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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论文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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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论文模板范文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二十一世纪,在党的领导下,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社会秩序的重任,公安机关的任务决定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首先要有较高的政治立场,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绝对的一致性。真正的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到工作中去。其次,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精通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在前段巡警培训中,使我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还要从思想转变。 一、 首先要从一名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到人民警察的思想上的转变。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执法体,有一定特权,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特权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利用工作之便耍特权。二、 从理想中人民警察到现实中人民警察的转变。从觉得穿上警服非常威武,有神秘感,更多的想到的是责任,人民警察在现实中是法律的执行者,是一个公正者的形象,要时刻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很有可能会流血牺牲,因此,要有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要求自己:⒈ 要勤奋。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思考的思想,不断自我加压,自我约束,在学习中完善自己。⒉要无私。踏实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只计较事业成败,为公安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⒊要豁达。培养集体意识,能容人容事,多学习别人的优点,少计较别人的短处,维护集体利益,做到为人坦诚,处事大度。⒋要理智。要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理智地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做到不随波逐流,不因循守旧,努力在工作中不断发现,不断创新。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公安业务知识,不断地增强自己的敬业精神,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才能坚定今后的工作,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人名?多给别人取名不就行了么

你可以将论文框架设计为:(1)城乡差距已经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位;(3)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4)公安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缺陷;(5)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公安工作的改进措施。加上绪论和结论,这就是一篇结构很完善、条理很清晰的文章了。如果你确实感觉资料很少,下笔很困难,那么我推荐你找正规的论文代理,他们拥有专业的写手团队,能够根据你的要求写出高质量的文章,而且收费都很合理。当然,一定要找正规的大网站,如论文时代网,这样无论论文后期有任何问题,都能保证有人能负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安档案工作论文范文

档案是人类 社会进步、 发展、延续的真实历史记录,其涵盖了政府、社会 组织、企事业和公民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下面是我整理的档案管理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浅谈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59-02

摘 要 档案是人类 社会进步、 发展、延续的真实历史记录,其涵盖了政府、社会 组织、企事业和公民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当今知识 经济新时代,档案 工作者必须认清形势、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勇于 实践。档案 管理通过与 计算机、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提高档案服务利用效率。

关键词 档案管理 意义 问题 措施

一、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意义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 政治、经济、科学 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档案事业主要由档案行政管理机构、档案室(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等统一保管和管理档案的内部机构)、档案馆等机构组成,档案管理就是通过对各级档案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档案开放与运用,发挥档案功能。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单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档案,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档案记载着单位的发展史,对研究本单位的工作成绩和科学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是进行科学分析,扬长避短,制定发展方向的好教材。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一方面便于单位高层人员及时了解单位整体状况,适时调整策略提供准确依据,并为决策提供支持性证据;另一方面有利于有关各方面准确认识单位的工作成果,为单位与各有关方面进行有意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应该不断地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勇敢探索和尝试新的档案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新时期档案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已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档案管理的领域,因此,新形势下档案信息化建设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从传统的档案管理逐渐过渡到现代化管理,节省了大量时间、人力、物力的消耗,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现代化档案管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1.档案载体的转变

在管理活动中,电子文件以其快捷的办文进度和传递速度逐步取代了纸质文档,电子图纸也以手工制作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大量出现。保存电子文档资料显然要比保存纸质文档要方便,但纸质文档“原始记录”的真实性作用也是电子文档所不可取代的。

2.档案的分类变化

档案的传统分类方案将被打破,取而代之以信息集成系统中各个管理模块、流程的设置。一份完整的档案信息分散在几个管理系统中,计算机依照规定指令根据工作目标随时设立和调整类目,便于查找提高了效率。传统分类方案对于数量较少、问题较单一的档案分类还是有实用性的,如何分类应根据需要恰当运用。

3.档案接收和保管方式上转变

在电子 环境中,如果档案人员不积极介入文件的形成和保管过程,文件很可能不存在或至少不可能被鉴定、保存、编目或者提供利用。这就是说档案人员如果不进入到信息集成系统中去,则很难掌握到信息的核心部分甚至接收不到档案。新时期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熟练使用电子信息系统。

4.电子档案工作面临的问题

(1)电子档案原件的真实性问题

在使用计算机形成文件材料的过程中,拟稿者无法留下自己的笔迹,单位负责人也无法在形成的文件材料磁盘上签发。电子文件很容易被删改,改后不留任何痕迹,很难确定该份材料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2)电子档案保存的长久性问题

很多单位将会实现无纸化办公,这种方法确实为档案的归档存储简化了程序,也方便了利用,但是一旦网络突然瘫痪或被毁,电子文件可能会在一瞬间同时消失,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电子档案内容的保密性问题

用网络的任何终端设备都能索取到存储在网络某一个设备上的电子文件。另一方面,一个终端上的电子文件也可同时发给若干个网络终端。这对于在一段时间需保密的内容或限制提供利用的内容的安全保密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三、提高新时期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我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面临着从传统向现代信息化的重大转变,而如何加速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提高档案的利用水平,成为档案工作者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新时期档案管理的核心是管理手段和保护技术的现代化,要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快档案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必须提高档案管理人员运用现代化技术的能力,更新各级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同时加大投入、增配软、硬件设施。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逐步构建起各地档案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2.要科学地制定、贯彻和修订各项标准,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

计算机技术的 应用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的中心,而电子计算机的高效率是以档案管理业务标准化为基础的。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加快档案现代化管理就必须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

3.增强档案信息获取能力

长期以来档案部门始终未能摆脱“重藏轻用”的局面,而在当今信息时代,社会将更多地从信息服务的功能上去要求和评价档案部门,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较强的信息获取能力,增强鉴定和评估能力以引导利用者获得更多的档案信息。

4.加快数据准备,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

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

在推进 计算机 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全宗的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全宗进行排序,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 社会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

(2)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

在著录过程中,可将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

(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

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房档”、“案件”等,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

5.加强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

电子文件是社会进步的产物,确保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是当今档案 工作遇到的新课题。在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的今天,档案部门进行电子文件接收归档的首要任务是对所需归档电子文件信息内容的原始性、真实性鉴定,制定科学、合理及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统一的归档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基本结构标准,这也是全面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尽可能把文件各个阶段的管理要求放在设计阶段予以考虑,以功能合理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作为管好电子文件的先决条件。同时加强立法,确保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

6.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

档案工作者要具备一定的信息能力,这才能适应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要注意加强档案主体意识和获取意识 教育,利用档案信息守法意识,加强档案工作者的档案信息保密意识,传播意识和更新转换意识。要从重管理、轻利用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变“封闭型”为“开放型”,把档案工作的重心转到为知识 经济和各项事业 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轨道上来。社会的发展进步要求档案工作者要紧跟时代要求,不断建设和完善档案服务体系,努力创新服务机制,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为档案事业的不断辉煌进步贡献力量。

总之,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适应新时期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办公自动化的广泛实现,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对传统的档案工作是一次巨大的冲击,必将促使档案工作从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上进行一次彻底革命。档案部门要尽快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从工作重点和方式上来一次大转变,从人才和技术力量上来一次大储备,以勇敢地应对信息时代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冯惠玲.电子文件管理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霍金龙.谈电子档案管理问题.山西档案.2009(增刊).

[3]刘巨普.城建档案管理的理论与 实践.档案出版社.2004.

[4]刘晓红.档案工作的创新思考.就业与保障..

[5]宋长山.加强档案信息开发的思考.兰台内外..

[6]钟晓芸.论现代档案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的几个问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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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 下面是由我整理的档案安全管理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议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本文特别对突发事件时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做了一些阐述,归纳起来要做到两点,一是在思想上要提高档案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在行动上要建立和完善重要档案的保护机制,从而保护好重要档案乃至绝大多数档案信息的安全,使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

Abstract:The file securi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archival work, is the archival work core issue. This particular file when the safet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has made some elaborate, sum up to do two things, first, in thinking of those files to improve security awareness and self-protection; second is to build in action and improve the protection of critical files, important files to protect the 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nd even the vast majority of files, so file management is more strict and standardized.

关键词:档案 安全管理 突发事件 灾害 应急机制 防范措施

Keywords:archives safety management emergencies disasters 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s preventive measures

作者简介:刘璐璐(),女,山东德州人,中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助理馆员。

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具体的管理性工作,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个阶段或一个历史时期的完整性。当前,在我国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公共安全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灾害事故在给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灾难的同时,也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因此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显得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档案原件的损失,保障档案的安全,以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档案工作的安全管理不仅要落实于平时,特别是在重大灾难和突发情况来临前,更要加强管理和保护,争取使破坏性降至最低,保护绝大多数档案以及重要档案文件的安全。针对档案安全问题,具体要做到两点:

一、提高档案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制定档案安全防范和保护制度,防患于未然,各立档单位或部门要加强科普应急宣传等工作,将灾害预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并且将其视为档案安全工作的核心环节和主要任务之一。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处置档案突发事件的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对已有档案文件信息要加强安全和保密意识,完善工作体制,强化安全管理。比如,平时做好档案安全的应急演练工作,确实提高应对灾难的紧急处置能力。要确保档案信息利用安全,正确处理档案开放与保密的关系。制定档案开放办法,严格控制开放档案的内容、档案复印件和部分档案记载的内容在各种媒介以及公开场合的发布。

二、建立和完善重要档案的保护机制

许多重要信息一旦被毁或者失去,就很难再获得。对于一个机关,一个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信息是其在危难关头继续维持运作的关键。因此,对于重要档案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护。

1、对纸质文档的保护

对于纸质档案文件来说,它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很大,具体来讲,温湿度、灰尘、外来磁场、机械震动、光线和有害气体,都不利于纸质文件的保存。一旦被毁,将不复存在,对它们要采取特殊的防灾措施。一般的方法是进行复制。复制包括在场存放和异地存放。在场存放是把拷贝过的文件放在办公地点,对其采取特殊的防灾措施,如使用防火、防盗性能更强的装具等。异地存放是把拷贝过的文件放在办公地点以外的地方,因为灾难一般不可能在不同的地方同时发生,这种方法能有效防止毁灭性打击。

2、对电子文档的保护

相对于纸质档案文件,电子档案文件最常用的方法是对其进行电子备份。若遇到突发事件,可以从数据存储系统中取回数据,恢复系统。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档案文件逐渐由纸质文件发展到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制成后要及时积累、及时收集及归档,可以防止信息损失和变动。⑴归档时应对电子文件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的内容及相关说明是否一致;在内容方面检查归档的电子文件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可靠;软件产品的源程序与文本是否一致等。⑵检查归档电子文件载体的物理状态,有无病毒,读出信息的准确性等。⑶归档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作为存储介质存储,对所有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做保护处理,使之置于只读状态。⑷对电子文件要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检查,发现载体或信息有损伤时,应及时采取维护措施,进行修复或拷贝。⑸为每一份电子文件建立必要的记录,记载文件的形成、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电子文件的信息记录要具有实时性,要随时将需要保留的信息记录下来。这种跟踪记录的信息具有原始性,可以成为证实电子文件真实可靠的有效依据。⑹在档案信息存储安全方面,增强档案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意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做好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加强对档案管理系统的监控;保证在线管理系统的安全,对网络设立信息系统防火墙、密码访问控制,安装保密隔离卡,建立备份与恢复系统,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在管理上建立了电子文件归档制度和文件管理的记录系统。存储档案信息的设备要加装有效的防毒软件,内部局域网要与一切外部网实行物理隔离;各种数据库要及时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和系统运行安全可靠。⑺在利用安全上不能只强调利用而忽视保密,也不能只强调保密而限制利用,应坚持利用和保密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两方面有效保证档案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三、结束语

总之,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合理规范的同时,各立档单位要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对监测到的事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及时处理,积极加以防范,以便在危险发生后能快速反应,使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从而有效地保护档案资源。

参考文献:

[1]王媛媛.浅谈档案管理的安全保护工作[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8,(07)

[2]郭汇安,丛培丽,何广源.安全工作警钟长鸣[J]. 山东档案, 2001,(05)

[3]庞晓荣.档案工作如应对灾难的发生[B].山西档案,(2007)01-0036-02

[4]杨萍.电子文件安全保护的六点要求[J].北京档案,2006,(06)

[5]张寒凝.谈电子文件信息的安全防护策略[J].江淮论坛,2007,(04)

[6]电子文件管理研究课题组.保证电子文件信息安全的管理措施[J].科技档案,2001,(06)

[7]张艳玲.对电子文件管理的思考[J].档案天地,2007,(09)

[8]王朝阳.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及安全问题[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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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论文:加强基础工作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前提理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众所周知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处理庞大复杂信息与数据的现代先进工具的首要特征就是要求输入�计算机的各项原始数据信息必须是准确和科学的否则输入的数据与信息是“垃圾”输出的只会是更高级的“垃圾”。所以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前提条件是要做好输入信息与数据的收集、整理、著录等一系列前处理性质的基础工作使其充分满足计算机工作的技术要求。 那么我国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究竟在哪些方面不足和较差呢�哪些方面尚不能迅速适应计算机管理的要求呢�总体来讲目前我国的综合性档案馆大多是馆藏内容庞杂案卷数量繁多时间跨度长且由于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再加之每个历史时期档案的整理质量要求不同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情况形成了档案基础普遍较差的局面。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档号不规范没有目录号一卷多册现象较多�二是案卷标题不规范有标题但不能反映主题内容或标题缺少基本要素甚至没有案卷标题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大部分案卷缺少卷内目录以至于部分未被案卷标题涵盖的内容永远无法检索而难以利用�四是许多案卷未标页码如果使用中掉页很难发现�五是组卷混乱现象比较严重如有按时间组的也有按职能部门管辖权限组的还有按文种组卷的�六是案卷厚薄不一有的一、二页纸一文一卷有的五六百页纸一类一卷。总之综合性档案馆建馆时间越长馆藏量越大的存在的类似问题就越严重。从以上情况来看我国综合性档案馆目前还未具备实现计算机管理的充分条件需要尽快地、科学地解决这些问题。二、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水平从科学与经验中都可以获知要想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即要求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鉴定、著录、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1�全面普查案卷,去糟取精这是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一步工作。因为一般的综合性档案馆由于多年来未做全面的清查加之移交单位划分保管期限不准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重份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所以首先要剔除这些无用的文件才能避免今后实行计算机管理时出现重复与低效率的情况。2�重新组合案卷实现案卷规范化将那些组卷过厚内容混杂的案卷进行重新组卷。重新组卷的原则是尽可能将那些相互存在某种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在重组案卷的过程中还应对那些无页码、无卷内目录、无案卷标题或标题不清楚的案卷要重新加工填写以保证全部案卷更加规范。重新组卷不仅可以优化馆藏、科学保管而且亦可以提高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后的利用效率。3�结合本馆实际规范著录工作著录是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直接影响输入计算机数据与信息的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的前期工作。1986年国家颁布的《档案著录规则》是规范著录工作的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各个档案馆的条件存在差异再加上计算机管理又提出了新的技术性要求所以各个档案馆应该以《规则》为依据,并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计算机管理的技术要求制定出适合本馆著录工作的著录细则。我们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北京市档案馆著录细则》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已经起到了提高基础工作水平的作用并对我馆实行档案计算机管理工作有很大的促进。4�统一分类号保证检索查全率计算机检索的显著优势就是能够满足人们族性检索的需要。为了确保检索的完整性我们在分类过程中,首先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再因事制宜制定出一些具体细则。例如“物价”问题涉及的行业较多我们就统一归入“J”类然后再根据每一文件具体特征辅以关键词标识加以区分。另外在分类的过程中还应加强校审力度以便及时校正分类人员的错误。并且还应经常组织大家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尽量做到前后标引一致同一类文件标引一致从而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5�规范题名保证检索查准率档案的分类号保证了检索查全率而题名准确才能保证检索的查准率。但仅保证查全率是不行的,还须同时保证查准因此在著录时要统一规范题名。我们认为规范题名应掌握的原则与要点是�在填写题名项过程中要规范机构简称尽量避免在检索时出现含混不清、文不对题和计算机识别不清的情况发生。如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简称为市计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为市计生委而不能都简称为市计委�还要统一题名中应具备的要素。我们结合计算机检索需要在著录过程中将题名中责任者、事由、文种�必要时加上人名、地点和时间)等要素都填写完整。如果题名要素不完整。则要补齐如果题名冗长则删除多余的赘词。还要统一文种题名中经常有“请示报告”等含义不清的文种出现很影响检索的准确率。所以我们便规定凡是要求批复的文件写“请示”凡不要求批复的文件则写“报告”等等这样就可在检索中区分出每份文件的实质作用。另外我们还利用计算机一次输入多次输出的功能将关键词项中的人名、地点、时间与机构分别著录为日后制作《人名目录》等检索工具打下了基础。三、加快数据准备推进档案现代化管理进程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一个大工程尤其是对于那些建馆时间较长的综合性档案馆来讲由于馆藏案卷多著录工作不仅量大而且复杂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只要掌握了以下重点便基本可以取得著录工作“多”、“快”、“好”兼而有之的效果。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档案为社会所用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综合性档案馆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全宗的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全宗进行排队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社会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2�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在著录过程中可以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著录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这样处理不仅能将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和特征而且也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效率。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房档”、“案件”等则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可以减少著录环节大大地提高著录速度。4�用“关键词”替代“主题词”,简化查找时间,提高效率“主题词”虽然有规范统一的功效却同时存在着查找烦琐、效率较低的弊端怎样取其利避其弊�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关键词”替代“主题词”的做法。即从题名或文件主题中靠思维归纳出揭示主题内容的词汇�关键词进行标识待录入计算机后利用计算机批量处理的功能进行处理。例如�拟写关于厂房基础建设一事的关键词有人写“基本建设”有人写“基建”有人写“厂房建设”在进行计算机后控时统一规范为“基建”。还可利用计算机“活动增加”的功能把一些不规范的词与主题词中词义相同的合并。这种做法不仅解决了手工标引速度慢计算机自动标引不准确的缺点而且解决了主题词的词义含量问题�分属关系。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通过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提高了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水平并已初步建成了计算机检索体系为实行计算机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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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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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你的公安管理治安管理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高,创造性得以发挥,从而达到培养会计实用型人才的目的。基本要求1.统一用A4纸打印。目录、内容摘要、参考文献要分别打印,各打一张。2.主标题加粗小二号黑体字型居中。3.副标题加粗三号黑体字型居中。4.论文内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5.正文宋体小四号。6.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其中“参考文献:”为五号加粗。7.行距倍。8.页边距:上、下为厘米,左右为厘米。9.从正文开始到参考文献要编页码,目录和内容提要不算页码。标题层次一、……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1.……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装订顺序及具体要求(论文装订一式二份)封面——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学生毕业论文评审表——终稿——教师指导记录表。1.封面:封面样式由学校统一发放;2.目录:“目录”二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目录的内容用黑体小四字型,目录标题后要标明页码(一般标到二级标题即可)。3.内容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当具有客观性和简明性,字数不少于300字。“内容摘要”四字居中、用黑体小二字型,内容用小四宋体字型,内容提要之后要列关键词。内容摘要一般不分段。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5个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内容摘要的左下方。4.正文:正文要有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居中、主标题用加粗黑体小二字型,副标题用加粗三号黑体字型。正文用小四宋体字型,正文中的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文中凡是另起一段的,前面均需空二个字,即四个空格键,大标题和小标题前也一样,且后面不能写正文,正文需另起一段。段落间不允许空行。5.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全部用宋体小五字型。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每篇论文至少应列示5个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网站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参考文献按序号、编著者、书名(或著作、期刊、网站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的顺序排列。参考文献数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其他成绩的不少于5篇。其他内容1.终稿(不少于600字)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写作背景,包括选题的理由(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写作过程,包括研究方法、收集资料的途径;论文写作的感想、收获。2.指导记录表(不少于6次)保留指导老师每次指导评语,按时间顺序打印指导记录表内。3.申请学位同学,提交论文全部内容的电子版给责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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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我整理了党建论文格式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党建论文格式范文篇一:《党建工作研究》 摘要:党的的召开为我们的党在新时期的发展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观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被写入党章。本文首先分析党在各个探索中国发展的各个阶段形成了理论成果,然后指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最后提出在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党的;党建工作;建议 中国共产党的第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经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通过了党章修改的建议,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写入党章,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行动指南。党的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招开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大会,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的额时期,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实践已经无数次的证明只要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党的的召开对于党在新时期团结全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有重大的意义,党的的召开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的共产党员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引,继续的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发,推动社会的各个行业朝着科学发展,安定和谐的局面发展。 一、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基本理论以及关于党的建设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基本理论及党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社会积贫积弱,面对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以及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民族不独立、国家不富强。中国共产党的出现使中国的革命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在思想理论上,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指引,毛泽东同志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被历史和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和 经验 的 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们的党非常重视党建工作,在党内开展 文化 理论的学习,以及整风运动,提高了党组织领导中国革命的能力,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组织上的准备。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的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党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社会主义的改造,我国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毛泽东同志经过广泛的实践活动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的新的认识。虽然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困难,但那都是暂时的,经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形成了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央领带集体。邓小平结合世界发展的形式,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提出了改革开放等一些列举措,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邓小平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党的建设上,注重党员理论知识和政治意识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每个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全体党员树立起为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 (三)改革开放以后直到现在党的基本理论以及党建工作 经过改革开发,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了综合国力。当代社会正在面临着深刻的变革,经济全球化,世界多级化的趋势日益加强,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当今世界的格局上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们的党审时度势,创造性的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在社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党始终重视党的建设工作,我们的党在党员内部开展拒腐防变的理论 教育 ,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全体党员的理论知识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能力都取得显著增强。 二、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一)加强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继承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党建工作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党建工作,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做好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是我们党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前提。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是新时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二)加强党建工作是保障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我们党经过近百年奋斗历程,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的结合,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我们的党在各个时期都非常重视党的自身建设,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地位,只要抓好党建工作,才能保障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才能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领导能力。 三、在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重视党校的作用,努力的培养积极分子 为了壮大党的队伍,我们的党应该充分的重视“党校培训”计划的实施,培养出更多的积极分子。要充分的认识到党校对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为党的队伍提供有充足的人才保障,才能提高的党的战斗力。在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中,要重视其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每一名积极分子都成为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良好的人才。 (二)创新党的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 在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核心,是党员管理体制的建设,只有从根本上改善党员的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党建工作的实施,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在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党员的文化建设,提高全体党员的文化修养,增强其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充分重视基层党小组的建设,优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办事效率。全体党员都应该树立自觉主动学习的意识,以党的管理体制建设为契机,努力的提高每一名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总之,党建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在新时期要更加充分的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 参考文献 [1]薛明飞.有关“以人为本”理念运用于高校党建工作中[J].南京大学学报.2008,12(4):22-24. [2]朱明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开展党建工作[J].求是,2008,20(7):33-35. 党建论文格式范文篇二:《强化党建创新 推动企业党建工作》 【摘要】企业的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基层党建工作的管理涉及范围广、考虑因素多。党建工作能为企业、职工解决诸多问题。可以有效的促进职工与企业间的和谐关系,同时,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随着,社会的进步,职工的思想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需要党建工作紧随社会前进的脚步,为广大职工服务。这就需要党建工作不断的创新。从而,推动企业党建工作的进步。 【关键词】创新党建推动企业 一、创新是党建工作的动力源泉 党建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求作风严谨、态度端正。党建工作更是一项生机勃勃与创新的事业。 1、无论何种创造,都需要有一个全新的、有创意的观念作指导。党建工作,需要在当前形势和工作任务面前发挥高能力,提升全面水平,要在观念上来突破。要清醒地认识到,创新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的一项工作,创新是党建工作的活力之源。 2、创新能够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持续步入更高的层面。回顾历史,一部关于党的建设史,就是一部创新的历史,一部不断除旧迎新的历史。从近几年党建工作的实际经验看,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挑衅战,我们的党建工作者在党建工作领域开辟了新的道路。如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增强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了企务公开等,进一步缩短了党组织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这些有效的路径,与时代要求相协调,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涯中,产生了很大的进步效应。但这些改革与创新仍然是初层次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善于发现,持之以恒地开辟新思路,才能推动党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3、当前形势下党建工作创新有着辽阔的发展空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全面进步,为我们今天的党建工作开辟了新的空间,提供了实践的平台。譬如,以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为标志的经济领域处处体现着活力,如何在这一新天地里造就党建工作的华丽篇章,是全基层党组织都考虑和实践的新问题。此外,伴随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前进的脚步,多元化的思维使人们的认知世界绚丽多彩,这当中也存在一些消极思想的干扰。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急切需要广大党建工作者既要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又要在行动上主动出击,更要在实践上进行积极探索,才能使党建工作走在新形势的前列,实现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创新,全面出击 1、抓调研,在工作思路上有新突破。调查研究是成功的必经之路。为此,要在组织系统兴起积极调研之风,竭尽全力构建全面的调研机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新思路,做出新对策,完成新成果;通过调研开阔视野,把握命脉,形成合理的、有效的认识。对于有新意的调研成果,要勇于放在工作中试验,并着重总结、改进和完善;对于成熟的经验,要提升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办法、建议和规章,督导基层工作,提高全面的工作能力。 2、抓突破,在工作重点上新意。没有新意,就没有进步,更没有发展。抓住关键点,就是把握了主要矛盾。组织部门要围绕主要工作,寻寻找工作的突破口,找准工作的要塞,大力实践,创意性地展开工作。当前形势下,尤其是要抓紧干部制度改革这个要点。因为干部制度改革带动全局、左右全局、影响着全局,直接关系到我党的全面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发,紧密围绕党建工作的重点、疑点问题,全力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争做模范。 3、抓典型,在整体工作上提高创新意识。抓典型,就是采取以点带面策略,通过塑造各种的典型,带动党建工作全面开展,推进整体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步入基层全方位筛选各种有力途径、寻找各层次的模范,运用扶持、帮助、指导的 方法 ,总结有效的经验,提升典范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典范存在的不足和疑难,努力构造党建工作的模范群体,以此带动整个党建工作持续发展,使党建工作在典范的影响下持续创新,整全面推进。 4、抓规范,在工作机制上提高创意。党建工作要有新意,需要以积极的工作机制为保障。各级党建部门要全面创新机制,防止和杜绝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促使党建工作的“三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建工作进行合理剖析和分析研究,形成系统的、完整的工作步骤,用以指导和筹谋党建工作。要明确 岗位职责 ,严厉岗位纪律,真正在党建战线形成一系列职责明了、程序规范、执行有力、方便运转的工作机制,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坚实的后盾。 三、改进手段、探索新思路 1、方法创新是党建工作创新的关键点。新时期党组织要认证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适合社会发展的有效方法和举措。党建工作需要着眼于整体推进和全面贯彻,同时,考虑方式上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要有党建方面的刚性的教育和管理,又要有人性化的鼓励和关怀。要做到“上下沟通及时,及时处理问题”。拓宽视野、敞开思路,努力增强党建工作的活跃性。 2、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党建工作的创新提供了更为开阔的途径和舞台。充分利用网络简单快捷、高效的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每一位党组成员,牢靠掌握党建工作的主动权、拓展党员教育的 渠道 、促进党务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推进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拓宽联系广大职工的路子,丰富服务职工的内容,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从而提高党建的科学化水平。 3、取缔论资排辈,让党组织拥有良好的人类资源。高素质的队伍是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有力保障。要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敢用人才、成就人才。不断改革和创新用人机制。切实把想做事、会做事、干实事和职工拥护的优秀人才,不拘一格选拔出来,予以重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在 政策法规 、技术、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大对党组织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优秀者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优良的条件。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 爱岗敬业 、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 4、改变学风作风,摒弃不良作风,促进党组织只能更好的发挥。学风和作风可以直接反应党组织是否具备先进性;是否能更好的发挥服务广大职工的作用。企业党建工作面对的是广大职工,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好人民的切实利益,是党组织吸引人、凝聚人的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因此,一方面要以转变作风为契机、积极推进服务型党建工作。转变作风,提高党组织水平,做好人民的标兵。为企业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参考文献 [1]刘先春.关于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J].党的建设,2006(10). [2]王宪魁.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J].党建研究,2006(01). [3]韦振碧.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党建工作[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20). 党建论文格式范文篇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 一、引言 在 企业管理 中,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它们都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想要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式,将这两想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两项工作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我们必须了解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的重要性,依照融合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两项工作的互相融合。 二、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的重要性 1.化解两项工作间的矛盾,实现双赢局面 企业进行公司治理的做作用就是要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改变,企业必须跟紧改革形势,做到企业治理的与时俱进。我国的企业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同时还是党建工作的主要载体。在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要有党组织,并经常开展党建工作的相关活动,这些活动必须得到企业的支持和配合。由于企业的党建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就能够促进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通过二者的统合化解两项工作间的矛盾,实现双赢局面。 2.促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完善 由于企业形式的多样化,不同的企业在经营模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不同企业的党建工作就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模式开展,实现不同企业党建工作的差异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保证企业党建工作能够与公司治理互相适应。国有经济是我国的主要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中包括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内容。作为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一部分,企业的党建工作必须能够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党建工作进行完善。 三、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的基本原则 在企业经营管理管理中开展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必须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 1.保证两者目标的一致性 为了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我们必须加强对公司治理工作的完善,保证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基本利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治理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管理,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保证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其次,要对企业内部所有部门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调和,实现利益平衡,实行合理的制约与激励制度,杜绝重大决策失误的出现。企业的党建工作目标也要与公司治理的目标保持一致性,两者之间仅在工作方式与体制建设方面存在非对抗性的差异。只要避开这些差异,合理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能实现它们目标的一致性。 2.保证两者协同发展 想要实现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就必须保证两者的协同发展,杜绝两者之间出现不和谐的情况。还要根据公司治理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从中找到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相互融合最佳时机,实现两者的融合,使它们一起为企业的发展建立理论基础,创建良好的经济形势,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具体方法 1.促进两方面人才的沟通与交流 促进两方面人才的沟通与交流可以通过进行党组织成员与企业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活动,进一步拉近企业管理者与党组织间的距离,实现人才和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此外,好友的企业采用企业决策者与党员互相交叉任职的形式,促进企业决策者与党员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工作的共同发展。 2.召开管理者与党组织的联合会议 想要这种方法能够顺利实施,要求企业管理层与党组织的权力以及地位实现平等,在会议进行过程中,企业党组织成员在参加党务工作时,必须保持自己的专职人员身份,不能在参加党务工作的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岗位。会议的举行由企业管理者与党组织成员共同负责,会议的内容就是对企业内的重大事件进行讨论,在讨论中要坚持民主原则,并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探讨。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能够化解两项工作间的矛盾,促进企业党建工作和公司治理工作的完善,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的重要性,积极开展两者之间的融合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猜你喜欢: 1. 2017党建论文范文 2. 党建信息格式范文 3. 大学生党建论文范文 4. 党建论文范文参考 5. 大学生党建论文范文

土木工程施工论文范例篇2 浅析土木工程施工管理问题 【摘要】如今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创新,各种类型的施工项目不断涌现,各种土木工程项目也随处可见,对土木工程项目的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因此我们需要对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本文针对目前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了改进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建议,以促进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字】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管理问题 1、引言 土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就是在土木工程施工阶段,对各种施工生产活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使施工过程变得规范化、合理化,避免因施工不当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保证土木工程的质量。土木工程施工过程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了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对企业的施工信誉有着重大影响。近几年来,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广泛实施了招投标制度,对土木工程施工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在土木工程实际施工中,存在着监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偏低,工程招标的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低,环境保护意识差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土木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因此,加强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下面针对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2、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偏低 首先,目前土木工程的监理人员存在着素质偏低的情况,不重视施工管理,多数人认为监理工作的范围就是对施工阶段的管理,缺乏工程勘察、设计、研究等方面的经验,而且对这些方面也不够重视,多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敷衍的心态。实际上一些土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监理不严所致。 其次,从施工作业人员来看,由于现阶段市场上人力成本增长较快,大部分施工企业出于成本方面考虑,内部雇佣的固定施工作业人员很少,有工程项目时临时聘用市场上一些非专业人员,他们大多数来自于农村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施工技术培训,对工程施工的工序及操作规范等方面知之甚少,加之技术培训跟不上,专业水平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技艺不娴熟,很难达到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使得工程施工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土木工程招标管理不规范 在土木工程项目中,存在招标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国内对于一些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招标“走后门”的现象,导致在招标时弄虚作假,招标工作没有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造成了项目承包价格不合理,甚至一些土木工程项目承包时的价格已经低于成本价,这样承包商就会在土木工程实际施工时偷工减料,对工程的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管理体制问题 管理体制与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不相适应。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单件性和永久性,这就决定了土木工程施工要进度快、质量优、成本低、安全好,要进行综合性管理,加强约束的控制性管理。 此外,施工企业是以管理体制为依据对土木工程进行管理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将会影响到整个土木工程的施工建设。国内的土木工程项目为了节省人力开支,采取了大量削减工程的管理机构、管理部门以及管理人员的方式,直接导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缺乏,这样既可能降低了管理部门员工工作的热情度与积极性,又可能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实际落实,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实,难以发挥管理土木工程的作用。 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 任何工程施工都是以安全为基本前提,安全管理也是进行土木工程管理的关键,安全既影响到施工单位的声誉,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但是就安全意识来看,多数施工人员存在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首先是在土木工程的管理工作中,没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缺乏施工安全意识;没有专门的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造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意识不够,同时没有相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意识问题 主要表现在:施工噪音严重扰民,影响民众工作、生活和休息;建筑垃圾带来安全隐患,清运、存放和再利用不科学;缺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耕地的非法占用,对绿地的破坏及对未破坏的环境也不能有效保护。 3、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的改进建议 提高监理人员管理素质 作为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管理的直接人员,对土木工程的勘察、设计、研究以及工程的整体施工都应该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首先施工单位在选择监理人员的时候,应该选用具有综合素质的监理人员,对其技术、管理水平、管理经验都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其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培训监理人员的管理知识,从而提高其管理水平。监理人员应该常驻于施工现场,这样才能保证及时观测、掌握施工项目,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与发生问题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工程的领导进行及时汇报,从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进行解决,争取最大限度的降低问题可能带来的损失。 规范土木工程的招标 对于土木工程招标中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应该在招标时对招标的标准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弄虚作假,将土木工程交由信誉好、工程质量高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针对自身质量管理模式,制定出关于工程质量目标与方针的质量管理手册,为土木工程能够顺利进行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比较多,因此,在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难度较大。在精干主体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减化生产关系,减少管理层次变金字塔式的管理为扁平式管理。项目经理要保证工程项目的协调有序实施,同时企业内部要用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项目经理责任制的落实。建设承包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考核指标,以保证实现预期的项目管理目标。此外,还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以便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及建设承包公司与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管理责任。 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想要有效地降低土建施工带来的环境问题,可以采取以下的一些措施: (1)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应用各种环保技术,减少施工造成的大气中有害气体、粉尘、以及废弃物和噪声等施工公害。首先要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来控制施工产生的噪音,同时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还能缩短施工周期、节省原材料,可以极大的降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施工影响。 (2)施工中使用优质的工程材料。施工中材料的选择,直接决定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优质的工程材料可以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优质材料还能极大的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出现。 (3)引进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施工的效率。 4、结语 综上所述,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仍面临着很多的问题,有很多新东西要去研究。监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偏低,工程招标的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低,环境保护意识差等问题都制约了土木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我们在工作中只有善于发现问题,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才能不断的纠正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项目工程开始实施后的主要环节就是施工管理,因此必须对这一问题提起足够的重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土木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穆静波.土木工程施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陈兴武.浅谈如何加强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J].价值工程,2010(18). [3]王烨.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 猜你喜欢: 1. 土木工程施工技术论文范文 2. 土木工程施工论文范文 3. 关于土木工程施工毕业论文 4. 土木工程论文范本 5. 土木工程论文免费范例

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作实务的迅速推进,企业社会工作作为新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本着其具有的专业性范式在国内得到迅猛的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社会工作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企业社会工作现状

【摘 要】近几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诚信缺失等问题,使得我国政府和社会大众开始认识到开展企业社会工作的重要性。文章主要从企业社会工作的角度出发,谈一下对企业社会工作发展中遇到的挑战。

【关键词】企业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现状与挑战

一、企业社会工作的概念

什么是企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尚属于缓慢发展的过程中,而作为其中一个方面的企业社会工作,则更加不为人们所认可,或者说,认可度非常低。如何加快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企业社会责任入手,来带动企业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与职业化。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和“助人自助”为指导进行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而企业社会工作是从西方工业社会工作中发展而来的。关于企业社会工作的定义,学者们还未形成一致定论。企业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帮助案主(员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确保案主(员工)的身心健康,帮助案主(员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创造最大的财富,从而促进企业的目标更好、尽快的实现。

二、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现状

众所周知,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尚未得到广泛接受与认可。而且,目前国内学者对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很多都是借鉴了西方国家的著作。但是,西方的毕竟是西方的,和我国国情存在巨大的差异,所以,在借鉴过来后,还存在着一个本土化的过程,而学界、社会工作行业正处于这一过程中,在实践中探索着。

在理论方面,企业社会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社会工作理论本身侧重于强调“以人为本”的专业价值理念,非常重视组织中的人际关系。社会工作对于案主而言,其功能之一是促进人与环境的适应与协调。认为,企业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实务的一个专门领域,它试图处理和满足企业中的问题和社会需求。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将企业社会工作用于解决企业员工关系问题以及相关调查的研究都不是很多,对如何具体操作的研究相对缺乏。

从实务上讲,近几年来,我国社工服务已经逐步开始进入企业,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在深圳、上海等发达地区,企业社会工作已经进入实务化操作阶段。但是,由于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进入国内的时间较晚,在国内还是个比较生疏的概念,企业社会工作实务有着明显的地域差异。

三、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企业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在社会工作尚未得到人们普遍接受、认可、了解的中国,对于企业社会工作者而言,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无疑是具有很大挑战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意社会的展现,人口结构的变化等都为我国本土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机遇,也对本土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一)理论与实践的不足

首先,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从西方引进的新专业、新学科,本土化过程尚在进行中,而作为其中一个分支的企业社会工作,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引进、学习的阶段。企业不同于学校、社区,它拥有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不同的企业也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以上因素对于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有何影响?这些问题都缺乏理论上的指导。

其次,企业社会工作不仅缺乏相应的理论,而且由于企业的特殊性,其实务的开展也存在着很大的挑战。我国大多数本土企业并不知道企业社会工作,他们还是采用传统的方式,运用行政等手段来开展工作。另外,我国的企业社工实务发展缓慢,缺乏相应的企业社工人才,在职的企业社工缺乏经验,所开展的企业社工服务得不到企业的很好认可,而且企业大多以营利为首要目的,讲究效率,对社工理念的不认可,导致企业社会工作开展难,企业社工实务不足的局面。

(二)社工理念、从属、角色与企业的冲突

目前在国内,企业很少购买社工服务,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理念的冲突。企业是以营利为首要目的的,而社会工作主张助人自助,企业的首要目的和社工的专业价值观、理念产生了冲突。

其次,社工在企业中的从属问题。众所周知,目前国内企业内部并未设置单独的社工部门,企业对社工的从属哪个部门也不是很清晰,因此,企业社工往往从属类似行政、人力资源或工会等部门,在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独立自主地位,缺乏支持,会受到很多部门的掣肘。社工在企业内部由于没有明确的定位,其身份就非常的尴尬。社工在进入企业提供社工服务时,应充分了解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包括组织架构、自己所属部门等环境因素,起到融洽不同部门之间关系的作用。

最后,社工的角色定位问题。在企业,社工的案主应该是和企业相关的一切人员,即包括公司员工和管理者。但是,社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接触最多、问题最多的往往是那些比较底层的企业员工,而针对这类案主,企业社工可能会更多的从他们的角度来开展工作,为他们谋取福利,但矛盾随之而来。企业购买社工服务的初衷,是想社工帮助解决问题,帮公司获得利益的。因此,社工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既要获得管理层的认同和支持,又要为员工谋求福利。面对两个服务群体,社工在其中的角色是很难把握的。

四、结语

对于一名企业社工而言,很多时候,中立,是社工所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但值得考虑的是:如何运用好自己的专业能力去为企业服务,并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做到不被管理层操控,又能协调、融洽的处理好自己与员工、管理层的关系?只能说,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闫晓娟.企业社会工作及其在企业内部员工关系管理中的运用[J].社会工作,2011.

[2] 刘七生.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进展与反思[J].社会工作(下半月),2008(10).

[3] 高钟编著.企业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7.

论社会工作融入企业管理之道

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作实务的迅速推进,企业社会工作作为新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本着其具有的专业性范式在国内得到迅猛的发展。当前的社会工作所涉及的领域、研究的对象和制度功能也日趋完善。比如,政策引导方而,在维护职工权益、提升职工福利、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等方而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在具体策略实施方而,作为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的个案社会工作、小组及社区工作的方法开展服务等方而以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将从社会工作融入企业管理(社工主要介入人的研究,所以主要偏重解释人力资源管理)这一视角,简述我国当前企业社会工作所处现状和困境,根据企业社会工作的对象初步探究解决困境之道。

一、目前我国企业社会工作与企业管理的现状

关于企业社会工作这一概念的界定和本文所要论述的相关内容及框架,本文沿用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沛曾提出的相关论述。

(一)宏观层面上的社会工作现状

1.涉及领域宽泛化:从社区、慈善场所扩大到事业单位、福利机构以及企业、监狱和法院等。

2.工作对象多元化:从困难群体、边缘群体逐步扩大到所有需要社会支持和帮助的人群。

3.功能扩大化:一种专业的社会协调与社会控制手段,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提升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二)微观层面上的企业社会工作现状

1.社工工作者而言,拥有权变适应的理念,但工作模式固定化,做不到适应原则。

2.企业社会工作虽迈入正轨,但社会认同度不是很高,存在企业吃力不讨好的现象。

3.企业内员工服务不到位,缺乏人文关怀。

4.企业社会工作队伍发展迅速,但其建设与当今需求不太适应。

(三)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企业管理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从社会工作的介入层面看,主要表现为:

1.企业与员工的劳资关系不容乐观,难于管理。

2.企业与相关者关系认识不清,不易管理。

3.企业与工会之间关系较为特殊,不好协调管理。

二、根据企业社会工作的对象,开展企业社会工作

(一)企业自身作为管理者,运用企业社会工作方法的解决之道

对症下药:通过员工和企业的相互沟通,把企业社会工作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能提高企业效率,二能促进企业进一步重视员工的权益。

1.尽力解决因资源或能力缺失所带来的工作待遇问题。

2.为员工提供心理疏导:企业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其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心理适应不良的员工认识、应对并进一步缓解压力。

3.协调企业相关者关系:以“助人白助”的理念,有效解决企业组织的外部关系失衡问题,预防企业内外部问题的发生,增强竞争力和凝聚力。

(二)企业员工方面,社会工作的介入

1.生存需要

一般情况下,员工抱怨最基本的来源于薪资的要求,这种生存要求是最容易解决的,社工介入也最为方便的,可以通过制定员工工作能力和目标薪酬测评,进行介入。

2.关系需要

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以外,员工下一步需求就是人员社会关系的需要,要完善白己工作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互动,通过企业社工专业方法,组织一些联欢,增强员工的心理交流,从枯燥乏味的工作中脱缰。这个介入方式以小组社工为好。

3.成长需要

员工肯定是承担一定社会及家庭责任的,休闲娱乐较少,其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缺乏指导,职业技能培训也较少,可以通过企业社工的“跨界别”运作方式进行介入,在企业中设立专业的社工小组进行及时的成长辅导。

(三)企业工会方面,社会工作的介入

1.工会可以聘用专职的企业社工:工会可以运用其福利基金聘用特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相关的服务工作,工会人员在必要时予以协助。

2.工会与各种社会服务机构签订协约,由该组织或机构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给企业员工。

3.直接对企业工会工作者进行社工的知识培训。

(四)企业社工自己队伍的完善

1.加强对企业社会工作者组织领导。

2.完善投入和激励政策的保障机制:(1)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2)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3.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的培养体系:(1)制定社会工作者培养规划;(2)长远规划外加在职定期培训。

4.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使用体系:(1)完善职业资格制度;(2)完善人才使用制度。

三、结语

社会工作者不仅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企业用好管理的支撑者;它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也是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随着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在国内的逐步推进,随着企业职工问题的不断“社会化”,企业社会工作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但是,当前我国众多企业管理者仍沿用着古典科学管理模式,把企业员工视为“经济人”。因此认清社会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十分必要。企业管理中如果适当引入并加强企业社会工作,可以使企业更加和谐,促进管理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公安工作论文500字

理想是海中的风向标,理想是高山上的雪莲,理想是风浪中的小船,载着我驶向胜利的彼岸。我所受的教育告诉我警察是维护社会正义,为人民服务的楷模。老师告诉我们警察的专业工作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所以他们经常会抓获各种各样的违法乱纪分子,被人民赞颂为英雄,这也是其他职业的人们很少有机会得到的待遇。正因为如此,不管多么狡猾凶残的罪犯只要听到警察来了都会落荒而逃。并且警察为人民利益自己吃苦耐劳,在节日不能与自己的家人团聚,不能和他们一起分享快乐,要为我们的安全更加努力工作,他们从不擅离职守,真正的警察时刻都会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从骨头里疾恶如仇,即使脱掉警服,身穿便衣也仍然保留警察本色,即使退休转业也不改变职业素质,他们每一个基因里都会刻下警察的职业印记,并把这些优良品质遗传给他们的子孙万代。 那次,我和妈妈骑着电动车到外婆家去做客,把车锁在了楼下。不一会儿小姨也来了,问我妈:“大姐,你们是走过来的吗?”我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说:“我们骑电动车来的,车就停在下面。”说着,顺边往下看了一眼。没想到车不见了,开始,我以为小姨和我们开玩笑,把车搬到了一边。可是小姨说不是开玩笑,这下我们可着急了,急忙冲下楼去找车。可是连车的影子都没见着,原来车早已被该死的小偷“借”走了。这下可把我们急坏了,这可是我家新买的车,花去了爸爸整整两个月的工资。车被偷了,爸爸、妈妈心疼得要命,我更是气得牙根发痒,为此,我们全家几天都没有笑容。过了几天,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有几名偷车贼被抓,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去认车,居然真的找到了那辆被偷的电动车。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打心眼里感谢警察叔叔。我觉得当一名警察可太了不起了。从那时候起我就暗下决心:长大了要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为民除害,为群众服务,为老百姓们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就是警察的责任与义务,和他们光荣的品质,他们都是正义的化身,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为大家安全做出贡献的英雄,让我们努力学习为我们的理想做出奋斗,为自己人生的道路打下基础,为日后在社会竞争立于不败之地。让我们努力奋斗吧!!

人名?多给别人取名不就行了么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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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香三袁,美丽公安”为题的征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会再来.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如果你失去了文明,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文明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主要作用,一是追求个人道德完善,一是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现在坚持日日读书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读书能给你气质的美.读书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与升华,能使人的心灵摆脱尘俗的纷扰,飞升到一个绚丽神奇的世界,唯有读书让我们在物质、精神生活的两极中保持宁静与平衡;读书是世界上最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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