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医学院开展2017年度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扬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扬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07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下面,我为大家提供扬州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经根据培养计划修完主要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已开展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2015级博、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工作
考核工作由各学系统一组织。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考核工作。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由各学系组织统一进行,主要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文献查阅能力、实验能力、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等。
三、考核等级
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果共4个等级,分为A等(优秀)、B等(合格,继续攻读学位)、C等(警告,提出改正意见)、D等(不合格,建议作退学处理)。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中期考核各类研究生总数的35%以内。考核结果为B等以上的.研究生,方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四、考核流程
研究生中期考核程序分个人自查、学系考核、学院审定、学校审批四个步骤。
(一)4月20-5月10日
个人自查:各学系及时通知各学位点研究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自查,检查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或《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准备中期考核答辩会汇报材料。
(二)5月11-6月28日
学系考核:各学系根据本学科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及考核时间,报学院备案批准后实施。所有考核在6月28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学生开展中期考核答辩会,研究生需就业务考核各项内容制作PPT进行口头汇报,学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现场点评及评分。该项考核在5月底前结束。
(2)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提交所在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临床真实案例分析(含案例分析答案)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一份,临床案例分析范本格式见附件6;第二部分进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时间暂定6月18日左右。
(3)根据学科人才培养需要,对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开展“学科综合考试”等其他形式的中期考核,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学院批准后实施。
学术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根据答辩会专家评分计算,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以答辩会专家评分及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合并计算,各占50%,根据成绩高低确定中期考核各等级学生名单。
(三)6月29日-6月30日
学院审定: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学系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和成绩,汇总考核结果,按类别填写《2017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四)7月1日以后
学校审批:研究生院负责审核中期考核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要求
各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学术学位博士、硕士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等材料于6月28日前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1. 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年度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不得进行中期考核。
2. 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须同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和审核。
附件:
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2.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4.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5.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6.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案例格式范本
原文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1〕2号)《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申请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普通硕士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教育硕士。
(二)审查程序
1.所有统招研究生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
2.本次所有申请人员须通过科研成果审核。学位申请人于3月17日至3月20日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如无有效科研成果,请也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相关导师请于3月22日前完成审核。以上工作逾期不完成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对于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建设办公室于4月27日至28日还将现场查验其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后)。
4.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须缴清所有费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07〕13号)精神,催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一律不予论文评阅和答辩。
5.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时间
本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后定稿时间为3月22日,制作与评阅工作一律在5月10日前结束。本次论文评阅工作将全部在线完成,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监控。
(二)评阅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学校外审四重把关。
1.导师审查: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首先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应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要对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内容及形式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4月1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按时报送的学院将默认为所有论文均通过学院审核。
3.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请申请学位者于3月22日至3月27日登陆研究生管上传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论文将具体要求如下:提交的论文内容只需要包含标题、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不要提交封面和致谢等内容,以免提高检测相似比。同时,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参加“双盲”通讯评审,故提交的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3月29日前,相关导师完成审核。三日内,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把检测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导师、学院可在线查询。论文检测结果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处理。
4.学校外审:对于通过相似性检测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依据《规定》全部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申请流程。
校内评审:
本次学位论文的校内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安排,相关评审专家在线评审,评审工作须在5月10日前完成,评阅书由各学院自行导出、打印,并由专家本人签名,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评阅要求
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般应提交给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送交博士生导师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在5月25日前完成。
(二)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于学院网页公告,并将此网页链接提供给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将于5月12日前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网页链接。此外,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相关事宜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张贴公布。
2.各学院和各教授委员会应对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形式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监督。
四、博士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送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送交。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并注明符合条款),需提供成果封面、目录、著作版权页及论文正文。
(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下同);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单;
4.学院组织的申请学位综合课程考试试卷及学院关于学位申请的报告;
5.以安师大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申请书(含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所做的政治表现鉴定)1份;
8.财务处入学缴费收据证明;
9.《安徽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本文件所涉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一般在3-4月份交。每一稿的上交时间也是不同的,主要是看导师和院系的要求。具体来说终稿一般会在5月中旬要求上交吧,一般5月下旬到6月初可以进行答辩了。当然以上的情况每所学校要求不一样,时间也就不一样了。初稿还要修改,修改好要盲审,盲审完根据盲审意见再次修改定稿,5月份就要申请答辩了。毕业论文(gra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为保证上半年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位工作的顺利展开,请各位导师和同学合理安排论文工作进度,充分考虑论文评审与答辩所需时间,以免错过本学期授位。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现对2017年上半年学院答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下面,我为大家分享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学位授予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半年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定为6月底,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期限为6月10日。
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点
(1)博士提交盲评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免学校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可延长到4月15日;
(2)学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由于学校服务中心盲评排版及上传需要5个工作日。
请在4月5日前准备好论文送审材料),免学校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可延长到4月15日;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4)所有学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原电机系、电气工程系)创立于1935年,是重庆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学院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办学80多年来,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以国家需求和行业目标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为根本,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中心,以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为己任,努力提升综合实力。
80多年来,在税西恒、冯简、闵启杰、吴大榕、刘宜伦、王际强、毛鹤年、江泽佳、顾乐观、孙才新等老一辈专家、学者的引领下,一代又一代的重大电气人将真情与汗水倾注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把智慧和责任溶进了共和国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之中。结合社会对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需求,以“扎根重庆、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为战略,以电气工程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和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水平和活力,以培养电气工程专业人才为根本,确定了学院的办学定位。80多年来,已有近三万名毕业生从学院走向四面八方,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把学院延伸到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时代的前沿。
学院现有教职工179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包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9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7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教授47人。在专任教师中,83%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9%以上具有出国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目前,学院在校学生有2300余人,其中博士生约200人、硕士生约600人、本科生1500余人。
8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具备培养工学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拥有“电气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2006年和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5;该学科涵盖5个完整的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及1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电工学科”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电压输配电装备安全理论与技术”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11”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工科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电工电子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电工电子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电路原理”和“高电压技术”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和“高电压技术”重庆市优质资源共享课程等。电气工程本科专业2007年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以上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学生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学院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国家能源重大需求和电气工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鼓励交叉,服务于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的建设与国防事业。学院逐步走向国际化,建成了以“输变电设备与系统安全”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国际交流基地。此外,学院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杜伦大学、华威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常态化的学术科研交流机制,并建成了高压外绝缘与覆冰现场试验基地、大电网可靠性评估、可再生能源转换系统可靠性、智能信息处理等4个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重点学科打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cramento分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工程实践一体化的“1+”硕士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进行电气工程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
面向未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以建设国际一流学科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在硕士毕业论文写作时,导师通常会要求我们提交初稿,审核和修改后才能最终定稿学生至少要提前一周把毕业论文初稿发导师审核,给导师预留一定的审核时间所以硕士毕业论文初稿提交后会审核。2、一月初大学硕士论文的初稿时间定在一月初开学时,接下来的两个月时间需要修改论文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3、硕士毕业论文初稿一般在34月份交,初稿还要修改,修改好要盲审,盲审完根据盲审意见再次修改定稿,5月份就要申请答辩了。4、较之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应当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因而撰写硕士论文将对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数据资料翔实充分论证分析详。5、那要看你们学校的要求,又不是每个学校统一的在答辩之前需要把论文的最终稿完成,所以根据情况,至少需要提前1个月完成初稿。6、硕士毕业论文初稿一般在34月份交初稿还要修改,修改好要盲审,盲审完根据盲审意见再次修改定稿,5月份就要申请答辩了因为每个专业的写作时间线都不一样,别着急,我们可以按照学校给的时间一步一步来。7、提交给高校或杂志社的论文都是反复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所以这些学术机构都是对论文定稿,而不是对论文初稿查重进行论文初稿查重一般是由大家自己进行,这也是值得提倡的一种做法是十分重要的进行论文初稿查重的话,能够从查重。8、论文初稿模块打开系统,点击左侧论文,选择“提交论文初稿”,点击“浏览”在文件夹内选择论文初稿,然后点击“上传文件”就提交完成了。9、四答辩的主要目的不同 预答辩的目的主要是对毕业论文进行再一次审核以及让与学生体验答辩的过程,目的是发现错误,针对不足进行改进正式答辩则是检验研究生是否具备毕业的要求,是决定研究生能否正式毕业的关键因素。10、不可以论文初稿不需要上传系统,论文初稿是你刚刚写完整个论文,还没有经过修改和提升论文初稿完成后,就要进行论文修改,这时候需要把论文给自己的指导老师,然后根据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经过几轮修改后,论文定稿,这时候。11、现在每一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知网账户和密码,所以学校在收集完本校学生的优秀毕业论文之后,可以将学的论文直接提交到知网知网上传初稿步骤1首先打开浏览器2在搜索条中填写“中国知网”,点击搜索3点击在搜索结果的。12、不可以初稿必须审核通过才能送外审啊,你初稿不交,不会给你送外审的,我说的这个情况是硕士论文,本科的不一样。13、是论文的初稿最好先用查重系统检测一下重复率,修改完了确认重复率很低了,再交给导师,直接影响毕业论文初稿不需要上传系统,论文初稿是你刚刚写完整个论文,还没有经过修改和提升论文初稿完成后,就要进行论文修改。14、需要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这时候审查是需要审查全文内容的,内容不完整不好进行审查评分论文的写作过程,一般要经过大纲初稿定稿几个阶段只有精心。15、可以毕业论文,也称作学位论文,是指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是对自己在几年大学生活中所学到的知识的总结与运用根据我国学位制度的划分,毕业论文一共有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三种。16、初稿一般要求3月份完成以便于提交盲审或者外审,但是论文的最终提交是在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对论文进行再次修改,然后才能提交学校,在此之前论文是随时可以修改的最终提交以后论文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了,会被学校的。17、正常的提交时间是每年的四月初,不论是否需要提交到教育部论文评审中心,这个时候都需要提交了因为每年毕业的研究生论文,需要在每年的5月底完成所有程序,六月初才能召开学校的学位委员会确定是否授予学位的相关问题,这中间有。18、9论文写作日程安排指论文开题报告的提交时间初稿的提交时间修改稿提交时间答辩时间等等这些时间安排一方面要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也要和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相吻合。
各学位申请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近期学位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完成对论文的最终修改后,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1.论文格式及要求提交的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格式。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学号,如:10730_100201_张三。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包含封面、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部分。 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中有条形码标识,必须从系统中下载。其程序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关注“我的报表”--下载、打印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 请将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扫描后插入学位论文的相应位置。(备注:电子签名及盖章无效)。 2、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的时间参加6月份学位授予的截止2020年6月10日24点前;参加8月份学位授予的暂定截至8月10日24点前。 3、提交学位论文程序第一步,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步,关注论文答辩模块。第三步,关注提交论文信息。第四步,关注浏览,上传完整的学位论文终稿。第五步,上传完成后,请下载查看是否为最终版本。 4、工作要求(1)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学位申请人论文使用的唯一依据,将用于最后的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论文抽检、知网公开等环节。如果学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有误,因此导致学位论文检测不通过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意见的,无论有意或者无意行为,责任均由申请人自负。(2)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后,正式提交前本人必须再次下载查看是否为最终版本。系统关闭后,研究生院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的更改或替换。(3)学位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各学院必须做好提交论文终稿的通知和督促检查工作,提醒学生按时提交,并做好提交后对论文形式审核工作。二、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名单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需填写和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事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论文送审存在复审申诉情况、答辩结果中存在否决票的学位申请人的论文重点关注。会议结束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1.具体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必须从系统中导出,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严禁自己制表或进行修改。分委员会同意及不同意授予学位的名单均要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报送时间:6月份决议名单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决议名单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三、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每位拟授学位人员的材料清单:(1)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1本。(2)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各2份,排列时请将同一人的两份放在一起以便核对。(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后将其中1份返回学院);(3)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2、学位授予信息表生成程序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1)关注“学位授予”——“学位信息采集”——“仔细阅读采集须知”——“开始采集”——提交;(2)提交成功后,关注“我的报表”——“学位信息采集信息表”——“报表输出”,保存打印签字。学位授予信息是信息查询和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审核要求学院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查:(1)重点检查各环节导师、学科负责人、答辩委员、分会主席等签字、单位盖章是否齐全。(2)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必须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成绩管理专用章。(3)核实论文外审评阅书份数。修改后重新送审的同时将初次送审和复审全部评阅书装进答辩材料;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需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附在评阅书后面。(4)学位论文纸质版与提交的电子版需一致,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书是否签字确认。(5)为方便后续归档,各学院在收取学位申请书时,应要求申请人标注好页码。页码标注在右上角,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依次编写,空白页不编写页码,学位申请书封面起始页从第2页开始编(第1页为学位授予决定)。编写完页码后将总页数标注在学位申请书封面右上角,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位申请材料页数。(6)所有表格均以“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学位”专栏的最新格式为准。4.报送时间:6月份学位授予的申请人材料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学位授予的申请人材料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四、提交学位论文自查情况报告示例见附件(单独下发),报送时间:6月份学位授予的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学位授予的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研究生院2020年5月29日原标题:2020春学位工作通知(四)--关于论文终稿提交、学位信息采集、学位决议名单和材料提交事宜文章来源:以上是考研君整理的“兰州大学2020春学位工作通知(四)”的相关内容,更多院校考研动态相关内容尽在考研动态频道,关注考研,掌握更多院校考研资讯!相关推荐:教育部: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教育部:取消2020年7月5日日本语能力测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解答: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后有哪些新安排?教育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并分两次举行
各学位申请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近期学位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完成对论文的最终修改后,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1.论文格式及要求提交的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格式。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学号,如:10730_100201_张三。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包含封面、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部分。 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中有条形码标识,必须从系统中下载。其程序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关注“我的报表”--下载、打印原创性与使用授权声明。 请将由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原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扫描后插入学位论文的相应位置。(备注:电子签名及盖章无效)。 2、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的时间参加6月份学位授予的截止2020年6月10日24点前;参加8月份学位授予的暂定截至8月10日24点前。 3、提交学位论文程序第一步,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步,关注论文答辩模块。第三步,关注提交论文信息。第四步,关注浏览,上传完整的学位论文终稿。第五步,上传完成后,请下载查看是否为最终版本。 4、工作要求(1)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学位申请人论文使用的唯一依据,将用于最后的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论文抽检、知网公开等环节。如果学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有误,因此导致学位论文检测不通过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意见的,无论有意或者无意行为,责任均由申请人自负。(2)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后,正式提交前本人必须再次下载查看是否为最终版本。系统关闭后,研究生院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的更改或替换。(3)学位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各学院必须做好提交论文终稿的通知和督促检查工作,提醒学生按时提交,并做好提交后对论文形式审核工作。二、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名单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需填写和提交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事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论文送审存在复审申诉情况、答辩结果中存在否决票的学位申请人的论文重点关注。会议结束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1.具体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必须从系统中导出,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严禁自己制表或进行修改。分委员会同意及不同意授予学位的名单均要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汇总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报送时间:6月份决议名单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决议名单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三、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每位拟授学位人员的材料清单:(1)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1本。(2)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各2份,排列时请将同一人的两份放在一起以便核对。(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后将其中1份返回学院);(3)学位授予信息表1份。 2、学位授予信息表生成程序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1)关注“学位授予”——“学位信息采集”——“仔细阅读采集须知”——“开始采集”——提交;(2)提交成功后,关注“我的报表”——“学位信息采集信息表”——“报表输出”,保存打印签字。学位授予信息是信息查询和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审核要求学院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查:(1)重点检查各环节导师、学科负责人、答辩委员、分会主席等签字、单位盖章是否齐全。(2)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必须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成绩管理专用章。(3)核实论文外审评阅书份数。修改后重新送审的同时将初次送审和复审全部评阅书装进答辩材料;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的需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附在评阅书后面。(4)学位论文纸质版与提交的电子版需一致,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说明书是否签字确认。(5)为方便后续归档,各学院在收取学位申请书时,应要求申请人标注好页码。页码标注在右上角,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依次编写,空白页不编写页码,学位申请书封面起始页从第2页开始编(第1页为学位授予决定)。编写完页码后将总页数标注在学位申请书封面右上角,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位申请材料页数。(6)所有表格均以“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学位”专栏的最新格式为准。4.报送时间:6月份学位授予的申请人材料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学位授予的申请人材料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四、提交学位论文自查情况报告示例见附件(单独下发),报送时间:6月份学位授予的2020年6月12日18点前;8月份学位授予的暂定2020年8月12日18点前。研究生院2020年5月29日原标题:2020春学位工作通知(四)--关于论文终稿提交、学位信息采集、学位决议名单和材料提交事宜文章来源:以上是考研君整理的“兰州大学2020春学位工作通知(四)”的相关内容,更多院校考研动态相关内容尽在考研动态频道,关注考研,掌握更多院校考研资讯!相关推荐:教育部: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教育部:取消2020年7月5日日本语能力测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解答: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后有哪些新安排?教育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并分两次举行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为保证上半年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位工作的顺利展开,请各位导师和同学合理安排论文工作进度,充分考虑论文评审与答辩所需时间,以免错过本学期授位。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现对2017年上半年学院答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下面,我为大家分享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学位授予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半年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定为6月底,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期限为6月10日。
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点
(1)博士提交盲评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免学校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可延长到4月15日;
(2)学校盲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由于学校服务中心盲评排版及上传需要5个工作日。
请在4月5日前准备好论文送审材料),免学校盲评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可延长到4月15日;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4)所有学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原电机系、电气工程系)创立于1935年,是重庆大学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学院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办学80多年来,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校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以国家需求和行业目标为导向,坚持人才培养为根本,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为中心,以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为己任,努力提升综合实力。
80多年来,在税西恒、冯简、闵启杰、吴大榕、刘宜伦、王际强、毛鹤年、江泽佳、顾乐观、孙才新等老一辈专家、学者的引领下,一代又一代的重大电气人将真情与汗水倾注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把智慧和责任溶进了共和国的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之中。结合社会对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需求,以“扎根重庆、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为战略,以电气工程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和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水平和活力,以培养电气工程专业人才为根本,确定了学院的办学定位。80多年来,已有近三万名毕业生从学院走向四面八方,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把学院延伸到了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时代的前沿。
学院现有教职工179人,其中专任教师128人,包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9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7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教授47人。在专任教师中,83%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9%以上具有出国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目前,学院在校学生有2300余人,其中博士生约200人、硕士生约600人、本科生1500余人。
8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具备培养工学学士、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拥有“电气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2006年和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5;该学科涵盖5个完整的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及1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电工学科”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电压输配电装备安全理论与技术”国家自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11”国家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工科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电工电子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电工电子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电路原理”和“高电压技术”国家精品课程、“电工学”和“高电压技术”重庆市优质资源共享课程等。电气工程本科专业2007年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以上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为学生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学院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国家能源重大需求和电气工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结合学科特色与优势,鼓励交叉,服务于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的建设与国防事业。学院逐步走向国际化,建成了以“输变电设备与系统安全”国家“111”创新引智基地为代表的国际交流基地。此外,学院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杜伦大学、华威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常态化的学术科研交流机制,并建成了高压外绝缘与覆冰现场试验基地、大电网可靠性评估、可再生能源转换系统可靠性、智能信息处理等4个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重点学科打造了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cramento分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工程实践一体化的“1+”硕士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进行电气工程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
面向未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正以建设国际一流学科为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北大学2017年6月申请学位提交材料说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6月下旬召开会议,审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等事宜。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使全体毕业研究生能及时获得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同学们申请学位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中北大学2017年6月申请学位提交材料说明,全文如下:
(一)学位申请表;
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请注意申请学科必须为正式录取的学科名称,且要填写准确。
(二)学位基本数据表(输机表);
此表为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信息录入表,请注意填写准确,并手签上交。尤其是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码,请核对清楚,若身份证号错误没有及时修改后果自负。在联系方式一栏务必请留下联系方式,填写不清楚地方方便联系核对。(此表在以后的通知中挂出,请关注)
(三)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要求封面、目录及全文(若缺三项中任何一项均视为不合格小论文,后果自负)
(四)修改后正式学位论文;
请咨询各学院科研及学科建设科,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并将论文中要求填写的内容如实填写完毕,学位授予日期除外。
以下为学院提交校学位办论文数量:
详见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五)图书馆电子论文提交单一联。
请将电子文档及纸质版论文提交校图书馆(三层西阳),并将提交单回执及时上交。未提交论文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予上会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
(六)非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者同时需提交2寸蓝底照片一张及对应电子稿,请个人及时上报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附件1: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2:学位申请表 请于资料下载中下载。
为保证会议顺利召开,请同学们答辩完尽快准备申请材料,及时上交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的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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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8月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 2022-06-21 作者:浏览量:2038各院系及有关人员:因受疫情影响,为做好2022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8月20日左右增开一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为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答辩日期答辩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各院系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专业)各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学校安排的时间期限,并请各院系将本院系安排及时通知给拟毕业研究生。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人员原则上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2016级在职工硕于2022年9月将满6年学习年限,请注意按时答辩避免超期。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先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计划检查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文发表与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等要求,满足条件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向院系申请论文答辩。各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或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2.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当年的《华北电力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的要求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当年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执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经过导师确认签字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学校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书写范例、论文封皮、原创性声明模板。“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不得套用其它版本。因为上报系统要求,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论文撰写一律使用WORD编辑,不得使用WPS编辑。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上会。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类硕士生: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各院系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各院系负责。学生本人携带论文原件、院系开具的“论文复印、装订单”到各院系联系的地点复印、装订。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1.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且委员会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3.同等学力人员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华电校学位〔2017〕5号文《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凡是不符合文件内容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为涉密论文。文件及有关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网址()。涉密论文的申请、评审和答辩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理、提交有关手续。本次答辩涉密论文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日,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各院系要保存查重论文的电子文档和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数据,保存期限为5年。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上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3.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4.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供导师参考。导师要确保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使学生学位论文符合院系和学校的论文标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5.研究生院建议: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30%之内(含3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否则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6.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7.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8.答辩完毕,研究生院将再次对所有提交给图书馆准备存档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抽查。八、论文评阅工作1.全日制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进行盲评,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不得由各教研室、导师组或者导师自行安排送审。2.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各院系要提前制定和公布本院系“2022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3.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研究生院网页“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4.建议和提倡各院系大力实行论文电子版的评阅。九、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其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照华电校学位〔2017〕7号《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执行。文件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2.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学校的文件要求,制定各院系自己的评优标准、要求和程序,并提前公布。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提交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次向大学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位人数的5%。4.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必须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申报和评选
结束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开放大学2022秋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上海开放大学(ShanghaiOpenUniversity)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省长 陆昊 2015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本决定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附件1 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计74项) 序号职权名称类型设立依据行使主体备注1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一、《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年工信部令第9号)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省工信委2省中小学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行政确认一、《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黑发〔2008〕9号)二、《关于加强培养优秀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有关问题意见》(黑教委发〔1997〕107号)省教育厅3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专业点的审批和撤销行政确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评估的通知》(黑教职成函〔2010〕363号)省教育厅4黑龙江省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认定行政确认一、《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三、《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53号)五、《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意见》(黑教联〔2008〕21号)省教育厅5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行政奖励《关于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黑教财函〔2012〕142号)省教育厅6省“乡村教师奖”评选行政奖励《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六届“乡村教师奖”获奖教师的决定》(黑教联〔2014〕32号)省教育厅7中小学和高校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行政奖励一、《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黑教师〔2014〕98号)二、《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黑教师〔2014〕100号)省教育厅8评选表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一、《关于报送全省中小学德育(校外)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会议有关材料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2〕113号)二、《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黑教基一〔2012〕186号)省教育厅9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行政奖励省教育厅10普通高校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行政奖励《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十二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2〕41号)省教育厅11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行政奖励一、《关于在我省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厅联字 〔2002〕8号)二、《关于开展第八届黑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2012〕4号)省教育厅12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行政奖励《黑龙江省高校后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制度》省教育厅13全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行政奖励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二、《关于评选表彰特殊教育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联〔2010〕25号)省教育厅14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行政奖励《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黑教高〔2012〕226号)省教育厅15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行政奖励《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省教育厅16科技统计人员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行政奖励省教育厅17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评估其他《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黑教高函〔2011〕210号)省教育厅18省重点学科(群)评选其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8〕68号)省政府(省教育厅承办)19全省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学校评估其他《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体函〔2011〕314号)省教育厅20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课程评估其他《关于对全省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的通知》
会。很可能会的,教育局会定时翻查论文,这是概率问题,看你会不会被抽中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通知中要求全面排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立即采取行动,由校内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知道教师,复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2022年本科论文抽检结束了。
一般是集中到每年的9到12月份居多。也有少部分是一二月份。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是上一学年度,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
也就是毕业后的9月份到第二年的9月份期间都有可能,但是各省的教育部一般是集中到每年的9到12月份居多,但是,也有第二年的一二月份才完成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高校毕业生的论文进行检查。
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一般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只要重复率在范围内,就很容易。教育部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
、代写学位论文者将被开除学籍2018-07-20 19:23:00来源:科技日报对于严格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教育部又出招了。19日,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通知》认为,学位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途径,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通知》强调,要严格责任落实。学位授予单位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责任主体,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在责任追究方面,《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处分方法。其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学位论文作假处理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出现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视情节轻重分别核减招生计划,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可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