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网入口网址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承担卫生行业的医学考试和医学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中心是1985年由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原卫生部直属的国家卫生行业考试专业机构,也是中国国内最早建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现内设处室11个,工作人员近50名。办公地点位于首都北京西北部昆玉河畔。
国家医学考试网址是更多考试信息在执业医师考试QQ群:323466105这里汇集了临床类,中医类,中西医类,口腔类,执业药师类等各类医学考试信息。还整理了各类医学考试所需要的材料,题型,考试时间等信息,分类清晰查找方便。为了能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建议把这个页面收藏,直接打开就能查询到所有你想要了解的信息。
【导读】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未来医疗行业将会飞速发展,临床执业医师也会越来越受欢迎,市场前景巨大,为此不少人打算报考2021年的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备考当中,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入口以及临床执业医师报名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
①往届考生,有账号,直接点击输入“用户名”、“暗码”、“验证码”,点击“登入”即可登录。检查第叁步。忘掉暗码,可找回暗码:
②第一次报名的考生,先注册账号。点击“注册”进入第二步。
2.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新账号,点击注册后出现一个新的页面。
3.登录成功,或许账号顺畅注册成功跳转到新的界面——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报名体系。点击“考试报名”,然后点击“开始新的报名”
4.挑选自己需求报考的“类别”、“级别”和“专业”,点击“查找”。(除中医外其他专业类别,直接进入第5步)
5.页面出现了一大片字,大约看一下要点的时刻等信息就可以,其他不用管,然后点击“同意并继续”。如下图。
6.接下来依据页面的需求继续填资料
注:个人相片,要点击图画上的上传按钮,进入相片上传页面,点击“浏览”,挑选自己准备好的电子相片,承认后,提交即可。一定不要忘掉上传相片噢。
网上报名相片规格要求:小二寸白底近期证件相片,小于40kb以内,格式为jpg.
信息和相片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7.依据报名体系要求,填写“工作状况”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8.依据报名体系要求,填写“教育阅历”和“培训阅历”。点击“+”可添加更多教育阅历和培训阅历。有培训阅历就写,没有就不要填,最主要的是毕业证这个类型校园毕业日期专业年制尤其是毕业证书编号要填写正确。
然后点击“挑选”的方框按钮。承认信息无误,进入“下一步”。
在勾选“挑选”时,假如遇到打对勾怎样无效,可使用以下两种办法:
①点击个人信息,跳转到新的页面,咱们在教育阅历处在重新填写一下,承认无误点击提交。
②按‘F5’改写页面。另也有可能为浏览器问题,可替换浏览器。
9.填写“证书状况”,假如无,直接点击进入“下一步”:
10.报名体系生成《医师资格申请表》,
①挑选考区、考点。如有加试科目,挑选加试科目,假如没有,不填写。
②特别提醒,一定仔细检查各项报名信息,是否有误,假如无误,点击“提交”。假如有误,返回重新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11.当你看到下面页面的时分,祝贺你,你已经网上报名成功了!下载表格,填写打印好,准备好现场承认资料,在当地卫生局规则的时刻、地址现场审核吧~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1年临床执业医师报名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已通过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参考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成为一名真正的临床执业医师。
注意!新增4地准考证打印:贵州省、青海省、福建省、山东省请大家及时打印准考证!【贵州】一、8月15日起打印准考证打印二、注意事项1.考生入场时一律进行防疫检查和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两证不全则不予入场。2.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并遵照执行。因各地防控要求或各阶段防控要求不同,请考生务必适时关注各设区市卫健委相关公告,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考试物品及考试材料。【青海】准考证8月8日发布,已开通请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自行打印准考证(A4白纸),准考证栏目中有《考生须知》及《考试规则》,请认真仔细阅读。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福建】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发布通知福建考区2022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已发布,自即日起,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一、打印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起;二、打印方式:考生从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入口处登陆后,自行打印准考证;三、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考试类别等基本信息,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考点办公室、2029622或在公众号下留言;四、福建省温馨提示:1、 本次考试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采样时间须为准考证上参加第一单元考试前48小时内,如:准考证上参加第一单元考试时间为8月19日9:00,则采样时间须为8月17日9:00及以后,以此类推)。2、当前处在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的考生须于考前3日前抵达考场所在地,并完成“3天两检”,两次核酸采样时间需间隔24小时,第二检采样时间需为参加第一科目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3、考生进入考场一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身份证、准考证)、“福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查,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4、上机考操作时还需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请考生自备)。5、请考生务必登录“福建省卫健委官网-考生服务栏目”,查阅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各地防控要求有所不同或各阶段防控要求不同,请考生随时关注福建省卫健委及各设区市卫健委考点相关公告通知并遵照执行。五、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本人最后一场次结束时向监考员上交核酸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山东】请考生于8月13—21日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进入“考生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注明的信息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医考中心网址:http://www.nmec.org.cn/,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03号)规定,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时间于2022年8月19日至21日举行,具体的考试日期及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请各考生务必于考试前打印好准考证并携带参加考试。工作日1.全国各地2022年医师笔试准考证打印汇总*绿色文字标注表示该考区已发布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大家及时关注教务老师,获取准考证打印最新资讯!2.国家 2022 年医师资格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步骤一:打开国家医学考试网官方网站步骤二:登录网址(微信扫码/用户名+密码登录)步骤三: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界面)步骤四:下载准考证步骤五:阅读相关注意事项,做好考前准备3. 2022 年医师资格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1)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考试类别等基本信息,若发现有误请务必联系相应报名点,如有误请联系当地卫生局(2)大家还需注意各自准考证上的时间提醒,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入场,注意身份证有效期,过期者请尽快办理临时身份证。每年都会有考生问准考证打印黑白的还是彩色的?准考证是为了看考生的信息,只要能够确保准考证上个人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清晰度,以方便考场工作人员核对就可以了。注意保存好准考证,可以多打几份备用一下。*特别提醒:需要打印的是准考证!不是报名成功通知单!已经打印准考证大概率不会延期考试,没有延期通知就是继续安心备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医学考试网2022年10月8日恢复报名。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公开信息显示,国家医学考试官网公告提示:2022年9月30日16时起,国家医学考试网将停机检修,预计2022年10月8日10时恢复。
执业药师报名网站你可以通过百度或者浏览器搜索就会弹出个官网报名,你可以直接点进去。
你好我是于老师,您是想报考哪类考试呢?具体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
2023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5日24时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3月5日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ps: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外,现场确认时不受理补报。
二、报名网站
国家医学考试网:
网上报名须知:
1.自今年起,统一报名将不再采集考生手机号,面向考生的通知和联系以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因此考生报名时须绑定微信并关注医学考试中心的公众号。
2.新增报名照片上传方式,2023年新增百度小程序在线证件照采集功能。
3.报名初期遇网络拥堵时请耐心等待,错峰报名。
【导读】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未来医疗行业将会飞速发展,临床执业医师也会越来越受欢迎,市场前景巨大,为此不少人打算报考2021年的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备考当中,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入口以及临床执业医师报名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
①往届考生,有账号,直接点击输入“用户名”、“暗码”、“验证码”,点击“登入”即可登录。检查第叁步。忘掉暗码,可找回暗码:
②第一次报名的考生,先注册账号。点击“注册”进入第二步。
2.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新账号,点击注册后出现一个新的页面。
3.登录成功,或许账号顺畅注册成功跳转到新的界面——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报名体系。点击“考试报名”,然后点击“开始新的报名”
4.挑选自己需求报考的“类别”、“级别”和“专业”,点击“查找”。(除中医外其他专业类别,直接进入第5步)
5.页面出现了一大片字,大约看一下要点的时刻等信息就可以,其他不用管,然后点击“同意并继续”。如下图。
6.接下来依据页面的需求继续填资料
注:个人相片,要点击图画上的上传按钮,进入相片上传页面,点击“浏览”,挑选自己准备好的电子相片,承认后,提交即可。一定不要忘掉上传相片噢。
网上报名相片规格要求:小二寸白底近期证件相片,小于40kb以内,格式为jpg.
信息和相片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7.依据报名体系要求,填写“工作状况”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8.依据报名体系要求,填写“教育阅历”和“培训阅历”。点击“+”可添加更多教育阅历和培训阅历。有培训阅历就写,没有就不要填,最主要的是毕业证这个类型校园毕业日期专业年制尤其是毕业证书编号要填写正确。
然后点击“挑选”的方框按钮。承认信息无误,进入“下一步”。
在勾选“挑选”时,假如遇到打对勾怎样无效,可使用以下两种办法:
①点击个人信息,跳转到新的页面,咱们在教育阅历处在重新填写一下,承认无误点击提交。
②按‘F5’改写页面。另也有可能为浏览器问题,可替换浏览器。
9.填写“证书状况”,假如无,直接点击进入“下一步”:
10.报名体系生成《医师资格申请表》,
①挑选考区、考点。如有加试科目,挑选加试科目,假如没有,不填写。
②特别提醒,一定仔细检查各项报名信息,是否有误,假如无误,点击“提交”。假如有误,返回重新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11.当你看到下面页面的时分,祝贺你,你已经网上报名成功了!下载表格,填写打印好,准备好现场承认资料,在当地卫生局规则的时刻、地址现场审核吧~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布的关于“2021年临床执业医师报名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已通过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参考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成为一名真正的临床执业医师。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国家医学考试网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专属网站,是国家卫生部直属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的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是国内最早建 国家医学考试网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
中国卫生人才网
(一)专著1.《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2.《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3. 《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4. 《刑法总论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 《日本刑法精义》(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6. 《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二)译著1.《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2.《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3.《刑法各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4. 《刑法学基础》,法律出版社2005年5. 《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 《刑法讲义各论》(新版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7. 《刑事政策学》(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三)共著1.《中国刑法原理》(上),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2.《中国刑法原理》(下),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3.《量刑通论》,喻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4.《刑种通论》,陈兴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5.《刑法学全书》,马克昌、杨春洗、吕继贵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6.《西方近代刑法学说史略》,马克昌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7.《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周光权合作),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8. 《刑事案例诉辩审评——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黎宏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四)主要论文1.《增设“传染性病罪”刍议》(与罗丽合作),《法学》1989年第7期2.《论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制度和量刑方法》,《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3.《对我国刑法中死刑制度的反思》(与王龙合作),《法学评论》1990年第5期4.《论我国刑法中的假释制度》,《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5.《论非犯罪化》(与王龙合作),《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6.《论保障人说(上)》,《法学评论》1993年第3期7.《论保障人说》(下),《法学评论》1993年第4期8.《论刑法中的行为》,《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9.《中国における法人犯罪论にかんする一考察》,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486号(1997年3月)10.《美国近年来的法人刑事责任论述评》,《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11.《德国的法人刑事责任论》(与单民合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12.《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关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1),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1号(第37—124页)(2000年5月)13.《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关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2),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3号(第79—147页)(2000年9月)14.《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关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3 ),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4 号(第240 —298 页)(2000 年11 月)15.《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学评论》2000 年第4 期16.《从一案例看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 期17.《论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法商研究》2001 年第4 期18.《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律科学》2001 年第4 期19.《论我国刑法中的“伪造”》(与罗丽合作),《中国检察》2001 年第9 期20.《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法商研究》2002 年6 期21.《罪刑法定原则下犯罪概念的特征》,《法学评论》2002 年4 期22.《近年来国外法人犯罪研究的新趋势》,《比较法研究》2002 年4 期23.《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展开和刑事司法公正》,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司法改革评论》第4 辑(2002 年10 月)24.《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清华大学《清华法律评论》2002 年第1 期25.《日本的法人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刑法论丛》第5 期26.《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与申键合作),《法学评论》2003 年第2 期27.《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新探》,《法商研究》2003 年第4 期28.《论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为中心》,《法律科学》2003 年第4 期29. 《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30. 《刑法因果关系论反思》,《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5期31. 《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及其实现》,《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32. 《论放火罪的若干问题》,《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33. 《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现状与展望》,《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34. 《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不应考虑主观因素》,《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35.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必重构》,《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36. 《行为无价值论批判》,《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37. 《刑事和解:一种新的刑罚改革理念》,《法学论坛》2006年第4期。38. 《日本近年来的刑事实体立法动向及其评价》,《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6期。39. 《法益侵害说和犯罪的认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40. 《被害人承诺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41. 《论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42. 《紧急避险法律性质研究》,《清华法学》2007年第3期。43. 《禁止“类推解释”之质疑》,《法学评论》2008年第5期。44. 《结果无价值论之展开》,《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45. 《论财产犯中的占有》,《中国法学》2009年第1期。46. 《关于“刑事责任”的另一种理解》,《清华法学》2009年第2期。47.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新解》,《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48. 《过失犯若干问题探讨》, 《法学评论》2010年第3期。49. 《完善我国单位犯罪处罚制度的思考》,《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50.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分析——兼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的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4.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载《法学杂志》1995年第2期;5. 《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6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变革》,载《月旦法学》第14期(1996年6月版);7.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载《法学家》1996年第2期;8. 《国外规范律师辩护行为的立法与实践》,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2期;9. 《起诉制度的重大变革》,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10. 《集中审理与延期审理之研究》,载《两岸比较刑事诉讼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9月版;11.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诉讼问题研究》,载《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文集——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中文版)》,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12. 《更新律师执业观念,完善律师执业制度》,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4期; 14. 《保障〈刑事诉讼法〉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试议全国人大法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中国法律》1998年第2期;15. 《略论刑事简易审判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16. 《公诉审查制度研究》,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3期;17. 《西方六国刑事诉讼制度》,载《法制日报》1998年4月25日;18. 《依法治国与刑事诉讼》,载《诉讼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19. 《关于建立我国证据规则的思考》,《法商研究》1999年第3期;20. 《英国对沉默权的限制》,载《比较法研究》1999年6月版;21. 《沉默的权利》,载《南方周末》1999年7月30日、8月6日; 22.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诉讼法学新探》,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3.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24. 《起诉效力与审判范围》,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7期;25. 《美最高法院重申“米兰达警告”》,载《检察日报》2000年7月13日第8版;26. 《如实陈述与抗拒从严》,载《广州日报》2000年8月;27. 《诉讼证明概念辨析》,载《检察日报》2000年8月31日第3版;28. 《提起公诉实施问题研究》,载《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29. 《略论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11期;30. 《从起诉效力看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载《诉讼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31. 《司法鉴定及其规范运作》,载《刑事司法指南》(2001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3月版;32. 《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33. 《规范我国司法鉴定的思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5日第3版;34. 《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制度比较》,载《检察日报》2001年4月9日第3版;35. 《罪刑法定的程序价值》,载《检察日报》2001年5月8日第3版;36. 《为司法改革切脉》,载《检察日报》2001年6月5日第3版;37. 《诉讼证明:一个亟待重塑的概念》,载《证据学论坛》(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8. 《举证责任的承担》,载《检察日报》2001年11月29日第3版;39. 《主张责任与量刑建议的关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3日第3版;40. 《主张责任的实现》,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6日第3版;41. 《关于举证规则》,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0日第3版;42. 《举证责任的转移、倒置及免证》,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7日第3版;43. 《控方应否承担通知证人出庭责任》,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0日第3版;44. 《证明标准的若干问题》,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24日第3版; 45.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月版;46.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年1月刊;47. 《查明 证明 判明》,载《检察日报》2002年1月10日第3版;48. 《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49. 《个案监督研究——兼论人大审判监督的合理取向》,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50.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年第4期;51.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6期;52. 《综合各种力量解决问题》,载《检察日报》2002年3月1日第3版;53. 《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载《公正与效率的法理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4月版;54. 《困境与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现象分析》,载《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5.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5月版;56. 《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移》,载《诉讼法学研究》(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7月版;57. 《关于公诉制度的讨论》,载《司法改革报告:检察改革、检察理论与实践专家对话录》,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版;58. 《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载《诉讼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59. 《罪刑法定的程序性要素》,载《刑事法评论》(第1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60. 《证据法学三人谈(一)》,《证据学论坛》(第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1月版;61. 《解析“辩诉交易”》,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7日第3版;62. 《“证据展示”面面观》,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3. 《如何看待公诉中的检察一体化》,载《检察日报》2002年11月21日第3版;64. 《如何看待被告人有罪答辩:辩诉交易的一点启示》,载《政法论坛》2002年12期; 65. 《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基本理念》,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66. 《刑事证明主体新论——基于证明责任的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1期;67.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与制度定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4期;68. 《应审慎推进沉默权》,载《检察日报》2003年3月7日第3版;69. 《证据法学三人谈(二)》,载《证据学论坛》(第6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版;70. 《中国刑事司法的现代化图景——兼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普遍性》,载《四川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卷),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71. 《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载《法学家眼中的中国法治》,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10月版;72. 《人民才是法律监督的源头活水》,载《检察日报》2003年12月22日第3版; 73. 《证据法学三人谈(三)》,载《证据学论坛》(第7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1月版;74. 《中国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载《“3R”视角下的律师法制建设——中美“律师辩护职能与司法公正”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4月版;75. 《从我国刑事法庭设置看刑事审判构造的完善》,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76.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司法鉴定管理的影响》,载《中国司法鉴定》2004年第3期;77. 《“证据法的基础理论”笔谈》,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78. 《检察官: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同等重要》,载《检察日报》2004年10月29日第1版;79. 《执正义权杖 护法制尊严》,载《检察日报》2004年11月7日第1版; 80. 《论我国侦查程序中检警关系的优化——以制度的功能分析为中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81. 《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之立法势在必行》,载《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82. 《关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若干思考》,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13期;83. 《再论诉讼模式转型与证明观念更新》,载《证据学论坛》(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0月版;84. 《建构诉讼证明标准是“乌托邦”吗》,载《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9日第3版; 85. 《See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riminal trial structure from China’s criminal courtroom arrangements (tribunal design)》,载《Frontier of Law in China》2006?Volume1?Number2?April;86. 《无罪推定与举证责任问题》,载《山西检察》2006年第2期;87. 《论司法鉴定的诉讼程序立法》,载《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第4期;88. 《论我国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职权的改革与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89. 《诉审关系论辩——兼论对诉审关系异化的程序性抑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5期;90. 《检察机关没有理由不介入死刑程序》,载《检察日报》2006年4月6日第3版;91. 《公诉案件终有证据标准可资参考》,载《检察日报》2006年6月11日第3版;92. 《保持特色不断创新》,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2期;93.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刍议》,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5期;94. 《重构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载《检察日报》2006年10月16日第3版; 95.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展望》,载《中国法律》2007年10月号;96. 《被追诉人主体性权利构成论要》,载《金陵法律评论》2007年春季卷;97.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重要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98. 《论我国检察院组织法结构体系的立法完善》,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期;99. 《迈向理性的刑事诉讼法学》,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100. 《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101. 《刑事诉讼中“诉”之辨析》,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8期;102. 《无罪推定原则及其在中国的适用》,载《比较与借鉴——从各国经验看中国刑事诉讼改革路径》,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版;103.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和热点难点问题》,载《人民检察(湖北版)》2007年第12期;104. 《点评“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载《检察日报》2007年9月28日第1版;105. 《人物专访:刑事诉讼中如何实现权力和谐化》,载《检察日报》2007年10月11日第3版;106.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面临五大热点与难点问题》,载《法制日报》2007年10月14日第2版;107. 《以死刑案件为切入点建立程序制裁机制》,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 108. 《刑事程序法治化的期待》,载《中国司法》2008年第1期;109. 《刑事程序中“诉”的功能思考》,载《刑事法前沿》(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110. 《西方司法证明科学的新发展》,载《证据科学》2008年第2期;111. 《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2007年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述评》,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112. 《优化侦查程序中的检警关系》,载《检察日报》2008年2月22日第3版;113. 《抓住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契机 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载《诉讼法学研究》2008年6月第13卷;114. 《媒体监督与审判公开》,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4期;115.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权的配置》,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116.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4期;117. 《陈光中: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领军人》,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5期;118.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论要》,载《法学》2008年第6期;119. 《论刑事诉讼中权力的和谐化》,载《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版;120. 《对话:侦押分离,打开律师会见之门》,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29日第3版;121.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回顾与展望》,载《检察日报》2008年7月17日第3版;122.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载《东方财经》2008年11月;123. 《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124. 《诉讼模式视角下的证明责任》,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国家检察官学院不是本科院校,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的成人高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最高学府。
国家检察官学院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特别是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通过发布年度课题、举办学术沙龙、编报信息要报、筹备高级检察官论坛、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年会等。
着力推动教学、科研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国家法治建设高端智库,不断推动学院智库功能、培训教学功能与检察实务工作的融通融合。
学院创办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学术刊物,在深化检察理论、检察实务和检察改革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理论界、实务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聚焦世界各主要国家及地区检察文献和检察实务操作,着力打造以各国、各地区检察制度和运行机制比较研究为重点的检察智库平台。
国家检察官学院校训:进德修业,秉鉴持衡。
此院训的完整意思是:提高职业道德操守,学习研修专业知识和技能;秉承法律监督的宪法责任,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平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检察官学院
你所说的“C类”应该是CSSCI收录的期刊吧?请对比下面的两种核心期刊中法学学科。《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拟收录目录》法学学科拟收录来源期刊名单(21种)1 中国法学2 法学研究3 中外法学4 法学家5 法商研究6 法学7 现代法学8 清华法学9 政法论坛10 法律科学11 法制与社会发展12 政治与法律13 法学论坛14 政法论丛15 法学评论16 知识产权17 环球法律评论18 比较法研究19 当代法学20 法学杂志21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D9 法律(共28种)1. 法学研究2. 中国法学3. 法商研究4. 法学5. 政法论坛6. 现代法学7. 法律科学8. 中外法学9. 法学评论10. 法制与社会发展11. 比较法研究12. 法学家13. 环球法律评论14. 法学杂志15. 法学论坛16. 当代法学17. 政治与法律18. 行政法学研究19. 中国刑事法杂志20.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1.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2. 河北法学23. 法律适用24.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5. 人民检察26. 知识产权27.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8. 清华法学
国家医学考试网的登录密码忘记了可以通过重置的方式找回。在登录界面中点击忘记密码,然后输入个人证件。再选择电子邮箱激活或者输入密码问题答案即可重置。具体的重置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国家医学考试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右侧的考生服务进入。
3、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点击忘记密码。
4、页面跳转以后在找回密码界面中输入个人的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5、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当前的用户名,如忘记找回密码的答案,点击发送激活邮件。
6、此时可以看到找回密码的激活方式已经发送到了邮箱。
7、打开对应的邮箱进入,点击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的服务邮件。
8、在该邮件中可以看到重置密码的链接,点击链接进入。
9、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新的密码以后点击重置按钮。
10、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已经使用重置的密码登录进入到了国家医学考试的网站后台了。至此就通过电子邮箱将忘记的密码重置完成了。
【导读】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通知已出,相信很多考生都关注这网上报名如何报考的问题,为此小编今天特别整理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网上报名详细步骤,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值得注意的是,距离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仅剩三天,打算报考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报名。
【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需使用以上版本的网页浏览器访问(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以达到最佳体验)。
凡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考试的考生,需首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上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考试报名。请牢记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
一、完善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
用户注册成功后首次进入系统将直接跳转至个人信息模块,以后登录后将显示首页信息。通过点击“个人信息”标签进入,开始完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工作情况,教育经历,培训经历及证书情况六组。其中基本信息中的相关项目由用户注册时决定,不开放修改功能。(如信息有误可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通过考务人员进行修订)。
此处填报的个人信息将作为考试报名,成绩分析,在线评测等各项考试服务内容的数据来源和重要依据,请如实,完整,认真填写。
其中教育经历,培训经历以及证书情况伴随着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核的结束将予以锁定和检验,被锁定后该条目将不可修改(可通过放弃相关报考项目来解锁);通过验证的教育经历,培训经历以及证书情况将出现对勾标记,在以后参加考试中心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可直接以可信数据使用。
锁型图案表示有在报名申请中使用,对勾图案表示已得到验证
填写注意事项:
输入的年月信息格式为YYYY-MM,中间需要加横杠。
在填写毕业学校时可通过输入拼音首字母的方式进行检索选择(如学校名称为北京大学,可直接输入bjdx后,约等5秒即可显示全部北京大学,由于网站收录的单位数据量较大,在拼音码检索过程中可能存在延时的情况,请耐心等待)。当鼠标从输入框中移开后,显示红色表示您未输入信息;显示灰色表示您选择的内容存在系统中并可以使用。
工作单位名称可以通过点击输入框后面的按钮来打开工作单位选择页,选取工作单位。
请按实际情况完整的填写教育经历、培训经历、证书情况。存在多项时(如同是拥有研究生和本科两项教育经历),请点击图标添加即可。需要删除时点击图标即可删除。
在输入过程中格式有误或者非空的项会以红色框方式表现出来。
注意在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保存成功。
2.安全设置
通过个人信息模块右上角的菜单可实现安全设置功能切换。
用户注册成功后可切换至帐号安全设置模块进行帐号密码修订及密码找回设置。
提醒:请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当同时忘记密码及找回答案时,考生需要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供注册时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提请予以密码重置。
二、考试报名
个人信息完善后,点击菜单栏的“考试报名”菜单,进入下图所示的页面
页面左首显示为“开始新的报名”,点击“开始新的报名”即可开始进行报名操作。同时在右侧会顺序列出在考试平台中曾经报考的考试项目及基本情况。注意:报名信息不提供修改功能,请务必检查自己所报考的考试科目,考区/考点是否正确;如发现报考有误,在网上报名期间,可通过报考项目方框右下方的“放弃报考”予以放弃,然后重新“开始新的报名”进行报名。
考生还可以利用栏目下方的打印功能打印报名申请表。
1.选择报考类别
开始报名后,首先需要选择报考考试科目(医考考试即为考试类别/级别)。由于考试科目繁多,用户可通过设置页面顶部的筛选条件进行检索。
在下方检索结果中选择要报考的项目,单击“报名”按钮开始报名。
在完成报名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页面右上方的导航按钮“上一步”“下一步”来实现各个步骤的跳转。
系统将默认提取个人信息中的对应数据自动填充报名所需栏目,当内容不够完整时则需要用户手动补充报名内容,在填报的同时需要注意每一个环节导航区域的填报提示。
2.基本情况
若在个人信息完善中尚未上传照片,则在基本情况一组中需要注意完成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不要大于40k)
台港澳人士参加医学考试时需要填写“往来大陆通行证一项”
现役军人(需要加考军事医学)人员需要准确填写“本人身份”一项
3.工作情况
需要注意获取职称年月的格式YYYY-MM如2008-03.
在岗情况一项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注意,若本人为当年毕业研究生,尚未获取毕业证书,此处需要选择为“当年毕业研究生”。
若用户获取有职务,职称等信息请予以准确填写,这将有利于为您提供更加详尽的成绩分析服务。
4.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
目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所有考试均需要考生填报教育经历,针对医学考试加入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信息收集要求。
用户需要选择用于报考的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内容,勾选相关经历条目的左上角选择框完成选择。
图示为选中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的效果,箭头所示为增补教育经历的操作按钮(找不到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
若在个人信息中没有完善相应的教育及培训经历,此处可以通过栏目标题右侧的“+”按钮进行添加。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除选择研究生一级的教育经历之外,还应补充相应本科/专科的教育经历情况(但不用勾选)。
当年毕业研究生可不用输入毕业证书编号(注意在工作情况一组的在岗情况中应选择“当年毕业研究生”),师承或确有专长者可不用填写毕业证书编号。
医考报名中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型的培训经历之外可不予勾选。
在此处新增教育/培训经历后,执行选择时,将提示先予以保存,保存完成后需要再次选择此条目。
5.选择证书
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中,用户若以中专学历报考执业等级考试科目,需要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证明,其他情况此环节可以直接跳过。
证书的选择方式同教育/培训经历。若在个人信息中未能完善相应的证书信息,可在此处通过栏目标题右侧的“+”按钮进行添加。
证书类型注意选择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类型不具备报考资格)
发证年月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颁发年月(格式为YYYY-MM)
证书编号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编号。
注册年月为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年月,注意与资格证书区分开
注册编号为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号码,,注意与资格证书区分开。
6.选择考区及考点
最后需要用户再次检查本次报名信息并选择报考的考区和考点;同时,由于新的考试服务平台刚刚上线,需要往届考生补充填报累计报考次数一栏(首次报考考生可不予填写,默认次数为1)。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结束报名,跳转回考试报名模块,选择打印申请表或其他操作。
累计报考次数为相同级别,相同类别的报考次数累计。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网上报名详细步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已通过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参考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成为一名真正的临床执业医师。
要先注册,参加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的人数挺多,报名入口可能因为网络繁忙打不开,所以要耐心等待或者是等到高峰期过后,可能会好一点, 【还有哦,别错过最后期限——3月15日24:00】 报名系统使用步骤:
国家医学考试网入口:更多考试信息在执业医师考试QQ群:323466105这里汇集了临床类,中医类,中西医类,口腔类,执业药师类等各类医学考试信息。在这里可以:自主选择考点,弱项集中提高,数百个考点逐个击破。每日精选10道试题,模块专项训练,弱项集中提分。提供历年考试真题在线模考,标准分值,全真模拟。更多的关于国家医学考试网的信息可以在此查询,预祝您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