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祥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祥祥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祥祥昏倒在地上。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祥祥是因为暴饮暴食才昏倒的。”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祥祥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祥祥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那么到底哪一种方法才是最可取的呢?我觉得最正确的做法是,当遭到第一次敲诈时,假装妥协,把钱给他们,记住他们的相貌,佩戴的校徽,然后告诉班主任或家长,甚至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我们一定要牢记祥祥的教训,要学会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健康康地成长!
关于对未成人违法犯罪新动态的研究 与治理对策的思考 内容提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力,加强教治和加大刑法力度势在必行. 首先是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 其次是社会,家庭,教育对为成年人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弱化,预防措施流于形式,矫治办法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相应转变,对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的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不够明确,造成号召性,倡导性多,而实际落实力度差的不良现象. 第三是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观念不够科学,对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责任处理不够法制化,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低龄化,暴力化惩戒力度不够,刑罚处罚的年龄底限还没有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际形态相适应,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警示重点. 关键词: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治理对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被列入世界三大公害之一,也是我国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是指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下面,笔者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态和如何加强治理工作作以论述.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和特征 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达4亿多,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2003年,25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到2003年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了,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倍,特别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变化,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等新型,恶性案件的频繁出现,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如贵阳市破获的入室盗窃案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破获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在16岁以上的6人,14—16岁的7人,14岁以下的6人,在其它一些案件中发现最小的只有8,9岁,较上个世纪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3-5岁;2002年7月,在西安市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的辍学少年王某,刚满15岁;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还多集中于这些辍学闲散的青少年中.据团中央对2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445人,占6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在大中城市,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也较严重,最新统计,该群体违法犯罪占一些城市犯罪总数的60%. 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1995年全国刑事犯罪145万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为82万之多,占56%,未满18岁的少年犯罪有17万人;在沈阳的调查发现,2001年判决生效的少年犯424人,2002年增加到499人,2003年增加到596人;未成年人犯罪增加速度之快,数量之多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抢劫罪,盗窃罪两项共占总数的71%,在过去5年中,盗窃和抢劫始终排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两位. 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据南方某教育局的老师估计,暴力案件占整个跨校,跨区校园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抢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2003年4月,永嘉某校学生徐某组建了一个名叫"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并购得一支单管火药枪,对抗名叫"十八党"黑社会组织,引起当地警方的震惊;2002年10月在福建破获的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件中,抓获犯罪团伙5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2004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庭院一14岁女学生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些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外逃,其作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手段的成熟化已接近成人犯罪特征. 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上网成为近年来青少年中颇为时髦的话题,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色情和网恋不能自拔,整日夜不归宿,上网没钱就去偷盗,便捷地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因网络游戏或互联网传播的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由2000年的上升到2003年的25%,增加了5倍多;江苏学生余某从初三开始光顾网吧,迷恋电子游戏而逃课上网,家里又穷支付不起上网费,最终因盗窃而犯罪;湖南的陈某在网上结识王某并相恋,后二人又预谋将河北的网友刘某至武汉,共同对刘某实施了抢奸,抢劫犯罪.滥用毒品现象在未成年人群中也较严重,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解脱身心压力或寻求精神刺激,吸食毒品,沉溺于感官刺激,并因吸毒引发贩毒,卖淫等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105万人,未成年人占72%.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使未成年人涉足犯罪的领域不断拓宽,一些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行,充当"黑客"攻击计算机网络安全,甚至参与到黑社会组织犯罪和伪造各种专用发票等新的犯罪中,2003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达到120多个,与1998年相比,增加了. 当前我国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性源于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一些不良的社会文化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流入未成年人的生活领域,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成长,在他们思想不成熟,价值观不稳定的时期内,会被诱惑走上歧途,终因难以自控,道德失衡引发犯罪.究其原因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方面的原因.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的调节难免会造成一定的人,财,物流动调节失衡,大量农村未成年人盲目涌入城市,而城市失业和下岗现象普遍存在,失业和无业等闲散未成年人因法制知识缺乏和生计困难,会铤而走险,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发布的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至少有1000多万闲散未成年人,在未成年罪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2%.另外西方的不良社会文化以及媒介的误导造成未成年人迷失准则,加上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了未成年人大胆涉足他们不宜涉足的领域,从而迈向犯罪的深渊. 二是教育方面的原因.目前教育的口号是素质教育,但实际落实的仍是应试教育模式,这种教育口号因教育体制尚未转化而不能付诸于实践,与后面更高的教育阶段是不衔接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教育理念必然异化素质教育,社会文化与教育体制的脱节继层也必然使未成年人的教育留下遗撼;在教育投入和管理上,由于存在地区差别,一部分中小学校是人满为患,本应承受45个学生的教室却不得不容纳100多个学生,使教育的质量大打折扣;在学校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基层政府重视不够现象,一些夫妻用品商店设在了学校门口,一些不法盗版商贩把黄色"口袋书"摆在了学校门前,一人多高的丑陋广告围了一圈学生,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口袋书"成了学生争相传阅的"上品",一些校外恶势力也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或胁迫敲诈学生,加剧了校园暴力活动和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把未成年人拖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三是家庭方面的原因.随着社会的日益工商化,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悄然发生了嬗变,产生了诸多矛盾和冲突.如家庭亲职教育弱化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家庭为了生计,常年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子女与父母的交流减少,代沟加剧,使家庭不能更好地发挥亲职教育功能;如受西方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传统的家庭格局被打乱,各种婚外情,离异单亲家庭,破碎家庭,犯罪家庭相伴而生,"问题家庭"的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归属感与温馨感而变得恐惧,焦虑,容易冲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留下了很多后遗症.最新统计显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倍;中央宗治委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有的未成年人罪犯来自于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未成年人罪犯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也是最初原因.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有效预防和矫治严重不良行为的对策 列宁说过:"上帝允许青年人犯错误."对于未成年人的"犯错",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应从家庭,群众,社会等方面予以保护,予以适当的教育,引导和预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把错误化为正确的可能性. 我国新宪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义务教育法》也从法律上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较全面,系统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1991年9月4日颁布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规范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工作,1999年6月28日颁布,1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预防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我国还非常非常重视借鉴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努力把我国的法律,政策与贯彻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紧密结合统一起来,如《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等国际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标准和规范,在我国法律中都通过相应的条款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预防体系建设上有不衔接或脱节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意识和措施没有随着社会发展而有效加强,而是相对弱化. 对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提高预防能力和矫治犯罪的对策,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每个公民都要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社会综合保护能力.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面做起,用优秀的文化引导,用严格的司法制度约束,净化未成年人的发展环境,使其成长和教育的过程尽可能不受犯罪和不法行为的影响.三是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家庭,学校,社会团体要针对不同的社会时期,对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及社会公德规范教育条件,让未成年人学会报警,自助等自护手段,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的引诱和侵害.四是重视未成年人司法管理,少年法庭的成员中要有一名女性,法官要具备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公安机关对于羁押的未成年人犯,要实行与成年人分管,分押,并成立未成年人案件预审组,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检察机关要成立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组,公诉人在庭审中注意将揭露犯罪与寓教于追诉融为一体;律师事务所要调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职律师,专门从事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的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一是要确定重点群体,中小学生,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这五个群体,是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要密切关注他们的行为趋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强化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确定重点场所,坚决铲除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掐断暴力,色情等有害文化传播的途径,文化,工商部门应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针对暴力卡通画册,不健康"口袋书"以及违规"网吧"等问题,一方面严厉打击,尤其对违规经营的黑网吧,夜总会,游戏厅,要用"重典",罚得倾家荡产,使其无利可图,不敢再犯;另一方面,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育,逐步建立一批专供未成年人上网的"阳光网吧";运用行政,市场,社会等多种手段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减少未成年人建法犯罪的社会诱因.三是确定重点阵地,家庭,学校和社区是重心,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善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心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同时要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加大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力度.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是指他们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以说,矫治是有效挽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后环节,很多未成年罪犯都能在严格的矫治中悔过自新,积极改造,有的还考上了大学,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一是要运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对那些在违法犯罪团伙中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简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少管"的审批程序,综合审批时间,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该"少管"的坚决予以"少管"处理,强调社会防卫,事前防卫,进行必要的处罚.二是强化社区矫治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从事一定的劳动,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和心理医生的辅导,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这一方法在合肥市得到成功试验,两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已移交该市一街道社区矫正点进行矫正.三是加强未成年罪犯的管制和管教,工读学校,管教所以及司法机关要坚持"禁诫警示与正面教育"并重的原则,进行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管教,设立专职人员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文化,法制,劳动技能教育,使工读学校和少管所成为矫治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式场所.四是要在学校和社区内设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负责人,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阵地化,同时对当前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和参与社会行为趋向,进行调查研究,如近期出现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症现象,要建立心理矫治中心或基地,形成以社区为平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社区法制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社会责任追究与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治的对策 法律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戒来实现的,预防犯罪发生的法律更应强调这一点.法律是严肃的,如果立法将重点放在号召倡导大家去从事某事,那就与法律的本意相悖,也起不到规避某种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我们不可能指望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杜绝犯罪的发生,如果这样能起到作用,那还要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作什么!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期望借助法律的硬性手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开辟通道.所以,笔者认为,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处理,使那些在犯罪边缘上的未成年人能悬崖勒马,受到震慑,使那些有犯罪苗头和迹象的未成年人有所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收到"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改进立法非常必要.一是要明确立法上的强制性.本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立法,欠缺经验,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性弱,弱性条文多,禁止性,强制性,硬性的少,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所以在立法思想上应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和强制性法制思想,突出"积极"预防的特点.二是要对具体责任做出规定.本部法律多处使用的都是"应该"字眼,对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等,如果他们不履行职责,法律仅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而在日本惩戒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以及预防犯罪的法律中,对父母的失职行为,处以数量不菲的罚金,从而使责任落到了实处;又如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他就是出售了,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未加明确;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违反规定的由文化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等,这些都有弱化法制力度的问题,首先是文化部门的执法力度较弱,其次是手段不强硬,而应由公安机关予以重罚或关停,使经营者十分明确承担的责任,而不会因谋这点利而以身试法.三是要加大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人或单位处罚力度.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不能有力制止该行为的发生,应对这种行为直接予以刑罚,才能足以震慑,打击传播,出售不良文化的行为,才能更好地预防不良文化流入未成年人群体. 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理的透明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所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对于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已满16岁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虽然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避免因其罪行在社会上广泛扩散,造成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生活的社会影响,但事实上这种怀柔和期望并不能起到预期目的;因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成人化趋势,其作案手段之残忍与作案动机之恶劣已不能将未成年人犯罪过分迁就于其幼稚与无知,未成年人的早熟是有目共睹的;另外,即便是不公开未成年人犯罪审理过程,也不能因此而减少或消除其罪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一定对犯罪人的社会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反而,公开透明地审理,审判,是更加有效地进行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教育,增强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生动素材,同时,当前信息的快速反映化,立这样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 降低对未成年人处以刑罚的年龄底限.我国《新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14岁的低龄化的事实,不适当降低刑罚年龄底限,不加大对恶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力主,无疑会使低龄化的犯罪趋势得不到有效扼制.日本为了遏止不断升高的青少年恶性犯罪率,日本众议司法委员会通过法案对青少年犯罪法进行修改,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将从16岁降至14岁,14岁以上的少年犯罪都可以作为成年人对待,判处刑罚.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罪犯要负刑事责任,又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18周岁以下不负死刑,这些规定未免弹性系数较大.以16岁为例,如果将16岁以上罪犯作为与成年人一样对待的话,那么16岁至18岁也应适用死刑;如前面案例中16岁学生马某掐死,奸淫女学生外逃等犯罪行为,足以判处死刑,又如北京17岁少年为偷钱上网当场砍死奶奶,砍伤爷爷,福建5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元,并缴获军用手枪等等案例,都向我国刑法提出了预警.所以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人化和恶劣化,暴力化,需要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刑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应纳入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内,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用"重典",处于死刑的年龄底限应降低至16岁,对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重犯给予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使处以刑罚的最低龄限和处罚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得到相应调整,做到保证正面教育引导与必要司法保护的同时,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这样,对促进法制与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建设,都必将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作文观后感有人说,生命是宝藏;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是花,就像春天绚丽多彩的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大家知道,人类最基本的需求——除了对空气、水和食物的需要外,就是安全了。报纸、电视、新闻的内容越来越让人感到恐惧,如火灾、矿难、洪水、海啸、地震、车祸、战争、恐怖袭击、暴力等等,我们已经确信自己生活的环境不能100%的安全了。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和学校周围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是我们的一直关注的重点,国家有关部门为此专门立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条例。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同时国家也提出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国家又成立了安全总局,负责全国安全工作的管理,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安全工作。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楼房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学生打架斗殴以及车祸等意外事故令人防不胜防。枯燥冰冷的数字,这些令人心颤的事实背后我们看见了什么呢?逝者以他们的鲜活而短暂的生命向我们提出了哪些警示呢?望老师、同学深思! 同时,我希望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我是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识,每一个人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把好每一关,关心学生胜于关心自己(今天下午的火场逃生演习全体师生参加,除班主任、进班老师外,科任老师一律随班参加);各个班级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四化”——教育经常化,制度科学化,安全措施具体化,学生行为规范化,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 最后,让我们牢记“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祝我们的同学们在江海一小美丽、可爱的校园里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写作思路:首先可以开篇点题,直接给出文章的主旨,接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观点,用举例子的方式来进行阐述论证自己的看法,中心要明确等等。
校园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是我们读书、学习,健康成长的地方,校园应该是和谐的,安宁的。在和谐、安宁的校园里,我们常常可以感受到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常常可以感觉到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包容,互相谅解的浓厚氛围。
然而,我们也会时不时听到,或从电视、网络上看到在学校里也存在一种不好的现象——校园欺凌。有的同学总是出口成脏、恶语伤人,把脏话都变成了口头禅,殊不知这些表现都显得很没有素质、很没有教养。有些同学总是横行霸道,以大欺小,喜欢欺负弱小的同学,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都是一点小事,有的甚至没有直接原因,通常是无意碰撞、出言不逊等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有的学生个人修养差、自控能力弱;比如,有的学生受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校园欺凌不仅造成同学身体的伤害,而且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伤害,影响他们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那么,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每个同学应该怎样做才能远离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呢?我们应该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控能力,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说话不盛气凌人,不讲脏话、粗话,不给同学取“外号”。
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时,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管住自己的'手脚,凡事要考虑后果。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与同学集体外出,不要单独外出,身上也不要携带太多的钱或贵重物品。尤其是,当我们看到即将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必要时报警,去阻止事件的继续发生。
让我们齐心协力,互相帮助,拒绝校园欺凌,共同创立一个和谐的校园。
近些时候,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小到打架斗殴,大到伤害人命,一桩桩伤害事件触目惊心,大学有、中学有甚至小学也有。校园原本是个纯洁的地方,怎么就染上了这些血腥、暴力、恐怖?我们在为这些暴力事件感到震惊、痛心的同时也要不断地反思,寻找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探求避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将校园暴力事件防患于未然。一、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校园暴力事件看似个别的、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有着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它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失误及社会的不良影响所造成的。1.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一:家庭教育的缺失施暴的学生往往在贫困家庭、暴力家庭、离异家庭、溺爱家庭、缺管家庭等环境中长大。一个不健康的成长环境容易导致孩子的身心发育不健全,他们缺少应有的榜样示范和关心爱护,缺少安全感,不知对错,养成了刁蛮专横、唯我独尊的习惯,从而形成“攻击性的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采用暴力去恃强凌弱,获得一种暂时的心理平衡,借以释放心中的压抑感,也可以借此在同学中建立所谓的“威信”。2.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二:现行教育的“迷失”在高中学校的教育中,由于高考的压力,一味地关注成绩,强调竞争与个人奋斗,却忽略了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爱,忽略了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心理。有些老师对待“问题学生”采取不理不睬、疏远隔离及言语讽刺等行为。这些举动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实际上大大地伤害了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轻则导致他们厌学,重则造成自闭抑郁的后果,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使之自觉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极易造成他们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让一些学生走上了施暴之路。所以不少学校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基本停留在“说起来相当重要,做起来可能次要,忙起来基本不要”的现状。3.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三:暴力文化的泛滥高中学生正处于发育阶段,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情的判断能力,不能够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诸多好莱坞影视作品及网络游戏或者书籍中所宣扬的暴力,助推了校园暴力的激增。有些人甚至错误地认为,暴力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往往先好奇,再崇拜,然后去模仿,使学生在潜意识中默认了认为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一时冲动,一时意气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严重伤害了高中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有的学生性格发生变化,沉默寡言、孤僻古怪;有的学生因为无法承受压力而自杀;有的学生对公平、公正的学校规章制度失去信心,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等。这种伤害对他们的影响是终生的。尽管我们一直在学校规章制度上强调是公平公正的,但如果这种校园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学校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学校失去信心,就连家长也会对学校失去信心。校园暴力的存在和发生,使学生不得不挤出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二、避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与应对策略1.优化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德育主题活动,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除了校园以外,社会也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重要环境。社会环境的状况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原因之一。要减少校园里发生的学生暴力伤害事故,需要净化社会环境,控制渲染暴力、色情的社会诱因,极力减少外部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灵的污染伤害。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让校园真正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愉快生活和学习的乐园。在校园内,加强学生的集体主义教育、道德理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我校举行了如“中国梦 中国情”经典诵读比赛、“最美石中人”演讲比赛、“德存细节、美在良习”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展示,达成育德的目的,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处世经验和能力。2.加强家校互通,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科学民主地管理教育学生家长的参与是校园安全的支撑,家长要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切不可有孩子交到学校就一切不过问的心理。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应时刻提醒自己的孩子远离暴力游戏,不要沉迷于网络,注意安全。作为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平时也要给予孩子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尤其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应付出更多关爱在孩子身上,避免产生自卑、孤僻性格。平日教育孩子时,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也不能一味的说教,要采取启发和诱导的方法和孩子谈话,否则会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对孩子爱之有道,不要一味地满足其要求,言听计从,适当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孩子坚强品格,使教育呈现一定的成效,不可只是嘴上说说,平时要以身作则,更不能放任不管。教师在学校里就是学生的家长,要把每个学生视为自己的孩子,必须在理解、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师生、生生和谐的氛围。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应有所偏颇,也不应对学生无端加以指责,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使学生受到深刻的教育。对有问题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行示人。家长学校的紧密联系,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方式。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协作者,应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成长,要切实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3.加强自我保护,弘扬正能量,学会冷静处理问题的能力作为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在突如其来的暴力侵害和危险面前,必须学会如何冷静处置问题。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有时顺着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更安全,我们才可以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当然,如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读书学习,提高自己自身的水平修养,哪有空闲去冲突去纠纷呢?曾有一个资料,让人很受刺激,世界上犹太人年均读书76本,日本人年均读书40本,美国人年均读书19本,中国人年均读书4本,而在当今网络、微博等的冲击下,现在中国人平均的年阅读书籍还能不能达到4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也是十分重视学习的,有个谚语说得好:“数百年人家无非积善,第一等好事只是读书”,当代中国社会,有待我们去弘扬正能量,师生共同提升我们的校园乃至整个社会的品位和价值追求,彻底远离暴力。总之,校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当下值得重视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学校、家庭、社会要一起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使他们得以在和谐、平等、诚信、友善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校园暴力问题,让暴力远离校园。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四、课题研究的方法。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五、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组长组织人员汇总和整理。七、课题的经费估算。一个课题要开展,必然需要一些经费来启动,所以最后还应该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课题所需要 的资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资料需要多少钱,实地调查的外出经费,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课题组所要占用的场地费,有些课题还需要购买一些相关的材料,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印刷费等等。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课题研究势必举步维艰,捉襟见肘,甚至于半途而废。因此,课题的经费也必须在开题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把本课题的研究做到最好
这个得找校长啊和保安,学长一定不能有暴力事件是学习的地方
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古老的“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家。教师的地位虽然曾经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期由于政治的原因受到了迫害和贬低,但是在这个有着正统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的人们始终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坚守和维护着教师们的尊严。而教师呢,出于职业生存的需要也往往在竭力的维护着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教师用了不适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就有可能发生“角色错位现象”。举例来说,教师用现有的身份来谋求或维护自己的一些“私权”:在公开场合向一些特定的学生(这些学生可能是其父母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学习好、教师的亲戚等)示以宠爱之情,而对另一些特定学生大发脾气,甚至使用尖酸刻薄的语言讽刺挖苦某些特定学生等。非常明显这些“私权”往往不是教师合法的权利,更不是合法的权力。恰恰是在这种不合法的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成为了强化学生之间伤害性为的隐性课程。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这种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影响下,老师们为孩子之间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持和滋生暴力侵害行为的氛围,并且正是这种不合理的交往关系创造了校园侵害行为的社会大环境[17]。”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种不对等关系客观上构成了强化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的隐性课程权势支配下的师生关系容易导致学生受到教师的伤害是一个更加敏感的话题。我国学者季成叶报道:“全球校园暴力躯体施暴者60%来自同学,另外分别有20 %来自教职员工和校外人员[18]。”。国外对这一问题的报道的也很多。例如奥维斯(Olweus)在挪威调查后指出“所调查学生中有2400名小学生和低年级中学生曾经受到教师的伤害,大约10%的所调查的教师伤害过学生,所调查的班级中50%发生过教师伤害过学生的事件[19]。”那么教师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互相伤害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虽然目前还没有研究对此得出正面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从当前师生关系角色错位所暴露出来的严重社会问题对此问题做出种种设想。也正因为一些学校的师生关系所暴露出来的太多问题,促使我国加速了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师生关系可能诱致校园暴力行为做出了针对教师的严格规定:“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三、结语可能某一位学生实施暴力侵害行为完全是由于其个性品质或家庭的特殊生存环境造成的而与更大范围的社会环境无关。但是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有把握的预设:学校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组织机构。如果校园暴力行为作为一个结构性问题的预设而成立,决不纯粹是一个“问题学生”的问题或一个“行为的问题”,那么就有必要对学校自身的社会结构进行审查。即有必要改革学校的传统教育范式,构筑平等而友好的师生关系、重新阐释学习的本质、建设必要的校园秩序等。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改革教育评估和教育评价方式。既然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根深蒂固于学校结构性的社会环境和学校不良风气,那么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鼓励学校扎扎实实的改善校风,提高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技巧和师生关系质量,同时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尊严和学习兴趣等。这一切都需要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办法做出改革:对学校的评估应该侧重于学校中教育机会的平等,而不是少数优秀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估;同时教育评估应更加注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式的、发展的师生平等、和睦相处的教育关系模式。这种积极的师生关系模式要求对学校的课程改革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创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应该成为教师能够愉悦工作、学生能够快乐学习的师生共同的家园。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需要师生共同创造。对教师来说,要求教师能够努力倾听学生的心语,并把师生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作为建立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对学生来说,在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的前提下,不要忘记对他们的文明教育和礼貌教育:要倡导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第三,授之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学校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学生和学生之间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教给学生如何处理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譬如西方学者在对中小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针对同伴或同学恶意的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请求朋友的帮助、不予理会或不做出挑战行为;而无效的或失败率较高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消极承受伤害、无助的行为举止[20]。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但是教师参与处理校园暴力能否有效还取决于教师的品质、良好的师生关系等。所以学校领导和有权威性的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甚至要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注释:[1] 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姊妹”,所以我个人倾向于将校园欺侮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实际上我国有学者也是这么认定的。如:“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开展正常管理、教育期间,在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与学校师生之间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朱作鑫. 校园暴力之概念、现状及防治对策.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5(5):21~26)“欺侮是儿童和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伤害性的攻击性行为。孩子经常受欺侮通常会情绪低落、不能集中注意力、感到孤独、逃学、学习成绩下降和失眠,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自杀;而对欺侮者来讲,欺侮他人很容易形成相当稳定的习惯,导致以后的暴力犯罪。欺侮的概念和特点说明欺侮行为是攻击、暴力行为的一种。”(骆方,孟庆茂. 孩子的欺侮行为探秘.百科知识. 2001,(5):24~25)显然欺侮也是有意地伤害别人,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的或心理的,通常采取打、推、勒索钱等方式,也包括讲下流的故事或孤立谩骂等。所以下文中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合并为“校园暴力”一个概念来使用。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翔翔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为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我总结了几条安全小贴士:1、身上不要多带钱和贵重物品,如手机,mp3等。2、遇事要沉着冷静,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反应和判断。3、可以给对方一些财物,并寻找时机,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并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家长,也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4、学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园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上学和放学期间不要单独在这样的小巷里行走,尽量结伴同行。当我们遭遇校园暴力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必要时还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不能不计后果、以牙还牙,恶意报复只会导致雪上加霜。让我们一起努力,驱散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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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古老的“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家。教师的地位虽然曾经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期由于政治的原因受到了迫害和贬低,但是在这个有着正统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的人们始终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坚守和维护着教师们的尊严。而教师呢,出于职业生存的需要也往往在竭力的维护着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教师用了不适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就有可能发生“角色错位现象”。举例来说,教师用现有的身份来谋求或维护自己的一些“私权”:在公开场合向一些特定的学生(这些学生可能是其父母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学习好、教师的亲戚等)示以宠爱之情,而对另一些特定学生大发脾气,甚至使用尖酸刻薄的语言讽刺挖苦某些特定学生等。非常明显这些“私权”往往不是教师合法的权利,更不是合法的权力。恰恰是在这种不合法的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成为了强化学生之间伤害性为的隐性课程。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这种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影响下,老师们为孩子之间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持和滋生暴力侵害行为的氛围,并且正是这种不合理的交往关系创造了校园侵害行为的社会大环境[17]。”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种不对等关系客观上构成了强化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的隐性课程权势支配下的师生关系容易导致学生受到教师的伤害是一个更加敏感的话题。我国学者季成叶报道:“全球校园暴力躯体施暴者60%来自同学,另外分别有20 %来自教职员工和校外人员[18]。”。国外对这一问题的报道的也很多。例如奥维斯(Olweus)在挪威调查后指出“所调查学生中有2400名小学生和低年级中学生曾经受到教师的伤害,大约10%的所调查的教师伤害过学生,所调查的班级中50%发生过教师伤害过学生的事件[19]。”那么教师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互相伤害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虽然目前还没有研究对此得出正面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从当前师生关系角色错位所暴露出来的严重社会问题对此问题做出种种设想。也正因为一些学校的师生关系所暴露出来的太多问题,促使我国加速了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师生关系可能诱致校园暴力行为做出了针对教师的严格规定:“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三、结语可能某一位学生实施暴力侵害行为完全是由于其个性品质或家庭的特殊生存环境造成的而与更大范围的社会环境无关。但是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有把握的预设:学校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组织机构。如果校园暴力行为作为一个结构性问题的预设而成立,决不纯粹是一个“问题学生”的问题或一个“行为的问题”,那么就有必要对学校自身的社会结构进行审查。即有必要改革学校的传统教育范式,构筑平等而友好的师生关系、重新阐释学习的本质、建设必要的校园秩序等。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改革教育评估和教育评价方式。既然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根深蒂固于学校结构性的社会环境和学校不良风气,那么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鼓励学校扎扎实实的改善校风,提高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技巧和师生关系质量,同时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尊严和学习兴趣等。这一切都需要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办法做出改革:对学校的评估应该侧重于学校中教育机会的平等,而不是少数优秀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估;同时教育评估应更加注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式的、发展的师生平等、和睦相处的教育关系模式。这种积极的师生关系模式要求对学校的课程改革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创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应该成为教师能够愉悦工作、学生能够快乐学习的师生共同的家园。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需要师生共同创造。对教师来说,要求教师能够努力倾听学生的心语,并把师生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作为建立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对学生来说,在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的前提下,不要忘记对他们的文明教育和礼貌教育:要倡导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第三,授之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学校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学生和学生之间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教给学生如何处理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譬如西方学者在对中小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针对同伴或同学恶意的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请求朋友的帮助、不予理会或不做出挑战行为;而无效的或失败率较高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消极承受伤害、无助的行为举止[20]。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但是教师参与处理校园暴力能否有效还取决于教师的品质、良好的师生关系等。所以学校领导和有权威性的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甚至要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注释:[1] 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姊妹”,所以我个人倾向于将校园欺侮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实际上我国有学者也是这么认定的。如:“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开展正常管理、教育期间,在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与学校师生之间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朱作鑫. 校园暴力之概念、现状及防治对策.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5(5):21~26)“欺侮是儿童和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伤害性的攻击性行为。孩子经常受欺侮通常会情绪低落、不能集中注意力、感到孤独、逃学、学习成绩下降和失眠,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自杀;而对欺侮者来讲,欺侮他人很容易形成相当稳定的习惯,导致以后的暴力犯罪。欺侮的概念和特点说明欺侮行为是攻击、暴力行为的一种。”(骆方,孟庆茂. 孩子的欺侮行为探秘.百科知识. 2001,(5):24~25)显然欺侮也是有意地伤害别人,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的或心理的,通常采取打、推、勒索钱等方式,也包括讲下流的故事或孤立谩骂等。所以下文中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合并为“校园暴力”一个概念来使用。
学会谦让,拒绝校园暴力有这样一个故事:美国拳王乔`路易在拳坛所向无敌.有一次,他和朋友一起开车出游,途中,因前方出现异常情况,他不得不紧急刹车.不料后面的车因尾随太紧两辆车有了一点轻微碰撞.后面的司机怒气冲冲地跳下车来,嫌他刹车太急,继而又大骂乔`路易驾驶技术有问题,并挥动双拳,大有想把对方打个稀巴烂的架式.乔`路易自始至终除了道歉的话外再无一语,直到那个司机骂得没趣了,扬长而去.乔`路易的朋友事后不解地问他:“那人如此无理取闹,你为什么不好好揍他一顿?”乔`路易听后认真地说:“如果有人侮辱了帕瓦罗蒂,帕瓦罗蒂是否应为对方高歌一曲呢?”我被乔`路易的宽宏大量打动了.其实以他的实力,只需不重的一拳,就可以给那个蛮不讲理的人一个深刻的教训,而他并没有这样做,只是一个劲的道歉,以忍让的人格力量去感化对方.俗语有云:退一步海阔天空.能够忍让别人的无理举动,实在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忍让是一种豁达的挚爱,就如一弘清泉浇灭艾怨嫉妒之火.可以化冲突为详和,化干戈为玉帛.忍让又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别人冲撞了你,内心也会感到不安.你以忍让待人,自然会得到别人的理解与拥戴.忍让还是一种深厚的涵养,它是一种善待生活、善待别人的境界,能陶冶人的情操,带给你心灵的恬淡与宁静.它不但可以改善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还可以使自己的心灵得到慰藉与升华.忍让实在是一门生活的学问.当然,忍让并不意味着退却不前或软弱可欺,并不是面对委屈、误解、甚至凌辱无动于衷.忍让,顾全的是大局,着眼的是未来.忍让者总是以宁静平和的心态去感化他人的浅薄行为,以宽阔博大的胸怀去包容他人的悖理举动,最终以无可争议的成功来警醒世人.例如:蔺相如忍让为国家,韩信忍受胯下之辱,林肯受辱骂而不怒等等,都被世人传为美谈.让我们记住这样一句话: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是进步的张本.要勇于拒绝校园暴力.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要勇于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对高年级学生和校外青年共同实施的暴力活动和收取“保护费”等各种校园非法活动要勇敢揭发.我们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阅读法律书籍,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对校外不良青年的引诱要坚决拒绝,在受到威胁、恐吓时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报告.要增强友爱互助意识.积极团结同学,热情帮助同学,增强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形成抵制校园暴力的合力.要积极与家长、老师交流沟通.在家长、老师的健康引导下,提高防范校园暴力的意识,增强抵制校园暴力的能力.要树立进去、向上的人生观.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磨练意志,陶冶情操,立志做新时期的有用青年.让我们一起创造和谐社会,学会谦让,拒绝校园暴
构建和谐校园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师生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要不断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广大师生要做依法治校的模范,要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完善校园法制教育,既要使全体师生懂得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懂得如何利用合法权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达到我们建设“具有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的师范专科学校”的目标。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改进治校方式,做到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要继续坚持我校对师生进行的法制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坚定不移的步伐,沿着科学发展的方向,规范办学,提高我校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力。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生态化校园,这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途径韶师是一所历经百年并具有优良革命传统的名校,被原广东省省长朱森林誉为“粤北革命的熔炉,岭南教师的摇篮”。长期的师范教育文化积淀,使她显现出浓郁的“德高人之师,学高人之范”的校园文化氛围。进入高校行列后,更应将这一文化传统发扬光大。高校校园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是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促进和谐校园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先进的校园文化既包括浓厚的学术氛围、丰富的文化生活、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的生活方式、良好的校园环境、共同的价值取向,还包括学校的校容校貌,校园建筑特色,校园绿化美化程度,教学科研设备水平等等。师生员工既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建设的客体,既是大学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大学文化的接受者。我们要建设和谐的韶师校园文化,就要坚持用大学文化所蕴含的人生信仰、道德观念、审美情趣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因素去引导和塑造师生员工,共同建设高尚、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这对于活跃校园文化,弘扬韶师精神,彰显我校文化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依山傍水,绿树成阴,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生态怡然,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场所。我们要教育广大师生爱护我们的校园,学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培养现代生态人格和生态精神。创造人工和自然相和谐的绿色校园,编织科学与自然的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在生态化校园建设的物质层面,要树立“生态平衡”观念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意识。以神圣的体悟敬畏自然,以诗性的智慧热爱自然,以“栖居意识”顺应自然。近年来,我校在环境教育和环保实践工作方面加大了力度,生态教育和环保活动开展得比过去更普遍,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呈现出新的进展态势,“绿色”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学生环境意识,良好的环保习惯和行为正在形成。学校还为学生开设了《环境、社会与人》等选修课程,学校教研室还组织教师举办“人口与环境”、“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等专题讲座,增强了广大师生的生态环境意识。广大教师应成为建设生态化校园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率先垂范者。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讲究实效,坚持“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学生绿色环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就能营造出浓郁温馨和谐的校园生态氛围,一个园林化、生态化、最适宜读书和生活的校园环境就能形成。 和谐可以凝聚人心,和谐可以团结力量,和谐可以发展事业。校园奏响和谐的旋律,必将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发展注入活力。我们要倍加珍惜韶师已有的团结和谐的局面,始终用和谐的音符推动学校稳定持续的发展,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使构建韶师和谐校园成为光辉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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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暴力犯罪的定义及其类型 关于校园暴力犯罪的课题,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的研究,现有的调查或分析,一般仅从一个较为片面的角度出发。比如社会学注重对其现象的收集、归纳;教育学则则偏重对自身体制和教学内容的检讨;至于司法界,无论是在实务中还是理论上,亦只是单从一般的犯罪学角度探究其成因而企图完成事前的预防或事后的惩戒教育。由于考虑的范围比较孤立,必然不能全面而深入地剖析 “校园犯罪”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唯有从更高的角度方可能俯瞰全局,既找出“校园暴力犯罪”现象背后的成因,更能综合地构建行之有效且针对性强的预防和教育的系统。 现有的研究资料,一般将校园暴力犯罪作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园暴力犯罪,是指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素,如犯罪主体、对象、案发地等方面的其中之一涉及校园因素的暴力犯罪;狭义的校园暴力犯罪仅指犯罪构成中的犯罪主体为教职工或学生。 而根据校园暴力的来源及施暴者的不同将其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暴力现象。此类校园暴力主要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或家长采取不恰当的、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以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如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等。二是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学生施暴主要是指某些学生因过早的、不成熟的三角恋、钱物需求、青春性意识萌动或者仅仅因为模仿录像某些情节、发泄心中怨气等而对其他学生施暴的行为,如殴打、强奸、抢劫、侮辱、杀害等,此类行为在宝安区俗称“下暴”。三是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暴力行为。这一现象主要是指一些校外的闲杂人员或非法商家,为了一定的物质利益,满足欲望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而对于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学生施行的身心侵害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一些非法之徒窜入学校或在学校附近、学生上学的路上抢劫学生财物,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人格侮辱等;其二、在文化娱乐活动中,一些商家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将兜售目标定位于广大学生,其中不少人用黄毒诱以牟取暴利 。 综上,本文结合对宝安区内发生的校园暴力犯罪真实案例的调查,将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暴力犯罪作为研究的范畴。 二、深圳市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考察校园暴力犯罪的现状和特点,我们不可忽略地应该首先了解所研究的地域的经济、社会情况:地处深圳市西部的宝安区在全国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2003年宝安区的国内生产总产值达518亿元,占整个深圳市的三分之一。仅宝安区福永镇,就有怀德、桥头、凤凰等多个村的年总收入超过5000万元。宝安区目前正在或者已经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以前经济欠发达地区迅速地转变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二是从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转变为工业发达地区;三是正处在农村城镇化的转变过程中。人口方面,宝安区外来人员有270多万,户籍人口只有30来万,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不容忽视。宝安区现有中小学校共计264间。在校中小学生23万7千多人。教师职工人数超过1万人,其中公办教师4800多人,民办教师(即聘请教师,工资学校自筹)5200多人。 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外来人员急剧增加,居民贫富悬殊加大,独生子女家庭增多,社会环境复杂,民办学校放开等因素的影响,宝安区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也呈上升势头。部分城镇学校甚至出现了校内外环境复杂,在校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局面。 从宝安区批捕起诉的案件情况来看,2003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285宗。而2003年在校学生犯罪或者以在校学生作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共计23宗,2004年1-10月为22宗,同比略有上升。这45宗案件抢劫占%;盗窃占%;其他占%。另外,教师犯罪案件除了2001年某英文书院教师王某猥亵本校三名十一、二岁的学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外,尚无案发。 从相关案例来看,宝安区校园暴力犯罪有以下特点: 1、以财产型犯罪为主 宝安区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经济的飞速发展,造成消费主义风行。青少年学生易在此环境下产生错误的消费意识,产生讲奢华和及时行乐的短期行为倾向。当他们的高消费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往往铤而走险,实施敲诈勒索、盗窃、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另外,部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优越,零花钱较多,不少学生还配有手机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使得不少学生也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对象。我们曾经对宝安区某街道办的一所初级中学展开调查,发现被调查的学生中竟然有61%的学生对学校内外环境有不安全感。 从宝安区检察院起诉的在校学生敲诈勒索和抢劫案件来看,其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甚至有些对自己的同班同学下手。他们大多并非因为生活困难而去犯罪,而是想通过犯罪获得用以享乐、消费的财物。例如,宝安区某中学学生张某,自二○○二年九月到被抓获的一年间,共参与抢劫摩托车十二次,其中三次的作案对象是同校的同学。每次得手后,张某便能分到一些赃款,并用这些钱到网吧打游戏、购买名牌服装或者请同学吃饭。经调查,张某的父亲是小巴司机,母亲是清洁工,家境虽不十分富裕,但不缺吃穿,而且定期有零花钱。可是这些不能满足张某大手大脚的消费欲望。在战战兢兢地参与一次抢劫后,他尝到了甜头,便有了之后十几次的作案。 2、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智能化 以往未成年犯罪作案手段和方法较简单和原始,多以语言威胁并辅以轻微的暴力手段,或用撬门扭锁,翻墙爬窗的方法,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强的特点。但现在,受暴力文化熏陶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不少表现为采用绑架、恐吓、麻醉等手段,有先进的通讯工具,作案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及时毁灭证据。如有些青少年会根据报道上所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3、团伙化犯罪特征明显 青少年犯罪团伙化的特征明显。少年犯罪团伙,大多十五六岁,人数少则二人多则十几人。例如,宝安区某镇派出所在最近破获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一次就挖出9个“娃娃贼”,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13岁,均系初中学生,他们选出了“少年帮主”,组织和指挥每起犯罪,仅去年8月份以来,他们入室行窃,共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 乐于成群结伙是青少年的特点之一。他们不愿意受到来自学校和家庭的制约,希望独立行事,但独立能力又较差,思维处于矛盾之中。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派”、“行会”的影响,于是气味相投的“哥儿们”便聚合在一起,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或坏人挑拨,就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学生帮派是校园中的一颗毒瘤,一旦形成,就会无法无天,群架斗殴,扰乱校园秩序。 4、受校外不良人员影响较大 我们注意到,超过半数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中,犯罪的学生都是和校外不良青年纠合在一起。或者共同实施犯罪,或者和校外人员的指使、怂恿直接相关。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几乎每一间学校的师生均反映有学生和校外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抽烟、打游戏、欺负本校同学等等的现象存在。校外不良青年大多是刚毕业又未能升学、就业或者中途辍学的原在校学生。也有一些看中中学生认知能力不足,讲义气、易跟随、易成“党”成“帮”的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拉帮结派。镇南派出所几年前曾经在宝安区挖出一个带黑性质的团伙“水房帮”,抓获该帮“头目”肖跃(男,29岁,松岗镇人),缴获猎枪一支,飞鹰刀三把。肖跃先后在宝安中学、新安中学、西乡二中、海滨中学、黄田实验学校、东方英文书院等学校吸纳三十多名初中生入帮会,每人收取入帮费36元,并带领这些学生吃霸王餐、报复打斗等。今年我院起诉了一宗在校学生戴某(男,刚满14周岁两个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戴某就是和校外不良青年纠合在一起,报复同班同学,将和自己有矛盾的同学打成重伤。 三、校园暴力犯罪形成的原因 曾几何时,校园是一片尊师爱生、高雅向上、令人向往的净土,是什么原因使暴力袭击了这个“安全岛”?下面,我们从宝安区的实际出发,寻找其症结所在,以寻求预防与消除校园暴力犯罪的方法。 1、在校学生自身的原因。 犯罪分子并非天生,任何一种犯罪都是犯罪人后天社会化过程的中断。社会化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程序,任何一个时期或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因偏差导致犯罪。青少年学生在生理向成人过渡时,他们的心理仍不成熟、不稳定,有较大的可塑性。 他们分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较弱,感情容易激动,遇事缺乏冷静。他们的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的增多与未独立经济的矛盾;独立自主的要求与依附限制的矛盾;性欲萌发与道德法律的矛盾等等 。凡心理意识不健康、法制观念淡薄的学生,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恶势力的影响下,在不良社会现象或信息的误导下,一旦得不到良好教育和及时引导,极易诱发其内心私欲膨胀,进而陷入违法犯罪的泥坑。 宝安区检察院近期起诉一宗十分令人痛心的强奸案,二○○三年十月,被告人曾某(十五岁,辍学)和被害人谢某(十二岁,初中一年级)通过电脑网络认识,后两人交往频繁,发展为早恋。二○○四年一月的某天晚上,被告人曾某将被害人谢某带到宝安区西乡一间旅馆的房间内,在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曾某在二○○四年二月十三日再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导致被害人怀孕。被害人的身心当然均受到了剧创,但不能不说二人在此案件中均表现出了性知识贫乏、法制观念谈薄、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的问题,又都是社会不良现象和信息的受害者。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总之,校园犯罪主体的个人素质是犯罪动机形成的内在依据,是故意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2、外在环境的影响 首先,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现阶段我国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重建立、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是实现商品的价值,追求高额利润。这极易使一部份人的价值观发生倾斜和逆转,从而产生极强的物质欲望和非法占有意识。宝安区濒临港澳,由于人员频繁往来和境外传媒带来的商业价值观念,以及生活中各种各样纷至沓来的信息,都在冲击着青少年的神经,作用着他们的社会化取向。流行文化、商品广告也附会和迎合着青少年的特点和需要,塑造了“崭新”的价值观念。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新的意识使价值观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超年龄阶段,超支付能力的需要,随之,更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前所述,张某的案例便说明了这一点。 随着改革浪潮汹涌而至,媒体的不良影响不容忽视。凶杀、暴力、淫秽、迷信书刊、影视片充斥校园内外,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对师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宝安区某中学一个16岁的少年为买一台单放机竟实施绑架,他的犯罪直接动机应归咎于暴力电视的影响。法制宣传工作中,往往通过媒体把案例报道作为社会新闻的形式,对寻找阅读视听快感和心理刺激的青少年学生来说,也许或多或少接受了法制教育,但过频的案情信息和犯罪手段的报道,亦容易使某些学生对社会现状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无节制披露,难免给青少年带来不良诱惑,客观上成为若干校园犯罪的“指南”。 其次,校园环境的消极因素。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在社会交往中具有重要意义。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它的一些缺陷直接影响着学生,以至诱发学生犯罪行为的上升。 在宝安区,素质教育的呼声日益高涨,但面对升学压力中学教育仍只能以应试教育为主,拿考试为教育指挥棒,这难免使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分数,忽视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素质教育。部分学校对学生违纪事件简单地求助于行政处罚,滥用“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随便开除学生,将矛盾推向社会,促使本应接受学校教育的青少年成为社会上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学校一贯“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成绩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往往容易引起受教育者的反感,结果适得其反,导致逃学、退学、流失等现象。有些学校则单纯以学习成绩划分快班和慢班、“优等生”和“劣等生”,结果会在“劣等生”中出现极高的犯罪率。据调查,宝安区犯罪的在校生中,差生占70%~80%,双差生占40%~50%。 体罚学生也是我国传统教育方式的一个弊端,它会使学生形成敌视老师和优良学生的逆反心理。笔者认为这也是导致我国校园暴力犯罪层出不穷的重要外因之一。宝安区现有教师队伍的现状也是不容乐观的,在10000多名教职工中,超过半数是聘请老师。为数众多的聘请老师存在素质参差不齐,收入偏低,无归属感的现象。在笔者挂职担任法制副校长的学校,就曾出现聘请老师多次拍打学生的头部致学生不适,引起家长状告学校的事件。 第三,家庭环境的消极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格社会化的关键期往往首先在家庭中完成 。一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论情操的形成都与父母教育和家庭环境相关,人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会掌握社会的基本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我们认为,家庭问题也是近年来宝安区校园违法犯罪案件增加的重要因素。比如独生子女家庭过分溺爱问题、外来人员子女疏于管教问题。例如,宝安区检察院承办的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宝安区石岩镇某中学学生李某自二○○三年九月份以来,以收取保护费为名义,指使黄某、刘某多次对被害人文某、徐某、甘某进行敲诈勒索,共得赃款三千三百余元。经查,李某是家中的独子,性格乖张,而其父母平日忙于工作,对其心理健康与行为动向不能及时了解,对他的管教方式是“铁栅加铜锁”,可是再怎么看得紧,也难免有空隙,一旦这种过分的管制暂时真空,李某便由于过分守管制而不懂得约束自己,致使李某在父母面前貌似乖驯,而在学校同学面前却又换了一副模样,经常殴打、勒索低年级同学,最终触犯了法律。 另外,家庭结构的破损,如父母离婚或丧父丧母,使家庭功能作用削弱,温暖减少,造成子女心灵创伤,亦易产生变态心理。据调查,在宝安区在校生中,因父母离异造成性格、兴趣爱好、理想追求发生变化,学习成绩下降的达65%以上,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犯罪的12%。 第四,社会综合治理环节薄弱。综合治理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社会系统工程。目前这方面的工作仍存在欠缺。首先是预防不力。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不严,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宝安区校园暴力罪犯在社会上呆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尤其是过早流入社会的学生,除父母以外,没有人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他们觉得自己已成为最不为社会注意的人。其次是管教打击不力。学生、教师的主要生活地点在校园,处于群体之中,他们有共同的心理、生理特征。对一些违法犯罪情况,学校与专政机关配合不默契,未让违法犯罪人接受特殊的思想、法制、人生观教育,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势必会重新犯罪。社会综合治理力度不够,对那些滑向犯罪深渊的人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四、校园暴力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学校管理与预防,将校园暴力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阵地,自然是制约犯罪的重要防线。学校是家庭外部与学生、教师保持最密切、最经常联系的单位,为了校园暴力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学校必须转变“智育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加强德育。教育家陈衡哲说过:“一个人才的造就,单靠知识是不够的,在它的上面,还有那位至高无上的君主,叫做‘人生’。” 我国的教育,提倡应试能力和高分,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结果导致一些心理素质差的学生踏上犯罪或自杀之途。宝安区的学校教育也不例外。学校应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以及青春期教育。尤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真正走出教育误区,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的人。 其次,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应从在校学生抓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参观法制教育展览等形式,使学生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犯了罪应受到怎样的处罚,以强化其法律意识,培养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减少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严格执法,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做好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工作。 最后,必须净化校园内外环境。净化校园环境,政府应予大力支持。据新华社报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任期间曾宣布:联邦政府将拨出亿美元专款,用于防止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中国政府财政上拨专款预防校园犯罪不易,但可采取行政手段以期达到相同目的。以宝安区为例,可以由公安机关侧重辅助学校安全保卫基础工作,搞好学校派出所的建设,提高校区保安素质;着重抓好校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书摊、美容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力争将此类犯罪诱因降低至最低限度。中小学可针对学生特点,印发《防范校园暴力犯罪指南》等小册子,让每位师生人手一本,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实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制度。 上述校园预防措施若能落实,不仅可减少违法犯罪发案率,而且为侦查破案奠定了必须的基础条件。 2、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和控制功能 搞好道德和品质教育是提高青少年思想认识的有效途径,而家庭是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和终身老师。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加的宝安区,家长普遍在物质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这无形中养成他们重物质、轻精神追求的思想。所以,家长更应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家庭教育。首先要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规范,价值取向要符合社会标准。其次,要创造和谐的家庭气氛,使孩子的身心沐浴在阳光雨露中,激发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前途向往与追求。第三,在注重孩子学业的同时,更要重思想品德教育,教给孩子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教育孩子孝敬长辈,关心爱护周围的人。第四,对孩子进行“磨难”教育,有意创设逆境,培养孩子积极进取的精神。第五,举办家长学校,教给家长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使家长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死,教与养有机结合。 3、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消除暴力犯罪,就要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可能影响学生社会化过程的各种消极因素,消除产生暴力犯罪的不良心理基础,减少不良因素对暴力犯罪可能产生的诱发和刺激作用。 随着宝安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导致犯罪的因素也在增多,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紧迫性。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依法治理,使文化市场能守法经营;同时,肩负预防校园暴力犯罪重任的少年活动中心也应密切协作,并通过博物馆、电影院、公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言行得到规范。 4、教育多于责罚,抓好帮教安置 关于惩处改造,一定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对已经犯罪的学生要依法处理和惩办,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并教育本人;另一方面,要注意改造方法,提高改造质量,减少校园暴力罪犯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此种罪犯大多系未成年犯,虽然易冲动、爱结伙、缺乏同情心,但与成年犯相比,恶习相对较少,反社会心理并不顽固。故针对其世界观尚未定性,渴望光明的心理特点,正确引导其积极向上,努力改造其成为新人是有可能的。国外和港澳地区针对“犯事少年”的教育改造有不少可取做法。比如,香港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并不算宽松,其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十岁,但是在处罚时却是彰显保护与感化的精神。香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分为羁留环境和非羁留环境两种,对少年犯来说,判处羁留是法庭最后的选择,只要有其他可行的非监禁式的措施,就必须先予执行非监禁。而澳门提倡“爱心矫治”,采用感化服务与社会支援的方式,使违法的未成年人尽早适应社会、重返社会。在我国,这些方法也同样会行之有效,对于青少年罪犯一定要区别对待,分别关押,分档管理,因人施教,这些做法有利于校园暴力罪犯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认罪服法,提高改造质量,预防其再次犯罪。 关于帮教安置,一方面,要动员全宝安区的各界力量,将帮教校园暴力罪犯和有劣迹的在校学生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列入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抓好落实;另一方面,要召集宝安区公安、司法、劳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释放后的未成年犯的上学和就业安置工作,使他们回归社会后真正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以减少和消灭促使其重新犯罪的环境和条件。
校园欺凌作文800字 2016-9-28 编辑:佚名 查看次数:645 手机版栏目:作文通过必要的法律惩戒,才能对家长、老师和学校应担负的责任予以明确,从而将校园欺凌问题提升到全民重视的高度,德法并举,社会共治。校园欺凌作文800字一最近,西单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杀人案,使我有了很大感触。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该为欺凌事件的阴影笼罩,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像我们这样的在校学生。从80年代末到现在已出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国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是孤立的。由于影视业的商业化,欺凌恐怖影视作品越来越多,充斥我们的视野,许多作品中对于犯罪过程细节的描述,成了不少青少年模仿的根源,而校园又成了他们“付诸实践“的理想场所。校园欺凌事件的存在,受影响的绝非个别学生,我们全体青少年都会受此不良影响。校园本应是我们学习的净土,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花季少年身上的欺凌倾向十分令人担忧。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校园欺凌同时也体现出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需要风度,风度就是用温柔去对待倔强的人,用宽容去冰冻苛刻的人,用热情去融化冷酷的人。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提高德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游戏人生,看起来固然潇洒,可如此泛泛而过又能找到什么样的人生感觉?生命是单程线,没有回头的机会。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长不出和平的芽,单纯的冤冤相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现在校园里出现了校园欺凌,闹的同学们都人心惶惶。影视作品、书刊对我们青少年犯罪的诱导作用十分严重,在我们身心发育过程中,自制能力一般较弱,是与非的界限比较模糊,很容易在觉得新奇好玩的心态下去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这是极需引起全社会关注并着手解决的。校园欺凌事件虽然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我们这些学生身上,但这也是社会大环境的一个缩影,全社会都应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努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在校园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你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性的不断完美。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校园欺凌!
《预防校园欺凌,从我做起!》
写作思路:题目可以写《校园欺凌》、《让学生们感受最纯净的“爱”》等等,可以从校园欺凌的危害这个角度出发进行阐述。
正文:
在美丽的校园中,历来都是书香四溢,朝气蓬勃。但近年来,校园中却滋生出一种“黑恶势力”,不断压迫着学生们。它,就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就在我们身旁,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绝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围观的学生,但他们只有极少数伸出了援助之手。剩下的同学呢?他们都选择了沉默。
虽然他们并没有直接受到欺凌者的肢体伤害,但由此而生的恐惧与压力,并不亚于被欺凌者。他们有的害怕学校,师生,每天逃学,逃课,有的性格软弱,往往没有朋友,有的因压力太大而自残,自杀……
他们之中还有些为校园欺凌懊恼,他们往往沉浸在无限的自责当中,仿佛觉得自己是一个千古罪人,得罪了不少无辜的同学。也正是这样,他们才说出了一句让人颇为愤怒,但又让人觉得惋惜的话:“那时恐惧吞没了我,不由得让我加入了欺凌者的团队。”
再来看看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吧,他们也像旁观者一样,人生都会发生“变故”。但他们会比旁观者更加严重,不仅仅是对学习,同学的厌恶,甚至会对社会,人种的歧视。在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他们往往以自己为中心,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他们一般会不断压迫弱小者并从中“获利”。他们还十分暴力,遇事鲁莽,想必也成不了大事。
而那些被欺凌者却正好相反,他们做事小心翼翼,逐渐变得胆小,也开始变得内向。他们与其他同学相比往往更喜欢独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略了团结的重要性。
如果你还不知道校园欺凌的严重,我就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在李响五年级开学的第一天,他把作业装进书包,便兴致勃勃地上学去了,正当他推开教室门的刹那,一盆水便从天而降,他看向黑板,黑板上大大地写着:“李响是个‘娘娘腔’。”这时,李响哭着跑向操场,打开书包一看,作业全粘在了一起。
从那开始,欺凌者变本加厉,不仅让李响帮他写作业,买早点,还给李响起了个“娘娘腔”的外号,代替他的名字。老师却不以为然,说李响不团结。根据李响所说,从那以后,每要进一扇门,都心生恐惧,不敢开门。
我想象李响这样的同学一定不在少数,但是有个好老师,也许会“拯救”不少学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李响的故事中,他的班主任不仅没有惩罚带头同学,反而说李响弄湿了作业,和同学不团结。也正是有这样对校园欺凌事件不重视的老师,才让被欺凌者的自尊与心灵受到了创伤。所以我才觉得校园欺凌,并不错在学生。
为什么我说校园欺凌不错在学生呢?是因为根据对欺凌者家庭情况的调查可得知,他们的家庭一般都是问题家庭,他们往往受到过伤害,给他们的心灵留下了伤痕。他们由此愤愤不平,便把感情释放于欺凌之中。他们看到被欺凌者痛苦的样子,便想起了自己的遭遇,不由得加大力度,得寸进尺。
因此家长和老师的疏导,对被欺凌者和欺凌者有着必不可分的关系。就像枝干和叶一样,只有枝干倾听叶的感受,给予它最需要的营养,叶才能变成美丽的花,结出丰硕的果实。人不也一样吗?只有受到关心与重视,才能“种下梦想,收获希望”。
既然校园暴力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那么预防就变得格外重要。对于我们来说,在日常中,不要去招惹别人,也不要去激怒对方,因为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冲突,就及时找老师解决。
在放学途中,结伴而行,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如果有人招惹了你,不要动手,要用一颗谅解别人的心去原谅别人,如果他做的实在过分,我们可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让他们来解决。
那如果校园欺凌发生时,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采用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还可以向路人呼喊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如果附近没人,我们应该要顺着对方的话去说,并从中找到可插入的话题,分散对方的注意,同时获取他们的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因此时间对于校园暴力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争取时间,才能逃出他们的魔爪。而不是一味的一忍再忍。
不要以为校园欺凌以后什么事也没有了,因为这段时间是恢复被欺凌者心灵最重要的时刻。对于我们来说,安慰被欺凌者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们的心灵受到了摧残,需要我们的关心与关怀才能逐渐修缮。不然他们将永远生活在恐惧之中,憎恨着社会。
校园欺凌,是学生们的“天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帮助他们,让学生们免受校园欺凌。我们可以向周围的同学科普法律知识,告诉他们防身秘诀,举行有关“校园欺凌”的演讲,在同学伤心时嘘寒问暖……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但你想过没有,这也许可以抵制一次又一次的校园欺凌,让同学们免遭皮肉之苦,心灵之痛。
校园,本应是学习的天地,知识的海洋,但却混进了一丝污浊,让天地不再分明,海洋不再澄澈。青春的花朵,在言语与手脚中,破败不堪。蓦然间,“死亡”涌上心头,但还有人仍然不闻不问。世间的黑暗,涌入书香园,让它不再芬芳。
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拂去光明上的黑暗,抹去美丽中的丑陋,感受这世间的美好。校园欺凌,犹如一把匕首,深深的刺进学生们的心灵,将“死亡”注入学生们的骨髓。但把这把匕首拔出,只有认可和同情。让我们祈祷,在不远的将来,校园将会趋于平静,让学生们感受最纯净的“爱”吧。
新闻类的作文或者是时评性质的议论文建议就直接以设问为题,文学性表观点的散文可以用:《别把校园暴力当“小孩打架”》《宽严相济》这类中心句做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