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历来就是摩擦与合作并存,一方面在贸易上摩擦不断,军事上也屡有战机空中对峙发生。由于两国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也不一样,各方面的分歧定然存在。但是如今世界格局是一超多强,互相制衡。在各自的发展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中美摩擦与合作是必然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说说。1,中美关系历史回顾2,建国后,中美关系发展历程3,改革开放后,中美关系的重大事件4,中美关系发展的现状,及阻碍中美关系向前发展的因素5,总结阻碍中美发展中的问题焦点,并探讨解决办法。6,展望未来中美发展。
可以选择中国的军事扩张与美国的警惕与遏制为题材
楼主是说宏观的还是微观的?
回顾50多年来中国的对美政策和中美关系的历史,双方既尖锐的对立,也有真诚的合作。冷战后的中美关系也曾经出现了多次起伏和危机,但是中美关系并未破裂,反而加深了。其深刻的原因就在于,中美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的战略利益。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对亚洲和世界局势都负有重大责任。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美之间在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基础,中美经济合作的前景更是不可限量。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从历史上看,影响中美关系的因素很多,诸如国际格局、经济和意识形态、地缘政治和国家利益以及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等等。其中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在中美关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稳定同美国关系,是中国外交的关键。近年来,中美关系中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一、在中美经济贸易关系方面,冷战后十几年来,中美在经济上的 相互依存迅速加强。中国在主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对美国市 场和资金倚重越来越深。同时,中国也已经成为美国一个稳定并日益 扩大的商品与投资市场,美国在过去20年间,中美两国互为出口增长 最快的市场之一。目前中国是美国的第4大贸易伙伴,美国是中国的 第2大贸易伙伴,是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二、在安全领域内的关系方面,合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中美均认为,它们在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方面,存在着共同的战略利益。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共同利益使中国政府明确坚决地支持美国为打击国际恐怖活动采取的各种措施。中美在反恐领域的合作是互利的。 其二,在朝鲜半岛局势这个东亚地区热点问题上,中美存在共同关注的问题,即该地区的和平稳定与无核化。朝鲜半岛出现任何变化形势,都会影响到东北亚主要强国和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甚至引起大国的冲突。三、是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问题上,中美的立场越来越接近。接着就是中国主权与领土的问题,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台湾问题。冷战结束后,随着中国实力上升,防范中国在美国亚太安全战略 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台湾对美国的战略价值亦逐步上升。 到目前为止,美国并没有一定能在台海打赢与中国的战争的把握。最重要的是,由于中美之间的相互依存已经和将继续升高,美国 因为台湾问题而与中国发生军事冲突,其代价将会越来越大,而且亚太安全形势将根本改变,美国现在的亚太安全战略将彻底改变。保证台湾地区稳定的最重要条件,是中美之间的政治关系和军事互信,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系于中美关系的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美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和谐。在人权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斗争, 它一直严重制约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在深层次上影响中美关系的各个方面。中美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主要是因为中美两国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截然对立,另一方面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压,也有其国内政治的考虑。因此,美国利用人权、民主、自由问题继续对中国施压是必然的。事实也表明,随着中美关系在其他各个领域的发展 和双方在经济和战略领域合作的加深,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成功 所导致的中国在社会、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的进步,也由于中国政 府在相关问题上有力的斗争, 人权问题在中美关系中的消极影响正在 相对弱化,今后也不大可能成为中美矛盾的焦点。中美之间的竞争关系 中美相互依存不断上升的同时,还伴随着不断加剧的竞争。两 国之间几乎在两国关系的所有方面都存在着潜在的对抗,从地缘政 治、资源和市场,到意识形态、文明和文化价值等等。这些潜在的对 抗未爆发前,往往表现为不断加剧的竞争。中美不断加剧的竞争是否 会导致对抗,取决于竞争的内容和制约竞争转向对抗的因素。 总而言之,中美关系是不断地向前发展的,各种合作与争吵是不可避免的。可能在将来想当长的时间内,中美不会发生较大摩擦。当然这是发生在中华名族这样的前提下的:中国以维护国家统一和维护国家利益为第一原则,其次才是发展对外势力意图民族崛起。总之中美关系的发展趋势还是很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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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美经济相互依赖看中美关系的发展随着近年来中美经贸关系的迅猛发展,两国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互相依赖关系。对于此类关系的发展和其所产生的政治、经济、安全影响,国内大多学者的判断都是积极的。有学者认为:中美之间的经济互动已发展为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为两国注入了战略的新内容,强化了彼此相互借重的迫切感。一方面美国对外战略设计开始以中国为核心考虑对象,其东亚安全战略的施展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营造有赖于中国的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和平发展战略也迫切需要美国的和平姿态。文章最后得出,世界无法承受中美两大国交恶,中美保持良好关系是世界和平的前提。无论美国所说“中国是具有共同战略利益的国家”,还是中国所称的“中美建设性伙伴关系”,都说明了两国已形成一种难以分割的互需关系,它无形地引导着中美两国走向“经济互相依赖和平”之路。但是,这种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真的可以铸造和平吗?对于上述观点,笔者不敢完全同意。在笔者看来,上述论点对某些问题的看待略有偏差,同时对两国间的一些现实问题,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试分析如下:首先,对于是什么导致了目前中美之间的经济相互依赖?文章中的回答偏重经济学视角,认为是中国在劳动力要素上的比较优势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同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不可否认,美国政府推动中美关系固然有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最重要的,应该还是对华战略的需要。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内对于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华战略存在较大分歧,但最终接触战略取代节制战略成为美国应对中国力量上升的最终选择。美国认为与节制相比,接触战略能更好的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社会,从而在美国主导的国际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相互尊重有利于促进战略共识和合作。基于对华接触战略,美国没有限制同中国的经济联系;为了更好地实现此战略,美国扩大了同中国的贸易往来。在这个意义上,中美经济相互依赖不仅是美国对华战略手段,同时也是其产物。可以想象,如果美国像冷战初期对待苏联那样对中国,中美之间目前的相互依赖是不可能产生的。如果意识到中美经济相互依赖的关键原因在于美对华战略,受到国家行为体的深刻塑造,那么对其分析就不可能简单地采用“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路径,而应考虑更多因素。
中美两国,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广阔的市场和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另一个是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经济,科技实力的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的关系,直接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新时期中美关系应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应该是积极的关系。虽然两国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发展阶段不同,但双方都应该以积极的眼光看待对方,用积极的行动推进各领域对话和合作。第二,应该是合作的关系。双方应该携手应对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种复杂棘手的挑战和问题,实现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第三,应该是全面的关系。双方不仅应该深化经济、反恐、防扩散、执法、能源、气候变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军交往,还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充实两国关系战略内涵。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取得良好开局。当前,国际形势正处在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之中,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深化,各种全球性挑战明显增多。中美无论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动恢复世界经济增长方面,还是在处理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都拥有更加广泛的共同利益。当前中美关系正站在新的起点上,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两国应该而且能够携手努力,共同建设21世纪积极合作全面的中美关系。一个良好的中美关系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而且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中方愿同美方一道,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加强对话和交流,增进互信和合作,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中美双方决定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是推动新时期中美关系发展的重大举措。相信在双方国家元首特别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一定会取得积极成果。中美关系新定位立足新起点,面向未来,它要求双方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审视和处理两国关系,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抓住机遇,共迎挑战。正如美国重要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中国问题委员会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所言,“要解决21世纪的许多重大挑战,美中伙伴关系不可或缺”,“美中关系向前发展的前提必须是一种致力于为全球福祉而努力的共同承诺”。同舟共济、合作共赢是中美关系新航程的显著特色。中美都强调了两国同舟共济的重要性,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前不久还引用中国古语“毋临渴而掘井”来形容中美携手合作的紧迫性。两国决定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这是推动新时期中美关系发展的重大举措,双方将继续加强就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的讨论,不断增进互信与合作。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扩散和蔓延的形势下,中美最大的共同利益就是相互支持、共渡难关,这也是当前中美合作的重点。展望明天,即使世界经济的列车驶入较为平坦的地区,它也需要中美两国的引擎联手拉动持续前进。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挑战为中美加强合作开辟了广阔的视野。双方不仅应深化经济、反恐、防扩散、执法、能源、气候变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军交往,还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充实两国关系战略内涵。新的航程展现新的前景。只要中美两国坚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原则,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中美关系就能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就能为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不断作出贡献
顾50多年来中国的对美政策和中美关系发展的历史,双方既有尖锐的对立,也有真诚的合作。冷战后的中美关系也曾经出现了多次起伏和危机,但是中美关系并未破裂,反而加深了。其深刻的原因就在于,中美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的战略利益。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对亚洲和世界局势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美之间在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基础,中美经济合作的前景更是不可限量。因此,展望21世纪的中美关系,我们有理由表示审慎的乐观。当然,影响两国关系的负面因素也不容忽视,诸如人权问题、贸易问题、军售问题和台湾问题等,其中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影响中美关系改善和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最容易导致中美两国发生直接冲突的敏感问题。然而,只要中美双方能够站在历史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来处理中美关系,在中美3个联合公报的基础上审视和处理台湾问题,中美关系就会沿着健康的轨道顺利前进。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从历史上看,影响中美关系的因素很多,诸如国际格局、经济和意识形态、地缘政治和国家利益以及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等等。其中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在中美关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纵观70年代以来,运用史学和国际关系学学科渗透的方法来分析中国对美政策的缘起、变化和发展,及其对各个时期中美关系的影响。稳定同美国关系,是中国外交的关键。近年来,中美关系中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美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和谐。美国是当今最大的发达国家,在世界舞台居于权力中心。从中国建国以来,美国一直在多方面遏止中国,企图通过经济、军事、外交等手段阻碍中国经济发展,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尤其在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一直为其他国家所震惊,而中国本身所拥有的庞大的市场,又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有利的依托平台。在这样一个为诸多国家眼红的平台上,中国的经济将会持续、高速的增长将是不争的事实。而随着经济的增长,中国的军事、科技水平也在突飞猛进。这一切迫使美国不得不将中国作为阻碍其在实现全球霸权主义统治的一个强劲的对手。并且,在台湾问题上,美国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将台湾划进美日联合防御范围,但从其模糊描述的背后不难看出,中国台湾乃至中国大陆早就是美国窥视以久的土地。对于中美关系,应坚守中美三个联合公
中美关系的现状及展望中美两国,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广阔的市场和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另一个是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经济,科技实力的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的关系,直接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就中美当前的关系来说,是处于一个蜜月期,但问题与冲突同样存在。因为在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就中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在意识形态,政治影响,经贸摩擦等方面存在问题。在现代国家的发展进程中,经济是一个国家强大的物质条件,是最核心,最现实也是最切实的国家利益,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地位与影响力。所以经贸是国家间关系的晴雨表。中美两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具有很强的互利性和互补性。同时,在互相竞争中,又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摩擦。中美在经贸中存在的摩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贸易差额,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扩大的中美贸易逆差是中美关系动荡的一个决定因素。2005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1629亿美元,从美国进口亿美元,顺差为亿美元。根据美方统计,2005年美对华贸易逆差激增,达2016亿美元。中美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贸易差额,一方面与中美双方采取的统计方法有关;另一方面又与美国将经济问题政治化有关。中美又方的统计差异主要缘于中美贸易的特殊性和统计方法的不同。中国对美国出口的60%和自美国进口的30%,是经过以香港为主的第三方转口进行的。美国把中国出口至香港,东南亚等国家后,这些国家再转口到美国的产品都算作从中国的进口。而美国在统计对中国的出口时,却对其通过香港等对华转口的商品忽略。这是造成统计不同的一个原因。在中国对美出口的商品中,很多是美国企业在华分公司的商品。中国赚取的只是很少的加工费,大量利润被美国在华企业取得。根据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一国应该生产它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通过自由贸易出口这种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同时,进口其没有比较优势或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在这种自由贸易的框架下,按照比较利益学说进行的国际贸易会使所有参与国得到贸易利益最大化。中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经济的互补性很强,也符合比较利益学说。中美贸易会造成如此大的贸易差额,与美国对华采取的贸易限制有关。中国向美国的出口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主要是农产品,附加值低,满足了美国一般消费者的需要。而美国向中国的出口产品应该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但美国把经贸政治化,以安全为由拒绝向中国出口高新技术。美国的高新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技术产品在美国对外出口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对技术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美国的这种经贸限制,严重影响了贸易的互补性,导致贸易差额进一步扩大。由中美贸易逆差这问题来看,中美缺失的是一种理解,信任。正是这种不理解,不信任,造成了贸易摩擦。中美双方只有静下心来,加强了解,信任,才是更好的解决方法,而不是直接对抗。中美经贸的另一个结就是人民币的汇率问题。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按照1美元兑左右的汇率自由兑换。美元从2002年开始持续贬值。从2003年起,美国公开要求中国采取“灵活汇率”。在美国,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汇率政策加重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许多美国人把美中贸易赤字归咎于汇率过低。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企业和民众都希望看到人民币升值。目前,中国已成为美国国债的最大持有国。中国如调高人民币汇率而大量减持美国国债,美国的政府开支和个人消费可能都受到冲击。实行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市场会使中国金融业固有的困难加恶化,扰乱中国经济,甚至扰乱全球经济。事实上,中国已实行人民币汇率浮动的机制,只是这过程比较缓慢,但这是完全按照中国国情来发展的,适合中国的实际发展情况。美国一再要求人民币升值,而且要求升值的幅度大,要一步到位,这是不现实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正确或错误的汇率。只有在适当的是机,实现浮动汇率才会对中美两国的经济和贸易有利。美国在人民币升值这个问题,一方面要求人民币大幅度升值,一方面又没有为人民币升值高定“时间表”。可见,中美双方都是利益相关者,谁也离不开谁的发展。只有双方更了解对方的国情与现实,才能找到双方平衡的支点。强势压迫并不是解决之道。知识产权保护,是夹在中美贸易中的一根刺。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美就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出现纠纷。美国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美国十分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并将其视为事关美国核心竞争力和优势地位的重大问题。在知识产权保护这方面,我们中国确实做到不够好,但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方面都不断取得重大进步。我们加强了打击盗版和仿冒的稽查行动,并加强了对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但是,保护知识产权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国际合作,并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中美双方只有在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下,加强对话,加强监督与合作,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保证充分的自由竞争,最终解决知识产权纷争。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里,摩擦是正常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这并不可怕。中美经常性的经贸摩擦,反映两国经济关系的密切。中美经济对双方的重要性与俱增。贸易中产生的问题,双方只有理性面对,在经常性的协调和合作机制中,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加以妥善处理。从中美贸易摩擦来看,都是因为中美双方的意识形态不同,国情不同,相互不了解,不信任等原因引起的。中美双方都应该摆正心态,采取合作,尊重的态度,才能更切实地找到两国利益的平衡点,才能达到双羸。为了改善中美贸易关系,消除贸易摩擦,我们中国可以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运作方式,使中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在处理中美贸易逆差与具体的贸易摩擦中,中国有必要采取国际上常用的自动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措施。这样既起到了安抚的作用,又减少了贸易摩擦的代价。积极筹划、组织、实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这样不仅可以避开贸易壁垒,大大减少贸易摩擦,而且通过投资设厂可以更有效地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中国企业的综合国际竞争能力。中国还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诸多方面对美国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必须学会站在美国人的角度认识与思考中美之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美贸易政策和运作技巧。通过这种了解的增进,以使对美贸易政策与对策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贸易战并不是出路,中美双方谁也打不起贸易战。只有双方妥善处理好贸易关系,才能更好地巩固双方的关系,才能更好使意识形态,政治问题得到解决。处理好一个地区发展大国与一个世界强国的关系,不但对两国有益,达到双羸;而且对世界的和平发展,持续发展也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中美关系错综复杂,并不是一两天能全部解决的。但只要本着接触,了解,信任,尊重,合作的原则,就能把这些问题逐步理清,并逐步解决。
可以选择中国的军事扩张与美国的警惕与遏制为题材
中美关系走向——形势与政策试论文 回顾50多年来中国的对美政策和中美关系发展的历史,双方既有尖锐的对立,也有真诚的合作。冷战后的中美关系也曾经出现了多次起伏和危机,但是中美关系并未破裂,反而加深了。其深刻的原因就在于,中美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的战略利益。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对亚洲和世界局势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美之间在许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重大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存在着广泛的合作基础,中美经济合作的前景更是不可限量。因此,展望21世纪的中美关系,我们有理由表示审慎的乐观。当然,影响两国关系的负面因素也不容忽视,诸如人权问题、贸易问题、军售问题和台湾问题等,其中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影响中美关系改善和发展的最大障碍,也是最容易导致中美两国发生直接冲突的敏感问题。然而,只要中美双方能够站在历史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来处理中美关系,在中美3个联合公报的基础上审视和处理台湾问题,中美关系就会沿着健康的轨道顺利前进。 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从历史上看,影响中美关系的因素很多,诸如国际格局、经济和意识形态、地缘政治和国家利益以及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等等。其中彼此处理双边关系的政策在中美关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纵观70年代以来,运用史学和国际关系 学学科渗透的方法来分析中国对美政策的缘起、变化和发展,及其对各个时期中美关系的影响。 稳定同美国关系,是中国外交的关键。近年来,中美关系中的合作关系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美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和谐。美国是当今最大的发达国家,在世界舞台居于权力中心。从中国建国以来,美国一直在多方面遏止中国,企图通过经济、军事、外交等手段阻碍中国经济发展,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尤其在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一直为其他国家所震惊,而中国本身所拥有的庞大的市场,又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有利的依托平台。在这样一个为诸多国家眼红的平台上,中国的经济将会持续、高速的增长将是不争的事实。而随着经济的增长,中国的军事、科技水平也在突飞猛进。这一切迫使美国不得不将中国作为阻碍其在实现全球霸权主义统治的一个强劲的对手。并且,在台湾问题上,美国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将台湾划进美日联合防御范围,但从其模糊描述的背后不难看出,中国台湾乃至中国大陆早就是美国窥视以久的土地。对于中美关系,应坚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框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为我国经济求得稳定,高速的发展空间。中美双方经贸关系密切,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同利益。中美关系非常复杂,必须处理好。中国外交的很多工作都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我们首先应该看到和明白几点: 1 机遇来自全球化这个国际背景, 美国有求于中国的面上升 2 双方在安全关切上既有交叉点又有不同点 3 并不是说美国不把中国当做潜在对手了 4 美国必须在台湾“统独”问题上作出抉择 纵观历史分析当前中国对美政策应循之道 “变”与“不变”是50多年来中国外交发展过程中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外交经历了几次大的战略调整;另一方面,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贯穿其中。中国外交的基本内容正是在这种变与不变中不断充实、发展和完善的,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方式展示了中国外交独特而又丰富的内涵和风格。 “变”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和表现,更是在不同国内外环境下更好地谋求国家利益的需要。而“不变”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意识继承的部分,表现为连续性;另一部分则是不愿继承、希望改变的内容,但由于不同的原因,历史上的政策对决策者或大众心理有巨大影响,使现有政策有意无意地保持了原来政策的某些内容、某些宣示、某些态势或倾向,表现为外交政策的“惯性”。“变”突出了中国外交的特点,而“不变”在很多方面已经成为制约和影响中国外交的消极因素 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政策已经不是原来的政策,援助也与以往大不相同,但我国的对外政策宣示仍然把八项原则作为中国对外援助的指导思想,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惯性的表现
中美关系现状一、中美关系现状 中美贸易关系以从世纪之初的罗曼蒂克到当前的恶毒拒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持续增长,中国在世界的地位不断的提升,这些与美国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当前美国经济复苏的不均衡与国内的选举因素交织在一起,迫使布仕政府调整对华经贸的政策。再有朝鲜半岛核危机问题的停滞不前,也加大了布仕政府对华贸易问题的压力。但是,中美两国领导都充分看到了中美关系的利与弊,美国对中国更是既爱之又恨之。中美的贸易关系正处于微妙之中,美国的发展要靠中国,中国的发展亦离不开美国。中国应如何处理好与美国的贸易关系呢? 二、 具备友好发展的基础1、两国相互依存、互惠互利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经济贸易互利性很强,发展潜力很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美经贸合作乃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据中方统计,在贸易领域,今年1至10月,中美贸易额达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中方自美方进口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在投资领域,今年1至10月,美新增对华投资项目3308个,比去年同期增长%,中方企业对美投资也在增加。据美商务部统计,今年1至9月美对华口增幅达%,大大超过美对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增长。中国现以为美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美国则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对华出口每年给美国创造50万个高薪就业机会,中国价廉物美的商品使美消费者每年节省开支200亿美元。除双边贸易取得积极增长外,两国还就经济和金融等问题保持密切磋商和对话,可见中美关系已发展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其中任何一方受损都必将导致另一方受损。 “事件”后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中国的态度,对肿没共同利益和分歧点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给中美关系友好发展提供了条件。中国与美国虽然在有的地方存在分歧但中国与美国也存在共同利益。中美应努力寻找一条“和而不同的道路”。在共同利益上加强合作,求同存异。三、关系的核心问题 中美关系为何从罗曼蒂克步入了当前的恶毒拒绝?究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贸易收支方面,由于美国对华年年贸易收支逆差,且贸易逆差额逐步扩大.逐年的贸易逆差累计额到今年上半年又创新高,使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债务国,美国大量资金的流出给美国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在中国加入贸易组织以后,中国以廉价的劳动力优势迅速的占领了国外市场,使资本主义国家国内生产受损.在投资,美国在中国已经投资了600亿美元,但中国在美国的投资却很少这样使得美国大量资金流向了中国,美国显然是不愿意看到中国自己的资金流向中国,而帮助中国发展的. 第二,在人民币汇率上,中美汇率一波又一波,美国一直认为中国人民币汇率低估,对美国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美国通过各放论证认为人民币价值严重低估,更有有关人士提出了1个美元兑换2个人民币的论证.美国强烈要求中国提高人民币价值,要求政府放宽对人民币汇率的管制.美国认为正是人民币价值的低估,使得中国在外贸方面存在外汇倾销.中国利用不正当手段在国际上竞争是对其他国家的公平.其实美国只是想通过外汇来干涉中古的对外贸易.第三,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起步乃比较晚,在市场经济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国之间的贸易越来越平凡,市场融入量不断的加大。各国都要求自身利益受保护。美国在世界处于领头地位,有很多发明、创造都源产与美国。当世界经济大融合的今天,所以美国高呼要求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想要保持其在世界范围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在科学技术方面占有优势。美国当然是不情愿把自己的发明创造让他人轻易“偷走”的。四、中国要处理好与美国的外贸关系就需要采取恰当的措施来处理这些关系。 1.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队贸易收支的不平衡、人民币升值、知识产权等问题。中国首先应讲事实,摆道理,让人可以理解,可以信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面对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问题上,我们首先应看到由于两国贸易统计口径不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同期美国对日本、德国等国家的贸易略差也在不断的扩大,似乎这种现象不仅在美国与中国之间存在。在人民币汇率上,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比较晚,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为了稳定市场,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中国与世界其他多国都有贸易往来,中国市场一旦受波动,其他各国必然会受牵连,甚至引爆世界经济危机。中国之所以让政府对市场加强管制是对中国人民的负责也是对世界人民的负责。再有中国与美国贸易顺差的本质因素不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在很大程度上是结构性因素造成的。中国有大量的外资公司,这些外资公司给中国带来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前美国与德国,美国与日本的例子我们就能看到。上个世界日本对美国也存在大量的贸易顺差,当日元在美元的逼迫下调整汇率后,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相反日美贸易顺差年年加大。 2.谦逊的外交政策。美国是世界老牌国家,也是当今世界的领头羊,在各方面美国都有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研究的地方,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老大哥的地位。在外交政策上我们应避其锋芒,有学者的身份自居。但是我们说的十与学者的身份自居,并不是说我们要放弃自己的原则和信念,处处与美国看齐或是“苟同”。我们以学者的身份自居,是要学习美国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方法,学以自用。懂得借鉴他人成果这条捷径不断发展、壮大自力,才能与美国抗衡。正如古人所云:“以退为进”。 3.冷静.其实这是对国人最不负责的,我们爱国,我们的领导也爱国,只是他们更有远见。大家也许都不记得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吧.我们不管是从军事还是经济实力上跟美国都存在很大差异,如果我们采取硬碰硬的手段相信国人也不会受益的.况且康且美国对我国还有很大的用处.如果现在与美国扯破了这层面纱,中国将会失去很多大好机会.在国际象棋上我们崇尚”弃帅保车”,在中美关系上,我们为什么不把眼光放长一点. 4.抓紧机遇。中国要想与美国抗衡,必须抓住机遇不断的发展自己.我们不仅要发展,而且要比美国发展得更快.最近几年中国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甚至在世界范围都是罕见的.究其主要原因是中国抓住了机遇。美国似与许多国家不合,在美伊战争期间,美国试图在伊拉克问题上施行速战速决,睡知一拖就是几个月。我国抓住了这个机遇,努力发展出口,发展贸易,大大提高了我国在世界贸易范围的影响力。恐怖事件一直是美国最头疼的问题,在美国全面反恐的时期,必然会分散美国对外贸易的精力,这是中国难得的机会。让美国“钳”于恐怖事件的时候中国应加速自身的发展。 5、借助美日、美苏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日本、苏联与中国的发展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中国为了避免走弯路,借助日本、苏联的经验很有必要。中国、日本同属于亚洲国家且中日文化源远流长,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苏联与中国同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曾一度是中国的学习和借鉴的老大哥。老大哥最终在美苏战斗中败北了,中国将有必要反省一下自己所走的道路,以免重蹈覆辙。 6、 广结同盟。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广结同盟以遏制中国。当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不再仅仅是美国的御用工具的时候,美国开始考虑另外手段来扩张起影响力。有许多国家迫于美国各方面的压力不得不与美国联盟。面对美国的结盟扩张政策我们不能坐以待毙。面对美国的结盟扩张政策我们也可以广纳盟友。特别是对于那些中国周边的重要国家,中国更是应该抢在美国的前面将其纳为自己的盟国。如果美国将中国周边重要国家纳为自己的盟国,势必给中国造成直接围堵。另一方面,美国的军事重点将从欧洲转至亚太地区,到时中国势必成为美国的掌上之物。面对美国的挑战中国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总之,美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山难容二虎,中国的崛起势必影响美国的经济地位。美国不会做事不管的,面对美国中国应小心谨镇的对待。
可以选择中国的军事扩张与美国的警惕与遏制为题材
中美关系历来就是摩擦与合作并存,一方面在贸易上摩擦不断,军事上也屡有战机空中对峙发生。由于两国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也不一样,各方面的分歧定然存在。但是如今世界格局是一超多强,互相制衡。在各自的发展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中美摩擦与合作是必然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说说。1,中美关系历史回顾2,建国后,中美关系发展历程3,改革开放后,中美关系的重大事件4,中美关系发展的现状,及阻碍中美关系向前发展的因素5,总结阻碍中美发展中的问题焦点,并探讨解决办法。6,展望未来中美发展。
中美关系的论文中美两国,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广阔的市场和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另一个是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经济,科技实力的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的关系,直接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新时期中美关系应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应该是积极的关系。虽然两国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发展阶段不同,但双方都应该以积极的眼光看待对方,用积极的行动推进各领域对话和合作。第二,应该是合作的关系。双方应该携手应对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种复杂棘手的挑战和问题,实现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第三,应该是全面的关系。双方不仅应该深化经济、反恐、防扩散、执法、能源、气候变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军交往,还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充实两国关系战略内涵。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取得良好开局。当前,国际形势正处在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之中,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深化,各种全球性挑战明显增多。中美无论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动恢复世界经济增长方面,还是在处理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都拥有更加广泛的共同利益。当前中美关系正站在新的起点上,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两国应该而且能够携手努力,共同建设21世纪积极合作全面的中美关系。一个良好的中美关系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而且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中方愿同美方一道,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加强对话和交流,增进互信和合作,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中美双方决定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是推动新时期中美关系发展的重大举措。相信在双方国家元首特别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一定会取得积极成果。中美关系新定位立足新起点,面向未来,它要求双方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审视和处理两国关系,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抓住机遇,共迎挑战。正如美国重要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中国问题委员会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所言,“要解决21世纪的许多重大挑战,美中伙伴关系不可或缺”,“美中关系向前发展的前提必须是一种致力于为全球福祉而努力的共同承诺”。 同舟共济、合作共赢是中美关系新航程的显著特色。中美都强调了两国同舟共济的重要性,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前不久还引用中国古语“毋临渴而掘井”来形容中美携手合作的紧迫性。两国决定建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这是推动新时期中美关系发展的重大举措,双方将继续加强就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的讨论,不断增进互信与合作。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扩散和蔓延的形势下,中美最大的共同利益就是相互支持、共渡难关,这也是当前中美合作的重点。展望明天,即使世界经济的列车驶入较为平坦的地区,它也需要中美两国的引擎联手拉动持续前进。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挑战为中美加强合作开辟了广阔的视野。双方不仅应深化经济、反恐、防扩散、执法、能源、气候变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两军交往,还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以及全球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充实两国关系战略内涵。新的航程展现新的前景。只要中美两国坚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原则,尊重和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中美关系就能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就能为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不断作出贡献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保证企业实现长远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社会关注力度逐步加大,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压力仍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发展,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利益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立足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改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新突破,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大中型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扩大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范围,特别是要在小餐饮、小商店、建筑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通过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引导和督促自由职业者、隐性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加入社会保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灵活调整工作时间,满足企业生产需要,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2、大力推进协商机制建设。以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努力促进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一是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将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福利待遇等作为协商的重点内容,通过协商预防和解决争议。在推动单个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健全劳动者表达意见的渠道,增强劳动者与企业的沟通协商能力,落实劳动者民主管理权利。三是进一步发挥各级社团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努力发挥工商联、台办、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指导协调企业建立合理规范的管理结构,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充分提高主动监察意识,确保劳动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一是做好劳动纠纷预控工作。对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苗子性、隐患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月报、旬报制度,在一些重要时期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对一些可能引发矛盾的突出问题建立快报制度。对上报的情况并结合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突出矛盾与趋势性情况,形成分析材料与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及形成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结合不同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各个时期的劳动关系的特点,重点开展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按照“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的要求,做到及时介入、有效疏导、快速处置。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用足、用好欠薪保障金等政策,及时、有效处理好群体性劳动纠纷。4、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格局工作效能,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一是提高劳动仲裁调解率,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资矛盾;二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三是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通过加快完善工业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加大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工业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和谐发展环境。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务工人员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就医、子女就读等权益。6、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在后危机时期,要将维护外来农民工基本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理念,注重职工全面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同时,引导职工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融入城市、适应社会能力,增强抗压耐挫心理素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同时,要健全企业党群组织,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职工归宿感和认同感。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需要可以列提纲。也可以写。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