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首页 学术论文知识库 问题

写论文时附注参考文献原则

发布时间:

写论文时附注参考文献原则

要在文章标注清楚引用了那篇文献哪个段落,不要大段落引用,否则容易被判断为抄袭

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合理选择并引用参考文献非常重要。选择参考文献需要遵循哪些塬则?会犯哪些常见错误?应该如何规范地引用和列出参考文献?本文针对参考文献这一庞大而复杂的领域为您作简要概述。 参考文献的重要作用 在学术论文中正确使用参考文献,能够起到以下几个重要作用: 遵守研究道德,尊重他人成果和智慧财产权,明确区分他人的贡献和自己的贡献; 促使自己深入广泛地瞭解学科领域的文献情况,并在论文中依靠对文献的引用来展示较高的学术水准; 确保论文精炼,不赘述他人已发表的细节内容代之以引文,从而节省篇幅; 帮助读者溯本求源,便于查找相关科研成果; 为论文的编辑人员提供同侪审稿人的线索; 使期刊评价机构能够通过引文频次计算,对参考文献进行统计分析,准确评估期刊的影响力。 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的引用 参考文献包括一次文献(primary sources)和二次文献(secondary sources)。一次文献包括公开发表的图书、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技术标准、产品资料、政府出版物、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资料等,以及不公开发表的文献、实验记录、日记、内部报告、技术档案等。一次文献是由作者归纳自身经验总结得出的塬创性文本。二次文献是非塬创的,是对一次文献内容的引用、诠释、归纳或描述,例如综述文章、记录片等。二次文献一般是由编纂者撰写而成。学术论文的参考文献主要是公开发表的一次文献,以及综述性的二次文献。 需要注意的是,二次文献在文献学中还指目录、索引、检索类期刊、文摘型资料库等文献类型。这类二次文献是将大量分散凌乱的一次文献进行整理和编排,形成便于检索使用的文献,透过它能够方便地找到一次文献。着名的二次文献资料库包括SCOPUS、工程索引(EI)等。 选择参考文献的塬则 时效性:参考文献应当以近年和当年的文献为主,应尽量少引用10~20年前的科技文献。 相关性:参考文献应当与论文主题密切相关,而不应为了凑数罗列不相关文献。而且需要注意避免学术不端的滥引。另外,参考文献应当是作者真正阅读过的,而不应该是不经查看就直接转引他人提及的参考文献。 代表性:参考文献应当包括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相关文献,而不应主次不分地大量堆砌。 可靠性:参考文献必须真实可靠,着录专案齐全,便于检索查证,避免错误引文。不宜使用来源不可靠或内容有疑问的网路文章。 客观性:科技论文的参考文献应当客观公正。在引用时,应当对出于某种意见而带有偏见性的观点或出于某种利益而带有倾向性的观点予以甄别和评论,以便维护学术氛围公正。 权威性:权威性体现在参考文献的作者和发表期刊。参考文献的权威性塬则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的做法是既要注意引用与自己论文相关的权威作者的论着,使得研究具有较高的起点和较广的深度,也要注意避免“崇引”,即不宜将不太相关的知名论着强拉硬拽过来作为展示重要性的门面点缀。另外,参考文献应尽量来自具有良好学术声誉的出版机构。 参考文献的引用方法 参考文献的引用分为指示性引用、继承性引用和批判性引用。指示性引用是指作者没有引用参考文献中的具体结果和结论,只是给出专业背景说明。继承性引用是指作者引用他人的具体结果和结论,目的是为自己的研究结果或论点提供证据。批判性引用是指作者否定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结论,目的是提出不同的观点或纠正他人的错误。 引文应在论文中的引用处和全文最后的参考书目(References)处注明。参考文献的引用和开列格式在国家标准和期刊标准中均有明确规定。不同的期刊对于文献类型、起止页码、标点符号、作者姓名等格式具有不同的要求。研究显示,论文作者除了经常在前述的文献选择塬则上出错,还经常在引用格式上出错,而且容易忽视标准化格式的重要性。论文的引用格式包括很多种,例如MLA格式、APA格式()、哈佛格式、芝加哥格式。MLA是美国现代语言协会(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制订的论文引用格式,其特徵是引用作者加页码。APA格式是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制订的论文撰写格式,其特徵是引用作者、年份加页码。哈佛格式采用作者-日期法。芝加哥格式有时也被称为杜拉宾引注格式,主要使用上标数码、注脚、章节附注、作者-年份等形式引注。这些不同的形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叁种格式:注释-参考文献表制、着者制、顺序编码制。

在写论文时如果引用参考文献,那就需要在论文的底部表明参考文献出自哪里,还有在文中标注使用参考文献的段落。

别把名字写过去就可以了

投稿时要附参考文献原文吗

您好,如果您的论文是要投稿发表的,一般来说要写清楚参考文献。当然,有一些期刊是不要求写出参考文献的,这要看您要投稿的期刊对论文是什么样的要求,具体的您可以参考所要投稿的期刊对来搞的具体格式要求。

需要提供检索页就是知网可以检索到论文的那个网址(有摘要的那一页),里面有姓名,文章题目,摘要,参考文献等,也可以把这一页打印出来。

论文索引情况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扩展资料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文精神,著作论文要求,可简单概括为:

申报高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3篇或在具有C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

申报中级:要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具有CN刊号,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当然。mysci365告诉你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意林》,原名《春风》,是由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主管,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中文版半月刊杂志。2003年4月,《春风·意林》开始筹备,8月正式创刊;2004年6月,经新闻出版署批准,从第7期正式改名为《意林》;2005年5月由月刊改为半月刊。据2018年6月1日中国知网显示,《意林》共出版文献25821篇、总被下载299835次、总被引188次。[1] 截至2013年12月,《意林》杂志的月发行量最高达200万份

参考文献期刊名缩写原则

姓名缩写只缩写名而不缩写姓;无论东西方人,缩写名的书写形式都是姓在前、名在后;

1 单词缩写应省略在辅音之后,元音之前。英文单词缩写一般以辅音结尾,而不以元音结尾.如 American 省略为 Am,而不省略为 Ame 或 Amer ,Medicine 或 Medical 缩写为 Med,European 缩写为 Eur 等.但 Science 例外,缩写为 Sci,可能是因为元音 I 之后又是元音 E 的缘故.缩写刊名每个词首字母必须大写,而不可全部都用大写或小写 。2 压缩字母法仅个别单词采用压缩字母方式缩写,如 Japanese 缩写为 Jpn 而不是 Jan,National 应缩写为 Natl 而不是 Nat 等.经常有读者将 Japanese 写成 Jan 是参考文献著录中常见的错误.如 Japanese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 ,应缩写为 Jpn J Ophthalmol,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Research Report 缩写为 Natl Cancer Inst Res Rep。而 Nat 是 Nature 和 Natural 的缩写,如 Nature Medicine,Nature biotechnology 分别缩写为 Nat Med,Nat Biotechnol.另外 CN 是中国的国别代码,期刊缩写刊名中,China,Chinese 不得缩写为 CN ,而应缩写为 Chin.采用压缩写法是为了避免与其他常用缩写混淆.如 Japanese 不能缩写为 Jan,可能是 Jan 是 January 的固定缩写形式,National 缩写为 Natl 而不缩写为 Nat,可能是 Nat 是 Nature 和 Natural 的缩写。3 学科名称缩写刊名中学科名称缩写很常见,因而了解学科名缩写规则非常必要.凡以 -ogy 结尾的单词,一律将词尾 -ogy 去掉,如 Cardiology 缩写为 Cariol ,Biology 缩写为 Biol,以 -ics 结尾的学科名词,缩写时将 -ics 或连同其前面若干字母略去.如 Physics,缩写为 Phys,以 -try 结尾的词,缩写时将 -try 连同前面若干字母略去.如 chemistry 缩写为 Chem,其中也包括其他形容词的缩写。4 刊名中常用词和特殊单词的缩写期刊名中有些常用单词可以缩写为一个字母,如Journal缩写为J,Quarterly缩写为Q,Royal缩写为R,New缩写为N,South缩写为S等。5 刊名首字母组合\x0d有些杂志名称缩写采用首字母组合,而且已被固定下来,一般都是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期刊,并得到国际上众多索引性检索工具的认同.如The Journal 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JAMA,British Medical Journal缩写为BMJ等。6 国家名称的缩写刊名中国家名称的缩写分为两种情况.如国家名称为单个词汇,缩写时常略去词尾或词的后部分若干字母.如American缩写为Am,British缩写为Br,Chinese缩写为Chin等.而国家名称由多个词组组成时,常取每个词的首字母,如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为USA或US。7 虚词一律省略有许多虚词,如the,of,for,and,on,from,to等,在缩写时均省去。

我刚刚查了一下 你写的三个期刊都没有缩写出现 你慢慢看 下面的介绍嘛: 参考文献英文刊名的缩写规则本文参考国际标准ISO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及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附录C。1 单个词组成的刊名不得缩写部分刊名由一个实词组成,如Adsorption,Aerobiologia,Radiochemistry,Biomaterials,nature,science等均不得缩写。2 刊名中单音节词一般不缩写 英文期刊中有许多单音节词,如FOOD,CHEST,CHILD,这些词不得缩写。如医学期刊hear and lung, 缩写为Heart Lung,仅略去连词and.但少数构成地名的单词,如NEW,SOUTH等,可缩写成相应首字字母。如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cine,可缩写为N Engl J Med,不应略为New Engl J Med,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Surgery可缩写为S Afr J Surg,不可缩写为South Afr J Surg.另外,少于5个字母(含5个字母)的单词一般不缩写,如Acta,Heart,Bone,Joint等均不缩写。3 刊名中的虚词一律省略国外学术期刊刊名中含有许多虚词,如the,of,for,and,on,from,to等,在缩写时均省去。如Journal of chemistry缩写为J chem, Archives of Medical Research缩写为Arch Med 单词缩写应省略在辅音之后,元音之前英文单词缩写一般以辅音结尾,而不以元音结尾。如American省略为Am,而不省略为Ame或Amer,Medicine或Medical缩写为Med,European缩写为Eur等。但Science例外,缩写为Sci,可能是因为元音I之后又是元音E的缘故。缩写刊名每个词首字母必须大写,而不可全部都用大写或小写5 压缩字母法仅个别单词采用压缩字母方式缩写,如Japanese缩写为Jpn而不是Jan,National应缩写为Natl而不是Nat等。经常有读者将Japanese写成Jan是参考文献著录中常见的错误。如Japanese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应缩写为Jpn J Ophthalmol,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Research Report缩写为Natl Cancer Inst Res Rep.而Nat是Nature和Natural的缩写,如Nature Medicine,Nature biotechnology分别缩写为Nat Med,Nat Biotechnol.另外CN是中国的国别代码,期刊缩写刊名中,ChinaChinese不得缩写为CN,而应缩写为Chin.采用压缩写法是为了避免与其他常用缩写混淆。如Japanese不能缩写为Jan,可能是Jan是January的固定缩写形式,National缩写为Natl而不缩写为Nat,可能是Nat是Nature和Natural的缩写。6 学科名称缩写刊名中学科名称缩写很常见,因而了解学科名缩写规则非常必要。凡以-ogy结尾的单词,一律将词尾-ogy去掉,如Cardiology缩写为Cariol,Biology缩写为Biol,以-ics结尾的学科名词,缩写时将-ics或连同其前面若干字母略去。如Physics,缩写为Phys,以-try结尾的词,缩写时将-try连同前面若干字母略去。如chemistry缩写为Chem,其中也包括其他形容词的缩写。7 刊名中常用词和特殊单词的缩写期刊名中有些常用单词可以缩写为一个字母,如Journal缩写为J,Quarterly缩写为Q,Royal缩写为R,New缩写为N,South缩写为S等。8 刊名首字母组合有些杂志名称缩写采用首字母组合,而且已被固定下来,一般都是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期刊,并得到国际上众多索引性检索工具的认同。如The Journal 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JAMA,British Medical Journal缩写为BMJ等。9 国家名称的缩写刊名中国家名称的缩写分为两种情况。如国家名称为单个词汇,缩写时常略去词尾或词的后部分若干字母。如American缩写为Am,British缩写为Br,Chinese缩写为Chin等。而国家名称由多个词组组成时,常取每个词的首字母,如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为USA或US。以上只是一些英文刊名缩写的一般规则,具体到一个刊名的缩写,很多检索工具后都有缩略刊表。请对照

academic journal。

一种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文章通常涉及特定的学科。学术期刊展示了研究领域的成果,并起到了公示的作用,其内容主要以原创研究、综述文章、书评等形式的文章为主。

为严格学术期刊出版资质,优化学术期刊出版环境,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 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总局组织开展了学术期刊认定工作。经过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期刊主管单位初审上报,总局组织有关专家严格审定,确定了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现予以公示。

合作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翻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模板

翻译学是研究翻译的规律和艺术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研究中外翻译的历史、理论、流派;探讨翻译的性质、作用、标准、原则和方法;描述实际的翻译过程,说明各类翻译的特点和不同要求;探索语言转换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确定翻译人员应具备的素养、才能和培养提高途径,预测翻译事业的发展方向等。下面是我整理的翻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王天天. 从合作原则看汉英交替传译中的增补手段[D].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09

[2] 许明. 口译认知过程中“deverbalization”的认知诠释[J]. 中国翻译. 2010(03)

[3] 李忠陈. 中英互译交替传译笔记难易分析及结构符号设计教学解决方法初探[D].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09

[4] 刁洪. 交替传译中停顿现象的减少策略[D]. 四川外语学院 2011

[5] 何爱香. 交替传译笔记[D]. 厦门大学 2006

[6] 侯海强. 交替传译笔记在不同阶段的规律及成因[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7] 易引. 探索汉英交替传译中译语时间过长的原因[D].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2

[8] 孙晓芳. 《自传:那些只向朋友讲述的事》(2-4章)翻译报告[D]. 河南大学 2014

[9] 郭婷婷. 《旧径漫行》(第十至十一章)翻译报告[D]. 河南大学 2014

[10] 李素奎. 《驯马记》(第一章、第二章节选)翻译报告[D]. 河南大学 2014

[11] 武微. 交替传译的特点与策略对译者要求探析[D]. 辽宁师范大学 2013

[12] 潘梦云. 房地产董事长年会致辞交替传译实践报告[D]. 河北师范大学 2013

[13] 熊玮. 交替传译的认知研究及其对口译训练的启示[D]. 武汉理工大学 2004

[14] 赵军峰. 论口译的翻译单位[J]. 中国科技翻译. 2005(02)

[15] 仲伟合. 口译训练:模式、内容、方法[J]. 中国翻译. 2001(02)

[16] 北京市翻译工作者协会编,吕国军主编.口译与口译教学研究[M].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5

[17] 李越然. 充分发挥口译的社会功能[J]. 中国翻译. 1987(02)

[18] Gile, the Deverbalization Approach in the Interpreting and Translation Classroom. Forum . 2003

[19] Gentile A,Ozolins U,Vasilakakos Interpreting: A Handbook. Journal of Women s Health . 1996

[20] Larson, Translation. . 1984

[21] Gentile, Interpreting or Not. The Critical Link:Interpreters in the Community . 1995

旅游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旅游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吧。

[1]廖娟.少数民族旅游地居民地方依恋与旅游开发研究--以云南大理为例[J].中国商贸.2013(33)

[2]程岚,段渊古,殷晓彤,孟宇轩.工业废弃地景观改造中的场所精神构建探析--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例[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4(03)

[3]邵春艳.论江西矿业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研究[J].旅游纵览(行业版).2011(08)

[4]刘峘,江权,孙广懿.度假型矿山公园的规划设计探索--北京市房山区四马台矿山公园规划实践[J].规划师.2014(05)

[5]董娜.开滦矿业文化旅游品牌构建[J].煤炭经济研究.2012(12)

[6]黎启国,郑伯红.论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J].工业建筑.2014(04)

[7]郑群明,夏赞才,罗文斌,刘媛媛.世界遗产申报对居民地方感的影响--以湖南崀山为例[J].旅游科学.2014(01)

[8]涂海丽,黄国华.对江西矿业遗产旅游开发的思考[J].老区建设.2014(04)

[9]邓祖涛,毛焱,梁bin.居民参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湖北省新店镇的调查数据[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3(11)

[10]许子伯.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要点[J].煤炭工程.2011(S2)

[11]李海娥.旅游地居民:不可忽视的目的地营销力量[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01)

[12]曾启鸿,袁书琪.旅游目的地的居民地方依恋差异研究--以鼓浪屿为例[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6)

[13]许振晓,张捷,GeoffreyWall,曹靖,张宏磊.居民地方感对区域旅游发展支持度影响--以九寨沟旅游核心社区为例[J].地理学报.2009(06)

[14]李淼焱,张静.辽宁阜新海州露天煤矿工业遗产旅游开发条件分析及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08)

[15]卢松,杨兴柱,唐文跃.城市居民对大型主题公园旅游影响的感知与态度--以芜湖市方特欢乐世界为例[J].旅游学刊.2011(08)

[16]马强,段渊古,王min.海州矿国家矿山公园主题广场景观设计浅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3(15)

[17]陈亚颦,徐丽娇.西双版纳傣族社区居民地方感变化研究[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

[18]梁登,李明路,夏柏如,李海学,高永坡.矿业遗迹分类体系的建立[J].现代矿业.2013(12)

[19]唐玲萍.民族旅游村寨居民的地方感培育[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12(11)

[20]保继刚,杨昀.旅游商业化背景下本地居民地方依恋的变迁研究--基于阳朔西街的案例分析[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4)

[21]李德万,杨乐,华建民,马传亮,廖云平.重庆江合煤矿国家矿山公园矿业遗迹特征及建园意义探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19)

[22]张俊玲,任昭.国家矿山公园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探析--以大同晋华宫国家矿山公园为例[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2)

[23]涂海丽,黄国华.江西矿业遗产旅游资源整合及开发路径[J].经济研究导刊.2013(36)

[1]赵登华. 乡村旅游要巧打“特色牌”[N],经济日报,2007年05月28日.

[2]谌强. 文化推动新农村建设挥春风化雨独特作用[N],光明日报,2006年11月29日.

[3]钱春弦.“新农村”将为中国旅游业释放前所未有的动力[N],新华日报,2006年01月04日.

[4]孔晓宁. 乡村旅游:把财富送给农民[N],xx日报海外版,2006年07月20日.

[5]张国胜. 县镇域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及思考[J],旅游调研,2006年第7期.

1、谢冽.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2、杜炜.导游业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任燕. 旅游道德认知与旅游伦理教育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 2007.

4、樊飞. 导游回扣与薪酬机制设计研究[D]扬州大学, 2009.

5、仝红星. 优秀传统文化与导游修养的提高[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6、尹燕. 当代导游知识结构优化的初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2005.

7、冯耕耘. 导游员自我效能感量表的初步编制及其运用[D]南京师范大学, 2006.

8、张红娟. 导游职业倦怠成因及其对策探讨[D]华中师范大学, 2008.

9、付冰峰. 论导游语言的修辞策略[D]湖南师范大学, 2007.

10、阙庆华. 论导游言语交际中合作原则的运用[D]湖南师范大学, 2008.

11、谢新暎. 浅谈数字法在导游语言艺术中的妙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 2009.

12、周丽玉, 王坚. 导游人员的职业倦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 .

13、殷群. 从现场导游考试看学生导游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J]大理学院学报,2003.

14、杨培玉. 导游专业学生导游应变技能培养的必要性及其方法[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

15、王晓云. 中职《模拟导游》教学法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08.

16、周杰. 导游工作独立性新解——以非涉外导游讲解为例[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17、王艳. 浅谈职业学校旅游人才培养[J]经营管理者,2009.

18、王珍曙. 高职高专导游专业学生讲解能力的培养——导游讲解十二法[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19、任春. 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J].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2.

20、陈静. 如何提高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J].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2002.

21、余飞. 论导游人员的第一印象[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22、欧阳莉. 导游素质论及管理对策[J]. 湖南社会科学, 2005.

23、孟海玲. 导游激励目标与机制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 2005.

24、吴丹. 导游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初探[J]. 商业经济, 2006.

25、朱玉华,陈珠芳. 浅谈导游员职业道德建设[J]. 闽江职业大学学报, 2002.

26、李文明. 导游员队伍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企业经济, 2003.

27、周国忠. 关于建设高素质导游队伍的思考[J].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2.

28、谢冽.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29、宋稚芳,耿文辉.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途径之初探[J]. 高教论坛,2005.

30、刘秀丽. 浅析WTO与山东省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培养[J]. 内江科技,2009.

31、梅琳, 吕金兰. 基于心理契约导入的导游人员管理探索[J]. 现代商贸工业, 2009.

32、郭英杰. 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权及其法律保护[J].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09.

33、殷国聪,杨霓. 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0.

34、于萍. 解析导游人员的继续教育[J]. 中国成人教育, 2009.

35、杨环焕. 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问题初探[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1] 马勇,陈慧英. 旅游文化产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1)

[2] 曾亚玲. 博物馆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J]. 中国商贸. 2012(04)

[3] 王九位. 数字时代旅游目的地信息共享研究[D]. 武汉大学 2010

[4] 吴普,葛全胜,席建超,刘浩龙. 影视旅游形成、发展机制研究--以山西乔家大院为例[J]. 旅游学刊. 2007(07)

[5] 庄志民. 论旅游意象属性及其构成[J]. 旅游科学. 2007(03)

[6] 钟晟,张军. 皖南古村落和谐文化主题开发[J]. 华东经济管理. 2007(06)

[7] 杨卫武,陈慧莎. 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以上海市为例[J].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01)

[8] 徐仁立. 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J]. 宏观经济管理. 2012(01)

[9] 张薇,钟晟,张晓燕. 1998~2007年全球旅游研究进展--基于SCIES、SCI和A&HCI三大检索文献计量分析[J]. 旅游学刊. 2009(12)

[10] 赵勇. 亲和性城市公共游憩空间的系统建构研究[D]. 武汉大学 2011

[11] 张中华,王岚,张沛. 国外地方理论应用旅游意象研究的空间解构[J]. 现代城市研究. 2009(05)

[12] 李海霞,孙厚琴. 基于城市旅游意象的旅游城市标志物分析[J]. 社会科学家. 2009(04)

[13] 庄志民.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意象定位研究--旅游文化设计探索系列[J]. 旅游科学. 2010(03)

[14] 凌莉萍,吴殿廷. 国内外影视旅游研究进展及启示[J]. 旅游学刊. 2010(03)

[15] 韩震. 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一种基于历史哲学的分析与思考[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1)

[16] 侯建娜,杨海红,李仙德. 旅游演艺产品中地域文化元素开发的思考--以《印象·刘三姐》为例[J]. 旅游论坛. 2010(03)

[17] 陈才,李兆元,刘心怡. 大连旅游意象研究--基于博客游记的探讨[J]. 旅游论坛. 2010(03)

[18] 吴志军,田逢军. 城市滨水旅游意象及其对旅游者选择意愿的影响研究--以南京、武汉、上海滨水区为例[J]. 旅游学刊. 2010(06)

[19] 张海燕,王忠云. 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J].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10(04)

[1] 李瑞. 城市旅游意象及其构成要素分析[J].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4(04)

[2] 查君. 旅游意象规划[J]. 中国园林. 2004(06)

[3] 宋振春,陈方英. 两种类型旅游节事居民感知的比较研究--对泰安泰山国际登山节和东岳庙会的问卷调查[J]. 旅游学刊. 2008(12)

[4] 张微. 试论博物馆作为旅游资源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院为例[J]. 博物馆研究. 2011(03)

[5] 方世敏,杨静. 国内旅游演艺研究综述[J]. 旅游论坛. 2011(04

[6] 申葆嘉. 国外旅游研究进展(连载之一)[J]. 旅游学刊. 1996(01)

[7] 付冰,周申立. 我国影视旅游发展与规划探析[J].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5(03)

[8] 李蕾蕾. 旅游点形象定位初探──兼析深圳景点旅游形象[J]. 旅游学刊. 1995(03)

[9] 庄志民. 旅游意象塑造的操作指向论析--旅游文化设计探索[J]. 旅游科学. 2008(05)

[10] 李蕾蕾,张晗,卢嘉杰,文俊,王玺瑞. 旅游表演的文化产业生产模式:深圳华侨城主题公园个案研究[J]. 旅游科学. 2005(06)

[11] 邹积艺,陈谨. 旅游节事项目管理模式初探[J]. 旅游科学. 2005(06)

[12] 庄志民. 如何进行旅游文化资本运作值得深入研究[J]. 旅游学刊. 2005(05)

[13] 黄耀丽,聂磊,李凡. 文化旅游与文化产业互动的研究--以佛山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为例[J]. 热带地理. 2003(04)

[14] 毛端谦,张捷,包浩生. 旅游目的地映象的对应分析--以江西庐山、龙虎山、三清山、井冈山为例[J].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03(01))

[15] 周玲强,冯晓虹. 旅游节事经济效益形成的机理分析[J].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02(11)

[16] 李瑛. 我国博物馆旅游产品的开发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J]. 人文地理. 2004(04)

[17] 郑斌,刘家明,杨兆萍. 基于“一站式体验”的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研究[J]. 旅游学刊. 2008(09)

[1] 段卫国. 南京下关区城市公共休闲设施规划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3

[2] 应吉.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策略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3] 应维佳. 高层住宅景观单方造价影响因素研究[D]. 浙江大学 2014

[4] 夏凤连. 中国传统装饰纹样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3

[5] 王硕,曾克峰,刘超. 甘肃省A级景区旅游空间结构分析[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13(04)

[6] 银丁山.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在洪江古商城旅游景区开发中的应用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4

[7] 王钰. 大型体育设施与城市空间发展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8] 谭玲玲. 意象符号转化视域下的红色文化产品设计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4

[9] 杨勇. 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候车亭的情感化设计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4

[10] 彭元. 中国书画在服装设计中的运用与创新[D]. 湖南科技大学 2013

[11] 胡哲. 民族文化旅游景区商业步行街开放空间设计研究[D]. 昆明理工大学 2014

[12] 钱忱. 产权式休闲养老社区设计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13] 王淑新,王学定. 供需视角下的中国旅游经济发展--一个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 经济问题探索. 2014(01)

[14] 谭志喜,孙根年. 基于“点-轴”理论的湖北省“A”型旅游空间结构分析[J]. 湖北社会科学. 2013(12)

[15] 王兢. 南京城乡统筹工作的思考和优化[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16] 银丁山.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在洪江古商城旅游景区开发中的应用研究[D]. 湖南科技大学 2014

[17] 李婷婷. 大型综合超级市场环境设计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3

[18] 宋奕孜. 福建客家土楼与公共居住区交往空间设计研究[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19] 张广海,贾海威. 江苏省交通优势度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空间耦合分析[J]. 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03)

[20] 倪太婷. 城市老商业街地域性色彩景观设计[D].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1] 彭永祥,吴成基. 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利用协调性评价. 资源科学,2006,28(1):192-197.

[2] 彭华. 中国丹霞地貌研究进展. 地理科学, 2000, 20(3):203-211.

[3] 陈伟海. 洞穴研究进展综述. 地质论评, 2006, 52(6):783-792.

[4] 陈国达. 武陵源峰林地貌形成的大地构造条件. 大地构造与成矿学,1993,17(2):103-112.

[5] 卢云亭. 河东文化型态特征及其地学形成机制. 自然杂志,1993,16(5):30-35.

[6] 杜国云. 云峰山魏碑刻石的地质地貌背景与资源保护研究. 山地学报,2008,26(2):230-236.

[7] 洪昌松,王琪. 旅游地学中有关“美学”问题及“旅游地学图”的编制. 旅游学刊,1988,3(S1):33-36.

[8] 吕学斌. 变幻造型地貌的旅游功能及其造景机理. 山地学报,1997,15(4):253-256.

[9] 陈诗才. 自然美、地质体的观赏特性及其观赏效应的研究. 旅游学刊,1988,3(S1):30-33.

[10] 吴成基. 陕北黄土高原地貌景观资源化探讨. 山地学报,2005,23(5):513-519.

[11] 吕惠进. 我国酸性火山岩中的柱状节理构造景观. 自然杂志,2005,27(1):33-36.

[12] 陈传康. 旅游地貌学:应用地貌学的新发展. 人文地理,1994,9(2):1-3.

[13] 宋林华. 喀斯特地貌研究进展与趋势. 地理科学进展,2000,19(3):193-202.

[14] 齐德利. 中国丹霞地貌空间格局. 地理学报,2005,60(1):41-52.

[15] 韦跃龙,陈伟海. 中国岩溶旅游资源空间格局. 桂林工学院学报,28(4):473-483.

[16] 周学军. 中国丹霞地貌的南北差异及其旅游价值. 山地学报,2003,21(2):180-186.

[17] 冯淑华. 基于分形理论的江西丹霞地貌景区点空间特征及优化整合研究.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1(3):321-326.

[18] 赖良杰,彭东. 喀斯特地貌景观特点及旅游形象塑造. 中国岩溶,2003,22(4):318-323.

[19] 崔之久,杨建强,陈艺鑫. 中国花岗岩地貌的类型特征与演化. 地理学报,2007,62(7):675-690.

[20] 陈安泽. 中国花岗岩地貌景观若干问题讨论. 地质论评,2007,53(S):1-10.

[21] 卢云亭. 中国花岗岩风景地貌的形成特征与三清山对比研究. 地质论评,2007,53(S):85-90.

[22] 彭永祥,吴成基. 地质遗迹资源及其保护与利用的协调性问题. 资源科学,2004,26(1):69-75.

[23] 胡镜荣. 旅游沙丘因子和临界容量. 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9,15(1):61-64.

[24] 彭永祥. 地质公园保护利用协调的理论模式: 以陕西省为例. 山地学报,2005,23(5):520-526.

[25] 崔越,杨景春. 地貌旅游资源特征值评价模型研究. 地理学与国上研究,2002,18(3):86-89.

[26] 谢凝高. 云南石林景观美学价值评价研究. 地理研究,2001,20(5):517-526.

[27] 胡炜霞,吴成基.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特色及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地质论评,2007,53(1):98-103.

[28] 吴成基,韩丽英. 基于地质遗迹保护利用的国家地质公园协调性运作. 山地学报,2004,22(1):17-21.

[29] 严国泰. 国家地质公园解说规划的科学性. 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5(8):1133-1137.

[l]保罗·杜盖伊,斯图尔特·霍尔等.文化研究—索尼随身听的故事[Ml.商务印书馆,23:251

[2]崔凤军.城市旅游的发展与实践〔M].中国旅游出版社,26:P65

[3]程金龙,吴国清.我国旅游形象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刀.旅游学刊,24(2):93一94

[4]丹尼·卡瓦拉罗.文化理论关键词[M].江苏人民出版社,26:117

[5]邓湘南,张筝,蔡小于.乡村旅游的文化体验营销研究闭.乡镇经济,28(6):97

[6]顾朝林,宋国臣.城市意象研究及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闭.城市设计,21,25(3):7

[7]胡燕雯,张朋.试论体验经济时代的旅游业发展〔月.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3(3):49一5

[8]胡允银,陈睿,王超.学会吸引眼球—浅谈注意力经济[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4(4):89一9

[9]姜辉.城市精神与现代城市形象的塑造[J].商业时代,27,1:4

[1]蒋志杰,吴国清,白光润.旅游地意象空间分析—以江南水乡古镇为例〔月.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4(2):32

[11]李瑞.城市旅游意象及其构成要素分析[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4(34):494并95

[12]刘小林.对我区旅游营销形势的认识与分析闭.西藏大学学报,1994,12(4):56

[13]李彦亮.文化在营销中的作用闭.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6(5):117

[14]毛金凤,杨莉,石玉.决定旅游产业市场结构的因素:旅游文化营销的媒体传播闭.商场现代化,27(l):282

[15]麦晓霜.浅论中国旅游营销发展历程[z].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6(5):116

[16]马志强.论软实力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闭.商业经济与管理,21(4):32

[17].跨文化市场营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2:23一24

[18]齐善鸿,焦彦.基于消费者购买行为规律的文化营销阴.消费经济,27,8(4):25

[19]秦学硕.重庆都市旅游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包装闭.经济地理,22(2):116一117

[2]沈福熙.城市意象—城市形象其情态语义闭.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论言语交际中的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 摘要:语用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合作原则是语言学家哲学家Grice提出的但会话中的合作原则本身不尽完善。英国著名语言学家Leech提出礼貌理论,认为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可以互为益补,礼貌原则可以挽救合作原则。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引言:合作原则解释了话语的字面意义和它的实际意义之间的关系,解释了会话含义是怎样产生的,但合作原则没有解释人们为什么要违反会话准则以含蓄地、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意图。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利奇()提出了礼貌原则以“援救”合作原则。本文将从合作原则的不足以及日常会话中违反合作原则却遵守礼貌原则来达到说话的艺术,介绍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By spoken language human relations in cooperation principle and politeness principle relationsAbstract: The language is linguist philosopher Grice proposes with study a center important theory cooperation principle but converses cooperation principle itself endlessly to consummate. English famous linguist Leech proposed politeness theory, thought politeness principle and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may mutually make up for the profit, and politeness principle may save the cooperation word: Cooperation principle, politeness principleIntroduction: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explained between the words wording significance and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relations, explained how the conversation meaning is produces, but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had not explained why the people do have to violate the conversation criterion by implicitly, indirectly express own intention. In order to make up this kind of insufficiency, 利奇() proposed politeness principle to "rescues"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This article will violate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from in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insufficiency as well as the daily conversation actually to observe politeness principle to achieve will speak art, introduction cooperation principle and politeness principle relations窗体底端1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 Grice认为会话双方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流是因为都遵守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使双方在会话中互相配合,以达到互相理解的目的,这就是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合作原则又包括四大准则,每个准则下面又包括一些次准则: A:数量准则a) 所说的话应包括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b) 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B:质量准则a)努力使你说的话是真实的;b)不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C:相关准则 要有关联。 D:方式准则a) 避免晦涩;b) 避免歧义;c) 简练(避免罗嗦);d) 井井有条。格赖斯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发现每当违反一项准则时,就会产生会话含义。他对准则的违反情况作了区分,概括出以下四种:① 说话人悄悄地不加声张地违反一条准则。在这种情况下,他有可能是欺对方或将对方引入歧途。② 说话人公开声明不予合作。如“无可奉告”、“我不想谈”便是典型的表示,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必然导致交际的中断,因此,不会产生会话含义。③ 说话人面临着准则之间的冲突,处于两难的境地。他可能满足信息数量的准则,而违反质量准则。这种情况可能产生会话含义。④ 说话人可以蔑视某一准则,公然不去执行。而尽管某些准则表面上被违反,但在更深的层次上仍然起着作用。这是一种真正通过违反准则产生会话含义的情况,也是我们讨论的中心。(《语用·修辞·文化》44页)Grice也主义到人们在实际会话中常常不遵守这些原则,有时故意违反某些原则,这就使得听话者要通过说话者话语的字面意义推测出话语的真正含义。例(1) a你看我刚配的眼镜怎么样? b很漂亮啊 (2) a你看我刚配的眼镜怎么样? b镜框的颜色不错啊在例(1)里b遵守了合作原则;而在例(2)里b违反了量的原则,实际上b的意思是说“颜色不错,但你戴着不好看”。Grice认为正是会话者不遵守合作原则才产生了会话隐涵(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把真实意义隐含在表面意义之下,可谓话中有话。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违反合作原则,而非要拐弯抹角地表达真实意图呢?虽然Grice提出了合作原则以及人们不遵守合作原则而产生会话隐涵,但他并没有指出人们为什么要违反合作原则。Brown,Levinson和Leech等在后来的研究中从修辞学、语体学的角度提出了礼貌原则,认为人们在会话中之所以违反合作原则是出于礼貌的原因。Leech的礼貌原则有一下方面:1)策略准则 a使他人受损最小 b使他人受惠最大2)宽宏准则a使自身受益最小b使自身受损最大3)赞誉准则A尽力缩小对他人的贬损B尽力夸大对他人的赞扬4)谦虚准则A尽力缩小对自身的赞扬B尽力夸大对自身的贬损5)赞同准则A尽力缩小自身和他人之间的分歧B尽力夸大自身和他人之间的一致6)同情准则A尽力缩小自身对他人的厌恶B尽力夸大自身对他人的同情看下面的例子(3)A:王红太烦人了每次自己不打水总是喝我的水她自己没有手啊 B:她可能太忙了吧(4)A:你儿子才十三岁就长这么高啊 B:一看就是个傻大个儿啊例(3)B放弃了合作原则中“质”的准则,遵守的是礼貌原则中的“同情准则”,例(4)B违反了“质”的准则,遵守的是“谦逊准则”。可以说只要我们细心体会一下自己日常交往活动中的话语,会惊奇的发现我们有多少话语出于礼貌的缘故而“言不由衷”。“礼貌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无论在哪一个语言集团都存在的,这是一种普遍现象”。礼貌原则对合作原则的补充发展格赖斯认为,为了达到某种交际目的,人们可以故意违反某一准则,说假话空话过头话或“半截话”,说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或歧义罗嗦的话,以及拐弯抹角不直截了当等等。但他的理论解释了会话含义是怎样产生和理解的,却没有解释人们为什么要违反会话准则,表达如此之多的话语间接含义。利奇礼貌原则的提出,弥补了合作原则的不足丰富发展了“会话含义”理论。利奇发现,不少情况下,人们违反合作原则的准则是出于礼貌的考虑和需要,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不礼貌的意念的表达减弱到最低限度。利奇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在言语交际中,人们出于对礼貌的考虑而违反了合作原则的现象屡见不鲜。下面举例说明:甲和乙是高中的校友乙比甲高两级,偶然一次他们在校园里认识成为好朋友,乙高中毕业上了大学,当时甲偷偷看了乙填报的志愿,高考结束后与乙填了同一所大学Introduction: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explained between the words wording significance and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relations, explained how the conversation meaning is produces, but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had not explained why the people do have to violate the conversation criterion by implicitly, indirectly express own intention. In order to make up this kind of insufficiency, 利奇() proposed politeness principle to "rescues"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This article will violate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from in the cooperation principle insufficiency as well as the daily conversation actually to observe politeness principle to achieve will speak art, introduction cooperation principle and politeness principle relations甲也被这所大学录取了。到了大学后,甲开始暗恋着乙但出于女生的矜持她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乙甲把这件事告诉了好朋友丙。乙快毕业了他们三个人一块吃饭,丙想趁机撮合他们俩,丙对乙说:甲太好了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人长的漂亮,学习也很好,谁要娶了她辈子就享福了,你要是娶了她你肯定会幸福一辈子的。乙说:今天这饭挺好吃的只可惜以后吃不到了你们俩还有两年的时光好好珍惜吧。丙有心给他俩牵线,但没有明说,她违反数量准则,是出于礼貌的考虑,不想让甲“感到局促难堪”乙听出了丙的意思,故意岔开话题,用违反关系准则的方式来委婉拒绝丙的提议。再来看一个遵守合作原则,违背礼貌原则的反例:她走到近前,向他俯下身子,温存地问:“您怎么了?”她温存的语调使他心醉神迷,他睁开眼睛,贴面看见了她憔悴的脸和额上深深的皱纹,竟然不由自主的脱口说道:“你是多么见老啊!”他忽然醒悟过来,“我干吗说这个呢?”于是从桌旁一跃而起,双膝跪下,开始吻她的手,亲切地看着她的眼睛。他不知深浅的话语使她感到难堪,沮丧。她来这赴约时,曾想象,他将多么幸福多么感激,只因为他们十年前相爱。可现在,这位一挥手就触到了痛处。她不能原谅他,今生今世永远忘不了这件事。([苏]阿列申娜《礼貌.分寸.委婉》)但在日常交流中,人们既不遵守合作原则,也不是出于礼貌的原因的话语也是很常见的。看下面的生活实例:A和B是一对好朋友,都说距离产生美,任何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产生矛盾,如果一方感觉自己付出太多了就会心里不平衡。A学习很用功总是忙得团团转几乎连打水吃饭的时间也没有,她们说好了谁有时间就替对方打水打饭。早晨A起来发现自己旁边放着饭。A:不好意思又让你替我打饭B:人那么多快挤死了(实际上B打饭时人不多)A:这些饭多少钱啊B:人太多了那个师傅多打了两元钱(实际上没有多打)A:不好意思我太困了下课先睡了一会,睡的时间太长了B:就你成天困我不困啊(实际上B精力充沛的很)在以上的会话中,B的含义是:我为你既费辛苦又多花钱。B的话语显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质的”准则,可B也决不是出于礼貌的原因,因为礼貌原则的基本意思是:让自己吃亏让别人受益,但在以上的实例里,B夸大事实,显然是自己受益——实际所付辛苦比所说的要少;让别人吃亏——让对方觉得加倍的内疚。Leech认为合作原则是需要的,但不能充分解释会话隐涵,而礼貌原则解释了合作原则无法解释的问题,礼貌原则是合作原则的补充,可以共同解释会话隐涵,并认为礼貌原则“挽救”了合作原则。但是例(5)到例(7)说明Leech的话显然太绝对了,虽然礼貌原则可以作为合作原则的补充,但不能说礼貌原则解决了合作原则不能解决的问题,更不能说挽救了合作原则,因为他们并不是出于同一层次。人们在日常会话中违反合作原则有多种原因,而礼貌原则也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原因。虽然人们在日常会话中的确有许许多多出于礼貌原因而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但既违反合作原则又非出于礼貌的原因的话语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一现象不可忽略,也不可硬把礼貌原则往上套,那样的话既显得勉强又不利于语用隐涵的研究。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的关系对于两者的关系问题,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合作原则高于礼貌原则,会话中应注重信息,毫不含糊地传递信息,因而,对礼貌的考虑应让位于对合作原则的考虑。二是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之间存在着一种进退相让的关系,要么违背礼貌原则,多考虑点合作原则。三是认为礼貌原则比合作原则具有更大的约束力。我们比较倾向于最后一观点。具体说明如下:第一,礼貌原则优先合作原则。对方的配合不是时时,事事都有保证的而是要靠礼貌行为去寻求或维护。利奇说:“合作原则在会话中起着调节说话人说话内容的作用,它使说话人在假设对方乐于合作的前提下能进行交际。但礼貌原则具有更高一层的调节作用,它维护了交谈双方的均等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友好关系。只有在这个大前提下人们才可能进行正常的交际”(Leech,1983,p82)。我们平常所说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正反两面的例证。第二,为了遵循合作原则而违背礼貌原则时,一般要先表示歉意,或者征求对方的同意,如“恕我直言”,“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说”等,而为了遵循礼貌原则而违背合作原则时,一般无须表示歉意,汉语中没有“恕我委婉”一说便可证明。还有,医生宽慰身患绝症的病人使用的“善意的谎言”以及生活中的某些反语玩笑话等也是出自礼貌的要求。第三,人们一般不公开要求对方对自己礼貌,而是要求对方不必太客气;另一方面,人们则经常要求对方遵守合作原则,而不是违背它。比如“别客气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就是鼓励对方违背赞誉准则,但要坚持数量准则。由此可见礼貌原则比合作原则更具约束力,难以使说话人违背它。参考文献:(《语用.修辞.文化》,彭增安,学林出版社) (《再谈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及关联准则》 周利娟,郭涛。外语学刊2000,NO1) (《语用学引论》布莱克韦尔出版社 Jacob )

公平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你好。本人收集的建筑类文献如下,愿能有对你帮助的。 [1] 王宇. 浅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J]. 林业科技情报, 2007, (01) [2] 钟小北. 浅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J]. 建材与装饰(中旬刊), 2008, (07) [3] 侯志明. 探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实施措施[J]. 建材与装饰(下旬刊), 2007, (08) [4] 王润云. 浅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 山西建筑, 2008, (02) [5] 唐奋强. 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析[J]. 科技信息, 2009, (15) [6] 徐恒. 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科技资讯, 2007, (09) [7] 李炳东. 谈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J]. 山西建筑, 2010, (24) [8] 巴瑞苹.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8, (15) [9] 肖芳.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中亟待完善的问题[J].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06, (11) [10] 刘俊清, 杨璇, 龚瑞梅, 潘兰凤. 浅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 内蒙古水利, 2007, (04) [1] 徐燕丽.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 (01) . [2] 徐燕丽.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中国建设教育, 2009, (09) . [3] 牛志明.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经营管理者, 2009, (17) . [4] 周开玲. 冬季施工技术特点分析[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9, (04) . [5] 张江明,范泽伟. 基层稳定土冬季施工措施[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9, (02) . [6] 郑科.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控制要点[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09, (05) . [7] 洪开茂. 浅谈建筑工程中钢筋施工的质量监理[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09, (02) . [8] 农斌.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控制[J].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09, (18) . [9] 赵儒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与验收[J]. 科技资讯, 2009, (10) . [10] 潘桥民. 浅论建筑工程在赶工状态下的质量监理[J]. 科技资讯, 2009, (08) . [1] 沈志军. 规范招标投标 确保工程质量[J]城乡建设, 2002,(05) . [2] 朱美云. 工程质量问题的概览与思索[J]工程质量, 1999,(05) . [3] 林奕禧. 论设计质量通病的危害及防治[J]工程质量, 2003,(05) . [4] 徐波,赵宏彦,高小旺,李中锡. 法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和实施情况[J]工程质量, 2004,(04) . [5] 萧利民,高显义. 关于工程担保和工程质量保险的比较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 2004,(09) . [6] 朱宏亮,曹新宇.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公平原则[J]建筑, 2001,(03) . [7] 周盛世. 工程质量的各方问题与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 1999,(04) . [8] 孟庆钧. 竣工工程的质量责任[J]建筑经济, 2004,(08) . [9] 韩同银,王淑雨. 完善我国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思考[J]建筑经济, 2004,(09) . [10] 李德全.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探源[J]建筑经济, 1996,(10) . [1] 孙蕾. 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 2008 . [2] 梁威.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的法律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 2008 . [3] 余浩宇.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购房者利益的维护问题[D]北京大学, 2008 . [4] 张爽. 我国开展住宅质量保险的形式选择与建议[D]清华大学, 2008 . [5] 宋斌. 房屋质量保险制度下质量检查机构运行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 2009 . [6] 孙宪阁.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运行机制探讨[D]中国海洋大学, 2008 . [7] 袁园. 我国强制责任保险探析[D]西南财经大学, 2009 . [8] 朱晓婷.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费率厘定体系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0 . [9] 孙伟诺. 大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制度体系研究[D]中南大学, 2010 . [1] 柴改珍. 浅谈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J]山西建筑, 2007,(14) . [2] 王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的初探[J]山西建筑, 2007,(14) . [3] 孙敬东.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J]山西建筑, 2007,(22) . [4] 郭养才. 抓好公路路面工程管理与质量管理的体会[J]山西建筑, 2008,(04) . [5] 孙永林. 高层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阶段的质量控制[J]山西建筑, 2008,(05) . [6] 杨春芳,王志辉. 砖基础质量通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山西建筑, 2008,(06) . [7] 车永红. 浅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02) .

论公平责任原则[内容提要] 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弥补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但其在理论上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本文从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适用条件和具体情况等角度作了阐述,旨在防止公平责任原则的滥用。[关键词] 公平责任 原则 适用公平原则也称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公道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公平责任的出现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的产物,它已经逐步为许多国家的侵权行为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公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中对公平责任原则作了明文规定,符合社会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合同法》以公平原则确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不足,在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及包括的内容(一)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公平的本意是公平、合理。我国学者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来界定公平责任原则,即“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1]。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公平责任原则有其独特的法律价值,它能弥补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的不足,一定程度上承担起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但是,公平责任存在理论上的模糊性。学者孔祥俊对此有论述,他认为:“其一,公平责任原则是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量’,使用标准模糊,弹性极大,使行为人难以据此预料自己的后果,故安全价值降低;其二,公平责任原则的广泛适用往往会威胁到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的安全价值,换言之,行为人以过错责任原则和危险责任原则不承担责任时,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存在,其对行为后果是否承担责任仍心无定数,从而累及改良原则的安全性。”[2](二)我国公平责任原则具体包括的内容1、当事人自愿、平等,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机会要均等。当事人参加民事活动机会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表述自由。2、民事主体在民事权利的享有和民事义务的承担上要对等,不能显失公平。社会主义商品交换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谁也无权不付出代价来无偿取得他人财产,谁也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谋求不等价的交换。《合同法》追求权利义务的等值交易,在合同订立中,强调双方义务均等,对于显失公平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消,社会道德也不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体现在《合同法》中,就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合同主体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确定其合同权利的义务。权利义务不对等时,利益受损方经济上的不利地位并非源自其自身的实力,而是来自人为的歧视,这是明显的不公平。相反,另一方凭借人为因素,不付出代价即可取得不对称利益,这不仅有悖于社会公德,而且也为法律所禁止,更会削弱受损方创新的动因。显失公平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存在重大失衡,破坏了正常人所具有的道德标准,违背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3、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上要公平、合理。为维护民事立法的公平原则,每个享有民事权利的人,不管有无过错,只要有造成损害事实存在,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民事责任,且分担责任要公平合理,不能盲目地随心所欲地让一方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减免责任,更不能受种族、级别诸因素的影响。只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当事人真正达到机会平等、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分担责任公平、合理,避免权利滥用和义务加重。二、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条件和具体情况(一)适用条件我国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这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基本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对于“没有过错”,应包括三层含义:“首先,不能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次,不能找到有过错的当事人。再次,损害的发生不能确定双方或一方的过错,而且认定或推定过错也显失公平。”[3]2、有较为严重的损害结果发生。3、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有违公平的民法理念。公平责任原则弹性较大,决定了公平责任原则在理论上的模糊性,比如公平责任在构成要件的要求上并不严格,行为往往不具有违法性,与损害结果之间往往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仅仅是一种事实联系等。另外,这一特点也可能造成实践中对公平责任原则的滥用,将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或者将所有依过错责任原则难以处理的案件也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二)具体情况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又称法定代理人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监护责任。”由此可知,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侵权责任,适用两个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前者为基本的归责原则,后者则是补充性的归责原则。即损害发生后,首先推定法定代理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若法定代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定代理人证明其已尽到监护职责而没有过错,亦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可以基于公平的考虑,适当减轻其责任。应当明确的是,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定代理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能是完全责任,也可能是补充责任。即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个人财产,则完全由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配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个人财产,则首先应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法定代理人支付。有的学者认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上确认了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公平责任。[4]但笔者认为,该款只是关于法定代理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而且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尽管有公平的考虑,但这只是在其与法定代理人之间,而非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考虑公平。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实际上确定了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公平责任。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司法解释第156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情形下,存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两种具体情况:其一,避险人为自己利益采取避险行为,即避险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其二,避险人为第三人的利益采取避险行为,即受益人为第三人。在这两种情况中,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避险人或受益人主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但如果依过错责任使避险人或受益人完全免责,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失,又显失公平。因此,应由法官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以求保护受害人利益,实现公平。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司法解释第142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此种情形也属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司法解释第155条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堆放物的性质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所说的“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相似,确定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时,应首先适用第126条所采的过错推定原则,推定物品堆放人有过错,如果物品堆放人证明其没有过错,即当事人均无过错,而由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失又显失公平的,则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来分担责任。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司法解释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条规定同样体现了公平责任原则的要求。以上五种情形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法律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中各种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比如,司机甲驾驶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车轮下崩出一块碎石,击中行人乙的左眼,致其左眼球玻璃损伤,视力下降。本案中,司机甲与行人乙均无过错,但事实上又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失,若完全由受害人承担损失,明显有违公平的理念,因此,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的弊端——理论上的模糊性和实践中的可能被滥用,要求对其予以明确限制;但矛盾的是,公平责任原则的长处又在于其灵活性,如果明确其适用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使其失去活力,而无法满足实践的需要。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不能拘泥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只有通过审查,排除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可能性,同时案件又符合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三个条件,就可以依据公平原则的理念予以裁判。三、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考虑的因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应考虑“实际情况”。此处所称“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损害程度损害的发生及损害的程度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客观前提。1、损害在一般情况下,仅指受害人的损害。损害的事实,是指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也要求加害人予以分担,则对加害人而言过于苛刻,容易导致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滑向极端,即完全倾向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形成事实上的另一种不公正。2、损害的程度必须较严重,即如果不分担损失则受害人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并且有悖于公平、正义的观念。如果只是较轻的损失,那么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并不违背公平观念,也就无须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如何确定损害程度较严重,并无统一标准,只能在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损害的程度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人对损害大小的看法,与特定的加害人和受害人的看法并不一定相同。因此,在确定损害程度时,应考虑当事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损害承受能力。另外,在确定损害程度时,还应结合受害人的一些情况考虑,比如受害人的财产是否易受损害,受害人自身应承担多大的风险等。但应当指出的是,损害程度的大小尽管包含了个体性因素,但在具体环境中,其本质上还是有一个客观的、基本的社会认定标准。只是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中,要更多的考虑当事人的个体因素。(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此为公平责任原则的性质和目的所决定。也就是说,公平责任原则是要在无过错的当事人之间分担损失,那么其首要考虑的必然是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如何。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即当事人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和承受能力,包括当事人的经济收入、必要的经济支出和应对家庭、社会承担的经济负担等。[5]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应既考虑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也考虑受害人的经济状况,但应侧重考虑前者。考虑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考虑其对损害的经济负担能力;考虑受害人的经济状况,主要是考虑其对损害的经济承受能力。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如果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相对较强而受害人的承受能力较低,则可以令加害人多分担损失,反之,则可以令加害人少分担损失;如果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大体相当,则可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相差悬殊,则可由经济状况处于绝对优势的一方承担全部损失。四、公平责任原则是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一个归责原则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同时存在三个归责原则即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一个独立的归责原则。首先,它不是从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出发,即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人确定其赔偿责任,而是依据社会主义道德的公平观念和人们共同生活规则的要求。其次,在有损害事实发生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具体情况裁判。如甲将房屋租赁给乙方搞经营,乙方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对房屋进行了一定装修,双方协议中约定:“合同终止时,乙方将房屋的内装修返还给甲方”。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甲认为乙的装修应是无偿返还,而乙认为自己装修房屋投入了材料、人工,甲对此应该作价补偿。双方对此产生争执。笔者认为,合同的不完善使双方对装修返还上产生重大误解,乙方有权申请有关机关予以撤消此条款。另外,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为都体现价值观念,乙投入材料,提供了劳务,就应该得到报酬。如果装修无偿返还给甲,势必给乙造成很大损失,而甲却不付任何代价就得到一笔可观利益,这明显有失公平。所以,乙要求甲对装修作价补偿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支持乙的请求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精神,更是公平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五、我国将公平责任原则确定为一个独立的归责原则,既有法律依据,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也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消或变更。《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体现了132条的公平责任原则。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侵权损害,如果没有一个归责原则加以调整,将会使受害人既蒙受损害又须承担全部损失有悖于立法精神。正因为如此,公平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充分体现,不仅符合我国立法精神,也是现实的需要。六、公平责任原则是对侵权行为立法的一个发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把人们共同生活规则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公平观念上升为民事法律规范,确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补救法律规定的不足,不仅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及时解决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促进安定团结,稳定社会秩序,符合广大人民意志、愿望,也是对侵权法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侵权法理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产生于公平责任原则之前,因此,公平责任原则在实践中不能充分体现,这就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发生损害事实时无法弥补。例如甲给乙帮忙干活,因出现意外,使甲人身受到伤害,从过错责任来看,双方均无过错,从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范围看,甲受到的损害只能由甲个人承担。如果从公平角度出发,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甲的损失就会相对减少,也体现了道德范畴的公平原则。在立法上出现缺陷时,往往是道德观念起衡平作用,以补充立法上的不足。我国《民法原则》及《合同法》将公平责任原则予以明确并将公平原则作为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前提,是对侵权立法的补充、发展。综上所述,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弥补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我国将公平责任原则确定为一个独立的归责原则,是对侵权行为立法的一个发展。但是,因其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司法实践当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一定要严格掌握其使用的条件和范围,防止公平责任原则的滥用,而导致的法律适用的混乱。[参考文献][1] 杨立新:《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页。[2] 孔祥俊:《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6期,第77页。[3]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5—106页。[4]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124页。[5]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7页。

可以。

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书写技巧

把光标放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在菜单栏上选“插入|脚注和尾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尾注”,点击“选项”按钮修改编号格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文档结尾”,确定后Word就在光标的地方插入了参考文献的编号,并自动跳到文档尾部相应编号处请你键入参考文献的说明,在这里按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添加相应文献。

参考文献标注要求用中括号把编号括起来,以word2007为例,可以在插入尾注时先把光标移至需要插入尾注的地方,然后点击引用-脚注下面的一个小箭头,在出现的对话框中有个自定义,然后输入中括号及数字,然后点插入,然后自动跳转到本节/本文档末端,此时再输入参考文献内容即可。

公平原则也称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公道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公平责任的出现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的产物,它已经逐步为许多国家的侵权行为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对公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中对公平责任原则作了明文规定,符合社会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合同法》以公平原则确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弥补了我国立法上的不足,在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