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1990:华北农村婚姻家庭变动研究王跃生 【摘要】: 本文是对1930-1990年华北农村婚姻家庭变动所作的研究,集中探讨社会变革背景下冀南农民的婚姻家庭行为及其特征。 作者依据1999年秋天在河北省磁县的两个乡、6个村所作的婚姻家庭抽样调查资料和2000年秋天在磁县档案馆所收集的具有平原、丘陵和山区地理特征的5个村庄人口档案资料。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所有制下婚姻家庭变动状况进行了系统考察,寻求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的关系。 本文重点研究过去60年中婚姻家庭对宏观政治和经济变动所作出的反应。在论述中,作者将这一历史过程分成四个阶段。第一,完全私有制下的婚姻家庭,主要指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土改前)。第二,从土地改革到高级社成立之前过渡时期的婚姻家庭。第三,集体所有制下的婚姻家庭。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直至至1980年、1981年上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之时。第四,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的婚姻家庭。从1981年至今,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但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由原来的生产队组织下放给农民,每个家庭又成为相对独立的的生产单位。虽然在50年内中国社会制度发生了上述四个时期的变化,但基本的变化只有两种,即解放前的私有制经济和解放后逐渐实行的集体经济。 那么在这一社会变革广泛而又深入的历史时期,婚姻家庭呈现出那些变化呢? 一、婚姻变动 1.土改前的传统社会,父母被赋予为子女主婚的权利。除对婚姻年龄作出不具约束力的规定外,官方并不直接介入民众的婚姻缔结过程。初婚行为表现为女性普遍早婚,男性早婚和晚婚行为并存。建立在财产基础上的门当户对婚姻观念充分体现出来。由于婚姻目的在于结两姓之好,为免使家族内部关系受到削弱,冀南地区的村外婚成为普遍做法。2.土改之后,家长主婚权被废除,政府通过建立婚姻登记制度直接介入婚姻缔结过程。极端早婚现象和畸形婚姻得以消除。由于政府可以借助集体经济组织对民众实施全面管理,因而初婚年龄规定(包括晚婚年龄政策)表现出很强的约束力。建立在财产基础上的阶级内婚被以成分为标识的阶级内婚所取代,出身地富等高成分家庭男性婚姻出现困难。传统家族组织解体,宗族观念对族人约束减弱,男女婚姻自主能力增强。但集体经济时期的华北农村,父母对子女婚姻仍有相当的决定权。当然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包办婚姻已有不同。村内婚在集体经济时代得到发展机会。3.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法定婚龄成为结婚的唯一准绳,政府指导、且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晚婚规定被取消。低于法定婚龄的早婚行为有所增加。为了发展村内关系,村内婚成为一种重要方式,它同时迎合了婚龄男女的愿望,婚姻圈因此呈萎缩之势。 二、家庭行为变动 1.分家行为。在华北农村,无论私有经济时期,还是集体经济阶段,分家都是不可避免的。传统私有制时代,子女分家受到父家长一定程度的抑制,但这种抑制主要表现在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相对富裕的家庭中。中等以下家庭难以长时间维持大家庭局面,往往有较高的分家频率。而大家庭中—当父家长去世,分家将不可避免。集体经济时代,分家渐趋普遍化。其表现形式是子女婚后与父母同居时间缩短,逐渐演变为结婚即分家的新的民俗。 2.家庭结构变动。从1930-1990年,冀南农村家庭结构有两个变动特征,一是复合家庭由土改前占有一定比例到土改后逐步减小。60年代中期以后,复合家庭进入尾声。另一个特征是,核心家庭比重稳步增长。虽然土改之前,核心家庭在调查村庄均是比重最多的类型,但它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多数。并且,核心家庭相当部分是家长束缚减轻或消失后大家庭分家所致。土改后,核心家庭逐渐成为多数已婚家庭子女的追求。多子家庭不仅儿子婚后希望及时与父母分家单过,而且父母为减轻负担也愿与已婚儿子分爨另炊。复合家庭,甚至直系家庭解体后均融入 核心家庭之中。集体经济后期家庭核心化局面逐渐形成。以往研究者夸大了以复合家庭为标志 的传统大家庭存在水平。本文研究表明,整体上看,传统时代,大家庭虽占一定比例,但并非 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家庭形式。从冀南看,复合家庭约占 15%左右,并且主要集中在中农以上家 庭。 3.家庭规模变动。土改前冀南农村的家庭规模基本上保持在5口水平。家庭规模大小与家 庭人均土地数量有很大关系。中农以上家庭人口规模超过平均水平,而贫农以下家庭人口规模 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土改以后,特别是高级社以后,土地与家庭财富水平脱离了关系,进而不 再对家庭规模产生影响。家庭规模大小取决于家庭生育水平高低,还与分家频度有密切关系。 整体上看,46口的中等家庭比重上升,7口以上大家庭减少。 在中国历史上,家庭平均规模保持在5口上下的记载最多,各种个案调查结果也显示了家庭 规模构成的这一特征。根据本文研究,传统社会4-6口家庭占有相对大的比例,形成5口规模家 庭的存在基础。更重要的是,3口以下的小家庭和7口以上的大家庭均占有一定比例,其平均水 平基本上在5口或趋近5口的规模,从而使5口的家庭规模具有一定普遍性。土改之后,7口以上 大家庭比例缩小,3口以下的小家庭比例也降低了。大小两类家庭平均人口规模下降,进而带【关键词】:1930-1990年代 华北农村 婚姻家庭 社会变革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级别】:博士【学位授予年份】:2002【分类号】:【目录】: 第一章 绪论11-33 一、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11-13 二、 1930-1990年间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认识13-21 三、 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研究述评21-25 四、 冀南地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25-30 五、 资料说明30-33 第二章 婚姻年龄变动33-56 一、 初婚年龄33-45 二、 夫妻婚龄差距45-49 三、 初婚与初育间隔49-56 第三章 婚姻范围变动56-74 一、 通婚距离56-68 二、 通婚的社会范围68-72 三、 通婚范围与家庭人口增长72-74 第四章 生育行为变动74-100 一、 土改前生育状况的间接分析—家庭成年子女数量考察74-79 二、 土改后不同时期妇女生育子女数量79-87 三、 不同时期结婚妇女生育延续时间87-91 四、 村落家庭子女的构成91-94 五、 讨论94-100 第五章 家庭结构变动100-123 一、 家庭结构研究概述100-103 二、 土改前的家庭结构103-111 三、 土改后各时期的家庭结构111-116 四、 讨论116-123 第六章 家庭规模变动123-147 一、 土改前的家庭规模123-128 二、 土改后各个时期家庭规模128-132 三、 由家庭结构看家庭规模132-134 四、 单人户构成特征134-135 五、 不同类型家庭的人口规模135-143 六、 不同规模家庭人口在村庄人口中的构成143-147 第七章 分家行为变动147-187 一、 私有土地制度下的分家方式147-164 二、 社会变革对分家的推动164-171 三、 集体所有制下的分家形式和特征171-184 四、 讨论184-187 第八章 家庭同居代际变动187-197 一、 不同时期的家庭代际构成187-189 二、 家庭代际与家庭结构189-193 三、 家庭传承的中断193-194 四、 代际传承与老年照料194-197 第九章 家庭人口生存条件变动197-228 一、 土改前家庭人口生存状况197-210 二、 土改后集体化之前生存条件的变化210-213 三、 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家庭人口的生存方式213-225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民的生活方式225-228 第十章 简单的结论228-237 一、 不同时期农民家庭环境的综合考察228-229 二、 社会变革对农民婚姻家庭的影响229-232 三、 社会变革环境下的婚姻家庭与人口232-234 四、 婚姻家庭行为的“不变”234-236 五、 几点认识236-237 参考文献237-241
家庭伦理道德 [论文摘要]家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形式,它对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起着重要影响。因此,家庭伦理道德的作用不可忽视,全社会有必要共同倡导和进行家庭伦理道德。[论文关键词]道德情感和谐 家庭和谐一、血缘家庭的纽带19世纪70年代,美国民族学家路·亨·摩尔根为了进一步研究人类史前史的可能,发表了《古代社会,或人类从蒙昧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一书,该书指出一个部落分为若干母系血缘集团即母权制氏族,而这正是后来的父权制氏族的基础。他找到了全部原始历史的新基础,并据此描绘出家庭式的略图,从而揭示了原始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演变过程。 现代社会,以血缘关系捆绑起来的家庭观念也早已不像过去那么浓烈,情感与道德的地位逐渐凸显出来。随着社会交往范围的增大,社会关系越来越不局限在一个小的范围内,家庭的作用看似减小,但是它作为一个社会的基本单元仍然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重视家庭的建设,特别是家庭的伦理道德建设。二、道德家庭与婚姻的支撑点家庭伦理道德是指调整家庭成员间关系的原则与规范。家庭道德在不同的社会形态里有着不同的内容:夫妻相爱,志同道合,尊敬和赡养老人,抚养和教育子女,尊重家长,爱护弟妹等等。而家庭关系中的核心是夫妻关系。如果每个家庭都能遵守家庭道德的规范,做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那么,整个社会就可免除后顾之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有了很坚实的基础。 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家庭道德建设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内涵也不同。在封建社会中,男性家长处于绝对统治地位,男尊女卑、三从四德是通行的戒律。男子有休妻的自由,女子却没有离夫的权利。男子可以再娶,女子却不可以再嫁。《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这七去在元明清三代的法典里都有明文规定,成为压迫妇女的工具。封建道德要求女子绝对忠诚于男子,妻子对丈夫从一而终,夫死之后要守节。夫妇的伦理规范比较集中地体现在礼制中,《礼记·婚义》中规定:“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侍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连接两个家庭的利益,是为了传宗接代和祭祀祖先,在这里夫妇双方的感情和幸福不在考虑之列。现代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的自由发展的空间不断扩大,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确立,个性获得了充分的解放,原有的封闭观念被打破,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进入家庭,带动了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向文明的方向发展。表现为:自我意识增强,自由恋爱,自主婚嫁;男女平等,长幼平等,夫妻平等,家庭成员一律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注重婚姻质量,追求高水准的爱情生活,被视为成就、维系婚姻的价值趋向。但同时,在文明的家庭主流中也搀杂着大量的腐朽的家庭伦理生活的暗流,造成家庭伦理道德的模糊性和伦理行为的矛盾性。因此,树立正确的爱情观是一个婚姻与家庭幸福和稳固的保证。人的性爱需要早已从动物的自然本能发展成为人的一种基本的社会需要和社会实践,两性的关系也早已从单纯的为物种的延续而结合的自然关系,发展成为在性爱基础上具有强烈而持久的思想感情结合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成为人性和人的社会本质的特殊实现方式。马克思也曾深刻地揭示了爱情的本质,认为爱情是只有从动物演变出来的人才有的,它已是人的社会需要,是人的行为,是人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婚姻与家庭的组建“是不是由于爱和对应的爱而发生的任何贪图享受,破坏他人家庭,置道德于不顾的行为都是应当收到人们谴责的。爱情不是一闪即逝的,一旦双方确立了爱情便以彼此结合为幸福,以分离为最大的不幸。但爱情伟大,婚姻繁琐,要想经营好一个家庭不是唱唱高调就能经营好的,它需要夫妻双方相互包容、相互体谅和理解。这里也不排除另外一种情况,当热恋甚至结合的双方一旦面对爱情的潮起潮落时,不得不考虑分离。因为爱情的双方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随着生活的变迁、岁月的流逝,人的感情也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一方或双方不爱了,或一方产生了新的爱情,离异就是不可避免的和合乎爱情本质的、合乎道德的、合乎人性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如果感情确实已消失或者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斥,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者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三、法律家庭与婚姻的守护者婚姻家庭法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随着国家的产生,原始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有关婚姻、亲属的习惯和禁例等,就被注入了新的、阶级的内容,开始转化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从世界历史的范围看,婚姻家庭法大致经历了古代婚姻家庭法、近现代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婚姻家庭法、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详于礼而略于法,在奴隶社会,有关婚姻家庭的礼起着法的作用,而在中国的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是礼、律并用的。新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则经历了根本的制度变革。男尊女卑的夫权统治、漠视子女利益的家长专制式封建包办婚姻、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和以“休妻”为主要方式的男子专权离婚等一系列有违女性尊严的不平等条令都被废除,确立了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分别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个公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认真践行马克思主义的爱情观,实现制度法律化和伦理道德化,使夫妻双方从情感和谐做起,促进家庭和谐,进而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伦理学简明教程 》,魏英敏、金可溪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2]《人学原理》,陈尚志主编,北京出版社,2005
作者在情节的字里行间也在诉说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她通过贝内特小姐的口说:“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她批判那种惟利是图的金钱婚姻。就像我一直说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过多的考虑那些外在的因素,两个人真正好那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可以说,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里最仔细审慎地剖析描述了绅士淑女恋爱求婚的全过程,并全面透彻地说明了她所谓的理想婚姻的各种基础。 另外,她也在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借伊丽莎白所说:“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想想我们现在的人不也是如此?我承认包括我自己在内。但是我很有意愿并且支持所有人去打破一些传统,毕竟世界在变,我们的思维也应该更开放,更新潮。 《pride and prejudice》。那我最后就祝愿无论是在爱情还是生活中,人们都能少一些傲慢与偏见,多一些谦诚和理解吧!这样爱情才能更稳固,生活才能更美好!
以下是我上次关于傲慢与偏见的演讲中的婚姻观爱情观分析,受到了好评,也运用了一些参考,如书评 本书描写了四段截然不同的婚姻以及对应的婚姻观然后你可以分析四段婚姻的差距,以及你是赞成那一种。(建议在这里只赞同主人公的婚姻,另外三段婚姻其实都是起到反衬作用,因为同样美满的宾利和简的婚姻还是有很大问题的,他们的婚姻并不牢固,他们都缺乏主见,否则不会因为当初达西的破坏就不了了之,而又因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撮合又走到一起)1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是基于爱情的2宾利与简的婚姻是基于倾慕的3柯林斯与夏洛蒂的婚姻是基于顺从和接受的4威克姆与丽迪亚的婚姻是基于欲望和利益的本书主要描绘的是英国200多年前中产阶级婚姻状况伊丽莎白无疑是其中思想高度最高的女性,美丽灵动更是极具主见,达西也同样拥有后者。正因如此,面对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才会产生偏见;认识到了伊丽莎白的率直可爱,与姐姐的浓浓情亲后,达西才会义无反顾的抛开对其家人鄙弃厌恶的傲慢,主动促成两人的情感。价值:1简。奥斯丁的这本书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婚姻,颇有打破阶级限制的意味,因为达西是贵族资产阶级,而伊丽莎白只是中产阶级。书中四段截然不同的婚姻观更是各类人性与欲望的集中体现。2作者本人是一生未婚的单身女子,却可看出其内心深处还是向往爱情向往婚姻的,所以也可从作者借伊丽莎白对爱情的执着追求,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出发。批判了没有爱情的婚姻的可笑,鼓励人们不受阶级限制努力追求真爱,你也可以引申为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建议:虽然你的题目是婚姻观,但不要就事论事,要和自身精神境界有联系,所以建议你在最后将婚姻观引申为人生观,价值观,理想观等等
最近热播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有一个情节是大王一家和他的臣民一起过重阳节。 影片中重阳节的内容和形式美决不亚于现在的任何西方节日。重阳节上,大王和王后合写的那四个字“忠孝礼仪”。那可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虽然100年来有些人对孔子提倡的“忠孝礼仪”有反感,我想那是他们对满清把这几个字做为束缚汉人思想枷锁的怨恨。其实这几个字没有错。错在满清的残暴统治,以及用孔孟之道给汉人的知识分子带上了精神枷锁。当初提出的反孔,说到底就是反清。 其实我们现在可以去正确地理解这四个字; 忠----那是对国家的忠,对祖国的忠。这和现在提倡的爱国没有矛盾,而且是一个道理。 孝----对先人的孝,对父母的孝,对长辈的孝。这也完全符合现在的伦理观念。 礼-----就是行为举上要讲礼貌,讲文明。这些年我们不正是要倡导这种文明吗?就是因为我们过去的400年来,把几千年的文明礼貌丢了,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人不讲文明不讲礼貌。这一点在出国的人员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仪----有了内容还要有形式上的美。这就是仪,不管是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友人想见,进见父母,拜谒祖宗等。都有个形式上的讲究。不象现在的中国,无礼无仪。就是有礼也是有礼无仪,没有美感。或者是有仪无式。没有形式上的规范和统一。 从这个电影中,我们不难看到,导演张艺谋的盖世之才和他的良苦用心,那就是他在极力地宣传和弘扬华夏文明。找回我们汉民族丢失的“忠孝礼仪”和构成华夏文明的元素---汉民族服装:“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服装不美就不是华,那是鞑靼。礼仪不大就不是夏,那是胡。 如果我们的汉民族失去了传存了2500年的美丽服装,丢掉了行了2500年的礼仪,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叫---华夏? 反观今日的日本韩国,他们的服装不能不叫美,他们的礼仪不能不叫大。所以他们才是华夏的正宗。而我们呢,就是鞑靼了。看到他们的今天,就等于看到了我们的过去。毕竟他们是向我们学习的,而且他们学的很认真也很彻底。而看到我们的今天,就好象看到了过去的鞑靼。文明东移,华夏远去。恶从北来,胡满天下。好的东西,谁都会去学,可惜的是,我们自己创造了美丽,却把她随意丢弃。恶魔给我们披上了兽衣,我们却爱惜有加,舍不得脱下。我们过去有人的文明,但是我们却去学披甲人的无耻。我们本来是礼仪之邦,现在却是世界闻名的无赖,恶棍。真是毫无保留地做到了“弃华服以就胡”。“丢礼仪而胡闹”。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自己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奋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没钱买纸、笔,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他在小油类下常读书读到深夜。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什么活儿都干,打过短工,当过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量员,还干过伐木、劈木头的重力气活儿。不管干什么,他都非常认真负责,诚实而且守信用。 他十几岁时当过村了里杂货店的店员。有一次,一个顾客多付了几分钱,他为了退这几分钱跑了十几里路。还有一次,他发现少给了顾客二两茶叶,就跑了几里路把茶叶送到那人家中。他诚实、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 1834年,25岁的林肯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 当律师以后,由于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当地很有声望。很多人都来找他帮着打官司。但是他为了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给他劳务费,但是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 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那个客户的陈述,发现那个人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就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辩护,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 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您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您要多少酬劳都可以。” 林肯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胜诉,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 那个人听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
对中国民间文化现状的调查与反思文化是一个民族独有的东西,它是这个民族得以继续存在的基础,当一个民族的文化消亡或者被其他的文化形式所代替,失去了民族存在基础的时候,那么即便它的人民仍旧存在,这个民族的存在和消亡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当越来越多的文化形式从原有的那种昌盛发展到现在的濒危乃至已经消失,谁该为这些事情负责?当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如痴如醉地沉醉在圣诞节、万圣节、NBA、足球以及情人节等西方文化的氛围中,还有多少人能够从春节、庙会、传统戏剧、皮影戏、传统民乐等中国传统文化形式中找寻到往日的那种新鲜和快乐?当另外一种“崇洋媚外”在我们中间悄然流行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抵抗西方文化侵略的阵地前举起了自己手中的“枪”!很多民间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民间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夏挽群告诉记者,民间文化主要包括四种,即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民间美术和民俗文化,但是从目前的很多情况来看,这些传承着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结晶的文化形式却在各种各样的冲击下逐渐失去了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以至于走向消亡。民间文学的种类很多,我国各种类型的民间文学形式几乎在河南都可以找到,它包括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等,它们构成了中国口继文学的通史,对过去人们的道德思想形成了很大的影响。河南的神话被称为中国神话的奇迹之一,新郑黄帝、周口伏羲、泌阳盘古等表达了东方才有的内在而隽永的民族想象。然而,民间文学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异,有些不再流传,迅速消失,继而消亡。民间表演艺术包括民间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武术、杂技等,它们也是历史悠久,从上古时代产生、发展并传承下来。中国的民间戏剧发源于原始劳动歌舞,是世界戏剧三大源流之一。河南民间戏剧在民国末期调查有80多个剧种,这其中有道情、二夹弦等,但是据现在的调查和统计只剩下30多个,建国后平均每年消亡一个剧种。夏挽群说,每个剧种的消亡都意味着这种戏剧音乐表演形式的消亡,而剩下的30多个剧种也是惨淡经营,专业的演出已经很少了。而在刚解放时,河南有大量的专业剧团走乡串户,现在很多还存在的专业剧团却面临着生存危机,好一些的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夏挽群给记者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河南鄢陵有一种乐器叫做筹,是过去随着佛教音乐而产生的,现在实际上已经消亡了,仅存的一位能够吹奏该乐器的老人也已经在前不久去世了。在丽江纳西族的音乐文化中,驰名中外的纳西古乐,是每一个到丽江的人必听的。但如今,随着纳西古乐的势微、失传与衰落,该音乐形式也将变成“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民间美术包括瓷器、泥塑、玉雕、年画、剪纸等种类,它们也是很珍贵的一笔遗产。夏挽群给记者介绍说,河南淮阳太昊陵的泥泥狗,虽说看起来很粗糙,但是它有很深厚的历史底蕴,被称为史前图腾,它把原始的信息带到了现代。以前在太昊陵的庙会上简直到了热销的程度,然而现在对泥泥狗的制作已经越来越少了。笔者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去太昊陵烧香,总会带回一些憨态可掬的泥泥狗,它们给笔者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而现在却很少有孩子们能够见到这种工艺玩具了。传统工艺美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遇到了新的挑战,福建为人们所熟知的工艺美术行业,如脱胎漆器、软木画、竹编、德化瓷塑都处于后继乏人的困难境地。北京、江苏、浙江等工艺美术发达的省、市同样陷入不景气的状态。其他艺术形式如年画、剪纸过去在民间都很流行,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木版年画,除专家、学者、外国人外,很少有人问津。而对剪纸,目前学习的人主要是农村妇女,年轻人并不重视它的传承。民俗文化反映了老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各种习俗,如庙会和春节等。这些传统节日中有着大量的民族内涵,然而随着西方大量节日的到来,中国的很多节日却在逐渐淡出。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指出:“很多民族的民俗民风都已经没有了,充满中国民间文化气息的春节本是民族凝聚力与亲和力的体现,而我们现在却不知道该如何去过了!如今节日没有了文化的载体,文化内涵变得越来越空泛,人们也就对节日失去兴趣了。”“孔雀公主”杨丽萍忧心于她看到的云南的变化: 许多绝技因为失去了用途而濒于失传,新生的一代喜欢牛仔裤甚于传统服装。一位专家在调查了基诺族巴卡村寨后指出,如果不加以重视和保护,这里的民族口碑文史及其风俗传承机制,有可能在20年内消失。而这种状况,在云南众多的村寨之中并不鲜见。著名作家冯骥才忧心忡忡地说,现在很多少数民族的村寨都变成了洋楼,历史的记忆和传承都没有了。如果继续这样发展,十几年后,我们传统的东西就都没有了。我们剥夺了它们生存发展的权利冯骥才曾经这样说,“我们正处在一个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化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们的文化没有载体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人们对外来的东西觉得特新鲜,把原来的东西都扔掉了。”夏挽群也告诉记者,出现各种民族民间文化失去发展机会乃至走向消亡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农耕时代已经结束,进入了工业时代,这些直接导致了原来民间民族文化生存的土壤变化,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习惯以及精神的变异。事实上,我们为之自豪的中华文化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半是精英和典籍的文化,一半是民间文化。两部分同等重要,相互不能代替。民间文化是我们的祖先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是我们民族精神情感、个性特征以及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以及综合国力中不可或缺的坚实的精神内含。可是,由于民间文化长期不被重视,也没有从文化上、从全球化的背景上来看待这个“中华文化的一半”,因而至今我们对于民间文化的整体状况认识不清、心无底数,我们甚至不知道如今民间文化到底消失得怎样。再次,民间文化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生存方式,和经典文化以及典籍文化相比,它从没有像它们一样用各种方式进行加强。并且民间文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它的传承一般都是口口相传,并且还有很多“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禁忌,传承的范围也很窄,大都是师傅传给徒弟、父亲传给儿子等这样的形式,一旦出现断线,它这种形式很快就可能消亡。韵味无穷的皮影木偶,流浪四方的说唱艺人,诙谐幽默的曲艺形式……这些经过几千年来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诸多璀璨夺目的文化遗产组成了今日博大精深的中华五千年文明。然而,也正是由于它们大多只是凭借着口传心授、相当脆弱的方式代代相传。面对开放与交流的加强,多元文化潮流的冲击,绝技绝艺传人越来越感到困惑与无奈:一方面,随着年岁渐老,他们带徒传艺的期盼越来越强烈而急迫;另一方面,年轻人忙着打工挣钱、追逐新潮,对民族传统文化感兴趣的不多,能沉静下来学习观摩的就更少。一旦没有传承人,就如断线风筝,即刻消失,化为乌有。在工业化和全球化的今天,它必然遭受致命的冲击。最后,民间文化从没得到过正确的认识,甚至一直被认为是封建迷信。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的民间文化还没有来得及作好进行细致的整理的准备,西方的各种文化就来到中国,它们这种带有商业行为的文化形式拥有更多强大的资本,对中国的民间民族文化造成了强大的冲击。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东方人特别是年轻人还去追求时尚,这种浮躁行为对中国民间民族文化的打击也是毁灭性的。传承,不仅仅是为了一种文化存在几年来,随着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出现了全国性的文化反思,这种反思的结果处于认识的三个层面上。首先认为民间文化的断裂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传统文化的断裂。因此,对待民间文化不应该采取历史虚无主义认识,不能让其断裂而应传承下去。如果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就可以割裂,那么,我们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恐怕早就不存在了。尽管不可否认经典文化和典籍文化的巨大作用,但是更应该看到民间文化是亿万劳动人民的劳动结晶,保护民间文化就是从民间文化延续上发出的呼喊。其次是东西方更加激烈的碰撞使得民间文化地位的上升,成为现代文化的基础和底色,也成为民族文化共识、民族文化绵延赓续的基础和情感的纽带。若东方的文化全部消亡、大脑中的记忆荡然无存,全部被西方的文化所代替,那么中华民族将会是一个什么概念就应该重新考虑了。夏挽群说,这些直接导致了中国文化运动的产生,而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护民族先进遗产则成为了这场运动的高潮。再次可以上升到国家文化安全的层面上。美国中情局的用心可谓是极其险恶的,他们已经将这种险恶用心用于对付中国正在迅速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年人,并将在今后的生活中继续加大。从日本对中国台湾的50年文化侵略就可以看出端倪,在那50年中,日本的用心同样险恶,他们要求台湾同胞不准说中国话只能说日语,不让过中国的节日,扒掉中国的庙宇改建日本的神社,这些直接导致了目前在台湾仍旧有人信奉日本文化乃至承认日本文化。日本的险恶用心就是想通过这些来改变甚至抹杀台湾同胞心中的文化记忆,这种行为已经上升并涉及到了中国的文化安全问题上来了。民间民族文化的保护和拯救已经到了十分迫切的地步,不仅仅是从上述三个层面上说的,因为我们的民间文化还承担着政治资源、教育资源、道德资源、文化产业资源和未来文化建设资源等五个资源的功能。“民间文化不同于经史子集,它们存在于普通的民居和人们的生活起居中,是生活的文化,是民族个性特征和独特精神的重要表征。”夏挽群说。从历史传承来看,民间文化分为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有专家认为,在中华文明的演进史中,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规律:每当有形的物质文化受到损毁时,口头的非物质文化就会发挥它巨大的历史功能,维系、保护和传承着中华文明的精神血脉。中华文明之所以成为人类远古文明唯一延续至今的伟大文明,是和口头非物质文化具有延绵不断的强大生命力直接相关的。可以说,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信念的“活史”,是中华民族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基石。留住民族记忆的背影,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才有其生生不息、长远发展的可能和潜能。就此来说,遵循人类口头文化的艺术规律,及时抢救濒危文化遗产,使人类社会创造的非物质文化能够代代相传,文明成果能够千年流淌,源远流长。这既是国民的责任,更是薪火相传的使命。我们能否留住它们曾经的辉煌?随着认识的逐步提升,中国的文化保护已经从原来的那种自在状态变成了自觉的状态,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立法工作。夏挽群介绍说,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加快对这些方面的立法进程。2003年2月18日,“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正式启动,这一工程还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这个工程是我国首次对民间文化进行国家级抢救、普查和整理,工程将耗时10年。当年,“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已经在15个省展开,并对其中重要的民间文化进行保护,2004年该工程在另外9个省市进行。冯骥才还和地方学校合作编写乡土教材,培养青年学生的民族文化情感。同样是剪纸,河南西部的剪纸大都自己玩玩,但河北蔚县剪纸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产值数千万元。“这就涉及到市场理念的问题。”夏挽群认为,有些民间艺术难以和市场接轨,即便扶持也难以长久。对那些历史渊源深厚、文化信息丰富、能够和市场接轨的民间艺术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发。比如曾经是高贵的象征地河南开封的滕派蝶画,他们正在寻求更多的解决办法,以此来推动它进入市场,继而得以更好地传承。对一些已经无法迎合市场的民间艺术形式,该怎么办?“那就养起来。”夏挽群说。对于传统文化来说,只有当人们普遍认识到民族的文化是精粹、值得世界关注时,传统文化才能得到重视。因此,夏挽群认为,“国家教育部门应该加强这个方面的重视,抓传统文化的教育工作应该从中小学入手,在教材中不仅要加入历史的文化,更重要的是各地都有自己的地域文化,因此应该从培养本地的文化认识上进行文化的传承。然而遗憾的是中国的应试教育扼杀了这些!”而对于下一代的传统文化教育,是革新的最好手段之一。据介绍,目前在全国各级学校的课内外教育中,很难看到传统民间文化的身影。有关专家不无忧虑地说道:“下一代教育和兴趣的缺失,将可能断送传统民间文化的未来!”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正常婚假是3天,要是晚婚的话就是15天.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的。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 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筹备婚礼是一个很花费时间的过程,新人要联系酒店,邀请宾客,拍摄婚纱照,还要准备婚宴回礼等等东西。结婚虽然是幸福的,但是也是疲累的。我们筹备婚礼的时候,肯定都需要一段集中的时间来规划吧。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对婚假的相关信息,有必要认真了解一下。
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新人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婚假是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和周末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请的婚假时间内,包含了国庆中秋之类的节日,那么这个时间是算在婚假天数内,不会重新另算了。
不管是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政府规章,在规定婚假天数时,都以“天”为单位,而非以“工作日”为单位,并且没有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就从侧面反映出,婚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而非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
我们知道,婚假都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所以员工完全可以在结婚后,根据公司的制度规定,合理安排休假时间,这样就可以避免婚假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情形。所以在实践中,一般这样操作:婚假应当连续休,婚假第一天或者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节假日的,婚假应当包含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不应予以顺延。
关于婚假的其他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们准备结婚了,那么一定不要错过了自己的这项合法权益哦。
潮俗新媳妇回娘家叫“返厝”。有头返厝、二返厝、三返厝的风俗。头返厝有三日回的,有十二日回的,也有满月回的。头返厝一般不过夜,当日即回。二返厝可住一两天。三返厝就住十天半月至—月,只要与夫家商量好便行。头二次回娘家,一般均事先商量后,由新娘的兄弟来带回。新郎家派人送—程。新娘的兄弟第—次来时带—瓶花生油及—些糖饼礼品。花生油表示给亲家添油添灯(丁)。亲家要给小舅赠红包并—些礼品。二次回娘家,亲娘的兄弟前来带路时,要带一对雌鸡雏,俗叫引路鸡,寓意要姐妹学鸡雏勤采啄,不忘归巢。第三次回娘家,常是新娘自己回或由新郎伴着回。新郎第一次拜谒岳父母,礼品丰富,三牲大礼。岳父母酒席宴请,当日回程,留妻子住娘家,再按约定时日来接回或由妻舅送回。一来二往,以后礼品仪式就不拘了。谷神星 2005-12-22 05:22 食红桌揭阳风俗,女儿出嫁之后,娘家须择一吉日良辰,或乘乡里游神赛会演戏等时机,备酒席邀请新女婿过府赴宴坐首席,谓之食红桌。以后岳家有丧事,女婿方能前往奔丧,吃“白事桌”。若新女婿未食过红事桌,而遇岳家出了丧事,则当行应急措施,先办“红桌”然后方可参予吊丧。红桌菜式上大多放上一朵用瓜果雕成的红花,且必有全鸡、全鱼、“头甜”、“尾甜”四品菜式,加上各色菜式凑成12或16道菜式。若遇丧事而临时补办的“红桌”,只出“头甜”“尾甜”,其它菜式则留待办完丧事吃“清气桌”时一并吃。有的地方且有全乡、全族举行集体宴请新女婿之俗。如渔湖的潮尾乡,该乡原有“三山国王会”,该会除主持乡中之游神赛会外,还在每年正月廿一日游神赛会时,为会众举办集体宴请新女婿。宴席集中设置于祠堂内,每位新女婿各分坐一桌之首位,各位伴郎各分坐于左侧上首,其余六位陪宴,按辈份、地位分别安排人选。入席后,酒至三巡,新女婿便当按例离座行让位仪式,但这只是谦让的礼仪形式,没有人敢再占首席。菜式上至全鸡、全鱼两道,新女婿便当拿出红包赏厨,及上至12道菜,新女婿夹上一箸后,即起身退席,陪宴者也随之离座待茶。当泡上第一轮茶时,新女婿们不仅应当互相谦让,且群起向前辈行鞠躬敬茶,以表敬老。茶罢,新女婿回到岳家,又向岳父母和岳家长辈们行跪奉甜茶仪式,岳父母及长辈赏给红包,谓之赏面----------------------------------------------------------------------------------------------------------新娘路遇换手帕揭西县客家人女子出嫁到男家,解放前坐花轿。两轿相遇时,轿夫抬近停下,新娘伸出手交换手帕。现代步行的,单车载的,用汽车载的,都一样要交换手帕。手帕是普通的,与平时所见的一样。不同的是,手帕内包有思茅和蔑草,以备交换。------------------------------------------------------------------------------------------ 青娘母做“四句”的习俗潮汕男女嫁娶旧俗,一定要举行各种仪式,女家要专聘一位如戏剧中的宾相一样的老妇女来主持各种仪式,这位老妇女叫做“青娘母”。青娘母在主持各种仪式中要唱祝颂语叫做“四句”,也称青娘歌。女子在母家出阁前要沐浴更衣然后拜别双亲,和膜拜家中的司命公,这时青娘母边教新嫁娘跪拜,边唱着:“一拜司命公,好娘配好君,君家娘家二家好,两家富贵福禄春。……”一直念至十二拜福禄寿全。在食出嫁宴时的四句是:“酒瓶放在桌当中,酒杯放在桌四旁,兄弟姐妹同食桌,好像好花一棚芳。”在吃菜时,青娘母代新嫁娘夹菜,就唱着:“十个碗头夹到透,留给兄弟好家档;十个碗头夹到齐,今后欢聚游御街。”花轿出嫁吉时到,青娘母扶着新嫁娘出门,新娘哭别爹娘,青娘母牵着新娘边行边唱着:“花轿停在大门庭,拜别爹娘养育恩。堂上双亲靠兄嫂,女儿四月正回程。”抬到新郎家门口。此时青娘母和新郎站在一旁伫候。当花轿停下,青娘母引新郎踢轿门,揭下轿门前贴的“红封”“麒麟到此”,唱道:“蒌叶红,就请娘仔进君房。今朝黄道好吉日,二人相惜心相同。”青娘母引新娘出轿,唱道:“轿帘卷起喜万分,阿娘貌美又温存;新郎来牵新娘手,双双举步入府门。阿娘身披红罗纱,君今娶娘来理家,家事大大相共管,三十二岁做担家。”青娘母牵着新娘入房内,踏火烟时,青娘母唱道:“新娘举步踏火烟,早得贵子是男婴,夫唱妇随同心腹,孝敬爹妈宜殷勤。手牵新娘进新房,灯烛光辉对联红,厝边婶姆来贺喜,庆贺鸳鸯结成双。”新郎随同新娘进新房后,马上又返回花轿旁向陪同新娘一起来的青郎把榕枝、纱灯等物接进新房。青娘母唱道:“新郎接榕到轿边,夫妻齐眉到百年,麒麟投胎生贵子,他日荣耀振门闾。新娘喜接红灯笼,夫妻相惜心相同,公妈食到二百岁,子孙满堂名声香。”新郎在接收妆奁完毕后,新婚夫妇坐在床沿,各人捧着一碗用糯米粉做成的甜汤丸。青娘唱着:“夫妻双双坐床沿,共庆同房食甜丸,男才女貌堪匹配,双双偕老到百年。才子佳人坐床沿,互相敬食合房丸。夫妻生活甜如蜜,早得贵子状元儿。”合房丸食后,夫妻双双到大厅中拜司命君,拜天地,祭拜祖宗,并向上辈人献茶,敬槟榔,受敬者必以红包回赠,作见面礼,各礼仪的四句是: “夫妻同拜司命君,早得贵子早抱孙。世代同堂赛乡里,合家大少笑吧呅。” “夫妻成对拜天公,勤耕力作五谷丰。上和下睦人快乐,世世代代好门风。” “夫妻大厅拜祖先,两姓今日结和谐。想对做对人长寿,荣华富贵耀门楣。” “手捧甜茶跪厅中,敬奉爹奶上辈人。请饮甜茶添百福,四时如春永平安。” “捧起槟榔到厅来,奉敬诸位老叔台。来请槟榔增福寿,儿孙代代中秀才。” “槟榔捧起到厅边,敬请诸位老姑姨。恕吾情理欠周到,做错之事请教示!”在厅堂中各种礼节完毕,新娘被青娘母引至厨下,作捣米头,搅泔缸,在捣米头时青娘母唱着:“阿娘举步捣米头,夫妻相惜意相投。生得五男共二女,儿孙世代穿红袍。米头捣好摸碓头,摸臼底,孙儿读书都及第。”“米头捣好捞泔缸,儿孙世代坐钤堂。堂上公妈食百岁,夫妻偕老早抱孙。”“泔缸捞浮浮,饲猪大过牛;泔缸捞深深,大小戴银又戴金。泔缸捞边边,生意大赚钱。泔缸捞透透,做人公妈食伙头。”新郎新娘做好以上礼节后,邻居婶姆、儿童,到新人房看嫁妆、看新娘。儿童要讨香包,新郎应从箱囊里拿出一些手工艺品送给儿童,并将衣物等让人观赏。青娘唱道:“开箱开囊新郎爹,锦绣衣裳实在佳,珍禽异兽样样有,凤冠霞帔挂满厅。”婚礼晚上,是看新人最热闹的时刻。青娘母唱“四句”,看新娘者也唱“四句”,常有对唱。青娘母引新娘出房让人观看,开始常唱:“新娘移步出房中,叔伯兄弟贺新人,阿娘向前行一礼,恭祝众位身安康。”接着观者接唱,如“新人生来似观音,新人娶来做人人,来年定然生贵子,好像山兜林人钦。”(林大钦是明代潮州状元)在看新人的过程,有的人以谐谑的戏言作四句,如:“新人新床,新被新郎,二入睡落相扒痒,相耍末够天就光。”“木工师父实名家,眠床做来似戏棚,头出绛玉来掼粿,二出和睦来成家。”有些青娘母专用古人名或用诗谜做四句诗,看新娘者也应以专题对下去,如其不然,即被看成乡里无贤人,没脸色。但有的青娘,只学几句简易的套句,看新人的就要奚落她一番,如唱着:“欲做青娘不会做诗,欲做猪母不会撬篱,纺纱织芋唔去学,怎呢好来赚这钱。”在闹洞房中,有时直至深夜,青娘母为劝看新娘者回归,便唱着:“手捧甜茶来到边,时钟短针指上天,此时更深夜已晚,各位请茶归返圆,诸位诗才我拜服,来日赴京中高第。”看新人者如还不愿回,便唱着:“闻说青娘好才华,四句—做成大箩,今晚特地来请教,请勿推辞假行外。”最后,看新娘的人便命一个男孩将红烛送上,新娘马上上前来接,这叫“接灯”。看新人者便唱:“红灯送给新娘郎,庆祝你俩今成婚,众人贺喜便至此,愿恁双双早上床。”闹洞房至此结束。青娘母做好最后一个环节是牵被角。她边拉着被角边唱:“头个被角绣牡丹,夫妻二人心相同,双双食到二百岁,一品夫人男状元。”“第三被角福如绵,如意郎君配婵娟,偕老百年同相守,桂子兰孙满堂前。”“绣被来盖娘共君,琴瑟和鸣得男孙,举案齐眉偕白发,寿比彭祖八百春。”新婚之夜的婚礼至此结束。
不同地区结婚的婚宴时间不一样,然后还有婚俗差异不一样北方不怎么闹洞房,但是这在南方看来确实非常重要的流程,南方婚礼一般注重的是浪漫温馨的气氛,而北方则更注重喜庆和热闹的气氛。其实,无论南北方婚礼有何不同,入乡随俗都是对文化的一种尊重。
北方的习俗是中午办婚宴,因为北方婚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正午吉时,新人入席,客人开支,而南方则习惯在晚上办婚宴。在南方结婚,闹洞房可是当天的重头戏之一,因为闹洞房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婚礼的喜庆氛围,南方甚至会为此专门在豪华酒店开一间房间,但是北方呢,则很少闹洞房。婚宴座位在北方婚宴上,主桌一般都做的是长辈,体现对长辈的尊重,而在南方,婚宴主桌上则有可能做的事还没结婚的小青年。
而且有些地区还需要吃流水席,也就是全村的人都可以去吃饭,流水席一般是举办三天,这样确保整个村庄的人都过去吃过饭了也是图个热闹,增加一些喜气,但是往往这样的地方随份子钱又不多,也就是一家子可能随两百块钱就可以全家都去吃饭,对于主人家来说又不好意思将人拒之门外,所以这样举办婚礼的家庭大多数是挣不回来办席的钱的!这也是不同地方才有的特色,大家有机会的话可以到世界各地体验一下当地的结婚习俗!
虽然每个地方的习俗不一样,但是两位新人的心情是美好的,对新的生活都是充满向往的,两个家庭为了新的家庭付出的都是一样的,在此我要祝福那些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希望你们都能够嫁给自己爱的人!能够和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偕老,幸福快乐的一辈子!
彩礼不同,程序不同,所经历的事情不同,婚姻时间不同,规矩不同;因为每个地方的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推出婚姻法解释三的背景: 第一,女性婚案件、婚约财产纠纷案越来越多。旧婚姻法无法有效的保护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女性每年婚人数占女性结婚人数的5分之一,婚约财产纠纷(彩礼纠纷)每年150万起))第二,女性的婚姻观过于商业化,以房子、彩礼、车子为婚姻决定条件。中国新婚家庭的财产组成主要靠男方父母赠予。而社会习俗是女性管理财务。一旦婚姻破裂,男方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就被儿媳“分”走了!实施婚姻法解释三是稳定婚姻、保护婚姻出资方和出资方父母的财产安全。女性为了房子和钱结婚,以房子和彩礼为决定因素,怎么保证女性不因为利益离婚?第三,女性对婚姻的忠诚度很低。女性的商业化思想已经蔓延到初中女生,形势越来越不利。婚姻法解释三不鼓励女性为了对方财产而结婚。第四,保护原配的利益,抵制二奶、小三。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如果养小三,或者是给小三财产,配偶有权利向法院诉讼。要求法院判小三归还财产。不推出婚姻法解释三的后果:第一,女性婚、彩礼、出轨离婚等案件会越来越多。第二,无法保护出资结婚一方的个人财产安全。第三,女性依靠结婚来享受物质生活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例如:结婚要房子、要彩礼、要车子,要求男方有固定工作等,对男方要求过高,而不注重自己提高经济能力。参考文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案例库、社会学研究方法、伦理学、女性心理学、《婚姻法解释三对中国商业化婚姻的冲击》、《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彩礼婚嫁习俗》《中国婚姻潜规则》 总而言之,新婚姻法利大于弊不知道楼主是否采纳,本人的论证是有科学根据和事实依据的!
你可以找度娘,在这里没有人会愿意帮你写论文的。百度里面多的是,自己找下然后再加入一些自己的想法就差不多了,注意格式,其他一般没有什么问题。
“新婚姻法”(一般人是指《婚姻法解释三》)利大于弊一是“新婚姻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男女双方的财产关系。例如,婚前财产婚后孳息的解释,过去规定凡婚后收入,不问来源,都算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有较多资本,婚后孳息都变成共同财产,这样会给“婚”留下漏洞,有人追求富翁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瓜分财产,这不利于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同时,原来婚前房屋婚后增值(出卖)怎么算也成问题,而新解释解决了此问题。二是父母支助的财产归属明确。同理,可以堵塞“婚”漏洞,明确财产关系。就父母支助而言,有利于贯彻民法的公平、自愿原则。如果送给自己子女的财产,却要无端分给别人,就不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三是对于一方婚前财产较多、另一方婚前财产较少或没有的情况下,会不会导致轻率离婚的问题。婚姻法的其他条文规定“有较多的弥补”,这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四种离婚情形发生时,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赔偿,含义就是恢复到接近原来的状态,离婚后的生活水平与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要相当。其次,婚姻法还规定,一方对困难的另一方有帮助义务。所以,虽然“新婚姻法解释”也存在可能导致轻率离婚的弊端,但是从理论上分析,是更加体现了公平原则,对弊端也有补救措施。总之是利大于弊。
夏吟兰:《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夏吟兰等主编:《 21 世纪婚姻家庭关系新规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1 年 9 月版写论文的时候恰好看到的 貌似有用 你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