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论文1500字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劳动论文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夙兴夜寐,洒扫庭内”,爱劳动是中华文化的出色传统式,连绵迄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是农户脸朝黄土背望天的辛勤工作;“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是文人墨客隐者与当然亲近的烂漫劳动者;“夜来城边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是卖碳生意人的心酸劳动者。不论是哪一种劳动者,全是宝贵的,也是可亲可敬的。
但是在大家的身边,有的同学们不理解劳动者,常常要说“大家学习培训那么忙,劳动者太占时间了!”没有错,大家的同学们平常课程很忙,学习压力较为大,但这不是不报名参加劳动者的托词。学习培训和劳动者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面关联,在学习之余分配适度的劳动者是必需的。假如以学习培训忙为托词,一味抵触劳动者,便会变成一个总是学习培训的“填鸭式教育”儿,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常生活,一旦离去爸爸妈妈便会和妈宝男一样。不容易做一顿饭食,不容易洗一件衣服,不容易梳理自身的屋子,不容易打线自身的日常生活,那样的连日常生活都不可以自立的优秀人才,到底是愈多愈好吗?一屋不扫,缘何扫天地?因此学生们,在忙碌的学习之余,抽出来时间来给自己或是为家中为院校劳动者,这自身便是一种工作能力的反映。
此外有的同学们不肯劳动者,她们常说“科技创新这么快,劳动者的事,之后能够交到人工智能技术啊!”“劳动者那么苦,那么累,干啥非要自身干?点钱让他人去搞好了”。实际上,如今高新科技发展了,各种各样智能机器人应用为之,能替代人们的一部分劳动者。富人能够掏钱,让他人去劳动者替代自身受这一份皮和肉之苦。而我说起,不报名参加劳动者的你看起来免遭了皮和肉之苦,实际上错过乃至丢弃了大量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你的不劳动者,可能错过了“亲自动手,衣食无忧”的信心引以为豪,可能错过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当以劳其筋骨,劳其筋骨”的精神实质磨炼,可能错过了“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悠闲自在悠闲,可能错过了“鼓足干劲鼓足干劲”的雄心壮志。你的一时的懒散,务必给你丧失的这种精神实质实际意义上的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而付钱。由于,爱劳动自身便是一种精神实质的反映。
也有一些同学们不尊重他人的劳动者,例如课堂教学上不专心致志认真听讲,入睡讲小话;班里随意吐痰,乱丢垃圾;饭堂里剩菜剩饭,浪费粮食。这种状况从源头上而言,便是由于没有亲自参加劳动者进而感受不上劳动所得的得来不易。设想,一个方知备好一堂课要花好多个钟头乃至十几个钟头来查看材料赏读文字编写教学设计的老师,他在听别的教师相近的授课的时候会犯困讲小话吗?一个起早贪黑一扫把一扫把清扫大马路环境卫生的环卫工人,他懂得往地面上扔一张碎纸吗?一个在炎日下曝晒和风里来雨里去犁田种田的农户,他会懂得丢掉小半碗没吃了的谷物吗?都不容易,更是她们参加了在其中的劳动者,明白了成效的得来不易,因此才会分外爱惜。因此学生们,仅有深层次劳动者当中,感受在其中的酸辛,才会爱惜劳动所得。而爱惜劳动所得自身,便是一种社会道德的反映。
复兴中学的学生们,使我们爱劳动,人人有责吧,从自身的身旁琐事学起吧。干好每一次寝室和课室的轮值,为自己做一顿爽口的饭食,洗干净自身的每一件衣服,报名参加校园里每一次义务劳动,搞好每一次校园内青年志愿者……苏霍姆林斯基以前说过:“即然观念存有于劳动者当中,人就需要靠劳动者而存活”,劳动的价值不仅在造就化学物质当中,更能让我们产生观念和精神实质的盛宴。因此,学生们,劳动者有这般大的风采和功效,大家有没有什么托词呢?还怕吃啥苦受哪些累呢?仍在迟疑,等什么?
劳动的成长就像一部史诗,记录人类成长的历史,闪烁着先辈的智慧和征服自然的意志;劳动的结果就像一首赞歌,谱写人类进步的乐章,歌颂着先辈的勤劳和勇往直前的美德。秉承先辈的意志和美德,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劳动本身就需要我们更进一步去提倡、去赞美、去歌颂。因为,劳动者最美,劳动最光荣。
马克思说,任何一个民族,假如结束了劳动,不要说一年,就是几个礼拜也要消亡。
米尔说,所有现存的东西都是劳动创造的果实。
是的,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人类的祖先就是因为学会使用了劳动工具,才会蜕变成为今天社会秩序的主宰;是的,没有劳动就没有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中华民族正是通过日织月累的劳动积累,才让“嫦娥”上了天,才让“蛟龙”下了海,才能洗刷近代外敌入侵的百年耻辱,才能在也门撤侨当中从容自如。荣光,伴随劳动而容光焕发,光荣,劳动当之无愧。
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我们都认为他最美、最真、最光荣。而糟蹋劳动成果、鄙视劳动行为、给劳动划上“三、六、九等”贵贱,甚至“坐吃山空”、“好吃懒做”、“不劳而获”都是可耻的。
没有辛勤的春播,就没有丰硕的秋收,这是自然规律,不可违抗。读书也是一种劳动,一种不断积累知识和技巧,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大将来能够为社会进步作出更多贡献的脑力劳动。只要你今天付出汗水,明天走上社会你就能收获更多成果。如果你今天浪费光阴、虚度年华,明天你只能收获“竹篮打水一场空”,唯有“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今天如果你什么都不种,当你真正步入“寒冬腊月”的年纪,唯有饿死。
没有一砖一瓦的堆积,何来高楼大厦的仰视,这是生活常识,需要认清。劳动创造的价值也许随着生活的结构会有大小之分,但劳动本身没有贵贱之分,所以对劳动,我们无须敬畏,而对所有劳动者,我们都要敬爱。试想,“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我们要敬爱农民伯伯;没有清洁工日夜打扫,何来城市干净整洁,我们要敬爱环卫工作者;没有老师教会你的一笔一划,又何来你们将来的“清华北大”,等等。既然内心要敬爱,就要在行动上珍惜,不要糟蹋粮食、破坏环境卫生、上课一心二用,毕竟,他们的劳动是光荣的,他们的汗水需要更漂亮的“开花结果”来肯定。
没有参与社会劳动,你终将退化,甚至被淘汰,这是历史教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参与社会的劳动改造,怎么能适应社会的激烈竞争,不适应,又何谈光荣地“为人民服务”。记得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古时有一个年轻人,从小不学无术,深得父母溺爱,直至成年,生活还不能自理。有一次,父母需要出远门,怕他独自在家饿死,于是在他脖子上挂了一圈面饼,但是最后他饿死了。父母回来一看,原来他把挂在脖子前面的吃了,而后面的他吃不到。这就是一个从来没有劳动经验的人的结果。在我们的学校,也有些同学家境比较好,在家里也视为掌上明珠,但我希望你们还是要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中锻炼自己,唯有自己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鸠占鹊巢”说的是不劳而获的故事,被大家唾弃,是个贬义词。“好逸恶劳”说的是贪图享受,鄙夷劳动的意思,被大家不耻,也是贬义词。既然我们对于这种行为有如此明确的认识和感情色彩,我们坐在教室里,就不要玩手机,挥霍父母的血汗;我们走在大街上,就不要乱丢垃圾,糟蹋他人的劳动成果。相反,劳动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也是光荣的,我们要刻苦耕耘自己的书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享受我们自己的劳动和收获。
总之,我劳动,我光荣;我尊重劳动,我拥戴光荣;我努力劳动,我就收获光荣。今天,我们站在历史巨人劳动成果的基础上,我们骄傲。这种骄傲的荣光,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继续传承,这种光荣也必将激励我们在学习和生活当中更加自爱、自重、自律、自我奋发向上。
劳动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劳动关系和劳动经济法的发展规律,对研究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人力资源作为劳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发挥了助推经济发展驱动器的作用,因此,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能从根本上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潜力资源,能够为企业向更大空间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
一、当前人力资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分配不妥当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投入资本的数量是相对稳固的,劳动数量却是不断变化的。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支出,往往减少劳动力的数量,一人顶多岗的现象。但是,这种薪酬一定劳动量不断增加的企业行为,会大大降低员工的积极性,再加上精力有限,为了完成大量任务,难免出现错误,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诸多的麻烦。
(二)人力资源管理评价不科学
在劳动经济学角度来看,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总要生产要素,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评价,就以劳动力的投入和产出为依据。劳动力经济学对人力资源的不断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的评价,不仅要尽量增加劳动力产出,而且还要设定合理的范围,根据需要扩充劳动力队伍,再加上增强劳动力素质来协助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资本和人力资源替换不规范
通常情况下,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替代更多的劳动力。另一种是通过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完成生产规模扩大的要求。可见,资本和人力资源存在相互替换的关系。劳动者的数量和薪酬金额,与企业的资本投入成正比,无论增加劳动这的数量还是提高劳动者的薪酬水平,都会增加企业的资本投入所以,企业要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确定合理的人力资源数量,实现人力资源和资本的科学置换。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并未深入研究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关系,难以把握两者之间的规律和平衡点。往往是为了减少资本投入,大量裁员。当生产需要大量人员时,就会大规模扩招劳动力。这种随意、不规范的劳动力和资本替换关系,难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从劳动经济学出发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企业可以通过会计计算方式,分析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关系,合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出发,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这种方案是系统性的方案,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和评价性,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企业将劳动力的薪酬设定为一固定标准,对劳动力进行收益和费用的计算,从而比较边际收益和边际费用的大小。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就需要增加劳动力的数量,相反当前者小于后者时,就需要提高劳动力的质量。这样科学计算,合理规划,才能帮助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招聘标准和培训制度相结合
从劳动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除了要严格把控前期的招聘门槛,还要强化员工入职后的后期培训。大力挖掘自身条件优秀的潜力员工,争取通过投入较少的资本,为企业提升经济效益贡献力量。
(三)制定科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劳动经济学任务,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可以帮助企业持续稳定提升经济效益。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详细调研员工的工作量、工作效率,以及对工作的忠诚度,从而制定不同的.奖励层次,最大程度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人力资源的长久性和有效性,实现企业综合效益稳步提升的目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需要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通过分析人力资源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坚持以劳动经济学为指导,加强在优化配置、招聘培训结合、制定科学规划等措施,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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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密集型企业薪酬管理策略
(一)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对于不同部门和层次的管理人员,从理念、技术等多个方面展开培训,进而不断提升企业人类资源管理工作水平,以便于更好的制定薪酬管理计划。
(二)实施技能薪资管理
我国的众多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主要的员工队伍,农民工的去和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企业必须要做好针对他们的薪酬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当前这样一个劳工短缺的背景之下。换句话说,薪酬管理工作必须要注重引导员工自身工作能力的提升,让员工能够主动的参与培训。和这一战略相协调的应该是技能薪资体系的构建,也就是说基本薪酬体系或者浮动薪酬的设计都必须要结合员工自身工作能力的高低来进行确定,从而更好的激励和鼓励员工。
(三)不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在用工荒背景下,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在与员工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科学的设计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应更能体现岗位差异及绩效考核,即增加浮动激励部分的薪酬,同时细划薪酬等级,在内部各类、各级职位地薪酬水准上,要适当拉开距离,真正体现按能力分配、按技能、按绩效分配和奖优罚劣地原则,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
(四)采取弹性福利的措施
要结合基层员工的实际需求,采取弹性福利。弹性福利也可以称之为自助式的福利,是企业员工结合自身需求去选择福利项目。我们可以这样进行比喻:一个人拿着钱在自助餐厅里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食品。现阶段,很多的一线员工已经开始注重岗位所能够提供的“非物质因素”,特别是80后90后的新一代求职者,这些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诉求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另外他们也更加重视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所以企业必须要结合员工的不同需求,采取弹性福利。
二、薪酬设计方案举例
第一,基本工资的设计。设计的根据首先应该是员工现阶段的基本薪酬状况,其次是按照行业内标杆企业的薪酬水平。如果企业采取的是领先策略,那么就可以根据行业内标杆企业薪酬水平进行设置,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第二,员工工龄津贴的设计。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其员工的流动性要比普通企业大得多,设置工龄津贴的主要作用就是对长期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也会提高员工的离职成本。例如说工龄津贴可以采取分段制度和总额控制,前5年之内每年提高100元,从第六年到第十年每年提高50元。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因为员工流动期一般是在前一两年,超过5年之后一般都会稳定下来。第三,福利的设计。在过去已有薪酬的基础之上再设置弹性福利。结合企业员工的工龄以及实际的需求来进行设计:首先是针对员工工龄来进行福利设计,例如说在企业中工作年满3年可以享受7天带薪休假,工作年满5年或者以上企业给予一定的旅游津贴等;其次是对优秀员工的福利设计,根据员工岗位以及对企业的贡献和各项考核指标,对优秀员工给予晋升机会、再深造名额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减免福利;最后是自助餐式的福利设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给员工列出福利“菜单”,这样员工可以朝着自己希望获得的福利的方向去努力,进而满足企业中各个层次员工的需求。
三、结语
综上所述,薪酬管理不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科学性主要体现在薪酬管理的战略方向、薪酬管理的理论原则等;而它的艺术性则通常体现在不同的薪酬结构组合以及不同的薪酬制度往往会带来不同的激励作用。因此在劳工短缺背景之下劳动密集型企业薪酬管理工作必须要深入的对其各个组成结构进行研究,不断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设计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从而更好的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劳动课论文2000字
劳动课论文2000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够不断的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好,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劳动课论文2000字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下雨喽!”天空降下了小雨滴,我们坐着接送车,等待着来到那梦寐以求的劳动基地,一次美的体验,希望来到那像六年级绘声绘色说的那样有趣的飞夺泸定桥,刺激的勇攀高峰,恐怖的铁索寒……我一路都平静不了,“扑通扑通”,只见前方有一所聋哑学校,就是那了,我愉快的下了车,洋溢不住心中的激动,像一只快乐的小鹿,自由的蹦来蹦去,只见迎接我们的是一个面无表情的严肃的教官,看到他,我不禁感到一阵又一阵的鸡皮疙瘩,我立刻站好了,说不定站不好的就会被一拳揍过去,看见那有力的手臂,后果不堪设想,“把行李放在宿舍,限你们5分钟弄好,我们向宿舍奔去,一个教官站在那,给我们指了指方向,一进去,一股臭味向我飘来,“哇,这是宿舍吗?简直就是一个厕所?”我把行李放好了,马上跑了出来,再多呆一秒,可能已经被熏死了,“舒服呀!
外面的空气可真好啊,对了,只限五分钟,跑,幸好还来得及,就这样在大太阳下不知到站了多久,终于,一个队伍接着一个队伍来到食堂,但来到了食堂,还不能开动,要的全部到齐,并且要等到全部人都安静了才可以开动,一开始以为教官会心慈手软,没想到他久久没让大家开动,大家都感受到饥饿了,不再讲话了,教官见状,才让我们开动,我们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伙就吃完了,我又来到下面洗碗,好在家中经常洗碗,这才没吃亏,这一个盘子对于我来说真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这伙听说要去特训的场地,真不知道我们的教官好不好,我悬着一颗心,到得的时候,到得时候已经揪着了,一个红色头发的教官向我们走来,这应该就是我们的教官了吧,严肃中不失幽默,看来不像六年级说的.那样,他们的作文水平也太高了吧,也太夸张了吧,哪有无缘无故让我们做体能,过了伙,教官要让去见识一下传说中的勇攀高峰,我们来到一个一根铁链上悬着几个轮胎的地方,看起来虽然恐怖,但女的都去了,不可以丢男生的脸!我跑上去排了队,只见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身手敏捷,活像一只猴子,膝盖平放在轮胎里,另一只脚踩在后一个轮胎的上面,不一伙就到了,快到我了,好紧张呀,万一一不小心做出了滑稽的事,那个糗大了,不过看样子好像很好玩,我开始手痒了,可谁知,教官竟然说:“明天再玩吧?”我望着高出,垂头丧气的跟教官回去了。
吃了晚饭,累了一天,刚刚躺在床上,就睡着了。一声哨响后,我们纷纷起床了,我拿着牙杯去外面刷牙,说变年就变脸,倾盆大雨向我们袭来,我拉着脸盆当雨伞,豆大的雨点打在铁脸盆上,像在演奏一首乐曲——“咚咚,咚,咚咚咚……”我安全的返回了“营地”,我们在宿舍里我起了游戏,有的偷偷跑去小卖部买东西,小卖部挤满了人,三两个一群,带上了雨伞,我也不例外,看大家都去了,我情不自禁的跟去了,那应有尽有——过桥米线,奥必佳,荧光棒棒棒糖,功夫熊。。。。。。看得我眼花缭乱,拿起钱买齐了东西,开开心心的回到了宿舍,看见零食我就嘴馋,开动,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别人见了,都跑来找我要,听说这你宿舍阿姨特会偷钱,这还得多谢戴楚娴,叫我把钱放在干净的袜子里,一来就算教官要检查也早不到,二来不会被刘老师发现,三来宿舍阿姨不可能连袜子也偷吧?放好了钱,我们又跟同学们玩了起来,到吃早饭的时间了,大家都饿了,耿梁去买了包杂酱面回来,我们五个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了,每人一大口,刚吃完哨声就响了,我们来到了食堂,我已经饱了,吃了个馒头就回宿舍了,雨停了,我穿着拖鞋,雨水溅得到处都是,回到了宿舍,又下起了雨,这回大家可乐坏了,原本以为不用去特训,没想到教官让我们去演播厅,嗨,听了一个中午无聊的演讲,下午又要去特训,教官可真有办法呀!
去特训了,我穿着拖鞋走了,要拔河比赛了,教官挑了几个强壮的,我也在内,原计划——一二三有力,可是一上场我们就输了,还没数到三,没来得及就使劲,就这样输了,我不甘心,我们来到了别的地方,教官让我们光着脚在鹅卵石上走,第一对是我们,我在最后面,开始了,一开始感觉不是很痛,到了后面都是小碎石,还有前面带头的森源兄太不争气了导致第二队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如果不是我们挡在前面,他们早就超越我们了,到终点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动了,轻轻地抚摸着着受伤的腿,我想试试用慢跑的速度,就这样我一瘸一拐的走了起来,一开始感觉适应得了,到了后面发现这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我再也忍受不住了,走回平坦的小路,后来几个同学穿着拖鞋在上面走来走去。
到后面,教官又让我们玩一个解手链的游戏,大家,面对面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手拉手,想办法让手链变成原来的样子,我们站在那束手无策,灵活应变的女生早就开始了,在这时,救星刘老师来了,两个人把手抬高,从左边开始,从左手下转一圈,一个接一个,最后把手抬高的那两个同学中的一个从左手下转两圈,耶!成功,玩完了游戏,要回宿舍了,我们唱——《那些年》,我们早早的来到演播厅,练习,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开始了,看完一个又一个的表演——小品,故事,舞蹈,儿童剧……
到我们了,一开始我们先坐在舞台的中间,接着,到中间那一段,一个接一个站起来,话筒在丁淇淇那,他太高了,我够不着话筒,只好大声地唱出来,可是我的声音被他们覆盖住了,到最后,手拉着手,返回后台,不一伙,表演都结束了,大家都回到了宿舍。今天看,大家早早的起来了,准备好一切,教官说今天要去玩飞夺泸定桥,大家开心极了,一蹦一跳的来到特训场地,只见桥之间的空隙很大,我拼命地举着手,到第三组的时候教官才叫我,我把拖鞋放在一旁,怕一伙拖鞋掉了,就变成赤脚大仙,用力的向前跨,只见我旁边的对手以落水,我跑得更快了,轻易地把对手甩在了后头。玩完了游戏,我们来到操场,接送车来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依依不舍得和教官再见。
我们离开了,离开了那充满活力的地方,哪儿有着我们的脚印,我们的笑声,我们的记忆……
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一切完美东西的源泉。以下是本站我整理的大学生劳动心得10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
本周我班进行了为期5天的劳动,校园里的保卫工作以及学院的各个角落的工作都交由我班同学负责,每名学生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而且劳动兴趣浓厚,表现用心,不仅仅能够认真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能帮忙其他同学完成,构成了一个团结的群众。在同学们的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也让我们对校园卫生有了更深的感触! 校园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场所,校园卫生也时刻影响着学生的日常生活。透过这次劳动,让学生们体会到了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同时也体验到了保洁人员劳动的艰辛,更深一步体会了“苦尽甘来”的涵义。经过这一周的劳动,我们明白了,此刻我们的安心的学习是由其他同学辛勤工作作为保证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幸福的时光,好好学习。
校园礼貌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在劳动周期间,我们深深体会到了不爱护校园卫生那些种种陋习给别人带来的不便,对这种不礼貌的行为深恶痛绝。并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了学校的美丽,劳动周是我们就应做的贡献。度过难忘的'一周后,我们的收获也是同样的难忘!
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一切完美东西的源泉。学校每年安排学生在学生进行劳动,让我们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自身潜力与素质。经过这次实践,我们学到的不仅仅仅是劳动方法,更是为人处事之道,团结就是力量!同学们累着并快乐着,经历过越多,理解的就越多,就长大一点。
透过劳动实践周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劳动观念,更增强我班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锻炼了学生的意志品格,让我们懂得了就应珍惜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尊重别人的劳动。并把这种观念和思想带到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构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良作风,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 劳动周已经结束了,短短几日的劳动跟日后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是远远没法比的,我们不能就此停住脚步,我们会把劳动当成一项长期的、必需的、自发性的任务和要求,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不仅仅要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更就应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争当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真正做一个无愧于父母、无愧于祖国、无愧于时代的人!
在这忙碌而充实的七天里,我们学会了很多,劳动不仅仅创造了美,也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完美结合。它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务必持之以恒,从自己做起。劳动如此,学习如此,工作也亦如此。任何一个良好习惯、行为的构成,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都需要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劳动中我们增近了对彼此间的认识,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也促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只有认定目标,脚踏实地,才能水滴石穿。让我们把朝气,活力,热情洒满校园,感动着你,也感动着我。
在这个过程中,在同学的努力下我们把经济学院XX级的名字留在校园的每一寸土地!我们能够自豪地说:“我们做到了!”当然,这是离不开各个同学的用心支持的,所以,最后要谢谢大家!谢谢各班用心参与的同学们,相信大家会怀念这个“劳动周”的,因为至少我们一齐劳动过,我劳动,我快乐!
一年一度秋风劲。当秋风萧瑟、衰草凝绿的时候,又到了清理树沟杂草,参加一年里算是惟一的一次集体劳动的日子。单位“占领”的树沟很长,杂草浓密。干活的人到也召集了不少。只是我们办公室的人员,每到这个时候,总显得很少:总共14个人中,出差的,有事的,占去了五六个,让人一想就不舒服。往年也是,不是你开会,就是他不来。领导也讲不出什么来,恐怕,他心里的不满只能压在底下,不便表达出来的。??割草的活对我这个农民出身的中年人来说,也算是陌生的了。大部分树沟边茂盛的冰草,既软又厚地葡伏在地表,新镰刀锋利的刃子也难以拿得下它;还有不少地方夹杂着骆驼刺、苍耳棵子的地方,则让你不小心就被扎上一下,要小心地摘半天才能拔除了。虽然好些年前我有过割麦子的经验,但在这里却一点也没用。至于多数年轻的生长于城里的年轻人,他们对于镰刀割草就完全是新鲜的尝试,割上几下子就进入了讨厌的胳膊酸困手拿不住镰刀的时期。劳力劳动毕竟不同于脑力劳动,没有基本磨炼,没有一定技能,没有相当体力,就只能望而兴叹。因此,对于不少小年轻的“放点油把它们一把火烧了”的幻想,对于他们割几下就立起身来的举止,我也是比较理解的。??然而,约摸5个小时的体力劳动,还是让人能看出每个人对待困难与出力流汗的态度。除了我们这些中年“老人”,绝大多数年轻人面对的都是同一个情况:不会干,蛮吃力。然而,对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总是能让别人感动。他们不太会干,但他们不猾、不躲,努力地迎上去,一点点地割,累了坚持着。特别是一些女同志,既耐心,又吃苦的精神远远超过一些看上去身强力壮的男人。而另外一些人总会让人在心里生出鄙夷。他们处处表现得比别人“聪明”,他们说得比做得多,站着看得比干得多,他们年轻却怕出力流汗,他们不干活又想让别人以为他们也没闲着。割草的几小时,时间虽短,却一样地检测出一个人的基本品行基本素质。是金子在哪儿都能发光,是秕糠在哪儿都会被风吹跑。人啊,不见得谁比谁聪明多少,而在于谁能比谁更实在多少,更扎实地干了多少。??体力劳动中有些人避之不及,有些人聪明到家的现象,我想这不简单是一些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现象。鄙视体力劳动的主要原因,是体力劳动的价值太小,是体力劳动者大多地位卑微、处于社会的底层,还有,体力劳动的主要代表就是农民工和农民。以当下农民农村的地位,以普通体力劳动者的价值来判断,没有几个人能够向往。更深层次的原因,则还是做事做人的原则态度。凡是踏实做人认真做事的人,没有几个会鄙视别人,也没有几个人会看不起哪怕是一个清洁工,一个满身汗气的农民工。只有哪些做人方面就有缺陷的人,才把人分得好多层次,一样人一种态度,一样人面前一种作派。人与人的不同,大体也就体现在一个个小事上;人比人的高度,也就在几分态度之中。??用劳动汗水来洗刷我们的灵魂,道理就在于它能检验我们的心灵,检测我们的人生态度,考验我们的能力与风骨。一年一次的劳动,总会让人有点儿新的思想新的启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特别珍惜这样的机会的。??劳动啊劳动,这创造世界的基本活动对于人类太重要了,对于今天我们养尊处优的日子里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太重要了。
机械论文参考文献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机械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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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日趋重要。下文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浅析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得到推广和运用,由于管理跟不上规模的扩大,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特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火灾、爆炸、空难、化学品及核泄漏事故等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健康。事故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给人类的心灵留下久久的创伤和难以抹去的阴影,也给个人、家庭和社会留下了沉重的包袱和不稳定因素。事故的控制有“技术、管理、教育”三大对策措施,其中管理是关键的也是最重要的措施和手段。 关键词: 安全;管理;生产 1 绪论 研究意义 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既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安全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针对认门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集思广益,通过大家的努力,有计划地进行组织、策划等活动,最终达到人与机器、与物料装置,与环境的和谐,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生产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得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高含量的科学技术水平。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发展原则,同时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那么企业的工作环境就会不安全,可能会频繁出事故,这样一来,不单单会严重影响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挫败员工的积极性,而且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还得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弥补事故损失,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随着安全事故警钟的一次次敲响,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研究也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研究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也就是说,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要保障生产资料和物质财产不受损失,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管理,应该保障生产任务的正常进行,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收到侵害,同时,这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以企业单位为主,以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企业领导、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我做起,消除身边事故隐患,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通过研究本文我们明白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意义很重大,同时也了解了我国企业的目前安全管理现状,找出其存在的隐患进而提出了解决这些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2 安全生产管理的意义 所谓的“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它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其具有的意义非常重大,对于社会而言,其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为我们的社会是由一个一个家庭组成的,如果某个家庭的成员因为生产方面的事故而变成了残废或者死亡,都将会对这个家庭造成重创,一名员工的伤亡将会对其父母及其妻子儿女造成极大的损失对其造成心灵的创伤,进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社会而言是其赋予的神圣使命,对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实意义及长远意义,必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不能掉以轻心。 3 目前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管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展现了我国对生产力和劳动者的保护,同时,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一。如今,在国际经济的影响下,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大浪潮,其自身也开始由原来单一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过这样的一番脱胎换骨,企业内部也发生了很多体制改革,比如下岗分流、机构合并等等,这样可以使企业能够更好的迎接经济挑战,但是,伴随着这一系列的改革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加上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这些都给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要想得到有效的管理,必须将行政措施、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三管齐下”,这样才能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通过对大量文献的查阅,我们发现,目前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仍然不是很乐观,总体看来,通过这么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现在已经有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管理理念,可以为企业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但是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仍然存在不少的困惑,比如理论知识还不能充分运用到实际生产中,职工的安全意识也还有待加强。许多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而且有些整改过的效果也不是很明显,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还是不断出现,比如在2010年,全国安全事故发生已36万起,事故造成死亡人数近8万人,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有85起,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无不在告诉我们,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重,事故频繁的发生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已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必须尽快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对安全装置的增多和安全规范的加强,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零事故生产。 4 如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我们运用完善的工程理论,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机器装置还有工作环境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实现“安全可控”的理想局面。 安全管理水平要想得到有效的提高,我们可以从理论知识和实际管理水平两个方面来入手。理论知识主要包括对一些规范标准的学习。将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科学知识的学习与别人的经验教训相结合起来,比如例如,在企业安全管理中推行HSE、进行岗位隐患排查、搞好安全评价、采用ABC管理法、运用系统工程原理等。实际管理水平的提高则需要不断的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重视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以此指导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是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令、法规,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重要手段,同时,他对于促进企业对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的改善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的完善,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但同时还是一项重要的内容。怎样才可以将安全检查制度完善起来,这是每一个企业面临的难题,通过对目前各个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的调查,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有以下几点表现: ①领导的不重视:在平常安全检查时,并没有认真组织,在检查的过程中也是只注重形势,走马观花似的参观,敷衍了事,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 ②检查人员不够专业:在某些企业中,进行安全检查的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生产工艺和生产实施不够熟悉,这样就给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带来了困难; ③检查表面化:一般企业在进行安全检查时都会事先安排好检查日期和专案,在检查结束后,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 ④检查方式实施难:按照规章制度来说,每次检查应该从领导到基层,从办公室到现场,从纪律到装置,都要进行统一的检查,但实际在操作过程中却很难实施; ⑤整改不及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往往并没有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同样的问题在每次检查时都会重复出现。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因此,在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应该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工合作,分层负责,真正做到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针对以上的不足之处,我们应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达到安全检查的目的。 完善安全教育体制 安全教育,主要还是对人意识的教育,是企业强化安全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手段。企业对安全教育投入的多少,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其作用不可低估。目前,许多企业的生产规模都有了进一步的扩大,经营机制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安全教育却出现了明显的滞后现象,远远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脚步。通过对近几年工伤事故的统计,80%的事故都和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有着密切的关系,还有很多都是人为因素所导致,对企业来说,对安全教育的加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企业安全教育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安全教育不够深入,导致员工没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安全思想教育可以使员工真正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这样可以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有效的采取安全技术和-卫生措施,这些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措施;②保障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虽然现在很多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保护装置已经比较完善,但是由于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深入,好多装置形同摆设,往往是检查时期开,但检查完之后就关,虽然这样可能会降低管理成本,但是却也极大的增多了安全隐患;③如有故障,保修不及时,很多优良的安全保障装置,由于平日里管理不到位,会造成装置故障,但却并没有得到及时的修理与恢复,这就削弱了安全设施的保障作用。 很多企业的领导并没有真正把完善的教育制度提到日程,这样就会导致员工的不重视,那安全的生产环境也就无从谈起,要想改善生产环境,就必须创造优良的劳动条件,优良的劳动条件,必须要通过新技术、新装置、新工艺的逐步完成来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电子化、程式化,只有这样。才可以在生产环境中,有效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综上所述,当前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这就要求企业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入研究,从而探索出一条全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特点,努力完善安全教育机制,从而可以将安全检查的意义真正发挥出来,使安全管理工作尽快踏上正轨,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努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不断改造落后的装置和生产工艺,使安全管理工作尽快步入良性回圈的轨道,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大潮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式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好,安全生产的状况就好,安全隐患就少。为了能够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首先,必须要对各级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权力,责任和利益进行明确的划分,如果这三者混淆不清,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无从落实。通过与各个级别安全负责人的沟通,要明确他们每人的工作任务,以便准确做好奖惩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这是企业得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提。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具体化,操作性要强。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发挥广大职工的监督作用,鼓励职工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 小结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企业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安全生产管理做不到位的话,不但影响企业的健康顺利的发展同时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虽然我们一再强调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现在的企业中仍然存在着如下问题:①对安全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是很严重,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同时法律意识淡薄,逃避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安全意识淡薄;②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③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管理监督制度还有很大的漏洞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者而言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巨集观上要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运用法律、行政的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微观上,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义深远、任重道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孔振平.浅谈目前企业安全管理现状[J].安全,2000,06. [2]朱伯良.安全管理重在狠抓落实[J].电力安全技术,2008,11. [3]孔振平.目前企业安全管理之我见[J].工业安全与防尘,2000,11. [4]王巍,王利军.企业安全管理的思考[J].安全,2001,06. [5]闻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之思考[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5,09. [6]姚伟民.中小企业如何建立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J].商场现代化,2007,29. [7]李静波.全面质量管理的新发展[J].中国质量,2003,07. [8]姚莉娜.中国传统文化“关系”与企业管理.商场现代化,2007,02. [9]孙润民.引入企业文化和人本管理思想的探索.陕西水利,2007,05. [10] *** .浅谈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文化.消费导刊,2007,10. 篇2 论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日趋重要。安全生产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正确理解与认识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 安全落实 一、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水平的社会生产力决定了安全生产的低水平。目前尚未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高效率的、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缺少集中统一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缺乏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不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及其安全责任、安全机构设定、安全设施装置管理、现场作业安全保障、交叉作业和承包租凭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没有基本的法律法规,许多经营单位特别是非国有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各种事故隐患和安全因素不能被及时有效的发现和消除,以致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 3、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从业人员及其亲属没有安全感,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是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生命的安全高于一切。各级人民 *** 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如果连人民群众最根本的人生安全都不能得到有效地保证,那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便无从谈起。因此,保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各级人民 *** 和有关部门及各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4、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很多地方 *** 和生产经营单位把发展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列为首要任务,但是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不是把两者有机结合而是加以对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要钱不要命”,为了赚钱不惜以牺牲从业人员的生命为代价,心存侥幸心理,减少甚至不进行安全生产投入,以降低短期成本,追求长期利润。而一旦发生重大、特大事故,除了人员死亡之外还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其代价往往要等于或大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成本,最终厂毁人亡,得不偿失。只要我们能够准确找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出发,就一定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1加强安全管理理念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御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倡导正确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第一责任职责,对每个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加强安全形势教育 加强对上级档案的学习,看清当前的安全形势,对身边的安全事故进行深刻的分析,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排查治理。 3加强安全设施投入 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舍得投入,员工的安全也就得到可靠的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规范了,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规范了,材料消耗少了,返工少了,产品的质量提高了,这是一个良性回圈的过程;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考试通过,且持证上岗。对在岗的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各种特种作业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防患于未然; 5查询 把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对存在危险的施工作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员工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当我们真正做到这几条,何愁安全生产工作落不到实处。 二、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 1.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 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安全理念不树立,、安全生产的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2.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 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3.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 4.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络的。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5.落实制度“严”字当头 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对待每项下级汇报的安全隐患,大力排查各项安全环节,狠抓工作落实,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6.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 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各级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从小事入手,狠抓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管理机制,从全盘考虑各项工作的安全细则。 总结 安全管理不是现时的消费,而是一种有效的长期投资。它能促使企业实现管理资源优化与整合,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和增创经济效益的目的。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建设,确保预防型安全管理持续有效地开展,必须做好以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的基本思想为出发点,从战略管理的高度,进行科学的安全管理规划,确立安全目标,制订安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需要发展,企业需要发展,只有真正的将安全管理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我们才能更好的发展。安全无小事,从细微入手,从细节狠抓,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去适应社会需要,更好的为明天的建设贡献力量。 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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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论文怎么写如下: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
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
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
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
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幼儿园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总结范文(通用12篇)
不经意间,一个活动就结束了,我们会积累一些相应的经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活动总结吧。可是怎样写活动总结才能出彩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总结范文(通用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对孩子进行“以辛勤劳动为荣”是教育极好的切入口,为了让幼儿了解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激发幼儿的劳动激情,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我们开展了“劳动真光荣”的大带小活动,使幼儿懂得劳动光荣的道理。
我们结合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接爱能力,为了让幼儿了解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与中班小朋友结对开展活动。首先,我们向幼儿介绍了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介绍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并说出他们的辛苦,让幼儿深知劳动是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
其次,我们组织幼儿进行义务劳动,在哥哥姐姐的带领下来到小花园里拾树叶后,哥哥姐姐带领弟弟妹妹感谢幼儿园的老师、阿姨,幼儿园中各行业的人,并祝劳动者节日快乐。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为了奖励孩子们的辛勤劳动,孩子们学还用灵巧的小手做出了一朵朵漂亮的小花,每个孩子都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奖章!
通过开展这一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幼儿理解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孩子们在活动中感受了劳动的辛苦,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体会了劳动的真正意义。
xx实验幼儿园以“欢庆‘五一’,创意劳动成果”为主题的庆祝活动在幼儿园大厅拉开帷幕,全园幼儿积极参与,每个班级用图板展示了别具特色的师幼作品,场面热闹,幼儿有组织的观看了展览,幼儿园里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
一、“劳动最光荣”主题实践活动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xx实验幼儿园大班级部开展了“劳动最光荣”系列主题活动,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妈妈做家务”、“我是劳动小模范”等多项主题活动。在幼儿园里,让孩子们到种植园,给小麦、蒜苗拔草,给油菜、小花浇水、施肥,通过活动让幼儿进一步了解劳动节的真正意义,感受劳动的快乐,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尊重和感谢劳动者的社会情感。
二、创意美术展
为培养幼儿的艺术兴趣,提高幼儿创造美的能力,xx实验幼儿园,自本学期以来,在全园开展了创意美术活动,举行了幼儿创意美术作品展示活动。幼儿有的在长卷上挥洒泼墨、有的在纸盘上彩绘、有的在蛋糕盘上绘制青花、有的在废旧挂历上线描、有的在宣纸上作画、有的印制版画,孩子们激情创意,尽情地抒发内心的喜悦和感受,老师们把孩子们的创意作品做成展板,全员幼儿参观。
通过本次创意绘画活动,既发展了幼儿丰富的想象力,又培养了绘画技能,提高美术活动兴趣,同时也展现了孩子们内心那片美丽的世界,此次创意美术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三、开展“我是劳动小能手”比赛活动
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幼儿开展“我是劳动小能手”活动。本次活动结合幼儿园卫生扫除,组织幼儿进行擦桌子、椅子比赛。活动分组比赛。通过比赛评选出劳动小能手。
四、找寻春天的秘密
幼儿以班级为单位,在老师的带领下,走出幼儿园,走进社区和大自然。大多数班级带幼儿来到田野,幼儿在田间采摘野菜、在小树林中穿行、观赏路旁的桃花等。老师和孩子们一起在田间放起风筝,幼儿手拿彩色的风车和塑料袋,探索感受风的力量;有的班级在中心广场的沙滩上游戏等。
五、举行健康讲座
全体教职工参加,幼儿园工会主办,在幼儿园多功能室举行的“远离污染,亲近美好生活”健康知识讲座。通过这次讲座,让教职工认识到身体是工作的本钱,在平时的教学中,不要忘记了保养自己的身体。
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教师和幼儿的文化生活,更调动了教师职工和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加强了团结,增进友谊,增强了幼儿的合作交往能力,体现了和谐校园的理念。
为了提高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幼儿的自我管理意识,4月29日,机关幼儿园小中大班分别开展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为主题的自理能力展示活动,展示以各年龄段为单位,分不同项目进行。
小中大班全体幼儿及部分家长参加了此次展示活动,活动中,小班幼儿展示了叠衣裤和折毛巾;中班幼儿展示了翻穿衣服和叠被子;大班幼儿展示了整理抽屉和系鞋带;参加活动的家长们也为孩子们表演了套被套比赛。
通过有趣的展示活动,孩子们懂得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进一步增强了幼儿的独立意识,激发了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也提醒了家长们要重视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暖意融融,繁花似锦的季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又来到了。为了让孩子们感受劳动节的氛围,体验劳动的价值,帮助幼儿树立良好的道德观、荣辱观,日前,XX县直幼儿园开展了“劳动最光荣”系列活动。
活动中,教师首先借助图片、多媒体等资料向孩子们通俗生动的介绍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其次,各班充分挖掘家长中的潜在资源,邀请来自警察、医生、军人、收银员、美容师等不同行业的家长志愿者走进课堂,介绍自己的职业、一天的工作流程等,让孩子们了解各行各业对社会的不同贡献,感受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他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尊重和爱戴之情。最后,老师还组织孩子们参加公益劳动(擦桌椅、摆餐具、浇花、拔草、到小区捡垃圾等),制做了漂亮的花朵送给幼儿园各岗位的劳动者和爸爸妈妈。
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让孩子们在“家园互动、亲身体验”中了解了国际劳动节的意义,感受了劳动的辛苦,体验了劳动的快乐,学会了劳动的技能,同时培养了他们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品质,传承了“劳动最光荣”的传统美德。
此次活动不仅锻炼了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更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含义,感受到了辛勤劳动者的光荣。
今天,我班结合“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充分挖掘潜在教育资源,开展了“劳动真快乐”的主题活动,为了让幼儿了解“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体验劳动的快乐,帮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道德观、荣辱观,教育幼儿从小热爱劳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同时能为他人、为集体服务,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对孩子进行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相关知识介绍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通过劳动实践,孩子们感受了劳动的辛劳,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
此次活动不仅锻炼了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更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含义,感受到了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了孩子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爱戴之情!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孩子们度过了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劳动节,增添了丰富的教育内涵,培养了孩子们认识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
五一劳动节是一个重要的节日资源,是培养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劳动观念,体验劳动快乐的良好开端,为了更好的激发孩子们爱劳动的情感,促进他们更好地理解“劳动节”的意义。值“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幼儿懂得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培养幼儿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20xx年x月xx日我园开展了“劳动x荣”五一劳动节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共分为4个部分,包括:学习篇、实践篇、展示篇、家园互动篇。活动中,教师借助图片、多媒体等资料向孩子们介绍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和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让幼儿体验他们的辛苦,了解劳动是x荣的事情,感受辛勤劳动者的光荣。孩子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活动。干起了力所能及的小事:小班帮着捡垃圾和校园的树叶、摆椅子、收拾玩具;中班为班级整理图书玩具,抹桌椅,浇花、擦桌子等……大班的孩子为班级拖地、扫地、擦洗走廊玻璃、楼梯扶手、门、窗台等……小朋友们在劳动中切身体验劳动的快乐,提升他们的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在整个活动中,孩子们表现的都很积极、快乐。
此次活动,孩子们了解了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知道在生活中如何运用各行各业的资源,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更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含义,感受到了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了孩子们对这些x爱人的爱戴之情!
“五一”劳动节,是对孩子“以辛勤劳动为荣”进行教育极好的切入口,为了让幼儿了解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激发幼儿的劳动激情,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我们开展了“劳动真光荣”的活动,使幼儿懂得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我们结合各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劳动训练。首先,我们向幼儿介绍了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介绍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并说出他们的辛苦,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
通过开展这一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幼儿理解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孩子们在活动中感受了劳动的辛苦,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体会了劳动的真正意义。
无论是风里,还是在雨里,我都在这里守候着你。
这暖意融融,繁花似锦的季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又来到了。为了让孩子们感受劳动节的氛围,体验劳动的价值,增强孩子们理解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日前,曹妃甸区第四幼儿园开展了“劳动最光荣”系列活动。
活动分为两个部分,包括:学习篇、实践篇。学习活动中,老师们向幼儿介绍了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介绍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并说出了他们的辛苦,让幼儿了解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实践活动中,各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开展了劳动体验活动,给种植园地拔草、擦大型运动设施,收拾班级卫生等等,孩子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拿起了小抹布,有模有样的。小班的孩子们在老师的协助下进行了一天的“小鬼当家”体验活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互相照顾,一天内孩子们学着做一些简单又力所能及的事情。
通过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让孩子们学会了简单的劳动技能,而且还真切体验到了用自己的劳动力量创造出的神奇和乐趣。
幼儿的平安与幸福是我园师生共有的最大心愿,为让全园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五一佳节,该园积极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在五一前夕周密安排部署,以确保师幼生命财产安全。
一、扎实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幼儿园各班级结合实际开展了防火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从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户外游戏、离园活动,逐一结合相应的教育内容而开展,并通过儿歌、故事、视频、情景表演等形式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及自我防护各种安全教育融入其中,开展了节前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家长宣传工作
放假前我园向每位幼儿的家长发放了"告家长书",提醒家长注意五一假期安全,特别是传染病、防溺水的预防工作,让幼儿过一个安全、健康的五一节。
三、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幼儿园提前排出了五一假期期间行政领导值班表,安排门卫、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坚守岗位、信息畅通,保证各个环节不出现纰漏。
四、国旗下讲话宣传安全教育
在每周一例行的升旗仪式中,园长通过向幼儿讲述简单易懂的安全常识,让幼儿轻松的懂得了假期的安全,懂得保护自己。
五、认真开展幼儿园安全大检查
本园安全领导小组在放假前重点对幼儿园园舍、食堂、周边环境等组织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园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全体幼儿和教职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确保幼儿园安全。
4月27日,为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邛崃市示范幼儿园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活动。
中班组全体教师、幼儿及家长近400人在消防官兵的带领下,参观了消防车和一些随车器材装备。消防员结合车库内的设备设施向家长及幼儿现场讲授火灾预防常识及发生火灾时的注意事项等消防安全知识;对如何报警、自救、逃生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消防车上的消防器械、高压水枪、防毒面具、氧气瓶、急救箱等消防装备一一介绍。消防官兵户外穿消防制服、高压水枪等业务技能的表演,让家长和孩子对其高超的业务素养连声惊叹。
大班组教师、家长及幼儿在伊利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工厂参观。孩子们和家长兴奋地观望、谈论,并现场体验了一把挤牛奶的辛苦。随后,家长和孩子们分别工作参观了牛奶杀菌车间、牛奶生产车间、雪糕和冰激凌生产车间。隔着大大的透明玻璃窗,第一次看到牛奶及冰激凌制作过程的现代化生产流水线,孩子们一个个都兴奋不已。
通过这次活动,使孩子们不仅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同时也提高了孩子们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帮助幼儿了解劳动节的意义,体验劳动的快乐,体验劳动的价值,帮助幼儿树立良好的道德观、荣辱观。4月26日,XX幼儿园开展了“五一劳动节”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先借助图片、动画视频等方式,向孩子们介绍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及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集体活动结束后,各班老师邀请幼儿通过角色扮演,一起拖地、擦桌子、捡拾垃圾等劳动,体验不同的工作,让孩子们了解各行各业对社会的不同贡献,感受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他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尊重和爱戴之情。小班组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为主题,通过组织孩子们收拾玩具、浇花、捡垃圾、擦桌子、整理毛巾等活动激发幼儿爱劳动的情感。大中班则以“我是快乐小帮手”为主题,谈谈自己最爱做的家务劳动,与小朋友分享劳动的乐趣。并进行了园内实践活动,在老师的带领下参观了幼儿园食堂,动手帮阿姨择菜,给幼儿园的保安叔叔送礼物,感谢他对我们的爱护与保护,走进田野,体验农民伯伯的辛勤劳作,使孩子们懂得了珍惜粮食,让孩子养成了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爱劳动的良好品质。该园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不仅让孩子们了解了五一劳动节的意义,感受了劳动的辛苦,体验了劳动的快乐,学会了劳动的技能,同时培养了他们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品质,传承了“劳动最光荣”的传统美德。
千百年来,勤劳勇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要好好继承这种美德,因此我们用“劳动节”这一节日契机,作为培养孩子从小爱劳动的良好开端,体验劳动的快乐,引导幼儿从小热爱劳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同时能为他人、为集体服务,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
在对孩子进行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相关知识介绍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通过劳动实践,孩子们感受了劳动的辛劳,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
首先我们大班年级组在园领导的带领下认真组织筹划此次主题活动,在筹备过程中,大家献计献策,进过一番努力最终确立活动方案。在前期准备时老师们仔细研究每一个活动,力求准备充分,圆满完成活动。
我们向幼儿介绍了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介绍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并组织幼儿进行“各行各业劳动人民”的绘画活动;组织幼儿互相谈一谈自己父母的职业,并说出他们的辛苦,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我们组织幼儿进行义务劳动,如:帮助老师擦桌子、椅子、洗抹布等;孩子们还用灵巧的小手做出了一朵朵漂亮的小花,送给各行业的人,并祝劳动者节日快乐。
特别评选“劳动之星”的环节让孩子们发现了很多班中默默无闻的同伴的“闪光点”,大家为他们鼓掌,这一刻,“劳动之星”幸福的微笑和台下幼儿热烈的鼓掌声将活动推向了高潮,大家都表示以后会像这些小朋友一样,更爱劳动。
大家还争先恐后地交流着自己的劳动感受,如数家珍似的汇报着自己的劳动收获。
通过活动,幼儿体验劳动创造美的乐趣,感受劳动创造美的真谛,真正认识“劳动最光荣”。孩子们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进行劳动,并且学会在社会观察关于劳动的事件,孩子的眼睛是摄像机,孩子的耳朵是录音机。
通过观察大人的劳动行为,孩子们更加自觉的进行劳动,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我劳动,我光荣。
此次活动,孩子们了解了各行各业不同的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知道在生活中如何运用各行各业的资源,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更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含义,感受到了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了孩子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爱戴之情!劳动最光荣,不是一时一刻的事情,而是孩子们终生需要践行的好习惯。此次活动不仅锻炼了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孩子们度过了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劳动节,增添了丰富的教育内涵,培养了孩子们认识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
但是在活动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幼儿年龄小对于“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不能理解,我们还需要选择更简单易懂的方式来引导幼儿。还有在活动中我们举办的“劳动之星”环节需要更深入,将幼儿在家的表现和在园表现结合起来,让家园合作更紧密,让幼儿爱劳动的习惯保持下去。我们会不断改进活动,让“劳动节”的意义更深刻。
(一)劳动是锻炼学生意志品质的有效手段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劳动不仅使人心地正直,而且能使人身强力壮。”对学生进行早期劳动教育能培养学生珍惜劳动成果,培养学生尊重劳动人民的感情,让学生体会劳动创造世界的真实含义,从而促进学生良好个性、道德品质的发展。若想学生有一个聪明好学的品质,有强不息的性格,须尽早培养学生勤劳节俭的思想和行为,切勿剥夺了学生早期劳动训练的机会。平日多让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多参加学校的简易劳动以及一些社会劳动实践活动。学生有了爱劳动的习惯,就会随之热爱学习。
反之,不爱劳动的学生也难以热爱学习。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是一个成功者必备的品质,而这样的品质只有经过长期的磨练才能获得。一般来说,劳动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体验成功的过程,它有助于历练意志、品质。学生在做家务劳动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每一次困难和挫折都是对学生意志、能力的磨炼,每一次磨练都会让学生增长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抑制自身的惰性。并且在做家务劳动中,学生能体验到劳动带来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的不断积累,就会形成独立自主、坚毅和自信的心理品质。
(二)劳动是促使学生更具责任心的抓手
家庭教育家伊丽莎白·邦得里说:“习惯于承担家务的孩子,在走向成年的过程中,往往比那些缺乏这种体验和责任感的孩子更容易适应生活。”试想,一个不爱劳动的学生又怎能积极主动地做其他事情?那些从一年级开始就自己主动打扫卫生的学生,在参加班级及校内外活动方面都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教师和家长不单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接受承担责任的素质教育,这样他们长大后才能承担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一先说一个案例,某建筑承包商在劳务市场找了一个劳工,给他的任务是给楼层的地面浇水,这活儿一天干完,干完后结帐走人。结果,此劳工在干活儿过程中,掉到上下运输材料的卷扬机上,造成残疾。对承包商与该劳工的关系,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争议颇大。有必要弄清这个法律关系,因为不同的关系可能导致不同的解决程序和处理后果。关于劳动关系,似乎大家都明白,可一牵扯到它于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大家似乎又不明白了,起码我不太明白了。关键是我不明白到底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这两个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都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我们先来看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泛泛地来说,是拿钱请别人干活儿。这是一个广义的意思。要说企业的劳动者就是老板的雇员,也是没有错的。这是社会意义上雇佣的概念。可法律上的雇佣,应该不是这样的,不然,《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也不用规定雇佣关系下的有关权利、义务问题了。从这个司法解释中揣摩立法者对雇佣关系的认识,大概有两点:一、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应该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和劳动关系相区分的,也就是说,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二、在雇佣关系下,雇员是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指派、以雇主的名义去工作的。这有点类似于劳动关系,所以,在工作中雇员致人损害或自己遭受损害的法律后果,也和劳动关系情况下的后果相类似。如此说来,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点在那里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雇佣关系不具备的,那就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所以,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全部规章制度,当然也享受和其他员工一样的权利。而雇佣关系,虽然也为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但一般说来,是暂时的、不固定的,更重要得是,雇员并未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一方面,雇主未这样接纳他、安排他,另一方面,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零工活儿。过去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很多雇佣关系都被看作是事实劳动关系(为了保护雇员的权利)用劳动法来调整。现在不必如此了。例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那么,这些学生给用人单位干活儿,算什么性质呢?如果发生损害他人或自身的事情,如何处理呢?过去的法律没有给予回答,现在可说是雇佣关系,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我想是可以的。还有,对一些零碎活儿,即使企业雇人来干,也不应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吧?现在再来分析一下劳务关系。从《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此规定为: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工作就是一项劳务服务,劳务关系的范围等于或大于雇佣关系。但能大到哪里去呢,不至于连劳动关系也包括在内吗?可见,劳务关系这个概念没有多大意义,不创设这个法律概念也许更好。至于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合同,一般意义是指一个包工头带领一帮人,揽下了工程中一项技术含量不大的力气活儿,就好象把水电或门窗等活儿交给另外一个分包人一样。所以,其性质应是承揽关系。由于没有技术含量,只是出苦力,所以叫劳务合同。而且,往往由于这些包工头没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为了这些劳工的工资及工伤利益得到保障,法律倾向于由分包商或总承包商按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担责任。这就使劳务关系更加扑朔迷离了。所以人们生活中所说的劳务合同,在法律上一部分应是雇佣合同,一部分应是承揽合同,没有单独法律性质的劳务关系。用上面的观点来分析本文开头的案例,我认为这是一个雇佣关系。雇工可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而不适用工伤条例和劳动仲裁的有关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二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本文拟就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剖析,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合同纠纷”规定:“ 11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法院已经将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视为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当作同一案由来受理。案由是指法院依据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所确定受理案件的类别,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归入同一类别,属于同一案由。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是按照同一法律关系对待的。 二、从“雇佣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历史沿革 从法制史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关系作为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经历了一个从民法到社会法的历史转变。 在罗马法(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中雇佣关系的两方主体是被作为完全的平等主体对待的。当然,这种雇佣关系是不包括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雇佣关系,而仅限于平等市民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从体例到内容都沿袭了罗马法,雇佣关系仍被当作民事契约的一种。雇佣关系被认为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就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财产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受合同自由原则的规范,当事人具有充分的契约自由。 但在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中,突破了罗马法的模式,其617条至619条规定了雇主在安排组织劳动过程时,应保护劳工免于生命及健康的危险。劳动法对一方主体的强制性义务规定开始出现。而此后首先在德国发展起来的社会法,更是将劳动契约关系作为强调雇主义务保障雇员权力的特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民法局限于平等主体的调整模式,显然不能够适应现代雇佣关系。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这种强弱失衡的社会现实出发,劳动合同从民法中的合同法体系中独立出来而隶属于劳动法,便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律现象。(援引《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常凯着) “雇佣关系“逐渐演变成为了“劳动关系”,但“雇佣关系”却没有因此而消亡。 三、“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所属法律领域不同 “雇佣关系”属于私法领域中民法(狭义)的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法领域中劳动法的调整,包括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特”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特指符合劳动年龄16(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2)“雇佣关系”中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 雇主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自然人和用人单位。雇员则不限于劳动者的范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不能作为“劳动者”,但能够作为雇员。 3、是否具有隶属性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一份子。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与指挥。 而“雇佣关系”中的雇员与雇主之间就不存在隶属关系。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保姆与雇主之间(非家政公司委派)就没有隶属关系,保姆不可能成为雇主的家庭成员。 4、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应当首先劳动仲裁。而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纠纷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支付报酬的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多为一次性地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报酬。 四、用人单位作为雇主的法律风险 在法理上,用人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雇佣(劳务)关系,但存在范围极其狭窄。例如:用人单位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之间就是典型的劳务(雇佣)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符合劳动者特征)之间长时间存在管理、指挥关系,而且劳动者要遵守其规章制度,按时领取报酬的情况之下,只能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即使双方之间签订所谓的“劳务合同”,也无法改变不“劳动关系”的事实。上述行为可能导致法院认定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 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保证企业实现长远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社会关注力度逐步加大,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压力仍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发展,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利益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立足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改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新突破,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大中型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在小餐饮、小商店、建筑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通过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引导和督促自由职业者、隐性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加入社会保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灵活调整工作时间,满足企业生产需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2、大力推进协商机制建设。以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努力促进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一是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将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福利待遇等作为协商的重点内容,通过协商预防和解决争议。在推动单个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健全劳动者表达意见的渠道,增强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能力,落实劳动者民主管理权利。三是进一步发挥各级社团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努力发挥工商联、台办、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指导协调企业建立合理规范的管理结构,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充分提高主动监察意识,确保劳动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一是做好劳动纠纷预控工作。对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苗子性、隐患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月报、旬报制度,在一些重要时期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对一些可能引发矛盾的突出问题建立快报制度。对上报的情况并结合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突出矛盾与趋势性情况,形成分析材料与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及形成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结合不同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各个时期的劳动关系的特点,重点开展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按照“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的要求,做到及时介入、有效疏导、快速处置。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用足、用好欠薪保障金等政策,及时、有效处理好群体性劳动纠纷。4、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格局工作效能,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一是提高劳动仲裁调解率,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资矛盾;二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三是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通过加快完善工业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加大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工业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和谐发展环境。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务工人员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就医、子女就读等权益。6、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在后危机时期,要将维护外来农民工基本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理念,注重职工全面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同时,引导职工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融入城市、适应社会能力,增强抗压耐挫心理素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同时,要健全企业党群组织,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职工归宿感和认同感。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 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