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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论文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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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论文主题

语言测试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比较中西课堂教学及其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影响 游戏在儿童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小学英语情趣教学漫谈 论中学英语教学中跨文化意识的培养 课堂气氛对高中英语教学效果的影响 记忆在语篇理解过程中的作用 记忆在词汇习得中的作用 谈英语阅读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跨文化交际中的体态语和中学英语教学 分析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语教学 非智力因素在大学生英语学习中的影响 英语教学中的情感因素 论外语自主学习中师生的角色 让我们的思绪飞扬---浅谈在英语课堂教学中影响学生发言主动性的因素 C2C贸易中的写作技巧 大学生英语写作问题研究 文化词及其在外语教学中的功能 英语学习策略的成功案例 文化差异对阅读理解的影响 浅谈多媒体辅助英语教学及教师角色的改变 论母语文化在英语教学中的地位 英语教学中的文化导入

现代遗传学概论

通识教育视域下大学英语教学研究论文

1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现状

综观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教学过程存在“费时低效”(井升华,1999:21-23)的实际情况:很多学校将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率设为教学目标,没有将英语作为一种文化来教授,忽视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2004年2月教育部颁发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指出“:大学英语课程作为一门语言基础课和素质教育课程,兼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特点,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语言技能和语言交流能力,还要使学生通过对语言的学习,了解世界文化以拓宽其知识面,从而培养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并明确提出了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培养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交际,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2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源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自由教育,是一种非专业性的教育,侧重对学生人文精神的熏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达到学生道德、理智、情感各方面的全面发展。首次将通识教育与大学教育联系在一起,他指出大学的通识教育是一种尽可能综合的教育,是学生进行任何专业学习的准备,为学生提供所有知识分支的教学,这将使得学生在致力于学习一种特殊的、专门的知识之前对知识的总体状况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了解。

开展通识英语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英语教学内容不仅涵盖对英语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的培养,还包括对学习策略的传授和对跨文化交际的能力训练等。通识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位、以教师为引导的教育理念,通过转变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变学生为课堂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充分尊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从上述大学英语教学与通识教育的高度一致性可以看出,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融入通识教育是极其必要的'。

开展通识英语教育的可行性

大学英语课程在培养学生的语言修养和交际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成为心理健康、品德高尚、富有学识和创造能力的人。通识教育涉及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各个方面的相关内容,而大学英语教学内容中的文化内涵决定了它是非常适合融入通识教育思想的一门课程。另外,大学英语在各大高校均为基础公共必修课程,学生人数多、课程学时多、学习时间跨度长、影响面广,由此可见,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融入通识教育是切实可行的。

3开展通识英语教育的具体策略

开展通识英语教育即将通识教育理念融入大学英语课程,强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培养,通过改变学生单纯的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使其成为语言学习与语言交际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从而培养学生运用英语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通过发挥通识教育的作用,达到实现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并培养学生善于探究、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内容上融入相关英汉语言文化内容

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适当的导入英汉文化内容。教师利用多媒体手段播放本单元涉及的西方文化,介绍名人轶事、圣经故事,引起学生兴趣并使其熟悉西方的价值观念和人文传统。同时,在解读课文的部分可通过组织学生就所学课文的话题讨论对比中西方文化的异同。例如:《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二版)第三册第五单元《GracefulHands》,讲解课文前可利用PPT向学生展示东西方国家探望病人的礼节在探视地点、病床、病情、鲜花及礼品五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这样不仅使学生了解了西方文化、激发其学习英语的兴趣,而且在讲解教材内容背景知识的同时,导入了本土文化。

提高教师素质,转变教学观念

对大学生进行通识英语教育,教师的引导和熏陶起关键作用。首先,教师应响应大学英语教学目标的变革,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努力拓宽跨学科知识,突破教授英语基础技能的束缚,改进课程教学方法,组织多样化的课内外教学活动。其次,教师应具备良好专业素质,在通识英语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在自己的授课内容中溶入文化因素,引导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优化自身素质,完善人格,提高修养。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要求》明确规定“:各高等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英语教学模式,改进以教师讲授为主的单一教学模式。”通识教育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中采用课堂面授与网上自主学习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模式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尝试。在此种模式中,自主学习即学生通过互联网接受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并进行自主学习;教师通过课堂面授检测学生自主学习的成效、对单元重点难点给予讲解、补充及相关的语言操练。这种模式的构建有助于学生调整学习策略,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和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4结论

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和效果不仅关系到培养学生学习语言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而且关系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个性、品格和情操。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通过普及通识教育理念,让学生成为语言学习与交际活动的积极参与者;通过在授课内容上融入英汉语文化背景知识,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通过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引导学生在学习英语知识的同时达到自身能力的提升。

作者:苏岩 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浅谈大学通识教育》

【摘 要】本文首先从广义、狭义两个方面介绍了通识教育的含义,接着阐述了个人对通识教育的主要认识,其次浅谈几点通识教育的实际意义,最后就大学开展通识教育提出了一些合理性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通识教育 大学 高等教育

一 通识教育的含义

近年来,通识教育计划在我国许多高校得以实施,比如北京大学的“元培计划”、南大的匡亚明学院以及中山大学的博雅学院。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一样,均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狭义上,“通”指通达、贯通,“识”指见闻、见识。所谓通识即融会贯通的知识。广义上,李曼丽博士指出: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广泛、非专业性的教育,旨在培养全面发展有社会责任感并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新公民。通识教育强调培养人们既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基础,又应对人类主要知识领域有所了解。通识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人们高尚的情操、广泛的兴趣、积极的情感和健康丰富而独特的个性,让人们得到全面、和谐、持续的发展和进步。

二 对通识教育的主要认识

1.正确处理好通才目标与专才目标的矛盾

著名学者王义遒指出:“高等教育”的“博通”与“专精”体现在人才培养上就是指“通才”和“专才”。一般意义上说:“通才”就全面素质培养而言,要求培养具有博学、全面、具备稳定社会价值、有健全人格魅力的人才;“专才”指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具备实际操作技能的“专深”型人才。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虽然出发点不同,但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前者是一种理念和思想,而后者是教育全体的一个侧面,是一种方式和手段,它们分属于教育的不同层面。在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对“专才”的需求更为迫切、更为突出,自然“通才”目标就变得遥远且模糊,培养德、智、体、美、劳的全面人才面临着重要挑战。在高校主张通识教育,在理论中探索彼此间的分歧,从大学教育的整体性出发,重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衔接,为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奠定了基础。

2.通识教育是一种人文教育

中山大学陈春声校长强调通识教育重在“育”而非“教”。该教育方式没有专业的硬性划分,它提供的养料是多样化的,它主要来自于社会知识的林林总总,因此通识教育是非功能性的一种教育,孕育出的是真正的“人”而非“产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通识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主体内容进行的健全人性养成的根基式教育。

3.开展通识教育的进步作用

第一,探究基本知识范畴,全面提升思维能力。大学生要做到博学多识,一方面要大量涉猎各个学科领域和知识范畴,博古通今,探究各学科领域和知识范畴的各个层面,获得真理,了解各自体现的价值。另一方面,大学生要意识到人类知识是无止境的,他们所认识的事物只是冰山一角,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去探索与发现,通识教育可以增强学生探究未知领域的信心。

第二,认识自己的社会存在价值。每一个社会都是历史的存在,学生需要了解当代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等多方面因素,在多元化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通识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获得对生活的认识,用他们的积极思维来感应现今社会,学会尊重社会和生活,积极开拓自己的眼界,在学习和工作中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三 通识教育的实际意义

1.发挥人的潜能

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育是直接面对人的。有人认为教育的本义是“发现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如果说人文教育侧重于发现人的价值,那么通识教育则侧重于发挥人的潜能。人的潜能极其丰富而又有待开发。每个人都像是一座潜力丰富的矿藏,但即使是成就卓著的伟人,也只在自己身上开发了极小的部分。这种潜能往往蕴涵于深处而且千差万别,通过博学、会通和激发、诱导,才能开发出来。这才是教育的奥秘所在。

长期以来,大学里“专业对口”或“职业教育”的狭隘观点使专业、课程设置过分追求“实用性”或“时尚性”,学生入学后往往固定在单一的专业方向,囿于专业知识导致视阈狭窄,束缚了学生的潜能与个性的发展。通识教育则是通过“拓宽基础沟通文理”,使学生扩展视野开阔思路并且得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陶冶,便于发现和发挥自己的潜能,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专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而且有利于学生在就业上更加灵活,在求职上更具有竞争力。培育和展示自己的个性,从而在教学中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并且在较为宽实的基础上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

2.为落实文化素质教育提供了保证

通识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二者是相辅相成的。通识教育强调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共同的文化教育,以提供学生整合的知识与眼光。它不仅重视人类社会多种领域知识的传授,而且强调学生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它使学生熟悉不同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具有认识不同学科和文化相关之处的能力,培养学生通观全局的能力;它为个体一生中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准备。更重要的是,它通过多种文化的广泛选择,使学生了解自身与社会、自身与自然界相互间的种种关联。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识教育是文化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只有实行了通识教育,才能真正地实现文化素质教育。

四 对通识教育的合理化建议

1.调整目标,树立正确的通识教育理念

通识教育强调了“基础”、“素养”以及对“社会的贡献度”,反映了现代教育的价值指向。其培养体系应该是以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为出发点,密切关注每个学生的人生价值取向,让每个学生都接受良好的人文素质教育,对各种知识做到旁征博引,举一反三,激发广大学生的通识教育意识,努力营造一种通识教育的校园文化氛围。

2.建立合理的教育机制,构建大学通识教育新模式

首先要打破现行制度对通识教育实施的瓶颈,建立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合理设置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构建良好的通识教育体系。相关部门要从制度、配套措施入手对通识教育进行细化,把理念落实到教学、考核、管理等具体的工作中,推进通识教育改革和创新。接着要打开通识教育的接收通道,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创新思维和通识意识,改变以往在实践上的单一模式和轻实质重形式的授课方式,借鉴发达国家通识教育经验,结合国情才能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大学通识教育新模式。

3.彻底取消功利性的应试教育

应试教育扼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乐趣,为了考高分而应付考试,学习本身存在的诸多弊端会使学生迷失自我。通过通识教育,使学生不断地发现自我、相信自我、认识自我和完善自我,激发学习的原动力并释放人体最大的学习能量。

总之,通识教育是一种创造性整体优化模式,它注重培养学习者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重视学习者在接受完整、全面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能力的启发和培养。

参考文献

[1]王允.关于高校开展大学生通识教育的思考[J].沧桑,2008(5)

[2]曾昭伟.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立业创业能力的思考[D].华中师范大学,2007

[3]董晓红.高校通识教育管理模式与质量评价研究[D].天津大学,2009

通识课论文题目

我zju的孩子伤不起啊···哥···你看到这个题目还high了一下···我以为我的搞定了···

现代遗传学概论

一、选题。一般老师会给出题目供你挑选,若没有,就自己在平时听课过程或看书的过程中听到或看到的感兴趣的话题,选择一个相关度高的话题。二、查阅文献。比较正确的方法是去图书馆找相关书籍或者在电子阅览室进入知网,万方数据库等网站下载相关报刊、论文等。三、梳理思路。把收集的资料都阅览几遍,并理出要点。理出自己论文的思路。四、论文写作。论文主要部分分为: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摘要部分要注意略写论文的内容、采用方法、从哪几方面写的本文。正文部分注意严格按论文格式写,大小标题的运用是一、(一)、1、(1)、①的顺序,不能中途跳跃。参考文献的格式可以参照收集的文献的格式。五、因为课程论文不同于毕业设计学位论文,课程论文比较随性,老师更注重的是你平时的阅读量和学习经验,对格式等无很严格的要求,因而只要你认真写了及格是没问题的。

基因本质的确定为分子遗传学发展拉开了序幕。1955年,美国分子生物学家本泽(Benzer)对大肠杆菌T4噬菌体作了深入研究,揭示了基因内部的精细结构,提出了基因的顺反子(Cistron)概念。 本泽把通过顺反实验而发现的遗传的功能单位称为顺反子,1个顺反子决定一条多肽链,顺反子即是基因。1个顺反子内存在着很多突变位点——突变子,突变子就是改变后可以产生突变型表型的最小单位。1个顺反子内部存在着很多重组子。重组子就是不能由重组分开的基本单位。理论上每一核苷酸对的改变,就可导致一个突变的产生,每两个核苷酸对之间都可发生交换。这样看来,一个基因有多少核苷酸对就有多少突变子,就有多少重组子,突变子就等于重组子。这个学说打破了过去关于基因是突变、重组、决定遗传性状的“三位一体”概念及基因是最小的不可分割的遗传单位的观点,从而认为基因为DNA分子上一段核苷酸顺序,负责着遗传信息传递,一个基因内部仍可划分若干个起作用的小单位,即可区分成顺反子、突变子和重组子。一个作用子通常决定一种多肽链合成,一个基因包含一个或几个作用子。突变子指基因内突变的最小单位,而重组子为最小的重组合单位,只包含一对核苷酸。所有这些均是基因概念的伟大突破。 关于基因的本质确定后,人们又把研究视线转移到基因传递遗传信息的过程上。在20世纪50年代初人们已懂得基因与蛋白质间似乎存在着相应的联系,但基因中信息怎样传递到蛋白质上这一基因功能的关键课题在20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才得以解决。从1961年开始,尼伦伯格(. Nirenberg)和科拉纳等人逐步搞清了基因以核苷酸三联体为一组编码氨基酸,并在1967年破译了全部64个遗传密码,这样把核酸密码和蛋白质合成联系起来。然后,沃森和克里克等人提出的“中心法则”更加明确地揭示了生命活动的基本过程。1970年特明以在劳斯肉瘤病毒内发现逆转录酶这一成就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中心法则”,至此,遗传信息传递的过程已较清晰地展示在人们的眼前。过去人们对基因的功能理解是单一的即作为蛋白质合成的模板。 1961年法国雅各布和莫诺的研究成果,又大大扩大了人们关于基因功能的视野。他们在研究大肠杆菌乳糖代谢的调节机制中发现了有些基因不起合成蛋白质模板作用,只起调节或操纵作用,提出了操纵子学说。从此根据基因功能把基因分为结构基因、调节基因和操纵基因。结构基因和调控基因:根据操纵子学说,并不是所有的基因都能为肽链进行编码。于是便把能为多肽链编码的基因称为结构基因,包括编码结构蛋白和酶蛋白的基因,也包括编码阻遏蛋白或激活蛋白的调节基因。有些基因只能转录而不能翻译,如tRNA基因和rRNA基因。还有些DNA区段,其本身并不进行转录,但对其邻近的结构基因的转录起控制作用,被称为启动基因和操纵基因。启动基因、操纵基因与其控制下的一系列结构基因组成一个功能单位叫做操纵子(operon)。就其功能而言,调节基因、操纵基因和启动基因都属于调控基因。这些基因的发现,大大拓宽了人们对基因功能及相互关系的认识。断裂基因: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生物化学家查姆帮(Chamobon)和波盖特(berget)在研究鸡卵清蛋白基因的表达中发现,细胞内的结构基因并非全部由编码序列组成,而是在编码序列中间插入无编码作用的碱基序列,这类基因被称为间隔或断裂基因。这一发现于1977年被英国的查弗里斯和荷兰的弗兰威尔在研究兔β-球蛋白结构时所证实。1978年,生化学家吉尔伯特(Walter Gilbert)提出基因是一个转录单位的设想,他认为基因是一个DNA序列的嵌合体,同时包含两个区段:一个区段将被表达并存在于成熟的mRNA中,称为“外显子”;一个区段由虽然也同时被表达,但将在成熟mRNA中被删除,称为“内含子”。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原核生物的基因序列一般是连续的,在一个基因的内部几乎不含“内含子”,而真核生物中绝大多数基因都是由不连续DNA序列组成的断裂基因。断裂基因的表达过程是:整个基因先由DNA转录成一条信息RNA前体(precursor mRNA),其中的内含序列会被一种称为“剪接体”的RNA/蛋白质复合物所切除,两端再相互连接成一条连续的核酸顺序,以形成成熟的mRNA。DNA分子断裂基因的存在为基因功能的展现赋予了更大的潜力。重叠基因: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在同一段DNA序列内是不可能存在重叠的读码结构的。但是,1977年,维纳(Weiner)在研究Q0病毒的基因结构时,首先发现了基因的重叠现象。1978年,费尔(Feir)和桑戈尔(Sangor)在研究分析φX174噬菌体的核苷酸序列时,也发现由5375个核苷酸组成的单链DNA所包含的10个基因中有几个基因具有不同程度的重叠,但是这些重叠的基因具有不同的读码框架。以后在噬菌体G4、MS2和SV40中都发现了重叠基因。基因的重叠性使有限的DNA序列包含了更多的遗传信息,是生物对它的遗传物质经济而合理的利用。假基因:1977年,G·Jacp在对非洲爪赡5SrRNA基因簇的研究后提出了假基因的概念,这是一种核苷酸序列同其相应的正常功能基因基本相同,但却不能合成出功能蛋白质的失活基因。假基因的发现是真核生物应用重组DNA技术和序列分析的结果。现已在大多数真核生物中发现了假基因,如Hb的假基因、干扰素、组蛋白、α球蛋白和β球蛋白、肌动蛋白及人的rRNA和tRNA基因均含有假基因。由于假基因不工作或无效工作,故有人认为假基因,相当人的痕迹器官,或作为后补基因。移动基因:1950年,美国遗传学家麦克林托卡在玉米染色体组中首先发现移动基因。她发现玉米染色体上有一种称为Ds的控制基因会改变位置,同时引起染色体断裂,使其离开或插入部位邻近的基因失活或恢复恬性,从而导致玉米籽粒性状改变。这一研究当时并没有引起重视。20世纪60年代未,英国生物化学家夏皮罗和前西德生物化学家西特尔分别在细菌中发现一类称为插入顺序的可移动位置的遗传因子,20世纪70年代早期又发现细菌质粒的某些抗药性可移动的基因,到20世纪80年代已发现这类基因至少有20种。20世纪90年代之前,科学家终于用实验证明了麦克林托卡的观点,移动基因不仅能在个体的染色体组内移动,并能在个体间甚至种间移动。现已了解到真核细胞中普遍存在移动基因。基因移动性的发现不仅打破了遗传的DNA恒定论,而且对于认识肿瘤基因的形成和表达,以及生物演化中信息量的扩大等研究工作也将提供新的启示和线索。

通识逻辑学论文题目

人工智能与现今逻辑学的发展-.〔摘要〕 本文认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是21世纪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面貌。至少在21世纪早期,逻辑学将重点关注下列论题:(1)如何在逻辑中处理常识推理的弗协调、非单调和容错性因素?(2)如何使机器人具有人的创造性智能,如从经验证据中建立用于指导以后行动的可错的归纳判断?(3)如何进行知识表示和知识推理,特别是基于已有的知识库以及各认知主体相互之间的知识而进行的推理?(4)如何结合各种语境因素进行自然语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机器人能够用人的自然语言与人进行成功的交际?等等。 〔关键词〕 人工智能,常识推理,归纳逻辑,广义内涵逻辑,认知逻辑,自然语言逻辑 现代逻辑创始于19世纪末叶和20世纪早期,其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当时的数学家们试图即从少数公理根据明确给出的演绎规则推导出其他的数学定理,从而把整个数学构造成为一个严格的演绎大厦,然后用某种程序和方法一劳永逸地证明数学体系的可靠性。为此需要发明和锻造严格、精确、适用的逻辑工具。这是现代逻辑诞生的主要动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纪逻辑研究的严重数学化,其表现在于:一是逻辑专注于在数学的形式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二是逻辑采纳了数学的方法论,从事逻辑研究就意味着象数学那样用严格的形式证明去解决问题。由此发展出来的逻辑被恰当地称为“数理逻辑”,它增强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使逻辑学的发展继古希腊逻辑、欧洲中世纪逻辑之后进入第三个高峰期,并且对整个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21世纪逻辑发展的主要动力将来自何处?大致说来将如何发展?我个人的看法是: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将由此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拟人的智能,它的难点不在于人脑所进行的各种必然性推理(这一点在20世纪基本上已经做到了,如用计算机去进行高难度和高强度的数学证明,“深蓝”通过高速、大量的计算去与世界冠军下棋),而是最能体现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活动中包括学习、抉择、尝试、修正、推理诸因素,例如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

自我意识主题论文

(一)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地认识自我是培养健全的自我意识的基础。而人的自我认识可以分成两方面,一方面是自我定性,就是对自己的性格,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家庭对自己的影响,性格的弱点等等。如果一个人能够全面、正确地认识自我,客观、准确地评价自我,就能量力而行,为确立合适的理想自我,并会为实现理想自我而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就是自我反思,这是一个终身的过程。经常进行自我反思才是进步的前提,才不会自以为是。如前所叙,认识自我主要有三条途径—经验法、比较法和反省法。除此之外,大学生还要尽力拓宽生活范围,增加生活阅历,扩展交往空间,积极参加活动,扩大社会实践,才能找到多种参考系,才能凭借这些参考系来多方面、多角度地认识自我。还要学会将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关于自我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与比较,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自己。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方法看待自己和他人。比较的视野越广阔,方法越科学,自我定位就越恰当,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二)客观对待自我I.积极地接纳自我接纳自我就是愉快、满意地接受自己,即悦纳自我。悦纳自我是发展健全的自我意识的核心和关键,也是适应社会的前提。悦纳自我不决定于个人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生活条件的好坏,而更多的是取决于自己的心理状态。一个悦纳自己的人,才能为他人接纳。这样的人是以积极的态度来接受自己的一切,他们对生活乐观、豁达,能理智地看待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冷静地对待得失,不夸大也不贬低自我,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不回避自身的现状,更不以哀怨、自责甚至厌恶来否定自己。这样才能培养自信、自立、自强、自主的心理品质和良好的自我意识,成为生活的强者。2.良好地控制自我自我控制是健全自我意识、完善自我的根本途径,是主动定向地改造自我的过程,也是个体对待自己的态度具体化的过程。因此,在改变现实自我向理想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大学生要面对现实,从实际出发,排除各种干扰,合理定位。并在这一连续的自我监控、自我呈现、自我修正的自我调适系统运行过程中,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意志品质,从而做到自我的有效控制,最终实现理想自我。(三)不断超越自我马克思说过:“人生有两大目标,一个是自我的完善,一个是创造人类的幸福。”这两大目标是统一的,前者属于自我追求自我价值,后者属于社会价值;一个伟大的人,两种价值缺一不可。自我成就,自我完善,最好的方式就体现在为社会服务当中,你为人类留下一点什么。一方面自我实现,一方面也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完善自我是个体在认识自我、悦纳自我的基础上,自觉规划行为目标,主动调整自身行为,积极改造自己的个性,使个性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要求的过程,是个体自我同一的过程,也是其从个人“小我”走向社会“大我”的过程,在为他人和社会的服务中实现真正的自我价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艰难而漫长的,是需要个体毕生不断完善的过程。它要求大学生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身的特点,本着科学的态度,辩证地看待社会,在社会实践当中,分析自我,把握自我,一步一个脚印开拓与发展,才能走向理想的自我、完善的自我。大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很不平衡,存在诸多不协调和矛盾,而健康的自我意识是形成身心和谐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帮助大学生发挥自我意识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从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调控,不断地完善与改过,才能达到自我实现,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识,从而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实现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使他们能够和谐、健康、全面地发展。

自我意识是对自己的认识,是对于自己本身和自己与他人以及自己与社会关系的意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自我意识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培养 心理健康、 社会适应性强的新人,是高校心理健康 教育 的目的。为达到此目的,必须认清大学生自我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自我塑造 主要问题 心理健康教育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 现代 化事业的建设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的根本目的。本文从大学生重塑自我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途径等方面作一些浅析。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部分大学生作为独生子女,生活上依赖性强

在大学里,大学生们要独自一人在外生活,由于以前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不良生活习惯,当他们第一次离开父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习和生活时,思想脆弱、社会 经验不足的大学生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他们在同学的笑声里,就会由自信、大方转为自卑、沉默;有的刚愎自用,处处争强好胜,只是一味要求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有的自命不凡,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教育,只相信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有的一旦遇到困难,就会萎靡不振,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没有勇气正视现实。

2.学习动力的暂时消失和学习目标的模糊,使大学生犹豫不决

紧张而有明确目标的高中生活结束了,大学生一下子就进入了自由、有大量空闲时间的大学,心理上立刻解除了一切压力,同时也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在大学的学习既无老师的督促,也无父母的逼近,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觉自愿的事。有的大学生上了大学后,有意无意放松自己,开始享受。

3.怎样处理好人际关系,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使大学生为难

在大学里,同学来自于五湖四海,不同地域、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性格的人走到了一起,同学们一下子无法相互适应。由于大学中活动很多,个性飞扬,展示个人兴趣和特长的机会很多,是改变自己去适应别人、还是让别人去改变来适应自己,如何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全面 发展 的人等问题困扰著大学生。

4.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使大学生的心理负荷增大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日益巩固和发展,市场竞争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 科学 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由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由竞争衍生出来的损人利己、金钱至上以及享乐主义在大学生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外,目前我国就业问题比较严重,这也让大学生心神不宁,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担忧。

5. 网路 资讯对大学生的正常成长也有较大影响

现时代,网际网路资讯科技的迅猛发展,不仅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冲击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精神状态。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网民群体,在从网际网路上获得有益资讯的同时,也在接受着许多有害的资讯,从而给高校的心理健康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大学生重塑自我,提高 心理健康水平的对策

大学生正处于成熟阶段,正向成人过渡,在这一时期,大学生需要进行全新的人生定位,建立新的人生理想和目标。因此,大学的心理健康 教育 工作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这一转变,从而实现人生的巨大跨越。

1.确立良好的生活习惯

科学 证明,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促进人类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生活习惯是生活是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保持身心健康的关键因素。不良的生活习惯是诱发大学生身心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2.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有机结合

在大学时期,学生的意识开始向以自己本身的心理动向为物件 发展 ,他们是根据主观的自我和主观感受的 社会现实所希望自己未来成为什么样的人而达到的自我状态。他们一个是理想主体的自我,一个是现实客体的自我。如果主体与客体能保持大致的平衡,即个体的真正能力、性格、欲望能如实地表现出来,个体便能以自己的本来面目出现在别人面前,不需在他人面前掩饰什么,从而有利于发挥自己的实际能力,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辅导员应引导学生走适合自己的路,实现主体格客体的完美统一。

3.大力加强校园 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形式,也是大学生自我塑造的阵地。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一是有利于培养大学生适应社会 环境的能力;校园文化具有开放性和多元化的特征,它能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为大学生提供锻炼适应社会生活环境能力的机会。二是有利于开发大学生智力,提高文化修养,完善知识结构。三是有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一些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可帮助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认识人生,从而有效地 *** 腐朽思想的侵袭。四是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因为校园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双胞胎满足大学生的各种需要,如爱的需要、交往的需要、求知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同时,校园文化又能为大学生排除各种心理障碍。五是提高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为将来进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4.运用科学、积极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心理问题

1努力学习有关的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和掌握心理活动的 规律 ,从而按规律行事,提高针对性,减少盲目性。

2大学生学会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培养健康的情绪。良好的情绪不仅可以治病,而且还可以防病。大学生可通过参加文体、社团、社会 实践等多种活动,加强人际交往,沟通思想,交流资讯,以保持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

3建立健全心理防御机制。心理防御机制是一种心理内部的调节机制,它通常能对人的焦虑、自卑、痛苦等消极情绪起到缓解的作用。因此,当大学生遇到心理问题时,应该运用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正确地面对困难,并且善于运用所学的知识、方法和手段来解决问题。

参考 文献 :

[1]高玉祥.个性心 理学 概论[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

[2]刘和平.21世纪教育学.东北大学出版社,2000.

[3]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N].2001,3.

[摘要]自我意识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我意识影响着人格形成的性质、方向、速度和程序。本文对自我意识的概念、结构、发生发展、研究工具及方向、完善塑造进行了一定的阐释。

[关键词]自我意识;自我认识;自我体验

1自我意识的概念

苏格拉底是自我意识的“助产婆”。苏格拉底坚定认为存在普遍可靠的真理并且探求普遍必然性的途径是“认识自己”。因此,西方哲学的自我意识概念产生于古希腊时期[1]。在此之后对自我意识的思考很长一段时间主要停留在哲学的思辨领域中。直至1890年,James在其著作《心理学原理》中首次将自我意识引入心理学研究领域。心理学的先驱人物冯特也对自我意识的研究有所涉及。但是,早期的心理学家们对其概念进行理论探讨,但缺乏一致性,其研究结果可谓扑朔迷离、含糊而繁杂[2]。直到20世纪20年代,西方心理学界的学者们纷纷研究起了自我,具有代表性的有库里Cooley、米德Mead以及弗洛伊德[3]。其中弗洛伊德提出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人格三结构后,自我意识的概念开始明确化。一般认为,自我意识就是指个体对自己的各种身心状态的认识、体验和愿望,以及对自己与周围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体验和愿望。

2自我意识的结构

自我意识即个体对自己的意识。很多研究将自我意识与个性心理特征和倾向视为并列的人格组成部分,但是也有很多学者持反对的态度。至今对于自我意识在人格中与个性心理特征和个性心理倾向的关系没有一致的观点。但是一致认为的是自我意识不仅与基本的知情意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与人格也有紧密的联络。

自我意识有其自身的结构,即它是人的意识发展的高阶阶段,是人格的自我调控系统,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中起著组织、控制和推动作用。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的心理系统或心理结构。从表现形式上,主要分为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调节[4]。很多学者的分类方式均不同,朱智贤认为所谓自我意识,即主体对其自身的意识。包括三个层次:对自己机体及其状态的意识;对自己肌体活动状态的意识;对自己的思维、情感、意志[5]的意识。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把自我分为主我I和宾我me两个方面,主我是自我的主动部分,是认识、发动、指挥和调节个体活动的方面;宾我是自我中被注意、思考和知觉的客体等心理活动的意识[2]。从意识活动的指向来看,自我意识还可以分为私我意识private self-consciousness和公我意识public self-consciousness前者是指个体关注自己的感受、自己的评价标准,后者是指个体关注别人如何看待自己以及他人的评价标准[6]。类似以上的分类还有很多,均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其结构。

3自我意识的发生、发展

个体自我意识从婴儿起就开始萌芽,至青春期逐渐成熟。研究表明个体自我意识发展有两个飞跃期:第一飞跃期大约在1~3岁,是以儿童可以用代词“我”来标志自己为重要特点的;第二飞跃期是初中阶段[7]。

韩进之,等[8]的研究表明:中小学生自我意识发展的总趋势呈现由低到高的曲线形。这一总趋势还呈现了三个上升期和三个平稳期。第一个上升期为小学一年级至小学三年级。由小学三年级到小学五年级进入平稳期。第二个上升期为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一年级,此后进入初三平稳期。第三个上升期为初三到高一,此后至高三进入平稳期。自我意识发展还有不同观点。杨巨集飞等研究也发现,学级至初三年级均有所下降[9]。王维等研究发现,四年级学生在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和对学校态度方面有所下降,提示四年级的学生的自我意识较二年级学生有所下降[10]。Piers和Harris的研究证实,三年级和五年级学生在自我意识量表中的得分大大高于六年级[11]。我国学者杨善堂的研究表明,初中二年级是自我意识发展的关键期[12]。杨心德的研究发现,初中二年级可能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13]。因此对于初中阶段自我意识的发展曲线是如何变化的尚无定论。

4自我意识的研究工具及研究方向

通常使用的是自我意识量表,是由Fenigstein,Seheier和Buss编制的[14]。本量表由三个分量表共23个题项构成,分别是测量私我意识的10个题项,测量公我意识的7个题项和测量社交焦虑的6个题项。这些分量表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其中,私我意识是指习惯性地注意自我中私密的方面,这些方面只有本人才能观察:公我意识是指习惯性地注意自我中公开的方面,这些方面是别人能够观察和评价的;社交焦虑则反映个体由于感知到他人的存在而引起的不安。原量表公我意识和私我意识、公我意识和社交焦虑之间均为适度的正相关;而私我意识和社交焦虑之间的相关接近于0。量表采用5级评分,从0非常不符合到4非常符合。

自我意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私我意识方面,研究不仅是关于私我意识的优缺点[15]、单双因素[16]、对心理健康的影响[16],而且还涉及个体差异的比较研究。例如Scandell等在一项私我意识与大五人格因素的相关研究中发现私我意识与公我意识之间有显著正相关,在用偏相关技术控制了公我意识的影响之后,私我意识与大五因素中的经验开放性呈显著正相关,而与宜人性呈显著负相关。Kemmelmeier的研究发现,高私我意识的个体所拥有的价值取向和态度是一致的;而对低私我意识的个体来说,价值取向和态度之间没有关系。在性别方面,许多研究发现女性在私我意识或者公我意识上得分比男性更高。对女性而言,私我意识可能是更重要心理体验。那些有高自我意识或者是私我意识或者是公我意识的女性更强烈地体验情感状态,而这些影响并不发生在男性身上。在地域方面,Shuzo等的研究表明日本人的私我意识程度比美国人低。在私我意识的两因素中也发现了跨文化差异。Chart在其研究中发现,香港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在私我、公我和社交焦虑三个因素上均显著高于德国、法国、丹麦和瑞典大学生。综上所述,现今关于自我意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私我意识和性别方面,而不同文化地域的比较研究比较少。

5自我意识的完善、塑造

自我意识在人格的形成、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对人格形成起决定作用的是遗传和教育。但是自我意识是这些因素的中介,自我意识决定着这些因素对人的影响。换一句话说自我意识影响着人格的形成速度、性质以及能动性和自主性等。那么,自我意识的完善、塑造对人格的形成、发展就显得尤为的重要。

5、1认识自我、悦纳自我

个体认识自我主要有两个途径。第一,分析体会自我的心理活动及行为,并且和周围的人进行一定的对比,从而了解认识自我的内心世界,并作出一定的评价。第二,依据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自己。别人给予的评价,个体会将其与自我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进行对比,最后达到加深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

在积极准确地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接受自我的优缺点,但是不能因为缺点,而在潜意识中逃避认识自我。只有能正视自我,愉悦地接受不完美的自我,才可能做到真正地认识自我、悦纳自我。

5、2自我体验的作用

在认识自我的过程中,个体产生一定的体验标准。当符合标准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出现的时候,自我体验是愉悦的,当个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心理活动是有损人格,会出现恐惧和羞耻等不良的自我体验,最终可能收敛或制止自己的行为和心理活动。

5、3强化自我控制

自我控制是自我意识在意志上的表现,是在自我认识和自我体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我控制不仅限制着心理活动和行为的性质、方向,并且要力求其符合社会要求准则。制定旨在完善和提高自己行动的相应计划和程式。行动中运用自我分析、自我体验、自我鼓励、自我监督、自我命令等各种激励手段。

5、4提高自信心

自信是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识的前提。自信心是一种积极的自我认知状态,是自我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人在肯定自己存在价值的基础上对自己力量的客观充分估计,它直接影响着自我概念形成、自我评价定位以及自我理想的设计和把握,对于全面体验和调控自我思想与行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信能够帮助个体激发自身的潜能,勇于面对失败和挫折。在大学生的课堂中,我们采取各种方式来培养学生的自信,帮助他们客观地认识自我的同时,让他们总结过去的成功经历,最终使“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这样的信念内化,达到提升自信的目的。

5、5提高自尊

自尊感是一种个体的重要情感体验,包括自爱、自己尊重自己和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情感体验。自尊感是个体在对自己进行积极的价值评价时所产生的情感体验。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具体的活动中发挥自我的价值和能力,来满足自尊。可以选择自己能力较强的方面参加活动,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活动目标,以便容易实现,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获得成就感,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提高自尊心。

参考文献:

[1]江午奇、自我意识理论的历史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111.

[2]孙圣涛,卢家楣、自我意识及其研究概述[J]、心理学探析,2000,2073:17-22.

[3]肖晓玛,尹显作、论自我意识研究的历史与发展[J]、韶关学院学报,2002,2311:104-108.

[4]聂娟、大学生自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及其策略[J]、社会心理科学,2010,825:32-35.

[5]朱智贤、心理学大词典[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6]黄希庭、时间与人格心理学探索[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7]肖晓玛、论自我意识研究的历史与发展[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11:104-108.

[8]韩进之,等、心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74.

[摘 要]本文试从分析高职生自我意识的特点及偏差入手,提出了如何除错高职生的自我意识以促进心理健康。

[关键词]高职生 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的特点 自我意识的偏差 自我意识的除错 心理健康

在高职生中,我们会发现有这样的学生――因自己的容貌不够娇好而郁郁寡欢,她们会因此自惭形秽、寝食不安;我们也会发现有这样的学生――从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没有学习动力,认为上了高职就是来“混日子”,丝毫不把学习任务放在心上……这些都是自我意识过强或过弱的表现。

自我意识是健康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我意识的健全和发展能使高职生有一个健康的人格。无疑,健康的人格是高职生心理健康的关键。因此,高职生应了解自身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偏差,掌握除错自我意识的方法,这些对于高职生来说都至关重要。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的各种身心状态的认识、体验和愿望以及对自己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体验和愿望。我们也可以称之为自我。

不难看出,自我可分为生理的自我、心理的自我和社会的自我,而认识、体验和愿望则可理解为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调控。

某高职生认识到自己体弱多病而产生了苦恼的情感,并随之产生了参加体育锻炼以提高身体健康水平的愿望;某高职生认识到自己具有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及出众的口才,相应地产生了自信的情感,并随之坚定了重点培养自己这两方面的能力,毕业后从事销售工作的愿望;某高职生坚持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以自己具有助人为乐的精神而产生了自豪的情感,并随之萌发了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愿望……这些都是高职生的自我意识的表现。

雨果说;“只要目的正当,纵使走在摇撼的路上,步伐也是坚定的。”所以,自我意识是高职生一切活动的动力,能帮助其树立奋斗目标和发挥能动作用。同时,自我意识能令人不断地反思、反省。因此,自我意识具有导航、自控、内省的功能。

以下,我从谈高职生自我意识的特点及偏差入手,简析高职生如何对自我意识进行除错以促进心理健康。

一、高职生自我意识的特点

1.自我认识――客观、现实、自觉

随着生理上的日趋成熟,高职生在自我认识上不太脱离现实,他们能自觉地按社会要求评价、设计自己。而且,知识及社会生活经验的不断完整与丰富,使高职生在自我认识上更为客观,且基本与外界保持一致,遇事也多能“三思而后行”。

如:几年前,高职生对毕业的理想薪酬在近两年已大致与现实接轨。

2.自我体验――强烈、敏感、丰富

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件都会引 *** 感。高职生对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的重视强烈而敏感,甚至一件小事、一句评价都会使高职生的情感掀起波澜,久久难以平静。多姿多彩的高职生活亦丰富着他们的自我体验,诸如自矜、自怜等自我体验,在高职生面对的各种学习、生活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高职生的情绪本身具有丰富多样性、冲动性、波动性等特点,所以,高职生的自我体验自然而然会强烈、敏感而丰富。

3.自我调控――积极、主动、持久

这是高职生自我意识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高职生已能够积极主动地按标准要求长期有效地调控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实现理想自我。他们在要求独立的同时还反对墨守成规,喜欢以新思维去接受新思想,并乐于人际交往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

除此之外,高职生对自身的发展前景尤为关注。他们会考虑自身生存与生活的意义,也会思索诸如“自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等社会问题。而对国际、国内、社会、校园的关注也使其能不断地修正自己。

二.高职生自我意识的偏差

1.过度的自尊、自信、自卑

过度的自尊就是虚荣,过度的自信就是自负,过度的自卑就是自我否定或自我毁灭。

有些高职生因家境贫困而怕被同学嘲笑,他们毫不估计自身的经济条件,盲目攀比、心理崩溃,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强烈的虚荣心也使那些过度自卑的高职生愈加陷入自我否定、自我毁灭的“怪圈”,导致恶性回圈以不能自拔。相反,过度自信的高职生往往目中无人、妄自菲薄、狂妄自大、心理失衡。

“三自”心理影射出高职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待提高的重要性。

2.以自我为中心

高职生中以自我为中心的大有人在。他们一切从“我”字出发,只注重个人价值的追求与实现,而将社会意义置之度外。自私心理使得这些高职生万事讲条件,而一旦事情没有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则会情绪激动、偏激、消极,最终导致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出现。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说:“一个人不快乐,是关心自己太多的缘故。”

高职生应懂得“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这也是高职生学会做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两极化倾向突出

由于高职生的思想还不够完全成熟与稳定,再加之其情绪本身具有波动性、爆发性、易于心境化等特点,所以,我们往往会发现高职生诸如沾沾自喜与心灰意冷等情绪都会随时表现出突出的两极化倾向。

综上所述,可以考虑从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调控这三方面对高职生的自我意识进行除错。

三.高职生自我意识的除错

1.自我认识――辩证、客观、多元角度

正确地认识自我是除错自我意识的前提和依据。

首先,要与自己比较,要看相对于自己来说是否有进步。如:对于在某个学科上不太擅长的高职生来说,他能从60分提升到70分,这就是质的飞跃,而完全没有必要强求他在短时间内该科成绩达到90分。其次,要与他人比较。有些高职生对于自己不学习的想法毫不介意。那么,应当与周围同学比较,在爱学习的同学的带动下,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以加强学习。最后,要自我反省。“吾日三省吾身”。高职生要敢于进行自我批评,时刻进行自我教育。通过以上方法,可以达到辩证、客观、多元化地认识自我。

2.自我体验――平和、乐观、自信

高职生应当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周围的环境、人与事,以“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去扬长避短,在困难、挫折、失败面前能以乐观、自信的态度去应对,随时调整自己的心态与行为,用自己发现的更理智而有效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夯实自己的抗挫折能力。其实,挫折本身又是性格特点的一块“试金石”,它能帮助高职生发现自身性格上的弱点以更好地完善自我。高职生应培养良好的情绪,调整不良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

3.自我调控――主动、及时、适时、校正

自我调控是塑造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的最根本的途径。

高职生应以坚强不屈的良好品格和坚忍不拔的顽强意志,脚踏实地地树立理想自我,并实事求是地打造现实自我,还应主动、及时地了解国情及社会,思考人生,参与社会实践,确立目标与榜样,在付诸于实践的过程当中适时地校正。

总之,高职生针对自身自我意识的特点,不断纠正自我意识上存在的偏差并进行正确的除错,相信,随着自我意识的优质发展,必将有一个愈加健全的人格,而这也会使高职生拥有一个更加健康的心理。

大学生如何完善自我意识?论文首先是世界观,然后是远的目标,最后是自己的想法,对于人生的认识

法律意识主题论文

试抄一文,仅供参考:浅谈公民法律意识摘要: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本文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探讨,首先阐述了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并全面分析了法律意识的功能,最后提出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关键词:法律意识 功能 措施 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否则,先进的法律制度也起不到人们期待的作用。

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属于主观的范畴。

就法律意识与法和法律现象的相互关系而言,法和法律现象是第一性的东西,法律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先有法,后有法律意识。

从法律意识的产生来看,它是客观存在的法律和各种各样法律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没有法律和社会法律现象,就不会有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和法律现象是被反映物,法律意识是反映的结果。

与此同时,已经产生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律意识,在作为研究对象的时候,又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

简言之,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态度、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

法律意识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

人是既有感性又有理性的动物,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情感、态度等,即:人类的自然意识和社会意识。

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对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观点、看法、情感、态度和信念等各种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

第二,法律意识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

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法律意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最根本的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能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①]因此,一般的讲,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意识。

当然,法律意识与上层建筑中的其他因素的关系也十分紧密,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现行法律制度、道德、文化乃至宗教都会对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产生重要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归根到底都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体相联系,总是表现为一定主体的法律意识。

意识总是一定主体的意识。

社会主体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和所受的法律熏陶、教育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意识,因之法律意识具有个体性,并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

同时,人又总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法律意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群体中又具有共同性和一致性,从而形成一定社会集团、阶层、阶级、民族的法律意识,即社会法律意识。

个体法律意识与社会法律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个体法律意识是社会法律意识的基础,没有抽象的离开了个体法律意识的社会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社会法律意识是个体法律意识的有机总和。

第四,法律意识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

法律意识是一个历史文化范畴,与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历史传统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

法律意识不可能在与过去相割裂的状态下产生和发展,它必然要承继某些历史上所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

同时,法律意识还具有民族性。

法律总是在具体的民族中产生和发展的,世界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必然形成自己民族法和法律的独有精神和风格,并积淀和渗透在本民族的法律制度之中,法律意识就是对这种绵延千百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在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上的反映和折射。

二、公民法律意识的功能在当代中国,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一系列条件,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其前提和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首先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惟此才能有效地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在法的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法律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立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了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功能。

(1)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直接根据和动力。

任何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都不可能离开其经济基础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随心所欲地制定或认可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经济关系中自发产生,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需要社会主体的能动反映和自觉选择。

社会经济对法律的功能期待必须首先能够为社会主体所正确认知和把握,即必须体现于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之中。

正如法学家所指出的:“在法的需要与法的创制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即法意识。

”[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商立法和经济立法迅速发展,正是在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推动和指引下达成的。

(2)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主观价值基础。

立法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所内蕴的社会关系的应有模式和社会主体的权利要求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如果社会主体不能正确认知现实条件下经济关系的真实法权要求,特别是立法者不能正确认知或全面认知的情况下,所创制的法律必然难以反映市场经济运作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可见,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状况,特别是立法者的法律意识水平至关重要,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法律价值观,严格意义上的立法都是在一定的法价值观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法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立法。

立法如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其所致的恶果比没有法还要大,没有法只能对市场经济发展形成自发的阻滞,有法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则会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能动的阻碍。

(3)法律意识在特定时期具有“准法律”功能。

法律具有滞后性,它自身的稳定性要求使其常常跟不上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需要。

特别在社会变革时期,原有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变革己不能完全适应时代要求,与新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法律调整的空白和漏洞还比较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常常能够发挥一种“准法律”的功能,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法律意识的这种“准法律”功能无疑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现实意义。

2、法律意识政治功能(1)法律意识是政治建构和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础。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模式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定时期内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但同时也与民族的政治法律文化传统,与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意识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

在政治制度的建构过程中,社会主体的政治法律意识,特别是建国者的政治法律意识对于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政治体制模式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制度之间的桥梁和中介。

政治建构的方式和基础是政治立法,在现代社会它主要表现为宪法、组织法和行政法的制定,这些政治立法是在社会主体尤其是立法者的政治法律意识支配下完成的。

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要求首先表现为社会主体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法律观点,然后通过统治阶级中的代表人物和思想家形成政治法律思想,最后通过政治家们的自觉立法活动和政治建构实践形成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

法律意识还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

在现代民主社会,政治统治就是法律统治,法律使政治统治权力具有合法性,没有一种政治系统能在不求助于合法性的情况下成功地保证大众的持久忠诚和服从。

这种合法性从根源上来自政治统治对现实社会经济结构的适应,但其直接依据是普遍的社会主体对它的心理认同,主要是对其法律制度的认同。

(2)法律意识引导、推动、保障政治体制改革。

从理论上讲,政治改革是占统治地位阶级中的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政治权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制,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过程。

与政治革命不同,政治改革是政治关系的量变过程,是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作为一种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政治改革往往都伴随着法的运作。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大都被称为“变法”,这是因为法律能够为政治改革指明方向,为政治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并巩固政治改革的成果,进而防止和清除政治弊端,推动政治不断进步。

在当代中国的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了规划、引导改革;保障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巩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的作用。

(3)执政党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执政党是否具备法治意识是其能否肩负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任的关键。

首先,法治意识是执政党选择治国方式的观念前提。

早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 *** 曾在延安与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黄炎培先生有过一段关于“周期率”的著名谈话。

当黄先生问及中国 *** 如何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支配时, *** 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己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

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③] *** 继承了 *** 科学的人民民主思想,同时还纠正了 *** 在民主问题上的失误,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

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了新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宣示了我们党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发展和根本转变。

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它的基本要义是: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特别是宪法和基本法律,而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

在当代中国,中国 *** 是执政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确定无疑的。

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 和宪法都明确宣示了这一点。

作为执政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调控社会生活,通过法律形式把党的政策制度化、法律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

法律至上,实质上就是人民意志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3、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 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法律意识是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 “法律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

”[④]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人类的创造物,或者进一步而言的人类的精神创造物,那么,法律无疑是这种人类精神创造物之一。

探讨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必然要提及一个与法律意识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法律文化。

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法律意识,二是与法律意识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

前者为观念性法律文化,后者为制度性法律文化。

显然,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构成法律文化的观念形态,同时也是决定法律文化本质的部分。

法律意识正是通过它对法律文化的决定意义而成为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发挥功效和作用。

(2)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法律意识作为社会主体在法律领域科学认识和情感体验的结晶,是精神文明的有机构成要素。

精神文明和法律意识的内容是相互包含的,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反过来,精神文明的诸多内容如道德原则、价值观念和科学文化教育等均己渗透在法制之中,成为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

从精神文明的建构角度来说,没有法律意识,就不能反映人类在社会法制领域的精神成就,社会精神文明就是不全面的。

其次,法律意识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观念和制度支持。

精神文明与法律意识虽然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但两者并非始终同步发展,这种非同步化在社会经济急剧变革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原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传统价值体系往往具有较大的惯性,对精神文明建设造成阻滞。

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依*教育的方式来建设精神文明,同时对变革来说教化的过程也显得过于缓慢,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尤其需要法律意识提供强大的观念和制度支撑,需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再次,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的功能还体现在法律意识对于形成国家关于教育、科学、文化、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推进这些领域的法治化进程的作用。

依法治国,意味着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法律意识为这些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观念意识基础。

通过法律意识的立法功能,将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规范,并通过法律的实施为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使最基本的精神文明得到及时实现,并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对于社会的大多数成员来说,法律意识的形成主要来自先行认知法精神的主体的启蒙与教导,特别是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只能是法律教育的结果。

本文所称法律教育是指从一定的目的出发,有计划、有组织的对社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法律观念培养、法律精神熏陶等知识传授与思想启蒙过程。

法律教育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

法律教育通过系统的知识传授和观念倡导,使人们从理性上认识法律,培养起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情感,促进科学的和现代的法律观念的形成,坚强法律意志,坚定法律信念。

在我国,法律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法学教育。

所谓法学教育是指正规的,以培养法律职业者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虽然不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直接途径,但法学教育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密切相关。

在我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法律职业者的任务,这就决定了法学教育对整个国家法制系统具有巨大影响。

在现代法治社会,几乎一切公共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法律职业机关和法律职业者,这些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组织机构的活动主体,是法律制度得以正常、有序、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法律职业者对整个社会的法意识状况和法治实现负有特殊的使命。

正如博登海默指出:“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肌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的活跃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

”[⑤]被赞喻为“社会医生”的法律职业者,在行使其“社会医生”的特殊使命过程中,不仅自身要具备高水平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而且还肩负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提高、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的任务。

法律关系越发达,法律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作用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社会要求就越高,社会责任也越多,法学教育对整个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意义也就越大。

此外,法学教育还与法律理论研究密切相关。

一个国家的法律理论研究状况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学发展的标志,也是评判社会法律意识状况的一个标准。

法律理论研究通过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向社会输送法律文化信息和营养,是提高和促进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

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以及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越来越离不开法学理论家的参与和指导,可以预见,法学教育和法律理论研究对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2、公民普法教育。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对待法律职业者那样对社会所有成员进行专门的法学教育,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通过大众化、普及化、社会化的形式和手段进行的。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普法教育至今己经进入了第四个五年计划实施阶段,这项开始于1986年的声势浩大的全民普法活动,可视为中国特有的对公民进行法律教育的方式,成为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的有效手段。

普法对全体公民进行了以宪法为中心的主要法律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教育,大范围普及了法律知识,从而为公民评价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

然而,普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明确普法教育的目的,推动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探讨。

从普法的目的来说,应进一步明确全民普法的战略目标,明确把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塑造公民现代法律精神,树立公民现代法律信仰作为普法教育的根本任务。

因为教育目标是否明确、科学、富有远见,直接关系到普法教育的成败,当前我国实施的全民普法教育尽管提出了以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为目标,但对于这一目标的理解却不够全面,还停留在消极的守法教育这一层面,这体现在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多个方面,显然是与现代法律教育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

从普法教育的内容来看,当前普法教育主要以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为教育内容,这使得普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一,现行实在法固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代法律精神的要求,但隐藏于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仅从条文本身是难以把握的;其二,现行法律是国家在现阶段对现代法律精神的立法表现,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权要求,还必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三,仅仅进行实在法教育容易造成公民消极守法意识的形成,失却对现行法律价值指向是否正确的评判能力,弱化人们对法的哲理思考和文化反思,难以形成公民对法律的深切体验和发自内心的信仰。

3、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

法律意识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成长为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

学校法制教育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中、小学校分别设置了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法制教育课程和日常法制教育活动,对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中,高校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地位。

因为,作为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如果缺乏法律意识,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就不能称其为合格人才,更不能承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因此,高校法制教育的状况如何社会意义十分重大。

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高校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思想、法律精神的引导,是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教育,它的标准应高于对一般公民的普法教育,应是在公民意识基础之上的,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培育。

进一步提高和改革高校法制教育是当前高校“两课”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此外,各种非正规的法律教育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以及各种大众传媒都能够传播一定的法律信息,成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有效途径。

但是,在当代中国,有组织、有系统的法律教育作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其重要地位是任何其他途径都无法替代的。

参考文献:[1]张文显.法的一般理论[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杨介生.试论公民的法律意识.云南警学[J],1997,(3)。

[4]李蕊,孙玉芝.公民法律意识——法治之精神力量[J].法学论坛,2000,(02)。

[5]杨小云. 实现从人治意识走向法治意识的历史性转变[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06)。

[6]刘瀚. 我国法治社会形成中的主要因素分析[J] *** 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2,(01)。

[7]马长山. 法治进程中公民意识的功能及其实现[J].社会科学研究,1999,(03)。

[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122页。

[②] 张文显主编:《法的一般理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242页。

[③]黄炎培:《延安归来》,载《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页。

[④][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我的法律观论文资料跟底稿都在,可以发给你用。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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