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首页 学术论文知识库 问题

岛屿法律地位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岛屿法律地位研究论文

哈哈,我们学校真伤不起,我也在找

你是湖南商学院的吧

天呢!你是学什么的?给一篇文章作参考吧。中国南海政策刍议岳德明 《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3期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与现状 所谓"南海问题",指的是南海周边各国在南海岛礁归属与海域划分上存在的分歧与争端。[1]20世纪70年代前,除个别国家(如南越、菲律宾)对西沙、南沙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外,基本不存在什么"南海问题"。中国对南海诸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拥有的主权是得到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承认的。如后来侵占南沙岛礁最多的越南,1974年以前,从官方声明到地图、教科书都承认南海诸岛归属中国。[2]"南海问题"的突显始于20世纪70年代,与两大因素有关。一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南海发现丰富的油气资源;二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并于1994年11月生效。石油、天然气对于当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目前尚无可替代能源的情况下,油气资源无疑起着维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作用。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时,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禁运举措对西方经济的打击更从反面证明了油气资源的地位。南海发现油气田,对于周边国家而言,不啻是一声春雷。本已有主的南海岛礁、暗沙就成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周边邻国抢占和争夺的目标。占据一个岛礁,就可控制一大片海域,从而意味着桶桶石油将归为己有。1982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于部分条文不明确而存在一定缺陷,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按自己的意愿予以断章取义,用来为其侵占中国南海岛礁的行为辩解。但从严格的法理角度,根据"禁止反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历史性所有权"原则等,越、菲、马等国的侵占行为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他们所谓的"法律依据"也是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相关条文的精神相违背的。[3] 周边邻国从1969年就开始侵占中国南海岛礁:截至1998年,越南侵占29个,马来西亚侵占11个,菲律宾侵占8个,[4]文莱宣称对南通礁拥有主权。不仅如此,这些国家还以国内立法或政府声明的形式将中国南海海域划为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根据他们的立法或声明,相关国将侵占中国海域面积如下:越南,100多万平方公里;菲律宾,41万多平方公里;马来西亚,27万多平方公里;印度尼西亚,5万多平方公里;文莱,万平方公里。五国还与国际资本在南海打油气井1000多口;仅1999年,五国在南沙海域就开采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5]除此之外,越、菲、马三国还曾扣留中国在南海作业的渔民和渔船。相关国还制造其他事端,都是为了将更多的资源据为己有。 需要指出的是,周边国侵占中国岛礁和水域,主要发生在南沙群岛及其海域。除黄岩岛外,东沙、中沙、西沙海域基本不存在争端;虽然越南政府曾声称对西沙群岛拥有主权,但由于我国已在国内立法划定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并实际控制,西沙问题因而并未演化成现实问题。因此,南海问题在目前主要表现为南沙问题。 二、20世纪70年代前,新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宣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海军力量不足,人民解放军并未能进驻南海所有群岛实施有效控制。在20世纪70年代前,海军只进驻了西沙群岛中的宣德群岛。但中国渔民捕鱼作业的活动范围则包括西沙、南沙等南海诸岛。中国政府也从未放弃对南海的主权宣示。早在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就明确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东沙群岛、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6]1956年5月29日,针对菲律宾外长加西亚声称南沙群岛"理应"属于菲律宾,中国政府严正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具有无可争辩的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7]此后,中国政府在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在1959年2月27日就越南侵入西沙琛航岛事件发表的声明中均重申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属于中国"、"是中国的领土"。[8] 当然,仅仅主权宣示是不够的,由于海军力量没能进驻各个群岛,客观上使南海周边国家后来有机可乘侵占岛礁;但主权宣示又是必不可少的,它使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的主权在国际法上具有了连续的、充足的法理依据。 三、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的南海政策及其演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南海问题突显后,面对岛礁被占、海域被分、渔民被扣、资源被掠,中国政府相应实行了一系列举措,以维护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国的国家利益,"南海政策"便应时而生。所谓"南海政策",是指中国政府在对外战略全局利益考量的主导下,针对"南海问题"所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特定的方针、政策、措施。"南海政策"是中国对外政策的组成部分,并服务于整体对外政策。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形势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因而中国政府的南海政策也是处于变动中的;不变的是维护国家利益的目标。那么,三十年来中国的南海政策是如何演变的呢。笔者认为,以中越"三·一四"冲突至中越关系正常化这一时段(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界限,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中国政府南海政策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20世纪70-80年代的主权宣示与有限自卫时期和90年代以来的"搁置争议、友好协商、推动合作"时期。 世纪70-80年代:主权宣示与有限自卫 这一时期,中国的内政发生了巨变,对外战略也做出了重大调整。尽管如此,中国政府的南海政策却没有出现明显的变化,这是与冷战背景密不可分的。冷战进入七、八十年代,美苏争霸呈现出胶着之势;苏联支持越南推行地区霸权主义,借以扩大自己在印度支那的势力范围。越南依仗背后有苏联支撑,遂行侵略扩张之举:不仅入侵柬埔寨,而且排华反华,恶化越中关系,并大肆侵占中国南沙岛礁。这一时期,中国南沙岛礁被越南侵占最为严重。因此,该时期中国南海政策主要对越。但中国还是采取十分克制的态度,以主权宣示为主,只进行了两次有限的自卫还击(西沙永乐群岛之战和"三·一四"之战)。中国政府如此举措,是量力而行,避免争端扩大化,并一直抱有通过谈判和平解决的意愿。 这一时期,针对菲律宾等其他国家侵占中国南海岛礁、钻探采掠中国南海石油的行为,中国政府只进行了主权宣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邓小平于1984年提出了"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进行共同开发"的思想,但没有上升到政策层面。 1)对越举措 20世纪70年代中期,南海周边邻国已经在侵占中国南海诸岛,其中尤以南越当局为甚。中国政府不断地进行主权宣示,声明自己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同时在自己力量允许的范围内,以切实行动收复部分被占岛礁,彰显维护主权之决心,西沙保卫战便是这样一个行动。 西沙的永乐群岛当时被南越当局侵入;南越海军还不断挑衅中国海军前往巡逻的船队,并企图占领更多的岛礁。1974年1月19日,在遭受严重攻击的情况下,中国海军进行了自卫还击并乘势收复了被占的西沙岛礁。西沙保卫战只持续了两天,中国军队进行的不过是有限的自卫还击,但意义重大,标志着"中国全面恢复西沙群岛的主权",[9]使西沙避免了像南沙一样被分占的命运。 西沙保卫战后,南海局势并未平静下来,南越当局又开始侵占中国的南沙岛礁。越南统一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不仅"接管"南越侵占中国南沙的六个岛礁不予归还,而且变本加厉,提出对整个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主权要求并对南沙岛礁不断实施侵占(这种侵占到90年代仍有发生),还声称北部湾已划分,欲强占北部湾海域的三分之二。由于越南对华采取敌视政策,两国关于边界领土争端的谈判未取得任何成果。但中国政府在南海争端上是保持高度克制的,长期没有采取任何军事行动。即使1979年2月17日-3月16日中国军队进行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海军也没有到南沙展开军事斗争。中国政府所做的,就是主权宣示:1978年12月29日、1979年9月26日、1980年7月21日、1982年11月28日、1987年4月15日、6月17日、12月2日中国外交部及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声明,重申中国对包括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拥有主权,谴责越南不断侵占中国岛礁及与苏联签订协定欲开采掠夺中国油气资源的行径。[10]针对越南政府1979年9月炮制的《越南对于黄沙和长沙群岛的主权》的白皮书,中国外交部于1980年1月30日专门发表了《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文件,以大量确凿的历史事实驳斥了越南政府编造的谎言。 中国根据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委会第14次会议的决议,1988年初在南沙永暑礁建立海平面观测站,同时进驻赤瓜礁等5礁。2月20日,越南方面公然指责中国。中国外交部于2月22日发表声明,指出中国的活动纯属主权范围内的事,并警告越方不要阻挠。3月14日,中方人员正在赤瓜礁作业时,越方人员同时登礁,并攻击中方人员和中方船只。中方被迫还击,双方发生短暂冲突。是为"三·一四"冲突。当天,中国外交部照会越南驻华使馆,就越方袭击中国船只事向越方提出了强烈抗议。 "三·一四"冲突中,中方所进行的是极其有限的自卫还击,并未收复任何被越南侵占的岛礁,只是维持了对数个礁的既有控制。因此,直到目前,除台湾方面控制太平岛外,南沙其他岛屿均被他国占领,解放军海军仅占7个礁。[11]而且,"三·一四"自卫还击战后,中国在南海争端中没有再采取任何自卫武装行动;中国以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后来提出的"搁置争议"等方针。"三·一四"自卫还击战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在南海争端上采取的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卫武装行动。事实上,在"三·一四"冲突后不久,中国政府在1988年5月12日发表的《关于西沙群岛、南沙群岛问题的备忘录》(简称"备忘录")中就提出了"将南沙问题暂时搁置一下,将来商量解决"的主张。[12]但当时越方却在"三·一四"冲突后,以进行营救工作为由,继续侵入中国岛礁,1989年又公然侵占数个岛礁,因而外交部发言人又不得不多次发表谈话,重申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谴责越南的侵略行径,要求越南从所占岛礁撤出。因此,《备忘录》中的主张丝毫没有得到回应,不过它却显示了中国政府南海政策调整的迹象。 其实,早在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顾委三次全会上谈到南沙群岛时曾说:"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13]这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确切的说,应是"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的最初表述之一。在80年代,由于南海争端主要方--中国和越南关系不正常,这种思想是无法付诸实施的,因而中国政府并未将其政策化。 2)对菲律宾等其他相关国的举措 在20世纪70、80年代,菲律宾是侵占中国南海岛礁较多的国家;但这一时期,南海争端中,中菲间的矛盾与对抗并不突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只做出过有限几次针对菲律宾的强调"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主权属于中国"的主权宣示:中菲间在南海也没有发生正面的冲突。这是与20世纪90年代不同的。至于对同样侵占南沙岛礁的马来西亚,中国政府的单独举措则更少。 3)内政方面:为突出对南沙诸岛的主权权利,中国政府先后于1984年设立海南行政区、1988年改设海南省,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附近海域纳入其管辖范围。 4)回顾20世纪70-80年代中国的南海政策,可以发现其特点如下: (1)对越斗争居于主导地位,这是由双方关系及南海问题的客观情势--越南对华挑衅居多--决定的; (2)由于和平解决的愿望与客观力量的限制,主权宣示成为政策主要内容: (3)迫不得已情况下,实行有限的自卫还击,显示主权的存在与维护主权的力量和决心; (4)由于冷战背景和中美苏大三角的作用,美国、日本等区外大国并未介入南海争端,南海问题也没有表现出国际化的趋势,因而区外因素考虑在中国南海政策中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 至于如何评价这一时期的中国南海政策,笔者认为,由于这一时期是南沙岛礁、海域被周边邻国侵占分割最为严重的时期,多次的主权宣示加上有限的自卫还击成为中国政府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政策选择。尽管这些举措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中国所处的不利地位--大量岛礁仍被侵占,但中国至少保有了对南沙群岛部分沙礁和整个西沙群岛的控制;更重要的是,中国始终在法理上占有主动地位,即向外界表明,中国一直抱有和平解决争端的愿望。这也为日后政策的调整留下了余地。值得一提的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在这一时期被提出,并显露出政策化的迹象。 世纪90年代以来:"搁置争议、友好协商、双边谈判、推动合作" 1)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海问题的新特点与中国南海政策的调整及举措。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结束,南海问题也呈现出新特点。在中国与相关国的争端上,表现如下: (1)中越矛盾下降,中菲矛盾上升 冷战结束后,越南对外政策改弦更张,放弃了对华敌视政策,开始改善与中国的关系。1991年11月,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在这之后,越南又侵占了中国南沙2个岛礁,但由于两国关系良好发展的大背景,中越在南海问题上没有再发生大的冲突。而且,两国间就边界、领土争端等建立了谈判机制(先后成立了陆地边界联合工作组、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和中越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并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12月30日两国签订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2000年12月25日两国又签订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解决了存在多年的陆地边界与北部湾划分问题。这为中越南海问题的谈判解决提供了契机。这一时期,中越之间在南海也发生过摩擦,如"万安北-21"石油合同区问题,结果总是以中方的容忍克制而平息。 同一时期,菲律宾对中国的挑衅行为增多,先后发生了美济礁事件、黄岩岛事件、菲方组织记者采访南沙岛礁等事件,菲方还多次扣押中国渔船渔民。菲律宾成为继越南之后中国南海政策所必须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2)南海周边邻国开始在东盟内部就南海争端进行协商。 1992年7月,第25届东盟外长会议通过《东盟关于南中国海宣言》。1995年7月,越南成为东盟成员,更是为东盟在内部就南海争端进行协商提供了便利。1999年11月,在经过几次磋商后,东盟成员国终于达成关于在"南海中存在主权之争的海域"的行为准则的协议,即冻结现状。[14]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始生效,争端由岛礁扩展至海域。 1994年11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周边邻国按各自需要,断章取义,因而有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分的争端突显。例如,菲律宾对本不存在争议的中国黄岩岛提出主权要求。 (4)区外大国开始介入南海问题。 冷战结束后,美国、日本、印度等南海区域之外的大国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开始对南海地区进行渗透。尽管美军于1992年撤出菲律宾,但1999年美菲签订的《访问部队协定》中规定,美国有责任保卫菲律宾不受攻击。美军还在新加坡建立了海军基地并于2001年3月公开重返东南亚。1997年,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实际上将南海地区纳入美日干预范围。印度亦声称"南中国海""是印度的利益范围"。区外大国渗入南海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它们与南海周边的东盟国家之间的联合军事演习;2000年1月-2001年5月,在南海地区举行的有区外大国参加的联合军事演习至少有9次。[15]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更是区外大国渗入南海的突出的例证。区外大国的介入,无疑使南海问题复杂化,增加了中国与相关国协商解决南海争端的难度。对中国而言,这显然是一个不利因素。 (5)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得到改善并持续发展。 1990年8月,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复交;10月,中国与新加坡正式建交;1991年9月,与文莱建交。至此,中国与东盟所有成员国均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发展从而具有了坚实的基础。之后,中国与东盟关系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从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中国对东盟的扩大与发展也予以支持。由于中国的积极努力,中国与东盟间形成了地区经济、安全方面的磋商机制。中国先是参加东盟地区论坛,而后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再后参与"10+3"、"10+1"会晤。1997年12月,中国、东盟宣布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1年11月,双方宣布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关系的良好发展成为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有利因素。实际上,由于中国与东盟发展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南海政策又与中国的东盟政策密切联系在一起。 面对南海形势出现的新特点,中国的南海政策相应做出了调整。刚刚进入了20世纪90年代,这种调整就显示出来。1990年12月,中国总理在访问东南亚国家时,正式提出了搁置争议、友好协商的倡议。[16]此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成为中国政府对南海争端的政策宣示。[17]

法律是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用来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 毕业 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际法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

1、 外空自然资源开发的国际法分析

2、 对世义务研究

3、 论我国海事争端的解决

4、 论国家自卫权在保护海外侨民中的适用

5、 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理问题研究

6、 国际法视域下南海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7、 跨境电影贸易的国际法规则适用探究

8、 南海岛屿主权争端的国际法研究

9、 黄岩岛主权问题的国际法探求

10、 国际法视域下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研究

11、 论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原则-由克里米亚及苏格兰公投探析民族分离主义

12、 美国经济制裁的国际法问题分析

13、 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研究

14、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研究

15、 美国防空识别区制度的国际法评析

16、 论国际法中“对一切”义务概念渊源及其现实意义

17、 网络攻击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18、 《国际法和政策视域下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海事安全》的翻译实践 报告

19、 论安理会决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20、 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协调

21、 国际法上保护责任研究

22、 国际法中关于“少数人”权利保护的政治学分析

23、 防空识别区设立的国际法依据

24、 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规制研究

25、 国际法上的有效控制规则研究

26、 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主体地位问题研究

27、 海洋生物保护国际法规制的完善研究

28、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29、 中越南沙群岛主权争端解决的国际法依据

30、 论国籍争议解决在国际法中的发展

31、 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研究

32、 国际法视野下的劳工保护与反就业歧视

33、 关于“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的思考

34、 论湿地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及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35、 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36、 论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规制

37、 跨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38、 国际法视角下人道主义干涉实证研究

39、 国际法中的赦免正当性研究

40、 周鲠生学术思想探析

合同法毕业论文题目

1、论我国《 劳动合同 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研究

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9、《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11、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务派遣分析

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14、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研究

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2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研究

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民法学术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

1、民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2、论中国民事立法的观念变革

3、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4、宪民界分论

5、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

6、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追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法国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制度体系

9、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

10、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继受与变迁

11、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12、广义民法物研究

13、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4、网络环境下信用权民法保护研究

15、公、私法交错中的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研究

16、隐私权民法保护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17、冲突法的正义问题研究

18、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

19、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

20、民法本位论

21、中日民法近代化比较研究

22、中国(大陆)社会转型时期的民法价值研究

23、论民法上的占有

24、民法占有制度研究

25、德国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及其对民法体系构造的影响

26、民法自然债研究

27、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28、《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研究

29、日本民法中的利益衡量论研究

30、人格标志上经济利益的民法保护

31、近代中国民法原则研究

32、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物权行为理论

33、个人信息权的民法保护

34、民法与忠孝-明治民法对家制的塑造

35、民法视角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36、我国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

37、论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38、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研究

39、民法和市民社会关系重构研究

40、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的民法保护研究

法学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相关 文章 :

★ 硕士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多方向的毕业论文选题与题目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202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跨国公司法律地位研究论文

真厉害,国际经济法的问题都回答的是公司法内容。我是没论文了,但是我建议你参看武大韩老师的《国际经济法》或者邓瑞平的《国际经济法》,后一本很厚也很贵--70!!

在国内法上没有特殊地位,与所在国的商业组织具有同等的地位但是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 在国际法律地位上 跨国公司的地位在学术界有争论

楼主你好, 1、跨国公司是国内法主体而非国际法主体; 2、国际法主体是直接拥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人格,国家是国际法主体。 3、跨国公司是由具有不同国籍的、受所在国法律管辖的子公司组成的。国际上不存在私人的“国际公司”,也没有国际公司法律对其支配调整。跨国公司是内国公司,受所在国法律管辖已成为公认的法律准则。 4、当今的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仅是所在国的法人,受所在国法律管辖,而且是否给其外交保护,也是由国家自由决定,这种权利不能转让。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1、控制关系 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2、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 a.子公司的资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 b.母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于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资所占比例使其可对子公司实际控制。 3、财务关系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调剂资金的名义,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从其子公司“抽血”。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直接影响着母公司的收益。 4、管理关系 虽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名义上生产和经营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权利,但事实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外,其主要职责还是对所属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 我就帮你说明这几点,不知是否有帮助,谢谢~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e)、国际公司(international firm)和宇宙公司(cosmo-corporation)等。1974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作出决议,此后联合国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公司是在两国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拥有矿山、工厂、销售机构和其他资产,在母公司统一决策体系下从事国际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它可以由单个国家的企业独立创办,也可以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企业合资或合作经营,跨国公司是通过输出企业资本,在许多国家设立分公司,或控制当地的企业成为他的子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及其他经营的国际性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它是垄断财团通过直接投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一个由国内到国外,从生产至销售的一个超国家的垄断体系。 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认为跨国公司应具备以下三要素: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内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经营;第二,这种企业有一个中央决策体系,具有共同的政策,此种政策能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第三,这种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以及和社会效益引起世人注目。 跨国公司的经营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跨国公司实行全球战略目标和高度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 这一点我们从跨国公司的定义中就不难看出,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生产、配置,并把研究与发展、采掘、提炼、加工、装配、销售以及服务等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伸向世界各地,而把最高决策权保留在跨国公司总公司,总公司对整个公司的投资计划、生产安排、价格体系、市场安排、利润分配、研究方向以及其他重大决策分担责任。 如果我们把1865年德国拜尔化学公司在美国纽约州开设的苯胺工厂视作为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那么,跨国公司至今为止已有130多年历史。1885年创建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1875年创建的日本东芝公司,1899年的电气公司,德国乐嘉文洋行等等,这些集团在19世纪末期就具有当今世界公司的雏形。但在二次大战前,跨国公司的发展缓慢,其经济实力十分有限,对国民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影响微不足道。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生活国际化的发展,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促进下,跨国公司广泛发展。至1988年,跨国公司投资总额达9628亿美元,为当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10312亿美元的93%,全球已有2万余家跨国公司母公司,它们设立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已超过10万家。近年来,由于wto的成立,更加带动了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生产,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等方面的影响日益增大,其独特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及其给企业和投资国带来的巨大经济决策,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全球战略制订各自的经营计划及措施。 跨国公司的管理也是经历了一定的发展过程,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形势趋于稳定,许多国家都致力于发展本国经济,都在研究自己的管理之论。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对管理的研究也就日渐深入,如果把众多的管理之论加以分类,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管理之论;以日本为代表的东方资本主义管理之论;中国的社会主义特色管理之论。从目前看来,西方现代管理思想大致可以分为七大学派,即管理的程序学派、行为科学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系统管理学派、权变理论学派、管理科学学派和经验主义学派,以上这些学术思想形成了现代管理思想,现代的管理思想又为跨国公司的发展奠定了管理基础。 二、跨国公司向综合多种经营发展 虽然在19末期,很多跨国公司就营业额来说已经具有当今世界公司的雏形,但真正实行复数产品生产的产品结构的公司,也就是综合型多种经营的跨国公司,从七十年代以后才得以迅猛发展,其业务经营的范围形象地说,就是“从方便面条到导弹”,几乎无所不包。例如,美国杜邦公司和联合化学公司,联邦德国巴登笨胺苏打公司和赫希斯染料公司,英国柯尔兹化学公司,日本朝日化学公司和住友化学公司等化学工业公司。除了经营化学工业产品以外,还兼营制药、食品、化妆品、首饰工艺品、纺织、冶金、电子、化肥、农药、运输和旅馆业等各种行业。 多种经营给跨国公司营销带来极大的好处:(1)增强垄断企业总的经济潜力,防止“过剩”资本形式,确保跨国公司安全发展,有利于全球战略目标的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在于获取利润,而利润率的高低多寡取决于企业如何筹划和组织生产、销售与分配这三道前后相衍的运动环节,多种经营可以使跨国公司加强生产环节,进行低价值的投入,高价值的产出,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利润最大化。(2)有利于资金合理流动与分配,提高各种生产要素和副产品的利润率。资金的投入必须带来良好的投资效益,这是投资的必然性选择,生产要素组合的合理、经济与否直接决定着企业成本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国际间的生产要素组合也要优于一国自身。跨国公司就是国际性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一种灵活而又高效的载体。(3)便于分散风险,稳定企业的经济效益。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迅速,行业、种类日趋繁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各行业在年度之间状况波动很大,占据多个行业的跨国公司的经营,就不会因一项经营的波动而影响整个公司的收益。(4)可以充分利用生产余力,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增加利润。(5)能节省共同费用,增强企业机动性。 三、以开发新技术推动跨国公司的发展 高技术是“未来世界经济的引擎”,故跨国公司之间在这一方面展开了一场较大的角逐,更尖锐地表现在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贸易的磨擦上。 (一)跨国公司在新技术革命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跨国公司在新的国际分工中,若要保持优势,或从一种优势向另一种优势,就必须在研究与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跨国公司始终在新技术部门占领先地位,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如汽车、石化、制药和电子工业等,几乎全部为跨国公司的控制。 跨国公司注重于生产工艺的研究,每一个跨国公司都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并得到政府大量财政资助,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用预算拨款资助了民用科研项目的1/4以上。 (二)跨国公司奉行特有的技术战略 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战略:从全球范围比较生产成本,选择最佳生产基地,以确保高额利润。首先,把研制的专利技术应用于母国的国内生产,垄断国内市场,并通过产品出口满足国外市场的需要。其次,经过若干年后,再将新技术转让给设在其他发达国家里的子公司,取得当地市场的技术优势。再次,又过若干年后,再向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转让技术。跨国公司转让技术要考虑生产能力(或运用生产技术的能力),投资能力(或扩大生产以便利用扩大了的国内市场或出口市场的能力)和革新能力(它使研制新产品和提供新服务成为可能)。 四、跨国公司从利用价值竞争手段,转向非价格竞争手段争夺世界市场。 传统的价值竞争是指企业通过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于国际市场或其他企业同类商品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打击和排挤竞争对手,扩大商品销路。 非价格竞争是指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商品包装及装璜、规格、改善售前售后服务,提供优惠的支付条件,更新商标牌号,加强广告宣传和保证及时交货等手段,来提高产品的素质、信誉和知名度,以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扩大商品的销路。目前跨国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商品的非价格竞争能力;(1)提高产品质量,逾越贸易技术壁垒;(2)加强技术服务,提高商品性能,延长使用期限;(3)提供信贷;(4)加速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推出新产品,更新花色品种;(5)不断设计新颖和多样的包装装璜,注意包装装璜的“个性化”;(6)加强广告宣传,大力研究改进广告销售术。 五、跨国公司扩大内部贸易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是指跨国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相互之间在产品、技术和服务方面的交易关系。70年代以来,不断发展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日益呈现出巨大的重要性,不仅对国际贸易体系和贸易方式而且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获得详细而准确的关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资料相当困难,但从所获得的不太多的资料中发现,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地位。 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国际贸易相比,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有以下特点:第一,一般来说,在研究与开发的密集较高的产业部门中的公司内部贸易,比研究与开发密集度低的部门高。公司内部贸易呈现这种特点的原因,主要是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从事海外经营活动,是因为它们在技术上和管理上拥有某些优势,而这些优势的获得往往是以付出高昂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为代价。因此为了保持企业在技术和管理上的垄断优势,为了不使已付出的高昂的代价付之东流,将所有交易都在公司内进行,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第二,公司内部贸易的产品构成主要是最终产品,其次是有待加工和组装的中间产品。经系统的研究证明,公司贸易的内部化率与产品的加工程度成正比关系,即产品的加工程度越高,其内部化率越高;反之,则内部化率越低。第三,公司内部贸易的价格不依国际市场供求关系而变化,而是采用转移价格的方式进行。这不仅是公司内部贸易区别于公司间贸易的一大特点,而且是跨国公司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课程。 可以预料,跨国公司除了有更大发展之外,在未来10年还将会出现三种趋势:按“国际化经营三阶段”论,专家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早已跨越了以“物”为中心,即商品进出口部门展开国际交流的第一阶段。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正处于此阶段。大多数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已进入所谓“当地化阶段”,即就地产销、设立据点的第二阶段。只有少数跨国公司已达到第三阶段,即国际分工阶段。据预测,新世纪将有大批公司进入第三阶段,即跨国公司的人才、物资、钱财、技术、信息等经济资源倾向于效益较高的国家或地区,最终成为“无国界企业”。 美、欧、日三方跨国公司“三足鼎立”雏型已见眉目,今后将是他们演绎“三国志”的时代参考资料:陈晶瑛《论跨国公司的主要经营特征》

研究厦门鼓浪屿的地理论文

在学习了内容分析法后,我翻看了一下知网上相关论文,记忆比较深刻的是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的一篇期刊《基于网络文本分析的旅游形象研究——以鼓浪屿为例》和李玺等发表的《旅游目的地感知形象非结构化测量应用研究——以访澳商务游客形象感知特征为例》,虽然它们发表时间有些久,但里面内容分析法的实践应用仍给我带来一些收获。内容分析法的实质是对文献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在邱均平、邹菲发表的论文《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中提到内容分析法的六个基本步骤,这与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研究旅游形象的过程可一一对应: 第一步,提出研究问题。在信息技术发达的社会,旅游业已经和互联网密不可分。作者基于网络文本数据来探索游客对目的地的形象感知,以期完善和提升旅游地的形象。 第二步,抽取文献样本。通过查阅、分析已有的旅游形象相关的研究,作者发现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已经很多,其测量方法分为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两种,但用非结构化方法测量旅游形象的已经较匮乏。作者在研究时选取非结构化测量方法,也就是以网络文本为样本、运用各种数据挖掘手段分析的方法。 第三步,确定分析单元,即发掘研究所需考察的各项因素,这些因素应都与分析目的有一种必然的联系,且便于抽取操作。基于鼓浪屿的知名度和关注度较高,网络数据众多,旅游形象研究选取鼓浪屿为研究地,将驴评网每位游客的点评数据作为分析单元。 第四步,制定类目系统,即确定分析单元的归类标准。作者建构由景观、环境、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7个主类目和23个次类目构成的旅游形象属性内容分析类目,评估鼓浪屿的属性。 第五步,内容编码与统计。研究先利用ROST ContentMining软件提取描述鼓浪屿旅游形象的60个高频特征词,再使用内容分析法建构内容分析类目,最后运用软件对评价结果统计分析。 第六步,解释与检验。对于同一个研究问题,作者摆出多个软件统计分析的数据,相互对应,呈现鼓浪屿的旅游形象。 论文中没有清晰说明内容分析法的步骤,但研究思路大致相似,可以看出内容本质上万变不离其宗。和这篇期刊相似的旅游形象研究有李玺、叶升和王东发表的《旅游目的地感知形象非结构化测量应用研究——以访澳商务游客形象感知特征为例》。 这两篇论文都同为感知目的地旅游形象为主题,思路也大致一样,都采用包含网络文本数据的非结构化测量方法,研究过程符合内容分析法的一般步骤,同样构建了餐饮产品等在内的旅游形象属性。 (1)研究地和研究对象范围不同。第一篇论文以厦门鼓浪屿为例, 研究范围是游客;第二篇则以澳门为研究地,研究对象缩小到来澳的商务人员。 (2)数据侧重和研究方法不同。第一篇论文的数据侧重于网络文本,无访谈数据,研究方法也采用SPSS等软件提取网络数据;第二篇数据侧重于问卷和访谈,借助向量分析法就对应分析散点图进行研究或是统计分析问卷答案。 (3)研究目的不同。前一篇论文主要是对旅游形象属性进行评价, 了解鼓浪屿在游客心目中形象的优劣程度,为鼓浪屿旅游形象完善和提升提供依据, 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后者除了评价澳门的旅游形象属性,还提出提升商务游客推荐他人来澳门旅游的意愿的途径,如提供更为便捷的市内交通和出入境服务等。 从整体来看,内容分析法可以应用在感知旅游形象的实践中,但相关研究方向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通过对比分析,我对内容分析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如内涵、基本步骤。内容分析法还可以应用到社科情报工作、新闻传播研究、政府与社会机构管理中等,相信通过查阅多领域的研究,对内容分析法会有更深的理解。

鼓浪屿位于福建省厦门岛西南隅,与厦门市隔海相望。原名圆沙洲、圆洲仔,因海西南有海蚀洞受浪潮冲击,声如擂鼓,明朝雅化为今名。由于历史原因,中外风格各异的建筑物在此地被完好地汇集、保留,不仅有“万国建筑博览”之称。龙头路商业街还有张三疯奶茶、赵小姐店铺、三老肉脯干等诸多火热商铺,小岛还是音乐的沃土,人才辈出,钢琴拥有密度居全国之冠,又得美名“钢琴之岛”、“音乐之乡”。气候特征厦门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光热条件优越,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季相变化颇有规律:春季季风由东北转偏南,由冷转暖,雨水增多;夏季有海风和雷雨的调剂,给热天带来凉意,时有台风;秋季少雨多晴;冬季有东北季风,冷而不寒。厦门年平均温度为℃。年平均最高温度为℃,年平均最低温度为℃,年极端最高温度℃,年极端最低温度2℃。最冷月平均温度在13℃以上,全年无霜。海水表层年最低温度为10℃,最高为℃,年平均温度为—℃。厦门的海陆风极为明显,往往半夜起至中午吹西至西北风(一般1至2级,最大4级),午后起至半夜前吹南至东南风(一般3—4级,最大6级)。夏季风一般为东南至西南风,从六月份开始,七月份盛行,八月份次之。平均只有2—3级。九月份下旬开始至来年的四月上旬为冬季风。风速以十一月份最大,一般为东北至东北东风。海雾从十一月份至来年的六月份产生,以三月份最多,月最多次数8次,次之为6次,7—10月份为纯雾期,如有雾,能见度在1公里以内,3—5月能见度较差,7—10月能见度最好,浓雾一般产生于午夜及早晨,连续最长3天,最短1小时。雷暴5—8月份最多,12月至来年2月为无雷期,雷暴的产生常造成暴雨。

鼓浪屿是哪个省

鼓浪屿位于福建省,中国的南方,是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丰富,水资源充沛,生物资源亦丰富

中国古代妇女法律地位研究论文

文章标题】 王扬:宋代皇家女性的法律地位 【关联词】隋唐宋元 【类别】论文 【来 源】转载1 【作者】王扬 作者所有文章 中国古代的皇家女性属于全体女性中的特殊群体,其所享有较高的法律地位不是一般女性所能企及的。其所具有母权的烙印,是我们研究母权在古代高涨时不能遗漏的话题。所谓女主临政,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必然产物,指后妃手握国家大权,执掌朝政,与皇帝共同听政,有时甚至成为实际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国家政治需要女主,二是女主临政期间为国计民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唐朝武则天、仁宗朝刘太后、哲宗朝宣仁高太后,不但能及时挽救国家政治于危难之中,而且为政期间颇有政绩。之所以称宋代为母后临政,是因为宋代参与政治者皆是母后,其中有母亲和祖母,而且母后临政的方式为历史和法律所普遍承认;相反,以妻子身份参可朝政处理的遭到世俗的激烈反对,尽管在历史上也有政绩,因为以妻子身份参与处理政务,并不为世人所普遍接受,武则天的临政便说明了这一点。 先朝女性为政的“故事”成为母后临政的法律依据。自从夏启开创历史上帝位传子的先例之后,每朝每代政权以传子为正途,而以传女为篡夺。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设计师笔下的精心描绘。尽管没有国家成文法确立政权可以由女性掌管,同时作为早期舆论,也反对女人参政,但事实上政治生活的需要,使得女性参与国家政权有了习惯法上的依据。这种习惯法以“故事”的形式在历史广为存在。事实上,宋代母后临政的依据是“故事”。徽宗朝向太后,徽宗立,“请权同处分军国事”。高宗时期的孟太后两度听政全是依据前朝故事。宋朝末年大臣所册立太后,皆是依据历史上的故事。母后临政的“故事”,以习惯法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女主从临朝到处理政务的过程中。当习惯法形式的故事和皇帝颁布的诏令有矛盾时,一般情况下故事服从诏令。清代《大清会典》最终将母后“垂帘听政”写入典章,成为一代大典,表现出统治者对母后临政的承认。母后执政作为国家政治制度,载入典章,从此完成了女主临政法律依据上的从习惯法发展到国家成文法典的发展过程。同时说明女主临政虽然带来了负面影响,但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机构的日益完善,铲除其带来负面影响的根源,女主临政最终会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发展结果,与宋代母后成功主政,官僚机制中成功解决母后临政所带来的消极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宋代母后有习惯法和皇帝诏令作为临政依据,法律赋予三后制的敕权,保障了母后的顺利临政。 宋代女主临政是封建社会女性参政的最佳形式。九位临政母后,能够自觉约束外戚势力;统治集团从管理机制上加强对外戚势力的管理和监督,使得宋朝母后临政均未出现外戚干政的局面,成功解决了女主临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外戚干政的问题。宋代母后依据身份涉足政治,依靠一批素质较高的士大夫建立起来的官僚体制的配合,凭借自身的文史知识,加上多年来对政事的睿智观察和政治经验的积累,对皇帝处理政事方针的把握和对时局的了解,化险为夷,使宋代政权能够顺利交接而无政权颠覆之险。 摘 编 人:刘馨 宋代女人的地位 现在有相当的人自以为是或深信宋明理学是迫害妇女的开始与典范。认为宋朝女人地位极其卑微低下,什么“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笑不漏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洁牌坊、裹脚布、宋朝都是小脚老太太”等等贬低之词都赠给了宋朝的女人们。一些人在根本没读过宋明理学一本书的情况下对宋明理学大加抨击,以朱熹骂显示自己的高明。这些人根本就不懂宋朝的历史背景。甚至一本宋朝的书都没有看过。 首先朱熹的影响有限,他的学说并不被宋朝当局所重视。他一生可以说郁郁不得志,所以才讲学。他只是“白鹿洞书院”一个讲学的学者,而那时没有广播、电视,能听到看到他学说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就是现在信息时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个最著名的学者他的学说能影响到多少人?他连在野党派都不是哪来那么多人支持。就是现在中国领导人大力宣扬提倡的什么理论,也影响有限。朱熹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影响到宋朝女人们的命运?其次一个时代学者大力宣扬提倡什么,那这个时代的现实情况正好和宣扬的相反。如学者提倡要计划生育,那是因为我们的人太多了。宋朝的女人什么样呢?其实宋朝的妇女是相当开放有地位的。从宋朝书里及诗歌里可以看出宋朝的妇女是有相当地位的。“胭脂虎”、“河东吼”等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打丈夫,吓得丈夫满街跑。当然那么厉害的女人毕竟是属于及少数。但也出中窥得宋朝的女人了不得呀! 《梦梁录》:“在五间楼前大街坐瓦铺瓦前,有带三花点茶婆婆,敲响盏灯掇头儿拍板,大街游人看了无不哂笑。”这表明宋朝老太太的开放、爱美、思想活泼敢于出风头。宋朝老太太很会做买卖。老太太都如此,年轻的女人更是如此。“白头老媪簪红花,黑头女郎三髻丫。”宋朝诗歌里也见宋朝老太太头上戴花的诗句,可见宋朝老太太是爱美的,勇于追求美的。黑头女郎三髻丫也表明宋朝小女孩天性的可爱。宋明礼教并没有束缚住女人的天性,宋朝女人思想并不保守。“插花野妇抱儿至,曳杖老翁扶背行。淋漓醉饱不知夜,裸股掣肘时欢争”宋朝农村妇女有了孩子后也戴花爱美,也和男人们吃喝玩乐。哪有那么多的礼教束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宋朝农村妇女也像宋朝农村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宋朝农村女人也是半边天。 “岸边两两三三,浣沙游女,避行客,含羞笑相语。”宋朝的年青女人们也出门,也欢笑并漏齿。“郎意浓,妾意浓。油壁车轻郎马骢,相逢九里松。”谁说宋朝女人保守不出门,宋朝女人也大胆约会,勇于追求爱情。“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止白天约会,晚上也约会。“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男女情透意合,才子佳人的美妙和谐。“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以多。”年轻的女人相思、想找个好郎君是很普遍的。“两情未许谁最先?”哪知道这男女之情是谁先动的心。男女的爱情是平等的。 宋朝涌现了大量杰出优秀的女性,李清照、朱淑真等有名的才女。宋朝著名的女诗人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小女子的细腻情丝感慨,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令男人汗颜的大气豪迈的诗篇。受到良好的教育即柔美又钢强这就是宋朝的女人!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自在战场上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打气助威,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宋代名妓聂胜琼爱上一位叫李之问的官员。并给他写下一首情诗《鹧鸪天》:“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后,别个人人第五程。寻好梦,梦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李之问回到家后,这首诗被他妻子读到,她竟拿出自己的嫁妆私房,让其夫把聂胜琼娶回来。多么善良、有同情心、有爱心,通情达理的女人呀!女人同情女人,大爱战胜了自己的私心。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苏轼纪念老婆的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成为千古名篇,令千百年后的人们读起来都感动万分。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深情怀念,可见宋朝女人的持久魅力与可贵,做宋朝的女人是相当幸福的。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一往情深。可见这宋朝女人的万分的迷人美丽。 在满清高压统治下中国的女人还有男人才成为变态人的。在满清时《金瓶梅》才成为禁书的,束缚中国女人的朝代是清朝不是宋朝。

从不同时期的称呼看妇女地位变化 称呼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变迁和时代风貌,同时也是一面镜子,能折射出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 由于中国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文化和尊卑主从、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妇女一旦结婚必居夫家、改随夫姓,从此丧失一切个人人身自由,终其一生在家照顾公婆、丈夫和子女。一般而言,这个时期是男权社会对妇女压迫的最黑暗期。 这个时期,在普通百姓家庭中,妇女的丈夫对外称呼妻子为:荆妻、荆人、荆妇、荆室、拙荆、山荆、贱荆、贱内、内人、浑家、家里的、做饭的、屋里人、婆娘、婆姨、老马子、后头人、堂客、糟糠、老婆等等。好不容易熬到有了孩子,又被称呼为:孩他娘、娃他妈。整个称呼中无不充斥着男权社会对妇女地位的轻蔑。 稍微有些社会地位的官宦人家按说识书达理,虽然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夫人、太太、娘子、良妻、贤妻、仁妻、娇妻、令妻等等,但由于男方常常可以娶三妻四妾,所以,其他娶进门的妇女则称为:侧室、小妾、偏房、小星等等,妇女们的地位仍然不高,有的下场比寻常百姓家还惨。 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尤其是一九五零年五月一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施,全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个时期,男权社会基本上土崩瓦解,这时,男人对外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内掌柜、内当家、妻子、爱人、伙计、搭档、参谋长、后勤部长等等。不仅如此,几乎一夜之间,“妻管严”现象在全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男人们见面,大多都失去往日的神气,除了无奈的苦笑几声,撂下一句“怕老婆不丢人,老婆其实还是疼我的”。然后又象没事人一样,又去忙着完成妻子交办的任务了

无论哪个朝代,封建社会的女性几乎没什么地位可言,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如果丈夫死了,还要听儿子的

在中国(古代),女人地位很低从小随父 大了随夫 老了随子这就是 三从四德中的三从不过 中国人也很重视孝道女人出家了 就是夫家的老祖宗

国有农用地承包法律研究论文

坚持耕地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观 集约节约用地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耕地是农民的饭碗和命根子,必须切实加强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和谐四十五团的客观要求。 耕地保护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性。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主体的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应承担重要职责。四十五团团党委一直将耕地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机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扎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 科学的土地开发是贡献,有效的土地保护也是贡献;科学的开发是政绩,有效的保护也是政绩。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保护资源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承担保护的责任也十分光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又要从四十五团发展前途的实际出发,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千方百计的满足四十五团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转变。在制定政策时,要整合资源,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各类资金的投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成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我们始终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十五团国土资源分局,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资源是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目的,脱离了发展空谈保护资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团土地利用的新路子。第二,重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地型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益,使得单位面积土地创造出更多的产值和利税,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问责制,做到违法即问责,真正把问责制落到实处。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执法检查。第四,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路,也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更是把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提到了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代价。目前,我团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需求的重要时期,实现富民强团的战略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作保障,而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硬约束,资源开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加快适应国土资源形势的变化,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即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开发资源与支持团场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不越“红线”,又要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正确处理短期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合理保护好、管理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持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彻底解决在连队农民建房中的遗留问题,严禁在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障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土地市场收入全面进入财政国库;实现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强化宏观调控转变,更加注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注重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转变,更加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注重审批向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建服务平台转变,更注重加强基础工作。从注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管理工作的内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分给我,谢谢)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 ? 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土地税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占用耕地,如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耕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闲置、荒芜耕地要缴纳闲置费;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城市郊区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规定的税费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法律分析:国有农场土地最新政策土地承包法内容有: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