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哲学 趋势 方法论 全球化 马克思摘要: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适应时代和实践的要求,在批判和改造以往哲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的大厦的根基,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球化毫无疑问是当代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它不想偏离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就必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参与全球化进程。如何认识当今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决定我们怎样判断全球化和怎样参与全球化的出发点。马克思曾经对全球化的发生和发展以“世界历史”的理论形态作了概括和分析,掌握马克思关于全球化或者说“世界历史”分析的方法论,对于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全球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参考资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一、当代马克思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门课,我慢慢地了解到: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它不应只建立在我们感性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的学习,我们必须把它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角度,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出了现实需求,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时代和实践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成果,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马克思主义哲学为认识历史和时代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的深刻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它被社会主义必然代替的历史命运。这些都是科学的理论!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归根结底是要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结合起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是辨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揭示的人类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学说,为人类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指明了现实的道路,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奠定了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二、马克思全球化什么是全球化?全球化概念在国际文化学上的应用,是与关于“世界文化”的理论紧密相关的。国际文化学者认为全球化是指在世界范围内起作用的文化的生长与加速发展的复杂的整体过程,特别是世界整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他们认为世界各国的民族文化不断地受到全球交流技术和媒介网络的冲击,它逐渐通过并在这种冲击中进行跨国综合或全球综合。可以看到,全球化概念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学、政治学、文化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结果,它从各个不同方面揭示20世纪末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特征,因此,它是一个描述时代性的概念。全球化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以资本主义大工业的产生为开端,至今历经100多年。从100多年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看,全球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自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资本、劳动力的大规模的国际性流动成为这个时期的重要特征;第二阶段是经过“一战”、“二战”之后,于50、60年代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个阶段以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体制的形成以及跨国公司的大量出现为特征;第三阶段滥觞于70年代,到80、90年代形成一股强劲的浪潮,它是在新的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革命的背景下,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扩散、资本在全球范围大规模流动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国际化等为重要特征,这股浪潮方兴未艾,其影响空前广泛而深刻。全球化第三阶段与前两个阶段相比有质的区别,它不仅是全球依存度的增加,一体化速度的加快,而且是时代的根本转变——从以战争与革命为主题的时代转向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这种根本性的转变是全球化而首先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恩格斯指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近二三十年来,由于通讯、交通尤其是信息技术的革命,造成了资本、商品、信息以及人的全球范围的空前流动,经济全球化趋势凸现:一是贸易自由化。尽管贸易保护主义在某些国家某些时候有所回潮,但各国间开放度越来越高,进一步消除贸易障碍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资本国际化。“失去祖国”的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驱使金融资本为追逐最大利润到处流动,货币及有价证券的国际贸易昼夜不停地循环于世界的东方和西方,极大地改变着全球资源配置的形式和格局。三是生产经营的世界化。对世界经济举足轻重的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占有市场,攫取高额利润,把分支生产经营机构分布到世界每个角落,形成超脱于任何民族国家之外的生产、消费、投资体系。四是知识产业化,战后第四次科技革命引起了世界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即从以物质资源的占有和消耗为特征的工业经济逐步向以知识、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分配、使用作为决定因素为特征的经济的转型。二、马克思关于全球化的基本方法论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始终以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总体过程、时代特征、一般规律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尽管马克思没有看到像今天这样的全球性问题,也没有系统的全球化理论,但他从全球视野阐发的“世界历史”的重要思想,确实为我们研究当代全球化问题奠定了科学的方法论基础。马克思对全球化,或者说对“世界历史”的研究可分前后期,在前期,他对“世界历史”的研究是同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探讨联系在一起的。在后期,他对“世界历史”的研究主要同对东方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联系在一起的。总体来看,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亦即全球化的观点有三个方面:1.全球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过程。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的形成和发展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人类历史之外的什么“世界精神”“漫游”的产物,而是以工业技术革命为代表的生产力自身运动的结果。大工业的出现必然引起广泛的社会分工,这种分工又引起商品交换的扩大,而商品交换扩展到世界范围则形成了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各个国家、民族连为一体,形成世界历史。他指出:“由于机器和蒸气的应用,分工的规模已使脱离了本国基地的大工业完全依赖于世界市场、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的孤立状态。”2.全球化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成的过程。“世界历史”的形成不仅是经济活动世界化的过程,而且也是精神活动世界化的过程,它标志着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和新的文明形态的创立。在世界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使乡村服从于城市,农业民族服从于工业民族,“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为了追逐利润,资产阶级奔走于世界各地,到处开辟市场,到处安家落户,把生产和消费日甚一日地变成全球化的。由于生产与消费的全球化,农业社会的狭隘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地域藩篱被打破了,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来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瓦解了,一切国家人民之间的民族分隔和仇外心理在日益消失。由于生产与消费的全球化,文化也日益打破其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3.全球化是人的发展过程。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世界历史”的发展就是现实的个人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的历史,而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这点。”而“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马克思认为,以生产力普遍发展为基础的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是个人及其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普遍交往,一方面在一切民族中同时产生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得每一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变革都有依存关系,而最后,狭义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只有实现普遍交往,“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然而,“历史向世界转变的过程”既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又作为一种盲目的、自发的和异化的过程和力量与人相对立。“单个人随着自己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越来越受到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结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世界历史”就在这种普遍性的生产、交往与普遍性的个人的互动中,在人的主体化和异化的互动中不断从低级向高级迈进。马克思对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全球化一般过程的阐述是博大精深的,不仅作了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的分析,而且作了哲学、人类学、文化学的分析,不仅揭示了这个历史过程的本质,而且描述了这个过程的生动的现象,不仅是历史的,而且是逻辑的。透过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丰富的内容,我们可以找出贯穿在这个理论的基本方法论,这些基本方法论构成了他的全球化理论的活的灵魂。1.历史观和价值观相统一的方法。历史尺度,就是社会客观规律的尺度,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看作是一个基于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不断运动变化的自然历史过程。一切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社会文化的合理与否、作用大小都视其是否适应、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标准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客观的基本的标准。这一点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形形色色的唯心史观从根本上区分开来。马克思又认为,历史是由有目的有意志有激情的人自觉创造的,历史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人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历史的最终目的,因此,价值尺度,就是反映人需要、人的价值、人的发展的尺度,是判断社会进步的最高尺度。这一点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其他形而上学的庸俗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在促进生产交换和消费的普遍化,促进交往关系和精神生产的普遍化的意义上,马克思充分肯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伟大的划时代的贡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发展物质生产力并且创造同这种生产力相适应的世界市场的历史手段。”资本主义仿佛魔术般地把无尽的财富从地下召唤出来,它在100多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人类世世代代所创造的总和还要多,还要大,然而,由于资本主义自身所固有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根本矛盾不可克服并日益扩大,使它在推动社会生产力日益社会化普遍化的同时暴露了它的有限性和暂时性;它在消灭民族的狭隘性的同时又把一切文明资本主义化,威胁着世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它在促进人的普遍流动和发展人的能力的同时又使人成为市场体系的附属物,市场价值决定着人的知识、尊严、良心的价值,交往、文化的世界化反面造成了“单向度的人”,贸易和交换自由反而剥夺了人的人格自由。马克思在这里不仅用历史尺度对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历史”作了无情地批判,而且运用价值尺度对这个“世界历史”形成的野蛮的、血淋淋的一面作愤怒的揭露,彻底抹去了罩在资本主义文明上的灵光。2.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但承认人类历史发展是由普遍性的规律所支配,而且承认这种普遍规律是通过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历史主体的特殊的实践活动发生作用的。历史辩证法的使命就在于从历史 的特殊性中探索出历史的普遍性,又以这种普遍性的认识更深刻更全面地把握历史的特殊性,唯物史观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原理,正是马克思把历史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辩证分析考察“世界历史”形成和发展的逻辑结果。首先,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成阐明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必然性。从《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宣言》到《资本论》,马克思从手工业作坊生产方式向社会化大工业转变,自然分工向国际分工转变,地域性的交换形式向世界市场转变,自然联系的人向世界普遍交往的人的转变,充分论证了人类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性,论证了资本主义社会出现是“世界历史”的开端,标志了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其次,从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中揭示“世界历史”的一般过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把个人、民族的特殊的形态,亦即狭隘的、封闭的、自在的形式转变为普遍的形式,也就是世界性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以及自主性的人的状态,取得对封建制度的彻底的胜利,取得了统治的地位。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种特殊形态中抽象出普遍的生产、交换、消费和交往关系,普遍的人,并把这种普遍性的产生、发展看作是“世界历史”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世界历史”的发展,就是普遍性不断超越特殊性的过程。以资本主义的细胞——商品的性质和产生为起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结构及其内在矛盾作了科学的分析,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其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特性,必然容纳不了在其自身生长起的社会化的生产力和普遍发展的人,这就必然要打破资本主义这种特殊形态,这是“世界历史”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共产主义,由于它适应生产力和人的世界性普遍性的发展,从而取代资本主义成为人类社会的未来。共产主义的合理性,马克思明确指出就是个人的存在直接同世界历史相联系。“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共产主义以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否则,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一种地域性的现象存在,处于一种“落后的、家庭式的笼罩着神秘气氛”的状态,这种共产主义必定随着交往的扩大而瓦解。在马克思看来,随着“世界历史”发展,共产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然而共产主义也不是终极状态,相对于“世界历史”的无限发展,它也只不过是“世界历史”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状态,一个环节。“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说来是必然的环节。”历史的普遍性对历史特殊性的超越,造成了历史的不断进步。然而,历史普遍性并不能脱离特殊性。历史普遍性的日益扩展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正如它导致资本主义一样,但是由于各民族、各国的具体实际不一样,历史普遍规律的实现方式,实现途径也会不一样。马克思晚年十分注重研究东方民族的特殊性,指出东方民族在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道路上存在着特殊性和多样性。可见,由于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地结合起来,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具有巨大的历史感和令人信服的逻辑力量。3.批判性与建构性的相统一的方法。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优秀内核——辩证法,运用对“世界历史”的理论思考,他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因此,他对“世界历史”的源起和过程、本质和规律的揭示无不是建立在“批判”的基础上。首先是批判地指出“世界历史”是资产阶级的发家史。资产阶级对利润的贪欲,驱动着他们不断奔跑于世界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改进生产手段降低成本,不断驱赶农民离开家园以获得更多的廉价的工业劳动力。尽管资本是天生的国际派,但资本的积累和发展从头到脚都充满了残暴和血泪。其次是批判地指出“世界历史”是充满矛盾曲折发展的历史。资产阶级在建立统一的市场,统一的生产、消费体系的同时,也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扩展到世界各地,生产的无限膨胀以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发作为代价,人的普遍发展以劳动阶级的片面发展为代价,社会的前进运动以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后发展民族的贫困为代价。再次是批判地指出“世界历史”是资本主义文明世界化的历史。资产阶级把文明传播到全球每个角落,但实质上是按自己的价值观改造世界。“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资本主义文明的世界化过程是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价值观冲突的过程。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开创的“世界历史”的批判仅仅是他理论地把握“世界历史”的一个环节,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批判不能够满足于抽象地否定旧世界,而应该通过批判“建立一个新世界”。因此,马克思的历史方法不仅是批判性的,而且是建构性的。根据“世界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他在否定资产阶级作为全人类利益代表的同时找到了与社会化大生产相一致的历史主体——无产阶级,指明了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他在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永远合理神话的同时揭示了世界经济体系的产生和发展的整体规律,指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代替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历史趋势和基本要求;他在抨击资本主义文明的虚伪性狭隘性的同时提出了实现人的全面自由这一“世界历史”发展的最高目标,指出代替那阶级对立、主客体对立状态的将是“个人的自由的联合体”,这样的联合体的根本特征是“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而实现“个人自由发展”必须在“世界历史”的充满矛盾的发展历程中获得必要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 % , %工资要全部扣除,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学习后的感悟 马克思的《资本论》,全面的阐述了资本主义的出现、发展、衰落和必然走向灭亡的整个过程,而《导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即从抽象到具体的科学方法第一次做了说明 。阐述了在认识过程中,历史考察和逻辑分析相互关系的重要方法论问题。 马克思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当代最主要的两种价值观,也是当代最基本的两种社会制度。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且对人类社会形态作出了科学划分。这两种划分对应关系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应于“人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对应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共产主义社会对应于“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由此发现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制度,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没有给出相应的位置。那么,它们应该属于哪一组对应关系呢?这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是具体的,是实际社会制度的历史反映和理论推断。 从总体上看人类社会今天的发展状况,所有国家都已经超越了“人的依赖性”阶段,都远未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阶段,各国同属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这一阶段消除了原始的、奴隶的、封建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劳动者独立了。但这种独立性由于物的不丰富而必须以物的依赖性为前提。人的社会权利基本表现为以物的形式占有。这两种划分对应关系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应于“人的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对应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共产主义社会对应于“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在19世纪的中叶。在此之前,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是人类批判资本主义、幻想代替资本主义的一个美好理想。在此之后,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斗争。但直到他们去世之前,还没有形成任何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由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以当时先进的社会制度,为共产主义准备了相对发达的生产力和丰富的物质条件。这样一来,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任务,就历史地落在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肩上。 人类社会目前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中国也不例外。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关于社会状态的划分,中国社会现阶段的发展状态应该对应于资本主义社会。但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并没有真正形成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社会的发展演进,的确出现了特殊形式。封建社会没落之后,中国没有按照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夺取了国家政权,开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形态中,具体社会制度演进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在本质上不同于经典的资本主义,完全有理由承担起为人类社会向第三个阶段——共产主义迈进创造十分发达的生产力和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的一部分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诸如市场经济体制、先进的科学技术、社会化大生产、现代企业制度等等,都是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理应吸收和继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具有明确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目标。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生弊端的觉悟,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有两个最显著的特征:一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生产方式中脱胎出来的。它相对于不发达的物质生产,不可能完全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二是在人类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深刻认识、理性把握的基础上产生的。它通过自己的发展、壮大而扬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把发展生产力和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弊端当作己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分析,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运动,同一性表现为合作、借鉴、发展,斗争性表现为对抗、摩擦、代替。
论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及其指导意义 实行对外开放是邓小平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在科学总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顺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提出了一系列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与构想。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不仅是我国近20年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而且对于我国在新世纪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确立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4页。)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当代世界开放性特征的高度的理论概括。当代世界就其经济内容而言是开放的世界或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往,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自给自足占统治地位的自然经济中,经济交往的规模和程度十分有限,交换在经济生活中还不占重要地位。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才居于统治地位。资本主义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分工的扩大,进而形成突破国家和地区界限的国际分工;国际分工又加深国际间的经济联系,从而形成了世界市场;在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资本的国际化。如同马克思所说:“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形成了世界性的经济联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社会化大生产的规模空前扩张,生产要素的配置扩大到整个世界范围,世界各国的经济获得了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难以想象的大飞跃和大发展,世界进入了一个以国际经济活动为舞台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国际经济社会背景下,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兴衰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能否面向国际市场,能否积极地发展同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无论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状态下求得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然要受到本国的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和资金技术等条件的约束。即使是一个资源丰富,实力强大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可能拥有本国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一切资源,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和相互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国际间的商品流动、资本流动、技术流动和劳务流动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整个世界经济日益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将自己置身于国际经济格局中来加快发展本国经济。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把握这一历史潮流,明确指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90页。)对外开放是国际分工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历史上及建国后前30年的闭关自守导致落后的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实现现代化,要赶超发达国家,必须实行对外开放。必须通过对外开放,获取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的各种资源,利用好国内外市场,形成自己的优势,确立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地位,才能加快我们的发展速度。他说:“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要善于学习,大量取得国际上的帮助。要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页。)他还说;“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7页。) 实行对外开放首先在于利用国外资金,以弥补我国现代化建设资金之不足。我国的现代化是赶超型的现代化,具有明显的高起点、高速度、高目标的特征,引进大量的国外先进技术并加以消化吸收是我国现代化成功的关键,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来保证。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除了依靠国内的积累之外,还需要利用国际市场进行积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在引进国外资金方面迈开很大的步伐,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等形式,引进巨额的外国资金和海外资金,同时还通过出口大量的劳动密集和劳动技术密集型产品,获得了巨额的外汇,为现代化积累了大量的资金。 其次是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加快培植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高低,取决于技术水平的高低和产业结构的高度。作为赶超型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加以消化吸收,并以较快的速度赶上世界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购买技术专利、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允许外资独资经营等方式,引进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培植起许多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了这些产业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可见,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发展节省了时间和资源,加速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再次是利用国际间的交往以获得更多的经济信息。当今时代是信息的时代,谁掌握了丰富的信息,谁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谁就能把握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政治的走势。邓小平同志指出:“实行关闭政策的做法对我们极为不利,连信息都不灵通。现在不是讲信息重要吗?确实很重要。做管理工作的人没有信息,就是鼻子不通,耳目不灵。”(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6-307页。)对于政府决策者和企业管理者来说,做出一项重大决策,都必须掌握充分的信息,并以此来判断国际市场的变动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因此,应该通过对外开放,在国际交往中积累、收集和整理世界经济的信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服务。 二、根据经济体制创新的需要,大力推进对外开放 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它不可能在封闭的环境中建立,只能在开放的环境中形成。它不仅要求有统一的国内市场,而且还要求同国际市场相联系,从而使商品、资金、技术、劳务和信息等要素在国际间流动,参与国际分工,并利用国际分工以节约社会劳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政策。 我国是在经济社会比较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的,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市场的发育程度很低,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改造我们传统的经济体制并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体系。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了解和掌握资本主义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律,规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弊端,趋利避害,逐步建设比较完善的国内市场体系。对外开放为我们了解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运行的规律,尽快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提供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吸取世界各国培育市场体系的经验和教训,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包括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劳务市场,逐步建立包括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并逐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任务是按照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企业的财产制度和组织形式,从而以规范化的公司制形式对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根本性的改造,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实现企业改革的这一目标,我们必须通过对内对外开放,逐步地拆除地区间和国际间的各种市场藩篱和贸易壁垒,促使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促进企业进入市场尤其是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市场的竞争,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与此同时,改革开放还使我国的很多企业了解和学会了利用国际通用的规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利用国际上通行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利用各种国际标准来确立企业的形象,提高企业的信誉,促进了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学习和借鉴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国民经济、调控市场机制方面的经验,从而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市场经济发源于资本主义国家,且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西方国家在对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的国情来建立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以缓和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的破坏作用,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有效运行。自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性特大经济危机之后,为了缓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及其破坏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采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其他多种经济政策在内的宏观调控手段,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战后保持了长达1/4世纪的经济长期繁荣。资本主义国家调控市场的各种严密的法规、宏观经济调控方法以及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各种配套措施,对于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供了有益借鉴。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并从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管理方法。实施了一系列以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得明显的成效,不仅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同时还保持了国民经济的高增长。 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努力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政策,逐步形成大开放格局。就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指导思想而言,邓小平同志在一开始就十分明确地提出我们的对外开放是大开放。所谓大开放,就经济方面来说,不仅东部地区要开放,而且中、西部地区也要对外开放;不仅第一产业要对外开放,而且第二、第三产业也要对外开放;不仅要采取贸易的形式,而且要采取技术交流、资金往来以及其他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不仅要在经济上向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开放,而且要向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开放。总之,我们要把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把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放到世界经济的大格局和国际市场的大背景之下,纳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这是因为,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论是大国还是小国,不管是科学技术先进的国家还是落后的国家,都各有所长,都有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东西。在邓小平大开放思想指导下,我们不仅能够汲取各国的长处以弥补自己的短处,加快我们的经济发展,而且还可避免国民经济受一个或某几个国家支配、摆布,确保我们的对外开放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以继续,保持对外开放政策的长期性。 三、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开放型经济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国民经济素质提高。”其基本要求就是要实行一系列更为开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面临着引进更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大产品出口等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国际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对外开放思想为指导,以积极的态度,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一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利用外资是实行对外开放、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途径。邓小平同志说:“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56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为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作了许多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并制定实行了一系列为外商投资提供法律保障的法规和政策,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1993年以来,我国已连续6年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在新世纪到来的新条件下,我们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还要作进一步调整,扩大利用外资的重点是吸引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含量高、规模大、管理先进的项目,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外资的优惠政策要由原来的以地区性差别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差别性优惠为主,重点引导外资流向交通运输、能源、原材料、通信设施、农业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部门,流向汽车、航空、电子、机械、通信设备等支柱产业,流向商贸、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出口贸易战略。首先是以质取胜战略。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不足的国家,人口众多,技术已具一定实力,因此,我们不能长期依赖“价廉质低”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而是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牢牢把握好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环节,下大力气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档次,从而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科技发展水平较高两方面的优势。要重视科技兴贸,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努力扩大机电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出口规模,增加国内急需的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的出口,尽快实现出口贸易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其次是市场多元化战略。90年代初,我国出口产品市场90%以上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和港澳地区。市场过分集中,不仅会增加市场风险,而且还可能导致进出口贸易受西方发达国家所控制。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其基本要求是在继续巩固西方国家和港澳市场的同时,加快开拓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市场,力争对这些国家市场的出口产品比重逐步有所提高,避免对同一市场的过分依赖,增强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还有利于缓解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三是实行均衡开放政策,保障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南部和东部沿海地区凭借优越地理区位及良好的经济基础,在对外开放中率先起步,进而由沿海到内地,逐步形成梯度开放格局。这种非均衡对外开放战略,在从封闭型经济走向开放型经济初期,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伴随着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伐,我们的经济政策倾斜重点应该向中西部地区扩大和转移,从而实现我国的对外开放从“倾斜开放”向“均衡开放”的战略转变。在加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和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同时,根据中西部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有别东部地区的政策,加快中西部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开放区域,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扶持力度,扩大审批权限,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内地对外资的吸引力。实行均衡开放还要实现对外开放由区域模式向产业模式的转变。原先的区域优惠政策容易造成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及资源配置的扭曲。而实施产业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使外资流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流向支柱产业,流向第三产业,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此外,我们还要实现从浅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循环向深层次参与转变,要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循环,使经济循环过程覆盖和辐射各个部门和更加广阔的地域,实现纵深循环,从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外向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实力的提高。 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质量的提高。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是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里的战略任务。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及亚洲“四小龙”等后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高度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并且在生产、资本、技术、信息等各方面都趋向国际化和全球化。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国民经济现代化,改变生产力落后状况,是我们所面临的长期性问题。我们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和发展开放型的经济结构和经济体系,其中包括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出口生产体系,对外经济体系、技术引进和推广体系、外经服务和监督体系以及社会信息体系,还包括为它服务的金融、保险、信息、生活、娱乐等第三产业的比重最终应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要多方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动国内出口或合作开发资源;特别是通过推进投资、贸易一体化,组建工、贸、技、银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进军国际市场,如果我们有十几个或几十个真正的企业集团称雄于国外,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就会大大提高,外向型经济目标就能更快地达到。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我国贸易自由化进程,应当根据开放型经济的要求来重新审视我们的贸易政策指导思想,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体机制。我们应当尽早实现从外贸企业的审核制度向登记制度的转轨,让国内具有实力的企业尽早进入国际市场。适应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应当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分步骤地把进口关税降低到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逐步开放外汇市场,把我国经济逐步融入当代世界经济体系。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 % , %工资要全部扣除,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因此,我们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没有完善的全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应当是我国政府下一步财政政策调整的核心问题。首先是农民的收入政策问题。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但是,在经济转型期,农民收入问题比较复杂,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在我国农村建立市场经济机制和解决农民收入这个双重的、有的时候是相互矛盾的问题。近年来,纵向比较,尽管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是同城市的情况相比较,收入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我们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情况为例,在前三个季度,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4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去年同期实际增长%;而同期农民现金收入人均只有1802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率只有%。农村与城市相比较,农民同期的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尚不足城市居民收入的1/3;而同期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比城市居民低个百分点。其次是农业生产条件问题,主要是政府对农业领域里的公共投入不足(例如,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技术研究与推广等等)。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实际上也是改善农民经济状况、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实践均证明,增加属于“绿箱”政策(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的农业公共投入,可以通过提高单产水平和替代私人投资等方式有效地降低单位农产品的私人成本,从而降低农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价格,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上同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再次是农村经济体制问题,即进一步稳定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稳定和安全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确保稳定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与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通过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为完善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提高预期收益,有利于增加投资和提高生产率。积极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不仅仅是一个乡村与城市区域划界的改变的问题,更主要的,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纵观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无一例外地都经历过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同时也意味着工业化,甚至是市场化;反之,推动工业化的结果必然也是城市化。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发达的国家无一不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因此,我国经济和社会经历城市化的过程,同时也意味着经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财政政策的重点,应当是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城市化。2001年,我国人均GDP大约为1000美元,城市人均GDP大约在2000美元以上;城市化率在37%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大约有5亿人左右处在人均2000美元的城市化高速起飞的起点上;2002年我国的成化率达到%,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引起的投资热潮的高涨构成了我国今后经济发展的动力。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双引擎。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低价工业化和高价城市化。因此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在这个方面调整的重点应当是转变传统的财政投资方式和理念,引入非政府部门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领域,提高财政政策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使用效率,以便有效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高成本问题。我国城市化高成本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的高投入。例如水电、燃气、公路、交通、绿地等等,都需要相当多的资金投入;二是公共服务的高投入。例如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公共服务部门(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相对高额的人工费用,教育,城市运营,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化的费用;三是社会保障的高投入。这一方面是我国目前尚无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在大量的农民变为城市市民的情况下,即使是城市本身的社会保障投入也必将增大。而下一步的发展必然是建立起能够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城市和农村全体居民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这个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无论费用出自政府还是居民个人,都将是一笔高投入。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就是高成本,因而需要高投入,高税收。因此,我国政府面对高速度的城市化进程,一是利用政府财政政策的影响力解决好非政府部门对城市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投资问题,二是要提高政府财政支出的效率,尽量减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财政的资金压力,三是要进一步调整税制结构,建立健全中央税和地方税体系,确保政府有比较充足的财源和财力履行其职能。我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成为一体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我国政府在经济转型时期,其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到开放经济这个现实,实行开放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政策。开放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因此,传统的治理失业问题和通货膨胀或者紧缩问题的财政政策必须改变,必须充分考虑政策的国际效应,必须重新估价一个国家的政策由于国际经济的影响,由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而形成的抵充效应。2003年10月底开始到目前出现的中国粮食、食用油和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世界市场的影响以及世界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创作思路:
确定中心,写出深意。我们要着于挖掘所写事件中含有的生活哲理或找出它闪光的地方,反复思考,确定文章的中心思想。即善于从普通的小事中写出深意来。
文章的六要素要交代清楚。一件事情的发生,离不开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六方面,即常说的“六要素”,只有交代清楚这几方面,才能使读者对所叙述的事,有个清楚、全面地了解。
范文如下:
近20多年来,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发展日新月异,世界经济全球化以及世界政治发展的多极化趋势日趋明显,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紧密相连,特别是近年来国际形势扑朔迷离,国际热点此起彼伏,大国关系不断调整。
人们对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际关系变革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研究也越来越多而且深入,取得许多研究成果。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为了更好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两课"课程实际相结合、与当代大学生实际相结合、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与当今世界实际相结合,我们编写了这本教材,以适应大学生"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程教学的需要。
作者严格遵照修订说明,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对疏漏不妥之处进行了认真修订,并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我国对外战略的调整,补充了大量新的观点、材料和内容,使之更加符合教学基本要求,更加适用于教学实际。修订过程中,全体编者进行了多次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因此,第三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每个国家的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自身的利益。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和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共同利益日趋增加,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例如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成为中国和许多国家对外政策的重要内容。
许多国家签订了《京都议定书》,限制本国二氧化碳排放,尽管这会增加本国企业的生产成本,但毕竟保护大气环境,防止地球变暖,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也符合各国的根本利益。因此,追求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并未颠覆国家利益之上的原则。
而恰恰是这一原则在当代条件下的具体体现。维护共同利益本身就是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不是为所欲为,要尊重别国利益。随着国际社会的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之间的契合度将进一步提高。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与中国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科学地揭示客观经济规律,揭示经济规律也是经济学的基本任务,成功的认识经济规律,便可以利用经济规律能动地改造世界,为人民大众谋利益,对经济规律认识的越深刻、越全面,行动就越自由,越能发挥主动能动性,从而在实践中达到更好地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在唯物论基础上的辩证方法亦称唯物辩证法,在经济学的研究中运用辩证法就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规律,研究社会经济运动,揭示其本质及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论原理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问题,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更替,看作一种客观必然的历史过程,用它来评价社会经济制度的先进和落后,评价某一阶级的进步与反动,看是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中国的经济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几个发展时期(而我们的课本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的分析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全面的看问题的方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研究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直接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活动叫做商品生产,商品的出现标志着封建社会的开始。商品的二因素就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有用性,即能满足人民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比如粮食可以吃、衣服可以御寒、遮体、钢铁可以造机器武器等,使用价值是商品必须具备的一个首要因素,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能成为商品。不拿来进行交换,也不是商品,也就是说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只有用来交换的时候才是商品。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粮食和衣服被作为商品大量的交换,在封建社会初期它大大的促进了社会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强盛之时,国与国也有大量的商品交换活动,例如“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等。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期,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到一定阶段,货币产生了。最初有战国的刀币、小铢等,发展到后来由白银、黄金、珠宝等稀有物品作为货币。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出现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揭示的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完全一致,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品的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是货币的本质,它的五个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在我国的封时期也得到了具体体现。尤其是世界货币,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国家败落,清政府用白银买了大量的武器,依然战败,后来的战争赔款,向别国借款等。充分体现了货币的作用。
这篇作文的写作思路如下:
首先点明主旨说明自己学习《经济政治与社会》获得了很多收获,接着具体写一下《经济政治与社会》这门课的具体教学内容,之后选取自己收获比较大的内容,并且结合实际说明自己获得的收获,之后对上文进行总结。
具体的作文如下:
通过学习《经济政治与社会》,我获得了许多收获和感悟。
《经济政治与社会》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和强烈的时代感,能让人体会到经济、政治与社会三者的关系,运用了历史观点来分析世界各国或民族的发展进程。
曾经有人说过“说当今的时事,用历史的观点来看问题”,因此应通过重温历史来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同时也看到了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
《经济政治与社会》这门课注重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个人生活、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各个环节,帮助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应结合社会时事,将知识点与社会焦点融为一体,能使人消化和掌握教学内容。
这门课令我收获最大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讨论的是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的问题。马克思曾经多次明确地指出,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但对于“劳动”的定义却不是特别清楚。
所以说,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认识这个“劳动”。根据查阅的资料,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为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资本成了除劳动力之外的两项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很明显,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要素由以体力劳动占绝大部分变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共存,而且体力劳动的地位还是迅速提高。我们对当代社会劳动形式这一新特点,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时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必须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原理,并用它来指导自身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政治经济与社会》这门课就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真理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平台。
扩展资料:
写课程学习和收获的注意事项:
1、在整篇文章中要注重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2、不要大篇幅列举所学的内容,而是要让学习的内容为自己的感悟和收获服务。
3、写收获与感悟时要结合实际,可以写一下所学的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4、对于全面的概括要简略一点,着重于某个具体的知识点,对某个具体的知识点进行深入介绍。
全国的污染情况;全国的沙漠化情况;还有全国的经济情况。
希望采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内容摘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至今,以往曾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继续提供发展动力。循环经济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我党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它的提出,为萍钢公司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措施和方法,也为萍钢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题词:循环经济,资源节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年均经济增长速度接近10%,人民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改善。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也带来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资源供给不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践行科学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萍钢公司董事长涂建民在萍钢公司二00九年四月五日召开的萍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弘扬企业文化,实施挖潜重组,实现企业发展的新突破》中就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了二00九年萍钢公司完成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之一,萍钢公司将环保列为萍钢公司发展的“三大要素”(安全、环保、竞争力)之一。一、循环经济理论的本质和原则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发展观,为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和实现萍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将会使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会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经济来保证水土资源和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有效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我国是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50立方米/人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严重缺乏,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我国的能源资源也十分有限。虽然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天然气占,但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将成为我国总体经济规模扩张的“瓶颈”,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发展循环经济。(三)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按十大水系常年平均径流量计算,我国地表水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时的COD容量必须控制在800万吨,可2005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14万吨,超过容量%;如果我国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标准,那么二氧化硫允许的最大排放量是1200万吨,但在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549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生活污水:1/3城市集中处理率为零;生活垃圾:1/4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零;过去20年间,中国北方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已经干涸,大片区域的生态受到破坏。由于蓄水层被抽干,华北许多城市的地下裂开了巨大的地洞。沙漠覆盖了中国18%的土地面积,而现在正以每年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而且中国30%以上的地方有酸雨问题,虽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略有下降,但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速度继续上升。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四)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内钢铁产能连续多年高速增长,钢铁产量急剧膨胀;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带动整个社会需求从高速增长变为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钢材需求明显回落;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钢铁产业新政出台、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资源出口受阻,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钢铁市场的销售压力;与此同时,制约钢铁产业盈利的因素与日俱增,铁矿石、焦炭等原燃料价格日渐看涨,环保、土地、技术开发成本不断上升,使钢铁产业成本日益拉高。更由于萍钢公司“原料、销售两头在外”的先天劣势,发展循环经济已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三、萍钢公司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指出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论,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循环型钢铁工厂。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企业适应宏观经济的需要,同时也是萍钢公司进一步降成本的重要途径。(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萍钢公司已制定的《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6—2010年计划》中,全面贯彻了从源头抓起、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从管理、结构、技术、系统四个方面抓好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钢铁企业。首先,进一步降低各工序能耗,充分挖掘能源利用潜力。2006年,吨钢综合能耗要降到655千克标煤,到2010年,要实现入炉焦比380kg/t以内,高炉、焦炉煤气利用率达100%,转炉煤气利用率达80%,水的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各主要工序能耗分别下降10—20%,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90千克标煤以下。第二,优化原燃料、产品、副产品结构和资源利用结构,实现企业系统优化。抓好高炉水渣、瓦斯灰及转炉、轧钢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全部实现100%的再利用;通过加强管理和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老厂实现工业用水95%的循环利用率,吨钢耗新水达到吨。第三,萍钢公司2006年的技术改造重点为资源综合利用、再生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投资亿元新建2套TRT高炉煤气差压发电装置、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发电、余热蒸汽发电等项目,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紧紧围绕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大做综合利用的文章,成功打造出一条“内部循环产业链”,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二)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萍钢铁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于2004年10月通过了江西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又于2006年6月通过了清洁生产的复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萍钢公司各单位把一些管理措施纳入到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中去,使企业在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大大减少。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后,萍钢公司也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废水中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外排总量都有所下降,固体废弃物全部得了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返矿粉、瓦斯灰、污泥、水渣、氧化铁皮和钢渣等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同时实现两个转变,即污染物控制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转变,工业污染由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相结合的转变,提高了企业整个基础管理水平。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目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已纳入萍钢公司发展规划之中,萍钢公司正努力实现环保与发展经济的“双赢”。
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没有完善的全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稳定。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应当是我国政府下一步财政政策调整的核心问题。首先是农民的收入政策问题。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民的收入问题。但是,在经济转型期,农民收入问题比较复杂,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在我国农村建立市场经济机制和解决农民收入这个双重的、有的时候是相互矛盾的问题。近年来,纵向比较,尽管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比较快,但是同城市的情况相比较,收入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我们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情况为例,在前三个季度,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4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去年同期实际增长%;而同期农民现金收入人均只有1802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率只有%。农村与城市相比较,农民同期的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尚不足城市居民收入的1/3;而同期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比城市居民低个百分点。其次是农业生产条件问题,主要是政府对农业领域里的公共投入不足(例如,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和技术研究与推广等等)。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实际上也是改善农民经济状况、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实践均证明,增加属于“绿箱”政策(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支持政策)的农业公共投入,可以通过提高单产水平和替代私人投资等方式有效地降低单位农产品的私人成本,从而降低农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价格,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与国际市场上同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再次是农村经济体制问题,即进一步稳定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稳定和安全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是确保稳定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与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通过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为完善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提高预期收益,有利于增加投资和提高生产率。积极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化不仅仅是一个乡村与城市区域划界的改变的问题,更主要的,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纵观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无一例外地都经历过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同时也意味着工业化,甚至是市场化;反之,推动工业化的结果必然也是城市化。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发达的国家无一不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因此,我国经济和社会经历城市化的过程,同时也意味着经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财政政策的重点,应当是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城市化。2001年,我国人均GDP大约为1000美元,城市人均GDP大约在2000美元以上;城市化率在37%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大约有5亿人左右处在人均2000美元的城市化高速起飞的起点上;2002年我国的成化率达到%,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引起的投资热潮的高涨构成了我国今后经济发展的动力。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双引擎。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低价工业化和高价城市化。因此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在这个方面调整的重点应当是转变传统的财政投资方式和理念,引入非政府部门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供给领域,提高财政政策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使用效率,以便有效解决我国城市化的高成本问题。我国城市化高成本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的高投入。例如水电、燃气、公路、交通、绿地等等,都需要相当多的资金投入;二是公共服务的高投入。例如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公共服务部门(包括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相对高额的人工费用,教育,城市运营,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化的费用;三是社会保障的高投入。这一方面是我国目前尚无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在大量的农民变为城市市民的情况下,即使是城市本身的社会保障投入也必将增大。而下一步的发展必然是建立起能够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城市和农村全体居民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这个体系建立的初始阶段,无论费用出自政府还是居民个人,都将是一笔高投入。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就是高成本,因而需要高投入,高税收。因此,我国政府面对高速度的城市化进程,一是利用政府财政政策的影响力解决好非政府部门对城市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投资问题,二是要提高政府财政支出的效率,尽量减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财政的资金压力,三是要进一步调整税制结构,建立健全中央税和地方税体系,确保政府有比较充足的财源和财力履行其职能。我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成为一体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我国政府在经济转型时期,其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到开放经济这个现实,实行开放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政策。开放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因此,传统的治理失业问题和通货膨胀或者紧缩问题的财政政策必须改变,必须充分考虑政策的国际效应,必须重新估价一个国家的政策由于国际经济的影响,由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而形成的抵充效应。2003年10月底开始到目前出现的中国粮食、食用油和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世界市场的影响以及世界市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因此,我们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内容摘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至今,以往曾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继续提供发展动力。循环经济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我党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它的提出,为萍钢公司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措施和方法,也为萍钢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题词:循环经济,资源节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年均经济增长速度接近10%,人民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改善。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也带来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和资源供给不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践行科学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萍钢公司董事长涂建民在萍钢公司二00九年四月五日召开的萍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弘扬企业文化,实施挖潜重组,实现企业发展的新突破》中就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了二00九年萍钢公司完成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之一,萍钢公司将环保列为萍钢公司发展的“三大要素”(安全、环保、竞争力)之一。一、循环经济理论的本质和原则循环经济一词,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它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为特征,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而循环经济则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体现的是一种新的发展观,为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建设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和实现萍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高、人均资源占有率低的国家,我国人均土地占有量和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3和1/4,人均矿产资源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如果仍以传统粗放型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生产方式来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将会使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会使有限的资源加速耗竭,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制约作用。所以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发展循环经济来保证水土资源和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持续支持。(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有效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我国是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50立方米/人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严重缺乏,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000亿元。我国的能源资源也十分有限。虽然已探明的煤炭储量占世界储量的11%,原油占,天然气占,但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原材料和能源的不足将成为我国总体经济规模扩张的“瓶颈”,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发展循环经济。(三)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按十大水系常年平均径流量计算,我国地表水全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时的COD容量必须控制在800万吨,可2005年,全国COD排放量为1414万吨,超过容量%;如果我国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标准,那么二氧化硫允许的最大排放量是1200万吨,但在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2549万吨,超过环境容量%;生活污水:1/3城市集中处理率为零;生活垃圾:1/4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为零;过去20年间,中国北方几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已经干涸,大片区域的生态受到破坏。由于蓄水层被抽干,华北许多城市的地下裂开了巨大的地洞。沙漠覆盖了中国18%的土地面积,而现在正以每年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而且中国30%以上的地方有酸雨问题,虽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略有下降,但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速度继续上升。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四)发展循环经济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于国内钢铁产能连续多年高速增长,钢铁产量急剧膨胀;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带动整个社会需求从高速增长变为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钢材需求明显回落;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钢铁产业新政出台、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国内资源出口受阻,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钢铁市场的销售压力;与此同时,制约钢铁产业盈利的因素与日俱增,铁矿石、焦炭等原燃料价格日渐看涨,环保、土地、技术开发成本不断上升,使钢铁产业成本日益拉高。更由于萍钢公司“原料、销售两头在外”的先天劣势,发展循环经济已是萍钢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三、萍钢公司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措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指出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论,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循环型钢铁工厂。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企业适应宏观经济的需要,同时也是萍钢公司进一步降成本的重要途径。(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萍钢公司已制定的《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2006—2010年计划》中,全面贯彻了从源头抓起、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从管理、结构、技术、系统四个方面抓好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钢铁企业。首先,进一步降低各工序能耗,充分挖掘能源利用潜力。2006年,吨钢综合能耗要降到655千克标煤,到2010年,要实现入炉焦比380kg/t以内,高炉、焦炉煤气利用率达100%,转炉煤气利用率达80%,水的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各主要工序能耗分别下降10—20%,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90千克标煤以下。第二,优化原燃料、产品、副产品结构和资源利用结构,实现企业系统优化。抓好高炉水渣、瓦斯灰及转炉、轧钢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全部实现100%的再利用;通过加强管理和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老厂实现工业用水95%的循环利用率,吨钢耗新水达到吨。第三,萍钢公司2006年的技术改造重点为资源综合利用、再生回收利用和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投资亿元新建2套TRT高炉煤气差压发电装置、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发电、余热蒸汽发电等项目,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紧紧围绕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热”,大做综合利用的文章,成功打造出一条“内部循环产业链”,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二)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萍钢铁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为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于2004年10月通过了江西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又于2006年6月通过了清洁生产的复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萍钢公司各单位把一些管理措施纳入到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中去,使企业在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大大减少。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后,萍钢公司也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废水中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外排总量都有所下降,固体废弃物全部得了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返矿粉、瓦斯灰、污泥、水渣、氧化铁皮和钢渣等全部得到了综合利用。同时实现两个转变,即污染物控制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转变,工业污染由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相结合的转变,提高了企业整个基础管理水平。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目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已纳入萍钢公司发展规划之中,萍钢公司正努力实现环保与发展经济的“双赢”。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 % , %工资要全部扣除,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1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功利观教育研究2 农村青年职业教育选择的经济因素分析3 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关系研究4 我国教育财政支出区域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5 教育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6 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