1941年陕甘宁边区第二次参议会上、不顾别人劝阻,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向大会郑重提交了精兵简政的重要提案:坚决主张政府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避免老弱病残滥竿充数;对于机关应实施简政主义,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人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提倡节约廉洁作风。李老先生的建议确系真知灼见,并击中了要害。但是,却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他们认为,现在是战争时期,应该是韩信用兵,多多益善。对李老先主的提议,不仅不支持,甚至怀疑其动机。但是,李老先生提案却得到了毛泽东的理解与坚决支持。毛泽东认为李的提案"很好,恰恰是改进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在他的支持下,李的提案终被通过。在精兵方面;规定脱产部队不得超过边区人民总数 2%,脱产民政人员不得超过边区人民总数1%。简政方面:重点紧缩上层机构的人员充实基层,合署办公,职责分明。随后,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精兵简政工作。紧接着又进行了第二次精简,此次精简取得了巨大成就:边区直属单位由35个减少到22个,工作人员由469人减少到了279人;八路军总部直属部队精简了96%,只留下了4%;整个边区总共减少了经费、粮食预算人数十万多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奇迹般地出现了政简民便、兵精粮足的新局面。为度过困难,夺取抗战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300多年前的明末,因腐败至极,激起了农民大起义。经过18年的浴血奋战,李自成终于在1644年率领起义军攻入北京,推翻了明王朝、建立了大顺朝。李自成这个陕陕北小羊倌一跃成了新城皇帝。但是,他因经不起胜利与执政的考验,迅速骄傲起来,结果只做了18天皇帝,就被迫退出北京,不到一年,这位堂堂百万起义大军的统帅,就惨死在湖北一小撮地主民团手中,年仅39岁,昙花一现的大顺朝也随之夭亡,后人无不为之扼腕长叹!李自成的失败,给后人留下了无限深思。1944年,适逢李自成失败300周年忌日,史学者郭沫若,满怀激情,以深邃的目光与犀利的文笔,在重庆公开发表了振聋发聩的史学名著——《甲申三百年祭》,向世人揭示了一个极为惨痛的历史教训,即一切以革命为宗旨的阶级或集团,在胜利面前,千万千万不能骄傲的革命真理。《甲》文一出,由于阶级立场的不同,蒋介石对此大张挞伐。毛泽东对此却欢迎之至。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延安的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立即作了全文转载,同时发表了《防止骄傲自满》的社论,号召人们认真学习《申》文,深刻吸取历史教训。中共中央宣传部与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又联合下文,要求党员,"首先是高级领导同志,无论遇到何种有利形势与实际胜利,无论自己如何功在党国、德高望重,都必须保持清醒和学习的态度,千万不可冲昏头脑,忘乎所以,重蹈李自成的覆辙"。1948年底到1949年春的三大战役之后,蒋介石失败在即,艰苦卓绝的中国革命已胜利在望。在这新旧社会更替,中国历史即将发生转变的关键时刻,为了迎接胜利,毛泽东及时召开了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在对新中国的诞生作了全面安排之后,特在会上专门谈了防骄破满问题,并向全党及时提出了"两个务必"的反腐方针。在他的倡议下,会议又围绕不当李自成、拒腐防变这个崭新的课题,作了认真讨论,并作出了一系列防腐反腐的具体规定,从而为建国后的防腐反腐斗争,做了必要的思想准备。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下面我和大家分享县纪委监委信访工作总结汇报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xx年,县纪委信访工作在上级纪委的指导及县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一、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每天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xx年全县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x件,其中来信x件,来访x件,电话举报x件,县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x件,其中来信x件,来访x件,电话举报x件。其余为乡镇受理。除此之外,我们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件,我们都及时与主管部门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xx年县纪委常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领导要求,信访室年初制定了xx年信访举报和下访工作队,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汝纪发x号《关于转发省委〈关于切实做好省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汝纪发x号《关于转发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是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 工作汇报 ,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根据上级信访会议精神,每天下午x点及时与市纪委信访室联系,了解当日上访情况,并将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报给市纪委,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 截止年底,除以往几个老上访户,像刘保志、周明臣等外,没有发生新的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xx年年初县纪委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县、乡、村、组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乡、局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各乡镇、局委通过苗头排查发现问题x起,都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xx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市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信访举报季度分析和半年分析。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期,上报信访信息x条,被市纪委《信访简报》采用x条,编发《信访简报》x期,《下访工作队简报》x期。
四、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xx年县纪委除加强与市纪委、乡镇纪委的联系,对一些重要的、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沟通,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外,还注意加强与县公安经侦队、县计生委、人事局等部门联系,协作办案。xx年市纪委要结果、要回音案件x起,全部按期结案,查实率为x%。三是充分发挥信访职能作用,直查快办信访案件。xx年以来直查快办信访案件x起,结案x起,查实率为x%。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根据省纪委《谈话制度》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纪检监察信访通知书〉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xx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x名党员干部下发了《信访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并对x名乡科级干部下发了《廉政谈话通知书》,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六、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
xx年,为进一步做好乡镇纪检信访工作,x月份,金书记带着留盆、舍屯、张岗等五个乡的乡镇长和信访室人员冒着大雪到遂平常庄乡学习经验,回来后,我们以留盆、老君庙为试点,对全县x个乡镇进行统一制度、统一模式,统一软件建设的三统一工作,不断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并经常下乡对各乡镇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由于县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乡镇纪检信访工作都比往年有很大提高,特别在阵地建设、硬件建设上都有很大改善,得到市纪委领导的肯定。 xx年x月x日全市乡镇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留盆镇、舍屯乡和县纪委先后作了典型发言,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单月例会时间,对《乡镇纪检信访目标》及平时信访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并根据单位下发的各室责任区,下乡到责任区进行指导,对在软件及硬件方面存在问题及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
总之,xx年我们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镇纪检信访目标逐乡镇进行督促指导,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及时向乡镇反馈到县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增加向下要结果、要回音、要情况案件,加强县、乡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xx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上级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和我市纪委常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省、xx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锐意进取,勤奋务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xx年以来,我室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166件(次),其中来信129件,来访18批52人(不含重访),来电8件,网上举报11件(次)。在受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乡科级干部48件(次),一般干部35件(次),其他人员50件(次),干部申诉1件(次),建议类2件,业务范围外30件(次)。
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中、省、xx市纪委转办69件,要结果信件3件,已经上报3件;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24件,发函要结果5件,已经上报1件;纪委领导开展廉政谈话6件;我市纪委转市直、乡镇办66件,其中要结果14件,已经上报结果4件。经过对受理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筛选,向纪检监察室提供案件线索26件,通过打电话等形式协调督办37件。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抓好基础工作,实现“三个规范”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窗口。xx年来,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意识上狠下功夫,收到了较好成效。
1、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实现工作程序规范。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和管理,按照纪检监察风险防控体系和xx市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xxx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处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完善),对信件的受理、签批、分流、信访问题的处理、发函交办件的办理以及下转基层信访件办理工作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信访件管理科学、有序。
2、建立“八大台帐”,实现信件管理规范。为了准确的查找到每一封信件的运转情况,信访室不仅将所有的信访件输入到电脑信息库进行统一管理,而且还分设了“八大台帐”即:来信来访总台帐,中、省、市批转信访件台帐,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信访件台帐,市纪委转各乡镇办、市直相关部门信访件台帐,市纪委转各业务科室信访件台帐,自办信访件台帐,下转要结果信访件登记台账,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登记台账,努力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
3、推行“七心三声五禁止”接访模式,实现接访行为规范。xx年我们要求信访室工作人员在接访中必须做到“七心三声五禁止”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启发疏导要贴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群众上访有迎声、提出问题有答声、走时有送声;禁止使用缺乏耐心的烦躁语、禁止使用居高临下的否定语、禁止使用敷衍了事的推脱语、禁止使用把握不准的猜测语、禁止使用自以为是的刺激语”,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三项活动”
xx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结合我室自身职能,巧做结合文章,努力服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局,促进国家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
1、围绕“作风建设年”,开展集中举报活动。为配合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信访室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等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做到特事特办,均在“第一时间呈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先后对3起干部违纪问题在举报当天予以了调查处理。同时,加大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营造优良的举报环境。
2、围绕“强农惠农专项检查”,开展接访下访活动。xx年来,我们不但创新下访工作形式,实行“集中下访、定期暗访、个案专访”相结合的“三访”模式,从情况摸底、矛盾化解、案件查办等方面,将下访工作与强农惠农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到基层与上访群众见面,宣传国家惠农政策,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对尚未调查完结的10件涉农问题,由委局主要领导实行“包案制”; 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书记专门进行批示,由包乡镇的常委带案下访并进行初核,xx年来委局领导先后带案下访15批次,初核3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3、围绕“涉农信访突出问题”,开展矛盾排查活动。 近年来,涉农信访问题在信访受理中占据了一定比率,占到信访总量的23%左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我们对近四年来涉农信访问题进行了逐一分类,对于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村干部套取惠农补贴、财务管理混乱等9类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排查,并针对排查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得到了委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把侵害农村违纪问题作为排查和查办重点,加大向下要结果力度和自办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农信访问题55 件,下转初核23件,要结果11件,转检查室自办11件,“重锤”出击查处村官违纪案件。
(三)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三项工作”
xx年恰逢及全市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和 建党 90周年在即,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的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维护正常的来访秩序尤为重要,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各项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的上访量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坚持周排查、月分析,及时掌握每一阶段的信访动态,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制定预案,研究对策,确保了我市越级上访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同时,完善信访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涉及执纪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重要信访问题以及重复访、联名访等,采取“请上来交办、走下去督办、疑难问题共同办”等办法,提要求、限时实行重点督办,对信访工作被动,信访问题处理不利,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完善业务外来访化解机制,在委局领导的积极协调下,化解业务外来访23起,帮助困难群众办理孤儿证、下岗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失学儿童就学等,切实解决来访人的实际困难。
2、认真做好上级要结果信访件的回复工作。上级要结果信访件一般均为矛盾多、隐患大、群众举报数量多的信访问题,抓好此类信访件的办理和回复工作,是有效化解矛盾的重要切入点,也是xx年百分制考核的关键。上半年,信访室积极抓好上级要结果信访件的督办和回复工作,及时与承办单位和科室联系沟通,先后向省委巡视组、xx市纪委以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回复信件5件,确保了信件回复及时、规范、有效。
3、认真抓好自办案件的办理工作。直查快办是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xx年来,我们不断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直接查办的范围,精心筛选3件信访问题,联合检查室进行了直接查办,加大了矛盾协调力度,努力通过直接查办妥善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
(四)提供信访信息,发挥“三项职能”
信访信息是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载体,xx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处理工作,努力打造沟通上下、协调各方、高效互动的信访信息工作模式。xx年上半年,省纪委在xx市召开信访信息调研座谈会中,对我市信访信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1、围绕案件查处,发挥线索搜集职能。始终坚持“拓宽渠道挖案源,仔细筛选找线索”的工作思路,在收集信息、筛选信息中,把干部作风、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查办大要案中的主渠道作用。xx年,向案件检查室提供有价值线索26条。
2、反映问题动态,发挥信息加工职能。始终坚持“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总结,一季度一分析,对各类信访件进行细致分类归总、定量分析,先后编发《信访动态》3期,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为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服务;关注信访动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保证信访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处理落实到位,并做好上下沟通,及时把上访群众的意愿反映给上级领导和部门。同时,编写信息12篇、上报经验材料1篇、调研报告1篇,及时对我市信访特色工作进行总结和宣传。
3、注重源头预防,发挥信访监督职能。实施信访监督,是新形势下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有效途径。工作中,我们对群众信访举报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及部分单位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筛选,有针对性地发放《信访通知书》或约请谈话的办法,要求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说明,起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作用。xx年先后开展信访谈话6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从提高信访工作业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矛盾协调化解力度等方面再加措施,深入研究探索信访稳定工作的新思路,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进一步抓好日常信访件的处理。围绕案件查办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为查处大要案服务。
2、进一步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信访各项责任机制的落实,发挥三级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全力做好建党90周年前后及全市各级党委集中换届等重大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的来访接待工作,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切实维护正常的来访秩序。
3、进一步加强重要信访件督办和回复工作。不断加大向下要结果、要回音、要情况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xx年下转要结果信件较多,但目前上报情况不是很理想,近期我室将下发通报予以督办。同时,严格按照目标考核管理要求,认真抓好上级要结果信件回复工作,确保年底考核取得好成绩。
4、进一步推进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深化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完善书记约谈制和首问负责制;落实署实名举报回复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制度,确保署实名举报回复率达到100%;积极运用双向承诺、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听证和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办事公开形式,推动矛盾化解。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各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战友: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为了那神圣的称号》。2007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成为了党的纪检监察战线上一名光荣的战士,从此,我平凡的人生有了别样的精彩。早就耳闻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特别能战斗的集体,当我走进新的工作岗位后的短短日子,我很快便真实地目睹了我的领导、我的同事们平凡而又特殊的一面:那就是以激情浇铸事业,以热情对待工作,用智慧和心血与腐败分子作大智大勇的较量;他们为了正气坚守清廉,他们为了职责牢记使命,他们为了工作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营造了一片风清气正的天空!众所周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特殊,尤其是案件查办工作。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接受办案任务时,有的同志只能匆忙间辞别父母妻儿,一连数日、数周甚至数月顾不了家庭,照料老人孩子以及料理家事的重任,全部压在了妻子柔弱的肩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在查办案件时,有的同志孩子正值中考或高考的关键时期,这个时候,孩子多希望自己的父亲能陪在身边,给予鼓励和支持啊!可是为了连续作战全面突破案件的需要,他们只能把对孩子的殷切期望默默地压在心底,义无返顾地坚守岗位,与腐败分子作针锋相对的较量。其实我看的出来,他们虽一心扑在工作上,可眼中流露的是对家人的愧疚,是对亲情的不舍,他们何尝不向往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他们何尝不愿承担起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可是,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神圣,为了党的肌体的纯洁,他们只能压制自己的情感,选择坚守岗位。渐渐的,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我明白是什么支持着他们在这条光荣的道路上无畏地前进,那是一种信仰,是纪检监察精神的感召,是出于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是为着那神圣的称号。在我们纪检监察队伍里,除了案件查办还有很多其他的岗位,默默奉献在这些岗位上的同志们并不参与案件查办,有的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久。可是他们和办案人员一样 ,无一不是以高度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为了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态;为了工作,面对家人的不解和埋怨也是常态,可是他们无怨无悔。我明白,那依然是信仰的力量,是纪检监察精神的感召,是出于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是为着那神圣的称号。这个称号就是党的忠诚卫士!我们的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不会身处惊心动魄的险境,我们虽然平凡,但我们绝不甘于平庸,恰恰相反,我们由衷的为我们是一名党的纪检监察战士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只要有我们的存在就绝不容许腐败分子侵蚀共和国长治久安大厦的基石,只要有我们的存在,就绝不容许党纪国法的尊严遭到践踏,因为我们是党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