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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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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毕业论文

你是初一的路上被四个初二学生电摇,并且嘲讽你也算欺凌

到了毕业季,毕业生们都陆续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对于一些论文小白来说,这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论文一次写完是不可能的,毕业论文分为初稿和终稿,论文初稿就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论文的第一遍草稿,也可以理解为未完成的论文,要想写好论文,论文初稿是一定要写好的。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对于论文小白来说,如何写好一篇毕业论文的论文初稿,论文小白一定要收藏好哦。首先,我们得有一定的阅读基础,在开始写作之前,一定要阅读大量的文献来激发写作潜能。很多同学都会有这样的现象:一到写论文时脑袋里一点东西都没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就是平时的阅读量不够所导致的。所以,在开始写论文初稿之前,一定要多阅读一些参考资料,也可以阅读一些成功案例,比如本校学长学姐们的优秀毕业论文,看看人家的论文为什么优秀,然后进行总结,列出写作大纲,这样就能更好地撰写论文初稿了。其次,在初稿阶段,就要把论文选题确定下来。我们常常会听导师说“论文标题是论文的一半”,所以由此可见论文标题有多重要。在选题方面也是有讲究的,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方向,但是注意题目不要太偏太古板,也不能太另类,最好是和实际联系比较密切的,和本专业息息相关的

这个算欺凌了。因为你才是一个初一的孩子,而且他们是4个人在一起,嘲笑你电摇你这个就纯属于欺凌,你可以向学校报案。

导师卡论文其实是属于校园霸凌的一种,而自闭症/强迫症患者因为其较低的社交能力,尤其容易成为霸凌的受害者[1](有趣的是社交恐惧症反而无危险),因此上述两种人极其不适合读研。 卡论文的直接影响就是无法按期毕业,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包括:跳楼[2-3],服秋水仙素[4],拎斧子胁迫系主任[5],校园枪击[6]等等…… 卡论文的原因是非常多样化的:比如你水平太高了所写的东西正好和导师最引以为荣的研究成果相悖[7];或是你水平太低了只想发个平庸杂志尽快毕业但是导师非要你投一区;或是仅仅因为一些小细节导致你不招导师待见;或是你太被待见,导师只想接着免费多用你几年……不一而足。 陷阱可能出现在任何随机的时间地点。如果连谢彦波、干政、卢刚这些CUSPEA的精英、几百万中择一的最聪明的中国人都没能从这种境地逃出去[6-7],那么你能够逃脱的几率实际为零。因此当遇到这种情况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更换导师。 关于如何换导师的攻略网上有很多[8-10],其中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就是你想改换的老师是否愿意接收。如果恰好对方是位很有同情心的人,接下来的工作就不用你折腾了。但很多时候其他的老师并不愿意得罪人,特别是当你的导师是位高权重的大老板的时候。所以这时候只能去系里交涉,让那些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出面协调。无论如何,大多数情况下换导师的难度远远超过考研/考博。但我的确曾有很厉害的朋友把这件事办成了,还把原来的导师痛骂一番,非常钦佩! 总之读研的过程更多的是训练和导师如何相处的艺术(而不是执着于学术真理)。于是这里存在着一个悖论:事实上很多少年神童(如中科大那些)因为自闭症带来的超常专注力,是极其适合从事科研工作的,但并不善于和人相处。对于这些特殊人才应该设置专门的学术交流渠道,采用独立性更强的机制,而不是通常的这种死板的导师研究生制。而目前这种培养制度下,所有携带自闭症特质的研究者必定会遭遇难以避免的高淘汰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校园霸凌议论文素材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 作文 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作文初二,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1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章制度 是单位管理的准绳。有之,不是万能;无之,却是万万不能。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田野中欢快地奔跑手中牵着一根长长的风筝线,随着他越跑越远,风筝越来越高的飞向蓝天。接着,屏幕上出现了这样几个令人深思的字:约束,是为了飞的更高!

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的`是那一幅幅温馨而又和谐的画面。

让我们把目光从美丽的校园,移入五彩缤纷的社会:红绿灯前,红灯亮起,大家纷纷停住前进的步伐;超市内,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公交车上,相互让座的人们,争来抢去……这一幕幕的情景,不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约束的成果吗?

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个人的幸福生活,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国家的繁荣昌盛!朋友们!让我们每个人在法制这个约束力的牵引下,携手并进!让和谐中国,飞得更高更远!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中,有一条公益 广告 ,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

是呀,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就会失去目标,人没有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就会轻狂。权利呢?没有了约束。他就会——-他就会制造罪恶。

听,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发自内心的笑声,清脆动听的歌声;看,操场上,充满活力的 足球 操,配合默契的竹竿舞,动作整齐的团 体操 ……。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校规校纪的约束,和大家对校纪校规的遵守。

当然,不和谐的画面也会偶尔出现,但我相信,这些生活中的小插曲,在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威严后,一定会销声匿迹。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2

今天,我们全班听了一堂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普法 教育 课。整堂课中我的神经都紧绷着,从一件件案例中,我收获颇多,感慨也挺多。其中令我深思的,不仅是校园霸凌事件之多,更是被欺凌同学对 法律知识 的孤陋寡闻和他们的无助、可怜。

在教授我们的法官讲述的四个案例之中,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让我大跌眼镜,他们的胆小如鼠和无助使我被深深震撼。案例一中的小王,因为被小吴所迫,不敢将此事告诉别人,以为是违法的,结果每天的零花钱、早餐钱都被小吴“卷走”了,因此而面黄肌瘦,由一个阳光少年变成了一古板、内向、胆小的男孩。案例二中的那个孩子,就是无助的代表。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而被嫉妒,被疯狂地扇巴掌,从而在学校里不敢说话,连漂亮衣服也不敢穿了。这两个案例十分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不光是这样,关于“法律知识知多少的”的话题,已经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记得我之前看的一篇报道:据大数据统计,全国参于调查的表少年中,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刑法》;有百分之十五不了解《刑法》;而有百分之三十,对《刑法》的认识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则是只知道《刑法》是政法方面的书,而且了解它的一些基本信息的内容的,但是不懂得用它保护自己。根据这个大数据,我们可以推断出青少年是多么地不了解他们的“护身符”—法律。所以,在中小学生中宣传、发展法律知识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这实堂课,法官用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我真希望,青少年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我更希望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人数更加多,范围更加广,从而在遇到一些涉及“校园霸凌与暴力”的事件时,能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吧!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3

有种痛是可以好的,那是疤;有种痛是无法治愈的,那是心碎,心碎了,还能好吗?

——题记

看着阴沉的天,心中莫明地沉重着。

卷起衣袖抚摸着手臂光洁的皮肤,突然一处的瑕疵,让我的心更加地沉沦了。

是的,在我完美的肌肤上有那么一块永远也摸不掉的心痛。眼前不断地掠过母亲离去前的冷漠双眼,以及置身火海时,我心中那份无法抵制的无助。

透过模糊的泪眼,看着手中那片圣洁的白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阿倾,饭已经做好,如果要吃,先把菜热一下。母字。眼睛又一次瞟过那块疤,心中便又一次翻江倒海起来。我的心碎了吗?

走进厨房时,顺便把她留给我的饭菜倒进了垃圾筒。那一瞬,我的手颤了一下。

我并不讨厌她,那个父亲让我称她为母亲的女人,确实是温柔并且尽责的。可,生母离开我的那个片刻,我的心已经碎了,再也无法担负任何爱的权利。轻轻地,我又抚了抚那片凹凸。

一次又一次地看着纸条,最终还是放到了后母的床边。“没用的,她走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再多的阳光也不可能让破碎的爱全愈。阿倾。”

坐在自己的房中,想着会不会对她太残忍,毕竟她是个好人,至少对我很好。

突然的敲门声让我的心嘣嘣地跳着。

我就这样傻傻地坐着,看着她缓缓地坐到我的身旁,对着我微笑,然后抱住了我,紧紧的。然后,我就感到热热的液体慢慢地流出了我的眼眶,听到自己的哭声那么强烈地撼动着,里面的含义不再是无助,而是一份失而复得的感动。

她就这样一直一直地抱着我,告诉我她以为我不可能向她倾诉关于我生母的任何片断。我只是一直地哭泣着,听着她的声音,然后一股脑的将所有所有的关于痛苦的心情倾诉给她,她抚着我的头,只是穿插地对我说:不会的,我会给你一切母亲的关爱。

第二天醒来,看着身旁的她,我才发现昨晚我对她的倾诉与我俩的沟通是那样愉快。

任何痛都是可以好的,只要有倾诉与沟通。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4

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严肃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治的支持与限制下,才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可惜的是,在我的身边,我就遇到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而且还是令人汗颜的学长们。

记得那是一个二年级的夏天,我已经开始自己一个人独自做公交车回家。到站台的时候,眼睛瞄了一下站台上的电子显示屏:12站。哇塞,还有这么远啊!我嘟起了我的小嘴,但随即又开心起来。这么远也不错,可以顺便玩一会儿。想着想着,我便独自一个人去了车站旁边的小胡同。

本以为小胡同里会有些好玩有趣的,但突如其来闯入的几个的学长们打消了我那颗窃喜的心。他们凶神恶煞的看着我,说:“小屁孩,赶紧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不乖乖的拿出来,信不信我凑扁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也吓住了,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只得乖乖的听他们的,把身上妈妈刚给我的50元买书的钱给他们,心中又生气又害怕。可我没有反抗,也没有吭声,最后他们拿着50元钱,得意洋洋的走了。回到家我也没有胆量跟妈妈坦白说这件事,妈妈问起书来,我才支支吾吾的撒谎说钱丢了,直到上了三年级我才第一次跟妈妈说起此事。

妈妈听完,耐心的告诉我:“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处理非常棒!因为当时的我只身一人,如果跟对方起了争执, 我肯定会吃亏,还有可能会受伤。遇到这种事情,尽可能的先满足对方的要求,然后一定要记住对方的模样,随后待对方走后,尽快去学校告诉老师。如果遇到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我们还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或者老师来处理此事。”听完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并在心中暗自提醒自己: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按照妈妈说的做!

朋友们,如果下次你也和我一样遇到这样的事,请不要惊慌,一定要见机行事。法治伴我行,法治,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5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话,道出了法律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

三年级开学初,我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做了同桌。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只非常漂亮的卡通铅笔,我羡慕极了,心想:不如我把它拿过来吧,偶尔拿一次不会怎么样的。而我的朋友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说:“偷东西可是坏孩子哦,是要进监狱的!”我吞吞吐吐地说:“谁,谁要偷,谁要偷东西啊!我才没那么坏呢!”朋友冲我笑笑便走开了。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幼稚了,谁会因为偷一只铅笔而进监狱啊!我不禁想到: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天真幼稚,害怕法制的话,那么社会上岂不是少了一个又一个杀人犯,小偷?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发誓,不做违背法律的事情,法律伴我走到了现在。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是社会是一个处处都讲法律的社会,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才会是一个合格的城市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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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校园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更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发生,是否仍对之视若无睹。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1、我倒想请问如果不从教育入手,请问应该从什么入手?!2、教育包括教育霸凌者本人和通过教育霸凌者本人间接教育其他人,就像执行死刑一样,杀鸡儆猴。换句话说,就算你把霸凌者如何处置(甚至是处死),其目的也是为了教育。3、因为无论我们从什么入手,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教育。4、我很好奇,另一方的辩论观点是什么?

出现校园霸凌的时间,是非常让人痛心疾首的,不管是学校还是家庭教育,都是失败的表现,这种情况是坚决要打击杜绝的,学校要担负起主要的责任,这样的事情肯定不是一天两天才形成的,学校没有引起重视导致了悲剧发生!所以在平时要做好宣传督导工作,作为家长也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叶永志与那些人不同,他被校园霸凌有着明确的理由,因为他“娘”,因为他行为举止女性化。这样的特质在那些不良少年们看来,似乎更有理由被欺负。

伤害叶永志,对他们来说像是“替天行道”,毕竟在他们看来,叶永志这样娘的人似乎天生就矮人一等,欺负他也没什么大不了。霸凌是会升级的,从一开始的言语辱骂,渐渐到了肢体冲突。霸凌者通过伤害他取乐,他们会趁着夜用之上厕所时,强制性的扒下他的裤子羞辱他,嬉笑的问他这么喜欢翘兰花指,是不是个女生。这使得叶永志不敢在下课时间上厕所,只能在上课时向老师请假去厕所解决生理问题。

校园霸凌论文的参考文献

《我们为什么被霸凌?精彩》百度网盘pdf最新全集下载:

链接:

简介:《我们为什么被霸凌?》经过400天田野调查,呈现了15个触目惊心的校园霸凌故事,横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阶段,涵盖武力霸凌、流言霸凌、性 别霸凌、群体霸凌、校园霸凌等多种形式,揭示了99%的霸凌事件都可归因于家庭教育!

作家陈岚在《我们为什么被霸凌?》中用写实的笔触,将你遭遇过的、没遭遇过的、想得到的、想不到的霸凌事件做了全面且深刻的解剖,并为学校、家长和孩子提出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多数派眼里,不合群的少数派永远是可爱的猎物!霸凌者眼里,无作为的监护人永远是得力的帮凶!

浅谈青少年犯罪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吃玩度过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四)“偏激浮燥”心理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铤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东西就会影响他们”<3>。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五)“法不责众”心理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阿亮与阿进均出生于1987年,2003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目前,两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4>。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毒品能消减人的意志,损坏人的机体,降低国民素质。“打击毒品,远离毒品”是每个青少年应该去认真做好的。(七)“贪慕虚荣”心理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抢、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八)“盲从作案”心理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等等。如:一个少年抢劫、盗窃团伙,6人中有3人不满12岁,他们跟着一个16岁的“头目”在两年时间内疯狂作案几十起。当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去犯罪的”,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他(指头目)让我们干的”,这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二、 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一) 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 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三) 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能的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四) 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五) 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5>。三、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人的发展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的过程,在相近似的环境中,青少年之所以比成年人更易于越轨,主要是身心发展及社会化程度的差异而所致。认为社会结构的失调势必导致一批低文化青少年的出现,这是青少年犯罪率高的社会原因。由于青少年认识能力低下,富于易感性的、冲动性的、自控力差的,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易于发生适应犯罪,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

霸凌是指人与人之间权力不平等的欺凌与压迫,它一直长期存在于社会中,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或者是因嫉妒等个人原因对其进行辱骂和讽刺。

霸凌者拥有高于被霸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会权力、体力、及过当的管教权。 霸凌的范围从简单的一对一到复杂的团体霸凌,其中必然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霸凌者,以及未必每起霸凌事件皆有的协助者。

霸凌可以发生在任何人际互动的场所中,包括学校、教会、家庭、工作场所、社区等。 霸凌行为可能透过言语、肢体、集体、网络、电话、文字等媒介之行为,使被霸凌者在身体、心理、社会适应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受到伤害。

扩展资料:

霸凌危害

1、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扭曲,也会造成课业成就低落、人际疏离,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产生报复性攻击行为,或使受害人转而霸凌他人;对加害人也有一定影响,这些加害人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现象比例相当高,具加害人特质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岁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质的男性加害人则只有23%。

2、霸凌对受害人造成的后遗症相当多,包括逃家、逃学、出现慢性疾病、自杀和饮食不正常等,并且会造成自尊降低、时常焦虑不安、悲观思维与高度渴求关怀心理。

3、其中有些受害人长大后会转变成加害人,这些同时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学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单纯的加害人或受害人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霸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校园霸凌

青少年犯罪 论文====================论文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一、 青少年犯罪心理1、“攀比嫉妒”心理 2、“孤注一掷”心理 3、“浓缩人生”的心理4、“偏激浮燥”心理 5、“法不责众”心理 6、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7、“贪慕虚荣”心理 8、“盲从作案”心理二、 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1、 青少年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2、 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3、 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4、 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5、 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三、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1、 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2、 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3、 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和法制道德教育滞后4、 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四、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1、 保护性预防和堵塞性预防2、 控制性预防和改造性预防3、 家庭教育4、 在校园教育方面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到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60%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处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青少年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形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安全的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义气的多等等。除上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宪法学》指出:青少年占我国人口总数的60%以上,关心和培养青少年是关系的党和国家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重大问题<1>。《婚姻法学》指出党和无限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提供了一切必要的条件<2>。一、 青少年犯罪心理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一)“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总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有夺回“应得”的欲望和冲动。如“某中学一位年仅13岁的中学生王某,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同班同学有一辆轻骑摩托车,王某要父母也给他买一辆,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的中午十二时许,王某趁邻居曾某家无人,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元,2000元首饰。王某正准备享受其得来的胜利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就王某而言一个年仅13岁的中学生,对于同班同学的一辆轻骑摩托车,就能产生如此大的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非常可怕的,回想八十年代上中学的我们,简直无法想象。我们那时能吃好、穿好已经是可以了,如果谁能有一辆凤凰自行车,那骑上就成了“白马王子”了。而且你骑两天,我借两天,象珍宝似的,生怕弄坏了。现在的孩子的生活非常优越,使我想起了一篇文摘,文稿说的是现在的“中国小皇帝”,他们怕吃苦,怕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学习就摇头,连学生最起码的作业有时候也得让家长代劳。轮到自己打扫卫生、大扫除之类的,家长们得拿着扫帚去“义务劳动”,这些家长的行为真让人费解。(二)“孤注一掷”心理这相当于赌徒的心理。他们把人生看成是一场赌博,认为“赌注越大,得利越多”。甚至认为“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于是敢于冒任何风险,如:某市一起团伙作案,最大的24岁,最小的12岁,共9人。在去年八月至十月底就作案27起,其中有抢劫、盗窃、等作案方式。据年龄最小的犯罪交代“与其和后娘、后爹窝囊过,还不如豁出去自在的过个痛快”。这些青少年心理一般都孤僻,不爱与人沟通,他们往往发生在单亲家庭。这些青少年缺乏父爱和母爱,缺乏人生坐标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考虑别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社会公德、法律、公约等一概不看、不问、不知。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触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三)“浓缩人生”的心理一些青少年心理深处有这样的想法“艰苦一辈子,不如潇洒走一回”,“吃苦一辈子,不如享受一阵子”,“多活几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几年图个快活”。有的人甚至认为“只要今天能享尽天下福,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与世无缘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承认自己是为图一时享受、刺激和痛快。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吃玩度过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四)“偏激浮燥”心理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铤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东西就会影响他们”<3>。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五)“法不责众”心理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阿亮与阿进均出生于1987年,2003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目前,两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4>。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毒品能消减人的意志,损坏人的机体,降低国民素质。“打击毒品,远离毒品”是每个青少年应该去认真做好的。(七)“贪慕虚荣”心理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抢、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八)“盲从作案”心理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等等。如:一个少年抢劫、盗窃团伙,6人中有3人不满12岁,他们跟着一个16岁的“头目”在两年时间内疯狂作案几十起。当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去犯罪的”,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他(指头目)让我们干的”,这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二、 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一) 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 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三) 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能的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四) 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五) 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5>。三、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人的发展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的过程,在相近似的环境中,青少年之所以比成年人更易于越轨,主要是身心发展及社会化程度的差异而所致。认为社会结构的失调势必导致一批低文化青少年的出现,这是青少年犯罪率高的社会原因。由于青少年认识能力低下,富于易感性的、冲动性的、自控力差的,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易于发生适应犯罪,据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一) 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惟利是图、坑蒙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极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二) 受社会不良化的影响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们的思想,促进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们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实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和模仿的激烈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 庭不良教育的影响和法制道德教育滞后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性格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是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四) 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以上三方面对于青少年犯罪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由于青少年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控制,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四、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在学校教育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措施。“无论在自然界中或在社会中,没有一种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任何原因又者是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对于青少年犯罪只有认识原因才能更好去预防,去遏制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7>。预防青少年犯罪要内外并举。一方面要探索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重视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应当看到,有的地区青少年活动文化中心较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的文化娱乐、体育卫生、心理保健学方面等宣传和设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青少年求知的需求。而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网络中的有害信息成为影响校园稳定的新的不安定因素,需要各级各类学校将网络安全教育摆在主要位置,借助学校的自身优势,在学生思想上,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线<8>。如何更好的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适应从以下几点去做:(一) 保护性预防和堵塞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或去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环节。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如: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二) 控制性预防和改造性预防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科教小组,送上课堂学校教育;加强少年的法庭的工作,回访考察。改造性预防是指政治机关以生产劳动力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基础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争当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三) 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就能健康的成长。家庭稳定,社会就能相对稳定。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至关重要的条件。家庭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是青少年道德思想形成的基础,尤其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起着关键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四) 在校团教育方面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加强法制教育,是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校园好比一个大花园,花木的成长与园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辛勤的园丁可以培养出好的花木,懒惰的园丁就可想而知了。通过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原因的全面了解,我们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几点对策。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爱护青少年。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1、《宪法学》1991年10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第244页,吴家麟主编,关欣副主编2、《婚姻法学》1990年10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第68页,巫昌祯3、《炫风》2004年9月,《大学校园学生社团缘何“性”字打头?》第54页,作者:陆小娅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5、《法律与生活》2003年3月上半月(总第233期)——《透视青少年犯罪~构筑预防三工程》刘戬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和第五条(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8、《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4日,《预防青少年犯罪要内外并举》王湛(教育部副部长)

校园霸凌论文参考文献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未成年人犯罪率跟家庭问题的关系未成年人犯罪的入刑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联系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2019年发布研究报告,公布了一系列超乎想象的校园欺凌数据:被调查和研究的144个国家中,平均每3个学生就有1个曾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和欺凌大多由同龄人造成,但也有老师和学校职员参与其中;全球仍然有67个国家允许学校体罚学生。为了呼吁社会各界重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从2020年开始,联合国将每年11月的第1个星期四定为“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今天,也就是11月4日,正是第2次节日。在这方面,我国也采取了明确措施。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39条强调了学校对于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理职责。而且,这部法律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详细的定义: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有相关专家认为,以前国家对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主要是有关部门发布指导文件,不具备强制性。现在上升为法律条文,而且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肢体暴力和伤害,还包括了语言辱骂和网络暴力,这是对受害学生更加有力的保护。必须说,国际社会关注校园欺凌并成立节日,我们国家出台具体法规,这些措施对于遏止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来说有重大意义。可我们在青少年精神心理障碍的临床诊疗中发现,很多孩子受到的校园欺凌其实非常隐蔽,或者说难以界定,有的可能未达到大众认为的“欺凌”的程度。所以也未能得到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父母在处理的过程中也不得当,造成了二次心理伤害。但这些事件又切切实实地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成为他们罹患抑郁症、双相障碍、焦虑症、强迫症等障碍的主要心理根源之一。

会让人觉得懦弱吧大家都是同学,如果你可以,尽量还是保护一下弱小的同学们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校园霸凌行为干预研究论文

措施: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除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长期欺负别人,会很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等等,“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等等问题。但同学和家长的合作也很重要的。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诸如,不堪入耳的谩骂侮辱、手段暴力的撕扯打斗,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频繁被曝出,并引发舆论聚焦。下面是的我为你们整理的 文章 ,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预防校园欺凌 观后感

点开最近几天的 热点 新闻,映入眼帘的一定有“校园暴力”四个字。短短6天内,从“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到“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再到“河南信阳数百中学生群殴”,一件又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冲击着舆论的眼球,更挑战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底线。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神经学家吉姆?发龙的一个视频,很有感触,于是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他在视频里提到:从科学角度来说,敌视心理、大脑损伤以及童年时期遭受过身体摧残这三个因素分别涉及神经精神病学、生理学和个人性格,它们决定了一个人暴力倾向的程度。如果三者都具备的话,这个人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非常高,但如果只具备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因素,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则降低。吉姆?发龙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大脑扫描和基因分析的讲解,揭开了杀人凶手的遗传与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

虽然暴力有许多类型,但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脑检测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规律,都在大脑的额眶部皮质有所损伤,就是眼睛,眼眶的正上方,再就是太阳穴内侧,所以是有规律可循的。这说明脑的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或受到损伤可导致出现攻击暴力行为。

除此之外,控制他们的还有最关键的暴力基因。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20多个基因标记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于人性格中的暴力倾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MAO-A(单胺氧化酶)。

是否具备MAO-A基因,和性别有着很大关系,因为它存在于 X染色体,所以人们只能从母系获得此基因。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变态杀手是男性和男性为什么往往比女性更容易有暴力倾向或具有好斗性格的原因。因为女性可以从父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再从母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这样可以起到稀释“暴力基因”的作用,而男性却只能从母系获得一个X 染色体。

携带了暴力基因不一定必然出现暴力行为,因为暴力行为是大脑的损伤和环境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人的暴力倾向甚至变成杀人狂的原因,取决于脑损伤发生的时间,时机的掌握要恰到好处,理论上而言,一个人要到25岁的时候,大部分的眼窝前额皮层才能“成熟”。因为大脑损伤发生的确切时间是决定变态杀手类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使MAO-A基因以暴力的形式呈现出来,必须是在相当早期,即青春期之前,身处于某种极度受创的环境中,这种创伤不是指打屁股之类的生活压力,而是真真实实地目睹或身处在暴力之中,这是使镜像神经元系统运作的方式。也就是说,一个拥有暴力基因的人亲眼目睹越多暴力事件,他转变为变态杀手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一个人在幼年时,眼窝前额皮层和颞叶受到损伤,从而导致大脑中负责处理伦理和道德判断的机制起不了作用,那么他的变态行为往往开始于8,9岁,比如纵火、无辜骚扰别的孩子,等他大一点儿,他会做出更坏的行为,比如强奸、杀人。如果一个人是在幼儿与青春期之间出现大脑损伤,因为此时大脑已经开始发育,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道德判断,那么他也许可以在短期内控制自己,但MAO-A基因造成的犯罪冲动会始终抓住他不放,最终他还是得去解决掉这个“冲动”。

我们不难发现在世界上的一些地方(如中东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及非洲的一些地方),像战争这类暴力流血事件似乎从未停止、也无法停止,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持续不断地发生暴力,而世世代代居住、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目睹着这些暴力成长,这使他们的MAO-A基因更容易被激发,也使战争停不下来。

听了这些令人震惊的研究新成果后我的感触和理解是:

人的成长过程(从出生到二十几岁)是一个人生理、心理成熟和社会化不断完善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家庭和社会对孩子行为的影响,是导致攻击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任何行为都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攻击暴力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也离不开学习和模仿。

首先:父母是子女早期的主要模仿对象,父母暴力式教养方式,是子女产生攻击暴力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不和睦的家庭关系,均与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有关。

其次:不良的社会交往在青少年行为中也起着引诱和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发展,媒体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中暴力的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了攻击性榜样,减弱了青少年对攻击行为的控制,使青少年曲解了幻想与现实,增加了其对攻击行为的容忍程度,鼓励了攻击行为。近几年来,电子游戏、网络游戏、甚至暴力音乐都成为影响攻击行为的因素。

最后:心理学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在心理学领域内研究攻击暴力行为,人格因素极为重要。对70名暴力犯罪者进行调查,还发现与对照组不同的是,犯罪组有以下明显的人格特征:多疑、固执、缺乏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情绪不稳定、紧张、喜欢寻找刺激但易受挫折、缺乏自信和自尊、 人际交往 能力差等。这充分证明了攻击行为的发生与个体的人格因素有关。特殊的人格特点是攻击行为产生的心理学基础,但并非有此基础的人都会产生攻击行为,攻击行为的心理学基础为攻击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青少年所处的不良家庭、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共同作用,才使攻击行为变成了现实。

我想给家长说的是:我们作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这就要求家长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做事要有预见性,因为有些事情一旦既成事实就已经没有了改正的机会。最终就一定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

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

其实,就在 教育 部发布此次专项治理通知之际,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经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重庆此起校园暴力事件并非孤例,4月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

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诸如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性的出现,近年间,中国校园暴力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21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校园欺凌事出何因?

今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 报告 (2021)》曾根据2021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

按照报告给出的研究结果,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

具体来看,报告分析,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1或少(1至2人),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起因,报告列出的原因包括欺凌者看对方不顺眼,因为觉得对方长得丑,或者怀疑对方跟自己喜欢的异性走近一些,还有因为对方失误踩到自己等等,原因众多,且千奇百怪。

其实,随着校园欺凌事件曝光频度的增多,社会舆论也开始聚焦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在舆论针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原因分析中,诱发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的原因多元。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以及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等等。

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南海网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 措施 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校园欺凌观后有感

在中国,大多数校园欺辱事件处于被忽视状态。校园欺辱大致可以分为身体欺辱、语言欺辱和关系欺辱(比如刻意排斥、散布谣言等),媒体曝光的一般都是比较恶性的身体欺辱。即便极少数被曝光的案例,事后处理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多由学校内部处理了事,少部分由公安机关介入,但处罚也很轻。因为被忽视,对被欺凌的孩子来说,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暴易暴。有网友回忆往事,说:“我最痛苦的事情在于,我要把我本质上变成一个跟加害者一样的施暴者,才能保护自己。”

现在,事情开始发生一些变化,网络的发达,自拍的流行,让原本隐蔽的校园凌辱得到越来越多的曝光很难说是“愈演愈烈”,也许只不过是以前我们不知道而已。而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也逐渐让人认识到对校园欺凌不该如此轻忽最近发生的中国留美学生欺凌同胞事件,施害者在美国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这给国人带来了极大的震动。

但大体而言,我们对于校园欺凌的认识仍然处于萌芽状态。这其实是一件非常复杂,非常难以处理的事情。留美学生欺凌事件让很多人提议立法严惩,但严刑苛法并不足取因为这是最后的手段,走到这一步,本身已经是教育的失败。我们需要的并不是在刑法中增加一条关于校园暴力的法条,而是一项专门的《校园欺凌防止法》。这项法律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研究如何处罚施害者,而是建立各种制度,规定各方责任。

比如在韩国,2004年就出台了《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并在此后不断修订。该法制定了“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制度,归国务总理管理,委员从专业人员中产生,每所学校都要设置学校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配置专职的咨询教师和负责小组。在日本,经历了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和2011年三次大讨论后,于2013年公布了《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而欧美国家对校园欺凌的研究和干预比东亚地区走得更早,模式也更为多样。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它比一般的暴力犯罪问题要复杂很多,牵涉到政府、学校和家长等方方面面。比如说,普遍认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但目前中国的教师是否有精力和能力处理相关问题?再比如说,家长责无旁贷,但在家长责任和学校责任之间如何区分以防止卸责?考虑到中国国情,有大量外来人口子弟和留守 儿童 ,这对于校园欺凌的成因和形式有什么样的影响?……对我们来说,现在最需要的是最基本的调查研究工作,然后制定出一个本土化的校园欺凌行为预防和控制计划。

当一件事情开始引起注意,这时候我们需要的是给它指出一条正确的方向,而何谓正确,则需要大家一起来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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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思路:题目可以写《校园欺凌》、《让学生们感受最纯净的“爱”》等等,可以从校园欺凌的危害这个角度出发进行阐述。

正文:

在美丽的校园中,历来都是书香四溢,朝气蓬勃。但近年来,校园中却滋生出一种“黑恶势力”,不断压迫着学生们。它,就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就在我们身旁,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绝大部分“参与者”都是围观的学生,但他们只有极少数伸出了援助之手。剩下的同学呢?他们都选择了沉默。

虽然他们并没有直接受到欺凌者的肢体伤害,但由此而生的恐惧与压力,并不亚于被欺凌者。他们有的害怕学校,师生,每天逃学,逃课,有的性格软弱,往往没有朋友,有的因压力太大而自残,自杀……

他们之中还有些为校园欺凌懊恼,他们往往沉浸在无限的自责当中,仿佛觉得自己是一个千古罪人,得罪了不少无辜的同学。也正是这样,他们才说出了一句让人颇为愤怒,但又让人觉得惋惜的话:“那时恐惧吞没了我,不由得让我加入了欺凌者的团队。”

再来看看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吧,他们也像旁观者一样,人生都会发生“变故”。但他们会比旁观者更加严重,不仅仅是对学习,同学的厌恶,甚至会对社会,人种的歧视。在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他们往往以自己为中心,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他们一般会不断压迫弱小者并从中“获利”。他们还十分暴力,遇事鲁莽,想必也成不了大事。

而那些被欺凌者却正好相反,他们做事小心翼翼,逐渐变得胆小,也开始变得内向。他们与其他同学相比往往更喜欢独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略了团结的重要性。

如果你还不知道校园欺凌的严重,我就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在李响五年级开学的第一天,他把作业装进书包,便兴致勃勃地上学去了,正当他推开教室门的刹那,一盆水便从天而降,他看向黑板,黑板上大大地写着:“李响是个‘娘娘腔’。”这时,李响哭着跑向操场,打开书包一看,作业全粘在了一起。

从那开始,欺凌者变本加厉,不仅让李响帮他写作业,买早点,还给李响起了个“娘娘腔”的外号,代替他的名字。老师却不以为然,说李响不团结。根据李响所说,从那以后,每要进一扇门,都心生恐惧,不敢开门。

我想象李响这样的同学一定不在少数,但是有个好老师,也许会“拯救”不少学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李响的故事中,他的班主任不仅没有惩罚带头同学,反而说李响弄湿了作业,和同学不团结。也正是有这样对校园欺凌事件不重视的老师,才让被欺凌者的自尊与心灵受到了创伤。所以我才觉得校园欺凌,并不错在学生。

为什么我说校园欺凌不错在学生呢?是因为根据对欺凌者家庭情况的调查可得知,他们的家庭一般都是问题家庭,他们往往受到过伤害,给他们的心灵留下了伤痕。他们由此愤愤不平,便把感情释放于欺凌之中。他们看到被欺凌者痛苦的样子,便想起了自己的遭遇,不由得加大力度,得寸进尺。

因此家长和老师的疏导,对被欺凌者和欺凌者有着必不可分的关系。就像枝干和叶一样,只有枝干倾听叶的感受,给予它最需要的营养,叶才能变成美丽的花,结出丰硕的果实。人不也一样吗?只有受到关心与重视,才能“种下梦想,收获希望”。

既然校园暴力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那么预防就变得格外重要。对于我们来说,在日常中,不要去招惹别人,也不要去激怒对方,因为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冲突,就及时找老师解决。

在放学途中,结伴而行,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如果有人招惹了你,不要动手,要用一颗谅解别人的心去原谅别人,如果他做的实在过分,我们可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让他们来解决。

那如果校园欺凌发生时,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采用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还可以向路人呼喊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如果附近没人,我们应该要顺着对方的话去说,并从中找到可插入的话题,分散对方的注意,同时获取他们的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因此时间对于校园暴力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争取时间,才能逃出他们的魔爪。而不是一味的一忍再忍。

不要以为校园欺凌以后什么事也没有了,因为这段时间是恢复被欺凌者心灵最重要的时刻。对于我们来说,安慰被欺凌者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们的心灵受到了摧残,需要我们的关心与关怀才能逐渐修缮。不然他们将永远生活在恐惧之中,憎恨着社会。

校园欺凌,是学生们的“天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要帮助他们,让学生们免受校园欺凌。我们可以向周围的同学科普法律知识,告诉他们防身秘诀,举行有关“校园欺凌”的演讲,在同学伤心时嘘寒问暖……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但你想过没有,这也许可以抵制一次又一次的校园欺凌,让同学们免遭皮肉之苦,心灵之痛。

校园,本应是学习的天地,知识的海洋,但却混进了一丝污浊,让天地不再分明,海洋不再澄澈。青春的花朵,在言语与手脚中,破败不堪。蓦然间,“死亡”涌上心头,但还有人仍然不闻不问。世间的黑暗,涌入书香园,让它不再芬芳。

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拂去光明上的黑暗,抹去美丽中的丑陋,感受这世间的美好。校园欺凌,犹如一把匕首,深深的刺进学生们的心灵,将“死亡”注入学生们的骨髓。但把这把匕首拔出,只有认可和同情。让我们祈祷,在不远的将来,校园将会趋于平静,让学生们感受最纯净的“爱”吧。

霸凌事件屡屡发生,但这个外来词汇对一部分人来说可能还比较陌生。通常意义上,校园暴力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而霸凌是校园暴力的形式之一。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给霸凌作出如下界定:霸凌可以说是一种群体虐待,即一群人在一段时间或者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同学,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欺凌的一种青少年犯罪行为。法国青少年管理方面的心理学家伊迪丝则认为,学生间的玩笑与霸凌行为之间有清晰、明显的界限,学生间的玩笑只是嘲笑、讽刺性的,几乎没有恶意,但霸凌可以界定为语言的暴力和重复。 霸凌是各种形式校园暴力中的一种,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危害程度较高的一种。不同于一时的暴力甚至剥夺生命,霸凌行为通常伴随着肉体与精神的双重伤害,并且这种伤害通常会持续很长时间,有时可能会对受害者心灵上产生终身创伤。 美国:各州立法全面遏制 今年4月21日,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蒙大拿州州长签署反霸凌法,搭上了反对校园霸凌的末班车。自此,美国50个州从法制上彻底反对校园霸凌行为,全美反霸凌均实现了有法可依,也反映了美国当局及民众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的态度。 1999年4月,科罗拉多州柯伦拜高中两名学生用步枪扫射校园,造成12名学生及1名教师丧生,23名学生受伤,随后两人开枪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之一。而调查显示,两名射击者都曾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美国校园霸凌行为并不罕见,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此类行为通常是沉默地接受,然而此次事件的发生如导火索,引发了美国乃至世界民众对校园霸凌的关注、重视及反思。人们开始意识到,如果放任校园霸凌行为于不顾,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 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校园暴力,霸凌行为通常并不会造成严重的一次性肢体伤害,但却往往会给受害人带来持久性隐形创伤。如果没有受到专业的心理引导,受害者有可能转变为报复社会的人,进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暴者,将自己的遭遇原封不动或放大百倍地转嫁到他人身上。美国相关机构的统计显示,在过去25年的37起校园枪击案中,有三分之二的攻击者都曾是校园暴力或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而自1999年至今,各种暴力事件如病毒般穿透在美国校园,引起了美国社会、法律界和教育界的极大关注和担忧。 在最近发生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辱案中,主犯翟芸瑶可能面临无期刑罚,这不禁令国人诧异,美国法律对霸凌的惩治竟如此严苛?在美国社会中,种族歧视和人身伤害都是极为敏感的词汇,美国精神崇尚生命的独立和自由,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或遭他人侵犯,对生命的凌辱与折磨是坚决不能容忍的。 美国对校园霸凌行为的“零容忍”可从多方面体现。 作为“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安全成为美国教育部关注的热点。美国当局开始为公立学校教师、主管和其他员工提供培训,增强其发现和制止校园霸凌的能力,中小学校园心理咨询师也承担起更多与校园霸凌相关的责任。 美国新泽西州被认为有着最严格的反对校园霸凌政策。根据规定,学校的每一位行政人员或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学生上报或目击的校园暴力事件,教师需将霸凌事件告知学校行政人员;每所学校必须出台有效的校园霸凌处理方案,而且必须将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上报州政府相关部门。州政府会依据学校的校园霸凌标准、政策及发生的事件对每一所学校进行评级。而校园霸凌的施暴者可能面临批评、严肃处理等惩罚。 在加利福尼亚州,州教育法明令指出校园安全建设是整个教育共同体的责任,学校观念、政策、实践和行政管理都至关重要。在学校观念和政策方面,根据州教育法,每一所学校必须出台《校园安全计划》,且每年适时做出修正。而在实践与管理上,“理解校园霸凌”则被视为核心,学生、教师、行政管理者及家庭、科研机构、媒体等都在反霸凌中充当重要角色。就学生而言,特别是那些校园霸凌的旁观者,他们对校园霸凌的看法和行动是形成或解决问题的重要因素。班级活动层面的角色互换、小组讨论,校园活动层面的学生、教职工问卷调查,都会帮助学校管理者、教师及学生了解班级及学校霸凌的现状,进而帮助制定明晰、确切、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研究者的科学指导也是校园环境建设的重要助力。2015年7月,美国教育统计中心和美国司法统计局联合发布了《校园犯罪与安全的指标(2014)》,它不仅概括地呈现了当前美国校园犯罪与安全的最新数据,而且归纳出校园犯罪与安全的重要表现或指标。这份报告总结的22条校园犯罪与安全指标,给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实践者提供了参考,也有助于寻找有效的办法预防校园犯罪和暴力。 除此之外,媒体工作者的声音与努力也至关重要,他们能对学校进行监督和曝光,会对解决校园暴力产生积极影响。而家长与学生的积极沟通和了解,也是预防和解决校园暴力的有效手段。 就法律而言,在刑罚判断准则上,我国对伤害评估是定量测量,如受害人达到一定的肢体伤害才能根据刑法处罚。在美国,施暴人的一句口头凌辱或者是一巴掌击打,都可能令其受到严格的处罚。而对于施暴后果极其严重或屡次施暴的青少年,即便施暴人未满18岁,也有可能面临成人刑事案件标准的审理、定案或量刑,不会因少年犯罪本应的轻缓处理,而放纵校园霸凌行为的滋生。 法国:杜绝一切形式的校园暴力 “霸凌”这一词汇产生于美国,但在大西洋彼岸,法国校园内也面临校园暴力行为的严峻挑战。 法国国民教育部、高等教育科研部(以下简称教育部)的统计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校园暴力与高中的学校类型、性别、地域有着极高的相关性。 法国的高中分为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3类,在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校园暴力在2008年至2012年间略增,之后的两年逐渐下降,然而在职业高中,暴力行为数量持续上升。同时,在2013-2014学年,法国初中、普通高中的暴力事件整体下降。在性别特征上,施暴者76%为男生、21%为女生,女生涉及严重暴力事件的比率比男生低倍。去年12月,法国教育部的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霸凌行为极大程度集中在极少数学校里,40%的校园暴力都发生在10%的初中和高中,可见校园暴力行为受地域、社区与学校文化等因素影响。 数据同时显示,校园暴力的组成主要为人身伤害(79%)和财产伤害(),具体为语言暴力占41%、肢体暴力占30%;此外,其他暴力行为如毒品及酒精消费、交通违规或携带武器占总暴力行为的。自2007年起,语言暴力明显增加,从上升至,肢体暴力则从2008年开始小幅下降8%。89%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学生之间,其余则涉及教职员工、家长及学校外部人士。 除传统形式上的校园暴力行为外,法国当局还非常关注校园内针对性别的特殊暴力形式。 自2012年起,法国政府在每年的11月25日推广“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行动。为了减少各种形式的针对女性的暴力、性骚扰和性侵犯行为,法国教育部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但学校内同样也无法避免这些行为的发生。据法国教育部统计,学校内女生申报的暴力行为中,37%是针对性别的暴力行为。申报经受网络霸凌的人群中,17%为未成年女生,11%为男生。此外,学校内的女生和5%的男生申报经受了针对性别的侵犯。 就此,教育部也提出了具体措施:在国民教育阶段,开设预防和对抗性侵扰的专业咨询热线,提供教育指导,在初中、高中设立预防针对性别暴力的课程;在高等教育和科研阶段,教育部确保在学科专业选拔上的公正,出版并传播《性侵犯:了解和抵御》指南书籍,拒绝向那些实施歧视性学生政策的大学提供经费支持。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给青少年带来的不仅仅是积极的影响。在法国,18%的初中生表示在2013年曾遭受手机、互联网上的谩骂、侮辱等新型暴力行为。 相较于传统的校园霸凌行为,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形式下的暴力行为:图像式暴力。相较于以往文字形式的暴力行为,攻击性图像的分享与传送给青少年带来更大的冲击。网络霸凌的暴力行为由于侮辱性信息传播速度快,因此造成了更直接的伤害。此外,信息扩散范围速度极快,往往来不及阻止信息的传播,也来不及保护学生,就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程度的伤害。 驱使青少年施加网络暴力行为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诱因还是年龄。青少年由于年龄较小,不够成熟,不知道如何应对和转化暴力性冲动,才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 因此,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在网络暴力现象的教育上,法国青少年心理学家高黛认为:首先要让青少年意识到网络行为的界限,网络上的行为也是被约束的;其次要在青少年间普及法制教育,惩戒网络暴力施暴者。高黛同时认为,应对图像式暴力提出相应处理办法。2014年2月,法国前教育部长樊尚·佩永提出了应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具体措施,包括电视宣传、教师培训、学生自我保护和受害者出庭作证等方面的教育。 自2014年起,法国政府每年举办全国范围反对校园暴力的海报、视频征集大赛,这无疑是学生及学校从理解、宣传到参与反对校园暴力的重要契机之一。大赛根据不同学段,分别选出小学、初中一年级及二年级、初中三年级及四年级和高中4个组的优胜作品。无论是法国政府、学校或媒体,大赛的宣传与动员过程均可视为一次反对校园暴力的重要活动。而作为校园暴力现象最紧密的关系群体,学生在参与其中的过程中,必然会增进对校园暴力的关注、认识及理解,从而对杜绝校园暴力产生积极影响。 美法两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在媒体的报道下引发了许多国人的关注。霸凌事件对学生身体和精神上的影响是极为严重而长远的,因此我国也应该对此给予重视。 面对“反霸凌”这个新领域,我国学校方面可能没有足够的经验,缺乏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干预与治愈的方法。但从原则出发,教师应该正视学生报告或本人目击的校园霸凌行为,对于霸凌不能忍、不能拖,做好平日的宣传教育。事件发生时,校方也应该在第一时间终止霸凌事件的侵害,通过与施暴者、受害者、双方父母的沟通与合作,尽可能完满地解决问题。 对于已经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我们或许可以效仿西方国家,尽可能在校园内设立“中小学校园心理咨询师”,为施暴、受暴双方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在美国,每所学校均配备了校园心理咨询师,霸凌事件会由专业人士着手解决。 此外,校园心理咨询师还要在开学典礼上宣讲与校园霸凌相关的知识,在家长会上为父母提供解决校园霸凌的相关措施,促使多方参与,从而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最后,在行政方法无法解决或阻止校园霸凌行为时,我们确实需要强大的司法保障,凭借法律的强制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而完善法律,在这方面就显得尤为重要。2.近日,“校园霸凌”频现网络,“安徽小学生被副班长逼吃屎喝尿,事后威胁“弄死你”、“南京一初一男生被该校初三男生堵住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被逼自扇耳光,还强迫吃大便”、“广东海丰女中学生遭脱衣殴打拍摄”、“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 “江男童遭4初中生烟烫围殴”等等,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还是网络曝光的视频,还有很多“校园霸凌”事件并没有走进公众的视野,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于我们身边。比如笔者读初中时,学校就有好几个“帮派”,他们不仅勒索同学财物,欺负殴打同学,而且有的还将暴力伸向老师,对老师的管教进行打击报复!“校园霸凌”缘何频频出现,评论家们发表了很多评论,也找出了很多原因,有的认为是家庭教育缺失,有的则认为是受社会暴力文化的影响,还有的认为是学校教育留下的真空,法律的不作为等等。作为教育工作者,笔者想说,如果我们去抱怨社会暴力文化盛行,如果我们去找家庭教育的不足,最后可能就会忘记自己的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了解“校园霸凌”现象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坚守自己的阵地,利用学校教育,对学生进行教育,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作为一所拥有40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笔者所在学校的一些做法或可以为杜绝“校园霸凌”现象提供借鉴。首先,我们学校颁发了《学生公约六条》,对下列六种行为的学生进行劝转,即:一、打架斗殴,拉帮结伙,勒索他人者;二、不尊重老师,顶撞、辱骂、甚至攻击老师者;三、有吸烟、喝酒、吸毒者;四、携带管制刀具、手机、游戏机等违禁物品;五、不思进取,日清不过关超过2周,周清不过关超过1月,月清不过关超过1学期;六、在网络上发布有损学校、老师声誉的言论者。学生公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劝转学生,而是给学生设置一条高压线,明确的告诉学生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公约的目的在于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严明校纪校规,为所有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快乐、向上的成长环境。其次,开展相关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学校在开学初都会开展相关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白为什么不能这样做,这样做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校纪班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同时主题班会活动,告诉学生遇到“霸凌”时该如何应对。第三,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加强家校沟通。学生之间,尤其是初高中的学生,矛盾如果没有及时化解,极有可能演变成暴力事件。因此,学校设置了“吾日三省吾身”的暮省活动,让学生每日反思自己的行为,反思自己的学习,通过学生自我反省化解矛盾。在家校沟通方面,班主任与副班主任每两周填写一次《家校联系手册》,班主任与生活老师每月至少有一次和家长电话沟通,通过家校互动,尤其是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互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活动有一个大致的掌握,这样能够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最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比如各种体育比赛活动,让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融入到学生中去,让他们闪光,让他们得到其他同学的接纳!总之,“校园霸凌”的出现,学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去找原因,更应该积极主动的教育学生,采用合理的教育方式,转化那些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让这些学生融入到同学中去,而不被暴力文化卷走,以转化暴力学生,预防“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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