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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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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问题研究论文

行的,你所说的,会给的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摘要: 本文从当前国内和国际的工程项目的发孚鹏展形势出发,分析了索赔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意义,主要论述了合同管理中引起索赔的的主要原因、索赔的主要计算方法,详细的说明了索赔程序及索赔技巧,并就确保索赔的顺利实施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

关键词:索赔;工程索赔;索赔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可以使工程收入得到极大的提高,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索赔以其花费较小和经济效果明显的优点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对索赔管理的认识及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他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力。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在招标工程建设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均处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有利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克服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斟字酌句,合同实施阶段把合同打入冷宫的倾向。

二、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以及因合同管理引起的索赔

1、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

履行合同是发包商与承包商共同的义务,而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索赔与合同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整个索赔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从索赔与合同本身的关系层面上说,索赔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想不到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多而复杂,导致合同缺陷的发生是难免的,而在索赔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变更和补充合同条款使之趋于完善。

2、因合同管理引起的索赔

①合同当事人违约造成索赔。表现为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发包人的违约主要有: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相应的金额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或者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故意隐瞒工程具体情况、工程师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等,给承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都视为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②合同本身的原因造成的索赔。指合同自身存在缺陷造成合同的不严谨甚至矛盾如合同论述含糊不清,合同中的遗漏或者错误,工程师应当及时给予解释,若解释造成成本增加或者工期延长,则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并给予补偿;当合同额增减超过15%及合同中没有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变化、货币及汇率的变化等给工程带来影响的也需要求索赔。

③合同变更造成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索赔涉及业主、监理方、设计方和承包方等各方的利益,特别是业主和工程承包方更为敏感。在建筑合同长期的履行过程中,没有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公平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三、索赔的证据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因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在过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各种过程合同文件;施工日志;过程照片及声像资料;来往信件和电话记录;会谈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和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四、索赔的具体操作内容

1、索赔计算方法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如下:

①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设备选型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 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②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 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③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 由于外部环境影响( 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同期记录

①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 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②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五、索赔的程序和索赔技巧

1、索赔程序

①寻找索赔的正当理由。

②发出索赔通知。③索赔的批准。

2、索赔技巧

采取正确的索赔战略和机动灵活的索赔技巧,是索赔成功的关键。合同双方在展开索赔工作时,还要注意一下的索赔技巧和艺术:

①化整为零。②先易后难。③紧盯不放。④承包商的索赔文件要做到资料完善,要经得起检查、推敲和审计。

六、索赔报告

1、编写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

索赔报告是指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书面文件,索赔报告应该充满说服力、合情合理、有根有据、逻辑性强,能说服工程师、业主、调解人和仲裁人,同时它又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

2、索赔报告的内容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②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 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七、确保索赔成功的措施

1、了解和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法律环境

法律高于合同,合同受法律管理。合同的生效、解释、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各环节追究起来无不涉及法律的原则和解释, 工程项目合同与法律有矛盾时,通常以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为准。

2、编写完整、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也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3、找准索赔事实、准备充分的索赔依据,是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索赔成功的关键是保存一切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可获得的权益的原始证据资料,“有理”才能提出索赔;“有据”才能索赔成功。

八、结语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不可避免的事件,正确认识索赔;重视合同内容,规范合同执行过程,加强合同管理;增强招投标质量,严密招标文件;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预防、减少索赔及反索赔事件的发生,使合同得以顺利高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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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索赔问题及对策论文

(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摘要: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的竞争表现得日趋激烈,导致低价中标已被公认为规律操作。施工索赔在承包商经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更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就施工索赔方面确实还存在些误区。文章针对施工项目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索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概括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1]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2]董成海,张建生.浅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1).

[3]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

[4]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J〕.山西建筑,2004,(7):86-87.

[5]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是的,多长的,好的啊。。吖

建设工程索赔研究论文

推荐工程造价毕业论文题目:1·国内外工程造价构成研究2.浅谈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异同3.探讨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4.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5.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研究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方法研究7.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研究8.浅谈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9.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研究10.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研究 11.建设工程索赔研究 1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研究13.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研究14.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15.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研究16.浅谈工程项目风险管理17.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研究18.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研究19.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担研究20.论防水材料的选用21.浅谈工程地质队工程造价的影响22.浅谈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23.水泥的主要特性及适用范围分析24.桩基础施工方法及适用范围分析25.钢筋焊接连接方法及适用范围分析26.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经济分析27.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28.浅谈用价值工程原理控制工程成本29.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研究30.建设工程违约责任分析3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后如何进行工程报价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报价模式比较研究33.浅谈投标报价策略及报价技巧34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35.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6.注重工程结算提高索赔意识37.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制度的认识38.编制预结算过程中几个疑难问题之我见39运用预算电算化软件的一些体会40.工程量清单与无标底招标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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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1]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2]董成海,张建生.浅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1).

[3]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

[4]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J〕.山西建筑,2004,(7):86-87.

[5]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工程索赔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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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摘要: 本文从当前国内和国际的工程项目的发孚鹏展形势出发,分析了索赔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意义,主要论述了合同管理中引起索赔的的主要原因、索赔的主要计算方法,详细的说明了索赔程序及索赔技巧,并就确保索赔的顺利实施提出个人的见解和建议。

关键词:索赔;工程索赔;索赔管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且有效的手段。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可以使工程收入得到极大的提高,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索赔以其花费较小和经济效果明显的优点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对索赔管理的认识及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他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力。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在招标工程建设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合同管理均处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和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索赔与反索赔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沿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有利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克服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斟字酌句,合同实施阶段把合同打入冷宫的倾向。

二、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以及因合同管理引起的索赔

1、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

履行合同是发包商与承包商共同的义务,而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索赔与合同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整个索赔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从索赔与合同本身的关系层面上说,索赔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想不到或不可预测的因素多而复杂,导致合同缺陷的发生是难免的,而在索赔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变更和补充合同条款使之趋于完善。

2、因合同管理引起的索赔

①合同当事人违约造成索赔。表现为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发包人的违约主要有: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相应的金额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或者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故意隐瞒工程具体情况、工程师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等,给承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都视为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②合同本身的原因造成的索赔。指合同自身存在缺陷造成合同的不严谨甚至矛盾如合同论述含糊不清,合同中的遗漏或者错误,工程师应当及时给予解释,若解释造成成本增加或者工期延长,则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并给予补偿;当合同额增减超过15%及合同中没有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变化、货币及汇率的变化等给工程带来影响的也需要求索赔。

③合同变更造成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的索赔涉及业主、监理方、设计方和承包方等各方的利益,特别是业主和工程承包方更为敏感。在建筑合同长期的履行过程中,没有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公平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三、索赔的证据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因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在过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各种过程合同文件;施工日志;过程照片及声像资料;来往信件和电话记录;会谈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前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工程备忘录和各种签证;工程结算资料和有关财务报告;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

四、索赔的具体操作内容

1、索赔计算方法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如下:

①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设备选型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 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②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 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③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 由于外部环境影响( 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同期记录

①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 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②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五、索赔的程序和索赔技巧

1、索赔程序

①寻找索赔的正当理由。

②发出索赔通知。③索赔的批准。

2、索赔技巧

采取正确的索赔战略和机动灵活的索赔技巧,是索赔成功的关键。合同双方在展开索赔工作时,还要注意一下的索赔技巧和艺术:

①化整为零。②先易后难。③紧盯不放。④承包商的索赔文件要做到资料完善,要经得起检查、推敲和审计。

六、索赔报告

1、编写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

索赔报告是指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书面文件,索赔报告应该充满说服力、合情合理、有根有据、逻辑性强,能说服工程师、业主、调解人和仲裁人,同时它又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

2、索赔报告的内容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②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 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七、确保索赔成功的措施

1、了解和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法律环境

法律高于合同,合同受法律管理。合同的生效、解释、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各环节追究起来无不涉及法律的原则和解释, 工程项目合同与法律有矛盾时,通常以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为准。

2、编写完整、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也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3、找准索赔事实、准备充分的索赔依据,是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索赔成功的关键是保存一切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可获得的权益的原始证据资料,“有理”才能提出索赔;“有据”才能索赔成功。

八、结语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不可避免的事件,正确认识索赔;重视合同内容,规范合同执行过程,加强合同管理;增强招投标质量,严密招标文件;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预防、减少索赔及反索赔事件的发生,使合同得以顺利高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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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索赔问题研究论文

亲,应该是放弃索赔,见仁见智了,很多国家都放弃了的

工程项目的索赔问题及对策论文

(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摘要: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的竞争表现得日趋激烈,导致低价中标已被公认为规律操作。施工索赔在承包商经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更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就施工索赔方面确实还存在些误区。文章针对施工项目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索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概括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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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这个不存在正确不正确的问题,还是要辩证的看的《党史文汇》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战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是从当时大局出发顾全民族大义之举。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 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 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 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 国民党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中国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12月底,国民党当局全部撤到了台湾。至1950年4月,印度、英国、印尼等国家承认了新中国。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初,作为当时国民党政府首脑的蒋介石,也曾有过对日索赔的打算。此时,台湾当局为得到美国的支持和帮助,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专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对美国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无可奈何”的态度——关于赔偿问题,台湾当局表示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 国民党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蒋介石坚持反共而对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中国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和约谈判正式开始。谈判几经周折,台湾当局多次妥协让步,综观整个签约过程,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中国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为一党一派之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在战争赔偿等实质问题上彻底放弃,令每个正直的华夏子孙羞愧。 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 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中国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美国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 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领导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中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70年代初,由于国际战略格局发生变化,美国外交政策实施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美国承认中国并对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二是征收10%的进口税,主要目的是打击日本,同时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这两项与日本关系极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国人事先却没有打个招呼,而是以一种突然袭击的方式,狠狠打击了精神上毫无准备的日本。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们不能不反躬自问,对华政策上紧跟美国是否做错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权垮台,田中角荣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就职后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随着邦交正常化时机的成熟,战争赔偿问题又一次摆在中日两国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

给你参考一下:二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原因 历史上,日本凭借其超凡的能力得以重建并发展起来,特别是二战后的经济复苏和繁荣。其原因可概述为以下几点:第一,美国扶植日本;第二,日本进行比较广泛的社会改革,进一步消除了生产关系中的封建落后因素;第三,国民经济的非军事化;第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 一、美国的扶植政策。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日本的独占和政治改造。二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长达七年,保证日本领土的完整性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单一性,有利于日本长期稳定发展。美国还对日本进行了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政治改造。罗伯特?埃德尔斯坦和让?迈克尔?保罗教授说:“为取得成功,就必须立即进行广泛的体制改革,即创造性地打破阻碍日本经济复苏或经济增长的那些障碍。”①如解散财阀,在一定程度上去掉了大企业中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性和排他性,革除了财阀企业的一些封建性弊端,为企业间较为平等的竞争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一批有能力的新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农地改革,使日本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瓦解,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扩大农村市场,这使日本进入了一个比较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出于在远东战略的需要,还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和天皇制,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对日本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政体进行改革。美国的这些措施为日本战后走上和平建设,集中精力抓发展道路提供了可靠保障。 由于“冷战”需要,对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美国放弃了对日本战争索赔,撤消了以拆迁日本军事工业作为战争赔偿的计划。1947年1月至1948年3月,美国先后提出两个新方案,对先前的“赔偿方案”进行大幅度修改,将拆迁的工业设备减至方案的30%。至1949年5月,干脆宣布取消日本的一切赔款。②战后初期,美国给日本20多亿美元的援助和贷款,并向日本提供大量的石油、煤、铁矿石等能源和原料。从而促进了战后日本经济的振兴,并且美国“核保护伞”战略大大节省了安全防务的费用。 第二、亚洲的两场局部战争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特别是朝鲜战争,极大促进日本战后经济的复苏步伐。战争引起了“特需景气”,侵朝美军大量向日本厂商进行军事订货和购买廉价劳务,使日本企业积存滞销的1000-1500万日元库存产品一扫而空,并一举改变了财政紧缩中苦苦挣扎的日本经济被动局面。据统计,从战争爆发到1953年,这种特需收入为亿美元,广义上的特需收入为亿美元。日本外汇储备1949年仅为2亿美元,1952年未增至亿美元,三年内增长了近五倍,特需收入在外汇收入中所占比率到1953年达之多,2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特需生产,总之至1955年,日本特需收入总计达36亿美元。特需收入刺激了日本经济的恢复,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带动了有效需求的增长,而且为增加原料进口和先进技术进口,更新陈旧设备提供了有利条件。朝鲜战争的爆发及由此引起的国际局势的变化,促进了日本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朝鲜战争赋予了日本实现扩大进出口上的机会,日本通常出口贸易显著增加,1950年7月,日本出口总额增长为7400万美元,比6月份增加18%,创造了战后日本月出口额的最高记录。1950年上半年,日本月平均出口额为5000万美元,则下半年一下子跃升为8000万美元。可以说朝鲜战争是日本经济的回生妙药。③ 二、日本政府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和领导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推动,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 第一、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通过各种计划,促进经济的起飞。如鸠山内阁《经济自卫五年计划》,岸信介内阁的《新长期经济计划》,池田内阁的《国民经济倍增计划》。 第二、政府致力于新产业的培育与开发、指导、调节新型工业的发展。如先后通过《关于合成树脂工业的育成》、《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合成橡胶制造事业特别措置法》,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不仅调整了产业结构,确立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向,而且使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对国内经济生活的调整达到了落实。当然重要的基础产业,如果市场选择它,那么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是多余的,对这些产业,政府在确认市场必定不去选择,便以合适的方法选择它们,由政府采用法律、金融税制、中间组织协调利益手段的干预来补足。 第三、政府确定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新经济政策,实现从“贸易立国”至“技术立国”的转变。日本国内市场狭窄,工业产品依靠大量出口,为此政府提出“贸易立国”的口号,出口贸易增长很快,1960年-1970年,日本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而出口贸易平均每年增长。日本政府认为科技是国力的核心要素,适应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的形势提出“技术立国”的战略思想。日本重视技术对国家发展的多方面作用,采取了从模仿到创新的经济技术发展模式。据统计,从50年代至1977年,引进国外技术达万多项,然后根据本国的经济特点和技术基础加以改进、补充和发展,成为“日本化”的新技术。当然,许多人把经济增长归功于强大政府干预,尽管有政府干预,大部分时期日本的经济依然是在按自己的规律发展。据一项重要研究,经济自由仍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④ 三、日本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精神的推动。 日本企业实行严格而灵活的科学管理制度。50年代,日本许多大企业推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使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职工感到有依靠,具有安全感;其次,拉大职工报酬上的差距,使职工感到只有不断竞争,不断创新才能得到高报酬,从而具有压力感。企业重视对职工的“感情投资”,主动协调劳资关系,培养职工“以厂为家”的敬业精神。这种“日本公司”模式有助于日本培养强大的工业能力。⑤企业管理者重视精神投资。正如索尼公司总经理盛田昭夫所说的“日本优秀的公司根本不存在什么奥秘和秘诀。一个企业的成功,靠的是人而不是某种理论、计划或政府政策。日本企业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与职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培养亲如一家、唇齿相依的感情。在日本,经营得有声有色的都是那些能使全体员工同甘苦,共命运的企业。除日本之外,我还未发现有哪一个国家采用这套简易的管理方法。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在日本,企业管理者千方百计地培养同劳动者的家族般的感情,不仅关心工人的工作,而且也关心工人的生活;不仅关心工人个人,还关心其家庭。工人生日、结婚、病丧,更是企业“感情投资”的良机。例如,西武集团每年举行独特的擦皮鞋仪式,首先由高级职员为新职员擦皮鞋,然后是新职员为前辈擦皮鞋,总社和各分社社长都亲临这一隆重仪式,并由电视台通过卫星向全国转播,以培养职工热爱公司的精神,促进同事间的沟通。⑥日本的现代企业精神与日本传统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有密切联系。日本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不同于中国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制度和家庭观念,其家庭观念的出发点是:家庭是一个经营单位。所以既排除了中国传统的大家族关系和至今盛行的“裙带风”,又可以比西方的结构更和谐、更密切、更团结,成为一种社会凝聚力。日本学者说:西方社会的单位是个人,由个人集合而成为国家,而日本的社会单位是家,由家而集合成国家。⑦所以日本以“劳资一体”,“以企业为家”的宣传教育,日本人的家庭本位观念转变成了公司本位观念,形成一种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 四、日本传统文化和教育的积极影响。 第一、岛国文化环境促进了日本的开放。二战后的美军占领前,外族从未侵入和征服日本本土,也未发生过大规模的外族移入的情况,长期安定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使日本人养成一种特殊的民族意识,在他们的观念和感情中,异民族与日本民族有着鲜明的分界线,自然形成本民族的亲和感与凝聚力,同时形成对外民族“内外有别”的心理,这种心理成为当今日本企业团结对外竞争的集团意识的基础之一,也成为日本乐意吸收外国先进文化的文化,包括敌对国家的先进文化的心理基石。所以传统日本文化是兼容型的,具有受容性和并存性,是一种开放性、多元化的文化复和体。当然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它总是“接受了很多,但付出的很少” ⑧。 第二、轻思辩重实用的文化心理与有效吸收消化外来先进文化成果。日本人的文化心理是重现实、重实用、重实践,日本可以称为世界先进文化最优秀的继承者和实践者。在近现代,日本人成功地吸收和消化了欧洲近现代科学技术,而且极迅速,极有成效。⑨ 第三、他们拒绝失败,承认羞辱的态度深深根植于其心理中。日本公司文化轻易地容忍低回报,却很难容忍彻底失败。⑩而且在日本,一心向学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日本公司里,求学氛围十分浓厚。 第四、日本教育体制是普及型教育体制。江户时代的教育体制,已初显义务教育的雏形,明治维新初年的全民义务教育就是以此为基础。二战后,日本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国策,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并免费为小学生和初中生提供餐点和教科书,1947年日本政府把义务教育增加了三年,每年要拨出国民生产总值的6%作为教育经费。这提高了国民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水平,为改善国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政府重视培养人才,教育先行,并且做到人尽其才,学以致用。战后日本经济增长的60%,就是靠技术进步取得的。 综上所述,二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创造奇迹,是由于其充分结合本国优越的历史地理文化,并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创造更多的优势来发展自己的结果。

施工索赔的研究论文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施工索赔的目的就是工期和费用。 索赔处理方式: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的依据主要有面: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包括:索赔的双方,一般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按照索赔对象分类分为索赔和反索赔

金融危机后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摘要】世界金融危机对国内建设工程带来直接、持久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在金融危机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关键词】金融危机建安工程安全管理为了应对世界金融危机, 我国加快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采取适度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增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 使建筑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全球经济形势分析,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减少,这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经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金融海啸的波及, 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和转移,在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危机对建筑业更深层次的影响会逐步显现。一、金融危机对建设工程带来的直接影响1. 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不佳,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必然直接影响到国内经济。如产品出口减少,外汇收入下降,股票暴跌,失业增加,消费减少,经济增速趋缓。经济不景气将直接导致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许多项目因经济受阻放缓甚至叫停。由于建设工程业务的特殊性决定其受影响的滞后性,金融危机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是甚为持久深远的。2. 建设工程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经济下滑,建设自有资金流动不足,金融机构出于规避风险考虑,对建设投资信贷持审慎政策,贷款条件更加严格,门槛提高,致使建设方信贷资金困难,建设投资减少,在建项目萎缩,建筑业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工程施工方承揽任务的难度加大。为了获取任务,有的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参与竞争,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的混乱和无序化。3. 建筑业利润减少,建设工程风险增大。受金融危机冲击, 建设行业中标机会减少,企业直接收益下降,成本增加,项目管理难度增大。建设方受资金紧缺影响,履约能力降低,项目周期延长,工程款拖延支付的可能性增加,对施工方构成一定的资金压力;如业主资金链断裂,建设项目“烂尾”,建设方缺乏项目的最终结算欠款偿还能力,造成施工承包方利益受损,施工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二、金融危机影响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金融危机导致建设规模缩减,市场竞争加剧,建设任务不足,企业利润下降,承建工程风险增大,这必然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带来新矛盾和问题。1. 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落实的情况下开工,安全投入难以得到保证。项目建设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出现资金不足,如建设主体行为不当,将资金缺口的问题转嫁给施工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导致施工单位增大了资金成本压力, 保证生产安全的资金投入缺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不利。2. 建设项目减少,行业竞争加剧,不当竞争为工程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建设规模压缩,项目承揽竞争激烈,不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可能趋生恶性竞争,这为项目建设埋下了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另一方面,因建设资金紧缺,投标模式多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少,或者只能保本甚至亏损。为了争取利润或保本止亏,施工方唯有压缩开支,在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方面压减安全费用,或者将工程再分包,而建筑安装工程往往是压价再分包的项目,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失控。3. 建筑市场秩序混乱, 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给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造成直接影响。工程施工出现的安全问题,归根到底是建筑市场混乱、行为不规范的结果。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上建设项目会有经济风险,业主为降低建设投资风险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 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违法组织工程招标,肢解分包工程或暗箱操作选定工程施工单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违反规律压缩施工工期,有意拖欠工程款;施工责任主体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没有相应资质的擅自承担施工任务,或违法将工程挂靠转包,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工程施工没有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执行强制性标准, 对安全工作指导、管理、监督不力。上述种种行为,均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4. 过度着眼于经济利益,轻视安全工作,是金融危机下容易产生的问题。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建筑施工利润下降,收益减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经济效益这个硬指标,着力于追求盈利,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先,甚至把节省安全投入作为创收的途径, 忽视施工本质安全,不去挖掘安全管理潜在的效益, 将安全工作流于形式。这些行为势必扭曲施工人员的思想,淡化安全管理的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变成一句空话,造成安全工作处于十分被动状态。5. 经济不景气,人心不定,管理跟不上,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冒头。经济环境不好,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必然带来一定影响,导致施工现场危险源抬头。在建筑安装工程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有:一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差,无证上岗、违章施工、冒险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安全防护设施质量低劣,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等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在工地上普遍使用;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似有实无,形同虚设;四是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构配件缺陷严重仍“带病”使用,架身整体刚性和稳定性差,脚手板未满铺,防护栏杆无设置;五是临时用电设计不符合技术要求, 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保护接地(接零)线松脱,漏电保护开关失灵;六是起重吊装作业任意发包给没有资质的队伍,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作业险象环生。三、解决安全管理新问题的对策措施建筑安装工程是建设项目的配套和附属工程,属专业总包或分包的范围,受项目总承包或土建总承包管理,在项目或土建总包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施工,既要由土建提供建筑安装的条件,又要为土建、装修施工等专业提供协作和配合。针对建筑安装工程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如下:1. 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力度, 规范建设主体行为,为实现安全有效管理打好基础。一是做好项目前期的策划论证工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准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工程许可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对建设资金不足或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暂缓或停止开工;三是政府部门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肢解工程尤其是易被肢解的建筑安装工程、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设定不合理施工工期等不利施工安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四是严厉查处建设工程垫资、带资的经营活动,运用法治和行政干预的有效手段解决好工程拖欠款问题。2. 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制。一是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将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如安全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安全装备等列入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提高安全生产的资质水平;二是严格总分包安全制度,落实总、分包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三是强化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四是严格实施建安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加强对建安工程安全投入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投入的建设工程要严处重罚;五是加强对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执法力度,维护工程施工安全。3. 加强政策调控引导, 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建立激励手段,将安全生产评价及其考核结果同工程招投标、企业评优、资质等级等环节挂钩,凡是在建筑工地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被评为安全文明“双优”工地的企业,在招投标和评定优质工程、先进单位时给予加分,提高安全工作的含金量;对安全管理差、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予以吊扣、降低甚至取消资质的处罚。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加强现场“五项安全制度”: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二是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制度,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筑安装现场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同时投入使用;四是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制度,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坚持申报备案管理,把好进场关;五是安全保险制度,即为建筑安装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四、世界金融危机下房地产业发展的思考:世界经济危机将加速我国房地产业和世界接轨 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因为世界建筑业普遍低迷,而中国房地产市场相对较好,随着中国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外商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我们必须有充足的心理准备。此前,外商(港商较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与内地企业联合,开发了较多的土地项目,已引起了众多房地产商的注意与兴趣。出于对中国房地市场的长期看好,港资还在内地大规模储备土地。实现住宅产业化,是国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住宅产业化,就是让住宅建设融入社会化大生产的模式来进行发展,将开发、设计等各个环节组合起来、集成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其可归纳为“六化”,即连续化、标准化、集团化、规模化、一体化、机械化。有专家认为,随着国外先进技术与优良产品的进入,将在四个方面提升中国住宅产业化的水平:一是将加快促进中国住宅规范标准向国际化靠拢;二是带动中国生产技术的提高;三是生产管理体制将会有较大变革;四是大量建筑师、设计人员的涌入,不仅带来了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与先进的社会化专业设计分工,而且会对前期的项目策划工作、中介工作、保险银行业的投入产生重大的影响。房地产业的特点将会更加明显 将来房地产市场会呈现如下几个特点:第一,住房理念从生存型向舒适型转变,房地产的生产方式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讲品牌、重舒适、重环境、重质量成为住宅发展关键;第二,随着住房建设的动力机制的变化,个人成为最大的购房军团。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人们要求改善住房的愿望,成为住房发展的三大动力;第三,房地产市场日趋规范,国家通过强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资质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无法生存;第四,虽然国外企业可能不会首先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但是会大量介入金融、评估、代理、咨询等与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这无疑会促进国内的房地产运作按国际规范与标准进行。第五,房地产业的科技含量会进一步提高,产品更新换代会加快。将来住房将必须具备节水、节能、环保与智能化的基本特征。第六,开发商会从当初简单的追求利润、质量演变为追求科技与人才,这也必将促进住宅的更新换代与开发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海外业内人士也纷纭看好中国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他们对中国大陆的房地产行业持乐观看好的态度。 房地产业既要靠市场调节,更要靠政府宏观控制 破解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就目前而言,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经济的国家都采用了一种所谓的“混合经济”模式,既有市场调节,又有政府调节。面对刚性的住房需求与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在政府难以同步增加土地供应量的同时,要达到房价理性上涨的目的,应适当抑制需求,即采取信贷与税收等政策,提高购买的门槛,并加大长期持有房产的成本。政府既要帮企业培育好房地产市场,更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的引导和管理。政府要出台新的调控措施,强势房地产业的管理 。大幅度提高购房的首付比例 在政府大力解决保障性住房需求(特别是廉租房)的前提下,不再对第一套房实施优惠信贷政策,大幅度提高首付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抑制非生存性居住需求,比如冒进需求、恐慌性需求、投机需求等等,受到影响最大的是那些以杠杆原理融资买房的人,这些人或是以目前能力不应买大房新房的人群,或是职业炒房者,把这两类人群挡在门槛之外,正是加大首付的用意所在。利用好税费经济杠杆 在免除多余原始购置房产税费的条件下,加大持有环节税收,实施普遍的按照房屋面积递增的房产持有税,目的是随面积递增而增大长期持有成本,使得买房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改变买房必赚的预期。参照国外经验,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税,加大持有成本,使得更多的住房不是用来投资而是用来居住,而随着面积增加而递进式增加纳税额的做法,对于炒家与富人而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其以投资盈利为目标的买多房、买豪奢房的行为。使他们能够将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实业中去,对社会及就业都有直接益处。长期持有成本增加,还可以使二手商品房源数量激增,使租金处于平稳状态,租房比买房更合算。这样,会有更多人倾向于租房,而不是超越自身实际购买能力提前购房。此时住宅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将大为改观。五、结语:目前的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建筑业而言,既是挑战,更是难得的机遇,我们要迎接挑战,抓住机遇,调整思路,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金融危机的暴风雨过后,中国建筑业迎来的必定是灿烂的明天。

毕业实习报告工程施工索赔在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关键部分。因此对与此方面的研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此次撰写论文的题目是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所以我就要对施工索赔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研。这两周我主要对于索赔的性质、证据、程序、费用计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相关的资料搜集及归纳,以便后期能较成功的完成论文的写作。下面就是对于这些方面的一些总结和看法。一、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履行合同中的一种正当权利要求。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是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致。一般索赔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二、索赔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索赔证据应真实、全面、及时.具有法律效力。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以合同为根据的类型在签订合同时.要为工程的索赔创造条件.把有利索赔的事项争取写到合同补遗中.从合同文件条款的夹缝中.找到索赔根据; 以文字记录或图片为根据的类型。此类证据包括工程照片或录像、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计核算资料、施工现场记录、施工会议记录、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检查和试验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信函、施工单位到场人员、设备和材料的监理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涉及问题处理意见回复单等其他资料。三、索赔的程序 1.提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同期记录资料: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签字认可。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整理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说明和注释,作为费用索赔的参考。同期记录资料应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工期的延误;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的项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对于影响较大、时间较长的索赔事件,在处理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情况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四、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南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利润等组成。 2.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3.计算方法 (1)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费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计算依据、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问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汁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总价,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索赔金额=工程实际总费用一合同总价。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施工单位为了中标而在投标时采取某些投标策略(如少算、漏算部分工程量、采取不平衡报价等)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造价。采用此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会将施工单位投标时少算、漏算的工程造价给予补足,故一般不常用此种方法。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可采用此法。(3)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在索赔费用汁算的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使计算结果更趋合理,修正主要内容如下:A、将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段仅限于受到索赔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施工期;B、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项目的费用;C、水直接采用原合同价,而是采用未受索赔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一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可比较合理的计算出索赔事件的相关影响,而实际需要增加的费用。五、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往往成为结算审核的重点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项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好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3 回答者: 4630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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