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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的经营管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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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的经营管理研究论文

国企是全民的企业,国企不但肩负盈利聚财的责任,更担负着解国家危难或者灾害时的道义责任。这是任何私企和股份制都不可能完成的责任。所以国企垄断政府应该予以保护。其实保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绝对的摈弃垄断不是无知就是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的。

企业经营管理运营模式及规范化论文

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下面是我整理的企业经营管理运营模式及规范化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摘要:

随着市场环境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规范化,逐渐发展成为了市场的共识。现代企业要想快速发展进步,就必须要及时抓住机遇,并对企业的经营理念与管理制度加以创新,优化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本文就针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规范化进行简单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规范化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将企业管理范围扩大至整个经济领域中,通过各项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并运用市场经营思想,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概述

针对企业的管理工作而言,经营管理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简单来说,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根本目的,指的就是企业通过内部资源的优化与整合,来实现经营价值与经济效益的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始终,把企业效益的提升当做企业经营的总目标,在尊重企业自身生产规律的同事,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本质上来说,企业的经营管理有显著的综合性与关联性、指导性特征。综合性是指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以此来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经营管理活动始终贯穿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企业的经营与生产环节产生有效的管理控制;指导性是指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与目标,来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加以完善;关联性指的是经营管理与企业管理水平之间的关联,这两者之间并不只是单纯的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其往往能够直接决定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

二、目前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问题

1、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组织机构的建立,是确保企业经营模式有效性与功能性的重要基础。现阶段,在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于企业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还比较欠缺,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过于简单,这样一来,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进而使得企业的发展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现阶段,就针对于大部分的企业而言,虽然已经初步完成了传统生产模式到现代化生产模式的转变,但是因为受到计划经济的负面影响作用,导致其自身的经营管理还比较粗放,质量与效率也比较落后,再加上其缺乏品牌意识等,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发展与效益提升。此外,尽管部分企业已经建立起了经营管理制度,不过制度本身还缺乏足够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使得其难以顺应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3、管理人才素质欠缺。目前,多数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都存在着人才的缺乏问题。再加上企业本身不愿意在这方面投入过多的精力与财力,使得其呈现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的现状。此外,目前企业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有效而又完善的激励机制,来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导致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现代化发展。

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规范化策略

1、创新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我国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主要是因为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理念落后所导致。但是,品质的`高度主要是由思想理念决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规范化,就必须要进行管理理念的创新。因此,相关的管理者必须要树立起先进的管理理念,强化自身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作用,以此来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营造出一种良好的经济氛围,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此外,针对目前的现代企业而言,应当强化战略管理理念的运用。针对企业的战略管理来说,创新管理是其根本,因此,应当从根本上来实现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确保其能够合理分散到企业的各个管理层面当中,树立起企业的危机管理意识,有效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第一,要求我们及时转变经营管理模式,并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市场经济现状,来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以此来推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二,要求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与创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企业的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管理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与保障,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从根本上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整合企业的内部资源。因此,企业应当及时更新管理制度,并充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进行人性化的管理,并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发展平台,促进企业员工的发展进步。此外,企业还要多加研究,并及时汲取外国发达企业的成功管理经验,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系列文件的规范与落实。

3、建立企业人才管理模式。现阶段,随着企业人才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其已经逐渐从原先的以“管”为主,变成现阶段对于双赢与合作的关注。与此同时,人才管理模式也要向着“人性化”与“柔性化”的方向发展进步。在这种新型的人才管理模式当中,企业将更加注重员工的人格培养,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让员工可以在无形中形成一种归属感与依从感,并以此来凝聚企业的向心力。此外,在进行实际的管理工作时候,企业应当尽量减少对于员工的机械化控制,加强引导,提高员工的自我管理能力,促使员工能够在和谐的企业环境中,来实现自我价值的创造,并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

结语

总之,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能够帮助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获得更加快速的发展进步。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其只有建立起一整套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来确保企业的快速发展与稳定进步。因此,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

这个题目我个人觉得没有论文的意义,感觉就是在写教材。写的就是寡头垄断企业的竞争行为这个章节,直接查找书籍资料吧。完全垄断条件下的企业行为一、 什么是完全垄断如果一个行业只有一家企业,而且它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其他产品可以替代,新企业的进入又有很大的障碍,这就产生完全垄断。二、 完全垄断条件下企业的价格和产量决策企业的需求曲线就是行业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即随着产量的增加,价格下降)。假定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它的价格与产量决策应在MR = MC 之处(边际收入曲线与边际成本曲线的交点,这时企业所得利润最大),从MC曲线与MR曲线的交点,可求出它的最优产量,最优价格。虽对价格有完全控制能力,但价格越高,需求量就会越小,高价不一定能带来高利润,根据MR = MC。在MR = MC的利润最大化条件中,MC 是正值,故MR也必须是正值,因此最优价格和最优产量的确定必然在需求曲线的弹性需求阶段。垄断企业的边际成本曲线并不能反映垄断企业产品的价格与其产量之间的关系,所以没有自己的供给曲线。三、 市场进入的障碍企业控制了产品的基本原料来源;企业拥有专利权;现有企业规模经济性显著,规模较大;政府特许。四、 垄断企业的弊端1.高价格在完全竞争企业里,价格定在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但在垄断企业里,为了获得垄断利润,价格总是高于平均成本,这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产量不足在完全竞争企业里,价格P=MR,而P=MC,产量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说,是最优的。但是在垄断企业里,需求曲线并非象完全竞争那样是水平线而是向右下倾斜的,而当MR=MC点,显然P>MC,意味着用较少的追加资源可以生产出较高价值的产品来,这说明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来看,企业的产量未达到最优,即企业的产量不足,如果再能增加产量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福利。3.生产效率低在完全竞争企业里,长期来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可以选用最优规模;而在垄断企业里,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产量并不在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说明企业未能选用最优规模,规模经济型未被充分利用。另外,由于垄断企业没有竞争对手,缺乏竞争压力,因为缺乏推进技术创新和强化企业管理的动力和积极性,结果往往是技术停滞、管理松懈,一直在资源使用上浪费很大。积极一面:规模较大,故规模经济性比较显著,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广告和研究开发方面能节约成本,可在不同程度上抵消全部或者部分生产效率低的因素。五、 政府对垄断企业的干预1、制定和执行反垄断法(分解垄断企业、防止垄断的产生、阻止能削弱竞争的兼并、防止串通)。2、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管制(主要是价格管制)从理论上讲,政府应该让企业把价格和产量定在 P=MC 处,因为在这里,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看是最优的,但是由于自然垄断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向右下倾斜,它的边际成本一定低于平均成本,结果就会使 P

垄断行业的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伴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电力行业也随着快速的发展着。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力营销工程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浅析电力工程中营销策略

摘 要:本文主要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及对电力行业的了解,就目前电力工程中的电力市场的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仅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电力行业也随着快速的发展着。然而电力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国外电力市场营销主要集中在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而国内的电力市场还在改革和探索中不断前行,不断学习,希望借鉴着国外的电力体制改革经验能带动我国的电力行业发展。

一、电力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

电力市场营销就是指电力企业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满足人们的电力消费需求为目的,通过电力企业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提供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电力产品和相应的服务,从而实现电力企业开拓市场、占领市场的目标。

(一) 电力营销的概念及特点

电力营销是指电力企业通过生产、输送、分配、销售电力商品及附加服务,创造出为他人或组织交换的电力商品的价值,以获得电力企业的需求和欲望的一种社会服务过程。电力营销包含着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电力营销是一个交换过程,既有社会属性,也有管理属性;第二,电力交换活动是以满足电力企业的需求和欲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的;第三,电力营销活动从形式上看是出售电力商品和服务,实际上是为了满足需要(经济和社会效益需要) 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

电力营销是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是研究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电力企业营销活动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具有全程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电力营销在经济社会中的基本作用是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满足社会成员生活与生产消费的需要。电力营销按电力产品流通过程分为发电营销、输电营销、配电营销和售电营销。

(二) 电力市场营销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电力市场分析和预测

不断分析电力企业与电力市场的关系,分析影响电力企业中电力营销活动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预测电力需求的发展趋势,分析各类电力客户对电力市场的需 求和购买行为,研究电力企业如何面对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机会或威胁。

2. 电力市场细分与目标电力市场选择

在电力市场调查与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电力市场的细分,提出电力企业选择目标 电力市场的方法。

3. 电力市场营销策略

通过制定适当可行的营销策略,以满足电力客户的需要,实现电力企业的预期目标。运用包括优质服务策略、价格策略、形象策略、促销策略等手段,不断提高 电力市场占有率。

电力市场营销的基本业务可分为:业务扩充、变更用电业务、营业电费管理、电价管理、电能计量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

二、供电公司的电力营销组合策略

(一) 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策略

国家电网公司将电力的优质服务定位成“国家电网的生命线”,足见优质服务对于供电企业的重要作用,迫切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增强优质服务意识。要树立电能服务观念,客户购买电能商品,一是购买产品,二是购买服务。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整个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采用快速化、保障化、简便化、多样化、情趣化的优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起到不用增加成本就能开拓市场和赢得客户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观念、手段以及历史等多方面原因,供电公司电力服务的水平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 市场开拓策略

电力市场开拓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保护市场、培育市场和开发市场,这三个方而是相辅相成的。供电公司要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深入细致分析了解特定的目标市场情况,更好的满足目标市场的用电需求。

(三) 价格调控策略

电力产品的价格是影响电力需求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供电公司重要的应用策略之一。现阶段我国电力价格仍然属于国家管制,电网企业没有自己的定价权,所以供电公司只能在国家规定的电价范围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价格策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强需求侧管理,灵活掌握电价政策和运用电价策略将成为下一阶段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市场的需要。针对通化市今后用电量稳定增长和近几年仍然存在电力紧缺的,以及部分大工业用户用电量大、用电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可行的价格策略为分时电价让价策略、两部制电价让价策略为主。

(四) 畅通渠道策略

畅通的销售渠道是保证营销顺利进行和营销效果的中间环节。

1) 加大电网建设:供电公司为用户提供电能的主要渠道就是电网,对供电公司来说,电网是供电服务的基础,没有坚强的电网作保障,就没有电力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也就谈不上电力营销。所以要坚持科学规划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覆盖率和供电能力。

2) 直供直销策略:降低用户购电电价,提高用户用电的积极性。供电公司的增供扩销和开拓电力市场的措施才能得到贯彻和落实,才能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五) 大用户营销策略

根据前面对通化用电市场的细分和目标市场的定位,确定了大工业用电市场的重点目标市场地位,同时,大工业用户的用电量的变化,对通化供电公司的售电总量有巨大的影响,所以有必要制定适合大工业用户的营销策略。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节能减排大环境下的发电节能调度的实施,在电力供需日渐富裕的发电市场,分析并研究市场形势及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自身特点的应对发电市场的营销策略,对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陈咏涛.电力企业改革与电力市场营销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3.

[2]曾鸣,褚静育,马建骥.因地制宜实施电力营销[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

[3] 王媛.电力市场细分浅析[J].大众科学,2007.

浅析电力市场营销工程策略

【摘 要】本文在电力市场营销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电力市场营销内涵分析,提出了电力市场营销工程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现阶段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电力市场营销的几点策略。

【关键词】电力行业;市场营销;策略

0 引言

在市场经济导向下,电力营销工作作为供电企业的主营业务,如何开拓潜在电力市场、提高电力市场终端能源占有率、提高电网供电量和电量的销售等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

1)电力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电力行业的主体是大型国有企业,其本身也是一个是垄断性行业。一直以来电力行业的运营模式为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市场基本为卖方市场,但是由于存在用电指标的限制和我国电力行业的建设较慢,形成了对用户的用电限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家在电力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明显加大,电厂电网建设也发展迅猛。同时,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规范,在以后将不会有垄断性行业存在,电力市场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国有电力企业必须要迅速适应这种转变,迅速建立自己的市场。

(1)电力市场营销优势

①供电企业拥有比较广泛、稳定的电力客户。在能源市场上,能与供电企业有竞争的如天然气、石油等,但是它们在现阶段无法对供电产生威胁,供电企业占据了能源市场上的绝对优势。

②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改革以来,电网结构的改建越来越来合理,供电能力以及运输电力的能力明显加强,可靠性增加,损失率减少,为实现良好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③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供电企业也培养了大批专业的综合人才,在管理、技术等各个部门都有稳定的核心力量,这些人力资源将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④随着市场营销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电力企业的全程服务体系也将建立,会使用电客户得到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便利。

(2)电力市场营销劣势

①创新能力不足。主流的工作方式仍然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在技术创新和观念上,还需要不断的加强,以跟上时代和客户的要求。

②电价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电价是调节电力市场至关重要的因素,而我国目前的电价管理机制造成电力企业不能运用电价杠杆调节、开拓电力市场。

③品牌意识不强。供电企业开展了多年的优质服务,但是忽视了品牌在电力市场营销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把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凝练成一种品牌去经营。

④社会形象欠佳。供电企业的优质服务并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客户对某些电力部门仍然心存戒心,这也会影响到电力市场的营销工作。

2)电力市场营销的内涵

电力企业市场营销的中心就是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通过电力企业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实现人们对电力的消费需求,通过电能的交换,电能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最终客户消费掉电能,完成其使用价值,电力企业从中获得利润,并占有了市场。

电力企业的经营目标及利润目标等能否实现,电力企业能否在竞争的市场上求得生存和发展,最终都要取决于电力消费者是否购买电能和增大电能的使用量。因此,电力企业的市场营销是以扩大市场销售量和增加市场客户为中心而展开的。它的核心是:电力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并及时对营销策略做出正确的调整,力求用最小的成本以最快的速度将电能送到客户手中,满足客户对电力的消费需求。

1 电力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1)市场竞争意识问题。电力企业一直以来是垄断行业,没有主动参与竞争的意识,在行为上表现为不主动分析市场,不进行市场调查,对电力需求分析预测不够,对于如何加强电力供需预测没有开展深入的研究工作,电能的宣传方式落后,宣传内容简单,品牌观念淡薄,长期以来坐等消费者上门进行消费。

2)价格问题。电力企业要开拓用电市场就必须规范电价,国家制定的电价并不高,但到了某些地方就出现了变相涨价的问题,线路损耗、配电损耗或一些违法行为如偷电、窃电都加大了消费者的负担,所以在价格问题上,一定做到规范。

3)电力管理体制问题。我国的电力企业已转为市场经济,但其销售模式依然还在沿用计划经济使其的管理模式,这样就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要求。日前的电力市场营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营销,市场和销售价格的制定与监管有违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改革,建立电力市场的营销体系,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成为电力企业最首要的任务。

4)服务意识问题。电力企业长期以来是垄断行业,有部分员工仍然封闭在计划经济的行业圈里,缺乏创新和服务意识,要真正意识到只有靠优秀的服务才能得到更大的市场,要在服务理念、设施和态度上都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 电力市场营销策略

建立以市场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的观念

目前电力市场的状况是,有多大用电市场就有多大的发(供、售)电量,市场发展扩大,发(供、售)电量就增长,电力企业效益就可增长。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就必须以稳定市场、开拓市场为前提。建立新的电力市场机制,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电力营销经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要抢占市场先机,不断占领市场、开拓市场,必然要使我们彻底放弃传统的思维观念和管理模式,通过学习与创新,带动工作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基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营销机制

按市场经济规律对电厂发电量实行竞价上网和峰谷平分时上网电价,降低电能源头成本,发供电企业合理分配低成本带来的收益。提高电力能源的竞争力,稳定和发展电力已有的市场份额,这对电力营销至关重要。尤其是大工业中的高耗能企业电费额度大,占成本比例高,这类用户对电价较为敏感,应就这类企业进行电力产品市场及电力外延产品市场的调研,采取灵活的电价政策,促进这些企业产品的增长和市场竞争力,间接促进电力市场增长。

大力开展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电能的有效利用

利用技术和经济手段,转移高峰电力引导低谷电力需求,充分利用季节性电能,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电力需求的多样性,策划鼓励用户科学利用电能,积极研究可供客户选择的电价机制,要利用负荷率电价、节日电价、蓄热(冷)电价、可停电电价、季节性电价、居民低谷用电电价引导用户,提供客户自由选择用电时间和用电方式,不断提高电网均衡用电水平和电能的终端能源占有率。大力推进用电技术进步,提高全社会的电能终端用能效率,把需求侧管理的效果纳入综合资源规划,延缓或减少发电装机投入,提高资本资源的收益和利用率。

细分市场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现代市场经济为买方市场经济,因此在进行电力营销策略时,要针对不同的买方市场进行不同的策略制定。根据目前用电消费者用电需求的不同,可以将消费者分为,中等收入家庭消费者、高收入家庭消费者、低收入家庭消费者、生产企业用电消费者、中小型生产用电消费者,以及公益性用电消费等几类。针对高等住宅小区用电家庭情况,应以电稳定与用电服务质量提高为营销策略切入点,而对于大型用电企业应以提供较高用电负荷及错时用电优惠等方式为切入点进行。通过细分市场将不同消费者用电需求划分,制定相应营销策略,促进消费。

3 结束语

电力市场营销是一种有意识的经营活动,为了保证电力市场营销目标的实现,必须树立满足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营销理念,通过细分市场抓住不同用户关心重点为切入点进行营销,并提供环保优质的电力产品,采取弹性灵活的电力定价策略,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充分满足不同电力用户的需求,进一步拓宽电力市场份额,促进电力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于崇伟.电力市场营销[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2]刘运龙.电力客户服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3]王永干,等.电力市场概论[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4]王宏超.电力企业管理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营销策略论文虚拟企业的营销策略分析 [摘 要]虚拟企业概念的提出,为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构建企业动态联盟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从虚拟企业的概念分析入手,在明晰虚拟企业的特点和运行平台环境的基础上,对虚拟企业的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为虚拟企业制定营销策略提供借鉴。 [关键词]虚拟企业;虚拟组织;营销策略;虚拟营销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52-0065-02 1 虚拟企业概念的分析 虚拟企业理论的创始人,美国机械工程学会名誉理事戈德曼、内格尔和普瑞斯1991年在他们合作完成的研究报告《21世纪制造企业研究:一个工业主导的观点》中指出:在市场变化加快、全球性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单个企业仅仅依靠自己内部资源的整合已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报告首次提出了虚拟组织(Virtual Organization)的概念,并提出了以虚拟组织为基础的敏捷制造模式,即以竞争能力和信誉为依据,选择合作伙伴,采用动态联盟的形式,以增强企业整体的竞争能力,在最大程度上满足用户需求。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对虚拟企业的定义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有关虚拟企业的定义学者们主要从虚拟产品、信息网络、运行方式三个方面来表述虚拟企业的概念。实际上,所谓的虚拟企业(Virtual Enterprise),是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时,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对付其他的竞争者而组织的、建立在信息网络基础上的共享技术与信息,分担费用,联合开发的、互利的企业动态联盟体。虚拟企业的出现常常是参与联盟的企业追求一种完全靠自身能力达不到的超常目标,即这种目标要高于企业运用自身资源可以达到的限度。因此,企业要求突破自身的组织界限,与其他对此目标有共识的企业实现全方位的战略联盟,共建虚拟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共同的目标。 2 虚拟企业的特点及其运行平台环境 虚拟企业的特点 (1)虚拟企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些企业可能是供应商,可能是顾客,也可能是同业中的竞争对手。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企业组织界限,使企业界限变得模糊。 (2)虚拟企业是因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结盟的,一旦合作目的达到,这种联盟便可能宣告结束,虚拟企业便可能消失。因此,虚拟企业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长期性的,虚拟企业的参与者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3)虚拟企业的运行中信息共享是关键,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使得沟通更为便利。采用通用数据进行信息交换,使所有参与联盟的企业都能共享设计、生产及营销的有关信息,从而能够真正协调步调,保证合作各方能够较好合作。 (4)虚拟企业在完成某一项目或任务时,项目或任务按照并行工程的思想被分解为相对独立的工作模块,促使承担分解任务的各方能够充分调动和使用他们的资源而不必担心核心技术或核心知识被泄露。并且各个合作模块可以并行作业,项目或任务的主持者可以利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手段在其间不断地沟通与协调,从而保证各个工作模块最终的互相衔接。 (5)虚拟企业是集合了各参与方的优势,尤其是技术上的优势而形成的,因此,在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开发上更容易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使其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处于领先水平。 运行平台环境 (1)信息网络环境。虚拟企业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只有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设施,虚拟企业才能对顾客需要作出及时的反应。虚拟企业是准市场企业,兼具中等程度的企业与市场特性,通过大量的双边规则与其他企业发展联系,企业活动在很大范围,甚至全球范围内开展,需要高效快速传递,没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环境,分散化的工作关系无法有效协调。 (2)知识网络环境。知识网络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将各具核心能力的企业连接起来,构成“核心能力”网络。虚拟企业既要利用企业内部的知识网络,更要将内部网络与其他虚拟企业的知识网络连接,形成一个全球范围之内的知识网络。知识网络的出现,使传统的线创新模式被新的创新模式所取代,通过科学、工程、产品开发、生产、营销之间的反馈环路和边疆的交互作用来创新,这种创新称为交互创新。 (3)物流网络环境。在商品市场中,有形商品的销售实现必须依靠物流系统来完成,完善的物流网络环境才能保证商品快速、准时、低成本、便捷流畅的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中物流活动中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配送、流通加工等活动对物流网络的效率有重要的影响。 (4)契约网络环境。从契约角度研究,虚拟企业是通过大量间续式双边规则的实际形态就是虚拟企业形成的“契约网络”。契约网络的建立是在对合作对象的核心能力是否具有互补关系的确认基础上,首先形成骨架性的契约网络即一级网络,然后,在此架构下再由任何一个企业向下继续发展次级契约网络来完成的。契约网络的维护主要不是靠制度规范、再谈判等手段对契约进行适当调整,而是靠彼此之间的真诚信任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否则就难以保证虚拟企业低成本运作特征。 3 虚拟企业的营销策略分析 网络营销策略 网络营销(E-Marketing)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简单地说,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营销活动。网络营销是虚拟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其中包括:口碑营销、网络广告、媒体营销、事件营销、搜索引擎营销(SEM)、E-mail营销、 数据库营销、短信营销、电子杂志营销、病毒式营销、问答营销、针对B2B商务网站的产品信息发布以及平台营销等。 虚拟产品策略 虚拟企业的营销活动并不一定需要拥有自己的产品,其产品可以实现虚拟化。Nike(耐克),最大的运动鞋制造商,却没有生产过一双鞋;可口可乐公司,只掌握产品的专有配方技术和品牌,其他则都是虚拟的;世界顶尖的飞机制造公司,却只生产座舱和翼尖; IBM公司的个人电脑,处理器是英特尔公司的,软件是微软公司的;国际贸企业就是通过虚拟产品的形式代理着形形色色的国际贸易产品的。不仅如此,虚拟核心企业在拥有某些核心营销要素,如专利、品牌、专有技术或市场、营销渠道等时,就可以将其产品虚拟化,通过外包生产、OEM方式或联合开发来满足市场需求。由于虚拟产品是强强联合的产物,因此其质量更有,成本更低,先进性更强。 虚拟服务策略 虚拟产品的服务作为整体产品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企业的重视,但拥有良好产品的企业并不一定拥有令顾客满意的服务。虚拟企业可以借助良好信誉的营销服务中介来履行服务职能,实行服务外包。虚拟服务策略就是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或联合服务的形式来满足顾客的服务需求,虚拟企业依靠动态服务联盟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虚拟价格策略 传统企业的价格策略都是由企业自己制订的,企业把价格行为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价格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很难将其外部化。虚拟企业在价格制订过程中,将价格策略虚拟化:①委托权威部门协助其制订价格;②企业在制订价格时,让中间商和顾客参与;③价格倒推,先制订一个顾客所能接受的价格,然后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苏宁和国美电器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经常采用价格倒推模式,虚拟价格注入了强烈的需求导向因素,因此,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虚拟渠道策略 渠道是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必由通道。虚拟企业从最终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将传统企业的渠道策略虚拟化,来减少渠道费用,加强渠道宽度,强化渠道的管理,减少流通的环节,提升渠道的竞争力。第一种是虚拟策略电子商务渠道的建设,例如,Dell(戴尔)公司在中国市场将传统的渠道改为网络直销与服务。通过Internet网,企业面对的市场一下扩展到全球的任何一个角落,缩短了与顾客的距离,渠道的长度缩短了、而渠道的覆盖面却大大拓广,并且渠道成本大幅度减少,企业甚至还可以在网络中建立自己的“专卖店”。虚拟网络渠道既是对传统渠道的补充,也是对传统渠道的挑战。第二种是营销渠道外包。经产品的分销外包给有实力和市场控制力的企业。第三种是构建水平渠道联盟、纵向渠道联盟、混合渠道联盟,共享对方渠道成果,控制同类产品市场,减少渠道竞争损失和浪费。 虚拟促销策略 促销策略是市场营销组合的基本策略之一。促销策略是指企业如何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公共关系和营业推广等各种促销方式,向消费者或用户传递产品信息,引起他们的注意和兴趣,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以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虚拟促销策略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是网上促销(网上折价促销、网上赠品促销、网上抽奖促销及积分等)是指利用Internet等电子手段来组织促销活动,以辅助和促进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使用。第二是促销活动外包给专业的咨询或策划公司。第三是构建相关产品的促销联盟。例如,英特尔公司与PC机厂家的联合广告;麦当劳与可口可乐联合展示等。虚拟促销加强了产品、企业与顾客的沟通,促进了销售,降低了促销费用。 参考文献: [1]吴先锋.虚拟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86-88. [2]郭雪飞.企业虚拟营销方式探析 [J].商业时代,2009(33):26-27. [3]王曼莹.区域虚拟企业市场营销模式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6). [4]张德干,宁红云.虚拟企业联盟构建技术[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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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与垄断资本主义研究论文

实质是垄断资本直接控制和利用国家政权,并通过国家政权该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以保证垄断资本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当资产阶级国家直接参与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它就成为经济上的总的垄断资本家,或称为“理想的总资本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政权与垄断资本溶为一体的垄断资本主义。由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的转变,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垄断作为垄断的一种形式,早在垄断资本主义形成初期就已经产生。它的最初形式是国营铁路、国营兵工厂、国有土地基金等,但当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整个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还很有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受战争形势所迫,几个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空前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许多国家实行了生产和分配的国家调节。战争结束后,随着战时经济向和平经济的转变,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就削弱了。20世纪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再次得到显著发展,各国政府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如美国出现罗斯福新政,德、意、日等国实行军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参战国实行严厉的统制经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再次出现高潮。二战结束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有所减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又一次进入低潮。以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入猛烈发展阶段,而且具有新的特点。此时,不仅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迅速增加,一般已达到40%左右,而且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已不再是作为一种短时期的“战时状态”或“反危机措施”,而是发展成为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的经常性需要,国家与垄断资本的结合,已经发展到整个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的所有环节,包括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从而使垄断资本主义具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显著特征。2.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转变的原因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的深刻根源是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私人垄断已难以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迫使国家不得不直接参与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调节社会经济的运行;同进也迫使私人垄断资本运动依赖于国家政权,国家与私人垄断资本溶合起来,形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具体说来,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转变有下列原因:1)科技革命和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私人垄断资本的积累已无法满足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条件,必须由国家进行投资或者由国家给予私人资本以资助。2)私人垄断统治扩大了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必须由国家采取一定手段干预国民经济,减轻经济危机的程度,缓和社会矛盾。3)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单纯依靠私人垄断资本的力量和市场的自发调节已难以解决由结构失衡所造成的经济动荡,必须依靠国家采取行政的或经济的措施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国家及其职能发生巨大变化,促使国家力量与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所以,私人垄断向国家垄断的转变,具有客观必然性。

21世纪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并存的世纪,资本主义的变化与发展直接影响其历史命运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全面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资本主义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最大的贡献是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如果说唯物史观主要通过揭示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破解了人类历史发展之谜;那么剩余价值学说则主要是研究并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破解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之谜,尤其是对资本主义初期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资本主义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原始积累、自由竞争、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初期的发展也就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

资本主义初期就是原始积累的过程,而马克思揭示了资本积累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化的实质,分析了资本积累的必然性和决定资本积累量的因素。马克思从资本积累回溯到资本原始积累,并在对资本原始积累的考察中,揭示出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即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马克思指出:资本积累提高了生产水平,资本主义生产实现了社会化;生产资料日益集中,生产规模扩大;劳动社会化,每件产品都成为许多人共同劳动的结果;生产过程社会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项生产活动联系紧密;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国际市场形成,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成为世界性的生产。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并由社会对生产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对产品在全社会范围内根据劳动者的利益进行分配。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方各面都会有新的变化,当代的资本主义也不例外。无论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或者阶级结构上来说,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比如对于现在的社会现实状态来讲,当代的资本主义与马克思、列宁时代相比,就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变化。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的学者都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解读与分析。

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学者们普遍认为,在现在这个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不断变化的现代,资本主义在生产力的方面得到了长久的发展与进步,主要表现为劳动生产率以及社会财富都得到了快速的增长,信息化、服务化、高科技化的产业结构趋势逐渐显现,脑力劳动增加、体力劳动相应的减少,其劳动工具也随着科技的发达而得到了全面的扩展。

从生产关系层面上来看,当代的资本主义也随之而进行了相对应的调整与改变,在很多方面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比如资本社会化的所有制关系趋势增显,社会福利政策的分配关系得以出现等等。学者将其概括描述为:政府对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进行干预;推行雇员持股计划;实行福利政策;用税收调节收入再分配。另外,在有关生产关系新变化而进行的讨论的问题中,国家、国际垄断资本主义以及全球化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讨论等也都得到了一定的涉及。

从上层建筑来看,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在以下四方面资本主义有着显著的变化。(1)政治制度与法制实现了有效结合;(2)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职能增强,国家的调节作用越发突出;(3)资产阶级的民主形式进一步扩大;(4)意识形态中左翼与右翼的分歧逐渐减弱,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虽然未变,但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却更加鲜明。而从我们的角度来看,则认为里面的核心主要是资本主义政治统治形式变得更加完善以及精巧,而这样的变化是与其自身所创造出的再生产的条件密不可分的。

在这里,之所以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变化进行研究,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要预测当代资本主义在历史上的一个发展趋向。针对于此,学术界开展了积极的研讨,并且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三种观点。一种观点是这样表达的,资本主义自身仍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发展潜能。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并没有消除其基本矛盾,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第三种观点这样描述,当代的资本主义要看到其中所具有的两面性,一方面要看到这些新变化在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和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继续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又要看到这种作用的限制,乃至酝酿和加剧资本主义矛盾方面的作用;既要看到这些新变化在延缓资本主义的覆灭、延长资本主义的寿命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又要看到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在经过一个长过程的发展后,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命运。

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还是赞成第三种观点的,首先来说资本主义就目前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还有很大的活力,但这恰恰又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论断,所以资本主义最终被社会主义所取代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

摘要:笔者沿着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阐发的观点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与马克斯•韦伯不同的一些观点,同时深入挖掘历史现象解释了被马克斯•韦伯忽略的一些史实,借助马斯•韦伯同时代的朋友桑巴特的著作对新教伦理的资本主义精神提出了新的解读。

关键词:资本主义 人口压力 东西方文明

一、引 言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无疑是一本相当重要的社会学著作,该书初稿在1940年和1950年分两次发表于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刊物《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学文献》,表达了一个德意志帝国的公民在国家统一后迅速壮大扩张,成为继英法美等国家之后的一等强国所具有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感情深深印刻在他所推崇的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形成过程中所起的重大作用,因此,有理由把《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看做马克斯•韦伯在二十世纪初业已成熟的资本主义精神、秩序、发了和制度所做的一种理论 总结 和提供了一种新的原理解读。然而在此文发表之初就引发了强烈争论,包括马克斯•韦伯共同编辑《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学文献》的维尔纳•桑巴特就持有不同看法。随着马克斯•韦伯在学界的影响深入,再次分析讨论此书以及马克斯•韦伯其他著作中涉及到的宗教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研究整体社会价值观有新的意义,比如我们想要确定,资本主义在本质的形成过程中以及后来在全球扩张的过程中,作为宗教力量的新教伦理是否或者在大多程度上起到了哪些作用、为什么东西方在1500年以后分别沿着不同的道路发展以及亚细亚文明能否单独发展成功资本主义。另外本人在研读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意愿与方家商榷,并愿意做更进一步的钻研。

二、马克斯•韦伯赞扬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斯•韦伯在书籍开篇“作者导论”中开宗明义地阐明了自己的立场“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我们认为;原文如此)其发展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 文化 现象”,从这一个立足点出发,笔者认为马克斯•韦伯在开初就否定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文化现象和生存状态是与他所欣赏的具有世界意义和普世价值的西方文明具有可以同等看待的水平,似乎只有西方社会给世界人民提供了可以学习借鉴的模板,别人只要学习照搬就可以了,甚至于可能如果不接受这样的西方文明和价值观遭遇种族屠杀灭绝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整本书籍当中,我们只看到马克斯•韦伯对欧洲移民,他所称道的新教徒开发了美洲大陆,而够小了对原著民族的掠夺和屠杀。无可否认马克斯•韦伯称赞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是有物质基础和科学根据的,正如《韦伯转》作者描述的那样,马克斯•韦伯是有道理自豪的,1904年仲夏他在纽约看到了“耸入云天的摩天大楼和矗立于海岸的自由女神像”。所以马克斯•韦伯再一次被“资本主义精神的巨大创造力量”所震撼。因为此时马克斯•韦伯生活在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已经抛弃了普鲁士时代的诸侯纷争、小邦林立、俯首听认大国宰割的邦国时代成为继英法美之后的一等世界强国,所以有此种民族自豪感情有可原。然而带着这样的心态撰写《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我们就要发现许多当今重视世界多元文化结构很不一样的东西在里面,所以笔者愿意对该书做出一些新的解读,请方家指正。

三、对“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中心解读

马克斯•韦伯先生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总结出的受新教伦理影响的资本主义精神主要有如下一些:1、“职业责任是资本主义文化的社会伦理的重要特征;而现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资本主义文化的根本基础。”2、“只要干得合法,赚钱就是职业美德和能力的结果与表现”,这里可以比较孔子教导弟子的“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用之有度”;3、该书第19-22页大段引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最后断言资本主义精神无疑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之前就出现了。而本杰明•富兰克林总结的美国人具有的那种精神无非就是:禁酒、默言、有序、坚定、借鉴、勤勉、诚挚、公正、节制、干净、宁静、贞洁和谦逊。死还没有对屠戮原著居民的忏悔,其他思想家则从完全不同的角度阐释所谓“美国精神”:“在美国,清教精神沦落为一种执拗的小镇精神,只讲究所谓的图面。而世俗霍布斯注意滋养了现代性的主要动机------对无限制 经验 的贪求;乃至于“追求赋予的冲动取代了禁欲苦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淹没了天职召唤。”

因此我们能否做这样的假设和推断,第一、新教伦理是否一定催生资本主义精神?或者没有新教徒侵润的国家和地区从无可能出现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精神?第二、新教伦理或资本主义精神一定优于其他民族或宗教精神乃至于可以对秉承其他人类文化遗产的所谓“异教徒”给以彻底铲除甚至肉体消灭,是全世界人类俯伏与《圣经》的教导之下?第三、如果马克斯•韦伯足够长寿,当他看到了他推崇的资本主义精神哺育下的国家和地区经历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出经济大萧条和随后的希特勒崛起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会作何感想?

仔细分析上面的问题,第一个是充分条件,即新教伦理一定催生资本主义精神,或者马克斯•韦伯自己肯定的那种资本主义精神,实际上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已经断言“资本主义精神无疑在资本注意秩序出现之前就出现了”。我们也知道宗教改革之前,鄂州的强国如荷兰、西班牙以及地中海沿岸贸易频繁,充分展现了即将统治世界经济的资本主义精神的活动能力,而那时候还没有所谓的新教徒!更遑论新教伦理!

第二个命题则是必要条件,即使没有新教伦理的国家和地区不可能有“资本主义精神的巨大创造力量”,也就是不会有马克斯•韦伯先生惊叹的“耸入云天的摩天大楼和矗立于海岸的自由女神像”,那么几乎与卑斯麦统一德国听一时期,通过明治维新而与西方列强争雄的东亚国家日本又是怎样的情况?日本自然是“衣冠唐制度,礼义汉文化”属于儒家文化圈,没有新教伦理侵润的撮尔岛国也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和制度,呢么马克斯•韦伯先生如何解释?至少我们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得不到解释,至于后来马克思•韦伯先生后来不曾看到的亚洲四小龙等经济实体腾飞就不必说了。从此也看到没有新教伦理侵润照样可以有资本主义精神和秩序,如果更仔细地研究东南亚华侨拓殖开发的 种植 园经济,仿佛可以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经济模式相比拟。

至于第三个命题是后来灾难性的事例,资本主义学者都有补充性的说明,至少对于某些坚信资本主义市场放任自由竞争的理论家们是个惊醒;至于更有其甚的希特勒叫嚣优势民族至上论,是否得自于马克斯•韦伯先生的影响,我们难于落实,姑且放在一边。至少从有良心的学着看,马克斯•韦伯不会同意希特勒对犹太诸民族做有理论准备的计划新屠杀;而我们知道那些新教徒的学说很多来自他们反叛过的宗教版《圣经》,而《圣经》可是古代以色列人用希伯来语撰写的犹太民族血泪奋斗历史。当然,里面以上帝正义的名义下动辄灭绝一个城邦,动动手指头就要灭杀一些所谓异教徒的描述他们是不会在教堂传道布教的时候做讲道的引用。

四、对中国没有原发产生资本主义的 反思

英国人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在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与欧洲对比的时候,即深深被丰富灿烂、历史悠久的黄河长江农耕文明所吸引,又怀着一种莫名的惊诧何以中国农耕文明为代表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没有产生出近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故而提出了著名的“李约瑟之谜”;法国人伏尔泰研究各国历史进程和科技演变,也有同样的疑问;当代著名的美国汉学家马克•伊文(Mark Elvin)则在专著《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 : a social and economic interpretation》给出了“高水平陷阱”的诠释;后来不少学者又从中国科举选拔制度在明清两代走入束缚人类思想的角度给与了多重解读。限于篇幅笔者不在此处展开讨论。

综上所述,如果马克斯•韦伯只想表明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有过重要影响—仅仅将这种思想作为一种尝试性的假说提出来,把资本主义精神及其后来的制度法律作为欧洲长期孕育发生的一个十分复杂历史过程来看,新教伦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那么过分对这一作用的夸大则是有待商榷,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试着做如下的陈述:任何社会现象的存在和发展过程,都是现实与意识的统一。清教徒的宗教、契约与法律观念的生成与演化过程同样也概莫能外,从此演变出的资本主义精神只有立足于清教徒当时的现实处境,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相应观念的形成与变迁;同样,资本主义精神的许多优秀品质在各民族的传统中多有体现。恰好是欧洲某个阶层的生存空间和权利诉求在宗教改革之后不能在自己地域上得到满足,随着人口压力增加和财富欲望的不断追求,他们随着远航的帆船漂洋过海传播到世界各地。在这个征服世界、体现所谓“主的意志”过程中,一直以宗教作为理论支持并逐渐成为主导世界的力量就是马克斯•韦伯所称颂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很幸运的是他没有看到后来的经济大萧条和希特勒崛起……

参考文献:

1.〔德〕马克斯•韦伯著,彭强,黄晓京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著,吴象婴,梁赤民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3. 姬金铎著:《韦伯传》〔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摘 要: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制度,从16世纪产生以来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五个世纪之久。尤其二战以后,尽管世界上一些国家已脱离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但是资本主义世界的中心部分,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但生存而且空前发展,表现出较高水平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甚至占据全球发展的主导地位。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和本质,资本主义终究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我们在肯定其积极历史作用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固有的矛盾和弊端始终存在的客观现实。

关键词:资本主义;矛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一、“两个必然”的坚定认识

资本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形态,所以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也要不断深化。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是私有制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剥削制度,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正是这种矛盾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使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广大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的趋势同时增长。恩格斯在《反社林论中》指出:“机器的改进就造成人的劳动的过剩。如果说,机器的采用和增加意味着成百万的手工劳动者为少数机器劳动者所排挤,那么,机器的改进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机器劳动者本身受到排挤,而归根到底就意味着造成一批超过资本在经营上的平均需要的、可供支配的雇佣劳动者,一支真正的产业后备军。”[1]随着资本积累的发展,私有规模不断壮大,社会化程度提高,他们的矛盾也会加深。这就预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为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剥夺了。”[2]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也曾指出:“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的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将处于一种量的积累或量变中的部分质变的发展状态,这表明与之相关的资本主义的灭亡也是一个演进的过程。所以,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等社会指标,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还不能跟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

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两者的结合是少数具有组织大规模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又不依靠自身劳动来满足生产的资本家,以等价交换的方式从市场上找到那些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并把它们的劳动力作为商品购买回来,投入到生产中而实现的。所以,资本主义是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基础上的雇佣劳动制度,它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基础。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下,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它却被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等价交换关系所掩盖。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只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掩盖下的内容和结果则是不平等交换。工人并不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本家阶级。马克思一针见血的指出:“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的。”[4]

三、正确认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

虽然资本主义有其本质的弊端,但其在历史发展中是具有进步作用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强调,工业资本家战胜封建大土地所有者以及工业战胜农业是历史的进步。由封建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是不可抗拒的必然历史过程,任何阻止资本主义发展的行动,都是徒劳的。

资本主义在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上曾发挥的历史作用也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适应了生产力的性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会蕴藏着这样的生产力呢。”[5]第二,资产阶级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的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消除了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传统观念和见解,确立了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本主义的新观念,科学文化的光明冲破了中世纪宗教统治黑暗时代。第三,资产阶级创立并开拓了国际市场,它迫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以及为了开拓世界商品销售市场和获得原料基地所进行的侵略战争,进行了深刻的揭露、抨击和谴责。但同时又辩证的看到这种侵略在客观上又给被侵略国家带来了西方进步文明,尽管这对于被侵略国家和人民来说是极其痛苦和耻辱的。第四,资产阶级日甚一日的消灭生产资料。财产和人口的分散状态,造成了经济的集中,进而又带来了政治的集中。它摧毁了封建割据的壁垒,使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有同盟关系、各自有着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关税的各个地区,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民族,实现了民族和国家的统一。

四、社会主义应该理性继承和发展资本主义文明成果

从历史发展的逻辑历程来看,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各个社会形态都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发挥了自己的历史作用,创造了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文明成果。这些成就必然为下一个社会形态所继承和借鉴,成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因素。社会主义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后,要采取多种方式继承和运用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来的物化的生产力,充分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生产,经营的现代化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这反映了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的一般规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能一昧祛除。其中,资产阶级思想家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 口号 ,资产阶级用科学反对封建的迷信,并第一次引起了人类科学观念的更新,人类对客观世界产生了飞跃性的认识。资产阶级在科学上的革命也引起了技术上的革命。另外,资本主义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建立了民主共和国形式,虽然这种民主共和形式带有明显的阶级性质,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它确实比封建专制度进步很多。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都要保留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成熟形式。

虽然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最后的一百年中,生产力具有明显加速度的发展的趋势。可见,生产力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本主义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彻底用尽,那么我们认为的资本主义很快灭亡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是,正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历史的暂时的社会形态。它将不可避免地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会过快过慢的发生着变化,正如量变引起质变,这种改变最终会达到极限,旧的社会形态灭亡,新的社会形态会随之产生,资本主义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着生产关系,即当代资本主义正一步一步迈向社会形态的高级阶段,为更先进更合理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取代。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48.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9.

[3]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32.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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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因:

1、科技革命和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私人垄断资本的积累已无法满足社会再生产所必需的条件,必须由国家进行投资或者由国家给予私人资本以资助。

2、私人垄断统治扩大了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必须由国家采取一定手段干预国民经济,减轻经济危机的程度,缓和社会矛盾。

3、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单纯依靠私人垄断资本的力量和市场的自发调节已难以解决由结构失衡所造成的经济动荡,必须依靠国家采取行政的或经济的措施调整国民经济结构。

二、实质:

实质上是垄断资产阶级最大限度地支配社会资本和剥削劳动人民的一种形式,它的活动主要是促进私人垄断资本的运动,保证私人垄断资本获得高额利润。

它以低价向私人垄断组织供应商品和劳务,以高价从私人垄断组织购买商品和劳务。它促进国民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部门结构和地区结构的改造,为私人垄断资本的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扩展资料:

1、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特点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特点主要在于,它与扩大再生产的经常性需要相联系。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预算支出中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社会再生产,从而使得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作用日益加强。

2、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

(1)国有垄断资本,即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财政手段集中的财政资本中用于剩余人才一产的标准。国有垄断资本的组织形式是国有企业。

(2)国家和私人共有的垄断资本,即国有垄断资本和私人垄断资本在一个企业内部的结合。

(3)国家和私人密切联系的垄断资本,即国家垄断资本与私人垄断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结合。

3、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

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有其客观必然性。

首先,生产社会化的出现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对社会生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

其次,市场经济运行中产生的弊端,需要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来矫正。第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激化,也需要由国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缓解。

资本家阶级与雇佣劳动者阶级之间的矛盾激化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激化的表现之三,其后果就是出现两级分化状况.

要缓解这一状况,同样需要国家介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领域,调整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煤矿企业经营管理研究论文

煤矿企业成本管理论文

一、煤矿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成本管理的过程性和指导性不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是一个过程,只有重视并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控制,才能真正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尤其是对于煤矿企业而言,重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性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真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传统成本管理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整体把握不强,对生产经营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中间环节管理控制力度不足,使得煤矿企业的生产运营安全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生产成本始终居高不下,成本管理也就无从谈起。如今的时代是一个资本时代,财务管理在企业战略发展中极其重要。现代企业应对成本管理过程中所掌握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有效分析,使之成为下一阶段企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煤矿企业可通过对成本管理各项数据背后的业务进行研究与分析,并根据研究结果对煤矿企业下一步的经营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使企业生产经营策略更加科学合理。但受传统的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多数煤矿企业仍只关注对现时、现阶段内企业经营管理方向的调控,忽视对财务信息的综合处理,也就降低了成本管理对下一阶段煤矿生产管理的指导价值,更间接影响了煤矿企业的生存及发展。

第二,成本控制的不足与成本核算两级分化严重。从深度上看,多数煤矿企业成本控制往往只重视生产过程的节约,而没有向成本与技术、成本与安全、成本与质量的最佳协同上寻求控制;从广度上看,多数煤矿企业成本控制有名无实,成本控制措施事中核算多,事中控制协调和事前预测决策少,管理措施多,技术措施少,导致成本控制措施不足,成本与技术脱节,不能很好地发挥技术工作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当前煤矿企业的成本核算分析只是大包大揽式的核算,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成本核算分析。只重视材料、电力等成本项目的核算分析,没有重视其他成本构成项目的核算分析;只重视产量成本核算分析,而没有重视质量成本、安全成本的核算分析;适应外部会计要求核算的多,围绕内部管理需要核算的少,致使成本核算资料有用性很差,不能很好地为制定成本控制方案和措施提供依据。

第三,生产管理和成本管理脱节。众所周知,煤矿企业属于资金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具有投入高、风险大、效益不足的特点。从整个行业来看,企业管理较为粗放,传统企业只是对生产、安全、产量、效益较为注重,而对于成本管理较为漠视,成本意识较差。前些年煤炭市场供不应求,效益较好,这种现象就更加严重,很多人认为成本管理只是财务人员和少数管理人员的责任,而成本管理人员又往往缺乏生产管理经验,生产管理和成本管理脱节,形成生产线只管要钱生产,管理线只管控钱的矛盾,制约了成本与生产技术、成本与安全、成本与质量的协同发展。

二、加强煤矿企业成本管理的对策

第一,强调成本管理的全员参与性。成本管理是企业战略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煤矿企业的每个人都要对此有正确的认识。首先,要强化管理者的成本管理意识,使其将贯彻和实施成本管理纳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其次,成本管理的落实要依靠全员的参与。作为煤矿的经营参与者和具体执行者,企业职工的力量要引起管理者的充分重视,要发动全员参与到成本管理的全过程中来,使职工都能够认识到成本管理与企业生存发展及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具体的探测、开采、深加工等环节中贯彻成本管理理念,规范自身的生产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第二,重视企业资本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企业净利润与平均资本的比率)是衡量企业运用资本获得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企业成本管理的目的并不单单是要降低企业成本的绝对数,而是要以较少的成本消耗,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切实提高企业的资本利润率。煤矿企业要多措施并举,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先进的探测、开采和深加工技术等,极力降低企业成本,获取更大效益。充分挖掘成本优势,以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优势。

第三,注重全过程成本管理。企业的成本管理应渗透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而不是仅仅体现在一个阶段或一个环节,从煤矿企业煤矿的搭建到煤矿的开采以及后期销售等所有环节都不能脱离成本控制管理工作的范围。在企业中应全员、全面、全过程,从产品的生产管理组织流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门、甚至生产现场每一个工位操作工,都能参与到成本管理中,形成成本控制的一致性,谋求在最低成本状态下,进行生产管理与组织运作。

第四,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煤矿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规范和确定各个参建人员的具体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规定其权限,提高其工作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仅仅围绕在企业周围,把自己置于主人翁的地位来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把好成本控制关,实现开源节流。进而建立一个完整的成本控制责任制度,使员工积极参与其中,共同管理,共同发展。

第五,实施全方位的煤矿成本控制。毋庸置疑,全方位的成本控制就是包括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系统性控制过程。事前控制就是在成本形成以前,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规划、审核和监督,预测成本、控制决策过程,编制成本控制计划,确定合适的成本控制目标,然后分解到各个班组。事中控制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按照既定的成本控制目标,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查漏补缺,以保证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一般包括材料费用控制、人工成本控制及其他成本控制等。事后控制是通过分析考核环节,及时发现煤矿企业在成本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为下一个成本控制循环提供方向性决策建议。煤矿成本控制应实施全方位的成本控制,从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好认真严谨的分析,切实落实成本理念,把成本控制渗透到到管理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细节,确保企业成本目标和良好经济效益的实现。

煤矿安全管理论文我国至今有23586个中小煤矿,其中3万吨以下占%,9万吨以上的只占%。2002年底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矿均产量1万余吨(受停产整顿影响,不能完全反映矿井生产能力现状),点多、面广、底子薄,从业人员素质低、资源勘探程度低、交通极不方便是我国中小煤矿的基本现状,市场需求量大、就业人员多,山区农民脱贫解困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是我国中小煤矿存在的客观条件。近几年,国家关闭整顿小煤矿,其煤炭生产秩序有所改善,装备水平逐步提高,中小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但我们必须正视中小煤矿安全生产仍十分脆弱,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中小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家庭贫困、文化素质低的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上提高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大等因素的影响,故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素质难以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而又艰辛的任务。 2、 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规模小,装备条件差。中小煤矿所利用的资源大都是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程度低储量小的块段,一般为边探边建,难以形成规模开采、实现正规生产,投入产出比例小,技术装备难以跟上,往往存在先天不足。 3、 矿井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技术管理工作几乎无人能做。近十年来,基本上没有采矿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地方,日常的作业规程都少有人会编制,技术装备、安全仪器的使用和维护都存在困难,其效能发挥大打折扣。 4、 管理体制不顺,职责权利不明确。现在煤炭管理部门职权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机构被削弱,缺乏权威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5、地质条件复杂,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地质勘探程度低,相当部分资源是没勘探的,故中小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千变万化,突出情况时有发生。煤矿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量十分繁重,加上煤炭管理工作随机构改革而不断弱化,企业尚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故潜在的隐患十分严重。 6、 抗排风险能力差。中小煤矿规模小,底子薄,又没有规范的资金积累制度,抗排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如遇大的灾害就会出现矿毁人亡,老板逃跑,政府办丧的现象。 二、 新形势下大冶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探索 1、 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 为了防止机构改革以后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被弱化,市政府即时出台了《大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意见》,明确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制订加强煤矿长效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为煤炭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2、 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规定培训,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外,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不少于3天的培训,(如煤矿没有能力培训则由市煤炭部门派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培训),并经市煤炭管理部门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煤矿职工人井资格证》,凭证下井。 3、 配备技术矿长,加强技术管理。 各煤矿必须聘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规定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系列专业毕业文凭或在国有大矿担任生产、安全、技术等方面职务的中层以上负责人,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核,发给其《煤矿技术指导资格证》、凭证聘用。

煤炭企业成本管理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现阶段我公司煤炭成本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成本管理的全面性认识不足

现代煤炭企业制度的成本管理实际上是全员性的目标管理,是全员的全过程,全面的管理,而现阶段管理,一个单位成本指标完成好坏似乎只是几个管理者的责任,与一般员工关系不大,致使成本管理全员性打了折扣。上层管理者只重视生产,安全,对成本管理不重视,基层单位指标完不成,领导说情,从而逃避考核。这说明我们在成本管理认识上有差距,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缺陷。

2.指标考核不到位

考核兑现不完全到位,导致部分成本指标失控原因之一。一计划指标制定不合理,被考核单位有了讲客观的理由和条件。二是分管领导讲情。三是成本指标与工资收入挂勾幅度小,考核单位不在乎此项考核。四考核部门把关不严。考核制度不透明,考核不能服人。以上几种原因造成基层单位对成本的控制不是特别重视,从而成本指标不能下降。

3.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重视不够

对内部投资项目包括大修工程项目的工程成本重视不够。毫无疑问,工程成本无论是投之于资本性支出,还是投之于生产性费用支出,都应该成为成本管理的一项内容。近年来,由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相对集中,导致内部投资规模相对吃紧,一个时期以来,向上对集团公司争规模,向下平衡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项目和资金,成了内部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对如何降低单项工程成本的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一些自营工程,由于控制乏力,被某些基层单位钻了空子,搞“搭车”工程,或将工程材料用于本单位的生产性消耗,由此造成工程成本和生产成本两不实。

二、降低煤炭企业成本的思路和途径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本管理体系效能的充分发挥。随着专业化重组的迅速推进,我公司内部经济运行机制和运行系统将随之调整。唐山矿业公司由以前的“利润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围绕公司“成本中心”的新定位,矿业公司的经营管理重点应由增加收入转变为降低成本为主。如何对现有成本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怎么把煤炭成本降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现从我公司的实际出发,对如何降低煤炭成本管理提出几条思路和途径:

1.继续以预算管理为导向,推进成本管理向深层次发展

现阶段的预算,应当突出体现“成本中心”的特点,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预算的编制过程当中,主管生产、技术的部门应当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按照生产任务量的大小,工作面的个数等计算投入和产出。各基层单位、生产区科也要分别编制各自的成本预算,汇总后,与财务部门的总预算相对接,确定出基层单位三级预算与分公司二级预算的闭合点,最后形成正式预算。按这一程序编制出的预算才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预算。

2.实施全员目标成本管理,增强成本否决意识

要使全员目标成本真正贯彻执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领导层高度重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位,像抓安全、抓生产那样抓管理,抓经营,这是保证。二是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同时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建立定期检查、调度制度,这是条件。三是全员参加,这是基础。成本指标最终要由人来完成,将指标分解到岗位、到人,正是全员目标成本管理的核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全员目标成本管理体系的作用。

3.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

现阶段我公司正在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从降低成本出发,优化生产布局。二是改进采气工艺。三是提倡集约高效的生产方式。尽管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例如引入的'锚杆工艺,低位放顶煤工艺,提出的“2+1”生产格局。但是由于经费不足,有的新工艺在现场使用后,不能适用现场,造成重复投入,成本增加,因此要求我们应用科学手段,结合现场应用新技术,确实促进煤炭成本降低。

4.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工程成本

首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程序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其次,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外包工程严格执行定额,尤其要核准工程量。再次,要严把工程验收和签证关,针对工程成本的管理特点,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由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考核。另外,对于自营工程,要加强领料环节的控制,严格落实限额领料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是保证煤炭工业实行稳产、高产、降成本的必要条件。煤炭工业生产受生产条件影响较大,经常发生各类事故,会对煤炭企业多方面造成损失,不但影响产量和职工工作情绪,还要支出大量的抢救和处理费用,必然增加成本,因此我们必须经常不懈努力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做好了,就会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吨煤成本。

三、采取以上途径达到的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途径,我公司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实现真正的全员、全过程的成本管理;逐步实现成本预算指标的编制与实际情况相接近;对指标的考核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加强对内部工程成本的管理;从而实现在增加煤炭销售收入的同时,大力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为煤炭企业利润的增加提供更大的空间,使我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经济法反垄断论文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 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1.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2.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3.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二 经济法的政策性 经济生活的变动如此迅速,而作为成文法的经济法,无论如何也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即相对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及时调控受到法律滞后性的约束,这就需要在法与经济之间建立新的参量——经济政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之间也由此而有了紧密联系。 (一) 经济法政策性之界定 经济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种,是国家和政府有意识地解决各种经济问题的行动指南。它实际上是国家或政党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所采取的经济活动,是国家经济意志的体现。在国家对市场的调节、渗透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当代,经济政策之影响力呈不断上升趋势。一方面现代法治政府之控权原则的发展,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律与政策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法律被政策充斥的现象俯拾皆是。此现象可理解为行政法与经济法之本质区别。故而经济法的政策性可界定为:经济法律规范受到经济政策之强烈影响而使其立法、执法、司法体现了某些政策性特征和目的。 (二) 经济法政策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政策化根源于经济法内在特质的必然要求。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其要义不在于直接抽象地设定和保障某种权利,而是追求对万变的经济生活及时应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但现代社会是分工复杂,变化多端的社会,对经济运行之效率有更高的要求,政府调控经济,纠正市场缺陷之手段就要日益丰富多样,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之要求。而法律自身内在结构的限制却有着相对滞后性,不得不依赖于灵活及时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经济政策。 2.经济政策性质的改良和经济法效益性的契合。现代国家广泛运用的经济政策,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强制命令化体系,多是体现现代国家职能的多样化政策的组合体,以市民社会的有理性“经济人”为前提,以利益趋动为手段达到政策目的,这与经济法的效益调节手段相一致。 (三) 经济法政策性之内容 1.经济法的立法受经济政策的影响。 首先,在法的调整渗透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高度专业化的今天,经济法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这些政策具有强制力,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甚至构成经济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其次,经济法律规范短暂多变,并且“变化”这一过程本身也短暂、迅速,常和经济关系本身的变化同步,有时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超前于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且经济法对于某些特定经济现象的及时应对,与经济政策的特别应对性和短暂性极为相似。一时之应然,不应被制止或不应为的行为到彼时则可能成为应受遣、制止的行为。著名学者谢怀栻将经济法与民法形象对比道:“一个国家的民法典可以在数百年内基本不变,经济法就不可能如此。” 再次,经济规范中有相当多的原则性规范,这类原则性规范的具体适用必须和特定时期相对明晰化的经济政策相配套,才能给公众提供良好的行为预期,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最后,在经济法规范中,还出现了众多模糊性的政策语,如“为了……的重大利益”,“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等。在传统的法律部门中本来用来判断合法与否的标准仅仅是行为,而在经济法中行为的结果、目的甚至动机都成为了标准,都要在面对具体情形时进行政策性的考量,政策的意蕴完全融入了法律。 2.经济法在执法、司法的力度上更受到了经济政策的深刻影响。 首先,在机构的设置上就出现了集传统行政执行权,准立法权及准司法权于一身的“第四种权力”来作为经济法的制度基础。它不仅体现着公与私的交融和公与私的协调,而且作为第四种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并不是一般的行政执行机关,而是各种依特别法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性质的经济管理机关。 其次,在具体的适用中,注重法律的整体社会效果,并不强求所谓的“一致性”。以反垄断法为例,必须结合特定的经济政策背景来理解反垄断法之适用。在竞争法领域中,条文大同小异的反垄断法,在不同国家里执行的力度各不相同。美国对垄断的态度就比别的国家严厉得多;即使在一国国内,不同时期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也有所不同。具体就微软的反垄断一案来说,也充分反映了反垄断执法的软性。2001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不再要求分拆微软,也不再坚持针对微软将互联网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进行反垄断的诉求。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布什政府改变了克林顿政府反微软垄断的强硬立场,采取了更为保守,对企业更为友善的政策。针对微软基本上是靠自我发展起来的垄断公司并且以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为基础的情况,司法部打出了“推动创新”的旗号和政策。受到美国政府和政策的影响,司法系统从而对此做出了反应。 (四) 经济法政策性特征的功能 首先,经济政策作为国家着眼于现实的经济状态以诱导经济向特定方向发展的有意识的施政形态,是国家单方面做出的政治决定,体现强烈的公权力意志。这样就可能严重违背客观的经济规律而沦为纯粹权力意志的产物。现代法治理念“有限政府”“政府不是万能的”也要求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使权力控制在界定的范围之内,特别是通过固定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稳定性,故法律内蕴之有效限制权力的理念来限定经济政策只在合法操作的平台上展示自我。 其次,现代复杂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经济政策以行政指导之方式调控市场畅通无阻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市民社会中的理性人均以利益为趋动做或不做某种经济行为,所以政府越来越需要法律之制定来增加经济运作的可预期性,用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的运作以增加经济管制之正当性,从而减少在经济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巨大阻力和付出的无谓消耗。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研究之意义 (一) 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之实践意义 第一,经济法的非法典化。由于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所以它就不可能在整体上达到高度的,相当稳定的系统化程度,因而在立法方面,经济法很难表现出法典形式。“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很少有国家制定一部统一的经济法典”,惟一一部命名为“法典”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的基本部分对有关计划工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规定。经济法许多问题仍需专门制定单行的经济法规来加以解决。如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则一方面我们不会纠缠于经济法之法典化而浪费立法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不会拘泥于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应及时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经济 法律法规,以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第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必然。虽然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但作为法律,我们仍要尽可能保持其稳定性,可以通过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之精心安排以实现协调。从立法上看,某些基本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内容应当保持较强的原则性,不宜规定过细;只有较低层级的法律文件才可以具体化。而且,在制定原则性较强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同时,创设一种较为灵活的执法、司法机制,赋予执法者、司法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当然,如何规范节制的运用权力,保证权力的非扩张性,则也是制度程序设计的内容。 (二)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内蕴性互动之意义 首先,应构建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关系框架,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结合。 如何将法律与政策融洽的整合在一起,克服政策的不稳定性和法的滞后性,是值得探讨的。西方法学者面对20世纪社会变革的新潮流提出回应型法的理论模型,认为法律已经由强制性成熟为自治性,并开始向回应型法转变。其基本内涵包括:法律的目的是权能,合法性来源于实体正义,规则从属于原则和政策,执法者具有扩大了的、仍必须对目的负责的自由裁量权,其法律愿望与政治愿望达到了一体化。而经济法正是具有回应型法特征的部门法,应对经济政策之推行有极高的敏感度,以回应性方式提高自身运行的合理性和实效性,以求在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中把握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其次,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互动结合还必须时刻以保障经营自由为宗旨。 政府之干预源于“市场失灵”,其根植于市场的土壤,因而必须在市场机制无力或失败的范围内进行。实践已充分证明,由政府干预导致的非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较之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更大。此时,“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之说法仍然适用。因此在国家与市场的复杂博弈中,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要形成一种弹性机制,巧妙地将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融为一体,并始终能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之发散思索 尽管从法律理性研究之角度系统分析了经济法相对软性的内涵与外延及我国经济法法制建设实践中之对策设计,但笔者认为,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领域中的相对软性是经济法的法律本质带来的稳定性要求和经济法受经济生活、经济政策的强烈影响带来的易变性要求之间的强烈矛盾的产物,而不是所谓的司法不健全所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经济法”中“经济”与“法”之强烈冲击的表现。法治建设的发展对这种现象作用甚微,只有经济生活的变化可以加剧或缓和这一矛盾冲突的表现。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到了稳定期或者平台期的时候,法律与经济比较接近,变化都很平缓,这时二者的矛盾就会减少。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应该是期末作业吧,你直接从网上找点儿就行,自己组合一下,最好不要用百度上的,因为大家都习惯性的用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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