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首页 学术论文知识库 问题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研究论文

目前,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提升的目标与要求,根据土地资源的构成及内涵,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部分,即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评价、土地资源建设规模承载力评价、土地资源经济承载力评价、土地资源生态承载力评价和土地资源综合承载力评价。本部分主要对石家庄的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进行评价。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包括两个方面,即城市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耕地人口承载力。

城市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从两方面分析,一是建设用地供给规模;二是建设用地人口数量限制,通常从建设用地人口总量和人均占用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分析。它主要反映的是在既定建设用地规模下适宜的人口容量限度。

耕地人口承载力,即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和一定生活水平下,耕地资源的生产能力所承载的人口限度。实际上,它是在一定区域内的耕地生产潜力,与一定投入条件下可能生产的食物总量,与一定的人均食物消耗量的总和之比的一个动态估算。耕地人口承载力评价主要包括耕地生产潜力和粮食消耗量两方面内容。耕地生产潜力估算通常从耕地总量和耕地单位产出量分析,粮食消耗量估算通常包括人口总量和人均粮食消费水平分析。其中,耕地生产潜力估算有多种方法。

由于数据收集的问题,石家庄土地资源现状评价以2009年为基础年,对2009年及以前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预测评价的预测期限为2015~2030年,基期年为2009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预测目标年为2020年和2030年。

土地资源人口承载现状

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下辖6区、5市(县级市)、12县,分别为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矿区,石家庄市、鹿泉市、藁城市、晋州市、辛集市、正定县、栾城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赵县、深泽县和无极县。2009年全市常住人口966万人,其中,市区万人。根据1999~2009年石家庄市各类土地资源面积及所占比例见表。

表 石家庄市1999~2009年一级地类面积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石家庄市耕地、草地和水域在10年间大幅度减少,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大幅度增加。

(1)石家庄市城市空间用地状况:2000年石家庄城市用地面积为11656公顷,市区人口为万人,城市人均用地为平方米;到2008年石家庄城市用地面积为公顷,市区人口达到万人,人均用地为平方米,8年间人均用地变化不大,但比较紧张,达到Ⅰ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水平,也低于2008年北京人均77平方米的用地水平。2009年,城市用地扩张的速度远远大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城市人均用地迅速提高到平方米,超过了Ⅳ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底线,同时增大了城市用地的承载能力。

(2)石家庄市耕地变化状况:2000年石家庄耕地面积为公顷,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为公顷,到2009年石家庄耕地面积为公顷,人均耕地面降为公顷,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年间,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平均每年约减少公顷,共减少了公顷。可以看出石家庄地区耕地总量从2000年至2009年经历了先降后增的变化趋势,2000~2006年一直处于逐渐减少的状态,而2006年之后耕地总量开始小幅增加,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从2005年起,耕地的严格保护以及对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的贯彻执行,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方式补充了一定数量的耕地,使全市耕地面积基本保持在58万公顷左右,并有小幅增加,但由于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数量还是在逐渐减少。石家庄市1999~2009年城市用地、耕地、市区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数量变化情况见表。

表 石家庄市1999~2009年城市用地、耕地、市区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数量变化

(3)石家庄市人口变化状况: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之外地人口的大量涌入,市区人口和全市常住人口数量都在不断增加,2000~2009年间,市区人口和全市常住人口分别由万人和万人增加到万人和万人,分别增加了万人和万人,平均每年增加万人和万人。该地区人口不断增加的趋势,使整个地区各种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的承载压力越来越大。预计石家庄地区人口高峰期将延续到2030年左右,不断增加的人口和固定数量的土地资源相比,尤其是耕地资源总量的保持,整个态势都不容乐观,土地资源的承载力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石家庄市城市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评价

依据石家庄市自然地理条件,城市性质及宜居城市的未来发展目标,根据有关标准,参考先进城市特别是国际性大城市(纽约、伦敦、巴黎、东京、上海、北京、广州等)的做法,可以确定石家庄市不同城镇空间范围的人均用地标准。

2009年,石家庄市人均城市用地平方米,与近期北京、上海、香港、东京、新加坡等大都市相比,水平较低。人口密度为9329人/千米2,同样远远高于表中除首尔之外的其他大城市的人口密度。

表 部分亚洲大城市的人口密度

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首都和经济特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Ⅳ级内确定(参见表),2009年石家庄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控制在Ⅳ级用地指标105~120米2/人范围之内。

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资料来源: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

在各研究机构及各省市提出的城市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中:人均居住面积一般在20~40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多在10~15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0~25平方米,参照上述标准范围可提出石家庄市有关指标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25~30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15~20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5~25平方米左右,这样仅上述3项合计为55~75平方米,加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其他6项城市建设用地,石家庄市适宜的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应在110~120平方米。

2009年以前,石家庄市人均城市用地一直在60~75平方米的范围内波动,直到2009年,人均城市用地上升为平方米,恰好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标准Ⅳ级范围之内。所以,石家庄目前城市用地空间承载力基本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但石家庄市区人口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态势,城市用地人口承载力面临巨大挑战。今后要想维持石家庄现在的人口承载力水平,一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速度,另外,必须增加城市土地的数量,用以缓解不断增加的城市用地需求。

石家庄市耕地人口承载力评价

(1)按现实粮食生产力评价。

1)耕地人口承载力模型的建立:以粮食为标志的耕地人口承载力,见公式。

石家庄市土地资源

式中:P为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可承载人口数量;Y为总产量;L为人均粮食消费量。

2)耕地可承载人口规模的变化:依据耕地人口承载力模型,以人均粮食占有量400千克作为评价标准,石家庄市实际生产粮食可承载的人口规模要高于现有的实际人口规模,并且其潜力空间比较稳定,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虽然2001~2005年耕地总量有所下降,加上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比例的调整,导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也有下降的趋势,但由于粮食单产水平稳步提高,尤其是2008年,粮食单产达到有史以来最高水平6705千克/公顷;另外,2005年以后,在取消农业税等扶持农业措施及大面积开展基本农田整治措施的影响下,耕地面积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都有小幅提升,加之粮食单产水平的提高,虽然人口在持续增长,但耕地生产粮食的人口承载能力并没有明显减弱,而是在2006~2008年之间有所上升,2009年由于气候干旱、风雹灾害等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导致粮食单产水平和总产量有所下降,也使粮食承载力有小幅下降。石家庄市2001~2009年耕地人口承载力演变情况见表。

表 石家庄市2001~2009年耕地人口承载力演变

(2)按土地生产潜力评价。

按本章第二节内容已对石家庄市土地生产潜力进行了计算,但土地生产潜力除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外,还要受一系列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这既与土地的利用方式(包括作物的种类、种植结构、作物生理要求与投入水平的联系等)有关,也与社会经济条件有关。投入水平包括基础性建设投入、常规性物质投入和科技、管理投入,它们都对土地生产能力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农业投入由有机能和无机能两大部分组成,有机能主要是劳力、畜力、有机肥和种子;无机能部分主要有化肥、农药、农机劳力、农用燃油、电力等。投入水平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FAO的假设条件法;一种是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的时间推测法。前者把能量的投入分成高中低3种水平,并对每种水平做了具体规定。假设的方法可以不与时序相联系,不论什么时候,只要达到这种水平,就有这么大的生产潜力,因而它缩小了研究范围,而且成果使用的寿命长,但没有说明何时能达到这样的生产力水平,而把这一问题留到下一步规划中去解决。时间推测法则与时序相联系,即利用历史资料,用作物的光温水土生产潜力产量趋势外推法等计算具体时间的投入产出水平下的产量,但推测中会遇到许多不确定因素,一旦参数有变动,原推测结果将难以使用。总之,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实际中可结合运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石家庄的农田投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从历年粮食单产水平看,也说明了这一点。但全市能量产投分析亦表现出以下特点:农业生产中能量转换效率较低,且区域农田能量产投水平相差较大,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由低向高发展,无机能投入水平逐渐增大,然而随着无机能投入大量增加,产出能可能出现下降趋势。2000年,石家庄市的正定县、栾城县、鹿泉市、井陉县、晋州市、辛集市、深泽县、无极县、藁城市、赵县、新乐市、高邑县、元氏县在河北已达高投入水平,只有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属中等投入水平。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对作物生产潜力进行投入水平的修正方法,确定土地修正系数。具体方法如下:

高投入水平:生产潜力修正系数为80%~100%;

中投入水平:生产潜力修正系数为60%~80%;

低投入水平:生产潜力修正系数为40%~60%。

2005年之后,石家庄市开展了大量基本农田改造工程,并着力开展土地的综合整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和粮食生产能力,结合2000年测算的农业生产投入水平和近几年的投入力度的增加,目前将石家庄市农业投入水平订正系数确定在80%~90%之间。根据公式可测算2009年石家庄市耕地生产潜力水平。

石家庄市土地资源

式中:Yt为t时段土地投入修正后的作物生产潜力,t为2009年;kt为t时段土地土地投修正系数;yt为t时段作物土地生产潜力。

根据第二节计算的石家庄市综合平均单位面积土地生产潜力及确定的土地投入修正系数,可计算出石家庄市耕地粮食生产潜力,计算结果见表。

表 2009年石家庄市农田投入水平修正后的土地生产潜力业及可承载人数

进行投入水平的修正后,可见其计算结果与现实生产力相比较,石家庄市粮食产量提高具备很大空间,仍以人均粮食占有量400千克作为评价标准,石家庄市2009年潜力生产粮食量可承载的人口规模为万人,远远高于2009年实际总人口。但不得不考虑,无论怎样修订,按照生产潜力计算的结果仍然是一个理论最高值,对于复杂的土地利用活动而言,仍有许许多多的影响因素难以考虑和参与计算,所以以此为依据所得计算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然会由于过分乐观导致在土地管理和利用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后果难以抵消和修复。

石家庄市耕地人口承载力预测

(1)营养水平的确定。我国营养学会建议制订的营养水平标准为:每人每天热量2400千卡,蛋白质72克,脂肪73克。这是满足人们的基本生理需要,即人体需要完成生理各项代谢活动的最低限度。有人称这种营养水平下的人口承载力为土地的生物生理人口容量,这种容量反映了土地生产潜力的最大承载量,如超载就等于这一地区处于“危急”状态。

大多数学者认为,营养水平应分为3~4级,即贫困型、温饱型、宽裕型和小康型。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自然条件、生产发展水平、民族习惯、食物构成等方面有很大差距,确定营养水平的级别应充分考虑当地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习惯的差异,使用不同的等级指标。

河北省营养水平以前一种国际通用的人均每日需要的热量(千卡)、蛋白质(克)、脂肪(克)为指标,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营养学会等单位的有关预测结果,并考虑到本省的发展水平与地理特点,分别确定3种营养水平的标准,见表。

表 河北省不同营养水平标准

在上述标准中,有一个粮食消耗问题,如果口粮以人均每月20千克计算,年均250千克就足够了,但是尚有副食消耗、种子、饲料以及工业用粮等。因此,还须对粮食内部作一定比例的分配。河北省不同营养水平下的粮食分配比例见表。

表 河北省三种营养水平下粮食分配比例

石家庄作为河北省省会,依据河北省确定的不同营养水平标准,即以温饱型、宽裕型、小康型为准,进行耕地人口承载水平的预测。根据换算结果,温饱型人均粮食占有量为千克,宽裕型人均粮食占有量为千克,小康型人均粮食占有量为千克。

(2)耕地播种面积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预测。2000~2009年石家庄市耕地总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的变化见表及图。

表 2000~2009年耕地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

由上图可以看出石家庄市耕地总量在2000~2009年之间总体呈下降趋势,虽然2006~2009年期间有小幅回升,但从长远来看,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建设用地不可避免的占用,石家庄耕地总量在未来应该还会有所下降。与之对应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则相对比较稳定,但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始终受耕地总面积的影响和限制,并以其为基础选择经济作物及粮食作物的比例,进而决定每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大小。本预测是以2000~2009年的数据、资料为基准,预测时间段分为2015、2020、2030年。

图 2000~2009年耕地面积与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第一步:建立预测模型,见公式。

石家庄市土地资源

式中:Yt为预测t年的耕地面积;A0为所选定基准年的耕地面积;a为估算的平均每年减少耕地面积数量;Xt、X0分别为要预测年度、所选定的基准年。

第二步:根据预测模型,对2015年耕地进行预测。

从2000~2009年,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张等原因,石家庄市耕地面积以年均的速度递减,平均每年减少×103公顷。虽然近些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使耕地总量有所回升,但未来几年石家庄市经济还将快速发展,受产业结构调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更多的耕地将不可避免的被占用。而耕地后备资源数量有限,限制因素多且开发难度大,耕地补充潜力有限,因此,未来石家庄市耕地面积总量将进一步减少。2002~2009年石家庄市年均减少耕地×103公顷,考虑未来几年耕地保护及补充力度加大,耕地可能要经历先小幅增加再逐渐减少的变化趋势,所以,对于2015年耕地数量变化的预测按2006~2009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年平均递增×103公顷计算,即a=×103公顷。在预测模型中,所选定的基准年X0为2009年,Xt为2015年,A0为2009年的耕地面积×103公顷,a=×103公顷;所预测的结果为2015年末石家庄市耕地面积将增至×103公顷。

第三步:根据预测模型,分别对2020年、2030年耕地面积进行预测

首先,到2015年石家庄市农业现代化将基本实现,农业种植结构比较稳定,由于农业结构调整造成的耕地减少数量将大幅度降低;2015年以后通过开发整理或基本农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空间将逐渐减小,耕地保护的主要任务将趋于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由于人口的继续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将继续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耕地总量将趋于缓慢减少的趋势。2020年之后,随着经济水平与土地集约利用技术的提高,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将趋于缓慢,直至不变,石家庄市2020~2030年间耕地减少速度将进一步放缓。综合考虑上述因素,2020年耕地总量的面积预算,以2015年预测面积为基准,按2000~2015年年平均减少速度×103公顷计算,即a=×103公顷,则2020年末石家庄市耕地总面积的预测值为×103公顷。

2030年耕地总量的预测,以2020年预测面积为基准,按2000~2020年年平均减少速度×103公顷的一半计算,即=×103公顷,则2030年末石家庄市耕地总面积的预测值为×103公顷。

第四步:2015年、2020年、203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预测

目前,石家庄市耕地种植结构已逐步优化并趋于稳定,2007~2009年石家庄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稳定在之间,本次预测取其比例为,即可预测出2015年、2020年、2030年石家庄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数量,预测结果见表。

表 石家庄市耕地面积、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预测结果

(3)石家庄市人口规模的预测。2000~2009年期间,石家庄市常住人口增加了万人,年均增加约万人。石家庄市2000~2009年人口变化情况见表。

表 2000~2009年石家庄市人口变化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石家庄市人口年递增率在2007年之前一直处于递增状态,而2007年之后人口增长率逐渐下降。今后时间内,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人口增长率还会下降,直至人口高峰期人口增长率将趋于0。按相关预测,到2030年石家庄市达到人口高峰期,2030年人口递增率设定为0,2009年以后人口递增率以为基础,到2030年降为0,则以后每年平均人口递增率将下降约,再以2009年人口总数为基准,则可预测出2015年、2020年、2030年石家庄市人口规模。经测算,石家庄市2015年、2020年、2030年人口规模将达到万人、万人、万人,见表。

表 石家庄市人口预测结果

(4)耕地人口承载力预测。以人均消费粮食400千克为标准,综合考虑石家庄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和速度及耕地生产潜力,将在此之前历史最高单产6705千克/公顷作为2015年年均预测单产,将7500千克/公顷作为2020年年均预测单产,将8250千克/公顷作为2030年年均预测单产。2015年、2020年、2030年石家庄市耕地可承载人口数量分别可达到万人、万人、万人,超载率分别为、、'%。见表。

表 石家庄市2015年、2020年、2030年人口承载力预测结果

考虑石家庄市不同营养水平标准下温饱型、宽裕型、小康型人均占有粮食标准,进行耕地人口承载水平的预测。耕地承载力预测结果见表。

表 2015年、2020年、2030年石家庄市不同营养水平下人口预测承载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应该是越来越高,到2030年我国全民应该普遍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虽然目前按照温饱型和宽裕型测算,石家庄未来人口承载能力较强,但考虑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因素,石家庄市甚至全国都已超越温饱,并达到宽裕型生活水平,所以未来应该以小康型营养标准计算耕地人口承载力更为合理,按小康型测算人口超载数量结果见表。

表 小康型营养水平下2015、2020、2030年石家庄市人口超载情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按照小康水平预测的超载量在2015年比较小,而2020年以后稍有宽裕,而这些预测的前提条件都是必须一如既往地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和严格保护耕地及保证占补平衡措施的执行。未来几年内,国家预备在一定条件下放宽人口政策,该策略虽然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但该政策放宽的程度关系着我国总体以及各区域土地人口承载的压力,所以必须小心谨慎,出于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考虑,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和知识文化水平显得更为重要。

金晓斌,周寅康,李学瑞,徐国鑫.中部土地整理区土地整理投入产出效率评价研究,地理研究金晓斌,周寅康,常春,杜心栋,徐国鑫.基于市场化程度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评价研究——以江苏省为例,资源科学王千,金晓斌,周寅康,阿依吐尔逊.沙西木.河北省耕地生态经济系统能值指标空间分布差异及其动因分析,生态学报丁宁,金晓斌,唐健,张志宏,赵婕,宋佳楠,周寅康.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的耕地保护绩效测算,自然资源学报丁宁,金晓斌,唐健,张志宏,赵婕,宋佳楠,周寅康.土地新增费设置变化对耕地保护效果影响的计量分析-以江苏省为例,地理科学朱开群,金晓斌,周寅康.土地整理项目景观格局粒度效应初探,中国土地科学阿依吐尔逊·沙木西,金晓斌,曹雪,王千,周寅康.自然资源对干旱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增长阻尼”的计量分析:以新疆库尔勒市为例,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金晓斌,汤小橹,丁宁,周寅康,沈春竹,沈秀峰.高速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特征与复垦利用决策研究——以京沪高速铁路常州段为例,自然资源学报,2010,25(7):1070-1078金晓斌,李学瑞,汤小橹,周寅康.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评估论证指标体系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7):92-96汪冬宁,汤小橹,金晓斌,周寅康.基于土地成本和居住品质的保障住房选址研究——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城市规划,2010,2:57-61王千,金晓斌,阿依吐尔逊.沙木西,周寅康.河北省粮食产量空间格局差异变化研究,自然资源学报,2010,25(9):1525-1535宋佳楠,金晓斌,周寅康.基于多层线性模型的耕地集约利用对粮食生产力贡献度研究,资源科学,2010,32(6):1161-1168丁宁,金晓斌,汤小橹,周寅康.生态位适宜度变权法在高速铁路临时用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中的应用——以京沪高铁常州段典型制梁场为例,资源科学,2010,32(12):2349-2355汤小橹,金晓斌,沈春竹,沈秀峰,周寅康.高速铁路施工建设土地破坏特征与防控措施,中国土地科学,2010,24(1):56-60常春,金晓斌,周寅康.基于能值理论的农用地估价方法与实证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10,24(5):26-31丁宁,金晓斌,陈昌沉,汤小橹,周寅康.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规范化管理初探——以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10,24(4):32-37窦洪桥,金晓斌,汤小橹,周寅康,沈春竹,沈秀峰.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定额指标初探——以高速铁路制梁场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10,24(9):57-63汤小橹,金晓斌,李学瑞,黄亚云,周寅康.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修正研究——以干法水泥生产为例,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2):19-20黄亚云,金晓斌,魏西云,陈大丽,李学瑞.征地留用地安置模式适用范围的定量评价与实证研究,城市问题研究,2010,16(3):68-71宋佳楠,梅建屏,金晓斌,周寅康.基于协调系数修正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研究,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10,16(1):87-89王千,金晓斌,周寅康,阿依吐尔逊.沙木西.基于DEA_Malmquist的河北省县级粮食生产效率评价,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6):51-55李朝旗,金晓斌,周寅康.土地利用与区域发展协调性评价——基于土地综合承载力的视角,经济问题探索,2010,6(3):159-162李朝旗,金晓斌,周寅康.土地利用与区域发展协调性评价——基于土地综合承载力的视角,经济问题探索,2010,6(3):159-162李学瑞,汤小橹,金晓斌,周寅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项目特征与管理模式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9,23(9):59-62黄亚云,金晓斌,魏西云,陈大丽,李学瑞.征地留用地安置模式适用范围的定量评价与实证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09,16(3):68-72汤小橹,金晓斌,李洁,魏东岳,李朝旗,周寅康.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体系探讨—以荆州市某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为例,中国土地科学,2009,23(2):33-37金晓斌,张鸿辉,周寅康. 基于模糊ISODATA聚类方法的农用地定级研究, 农业工程学报.2008,24(7):82-85 (EI)金晓斌,张鸿辉,周寅康. 农用地定级综合评价中权重系数确定方法探讨, 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1):91-98金晓斌,黄玮,易理强,周寅康.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初探, 中国土地科学.2008, 22(6):57-62金晓斌,周寅康,魏西云,黄亚云. 被征地农民留用地安置模式适用性评价研究,中国土地科学.2008,22(9):29-34金晓斌,易理强,王慎敏,周寅康. 基于协调发展视角的区域发展差异研究,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8,17(4):510-515金晓斌,何立恒,易理强,周寅康. 江苏省区域发展差异与空间布局规划,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2):87-92金晓斌,魏西云,李学瑞. 被征地农民留用地安置方式的特征与模式分析,中国农学通报.2008,24(8):485-489金晓斌,张鸿辉,王慎敏,周寅康. 基于行为主体决策机制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初探,中国农学通报.2008,24(2):366-370王慎敏,金晓斌,周寅康,张伟. 基于GIS的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地理科学.2008,28(2):195-199王慎敏,金晓斌,张培刚,周寅康. 江西南康市地形破碎区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以凤岗镇土地整理项目为例,资源科学.2008,30(2):235-240孙燕,金晓斌,张云鹏,周寅康. 耕地数量波动及驱动力多时间尺度分析——以江苏省为例, 土壤学报. 2008,28(5):964-970孙燕,林振山,金晓斌,周寅康,徐建. 中国耕地保有量的动力预测模型及对策,地理科学. 2008,28(3):337-362张鸿辉,曾永年,金晓斌,伊长林,邹滨. 多智能体城市土地扩张模型及其应用,地理学报. 2008,63(8):869-881王慎敏,易理强,金晓斌,周寅康. 循环型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实证研究——以广州市为例,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4(1):91-98张鸿辉,曾永年,吴林,周寅康,金晓斌,邹滨. 南京市地价空间结构的演变,资源科学. 2008,30(4):591-597张鸿辉,刘友兆,曾永年,金晓斌,邹滨.耕地质量预警系统设计与实证, 农业工程学报.2008, 24(8):74-79 (EI)汤小橹,金晓斌,盛利,周寅康,孙涛.基于小波分析的粮食产量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研究——以西藏自治区为例,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8,24(6):88-92李学瑞,金晓斌,魏西云,陈大丽,黄亚云.基于子博弈纳什均衡模型的征地安置补偿方式分析——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中国农学通报.2008,24(11):509-514陈大丽,金晓斌,魏西云,李学瑞,黄亚云.基于成本核算的征地安置补偿方式比较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8,24(8):495-499殷少美,金晓斌,周寅康,赵姚阳,李纪军.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AHP-GEM模型的区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配置——以江苏省为例,自然资源学报. 2007,22(3):372-379吴莹,金晓斌,周寅康. 基于多级模糊综合评价的土地整理项目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中国农学通报.2007,23(9):509-513金晓斌,何立恒,王慎敏,周寅康. 基于农用地分等土地整理项目的土地质量评价,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30(4):96-96朱晓强,金晓斌,周彬. 苏南地区农业生产模式创新与运作风险分析,地域研究与开发.2006, 25(3):104-108杜超,金晓斌,周寅康. 基于系统概念的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研究,安徽农业科学. 2006,24(34):6393-6395朱晓强,李满春,金晓斌,周彬.土地利用规划在城市郊区历史遗迹保护中的应用——以无锡市新区为例,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5):43-47黎一畅,周寅康,吴林,金晓斌,王丽萍,胡静.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空间差异研究——以江苏省为例,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 (3)金晓斌,周寅康,张鸿辉,殷少美.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城市土地储备策略研究,自然资源学报.2005,20(4):522-528金晓斌,周寅康,徐婷,杜超.城市土地储备潜力评价研究,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5,21(4): 32-35金晓斌,殷少美,尹小宁,周寅康. 城市住宅产业发展系统动力学研究——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40(6):760-768金晓斌,周寅康,尹小宁,刘长胜,许素芳. 南京市住宅产业发展系统动力学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4,9:87-92金晓斌,周寅康,张希. 兰州市城市景观生态研究,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4,17 (2):42-44金晓斌,周寅康,彭补拙. 全面小康建设的定量评价与足迹分析——以江苏省为例,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1).7-12金晓斌,李海涛,周寅康,王慎敏. 基于DEM的丘陵山区土地整理项目辅助决策,中国土地科学.2004,18(1).39-44刘长胜,卢伟,金晓斌,周寅康. GIS 支持下土地整理中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广西柳城县为例,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4(4):333~336金晓斌,李如海,何立恒,周寅康. 江苏省建设用地核定指标研究,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27(5).35-39

提供一个写作思路和参考。你写的时候,要查一下长春市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了(一般他们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书上有)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和保护对策(一)现状1.我国土地资源的主要特点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类型多样。国土面积在世界上居第三位,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带,除一部分处于寒温带(约占%)和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约占%)外,其余土地的水热条件尚比较好。但是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多、平地少且分布不均匀,山地、丘陵、高原的面积约为633·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66%,平地为万平方千米,占34%。以海拔高度计,超过1000米的土地占国土面积的58%;超过500米的占国土面积的75%。全球陆地平均海拔高度约800米,而中国大陆的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525米。山地面积如此之大,成为扩展农业用地的巨大障碍。我国的人均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直接关系到主要农产品的占有量。据统计,我国现有人均耕地和主要农产品,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历史发展上看,中国人口过多和耕地资源不足,始终是传统社会生产力矛盾的焦点,这个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关系上。在战国时期,在当时生产力的水平之下,人均亩耕地是维持生计的临界点;到了唐代中国人均耕地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点为亩;而后一直下降,到了清代“康乾”盛世时期,人均耕地已下降至1774年的亩;到1850年人均耕地又降至亩。1949年,我国人均耕地仅为亩。50年代中期,我国耕地面积扩大到亿亩,达到历史上的新高峰,而后又下降,与此同时,总人口却迅速增长,人均耕地呈下降趋势,到1987年为1.33亩,为历史上的最低点。我国土地资源的地力差异较大。由于气候条件的差别,东南部地区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属于湿润半湿润地区,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一半,而生物生产量却占全国的90%,拥有全国95%以上的人口,并且集中了我国90%以上的耕地、林地和产肉量。而西北部地区受大陆性气候的影响,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缺水,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年生物生产量还不到全国生物量的10%,生产能力低。这是由于我国水热时间分配和水平分布的不协调,形成了土地生产力的明显差异。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主要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和土地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不够,表现在生产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局部地区对土地资源实行破坏性开发,重用轻养,造成土地的生态失调。此外,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我国土地质量的下降,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的有机质与养分大量流失;土壤沙化和侵蚀在不断发展,土地次生盐渍化在扩大。同时由于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大量使用化肥与农药,使土地遭受污染。我国人口的增长和耕地减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据土地管理部门分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有:①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过多。不适当地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量耕地改种果树、养鱼或退耕还林、还牧等。因而影响了粮食生产。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增多。生产建设占用耕地,1981~1985年期间平均每年为万亩,年占地递增率为21%。有些建设项目在用地上宽打宽用,少用多征,征而不用,以及乱占滥用的现象比较严重。乡村集体建设占用耕地相当多,农民建房占用耕地也很突出。③耕地自然损毁面积严重。长期以来,由于盲目开荒、滥垦山林、过牧草原等,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耕地的大量毁坏。(二)保护土地资源的对策1.必须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评价对不同地区的土地组成、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察,同时对不同利用目的的土地资源质量作出鉴定,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农业区划,建立健全的耕作制度,调整农业布局和农业结构,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耕作制度是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措施,必须用养结合,促进持续生产。2.有计划有限制地开发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据初步调查,全国有大片荒地5亿亩,能够开发为耕地的,约亿多亩;零星闲散荒地约1亿由,可开发为耕地的约亿亩。如果对上述荒地进行综合开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加以合理利用,将开发的耕地,以弥补建设占用的耕地,保持现有的耕地数量,是完全可能的。3.应重视对土地资源的改造与治理。首先是搞好水土保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讲求实效。加强盐碱土的改良,土地侵蚀和沙化的治理,更要加强土地污染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控制和治理污染源。改善土地的质量,以提高生物生产力。4.控制人口,以缓解人地矛盾。同时要尽快立法,保护现有的耕地面积。我国耕地人口承载力的潜在危机,是长期困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大障碍因素。必须长期坚持控制人口,节省资源,适度消费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要尽快制定耕地保护法,明确规定人均耕地的绝对保护数,制订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根据规划划定农田保护区,做到依法管地用地。(选自孙儒泳等编《普通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土壤污染综合评价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议论文论据素材:土壤污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中国土壤污染十分严重

西媒称,在河北大营村以北靠近拥有“皮革之都”称号的辛集市的地方,是有着4000居民的锚营村。那里有一个巨大的.露天垃圾场,堆放着周边数百家特殊工厂制造出来的废弃物。由于气味难闻,村民们不敢开窗,对饮用水被污染他们也投诉了不知道多少回。一名王姓村民说,“很多人都得了罕见的疾病,甚至也有年纪轻轻就得癌的人。”

据西班牙《国家报》网站7月5日报道,5月末的一天凌晨,三辆卡车来到河北省辛集市大营村,趁着天色昏暗,将卡车上装载的“货物”倾倒进了附近水渠里,直到有人发现并靠近,这些人才仓皇逃走。没人确切地知道倒进水渠里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一个月后,空气中仍能闻出混合的化学品味道。

刺鼻的味道让村民张亚春(音)两年前种下的将近200棵杨树全部枯死,只能砍了当柴烧。旁边一块地的主人、农民老边(音)蹲在地头掉眼泪,他担心这块作为他一家全部收入来源的小麦地可能会颗粒无收,因为灌溉用的水就来自那个水渠。

居住着1500人的大营村的村民不知道谁该为这一切负责。在村子附近就是化工厂、钢铁厂和皮革厂。

报道称,遗憾的是,这些并非孤立的案件。中国的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了一个和空气污染一样严重的问题。

中国国土资源部在20xx年至20xx年进行了一项调查,20xx年公布了部分调查结果。该结果显示,中国全国土壤总点位超标率为,耕地的点位超标率为。污水灌溉农田面积已经超过330万公顷。造成土壤污染的各种原因当中包括工厂的有毒废弃物的排放、污水灌溉或过度使用杀虫剂等。

报道称,但实际情况可能更糟。批评人士认为,在1500个被检测地区布设的1万个点位中提取的土壤样本并不具有多少代表性,没有考虑到所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可能性。中国土地再生协会高盛达(音)指出,全国有30万到50万公顷土壤受到了污染。

经过3年的筹备,中国政府于5月31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已经通过的水资源和空气污染防治计划的补充。土壤污染防治计划预计到20xx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xx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xx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报道称,但是计划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到新的控制土壤污染相关法律通过之前,这个计划都还无法真正实施。中国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土壤保护问题专家王夏晖承认,“20xx年调查的准确性并不高,我们还需要更多确切的数据”。专家希望能在20xx年底完成对全部耕地污染状况的调查。

报道称,全面执行计划是一项成本高昂的任务。参与计划制定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顾青岛(音)指出,国有和私营部门可能将建立合作关系。

报道认为,最重要的是,该计划将地方政府视为执行计划的责任人。绿色和平组织的江卓珊指出,鉴于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对地方政府而言最大的挑战可能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的配备。

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策略与技术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策略与技术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土壤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此在新时期要高度重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有效治理,避免土壤结构被大量破坏造成土壤中的矿物质流失。通过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原因和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科学高效的应对措施,保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确保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效率大幅度提高,保护土壤生态,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

士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土壤作为社会发展重要基础,必须要高度重视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妥善保护与科学处理。重金属作为土壤环境最重要的指标,由于受到工业农业的快速发展,土壤中的重金属物质含量显着超标,对于整个土壤的破坏十分明显,严重影响了土壤安全,在新时期需要重点关注土壤重金属物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减少土壤重金属造成的破坏与损伤,确保土壤重金属得到有效控制。

1、土壤重金属危害

重金属是指通过自然环境难以有效降解的各种物质。包括铅汞等,这些重金属物质如果进入到人体会引发重金属中毒,对人体造成明显损伤,而在土壤和水源中会大量淤积,也会导致水生动物和植物的生长发育受限,不利于生态环境土壤污染的农田,如果种植农作物也会造成大量的重金属进入农作物内部,植物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就会通过饮食进入人体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1]。土壤重金属污染越来越严重,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威胁。为此要有效处理重金属污染,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

2、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成因

目前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成因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在自然环境中发生的火山爆发和土壤自身形成的因素,而人为因素则涉及工业农业交通等多个领域,也是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关键因素。例如在干旱地区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解决缺水问题,往往会采取大面积灌溉的方式造成土壤养分流失,或者在灌溉中所使用的水资源受到污染,导致金属含量超标等,必然会使土壤出现金属污染问题,此外在工业领域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金属冶炼对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冶炼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重金属废水,如果没有对重金属进行妥善无害化处理,而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会造成土壤的重金属污染[2]。在城市发展中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保有量显着增多,而车辆也会生成大量汽车尾气,这些汽车尾气会直接污染大气,经过雨水冲刷会导致重金属污染物渗入到土壤内部。

还有部分有机肥料来自城市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等,这些原材料本身富含大量重金属元素。在进入到土壤后也会造成土壤重金属含量显着升高,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我国地形复杂,面积范围广大,土壤种类丰富,这也使得土壤污染问题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在农业发达的西北地区具有良好的土壤环境,而在中南地区由于工业密集,所以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在发达地区为了提高农作物,往往会使用大量的化肥农药,这样就会造成农业用地日积月累受到严重的污染,致使蔬菜粮食存在农药残留,而且农业用地污染问题大部分都以有机或无机复合为主,造成土壤无法复原。当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以后,基本无法恢复,土壤之中也会富含大量的胶体致使重金属物质不断富集,长此以往重金属污染也会日益严重,在人类正常的生活与工作中,耕地的酸碱值会发生明显变化,而且化学反应也会使重金属的离子价态和形态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而且大多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无法通过人类的感官进行准确识别,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沉淀以后才能发现,这样也就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难治理难度不断增加。

3、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治理策略

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中,需要高度重视对土壤环境的妥善监测,通过对土壤中的重金属指标进行快速准确监测,能够判断土壤内部重金属富集的具体情况,为此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土壤监测监管机制,采取相应的设备,对土壤的组成成分进行全面分析,提高土壤检测数据的科学性,例如成立土壤监测部门,按照专业的监管机制,安排专业人员对土壤相关数据进行全方面检测,确保土壤环境得到妥善处理,在土壤数据监测完毕后,还要将有关数据上传至监管部门,明确各个地区土壤的重金属含量,确保土壤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发现异常超标情况,则需要采取科学的解决,确保土壤重金属物质处理的效率全面提升,满足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的实际需求。由于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时间比较晚,为此在新时期要积极加强土壤污染的有效预防,制定高效目标,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树立完善的风险监管意识,从而确保土壤污染治理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3]。

要主动采取分级风险管控措施探索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全新方案,提高控制管理的水平,同时要做好技术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壤污染的具体状况进行准确的排查,保证土壤污染问题得到清晰有效的控制与解决,建立土壤重金属污染相关信息化平台(表1),实现资源共享,通过设立全国规模的土壤污染监测管理网络,保证对土壤污染监测点覆盖到市县级,做到监管数据实时更新。确保土壤管理的效率全面提升。要逐步建立污染土地目录或者土地使用污染目录,严格控制土壤的实际使用途径。加强监管存量,对源头严格防控,有效提高农业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坚决从源头加强土壤保护,避免土地随意滥用。

表1基于GIS系统土壤环境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4、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主要技术

、生物治理

当前的土壤生物治理可以通过植物微生物等手段减少土壤重金属含量或降低其毒性。在植物治理中,需要积极培育能够吸附重金属物质的植物,有效去除土壤中的大量重金属物质。这种方案成本低廉,技艺简单,具有大范围推广应用的实际意义。另外可以通过微生物对土壤进行改良,但这种技术对微生物要求比较高,而且治理周期比较长,还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4]。

、化学防治

化学防治可以通过重金属改良剂,根据不同的金属特点采取相应的化学反应,确保对重金属进行有效抑制,使这些潜藏在土壤中的重金属能够快速凝聚,减轻土壤对重金属吸收,避免造成恶劣影响。还可以直接使用金属拮抗剂,因为金属之间存在许多的相互作用,金属的特性也并不会对人体造成明显的伤害,通过化学防治可以通过有益金属对重金属相互作用产生拮抗性,减轻重金属的活跃度[5]。

、生态修复技术

在农业生态修复中通过农艺修复或生态修复等不同的方法,可以保证土壤中的水分含量,耕作制度得到有效控制,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对土壤中的水分进行控制,有效改善土壤的pH,而且有部分重金属在氧化还原下会不断迁移发生变化,此外造成土壤氧化还原的主要因素在于水含量增多,所以在修复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水含量的有效调控,增强氧化还原整体效能,避免重金属的快速迁移,促进土壤修复的整体质量水平全面提高。生态修复能够对土壤的水分肥力进行快速还原,改善当地的环境气候条件,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所处的环境介质。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时,生态修复技术的效率比较缓慢,在短时间内并不能看到显着的效果。

、工程治理技术

工程治理技术能够通过工程机械理论,加强对污染土地治理。目前常用工程治理技术包括换土法、克土法以及深耕翻土法等,是指被污染的土壤中增加干净土壤,并且快速将被污染土壤与外界隔离,减少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换土法则是直接将被污染的土壤快速挖掘,并搬运别处进行妥善处置,换上干净土壤。深耕翻地法是利用机械,使上部重金属污染物迅速向下部翻转,保证表土表面重金属污染浓度降低。在运用工程治理技术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技术要求选择科学的治理方法,通常污染程度比较轻的土地可以采用深耕翻土法,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则需要采用换土法以及克土法,需要注意的是,在采用换土法时对被挖出的污染土壤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联合修复技术

由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的成分多样化,不同地区的污染类型,污染程度也各不相同,凭借单一的技术很难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为此要积极针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具体情况,采取联合修复的方式,通过对植物和微生物联合物理和化学联合等多样化的修复手段,能够促进土壤恢复效果,减轻土壤受污染的程度[6]。

、改良剂改性修复

改良剂改性修复,主要是在重金属污染土壤中加入固定配方的改良剂,使改良剂与重金属之间出现明显的吸附作用、抗结作用以及氧化还原作用,但这样的技术最终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物活性显着下降。石灰石、碳酸钙、硅酸盐等各种改良剂相互作用还能够促进土壤的养分得到显着变化。

5、结束语

我国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严重,而且防治工作起步晚、技术落后,给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造成严峻挑战。针对污染物有效防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确保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的改良效果全面提高,促进我国土壤资源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赵瑞芬,程滨,滑小赞,等忻州市灌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及分布特征分析[J].北方园艺,2021(6):81-88.

[2]马叶,赵国梁,王晓凤,等添加螯合剂诱导栽培红叶荞菜(.)修复铅和镉污染土壤效果的研究[J].土壤通报,2021(2):416-424.

[3]薄录吉,李冰,张荣全,等.金乡县大蒜产区土壤重金属特征及潜在生态风险评价[J].土壤通报,2021(2):434-442.

[4]张启,吴明洲.某疑似污染农用地地块土壤调查布点及评价方法[J].安徽农业科学,2018(20)117-119.

[5]王海东,方凤满,谢宏芳,等芜湖市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及来源分析[J]2010(4):36-40.

[6]张仕军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9):93-94.

由于回答限制,很多出处的页面网址不能加上去,见谅。1.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地区的污染现状及成因: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其中,一些地区土壤污染已呈严重态势,甚至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1.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是指密度 4.0以上的约 60种元素或密度在 5.0以上的45种元素。As和 Se是非金属,但是它们的毒性及某些性质与重金属相似,所以将 Se和硒列入重金属污染物范围内。污染土壤环境的重金属主要是指生物毒性显著的Hg、Cd、Pb、Cr以及类金属 As,还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 En、Cu、Co、Ni、Sn、V等污染物。当前最引起人类关注的是 Hg、Cd、Pb、Cr、As,它们被称为“五毒”(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研究进展)。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是多途径的,首先是成土母质本身含有重金属,不同的母质、成土过程所形成的土壤含有重金属量差异很大。此外,人类工农业生产活动,也造成重金属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我国 Cd 污染的土地涉及11 个省市的 25 个地区。 如江西省某县多达 44 % 的耕地受污染,形成670hm2 的“镉米”区;沈阳某污灌区农田土壤中 Cd 含量高达 130mg/kg ;成都东郊污灌区内米中含Cd 量高达165mg/kg 。 农业部农业环境监测总站 1996 ~ 1998 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污灌区 Cd 污染面积最大,占重金属超标面积的569 % ,而农产品 Cd 超标率达102 % (曹仁林等,2001)。我国各大城市的耕地土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Cd 污染,其中沈阳市郊区和西安污灌区土壤 Cd 污染尤为严重,如沈阳市农田土壤中Cd 含量为088mg/kg ,西安污灌区土壤中Cd 含量为0628mg/kg(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蛐岩县主要的土壤污染物为Mg和B.43%的采样点土壤 Mg含量达重度污染水平,最高超标21.16倍.仅有 211和 238两个采样点达到清洁标准;而 B的污染似乎更为普遍,所用采样点土壤 B浓度超标,50%的样点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其原因是 在岫岩县石唐、偏岭、风源等区域.分布有众多的衰 3 蚰岩县土壤捡剥统计值殛帚染指矬国营及乡镇、个体 经营的采矿、冶炼企业,以轻烧 Mg、重烧 Mg为主要工艺的菱镁矿加工业排放 出大量 MgO、SO2等 污染物./vlgO 白色粉末降落地表后,形成 MgCX~、Mg(H0 )2等反应产物,凝聚成大颗粒分散在土壤中,加之该区域土壤 中广泛存在的 MgSO+、MgCl2,形成硬壳覆盖地表,从根本上阻止作物生长.部分地区虽然作物可以生长,但土壤中可溶性 Mg被作物吸收,对人及其他生物的健康形成较大的威胁.而 B污染也是由于B矿点源污染所致(辽宁东部山区土壤污染状况与防治对策研究).稻米对于镉污染的吸附作用明显强于玉米、大豆等其他的作物品种在各种人为因素中,则主要包括工矿业、农业和交通等来源引起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2.污水灌溉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已造成大面积农田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 20 多年后,污染耕地2 500多 hm 2,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 5~ 7m gö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13 万 hm 2 农田受到污染。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 700hm 2 , 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 333hm 2 的土壤被污染, 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 46%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 大约 60% 的土壤和 36% 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早在 30 年代 ,就有抚顺炼油厂污水排入浑河灌溉水稻的记载。到了 50 年代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北方一些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水资源比较紧张,为了充分利用污水的水肥资源,污水灌溉被大面积采纳、推广,这对促进当地农业的粮食生产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了1983 年,污水灌溉面积达到 2 ×106 hm2 。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水灌溉 ,土壤 —作物系统的污染逐渐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土壤环境问题,污水的土地处理系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长三角、珠三角、辽中南城市群3个典型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建立健全基于风险评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从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上看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未能有效预防导致我国新型污染物不断出现 ,这些新型污染物影响更持久 ,危害更大 ;从污染物的浓度上看 ,污染物的含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些污染物因为无法降解、逐步积累 ,增加还是非常快的。例如 ,有资料表明 ,近年来 ,上海土壤中汞和镉的含量增加了 50% ;浙江南部一些地区土壤中 Cu、Zn等重金属全部超标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部分检出率达100%。辽河流域据介绍,辽河流域是我国传统的工矿区之一,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石油、钢铁等工矿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强度高;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低,化工、冶金、采矿、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加之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污染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关人士还指出,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是相互交替、互相影响的。一方面,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是由于污灌造成的。由于辽河水资源短缺,为解决工农业用水问题而长期进行污水灌溉,使得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了土壤本身的自净限度。另一方面,辽河流域鞍山、辽阳等地是全国闻名的工矿区,常年的矿产开发造成一些矿区土壤污染非常严重,通过水体的冲刷,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加速了河流的污染。有专家指出,在资源和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工业生产的污染程度相对会比较高,治污难度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企业安装、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人防不胜防;同时,地方政府重地区GDP轻环境保护的意识依然存在,对污染现象听之任之。对于辽河而言,其治污问题面临更多重的考验——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影响依然持续、东北老工业基地亟待振兴的形势下,一方面辽河流域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严重,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在2008年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席卷之下,地方政府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增加的巨大压力,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集中到了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上来。环境治理面临着让位于经济发展而被忽视的问题。对于几十年污染“积重”的整个辽河流域,有人表示担心,“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根本不管所谓的环境污染,这么几十年下来,才造成整个流域污染情况严重。如果这一点不改,只是沿着‘污染——治理——污染’的老路子,最后只能是越治越污,环境越来越坏。”一. 长三角根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2006年在南京郊区蔬菜基地做的定点测试,仅有40%的土壤处于安全等级,而30%的土壤已经受到污染。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Ⅰ类和Ⅱ类土壤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2%,其余18%的土壤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内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通过多种渠道向土壤系统转移、残留,是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此外农药、抗生素、病原菌等也成为土地污染的来源。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 如我国辽宁沈阳张士灌区由于长期引用工业废水灌溉,导致土壤和稻米中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人畜不能食用。土壤不能再作为耕地,只能改作他用。 3.固体废弃物堆放 另外,在农田中,由于化肥的不合理施用,农药喷施和 地膜等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2. 地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环保总局在京召开首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且污染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地方土壤保护工作防治措施缺乏依据和方向,状况不容乐观,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非常欠缺,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尚未形成,法律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关键,是实现土壤环境保护的最主要途径,它对保护土地质量,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法律角度分析,土壤污染现状的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空白,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保障)。虽然若干法律中一些零星规定,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仍有继续加重的趋势,说明现行立法有限条款的粗略性规定不可能有效防治现代农业技术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满足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而法律的“真空”状态则会进一步滋长土地资源的滥用现象,加剧土壤污染问题(浅析我国土壤防治的法律问题)。在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中,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华指出“缺乏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是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目前的软肋。”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通常都很难靠一地的政府来解决。要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两省一市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制定,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因此,在现行法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土壤污染防治保护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健全和完善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混乱。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对于土壤的法律保护,实行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对土壤污染的行政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管理主体林立,权力和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而且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由于土壤污染的来源多样,情况复杂,所以除了职责最多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有环境行政监管权力外,许多其他的部门如水利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有管理权限(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但是,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对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执法的监督权,同时对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在土壤污染处理上应当如何相互配合的重要问题也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具体的土壤保护的执法当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不到位,甚至部门之间借执法来争夺各自的利益,降低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实效,损害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之间如何监督协调没有具体规定,并且在实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中地方情况差异较大,出现的许多污染问题无法很好的得到解决,从而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争权推责(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可以说,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效率,也浪费了诸多的行政管理资源。另外,在我国大多数基层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摆脱贫困的愿望强烈,大多领导干部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首要目标,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就会牺牲环境来图发展(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因此,我国在对土壤污染管理及执法上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最后,土壤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目前,虽然我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污染情况时有发生,但涉及土壤污染诉讼的案例却很少,从仅有的几个案例中,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壤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和赔偿的条例规定,对企业也没有任何约束,即使土壤被污染了,也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2006年8月,甘肃省徽县发生的“铅中毒”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当时,这个县水阳乡的两个村庄共有368人查出血铅超标,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149人。经环保部门调查发现,位于这两个村庄附近的一家铅冶炼厂是重要污染源,造成当地土壤、空气和水体污染。虽然这家工厂后来被勒令关停,但如何给那些遭受污染损害的村民以有效的补偿,如何从根本上转变那种以群众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却是一个难题。(邱林,中国1/5耕地受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系国家行动。另外,在农村环境诉讼中,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我国农民是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城市发展的牺牲品,长期处于经济的困窘之中,他们的收入大多仅能勉强维持生计(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与此同时,土壤污染对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长期的也是巨大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诉讼费用直接与诉讼标的额挂钩 ,且实行诉讼费用预交制度 ,农民很有可能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无法得到司法保障(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 12月 20 日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民吉村十三户农民向大庆市中院起诉 ,要求被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土地污染损害赔偿518431. 06元。本案中十三户农民的土地污染发生于1993年 ,但是当年只给付原告青苗补偿款。由于农民对土地是否被污染不懂 ,在 1999年前没有提起诉讼 ,但一直以上访的形式找镇政府、土地局以及被告单位要求解决 ,虽在 1999年 11月 4日达成协议 ,但未实际履行。1999 年 12 月 ,原告向大庆市农业局申请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取样化验鉴定。2000年 1月农业局进行了取样 ,并由市农业局送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01 年 5 月农业局根据检验结果又组织五位专家现场勘查 ,做出鉴定意见:已造成受污染农田土坡次生盐渍化 ,对农作物已造成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该案件从 1999 年 12 月到 2003 年 12 月 ,经两级法院长达四年的审理 ,最终法庭调解结案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159607. 38元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庆中院以原告超诉讼时效为由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后原告不服 ,但由于农民多年未耕种土地无收入没有上诉费用 ,为维护原告人合法权益 ,由代理人交上诉费 10196. 00元 ,才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终的保护(一件土地污染损害赔偿案的艰难诉讼)。因此,为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应在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上,细化、扩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或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从法律上,对污染灌溉、工矿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物及污染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另外,在法律法规中应当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土壤污染的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划制度,确立土壤污染的环境标准,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措施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相关的制度。(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论文)。3.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政策建议由于土壤污染的潜伏性、不可逆性、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土壤环境保护应遵循 “防重于治”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对未被污染的土壤采取预防措施,要控制或消除污染源;对已经污染的土壤则要采取积极治理措施 ,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相当困难,相对于污染物在土壤-植物系统中含量、行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毒理、代谢模式和与重金属有关的流行病等方面的研究,土壤污染的治理与管理研究要薄弱得多,大多数治理方法尚处在试验阶段,再加之考虑到治理费用等问题,能应用的成熟方法目前很少。总结出现的各类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大体上可分以下四类:1.工程措施(包括客土、换土、翻土、去表土、隔离、热处理、电化学方法等)此种方法效果好、稳定,是一种治本措施,适用于大多污染物和多种条件,但一般在小范围内较实用,且代价昂贵,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或其他介质的潜在污染。近年来,把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进土壤治理过程中,开辟了土壤污染治理新的途径,如磁分离技术、阴阳离子代换法等(土壤污染治理方法研究)。2.化学措施施用改良剂、抑制剂等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水溶性、扩散性和生物有效性 ,从而降低污染物进入生物链的能力,减轻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危害()。例如:在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加入石灰、矿渣等碱性物质,使重金属生成氢氧化物沉淀。或添加膨润土、合成沸石等交换容量较大的物质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等。3.生物措施生物治理方法有着物理治理方法和化学治理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处理费用低,其处理成本只相当于物化方法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②处理效果好,对环境的影响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破坏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环境;③处理操作简单,可以就地进行处理。基于这些优点,应用生物修复已成为当今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的一大热点(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生物措施是利用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吸收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与此措施相对应的新兴学科“环境生物技术”方兴未艾。应用现场污染治理的生物措施始于 1989 年 3 月,美国阿拉斯加海岸被石油污染,采用了两组亲脂性微生物后,使其净化过程加快了两倍。早期生物治理采用的主体生物类群多为微生物。最近,植物修复正成为生物治理措施中的一个亮点。植物对污染点的修复有三种方式:植物固定、植物挥发和植物吸收。研究表明,利用适当的植物不但可去除土壤环境中的有机物,还可以去除重金属和放射性核素。超累积植物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者追寻、筛选的目标。我国对植物修复和超积累植物的研究已有良好的开端(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例如,在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植物修复研究中,通过大量筛选研究发现,十字花科芸苔属植物(Brassica spp.)中的很多种或基因型具有较强的吸收累积 Cd特性。我国广泛种植的油菜()就是该属植物,其中某些品种或基因型在累积 Cd 方面可能很高。筛选并种植可食部位低积累 Cd 作物品种(低吸收或低转移),通过作物互做(间作、轮作)减少作物对Cd 的吸收等植物修复方面的研究也需做进一步研究(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4.农业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提高环境容量、控制土壤水分、选择适宜形态化肥和选种抗污染农作物品种等。另外,国外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较早 ,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污染土地识别、评价和处理体系 ,其中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土壤保护实践在世界范围内极具代表意义。在国外,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保护的立法经验很多。美国于1985年和1990年修订的《农业法》希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同时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持续农业”的发展。另外,1990年在联邦政府实施了“保护计划”管理。1987年为了控制农业水源水质而制定了《水质法》。欧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土壤保护政策,但现有许多欧盟立法都与土壤保护有关。如《关于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泥农用时保护土壤的86/278/EEC指令》对农用污泥作出了规定;《关于废物的75/442/EEC指令》要求废物在处置时不能污染土壤;2004年底前,提出《关于堆肥和生物废弃物指令》,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潜在的污染,并鼓励使用被批准的混合肥料,等等。日本已经建立了由预防对策和治理对策构成的土壤环境保全体系。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1970)、《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1986)、《土壤污染环境标准》(1991)、《土壤污染对策法》(2002),等等。《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化,以前无法计算的环保社会效益可体现为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此种趋势表明日本的土壤环境保护已经呈现出新的阶段特点[3]。这些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重视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虞锡君向记者介绍道,生态补偿机制,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主要原则就是“污染者付费”和“保护者受偿”——由污染事故的责任方治理土壤污染、或者支付土壤污染治理的费用。国外在这方面有过不少成功案例——1972年,美国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目的之一就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土壤清洁治理。根据美国政府的报告,其直接结果是吸引了34亿美元的私人投资,8000个受到污染的棕色地块恢复了生产能力。虞锡君表示,在区域联动的基础上确立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或许是我们目前值得努力的方向(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郑进华 彭 强 郑晓琴.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A], 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兰州)论文集高拯民.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lJ1.土壤学报,1989,26 (3):262-272.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研究论文

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2 基于利益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机制研究 华中农业大学 2010 3 基于状态框架和GIS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 2009 4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体系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5 土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方法与途径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6 中国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目标选择 浙江大学 2010 7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后评估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0 8 基于GIS技术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 新疆大学 20109 中国现代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7 10 土地利用综合防灾规划及其空间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 2008 ……索道网提供国内外论文检索服务。

法律分析: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规划先行,提高视野;吸引社会资本,整合各方面资金。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继承,更是对土地综合整治的突破创新:①更加着力规划一个区域的发展功能,从整体上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②更加着力城乡统筹发展,将以往单一的田、水、路、林、村、城割裂开来或把各项工程分开实施的土地整治活动,扩展为把城镇和乡村放在一个整体的治理空间下,找准限制因素,补齐设施短板。③更加着力延展土地整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结合“土地整治+”,注入新型业态,发掘新增长动能。④更加着力以人为本,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通过土地生态整治和土地文化修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⑤更加着力按照国土空间整治的目标,建构全域土地整治的内容结构和框架体系,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域特点整治的治理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区域全域性管理以往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对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局限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耕地面积的单一目标;对区域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人口与政策条件等因素缺乏考虑,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节约集约用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格局的优化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缺乏较为成熟的研究。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及国家政策的引导,土地整治逐步告别传统模式向“追求耕地数量、质量及生态管护”的“三位一体”的全面管护发展,促进了土地整治总体功能的转变和土地整治多功能性的突出,实现了土地整治对象的扩大,由单纯的农用地整治扩大至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城乡接合部建设用地),整治手段由粗放型向考虑景观生态学的精细型转变,充分挖掘用地的整治潜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全域土地整治是新时代土地整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推进土地整治范围由单一独立的项目区向区域全域性转变,借助行政区划或功能区划定位土地整治对象,更好地避免了土地整治在区域内各项目区建设内容重复、互相不协调的现象。(二)全域多样性治理全域土地整治需打破城乡土地管理方面的差异性,将城镇和乡村放置于一个整体的地域空间进行土地整治工程布局,使生态系统保持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有效性,进而统筹“三生”空间用地的配置。“全域”旨在强调地理环境与资源要素间的系统整合,基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格局的视角,借助土地整治项目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空间配置。全域土地整治旨在营造健康的土地环境,注重对生态安全格局的研究,致力于打造景观生态型土地整治。全域土地整治中基于生态过程优先规划生态基础设施,打破用地指标捆绑土地整治的现状,消除整治工程条块分割,强调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与整体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系统。(三)全域政策性规划全域土地整治应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新城镇体系、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修复等方向相结合,从而更好地实现全域土地整治的统筹部署,基于土地自然过程,诊断问题,分步实施,分期推进,以此制定中长期规划和短期实施计划,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采用“反规划”理念以优先规划和设计生态基础设施的方式,认清资源环境中“长短板”,注重生态环境和生态过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来指导区域空间发展,其对全域土地整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致力于打造全域规划、精细设计、综合整治。全域土地整治能较好地解决快速城镇化对资源高速耗散、城市空间无序蔓延和空间利用低效等资源承载能力趋紧、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三生”空间的合理配置和国土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能够有效解决土地整治转型适应生态国土建设的重要问题,其是时代的必然选择。(四)全域多功能实现以全域视角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能综合考虑全区域的光、热、水、土、生物、劳动力、资金、生产资料等具体条件、生产发展特点和现有基础,根据市场和国民经济需要等情况,有利于达到地尽其利、物尽其用的最大经济效益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全域土地整治的实施,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生态功能、节约集约土地、增加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浙江省常山县从区域与整体融合的角度出发,连片谋划核心区域,规模开发利用与空心村整治相结合,将土地整治项目配合城市建设与旅游开发进行,进而推进全域整治,垦耕地后备资源7671亩、旱改水资源5988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备资源6695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00亩;垦造水田及旱改水百亩以上新项目达到8个,面积达亩。浙江省吴兴区八里店镇南部片区借力全域土地整治,7年形成3大现代农业园区,书写绿色田园版图。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打造平方千米的功能稻谷产业园、6平方千米的瓜果蔬菜产业园、平方千米的特种水产养殖园;完成复垦面积1153亩,其中复垦新增耕地995亩;项目新建农户安置,建新区总面积为1575亩,搬迁农户1325户。项目区还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了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浙江省海宁市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适应新时代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新要求;《关于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2018~2020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实现新增永久基本农田调优指标4万亩(力争5万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万亩、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万亩的工作目标;并规定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以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总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农村一定区域内依托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对区域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区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的空间形态和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上海市“郊野单元规划”的创设来源于“两规合一”等一系列创新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相关配套政策及区域平衡与综合调控,指导郊野地区全域统筹战略的实施,推广“多规整合、政策融合、资金叠合和项目集合”的全域全地类的实施性、策略性空间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业绩综合评价研究论文

发达国家的物流实证分析表明,只有独立的3PL占物流总量的50%时,现代物流业才能形成。巨大的需求,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中国3PL的基本情况。2003年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的规模已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摩根士丹利预测,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到2010年年增长率将达到16%至25%。据IDC(国际数据公司)的调查结果表明,45%的企业将在未来一两年内选择新的物流商,其中75%的企业将选择新型物流企业,而不是原来的仓储运输企业,并且64%的企业将把所有的综合物流业务外包给新型的物流企业,这几个数字反映出第三方物流的市场需求相当可观。 目前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水平仍较为低下,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不满意比例高达五成以上。企业面对数量日益增加的形形色色的物流服务商,总是无从选择;第三方物流涉及的服务范围很广,很多物流服务商甚至难以对自己的整体水平做出一个客观的评判。只有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绩效评价与分析,才能够正确判断3PL企业的实际经营水平,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进而增加企业的整体效益。由于物流活动具有多方性、过程复杂性和形成多样性等特点,长期以来,物流绩效的衡量缺乏行之有效的标准。目前,我国物流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如果在建立物流系统的同时,实时进行绩效评价,对不断完善和提高物流管理水平,使其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科学、全面地分析和评价物流企业的绩效,已成为物流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多年的实践证明,众多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存在如下几方面的缺陷:侧重于单一企业或单个职能部门的评价,不注重供应链整体绩效的衡量;数据往往来源于财务结果,在时间上略为滞后,不能反映供应链动态运营情况,导致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而损害企业长远发展潜力;侧重于对事件结果的事后评价,不能对供应链的业务流程进行实时评价分析,使得企业不能及时地纠正经营过程的偏差;只注重企业内部评估,不重视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因此,在3PL迅速发展的今天,建立一套系统的绩效评价方法,对3PL企业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价,显得日益重要。 一、3PL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在建立3PL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原则。3PL企业须针对内外的各种情况都设立相应的指标,系统科学地反映3PL企业的全貌,达到对企业整体的科学评价。 (2)层次性原则。指标应分出评价层次,在每一层次的指标选取中应突出重点,要对关键的绩效指标进行重点分析。 (3)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所涉及的经济内容、时空范围、计算口径和方法都应具有可比性,所以在建立体系的时候要参照国际和国内同行业的物流管理基准。 (4)通用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在3PL企业应该普遍适用,同时应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变化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5)经济性原则。评价体系应当考虑到操作时的成本收益,选择具有较强代表性且能综合反映3PL企业整体水平的指标,以期既减少工作量,减少误差,又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6)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绩效涉及到的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很难进行量化,所以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除了要对物流管理的绩效进行量化外,还应当使用一些定性的指标对定量指标进行修正。 (7)动态长期原则。由于选择3PL企业后,货主方与物流供应商之间是战略伙伴的关系,所以对3PL企业的评价不应该只局限在目前的企业状况,而应考虑3PL企业的长远发展潜力和对企业的长期利益,要与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相一致。 二、3PL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根据以上的七条原则,本文建立的绩效评价体系分为三个大类,经过细化的底层指标都可以直接量化或者容易给出定性评价。 1.功能指标:功能指标反映3PL企业各个增值环节的功能实现情况 (1)客户服务水平:缺货频率、送货出错率、顾客满意度、平均交货期、订单处理时间、准时送货率、交货柔性、订单完成稳定性、顾客保持率、每个顾客服务成本、信息沟通水平、事后顾客满意率; (2)配送功能:配送安全性、配送成功控制、产品可得性、检货准确率; (3)运输功能:运输能力、正点运输率、运输经济性、运输车辆满载率、运力利用率、在途时间、运输准确率、商品损坏率; (4)库存功能:库存能力、库存周转率、收发货物能力、库存结构合理性、库存准确率、预测准确率; (5)采购功能:交付期、付款条件、订单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 (6)流通加工功能:工艺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流通加工程度、对消费的促进作用。 2.经营指标:经营指标反映3PL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 (1)客户服务水平:缺货频率、送货出错率、顾客满意度、平均交货期、订单处理时间、准时送货率、交货柔性、订单完成稳定性、顾客保持率、每个顾客服务成本、信息沟通、事后顾客满意率; (2)管理水平:产品的残损率、物流系统纠错处理时间、供应计划实现率、设备时间利用率、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人员比重; (3)企业实力:财务投资能力、信息技术能力、设备先进水平、同行业影响力及业务范围、市场占有率、市场增长率、新用户开发成功率; (4)信息化水平:硬件配备水平、软件先进程度、信息活动主体的水平、信息共享率、信息利用价值率、实时信息传输量、信息化投资、客户变动提前期、客户变动完成率、网络覆盖率、平均传输延迟、传输错误率; (5)成本水平:单位产品的物流成本、物流成本占制造成本的比重、物流成本控制水平、每个顾客服务成本,订单反映成本、库存单位成本; (6)盈利水平:净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资金周转率。 3.稳定性指标:稳定性指标反映3PL企业的发展潜力,影响到3PL企业可长期经营,并且与企业长期合作的可能性 (1)客户服务水平:缺货频率、送货出错率、顾客满意度、平均交货期、订单处理时间、准时送货率、交货柔性、订单完成稳定性、顾客保持率、每个顾客服务成本、信息沟通、事后顾客满意率; (2)技术实力:技术人员比重、技术开发经费比重、开发创新能力、技术改造资产比重、专利拥有比例、设备技术领先程度、硬件设施稳定性; (3)盈利能力:净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资金周转率; (4)应变力:信息化系统水平、预测能力、集成度、外部沟通、流程再造与延迟物流; (5)企业聚合力:领导层的团结进取力、职工的凝聚力、员工满意度; (6)经验指标:行业服务时间、提供服务种类、成本节约比例、人才培养与培训、客户稳定性、供应商稳定性、历史合作情况、利益与风险共享性、核心能力、战略观念兼容性; (7)企业形象:员工素质、经营理念、市场信誉、社会责任。 三.3PL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和技术 目前国内学者提出的3PL企业绩效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以功效系数法为主、综合分析法为辅的评价方法;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系统综合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方法(模糊理论)对物流绩效进行评价;利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3PL企业绩效进行综合评判;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物流绩效进行评价;用模糊聚类方法来分析物流绩效;利用效用理论方法对物流绩效进行评价;采用两阶段的物流系统综合评价法(DEA/AHP)等,这些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及适用范围,在具体应用时要根据3PL企业具体情况采用。 本文分析了对3PL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建立评价原则,给出了3PL企业比较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希望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绩效评价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谈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副标题: 作者:武汉理工… 来源:《商业时代》 人气:593 时间:2005-10-15 15:51:18 进入论坛 -------------------------------------------------------------------------------- 内容摘要:鉴于顾客服务水平对于物流企业的重要性,本文在明确建立顾客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原则的基础上,对物流企业的顾客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权重的确定以及最终结果的分析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为建立科学的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提供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物流 指标体系 SWOT分析 标杆管理 物流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顾客服务水平作为物流企业的直接产出,是衡量物流系统为顾客创造时间和空间效应能力的尺度。日益激烈的竞争使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意识到只有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才能获得顾客忠诚,从而获得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优势。 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 基本原则 进行顾客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必须首先明确设计的基本原则: 全面性。指标应能够全面、系统的评价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的质量,有效地监督、控制和掌握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的全过程。 代表性。影响顾客服务的因素有很多,代表性原则要求选择最关键性因素,在指标设计时要注意在这两个方面进行权衡。 经济性。在设计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成本效益因素,必须在指标数据的获取成本和带来的效益之间进行权衡。 可操作性。主要是指指标项目的易懂性和有关数据的可行性。这是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 相对稳定性原则。相对稳定性有利于指标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当然,相对稳定性并不排斥依据环境的变化而对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进行的改进。 基本指标 关于物流企业顾客服务绩效的指标结构,国内外专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将物流服务要素分为交易前要素、交易中要素和交易后要素,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物流顾客服务的绩效水平进行全面的评价: 交易前要素评价指标: 库存可得率。指企业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当需求超过这一指标时就会发生缺货。 目标交付时间。指企业计划和承诺的产品交付时间。 信息能力。指企业满足交易前客户咨询、运价谈判、培训等需求的能力。 交易中要素评价指标: 订单的方便性。指客户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订货的可能性和每种方式的方便程度。 订单满足率。指一定时期内满足订单的数量与订单总数的比率。 订货周期的一致性。指订货周期的波动情况。 订货周期时间。指客户从下订单到接收货物、完成货款结算的实际时间。 订单处理正确率。指一段时期内无差错的订单处理总数与订单总数的比率。 订单跟踪。指对订单货物所处状态进行跟踪的能力。 灵活性。指满足客户加急发货或延迟发货的可能性以及企业应付突发时间的能力。 货损率。指在物流服务作业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灭失的货物金额总数与货物金额总数的比率。 交易后要素评价指标: 票据的及时性。指回单、发票等票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退货或调换率。指一定时期内退货或掉换的货物总量与发送货物总量的比率。 客户投诉率。指客户投诉的次数与总的服务次数的比率。 客户投诉处理时间。指企业对客户投诉进行调查、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客户要求的总时间。 指标权重的确定 虽然上述各指标都能从不同角度反映物流企业的顾客服务质量,但各指标对顾客的重要性是不同的,而且对物流企业顾客服务质量的贡献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为各项指标配以反映其重要性程度的比例系数,即权重。本文拟用判断矩阵法进行分析。判断矩阵法是利用专家或顾客进行重要性比较的办法判断,具体步骤如下: 选择有代表性的顾客组成一个样本,或者组织若干专家成立评价小组,要求样本或小组成员在互不交流的前提下,比较两个指标之间的重要性,判断矩阵的模型如表1: 在比较时,我们以横向的角度来看,即Amn表示指标Am比An要重要,若此结果为真,则Amn=1,否则Amn=0;纵向项目Am对应的横向数值之和加上1(避免得分为0的情况出现)就为其得分值。我们将所有数据统一在同一表中,如表2: Cmn表示第n个专家或顾客对第m项指标的打分。 权重的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 式中: ——第i项指标的权重; ——第j位专家对指标i的打分。 顾客服务绩效的分析 服务质量的确定 指标体系确立之后,对于容易量化的指标应尽量量化,定性的、不易量化的指标就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来测定顾客的质量感知。我们可以利用级度划分的办法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起来,具体操作如下: 在设计调查问卷时将顾客对质量的评价设置为五个级度:好、较好、中、较差、很差。 每个不同的级度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依次为:。 将定量指标的量化结果也与分值挂钩,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为了下一步评价的需要,在设计定性指标的调查问卷时必须考虑竞争者或行业领先者的因素。 总的服务质量的计算,一般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公式如下: (2) 式中: Y——顾客服务质量的总得分; Xi——第i个评价指标的得分值。 对于定性的指标来讲,Xi是一个得分的平均值,其值可由第i个指标的总得分除于问卷数得到。 服务绩效的评价与分析 服务绩效评价本身不是目的,通过了解服务现状,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看清机会和威胁,指导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顾客服务战略才是根本目的。我们把物流企业的顾客服务放在战略性的重要地位上来考虑,因此,在分析物流企业的顾客服务绩效时,引入了SWOT战略矩阵的分析方法,并将其与当代较为流行的标杆管理的思想结合起来,以期进一步加强分析的目的性和指导性。 将SWOT矩阵用于顾客服务绩效分析 SWOT分析方法,即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分析,它是企业外部环境分析和企业内部要素分析的组合分析。SWOT矩阵用于顾客服务绩效评价(重要性/绩效矩阵)如图1: 竖轴从高(顶部)到低(底部)代表重要性,横轴从低(左)到高(右)代表绩效。区域1具有高重要性、低绩效的特征,在该区域的特征最需要改进。区域2具有高重要性、高绩效的特征,在该区域的特征需要保持。区域3具有低重要性、低绩效的特征,在该区域的特征需要维持。区域4具有低重要性、高绩效的特征,对该区域的特征需要具体分析。 标杆管理的思想 标杆管理思想是以那些领先的企业作为基准,将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这些基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分析这些基准企业的绩效达到优秀水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选取改进的最优策略。标杆管理的基本构成有两个因素,即最佳实践和衡量标准,所谓最佳实践,即指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他们在经营管理中所推行的最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这些企业应与本企业有着相似的特点,称为标杆企业。所谓衡量标准则是指能真实客观地反映经营管理绩效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与此相应的作为标杆的数据。 SWOT矩阵和标杆管理的综合运用 将标杆管理的思想融入重要性/绩效矩阵,其方法是在重要性/绩效矩阵中添加与本企业相对应的标杆企业的绩效指标,为了更为直观、清晰的体现本企业在顾客服务方面与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采用了将差距量化的方法。具体做法是: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准单位,将已测算出来的本企业和标杆企业的有关绩效值与行业平均水平之差再比上行业平均水平,得到的数值代替以前的绩效值。在计算时要注意不同性质的指标计算方法的细微差别,例如票据的及时性是越快越好,而客户的投诉率是越低越好。运用这种方法,能够很容易的通过坐标轴的形式将与行业平均水平和标杆企业的差距明显的展现在管理者的面前。以交易后的四个指标为例: 结点从上到下依次表示客户投诉率、客户投诉处理时间、票据的及时性和退货或调换率,实线代表本企业的绩效,虚线代表标杆企业的绩效,中间实线代表行业平均水平。从这个矩阵图2中可以看出:在客户投诉率和票据的及时性方面,该企业超过了行业平均水平,但离标杆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努力;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尽快改进的是客户投诉处理时间,不仅低于标杆企业的水平,而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是企业的一个瓶颈所在,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企业的服务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退货或调换率由于顾客的关注度较低,对服务质量的贡献较小,企业不必为此投入太多的资源,但仍需逐步改进。 参考文献: 1.李万秋.物流中心运作与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赵林度.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王方华.营销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4.苗敬毅.SWOT分析在顾客满意度研究中的运用,山西统计[J],2003

卢闯、杜菲、佟岩、汤谷良,2010,导入EVA考核中央企业的公平性及其改进,中国工业经济,6孟焰、刘俊勇、李玲、卢闯等,2010,管理会计研究方法体系框架的构建与应用,会计研究,5杨棉之、孙健、卢闯,2010,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性与效率性,会计研究,4王化成、孙健、邓路、卢闯,2010,控制权转移中投资者过度乐观了吗?,管理世界,2,116-121卢闯、李小燕、孙健,2010,盈余质量对控股股东掏空的影响,中国软科学,2,116-121卢闯,2009,掏空、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科学决策,8,27-31Xu bin and Lu chuang, 2008, Bi-Objective Stochastic Chance-Constrained programming model on investment combination, ICIM 2008, ISTP王化成、孙健、卢闯,2008控制权转移中的微观市场反应——基于丹东化纤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8,138-144王化成、刘亭立、卢闯,2007,公司治理与盈余质量: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中国软科学,11,109-115王化成、姚燕、卢闯,2007,主并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转移短期市场反应,中国会计评论,第5卷第3期(总第10期),327-342Wang huacheng, Yinmeiqun and Luchuang, 2007, Dividend-price Ratio, Dividend Growth and the Future Returns,2007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 Engineering (14Th) August 20-22, 2007,Harbin, , 1603-1608王化成、李春玲、卢闯,2007,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1,122-136王化成、卢闯、张磊,奥柯玛危机解读,2007,财务与会计,1,25-26王化成、佟岩、卢闯、刘亭立、黎来芳,2006,关于开展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若干建议,会计研究,8,29-36廖冠民、卢闯、陈勇,2006,股权结构、财务困境成本与困境公司绩效,南开管理评论, 6,68-73王化成、卢闯、李春玲,2005,企业无形资产与未来业绩相关性研究,中国软科学,10,120-124李小燕、卢闯,2004,基于业绩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的构想,会计研究,5,71-74李小燕、卢闯、游文丽,2003,企业信用评价模型、信用等级与业绩相关性研究,中国软科学,5,81-85王化成、程小可、卢闯、姚慧敏,2003,基于因子分析的上市公司业绩综合评价体系研究,理财者,4,24-29

你有的就有,很全面。

土地承包制研究论文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推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制度改进,对于维护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拟以浙江省宁海县农村土地流转为实例,对如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进行深入剖析。关键词:农业经济 土地流转 政府作用一、 当前农地流转的现状及趋势(一)农地流转现状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在一定年限内使用、收益和有限的处分权利。农地流转实质就是农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农户与集体间的承包关系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承包者把有限的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的行为。我国农地流转经历了从农村基层组织到农户,再从农户转移到其他经营者的一个过程,两个阶段表现出两种不同效果:一是土地表现为一种生产资料,由集体所有分化为农户占有,农户获得使用权和生产经营权;二是土地表现为一种资本或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在这两个阶段,土地在相关的利益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受让者间流转,形成资源优化配置的三个主体,客观上要求按市场制度来规范土地流转和调节三者间的利益,这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乡镇城市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处的微观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许多地区出现了农地撂荒的现象,并且撂荒面积呈日益扩大的趋势。为解决农地撂荒问题,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各个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农地使用权的流转。近几年,农地流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我国1990年以各种形式流转的农地约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5%,2000年达到,目前已达到10%以上。浙江省农地流转情况更具代表性。据浙江省农业厅统计,到2006年底,全省209万农户共流转农地393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户的22%,占总承包耕地的。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浙江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出六种流转方式:一是有偿转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自己保留承包权,接包方拥有使用权,双方签订契约,明确权利与义务。2006年浙江省约有的流转农地采取这种方式。二是业主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村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2006年全省农地流转面积的33%采取这种办法。三是分季流转。以生产季节划分,一块农地在不同季节可由不同接包者种植,这一流转方式正从最初自发流转转变为有序流转。比如龙游县一些农民只种一季晚稻,而将早稻种植权流转给种粮大户,种粮大户为农户提供晚稻免费机耕、育秧与优惠价机割。四是农地互换。承包农户为便于管理,交换承包地块使用权,以解决个别承包户不愿流转农地或连片流转的矛盾。宁海县长街镇将承包农地设为两个区域,一个区域为自种区,由不愿意流转农户承包;一个区域为招商区,由愿意流转的农户承包,集中统一对外招租,确保农地成片流转。五是农地入股。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经济合作社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权所得在年终分配。平湖市黄姑镇渡船桥村2006年底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把经营净收益的80%按股分红到户,承包农户取得良好的农地收益。六是农地托管。在县、镇乡二级设立农地信托服务中心,村一级具体负责农地信托服务,全省已有4300多个村建立了农地流转组织。在就地流转的同时,浙江省还出现了跨省流转。如温岭市箬横西瓜合作社在5个省参与农地流转,建立了12个西瓜基地;温岭市农民陈定友等北上黑龙江承包农地,从事粮食生产。据统计,仅2005年,全省就有34万户、1121家企业,在外省参与流转农地785万亩,相当于浙江全省的三分之一。(二)农地流转发展趋势1、流转行为从民间自发向有序流转转变。当前各地农地流转的行为逐渐走向理性化,开始由一家一户的农户自发分散进行向有组织有计划的有序流转转变。为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各地农地管理组织在流转规范管理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如在登记管理方面,制定等级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农地流转的法律政策咨询;在合同管理方面,统一制发农地流转合同文本,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查、鉴证和指导;在程序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凡涉及全村农户利益的农地流转,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流转合同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2、流转主体从单一农户向多元主体转变。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原来一些农业专业大户扩大规模,新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同时还产生了一批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人员成为租赁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生力量。3、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向发展高效农业演进。随着农地流转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农地的经营内容也逐步由种粮为主向高效农业演进。通过对农业企业建基地的引导,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农产品加工的原料基地;通过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经济农作物的种植,形成现代化农产品生产基地。4、定价机制从相对随意向市场定价转变。各地政府积极探索构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和搜集农地流转的供给、需求、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然后通过一定的载体发布有关农地流转的动态情况,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农地流转价格逐步由最初的无偿或随意定价转向市场化的有偿流转。5、政府行为从默许流转向主动引导转变。在农地流转之初,部分地方政府及干部认为农地流转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操作难度大,且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在工作中持不支持、不鼓励也不加限制的态度。随着农地流转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效益逐步显现,各地政府及干部逐步提高了认识,加深了对农地流转的了解,及时总结经验,主动加强对农地流转工作的引导,积极为农地流转创造条件。二、加快推进农地流转的现实意义农地使用权的加快流转,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进了农业科技进步,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各种弊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一个核心环节,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场革命。(一)推进农地流转,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很难进行农业结构的区域化调整,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具有很强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指导,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大面积农地使用权流转后,农业经营的主体发生变化,农地主要向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集中,由他们按照市场原则组织生产,使农地资源从低效益的粮棉油生产转向高效益的名特优产品生产,对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推进农地流转,是解决农业投入不足的有效途径挨家挨户地分散经营不可能对农业有大的投入,农地的大量流转,既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农地整理,又需要大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随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入实施,农地主要由具有较高经营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经营,从而使得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三)推进农地流转,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举措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为科技兴农战略的深入实施创造了条件,使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得以推广应用,走完了农业科技推广到田的“最后一公里”,使农产品品牌优势进一步凸显,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基地,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步伐不断加快,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科技水平。(四)推进农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农地流转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从事非农产业的要求,而且还满足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集约经营农地的愿望。通过农地流转,使承包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从而有序地引导农户与市场接轨,走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同时,随着“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经营模式的推广,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农业组织化程度也大大提高。(五)推进农地流转,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要求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地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可能,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让农地使用权,实现了就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农民获得了一笔比较可观的租金,农民获得了比自己经营还要高的转让费。同时,农地流转后,不少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使众多农民不出家门就找到了就业渠道,获得了转让费和劳动工资的双份收入。三、宁海县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和经验近年来,宁海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规模化带动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品牌化思路,积极推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流转规模大、效益好,逐步创立了“农民自愿参与、方式自由选择、企业自主经营、市场自我调节、政府自觉服务、规模适度控制”的“五自一控”流转模式,形成了五千名职业农民经营全县七成耕地的可喜局面,被誉为宁海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一)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基本做法1、开展农地整理,创造农地流转条件。近年来,宁海县把农地整理和综合开发作为开展农地流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推进标准农田建设,为农地流转、成片规模开发创造了条件。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投入农地开发整理资金亿元,完成农地整理项目100个,整理面积达到万亩,建成标准农田万亩,新增耕地万亩;完成农地开发项目235个,新增耕地万亩,并建成 “田成方、路成行、渠成网”的标准农田,极大地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吸引广大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流转。2、培育经营主体,拓展农地流转渠道。一是引导农业企业建基地。宁海县各类农业企业通过农地流转,以“公司+基地+农户”和发展订单等模式,建立西兰花、雪菜、榨菜、高菜等原料基地万亩。二是引导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规模经营。全县种养大户和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农地流转,开展集中连片的种养殖,流转面积达到万亩。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和基地建设开发,如宁波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农户处流转700亩农地,种植进入超市的果蔬。到目前为止,全县工商企业已完成基地示范项目投资6000万元。据统计,到2005年底宁海农地流转涉及农户以外主体的面积有8万余亩,占流转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3、创新流转形式,提高农地流转实效。宁海县立足实际,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地流转。一是开展委托转包。农户将农地经营权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给大户或农业企业,面积达万亩。二是自行转包。农户通过私下协商或口头协议等方式将承包地转包给亲朋好友耕种,面积达万亩。三是租赁。农户将农地租赁给农业企业、规模大户、工商企业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面积达万亩。四是实行股份合作。由村集体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农地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合作社按股份将农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面积达万亩。此外,宁海各地还建立了农地互换制度,流转面积达到万亩,促进了农地成片流转。4、健全流转机制,提供农地流转保障。一是规范农地流转管理。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建立农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规定农地流转合同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备案,镇乡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建立农地向大户集中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避免工商企业或非农人员随意性、大面积、长时间地租赁农户承包地搞粗放经营。二是加强农地流转服务。建立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农户开展流转前后的政策咨询、信息提供、合同签订等各种服务。三是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出台鼓励开展农地经营权流转、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原料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每年从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提取3%,重点用于改善基地的基础设施和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经营户发展,并对农地流转开发的手续和税费进行简化和减免,并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地经营权流转奖励。增加县农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强农业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积极为商业及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地流转创造条件。(二)宁海推进农地流转的主要经验根据在宁海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深深感到,宁海之所以能在农地流转方面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完全是广大干部群众认真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科学路径,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从宁海经验来看,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借鉴:1、务必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政策为前提,坚决贯彻并灵活运用党的农村政策。实行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宁海县在推进农地流转的过程中,处处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坚持依法办事,不搞强行流转,确保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同时,又采取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灵活运用各种流转形式,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既确保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开创了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2、务必以加快经济稳定发展为条件,适时推进农地流转。推进农地稳定流转,根本还是靠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据有关专家分析,农地健康稳定流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一是农村人口恩格尔系数在45%以下;二是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例小于10%;三是农村非农收入在75%以上;四是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劳动的数量大于50%;五是农业种植业结构中经济作物面积占30%以上。如果专家所说的以上几点是推进一个地方农地流转的必要条件,那么宁海县作为浙江东部沿海相对较发达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以上所说的几个条件,宁海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宁海的农地流转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一开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农地流转仅局限在小范围内,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的农民从“一亩三分”农地中摆脱出来成为可能,才有现在的大规模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一定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适时加以引导和推进,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上。3、务必以“自愿、效益”为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推进农地流转,要顺应农民群众的发展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并上升到理性高度用以指导面上工作。一是要坚持自愿原则。把农地流转权真正交给农民,由农民自主选择流转的对象、方式和条件,任何单位或组织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必须要以群众的意愿作为前提和保证。二是要坚持效益原则。把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根据农地的级差,按照市场的实际价格,加上失去农地的必要保障成本,合理确定农地流转基价,确保农民通过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获得比自己耕种农地更多的收益,让农户从农地流转中得到实惠。4、务必以政府引导为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农地流转中的助推作用。在农地流转中,宁海县各级政府部门坚决从农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一是出台农地流转方面的政策意见,对农地流转的原则、范围、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保护农民权益。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农地流转结构,把握农地流转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三是逐步完善农地流转定价体系,提供价格指导和参考,科学合理地确定农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开发。五是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促进农地流转,防止放任或者一哄而起,确保农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三)宁海推进农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调查,当前宁海在推进农地流转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模流转比例偏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这是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地流转不一定就能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是农地规模流转。这些年来,宁海农地流转取得很大成就,目前全县流转总面积达到万亩,但局部流转规模偏小,流转面积大多数在100亩以下,还有许多农地流转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这就影响到农业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2、农地流转载体缺位。农地流转必须要有一个交易的载体,为交易双方提供场所、信息和规则。目前,多数镇乡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流转市场,想转出的农户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对象,而有能力的经营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规模开发。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城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入市场流转的农地会逐渐增多,如不尽快建立农地流转载体,仍由农民进行偶然的、直接的、盲目的交换,势必提高流转交易成本,影响农地的流转速度、规模和效益,进而影响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3、农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落后。从宁海的情况来看,虽然各个地方都建立了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但由于种种因素,还有一部分乡镇的农地流转机构尚难以发挥职能作用。而农民群众由于受自身素质的局限,难以独立完成农地流转的全部过程,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环节,如评估农地使用权的价值、签订流转合同等,需要得到中介机构的服务。由于农民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供给存在着不适应性,使得农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地的有效流转。4、农地流转后存在不稳定性。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农产品价格上扬,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投资热情,争要承包地、要回流转地、要求提高流转价格等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虽然县域经济总体比较发达,但仍有部分农民转移就业不充分、不稳定,仍然把承包地看作生存的“活命田”、养老的“保险田”、就业的“副业田”,不愿离开承包地,妨碍了集中连片的农地流转。因此,农地流转出现了相对停滞状态和逆流转苗头现象。对于这个现象,我们要辩证来看。农地流转是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也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是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和一些农民个体行为反复,出现农地相对稳定甚至逆流转现象。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体系的几点对策建议(一)切实规范农地流转管理体系1、加强农地流转程序管理。农地流转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明确农户在农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禁止村级组织代替农户或越过农户对外签订流转合同。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对流转程序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整改。2、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备案,可以增强农民群众进行农地流转的安全感,扩大流转规模,同时也可以使政府掌握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制订正确的政策措施。各地应切实加强农地流转登记管理,可作出这样硬性规定,流转合同如不经过有关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则不具备法律效力。3、加强农地流转合同管理。合同档案是农地流转的原始文字依据,必须妥善进行管理。各地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流转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签证和指导,提高合同的合规性;统一制发流转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的规范性;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专柜和专门的管理人员,完善流转合同的立卷、归档、调阅工作,提高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二)积极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体系1、健全农地流转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县一级农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一级农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农地流转服务组的三级中介服务网络,建立农地流转信息库,开展信息咨询、评估、协办手续等服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服务职能,与农地规模流转需求主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优先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乡镇人民政府、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地流转服务组织要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供求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和流转协调等服务。2、建立农地流转信息网络。建立县级农地流转信息平台,使广大农户和有意投资农业的经营者能及时、准确获取可靠信息,沟通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切实解决农地流转信息不畅、配置不佳等问题。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可根据各地实际设置农地转出、转入、政策宣传等板块,转出信息板块主要发布农地承包经营权对外转出的信息,转入信息板块主要发布有转入农地承包经营权意向的信息,政策宣传板块主要用于介绍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3、建立农地流转调节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对农地流转的规模作出适当的限制,设置合理的条件,既要防止农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又要防止改变用途。(三)加快建设农地流转促进体系1、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新型农民,提高他们开展规模经营的能力,使他们成为推进农地规模流转的主力军;扶持发展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他们通过农地流转建立自己的农业生产基地;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地流转,投资发展效益农业、开发农产品。2、着力推动农民转移就业。一是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中介为补充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形式、多层次、有保障的劳务输出格局。三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创新培训形式,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水平。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土的安全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此,要尽快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农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出让者解决后顾之忧。(四)健全完善农地流转政策法规体系1、及早修订土地管理法规。在农地流转问题上,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存在矛盾。《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和三十四条则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由此可见,有必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适当的修改。2、制定农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2001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内容较为具体,但未上升到法律层次。因而急需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基础进行确认和保护,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形式、运作程序、监督控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系统的界定。3、制定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保护的有关法律。这个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一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以合同形式所取得的一种产权,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二是农户对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赠予、拍卖、转让、出租、继承、入股等权利,以实现承包经营权内容的明晰化;三是能否考虑取消现行30年承包期限的限制,以实现承包经营权的永久化。参考文献:1、田野:《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2、邵书慧:《土地流转动力机制初探》;3、刘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4、刘丽:《国外土地流转交易中政府的职能定位及作用》;5、李亚彪:《浙江农地流转的模式与困境》;6、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土地流转模式的选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但是,仍有85%以上的农民基本依靠土地的种植或养殖收益维系生活,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对綦江县安稳地区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各村主要干部以及50位农户,现对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一)流转特点调查表明,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速度快、类型多、行为欠规范以及少量违法流转行为存在等4个方面的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安稳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目前,各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约10%以上,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30%。 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80%。 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以流转是否履行报批准、备案或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程序为标准,可分为批准流转、备案流转、登记流转和自行流转。其中以自行流转为主,占总流转面积的98%。 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根本没有;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我镇有极少部分耕地被转为非农用途,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住房、小城镇项目建设等。这些建设用地只有大多数履行了批准手续。其中,非煤矿山建设采取向农户租赁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自己名下,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农户之间买卖房屋后,为了耕种土地的方便,买卖房屋的农户绝大部分都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如,住在甲社的农户不便于跑到乙社去耕种土地。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如:布衣山寨的建设、萤石矿厂、乡村公路以及大量开办的采石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高速公路、210国道和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属于国家依法征地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镇很少。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一) 流转纠纷特点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大,递增趋势明显。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纠纷所涉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大约2%左右。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以及采石场的临时占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巨增,还有煤矿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而引起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加,流转纠纷所涉面积占各类土地纠纷所涉面积的30%。 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 流转纠纷,是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目前约占到流转纠纷总农户数的30%,此类纠纷往往形成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如上坝村村民张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两小块耕地(约亩)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不服调解,刘某将张某种植的白菜撤了,张于2005年5月起诉綦江县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撤诉,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行政纠纷,如,崇河村六社的村民王某一家,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土地补偿数量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才告结束;古南镇的居民张某原是大堰村三社的村民,因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仍不服,现正在民事再审之中。三是上访事件,如,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上访到了建设部,又如张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服,上访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流转纠纷的形成,既有宏观上政策和立法的原因,也有微观上行政管理、流转行为自身欠缺的原因。 1、政策的调整。1996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国家征收农业税和按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2005年调整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这使得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所负担的费用日益减轻,收益随之提高。我市从2003年逐步减少并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以及退耕还林的补贴,原本因为承包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外出谋生而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农民纷纷返回,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部分农民都是争议土地的原承包经营权人,但由于当初流转时与对方约定不明,受流转方理解为无偿转让并在土地上作了大量投入,或者因当初对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或着急外出打工一时找不到受流转人而将土地抛荒后,经村安排给其他人种植的,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仍记载为原承包人等原因,受流转方不让出争议的土地而形成纠纷。特别是,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以及粮食直补的发放到位,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有的村民小组进行了合并,由于合并前的小组每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同,合并后的小组有的村民要求重新分地。加上集镇建设、厂矿建设等征地面积的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承包权、确定承包土地的界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经常会发生纠纷。土地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样,曾经一度缓和的土地承包纠纷又再度突出。2、立法方面的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第五节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各种流转方式应当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如第三十七条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约束当事人流转的作用。原因是《土地承包法》中对不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性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很随意且不受拘束。2005年1月19日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作出了比《土地承包法》更为细化的规定,但对本文提及的上述问题仍未能给出具体的解决依据。 3、证据方面的尴尬。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镇、村领导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纯粹要求当事人举证就难以保证结果公正,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本没有流转协议,举不出证据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是也难以保证事实公正和法律公正的社会效果,同时考虑基层社会稳定又可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基层组织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裁判难以顺利执行;有些案件尽管法院裁判并无不公,但败诉的当事人会不断上诉、申诉、上访.这样一来,法院不仅没有解决纠纷,还成了被信访的对象.而且当事人也因为自身的行为,使纠纷解决的成本不断上升,成为基层稳定的隐患. 4、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实践中,流转行为存在严重不规范的现象: (1)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极少履行报批、报备案或申请变更登记等法定手续,流转任意性大. 按照《土地承包法》报村里同意或备案的流转只占到全部流转面积的不足5%。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次,几经转手,原承包经营权人外出回来后不知向谁要地,而村里也不尽了解,容易产生矛盾。 (2)农户流转以口头约定为主。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承包人在流转时原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太重视,所以一般情况下流转约定都不是很明确。有些流转虽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因没有书面记载,流转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形成纠纷,还难以查证约定内容。 (3)为数不多的书面流转协议,大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等问题。如不少协议上有某甲将土地“给”某乙种植或养殖的条款,形成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含糊的文字,均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解释,流转方解释为“转包”或“代耕”,受流转方则解释为“转让”。 5、镇、村管理服务的欠缺。 我镇没有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服务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因为身兼多职无法履行这方面的管理职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的状态。镇干部忙于本职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既无管理服务的动力亦无压力,因而使组织形同虚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管理也近乎空白,不少村干部没有管理的意识, 认为村里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群众自愿流转不必操那闲心。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行为.调查中镇、村干部对所在镇、所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流转面积和农户的情况,心中无数,没有一个村建有完整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台帐。镇、村调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也是草草的应付了事。 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土地二轮承包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没有清晰的四至界畔,2004年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后,有的村因农户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也将矛盾户的证书暂且扣留后又忘了发放,这些情况在各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7、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调查中有100%的农民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其法律后果怎样,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三十内承包权是自己的,流转与村里没有关系,不必报村里批准或备案,认为流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都是邻里家边的,平时相互也了解,口头说一下就行了,立书面协议显得见外,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持有证书,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土地使用权都是自己的。 8、村级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各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一知半解,不完全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90%的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村里不必管,不必建立流转台帐。有些村干部对农户报到村里的流转行为的管理也不依法进行,既不要求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按规定办理批准转户或备案手续。 9、没有土地仲裁机构发挥纠纷仲裁作用。我县今年才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几乎没有群众知道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谁申请仲裁,各村干部对如何申请仲裁也说不清楚。这使得流转纠纷集中在基层政府和法院。 三、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对策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行政、村民自治以及司法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一)立法建议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特别是增加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方面的具体内容。 3、建议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修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建议国务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的范围、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原则及其他仲裁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所设定的仲裁程序应简便、快捷于诉讼程序,既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减轻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 5、建议省人大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充分调查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 (二)行政对策 在目前流转纠纷较多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达到减少和处理纠纷的目的。 1、依法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发证的农户,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证书向农户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若委托村委会具体负责发证,应明确下列要求:(1) 确保户户有证。无论过去基于何种原因,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律不得扣留农户证书。 (2)保证土块、面积、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书四者的记载内容要相一致。 (3)加强纠纷调解。对发证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保证补发证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对承包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及时协调解决。指导村组公开发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合同内容,必要时可采用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的起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条款要平等、具体、全面。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坚持稳定和完善相统一的原则,制止随意撕毁合同的现象。3、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管理。在对流转行为的管理中,县、镇人民政府应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对变更、撤销、更换、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申请,应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我镇大堰三社2005年8月向綦江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居民张某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半年多了仍无任何结果。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部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成果四保障,不流于形式。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均应加强对流转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应重视流转纠纷引起的上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调处。两级政府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全面掌握流转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的相关措施。 4、大力宣传法律。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镇、村应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法制宣传的另一个重点,应当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对其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以及经常处理土地问题的村干部,要组织专门培训。这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预防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三)村民自治对策 流转纠纷大多发生在同一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规范管理好流转行为,以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解决矛盾的成本负担。村民委员会要在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加强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流转台帐,完善流转批准和备案手续。 1、完善并登记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建立台帐。对本村内部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流转户,动员并指导其按约定内容补签流转合同,补办报村批准可备案手续。流转合同应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收执存档。村委会根据当事人补签的合同的补交的申请,办理批准可备案手续,并将上列情况记入台账。调查、补办手续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弄清本村流转情况,也可发现并调处部分已经发生的纠纷,还可消除许多纠纷隐患,可谓一举三得。 2、规范并登记今后的流转行为。对今后发生的流转行为,村委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指导流转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批村批准功备案或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做到每一起流转均符合手续,每一起流转均有帐可查。这样必然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率,即使发生纠纷也处理有据。 (四)司法方面的对策 司法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破坏、干扰新一轮承包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发包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维护农村稳定。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着稳定农村生产关系的原则认真处理,维护生效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办案,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未来最大发展潜力在城镇化,而城镇化进程中吸纳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土地也因此大片游离出来,虽给现代农业的发展带来了希望,但是“谁来种地”也成了个大问题。以我市为例,全市116万人口中90多万农民,承包经营着45万亩耕地, 225万亩山林,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现在从事农业的只30多万,而且大多为老年人和小孩,传统耕种难以维继,一产萎缩,产业发展失调,影响了全市社会发展。 一、解决“谁来种地”的出路在于农民职业化。 城镇化推进,“谁来种地”?关键是剥离大量的农民,让农民成为职业称呼而非身份象征。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安定转移农民;另一方面,农民职业化。纵观世界农业先进的地方,这个问题解决根本在于给农民去身份化,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有保障职业的称呼。日本出台农业者认定制度,把那些在改善农业经营效率和扩大规模上有积极性的农业经营者认定为职业农民,承担现代农业的经营;韩国没有农与非农的户籍限制,通过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快速扩张,迅速地把吸收的农民转为产业工人在城镇安居,同时,通过组建农协提供全面的农业服务,引导留乡农民职业化发展,并从海外引进农业产业研修生,作为现代农业的经营者;美国商业化农业彻底改变传统农业,大批的农民收益急转直下而放弃土地转业或成为雇工,美国的农民大头是新型农业综合企业。当然,外国的好经验,只能当作参考,更多地要针对我们实情,理清自己的发展之路。 二、当前农民职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难度和问题。 以我市为例,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发展了一些新型经营主体(下简称经营主体),大致可分为农场(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四类。在农业政策的引导及主体带动下,一产迅速发展,粮食稳中有升,四大支柱产业引领、五大新兴产业支撑,其它小产业补充的格局基本形成,证明了这些经营主体是能承担种地的重任的。但在农业初级产品市场饱和度迅速提高,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经营主体的带动力逐渐弱化,暴露出培育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主要有: 1.农业政策扶持方式不利于经营主体差异化、专业化发展。 现有的农业政策注重以产业为主线,对产业的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给予扶持,而没有以经营主体为主线,加强功能分化引导,导致所有的经营主体都是集生产、服务、销售为一体的小而全,大而全的独立个体,在市场竞争中做不到“术有专攻”,影响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2.土地成片流转困难,制约了经营主体更大规模的经营。 二轮承包后,村级调控土地能力弱化,散户自种的、不愿流转、流转不了、多年生作物已种植的土地分散,加上其他产业发展规划的扩张、土地征用补偿等无法预料的因素,影响了土地长期地、连片地流转。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土地流转总面积万亩,流转率为44%,其中5年以下的万亩,占80%,规模100亩以下的万亩,占64%,可见,大量的流转都为小面积、短期流转,满足不了经营主体着眼长远、合理投资、良性扩张的需求。 3.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农业风险成本太高。 农业是弱质产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因素比较多,对自然气候、市场和社会环境都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农业更是基础性产业,稳定与否,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刚开了一个头,涉及的农作物品种、险种都十分有限。另外,社会、市场风险控制更是缺失,只有粮食收购有保护价,其他的农产品没有任何社会、市场风险防范机制。总之,现在我市的农业基本上还处于靠天、靠运发展的状态。 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不健全,经营成本高。 农业社会化服务渠道较少,产前、产中、产后等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经营主体各自重复投入,从零开始,大大增加了农业的经营成本。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把社会服务内部承担化,涉及的生产信息、物质、技术、资金、劳务、风险,主要依靠自己解决,形成各个主体的内部不经济,降低了经营主体的经营效益。 三、农民职业化需要好环境。 要真正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让农民真正职业化,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很多的工作要做,但就当前,最重要的是做好政策的导向,综合营造经营主体职业化的发展环境: 1.调整政策方向,扶持各类经营主体特色化、专业化发展。 当前的四类经营主体,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要求都有所不同,对不同类型的主体要分类引导。一是强化对专业大户和农场的扶持,尤其是农场,要帮助其解决土地流转、设施用地、流动资金、风险保障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重点是示范社,扶持政策和合作社规范级别挂钩,引导合作社健全运行机制。三是探索工商企业准入监管办法,研究提出鼓励和限制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探索监管工商企业经营风险、土地用途的具体办法,既要有效控制“非农化”现象,也要避免束缚企业发展活力。这样针对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进行强化扶持,各自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市场形成强强联合模式,才能在市场中打造产业航母。 2.探索土地承包机制,推动土地进一步成片集聚。 我市是中农办联系的农村综合产权改革试点,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在土地承包机制上作一些探索,比较彻底地分离承包权与经营权。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只需明确土地的数量而不落实地块,原则上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经营,农户按承包的数量,每年分配相应的租金,不愿委托流转的或自主耕种的可以在村指定的区域落实耕种,这样既能保证自种地农民的利益,又能实现土地的成片规模流转,更可以减少逐户流转的工作量与成本。 3.建立完善农业风险机制,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依托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商业保险公司等载体,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拓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可以规定少数几种农产品必须实行保险,其他产品实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参保率,以保障其在自然灾害中大大减少损失。建立农业风险担保基金,为受短暂、季节性因素影响的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政府主导,以担保公司为平台搭建农业风险基金池,资金可来源于各级财政补助、经营主体自筹、民间投资等渠道,通过担保公司运作,帮产业渡过难关。如春季的禽流感,禽类禁止上市销售,经营主体回笼资金短缺,没有有效的抵押物,找不到担保,贷不到款,产业陷入绝境,如果有风险池资金的担保,顺利融资,产业就不会这么脆弱。 4.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通过政府引导,建立由专业经济部门、村经济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农民的合作服务和公司的经营性服务 。各个经营主体可以削减内部设置,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满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各个环节的需要,提供物质、资金、劳务、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对整个产业来说,避免了大量的重复投资,强化了产业经营环节的专业化,对经营个体来说,减少投入,却可以享受更专业的服务,提高效益。 城镇化最终是要实现人的城镇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让转移的农民安定下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让农业经营者职业化、有保障,产业才能协调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才会真正地朝一体化方向发展。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