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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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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研究论文

猝死研究生的死因和这名研究生的导师是有关系的。

对于辽宁工程科技大学称猝死研究生未向其导师请假 的说法,我是持怀疑态度的。首先谢鹏在猝死的时候,谢鹏使用的电脑上并没有打开与谢鹏学位论文的文档和软件。而谢鹏猝死的时间是在凌晨,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学位论文,谢同学应该不会熬夜到这么晚。其次就是在谢鹏和他朋友同学的聊天记录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谢鹏每天的日程安排是非常的满的,谢鹏还说过自己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的话。如果谢鹏仅仅参与了谢鹏导师的一个课题的话,那么谢鹏的日程是不应该如此满的。另外我们可以看到,在谢鹏和他人的聊天记录当中,谢同学自己是有请假的意愿的,并且也曾经试图向导师提出过休息的需求,只是没有得到导师的批准,但是学校方面却否认了这个说法。学校在说谎,而学校的谎言保护的是这所学校的导师,从学校的行为中,我们也能推断出,这名研究生的导师和研究生的死亡有着很大的关系。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回应研究生凌晨猝死事件。

在研究生凌晨在学校猝死事件愈演愈烈之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也终于在社交平台上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情况通报当中,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承认了在2018年成为辽宁工程大学研究生的谢鹏在学校教学楼的自习室内突然间发病,谢鹏被附近的同学送往医院之后,医生并没有能够挽回其生命。校方还表示,谢同学之所以没有能够如期毕业,是因为谢同学没有完成其学业论文。因此谢同学就向学校申请了延期答辩。

辽宁工程科技大学称谢鹏导师没有收到谢鹏的请假申请

在辽宁工程科技大学的情况通报当中,还提到了谢鹏并没有被导师要求帮助导师处理生活问题,谢同学仅仅参与了其导师主持的一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且谢同学之前去医院诊断出自己有心律失常的症状之后,并没有向导师说明他的症状,也并没有向导师提出请假的申请。从辽宁工程科技大学的说法来看,谢鹏的导师貌似是没有问题的。

他生前最后一刻其实经历了论文的排版,因为他在完成导师交给他的论文的任务,最后一刻都还在学习。

我觉得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导致给研究生布置的任务很多,平时还让他干私人的事情,所以跟导师有关系。

繁重的工作再加上长时间的熬夜,谢鹏早在5月份就时常感觉自己心脏不舒服,在医院检查,结果为“冠心病心律不齐”。本想自己已经达到毕业条件,想请假回家边写论文,边养病,但跟导师请假,导师不放他回家。更糟糕的是6月份的论文答辩二辩也没有通过,他只得延期半年毕业。

改论文猝死的研究生

这位研究生生前被导师下达大量的任务,经常熬夜到半夜2点多,并且导师还希望他延迟毕业。

关注的焦点是因病请假,导师不批准,还把各种工作,杂事推给学生做,使学生没有时间休息,压力大。死前还帮导师处理事情

导致他猝死的原因是工作太多了,导师给他的任务也太重了,我觉得这样做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这件事情需要调查清楚。

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就是导师长期以来的压榨导致的,这个研究生没有自己的时间,休息的时间比较短。

写毕业论文猝死

网友关注的焦点是,该研究生的导师对他太严苛了,不仅布置了大量的任务,平时还得打扫导师的办公室。

其实就是研究生的导师存在压榨研究生的情况,这让他的心理出现了问题,压力也特别大,所以猝死了。

网友关注的焦点都在男子的导师上,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这位导师非常的无良,总是压榨研究生。

辽宁34岁研究生猝死,生前聊天记录引热议,网友们关注的焦点是什么?该研究生处置之后,生前聊天记录被曝出,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关注的焦点是该研究生的导师对该研究生进行压榨,完全不顾及该研究生的身体,压着该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不给该研究生升博士。该研究生的导师要求该研究生再给导师工作半年,该研究生感到非常的焦虑和烦躁。由于该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被导师压了,导致该研究生无法毕业,只能将毕业论文改了又改,换了又换。该研究生的导师还叫该研究生做其他的事情,一些无关学习上学校的事情。

从该研究生生前的聊天记录中,网友发现该研究生的导师非常的无良,导师看中他的优秀,便逼迫他一直给导师无偿干活,还让该研究生去指导学弟学妹。这种无良的行为,让该研究生敢怒不敢言,毕竟他的论文需要这位导师的通过。该研究生只能忍气吞声,在自习室无数次修改自己的论文,导致了该研究生的猝死。该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因生病想请假,还拿出了医院开的病例证明,该导师不让他请假。该研究生带着病,不仅要干活,还得指导学弟学妹的实验和论文。这种无良的压榨之下,导致该研究生身体日益衰退,劳累之下的他在自习室猝死。

生前聊天记录中,暴露出了该研究生的导师利用论文压榨学生,还吩咐学生做很多无关学习的事情。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纷纷抨击这位导师,大骂该导师的无良和毫无人性。该研究生在导师的压榨下,再加上过度劳累,导致该研究生猝死自习室。这也暴露出了,很多导师利用论文逼迫学生为他做事。 导师的行为已经超过为人师表该有的行为和表率,甚至可以说其已经不具有老师该有的样子,不为学生思考,只顾及自身利益,在论文上无情压榨学生。

安乐死研究论文

作者 赵广立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徐永平近来感到非常愤懑。

7年前,团队在 PLOS ONE 上在线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近日,这篇论文被该杂志编辑宣布撤回,撤稿理由是:该研究违背了动物福利(不合理使用麻醉剂及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的政策。

目前该论文所有在世的作者坚决不同意撤稿。

“拒绝撤稿的原因很简单, PLOS ONE 杂志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虽然 PLOS ONE 编辑部自觉理亏——承认失误并对作者表示歉意,但仍未能基于我们提供的25件证据进行客观评价,而是主观武断地认为我们没有遵守实验动物伦理,简单粗暴地对待我们严肃的科研,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徐永平在独家回应《中国科学报》时说道。

期刊与作者争执不下

那些涉及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除了要遵守常规的学术规范外,还有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就是实验动物伦理。

该伦理公认遵循“3R”原则,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

其中,“替代”是指“尽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而不使用动物进行实验,或者优先使用低等动物而非高等动物进行实验”;“减少”是指“在不影响科研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优化”是指“通过改进实验条件,优化实验技术路线,避免或减轻对实验动物造成的痛苦”。

“优化”与保障动物福利直接相关,要遵循“五项原则”:实验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额外)痛苦、伤害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前述徐永平团队的研究,被质疑的正是“优化”这一点。

PLOS ONE 动物研究咨询小组的一位成员认为,因不合理使用麻醉剂或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实验水貂有被剥夺动物福利保障的嫌疑。

编辑部提出“尽管水合氯醛被认为是不可靠的麻醉剂,并在已知其被描述为腹膜刺激物的情况下,仍通过腹腔注射给药”;此外他们还认为“研究中二氧化碳的使用不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文章中描述的人道终点可能不足以防止可避免的痛苦”。

针对这些质疑,《中国科学报》向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顾问孙全辉寻求咨询。

后者表示,作者团队在麻醉剂的使用以及实验动物人道终点处置方面可能存在动物福利问题。他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实验没能遵循“优化”原则,也没有选择最适合实验动物的麻醉剂,这不仅影响实验动物的福利,也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不过,徐永平团队有不同意见。

徐永平向《中国科学报》表示:“关于 PLOS ONE 撤稿理由中提及的实验动物福利相关问题早在7年前的审稿阶段既已做出详细回应,之后论文被接收发表。接收发表本身就充分说明论文中的动物实验达到了 PLOS ONE 的伦理标准。如果 PLOS ONE 当初认为论文中的动物实验研究未达到他们所谓的伦理标准,他们当时完全可以拒稿,“我们也可以另投其他杂志”。

因此,对于上述指控,团队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且正在寻求法律途径向 PLOS ONE 编辑部进行申诉,“以维护中国科学家的尊严和声誉”。

一个著名案例:Nature高被引论文一样被撤

事实上,因“动物福利”原因被撤稿,徐永平团队并不是孤例。

一个著名案例发生在Nature上: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麻省总医院学者在2011年发表的一篇快报论文,也被指责违反了“优化”原则,未能保障实验小鼠不受额外痛苦,并最终遭撤稿。

2012年,原作者们在Nature上发表了一篇勘误,在更新部分图表的同时,上传了小鼠肿瘤图片。

没想到这张照片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只见实验中小鼠体内的肿瘤巨大,直径远超,这严重违背了麻省总医院关于动物实验伦理的规定。

从作者的视角,实验组和对照组小鼠肿瘤生长速度、肿瘤大小差异越大,越能够得到更好的统计结果;但对于实验动物而言,肿瘤生长越大,则意味着越严重的精神和肉体苦痛。显而易见,它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动物福利和伦理的关照。

不过,实验小鼠成瘤直径大小准则在不同研究机构是不同的。英国一研究小组在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不超过,而美国部分研究机构的准则是不超过2cm。目前,业内普遍接受的小鼠肿瘤最大直径为。

值得一提的是,被撤的这篇论文曾被综合性文献数据库Web of Science认定为高被引论文,引用率高居前1%。在数百次引用中,近半数是在2015年作者团队勘误后继续引用的。

动物福利,容易“踩坑”

因实验动物伦理及福利问题引发的争议,还有许多难以定论的“悬案”。

面对重重压力,论文作者向预印本平台bioRxiv提交了撤稿申请;但不久,作者又发文称,已向后者写信停止撤稿,并表示“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做了一次动物实验”。

多篇论文因实验动物伦理或福利保障问题陷入争议,也结结实实给大家提了个醒,这项工作如不在平时加以注意,很容易“踩坑”,甚至面临论文被撤回的风险。

一般而言,涉及动物实验的文章,规范的做法是要注明3个要点:要在实验过程严格遵守“3R原则”并在文章中写明,同时明确实验已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并标注相应审批号。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项工作在国内常被人忽略。

苏美洋依、邓巍于2020年发表在《中国比较医学杂志》上的《关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几点建议》中报道称,2015-2017年,我国有15种生物医学期刊的531篇涉及实验动物的文章中,只有115篇明确说明通过了本单位的动物伦理审查,其中仅13篇标注了审批号。

孙全辉告诉《中国科学报》,目前国内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大都成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实验动物福利保障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科研人员的动物福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一些机构虽然设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经常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保护动物福利的审核监督作用。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高虹认为,中国科学成果不乏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质疑,个别事件已影响到科学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众对科学研究的认可度。中国科学家发表的论文被退回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的质疑,严重影响了中国 科技 大国形象和 科技 创新能力提升。因此,重视动物福利伦理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参考资料:

2.李丹,郭玉莹,邓昊,高珊,徐士欣. 实验动物麻醉剂使用的福利伦理问题研究进展[J].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7, 27(9):87-91.

3.《学术不规范案例:引起动物福利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2019-06-13

我本人认为是可以的 安乐死是有人性化的 是根据本人的意愿 应该合法化论文

1.安乐死并不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生是安乐死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对于医生在安乐死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伦理上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用医学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与传统的医生道德相冲突。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医生的职责在于救死扶伤,当医生帮助病人结束生命,促成病人的死亡违背了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但道德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的。传统的道德要求和规范产生于传统社会,随着现代医疗条件、病患关系的改变,传统的医疗道德要求显示出一定的局限。 第一,就疾病的概念来讲,现代疾病的概念已经不仅仅是指人的生理上的不健康,人的心理上的不健康也严重的威胁到人的生存,疾病的概念也由单纯的生理扩展到人的心理,人们对心理上的健康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医生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关注人的生理,对人的精神以及心理也应该给予同等的关注。第二,道德总是在冲突中存在,当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坚持更高的道德。健康的生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如果仅仅把保存肉体的存在作为人生的目的,显然违背了人的本质。人是追求意义存在的生物,肉体的存在相对于人的整个生命和存在的意义来讲,只是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是否应该存在,最终取决于这种存在是否与最终的目的相违背。当肉体的存在阻碍甚至损害生命意义的实现,就应该毁坏掉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为病人寻求一种更文明更减少的痛苦的生命实现方式,当然是一种责任。 第三,减轻病人的病痛和延长病人的生命之间本来就是相互矛盾。止痛而不缩短生命不仅是许可的,更是医师的义务。困难的是,止痛药的往往会同时缩短病人的寿命,那么,作为医生是否应该为了延长病人的寿命而拒绝给病人服用止痛药,所以,在延长生命和减轻痛苦两者之间不应该用一方否定另一方,而是要寻求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要为了减轻痛苦而过度伤害生命,也不要片面强调生命的保存而否定了减轻或终止痛苦的必要。当减轻痛苦的必要超出了生命存在的必要时,医生就有义务利用各种手段减轻或者终止病人的痛苦。第四,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使人的生命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传统道德在解决现代问题的时候必然会造成实践中的一系列困难,比如,对一切病人实行尽可能的医治是资源不允许的,现有的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不可能实现传统道德的要求。对有些疾病的医治超出了家庭的实际负担能力,恪守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不仅是不可能的,还会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负担,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要认识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首先要正确认识安乐死的本质。安乐死的本质是生命的一种方式,安乐死的本质既不是杀人也不是自杀,而是帮助他人实现生命的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杀人而是助人,而医生的行为与传统的医生的职业道德也不违背。“新的可能性带来了真正的新问题:医生应该遵循只要他们能够就要保存人类生命的原则,还是他们应该在‘不自然’延长生命质量远远低于正常时不去使用他们新的力量?科学进展使许多处于临终状态的人延长生命成为可能。在这里,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医生只要他们能够就应该保存人类生命,还是当按照正常人的标准病人处于超常期的生命质量不值得活下去时,他们应该不做出特别的努力去‘反抗自然’呢?”[44]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对生命的能动性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既然能够主动干预人的生命实现人的生存的延长,人就有权利主动干预实现生命的终止。医生在安乐死中扮演的角色是医生的职业范围所在,不应该受到道德的非难。 2.安乐死的消极后果是可以消除的安乐死作为死亡的一种方式,与其他结束生命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安乐死作为一种死亡方式与杀人与自杀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如果在对安乐死的界定和实施中缺乏限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鉴于安乐死在历史上曾经造成的人道灾难(希特勒曾经用安乐死对犹太人和残疾人进行过屠杀)和严峻的现实,很多人对安乐死的后果提出了担忧:其一,一些不孝子女为脱摆赡养老人的义务而钻安乐死的空子,造成社会的悲剧。其二,当病人因为经济原因不愿继续接受救治,因而申请以安乐死结束生命时,这无疑是因为贫困而自杀,这必然形成社会的非人道。 其三,安乐死合法化提案的发起人之一的北京儿童医院儿科专家胡亚美曾指出,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安乐死可以节约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把它用于更有治疗希望的病人身上。然而人们也担心,这样一来将造成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弱势群体更弱,而强势群体更强的局面,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其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会利用安乐死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此逃脱法律责任。其五,安乐死容易让死亡成为一种义务,从而造成老年人的负担。比如,“一个中年人,上有要进养老院的父母,下有将上大学的儿子。他既要为老人进养老院花钱,有要为儿子上大学花钱。假如他的钱数有限(这种情况往往很少见),只能顾及一头,供儿子上大学就供不起父母上养老院,供父母上养老院,儿子又上不成大学。如果自杀还没有成为一种‘义务’,这个人并不会认为父母继续活着是不应该的事,因而很自然地出钱让父母进养老院,让儿子别寻他路,他自己别无怨言,他父母和孩子也觉得只能如此。但是,一旦自杀成了老人的‘义务’,希望别人自杀也成了社会可接受的合法念头。”[45]就第一种情形来讲,禁止安乐死并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作为第二种情形,如果既没有对这部分人进行经济上的救助,又不允许其安乐死,显然会造成更不人道的后果。而第三、四种情形,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安乐死本身,而在于制度的不健全。这些消极性后果应该从制度上入手解决,并不能由此否定了安乐死。关键在于第五种情形。义务具有客观性,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人,有为他人和社会的福利而做出贡献的义务,必要的时候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与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权利并不矛盾。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义务,个人也有为国家奉献自己的能力甚至生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存在,权利和义务的消长也是在不断的变动中的,对人的生存权的维护并没有否定个人有牺牲自己生命的义务。而有安乐死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人就一定要自杀,安乐死作为义务具有客观性,但不能把安乐死的义务性质与自杀的合理性混为一谈,更不应该认为安乐死是义务就意味着人一定就应该选择安乐死或放弃对疾病的治疗,安乐死的义务是对应于人的生存权利的存在,而人最终“应然”的选择是权利和义务平衡的结果。安乐死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实际上并不在于安乐死本身,安乐死问题的实质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安乐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完全可以通过制度上的完善来解决的,如果因为困难而否定了安乐死本身,势必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更大的痛苦,造成更大的不人道。3.被动安乐死并不侵犯人的权利 从道德上来讲,“不得杀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德法则,而被害人的承诺并不足以使实施者的杀死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正当性。在安乐死问题上,安乐死的特点就在于死亡的过程要由他人帮助实现或直接实施来实现。从主动安乐死来看,主动安乐死因为死亡是个人的意愿,作为参与其中的个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目的,只要证明了死亡是个人的权利,安乐死就不是对生命权的伤害,帮助安乐死的人也不是杀人。这在前面已经做出了证明。安乐死是否侵害他人生命权的争论主要集中到被动安乐死中,被动安乐死的特殊性在于被动安乐死的对象缺乏明确的意志表达,安乐死并非是对象本身意志的体现。被动安乐死是否就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他人有没有对被动安乐死的对象实施安乐死的权利,这一直是有关安乐死讨论中的一个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从安乐死的对象来分析。被动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脑死亡者、脑瘫婴儿和植物人。就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讲。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有区别于正常人的以下特征:第一,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不具备形成人的意识的能力,不具备人的精神。第二,没有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没有也不可能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人的本质。从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看,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现在不是人,将来也不是人。他们既然不具备人的本质,就不能在实际上形成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脑瘫婴儿实施的安乐死就不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被动安乐死中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植物人。“医学上认为:脑外伤后连续昏迷不醒一周、半月左右者并不少见,苏醒的机会很大,惟昏迷持续逾一个月以上者始可称为一时性植物状态。逾三个月者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itent vegetable state PVS),至于永久性植物状态(permanent vegetable state) 则在多年随诊PVS之后,经MRI提供客观依据证实之后始可确诊。PVS每见于脑缺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等严重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之后,患者貌似清醒,故有睁眼昏迷或醒状昏迷(coma vigil)或去皮质状态(decorticated state)去皮质综合证(apallic sydrome)之称。 因脑干(中脑、桥脑)上行性激活系统受损不重,故有不规则的醒觉、睡眠周期,患者对周围环境无任何意识反应,缺乏任何思维、情感、知觉、认知,无任何自发语言或自主四肢活动,对自身生存状态了无知觉,有如植物就地生根,故被称为植物状态,俗称‘植物人’。”[46]因此,植物人有以下特点:第一,植物人不同于死人,植物人在肉体上有生命特征。第二,植物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和其他存在,植物人至少与人还有一定的情感联系。第三,植物人也不同于正常的人,植物人缺少成为正常人所必要的意识,缺乏实践能力,作为重症病人,其生命特征的维持需要社会或他人给予必要的照顾和一定的医疗资源维持生命。植物人不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中包括这样几个要素,能动性(能动的能力即健全的人脑)、社会性、精神性,显然,植物人虽然具备肉体上的生命特征,但单纯是肉体生命并不构成人的存在。植物人与一般处于昏睡状态的人不同,昏睡状态的人虽然暂时失去了能动性,但昏睡的人却没有失去能动能力,其能动性的恢复是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植物人不具备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缺乏人基于社会实践和能动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性,所以,植物人不是现实意义上的人。但植物人也不同于植物,更不同于死人。因为植物人有恢复能动能力的可能,因此,植物人是潜在的人。而这正是植物人能否实行安乐死讨论的关键。反对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的人认为,植物人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不能对他们实行安乐死,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实际是杀死了潜在的人。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0年,年轻的特丽因心脏病发作而导致脑损伤,最终被医生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从患病以后15年来,特丽一依靠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因为不堪忍受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实行安乐死。特丽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否认女儿已经死亡,因为她曾朝他们微笑流泪并做出过其他反应。在这个例子中,从反对和支持的双方的立场来看,反对的人认为植物人有复苏的可能,作为潜在的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而作为特丽的丈夫之所以支持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主要是因为特丽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生活,造成沉重的负担。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任何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社会中才具有现实性。植物人的权利也不是单独的存在,植物人的权利要放到社会中衡量。植物人的生存是社会性的,它关系到与植物人有关的当事人的权利。植物人的存在并不是无偿的,如果植物人的存在不需要任何的物质条件,他们当然最好可以无限度的存在下去。但现实是植物人存在需要一系列人力物力的投入,植物人的存在有两个基本的问题:第一,植物人的复苏的需要一系列的投入,而这一系列的投入只能换取将来的某种几率很小的可能,这就像进行一项投资,虽然,人的生命不能简单用投入产出来衡量,但维持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投入的巨大也不能不使当事人做出权衡。第二,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物质是否超过了当事人的负担。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放弃对植物人的治疗。一个人不能对他人尽无限度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在相互的作用中维持一种平衡,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如果坚持植物人生存权绝对,这必然超出很多家庭能够负担的能力,也必然会因为植物人的生存而使他人是正当权益受到损害,造成权利义务的失衡。 植物人的权利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是对立的,在对立的权利中人们要寻求的不是对哪一方实行保护,而是要维持权利的平衡。在对待植物人的问题上,人们往往注意到了植物人的权利,而忽视了病人家属的权利。事实恰恰应该相反,在处理植物人的问题上,植物人作为被动的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要以其他当事人来决定,而不应该仅仅参照植物人的权利。应该承认,其他当事人有照顾植物人的义务,虽然在义务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很难划定一个准确的度。一个衡量尽了多少义务就可以的准确的数量度。但当事人所能够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有限的,植物人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是因为对植物人的照顾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所以,对植物人的照顾要以当事人所能够承受为标准,这不管是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角度还是现实的可操作性上,都是现实可行的。“如果哪个个人已经停止存在,我们就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帮助他的心脏继续跳动下去,或者说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忍住不去防止这么做。这个主张把个人与人类的一员区分开来。如果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员处于不可治愈昏迷中,就是说这个人类的一员肯定永远不能重获意识,那么我们将认定哪个个人已经停止了存在。既然有一个属于人类的活体,那人类的一员则仍然存在。但是,在生命的这个归宿之处,我们应当主张只有杀死个人才是错误的。”植物人的生存是关系到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平衡的问题,植物人是否应该安乐死不是由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决定的,而是要寻求所有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植物人是否应该实行安乐死,也不能简单的肯定和否定。他人对植物人的生存负有一定的责任,超出了这个责任的限度之外,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并不是对植物人权利的侵犯。总结以上所述,对脑死亡病人和脑瘫婴儿实行安乐死并不损害病人的权利,而针对植物人的安乐死,只要处理得当,也不是对他们权利的损害。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生死疲劳研究论文

你要写论文的话,我不知道该写多少,只能从几个方向给你说一说,生死疲劳刚一出来的时候打的旗号是回归古典,所以莫言用的是章回体,但是你看看莫言的叙述手法还是西方的,然后再看看语言,还是狂欢式的,用了四十多天就完成了。小说里面用了很多种叙述角度,分别是牛驴狗等动物,这些叙述角度还是很吸引人的,这些角度还是脱胎于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你可以探讨一下莫言和福克纳之间的师承关系,根据上述几个方面,一篇论文应该可完成了。

[转帖] 8XZ d)H avQh,M S 《生死疲劳》讲的是一个地主死后.投胎六道轮回,他变成了各种家畜,通过他的眼睛看人类的社会发展,主要是1950年到2000年的中国农村,体现人们的精神、社会的变革等。 b!VMN5 小说《生死疲劳》的题目经查出自《佛说八大人觉经》,“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只是不明白后面三句的意思.听说莫言的书一向罗嗦,这本倒是要好很多,也许是写书时间短的缘故。读完后,感觉还算一本上乘之作! J[1< szC? 说说读完后的感受! 西门闹,本书的主人公之一.其实他不是人,他一出场就被小鬼架着见了阎王.这是莫言的高明之处,没有按照纪事或者其他角度进行故事叙述,而是整出这么个鬼来,呵呵,是鬼就要投胎,不过他投的是不同的牲畜.西门闹通过几次的轮回,从一个局外人(姑且认为他是人)的眼光注视我们的祖国从建国开始到如今这个漫长社会的发展历程.故事本身没有对社会进行任何的评价,但是通过其中的人物演绎的故事,给我留下的是对这个社会的思考,另一位主人公是坚决不入公社,单干了一辈子的蓝脸.看书得知那时候的政策是:入社自由,于是很多人劝那些不入的人。不入社的人就像驴一样倔.好在那时讲民主,你不如就不入.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时期的氛围是比较开放,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骂娘,但你不可以强迫谁做什么.就冲这点,我们后人给毛爷爷磕头,我虽然不会,但是能理解.毛爷爷,纯爷们 ?X-Q+ 当然我出生在新社会没有目睹一下毛爷爷创造的那个旧社会,也不能理解当时人们生活与环境.表达没有那么好.我想写个小长篇点的,以示对于那个社会的文字上的补充. 但是书中写的西门闹做狗时的一章叫“狗精神”.和90年代很相仿,人们在看到经济日渐发展的同时,社会风气的变味出现了.学生出现比吃比穿结帮结伙,年轻人也浮浮夸夸,年纪大的有权的开始贪污有钱的包养情人.社会的贫富有了差距.这点应该能感受的到 西门狗最后走的很安详,和曾经的主人单干户分别躺在那片土地中走了.这个时候,土地里已经有了他东家夫妇俩、妻子、俩个儿媳、老朋友夫妻俩、养子、养子情人、驴、牛、猪的坟墓. GNQiR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他的墓碑后来这样写道.很感动看到这. D#QHcTF})P 给自己最深印象的是那种轮回,那种精神状态的轮回。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的回归为零。真的,阎王就是阎王,看我们人类不爽是有原因的,你不是贪么?那让你多几个轮回,多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不贪不欲我们应该慢慢学会。 活着就是疲劳,有钱的疲劳,没钱的也疲劳,当官的疲劳,不当官的也疲劳,天啊,人为什么总是疲劳呢,想想自己现在,虽然不像小说说的那样的疲劳,但是偶尔也会身心疲劳一下,不满于现在的生活,感情不满于现在社会,实在不该!如果真的不满的话只能也六道轮回看看!对于书中的很多地方也不尽理解.对其中所赋予的内涵还不能领会。我是八零后一代出生的人,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年代,不能感同身受,也许上目前不能理解此书全部内容的原因吧。 但是看完了书,写完了读后感之后我只能记住两个字了那就是"疲劳"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你作者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役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 “尸” 盖 “求” 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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