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非常简单。1、向你的导师、所在学院和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举报,一般找研究生院和教学办就行。2、向你同门发表论文的期刊举报,邮件联系主编,把证据传过去。主编邮箱在期刊主页就有。
那是肯定会的,因为百度百科也是从书上抄下来的定义。目前,高校对于硕博士论文,需要通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才能算过关。对本科生来说,大部分学校也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本科论文进行检测。抄袭过多,一经查出超过30%,后果严重。轻者延期毕业,重者取消学位。辛辛苦苦读个大学,学位报销了多不爽。但是,软件毕竟是人工设置的一种机制,里面内嵌了检测算法,我们只要摸清其中的机理,通过简单的修改,就能成功通过检测。本文是在网络收集的资料。整理了最重要的部分,供大家参考。论文抄袭检测算法:1.论文的段落与格式论文检测基本都是整篇文章上传,上传后,论文检测软件首先进行部分划分,上交的最终稿件格式对抄袭率有很大影响。不同段落的划分可能造成几十个字的小段落检测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划分多的小段落来降低抄袭率。2.数据库论文检测,多半是针对已发表的毕业论文,期刊文章,还有会议论文进行匹配的,有的数据库也包含了网络的一些文章。这里给大家透露下,很多书籍是没有包含在检测数据库中的。之前朋友从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摘抄了大量文字,也没被查出来。就能看出,这个方法还是有效果的。3.章节变换很多同学改变了章节的顺序,或者从不同的文章中抽取不同的章节拼接而成的文章,对抄袭检测的结果影响几乎为零。所以论文抄袭检测大师建议大家不要以为抄袭了几篇文章,或者几十篇文章就能过关。4.标注参考文献参考别人的文章和抄袭别人的文章在检测软件中是如何界定的。其实很简单,我们的论文中加了参考文献的引用符号,但是在抄袭检测软件中。都是统一看待,软件的阀值一般设定为1%,例如一篇文章有5000字,文章的1%就是50字,如果抄袭了多于50,即使加了参考文献,也会被判定为抄袭。5.字数匹配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相对比较严格,只要多于20单位的字数匹配一致,就被认定为抄袭,但是前提是满足第4点,参考文献的标注。论文抄袭修改方法:首先是词语变化。文章中的专业词汇可以保留,尽量变换同义词;其次,改变文中的描述方式,例如倒装句、被动句、主动句;打乱段落的顺序,抄袭原文时分割段落,并重组。通过上述方法,能有效降低抄袭率。下面举几个例子,大家可以参考下:例句A:本文以设备利用率最大化为目标函数,采用整数编码与实数编码相结合的遗传算法,研究了HFS的构建问题。本文提出的染色体编码方法及相应的遗传操作方法可实现研究对象的全局随机寻优。通过对car系列标准算例的研究,显示了本文提出方法具有较高的计算重复性和计算效率。修改A:本文研究了HFS问题的构建,通过遗传算法并结合整数与实数编码,目标函数为最大化设备利用率来求解。本文的染色体编码方法与对应的遗传算法操作可有效提高算法的全局搜索能力。通过对一些列基准算例的研究,验证了本文算法的有效性,并具有较高的计算重复性和较高的运算效率。例句B:由于房地产商品的地域性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不同区域投资时,通常需要建立项目公司,此时就会面临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选择。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分公司则不是独立法人,它们在税收利益方面存在差异。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设立区域被视为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区域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修改B: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同区域进行投资时,由于此类商品的地域性强,因此需要建立项目公司。此时,企业需要选择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主要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分公司则不是独立法人。其次,在税收利益方面,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承担纳税义务,总公司需要合并计算分公司的利润与亏损;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所在区域被视为法人实体,需要承担与区域其他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修改抄袭的方法不外乎这些,这里更建议同学们,先熟悉你所看的参考论文,关闭文档,用自己的话写出来,这样就不会受参考文献的太多影响。有同学这里就提出问题了,学校用的检测系统是知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不是淘宝几元钱买的万方数据检测。其实,各个检测系统的算法区别并不大,只是数据库有多有少,如果你没有太多,什么系统都不用怕。既然你抄了,得到检测报告的同时,先好好修改自己的文章。抄了之后,改相拟度,可以这样去头去尾留中间,意同词不同。一、查重原理1、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对于3万字符以上文字较多的论文是可以忽略的。对比数据库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个人比对库,其他比对库。部分书籍不在知网库,检测不到。2、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分段检测。3、有部分同学反映说自己在段落中明明引用或者抄袭了其他文献的段落或句子,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这是正常的。中国知网对该套检测系统的灵敏度设置了一个阀值,该阀值为5%,以段落计,低于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这种情况常见于大段落中的小句或者小概念。举个例子:假如检测段落1有10000字,那么引用单篇文献500字以下,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实际上这里也告诉同学们一个修改的方法,就是对段落抄袭千万不要选一篇文章来引用,尽可能多的选择多篇文献,一篇截取几句,这样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4、一篇论文的抄袭怎么才会被检测出来?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必须满足3里面的前提条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袭的A文献文字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中要达到5%。二、快速通过论文查重的七大方法方法一:外文文献翻译法查阅研究领域外文文献,特别是高水平期刊的文献,比如Science,Nature,WaterRes等,将其中的理论讲解翻译成中文,放在自己的论文中。优点:1、每个人语言习惯不同,翻译成的汉语必然不同。因此即使是同一段文字,不同人翻译了之后,也 不会出现抄袭的情况。2、外文文献的阅读,可以提升自身英语水平,拓展专业领域视野。缺点:英文不好特别是专业英文不好的同学实施起来比较费劲。方法二:变化措辞法将别人论文里的文字,或按照意思重写,或变换句式结构,更改主被动语态,或更换关键词,或通过增减。当然如果却属于经典名句,还是按照经典的方法加以引用。优点:1.将文字修改之后,按照知网程序和算法,只要不出现连续13个字重复,以及关键词的重复,就不会被标红。2.对论文的每字每句都了如指掌,烂熟于心,答辩时亦会如鱼得水。缺点:逐字逐句的改,费时费力。方法三:减头去尾,中间换语序将别人论文里的文字,头尾换掉中间留下,留下的部分改成被动句,句式和结构就会发生改变,再自行修改下语病后,即可顺利躲过查重。优点:方便快捷,可以一大段一大段的修改。缺点中文没学好的,会很费劲,要想半天。方法四:转换图片法将别人论文里的文字,截成图片,放在自己的论文里。因为知网查重系统目前只能查文字,而不能查图片和表格,因此可以躲过查重。优点:比改句序更加方便快捷。缺点:用顺手了容易出现整页都是图片的情况,会影响整个论文的字数统计。方法五:插入文档法将某些参考引用来的文字通过word文档的形式插入到论文中。优点:此法比方法四更甚一筹,因为该方法日后还可以在所插入的文档里进行重新编辑,而图片转换法以后就不便于再修改了。缺点:还没发现。方法六:插入空格法将文章中所有的字间插入空格,然后将空 格 字 间距调到最小。因为查重的根据是以词为基础的,空格切断了词语,自然略过了查重系统。优点:从查重系统的原理出发,可靠性高。缺点:工作量极大,课可以考虑通过宏完成,但宏的编制需要研究。方法七:自己原创法自己动手写论文,在写作时,要么不原文复制粘贴;要么正确的加上引用。优点:基本上绝对不会担心查重不通过,哪怕这个查重系统的阈值调的再低。缺点:如果说优缺点的话,就是写完一篇毕业论文,可能会掉更多的脑细胞。呵呵。。。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 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一篇论文的抄袭怎么才会被检测出来?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必须满足3里面的前提条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袭的A文献文字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中要达到5%。论文查重修改的规律:1、如果是引用,在引用标号后,不要轻易使用句号,如果写了句号,句号后面的就是剽窃了(尽管自已认为是引用),所以,引用没有结束前,尽量使用分号。有些人将引用的上标放在了句号后面,这是不对的,应该在句号之前。2、可以将文字转换为表格,将表格边框隐藏。3、如果你看的外文的多,由外文自己翻译过来引用的,个人认为,不需要尾注,就可以当做自己的,因为查重的数据库只是字符的匹配,无法做到中文和英文的匹配。4、查重是一个匹配的过程,是以句为单位,如果一句话重复了,就很容易判定重复了,所以:的确是经典的句子,就用上标的尾注的方式,在参考文献中表达出来,或者是用:原文章作者《名字》和引号的方式,将引用的内容框出来。引号内的东西,系统会识别为引用如果是一般的引用,就采用罗嗦法,将原句中省略的主语、谓语、等等添加全,反正哪怕多一个字,就是胜利,也可以采用横刀法,将一些句子的成分,去除,用一些代词替代。或者是用洋鬼子法,将原文中的洋名,是中文的,就直接用英文,是英文的直接用中文,或是哦中文的全姓名,就用中文的名,如果是中文的名,就找齐了,替换成中文的姓名。故意在一些缩写的英文边上,加上(注释)(画蛇添足法),总之,将每句话都可以变化一下,哪怕增加一个字或减少一个字,都是胜利了。特别注意标点符号,变化变化,将英文的复合句,变成两个或多个单句,等等,自己灵活掌握。因为真正写一篇论文,很罕见地都是自己的,几乎不可能,但大量引用别人的东西,说明你的综合能力强,你已经阅读了大量的资料,这就是一个过程,一个学习、总结的过程。所有的一切,千万别在版面上让导师责难,这是最划不来的。导师最讨厌版面不规范的,因为他只负责内容,但又不忍心因为版面问题自己的弟子被轰出来。5、下面这一条我傻妞试过的,决对牛B:将别人的文字和部分你自己的文字,选中,复制(成为块,长方形),另外在桌面建一个空文件,将内容,复制到文件中,存盘,关闭。将这个文件的图标选中,复制,在你的正文中的位置上,直接黏贴,就变成了图片了,不能编辑的。这个操作事实上是将内容的文件作为一个对象插入的,所以是图片。这个操作事实上是将内容的文件作为一个对象插入的。所以是图片。以上那些东西再次总结一下:查重是一个匹配的过程,是以句为单位,如果一句话重复了,就很容易判定重复了,所以:1)如果的确是经典的句子,就用上标的尾注的方式,在参考文献中表达出来。2)如果是一般的引用,就采用罗嗦法,将原句中省略的主语、谓语、等等添加全,反正哪怕多一个字,就是胜利。3)也可以采用横刀法,将一些句子的成分,去除,用一些代词替代。4)或者是用洋鬼子法,将原文中的洋名,是中文的,就直接用英文,是英文的直接用中文,或是中文的全姓名,就用中文的名,如果是中文的名,就找齐了,替换成中文的姓名。5)故意在一些缩写的英文边上,加上(注释)(画蛇添足法),总之,将每句话都可以变化一下,哪怕增加一个字或减少一个字,都是胜利了。6)如果是引用,在引用标号后,不要轻易使用句号,如果写了句号,句号后面的就是剽窃了(尽管自已认为是引用),所以,引用没有结束前,尽量使用分号。有些人将引用的上标放在了句号后面,这是不对的,应该在句号之前。7)可以将文字转换为表格、表格基本是查重不了的,文字变成图形、表格变成图形,一目了然,绝对不会检查出是重复剽窃了。论文查重修改学校的要求: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有,因为研究的是同一课题,论文内容难免会存在一些相似之处,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最好是互相交流一下,别写到一块去了,在方向上最好有点差异,这样不至于有太多重复的内容。
因为很多毕业生想走捷径,不肯付出自己的努力或者缺乏相应的能力,所以论文抄袭事件频发。
这个需要看谁先公布在各大期刊的数据库里了,一般的学位论文会收录各大学位论文数据库,这样后期再发表文章就会涉及各大数据库查新,查新过不了,文章是不能发表的。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抄袭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还可以像当地版权行政机关投诉。如果找不到该抄袭者,你可以与该杂志社联系交涉,也可以通过版权机关或者法院对该杂志社采取法律措施。优助医学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因为研究的是同一课题,论文内容难免会存在一些相似之处,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最好是互相交流一下,别写到一块去了,在方向上最好有点差异,这样不至于有太多重复的内容。
应该是其中有一人抄袭或者两人都抄袭了。现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已经依法启动相应程序,会调查清楚这件事的始末。
如果两个人是同一届的应届毕业生则查不出来。
以知网为例:
2016年8月份知网查重系统更新了数据库,硕博知网增加了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本科pmlc也可以检查到学长论文。
但是同届一般检查不到的,除非加入到对比库也就是个人对比库,但是一般高校检测老师都不会搞的这么麻烦去刻意加上个人比对库的。也就是说同届一般不检测。
值得特别说明的就是研究生知网学长论文都会在“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中检测到,本科知网pmlc学长论文都会在“大学生论文联合比对库”中检测到。
注意事项:
个人比对库就是自建库,需要特殊比对的文章可以加入创建个人比对库,也就是说个人比对库是由知网使用人来控制,可以在个人比对库中添加任何一篇文章,主要看老师的心情了。
因此同届论文知网不会加入个人对比库查重,一般都是1年后才会加入知网数据库总库进行比对。所以当我们毕业论文完成后不要尽早用知网查重,因为一旦查重,一年后当我们学校查重的时候就已经可以检查到了。
以上内容参考知网-同届相互抄袭的论文知网查重系统能检测出来吗?
有,因为研究的是同一课题,论文内容难免会存在一些相似之处,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最好是互相交流一下,别写到一块去了,在方向上最好有点差异,这样不至于有太多重复的内容。
认定标准
1、对他人论文所进行的未注明出处的成段落引用,如果引用总字数超过自己论文总字数的30%,无论引用的内容的性质如何,都视为抄袭。2、如果自己论文的核心观点与他人论文的观点(不一定是全部观点)完全一致,而且论证过程或表述方式有极大相似性,那么无论与他人雷同的字数是多少,都视为抄袭。
处理方法
1,对毕业前被发现或举报具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学院对论文作者进行责令改正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修改论文并推迟答辩半年或一年。2,对于毕业后在我校工作的当事人,视抄袭程度、认错态度、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按相关程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或开除等处分。
3,对于己毕业离校的当事人,可将调查结论寄送其所在单位;严重的抄袭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公告撤销其在我校因抄袭行为而获得的学历证书(包括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等,并保留追回因抄袭在我校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转自沈阳在线 2021-12-23 13:10 2016年12月,一篇题为《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的网络匿名举报贴在某论坛上发表。文章发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网友对东北大学及沈阳工业大学的热议,同时任职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徐剑教授本人也面临了博士学位的撤销及名誉纠纷当中,对于此事是否属于抄袭事件,网络上有着不同的声音。 细究事件本身,争议的是徐剑的博士论文《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引用了“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徐剑在2001年至2006年,作为第二参加人全程参加了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张青山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70172042)”的研究工作。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培养出4个硕士和1个博士(徐剑)。2006年3月项目研究成果作为专著《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ISBN:7-5017-7365-3/)公开出版,徐剑为第2著者。项目培养的四个硕士的硕士学位论文作为本课题的共同研究成果都汇入到了2006年3月出版的专著中。在2003年至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徐剑将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了后续研究工作,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又汇入2006年出版的专著中。在学期间共发表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专著1部,获政府科技奖励2项(第2获奖人)。在6篇学术论文中,发表在专著出版前的有2篇,发表在专著之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的有4篇,这些研究内容和一些专著内容融入了徐剑本人的学位论文中。 上述事实是否构成“抄袭”,学术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并依法享有改编权和汇编权。参与该项目的张青山教授及其他参与人,认为徐剑的行为不构成抄袭;沈阳工业大学和东北大学5位教授也认为不构成抄袭,并联名发表了《关于研究生使用课题组共同研究成果的部分内容撰写学术论文的学位论文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与此同时,有一部分人士认为徐剑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的拼凑抄袭行为,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独著,要求独立完成。 近年来,关于“论文抄袭”的事件频繁发生,例如“于艳茹案”、“翟天临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而举报论文抄袭是否需要实名?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该怎么定义值得我们深思熟虑。孰是孰非,网友可以自由争论,但中国学术成果的借鉴与剽窃之间如何界限及学位论文采用课题组成果,课题组成员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是否合理合法应交给法律去审判。希望借此争议事件让知识得到真正的尊重,保证教学质量,严肃学术风气,。 推荐阅读:叶紫
亲! 你不留邮箱啊!2011年917公务员联考(河南、福建、重庆、甘肃、兵团)申论真题 2011全国917公务员联考申论真题 2011年河南、福建、重庆、甘肃、兵团已于9月17日举行公务员考试。(可能在不同省份材料顺序、题目顺序有所不同)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要写在指定位置。不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时,方可离开。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2011年2月,科技部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通告,经调查核实,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某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这是中国首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2006年以来,包括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在内的一些高校接连身陷“造假门”事件,国内顶尖高等学府的学术风气遭遇信任危机。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某,因在个人履历、学术成果材料中把他人论文作为自己的成绩,涉嫌学术造假,被撤销教授职务。上海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杨某,因申报评奖材料中将他人论文列入自己成果清单,被免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职务,6月,又被免除教授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某,因“汉芯”系列芯片造假取国家上亿元经费,被撤消学院院长职务,教授聘用合同也被解除。据调查,陈某负责的汉芯团队所研制的成果,其实结构简单,并不能单独实现指纹识别和MP3播放等复杂演示功能。 韩国胚胎干细胞研究带头人黄禹锡发表在美国《科学》杂志上的论文被调查有涉嫌造假。首尔大学决定撤销他的首尔大学教授职务。韩国政府决定,取消黄禹锡“最高科学家”称号。检察部门以、侵吞研究经费、非法买卖卵子等罪名向黄禹锡提出指控。韩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期2年执行。 王某于上世纪90年代就获得了杰出青年基金,被公认为是最能不顾其它杂事只管埋头做科研的人,因为要做意义非常重大的课题,到青年基金三年期结束的时候,这位年轻的数学家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他用这三年的全部精力做了一项非常杰出的研究,但当杰出青年基金三年期验收的时候,因为没有论文,很难通过。最后,迫于验收的压力,他把本可以发表的长达100多页的关于他三年里所做的那项杰出研究的论文生生拆成了五篇来发表,就为了能凑够论文数量以通过验收。 有权威机构公布了一项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80位博士学位获得者中,60%的人承认他们曾经花钱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相当比例的人承认曾抄袭过其他学者的成果。 材料2: 某报记者小S,就最近几年我国学术浮躁问题,采访一位教育界评论家刘某,刘某说:“近几年来,我国学术浮躁事件曝光日益频繁。民众对学术浮躁的质疑、举报和批评日益激烈。刘某认为目前学术浮躁呈现多样化。举例:“请人代抄是中国大专院校中帮忙的流行造假手段。大专院校的领导老师们平时工作繁忙,自然要请人代劳。老师教授请大学生代劳,成为各科专业教授老师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潜规则。大学生帮忙主管老师撰写学术论文的事件时有发生。拼凑编辑造假也成为当今常用的造假手段。一篇用拼凑编辑手段造假完成的文章或者着作表面看上去非常完整,也非常有条理,有数据案例,还有历史上名人名家的经典思想观点佐证,文笔文法基本上也没有大的错误。可是仔细阅读研究就可以清楚发现:作者根本没有自己创新的思想观点,所有看上去比较重要的思想观点不是引用历史名人的,就是抄袭民间大众的。 刘某告诉记者小S,几年前一位回国的朋友揭露,曾经在中国畅销的欧美名家撰写的经营管理著作,绝大部分是中国内地的编辑出版机构杜撰造假的。就连欧美名家的姓名,个人履历,所在机构名称等都是假的。 今年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记者听到委员们最多的发言就是:目前,科技界浮躁虚假之风大肆盛行,学术腐败、泡沫论文、虚假奖项等现象泛滥,许多科技工作者不能够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浮躁虚假之风已经严重地侵蚀了整个科技界,更成为阻碍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最大绊脚石。 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出现的学位论文抄袭事件,共同的原因是在平时培养中,老师对学生的指导很少,在审阅学生的论文时,导师放宽要求,甚至有的老师根本就没认真审阅。现行制度下的中期答辩、论文盲审等,都很难真正避免论文质量不高、学术不端问题。不改革制度想避免学术不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防治学生论文抄袭,导师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导师不仅要在知识传授和方法训练上指导学生,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引导,帮助学生提高诚信素质、学术品德。 某省人大代表医学院研究生处处长赵某分析,现在职称评定体制存在问题。很多行业评聘都要论文,这就给造假“行业”存在提供了土壤。政府应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背后的“造假产业”。 某省人大代表也是大学校长的胡某也表示,对学术造假,法律上很难界定,国内也曾有几例因学术造假告到法院的,但论文毕竟不是专利,怎么算造假不好说,也没对他人造成直接的危害,最终都不了了之。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每年发表的科研论文越来越多,也而且越来越长。学术著作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厚,但是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却越来越少。 材料3: 前不久,湖南岳阳市人民政府宣布,经过当地有关部门两个多月的奋战,成功破获一起涉及福建、湖南、浙江三省的瘦肉精生产、销售案件。采访发现,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是,这次竟从饲料中检测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苯乙醇胺A。从浙江大学教授邹某处查获含苯乙醇胺A的饲料1500公斤,并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如果说此前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抓抓利益熏心的销售商家源头,问责一下管理不严的监管部门,尚还算一种对食品安全的把控。可此次冒头的新型瘦肉精事件背后,竟赫然站着个浙大教授的身影,这又让对科学怀着无比景仰之情的公众情何以堪?原来,这些严重损伤公共利益与公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竟还有所谓专家学者与之共谋的魅影。这些“天才的发明”让人叩问,究竟是什么让学界人士堕落如斯? 浙大教授究竟在这起瘦肉精事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仔细分析,不难想象。就在几年前,就曾有报道揭示,绵延多年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本可在源头上避免。在西方早已发现瘦肉精的危害,并禁止使用时,国内一些学者却因为课题经费、职称、地位、技术转让费等利益诱惑,集体屏蔽瘦肉精负面信息,最终造成后期一系列瘦肉精中毒事件。 长期以来,科研人员与利益靠得太近,又缺少相关规范制约。当学者将科研建立在贪婪的基础上,则公众安全必然被科技反噬;当科研成果缺乏监管,则“科学无禁区”就必然演变成“科学道德无禁区”。科研精神最核心的理念理应是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倘若科学研究无视公共道德,藐视法律与科学伦理,则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可怕的伤害,更会让科学者个体陷入道德与法律的挞伐漩涡。有鉴于此,浙大教授涉案瘦肉精事件,理应成为公众乃至学界反思科研道德与伦科学理的契机,不仅需建立详细的规范与细则规范科研,更要让食品监管深入科研领域,让科研走在合乎道德伦理与法律的路途上。 材料4: 有学者指出,最近十几年,中国的大学教育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倾向。高校扩招本来是为了通过普及高等教育来提高民族的竞争力,但片面追求规模和数量增长、急于求成的扩招是一种高等教育的“虚胖”,各高校的软硬件配套设施根本无法满足突然拥进校园的膨胀数倍的莘莘学子们的需要。扩招使师资大量缺乏,高校不得不以降低招聘“门槛”来充实老师队伍。一些大学教授把赚钱当作正业,而把教学和科研当作副业。另外,学校把学术成果作为了评价教师职业能力的绝对标准,教师如果在2-3年内没有发表文章或者申请到课题,便要被解聘或者降级。这导致许多教师不潜心研究,而是抄袭他人论文予以发表;有的则在别人的研究成果中挂个名;有的则出钱请别人写文章在国内外报刊发表;有的靠胡拼乱凑,学术垃圾成批从这些人手中生产出来。 某报曾经对当今大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门的调查,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求职仿佛已经成为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而学业似乎沦为副业。目前很多高校的专业课出勤率很低,而学生们对此早已就习以为常。一位大四学生说:“我们可不是玩儿,好多人都是参加实习或是找工作去了,老师也都是支持的。说实话,现在学费这么贵,上大学还不是为了找工作,这些专业课可以不上,找工作才最重要。”在谈到毕业论文时,另一位大四学生告诉记者,自己正忙着面试、实习,刚“东拼西凑”了一篇开题报告,“论文到下学期再说吧,写论文不仅对找工作没有帮助,还要花费不少精力,我看不少学长一周就能搞定论文,这已经算认真的了。”大学生小王告诉记者,对做学问、搞研究我一点没有需求感,考试嘛,“60分万岁”,平时自己拿谈恋爱来消磨时光。 材料5: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钱学森之问”是关于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道艰深命题,需要整个教育界乃至社会各界共同破解。 从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至今,中国教育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为改革开放、国家建设培养了大批建设者。但放眼当下中国教育界,的确如钱所发的感慨:“回过头来看,这么多年培养的学生,还没有哪一个的学术成就能跟民国时期培养的大师相比!” 由“钱学森之问”,以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与当前高校教育质量日趋下降的矛盾,还有当前存在的学术造假等教育界乱象,我们不难看出,无法培养出创造性、发明型杰出人才已成为一大社会难题,制约着中国的发展。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学校校长为给学术更大自由而主动退出学术委员会,教授治校、高校去行政化已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中国科技大学前校长,现任南方科技大学首任校长的教育家朱清时,在2009年接受凤凰网访谈时说:未来十年应该是中国教育改革的十年,去除行政化、让教授治校、恢复学术至上是中国大学的必由之路。2010年6月张清杰任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他在就职演讲中表示要营造学校“学术至上”的深厚氛围。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这也说明了从国家到学者对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思索。 材料6: 2004年中国科学院完成《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基本分析和建议》,对中国科学界许多违背科学道德规范,败坏学风的学术不端行为,道德失范及学风浮躁现象进行全面评估。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第三章列述了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与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2010年10月31日,第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科学道德论坛在福州举行,中外专家学者就科技团体在科学道德规范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学术不端行为的源头治理,提升学术机构科学道德和诚信的办法等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材料7: 2011年5月28日,总理总理在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崇尚理性、勇于探索、追求真理,这是科学技术与生俱来的禀性,也是科学精神的实质。科技不仅是知识和技能,更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一个具有科学精神的民族,才是真正有生机、有希望的民族。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要大力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他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抓住机遇,顽强拼搏,为我国科技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材料8: 2011年1月26日,由我国热心科普事业的两院院士和科学专家学者共同评出的2010年全国十大科普事件在京揭晓,“张悟本事件”上榜。张悟本本为纺织厂下岗职工,由于有人“包装”、“炒作”,其出版的《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销售火爆,而被称为“养生食疗专家”。2010年2月湖南卫视《百科全说》为他做了专题节目后,其知名度更是迅速窜升。2010年5月有媒体报道其学历有造假嫌疑,他大讲特讲“绿豆煮水喝能治近视、糖尿病、高血压,还能治肿瘤”“长条茄子可以吸油、降血脂,还能治肿瘤”,此种食疗理念也遭到质疑。5月26日,张悟本煞有介事地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媒体质疑。但不久,经媒体和相关单位调查证实,张悟本所称出身于中医世家,父亲张宝杨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保健医生,他曾就读于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医药专业,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健康分会理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研究员,并是卫生部首批营养专家,等等,均系子虚乌有。 就是这样一位伪专家,用他的伪科学,把“悟本堂”变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神仙台,找他看病的人趋之若鹜。据《成都商报》报道,有人因按张悟本的方子喝绿豆汤导致胃病、痛经。还有网友发帖称,他花2000元找张悟本看病,开的方子是绿豆汤和冬瓜汁,用了不但没有好的效果,倒添了不少毛病。 张悟本的神医被拆穿,其“行医”场所悟本堂也很快被拆除,一个靠着绿豆汤、白萝卜、长茄子“理论”忽悠民众的假专家,终于无法再混迹江湖了。包括张悟本在内,一些所谓“神医”“养生明星”的发迹,固然与其本人术高超,媒体包装炒作推波助澜,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有关。但是,他们之所以能受到群众如此的追捧,从另一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普及养生保健知识的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养生方面的信息越来越关注。我们周围有许多货真价实的医学专家,他们在理论素养、临床经验方面都有上乘水准,也出了不少论著。但是,他们往往忙于教学、诊疗、写论文、做研究,活动范围仅限于学术圈,没有将学术知识转化为群众需要的、通俗易懂的养生常识,或者说这种转化的力度还不够。所以,假神医才占有了市场。 浙江的姚某曾经是张悟本的粉丝,作为一个平民,他曾被张悟本的理论深深吸引,他曾试着生吃冬瓜汁,晚上不吃荤,还动员别人也跟着做,“我现在为自己的无知愚昧感到惭愧”。不过,他又继续发问:“张悟本出事了,每个人都恨不得踏上一脚,但他走红时,那些高贵的脚在哪里呢?”如果专家和有关部门能更早更及时地戳穿张悟本“假神医真”的嘴脸,那么受蒙的公众应该会少得多,中国科普研究所专家H表示:“科学界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理性引导公众,一方面很容易造成谣言四布,恐慌蔓延的恶性后果,也会造成科学家公信力的丧失。” 材料9: 2010年11月25日,中国科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结果进行公布。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为,相当于日本(1991年为3%)、加拿大(1989年为4%)和欧盟(1992年为5%)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 公民的科学素养水平从三个方面进行测度:公民了解必要的科学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崇尚科学精神的程度。一个被调查者只有同时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测度,才被认定为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 在三个测量维度中,“公民了解必要的科学知识”与国外的差距较大。以国际通用的科学知识测试题的平均正确率来看,2008年美国的水平为64%,2010年中国的水平仅为41%。在“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上,我国公民的科学素养提升缓慢。而对于“崇尚科学精神的程度”这个维度,国际上没有统一的题目和标准可供对比。 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日渐关注,近年来“养生热”持续升温,已成为巨大产业。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北京益派市场咨询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704人参与),的人明确表示自己需要养生。调查中,的人表示自己的养生知识主要来源于“专家”,来源于网络、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人更是超过半数。 一直以来国家都很重视科学,科学几乎成了最终的价值判断标准。如果说某事科学,就意味着一路顺风,绝对正确而且靠谱,反之,就是垃圾,但奇怪的是,到今天,一些民众不仅没有具备起码的日常科学理性,连常识都没有。科学常识,早就被丢在十万八千里之外,不信科学,信邪说,越邪越信,一些缺乏科学修养和理性判断的媒体工作者热衷于用“神秘现象”、“一夜成名”等传奇性、娱乐性的“新闻”吸引公众眼球。从无中生有的“水变油”,到夸大其辞的“基因皇后”;从肆意炒作的“纳米”,到遍地开花的“国内首创”、“国际一流”,这类与科学精神相悖的不正常现象,都曾被新闻媒体,包括在全国具有相当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媒体“充分肯定”,大唱赞歌。正如萨根在《魔鬼出没的世界》中所指出:“落后的科学普及所放弃的发展空间,很快就会被伪科学所占领。” 三、作答要求 1.假定给定资料1~6是你在调查研究中获取的信息,请你依据这些资料归纳出一份情况汇报提纲,以供领导参阅。(20分) 要求:分条归纳,内容全面,表述准确,逻辑清晰;不超过400字。 2.根据给定资料7~9,请你分析张悟本事件折射出哪些现实问题?(20分) 要求:问题全面明确,分析恰当透彻,表述简洁明了;不超过250字。 3.给定资料中反映了“大学学术浮躁”问题。请你就如何治理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分) 要求:问题全面明确,对策具体可行;不超过350字。 4.结合给定资料,以“弘扬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养”为题,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思想深刻,观点明确,结构完整,语言流畅;不少于1000字。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赞同!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论文初稿检测可以用paperfree,paperfree查重结果与知网相近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同济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一)通过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15%,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小于等于1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二)不通过1.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和30%之间,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在10%和2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2.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