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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的论文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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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的论文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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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是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可以交给老师的怎么发给你呢

给您提供一份关于“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论文,您可以参考参考:在企业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人存有“可有可无”的偏见,甚至有的个别企业行政领导认为“工会工作干得越少越好,省得添乱”的思想,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虽然有《工会法》作保障,许多企业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简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一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上述问题集中起来反映出企业工会对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对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研究的不够,导致矛盾的问题越积越多,束手无策,工作越来越难展开。笔者认为,企业工会要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应该认真研究和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 要健全完善工会领导组织体系。工会的组织体系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和履行职能的组织基础。要按照《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发挥好企业工会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的自主权,这样更有利于突出维护职能。企业工会要坚持双重领导、各有侧重、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以形成任务明确、各负其责、自主高效、协调运转的科学组织领导体系。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扩大工会。二、 要分析、明确工会工作对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履行好这一基本指责必须把工作对象搞清楚。一是要认真调查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来源、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情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又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而是要积极参与协调企业不同职工群体见的利益关系。目前,企业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的职工群体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由于政治待遇、经济分配的差异,不同职工群体间时常产生矛盾,工会要按照经济上兼顾公平,注重效率,政治上相互平等的原则,来协调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企业化解内部矛盾、理顺职工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三是工会真正有效的履行维护职能,必须把一线职工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把低收入职工、困难职工作为突出维护职能的重点。因为,这部分职工人数多,涉及面广,使企业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许多牺牲。只有把这部分职工的利益维护好,工会的职责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工会组织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举重找准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三、 要建立、健全工会工作机制。企业工会针对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必须以建立完善各种工作机制来确保工会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重组改制、转轨变形的实际,我们感到应建立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是民主管理机制。就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不断的丰富和充实职代会内容,创新职代会组织形式,重点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于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之间的关系。二是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就是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不断充实和调整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合同条款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关心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同时要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依法追求违约责任。三是宏观参与机制。就是要建立参与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与企业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宏观参与机制的建立,使工会与行政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最终实现宏观维护的目的。四是调查研究机制,就是要深入基层,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拿出新思路,让工会的工作始终贴近实际,具有特色与活力。五是工会工作评判机制。就是要建立让职工群众来评说工会工作,以职工满意与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会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四、 要转变、创新工会工作方法。在新的是历史时期,企业工会只有彻底摆脱旧的工作模式,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一是工会工作要求变。在当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不断发展,经济结构日益多样化,工会要在多样化经济格局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复杂的客观环境中,以变应变,找准位置,寻求最佳结合点,体现出变化的态势。二是工会工作要做专。当前,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独立性显著提高,工作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展和延伸,比如 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涉及的领域广,专业知识强,工会要想完成这些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快工会干部队伍专业化进程,更好的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是工会工作要依法。工会要承担起维护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工会法》、《劳动法》,达到每一条款都能够熟悉运用,成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专家。四是工会工作要干实。干实工会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与讲求实效。求实效就是要明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办实事。通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五、 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面对企业工会职能拓展,任务加重,难度加大的客观现实。工会干部要想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取代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二要勇于开拓创新。目前工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仅凭过去的的老经验是难以应付的,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创新,用创新的思维解决问题,完成任务。要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当作事业去追求。三,随着以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越来越成为工会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无论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是监督法律的执行,都需要不断的提高正确运用法武器的能力。工会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言行都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善于运用法律观点分析问题,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在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时,能够及时、准确、科学合理的提出法律依据。四,交流经验、指导工作,都离不开文字表达和写作技巧,因此,工会干部必须熟练掌握。以便于更好的履行工会工作者的职责。以上资料整合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就业年龄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1) 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2)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3) 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4)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 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4)失业保险。(5)女职工生育保险。(6)离退休、养老保险。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1) 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2) 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争议的类型(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与劳动法合同法有关的论文题目

自己去看下(法学)吧,看下别人的论题是什么,你参考学习下

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方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题方向供您参考: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劳动法研究论文

可以,你自己在网上查一下劳动合同法就知道了!!!!

(1)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根据《劳动法》2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得他人的同意,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同时也不必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为:过错性辞退。(2)不用...根据《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朱某在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又因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可知,劳动合同的终止项目已经出现,并且签订劳动合同时,双发当事人达成共识,协商一致。故用人单位有权按劳动合同的条款办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从“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可知,劳动者对公司到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劳动者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费用!唉,要写2000到3000字,写到明天也写不完~只能尽力而为了~抱歉!

一、如果公司没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已经公示的依据,则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标准为2*工龄*平均工资,如果朱某要求履行劳动合同,则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如果公司有依据证明公司的规章制度已经公示,且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即劳动法学是关于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劳动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学习劳动法,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劳动法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人们遵守和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此外,学习劳动法还可以使我们了解劳动法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劳动法律制度改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作用,从而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劳动法,为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劳动法进行相关的论述. 一,劳动法的历史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劳动立法正值我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复苏到低谷的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第三阶段,从1976年到现在,是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的时期。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国家结束了“左”倾和文革的影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的,1994年7月颁布的《中户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步入了辉煌的时代。 二,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作用 1,我国劳动法的本质: 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它主要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劳动关系,除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劳动关系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却体现着根本的共同性,这就是这些劳动关系都受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体现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的劳动法,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 2,我国劳动法的作用: 我国劳动法对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具体的就是:(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劳动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不仅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双方的义务。(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劳动法》把有关劳动体制改革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已成熟的经验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以指导和保证劳动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最后,劳动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种类不同,按照不同的角度,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法。例如,按照劳动者是否在编,可以划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等等。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 我国劳动法不仅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即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与单位或者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二发生的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即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状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权利。(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4)工会组织和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四,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亦称为我国劳动法的势力范围。它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时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使用的地域范围。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劳动关系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关系。 2,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对人的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我国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的时间效力。具体地来说就是劳动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我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研究生论文题目

加班费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呵呵 ,外行凑热闹!

那就针对仲裁常遇到的问题 做篇论文吧,比如《劳动仲裁中对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的解决方法》

还是写一篇将来关注度极高的《论派遣劳务中的法律关系》吧 也算给现在成千上万的派遣劳动者指条路。。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有关劳动关系的论文题目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学术堂精心准备了88个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论文题目供您选择:1、人力资源投入与产出分析2、浅析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3、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4、人力资源流失原因探析5、人力资源二次开发的重要性6、浅析人力资源保护7、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8、论人力资源培训的重要性9、论人力资源管理与核心竞争力培植10、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11、人力资源管理弊端分析12、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管理若干问题探析13、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战略的匹配14、人力资源(资本)会计探讨15、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探析16、人力资源工作流程分析17、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研究18、e时代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转变19、人力资源项目管理探析20、人力资源规模效益管理初探21、人本管理策略探析22、人员素质教育探析23、如何实现人员队伍的有机管理24、如何实现人力资源规范化管理25、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26、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27、浅谈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28、人力资本与激励机制29、浅谈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30、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设计31、如何通过招聘选拔合适人才32、加入WTO对我国劳动关系的挑战及应对33、“人才租赁”政策分析34、“宽带薪酬”及设计其问题规避35、人才流动与人才安全36、知识员工增多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挑战37、员工激励的误区剖析(如何提高员工激励效率)38、如何提高“员工建议系统”的效率39、如何提高新员工培训的效率40、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与对策41、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问题与对策42、激励性薪酬体系的设计43、股权激励制度设计44、“人才主权”理论探讨45、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探讨46、柔性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运用47、绩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规避48、WTO与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49、职业生涯管理与组织发展50、试论知识员工的管理51、工作分析—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石52、招聘管理体系初探53、关于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探讨54、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意义55、人才素质测评浅谈56、怎样利用职工中的非正式群体57、如何正确处理职工情绪冲突58、创业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59、自助式福利体系的设计60、如何提高体验式学习(素质拓展训练)的效率61、知识型员工薪酬激励62、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比较63、公务员管理研究64、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65、完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66、当代领导者素质研究67、人际关系的沟通与技巧68、论我国的就业方式69、职业指导与职业设计70、浅析我国妇女就业问题71、浅谈我国现阶段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72、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管理探析73、论企业员工的创新能力培养74、企(事)业单位如何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75、如何充分调动人力资源工作的积极性76、论企业文化与员工归宿感之间的关系77、湖南人才高端市场分析78、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业的误区分析79、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研究80、浅谈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81、论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竞争优势82、企业人力资本的投资风险研究83、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员工培训84、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战略85、员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86、企业薪酬管理87、民企边际员工的绩效管理88、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误区)及其规避

2.  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3.  劳动法的作用

4.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

5.  论建立公平劳动标准原则

6.  如何保障我国劳动者的休息权

7.  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8.  就业与劳动者的就业权保护

9.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

10.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

11.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无效劳动合同

12.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

13.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

14.单位非法用工的法律问题

15.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

16.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

17.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

18.论职工参与权

19.工伤保险的法律问题

20.女职工的法律保护问题

21.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法律诉讼

以上为涉及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论文选题,希望能够作为拟在劳动合同法方面写作毕业论文提供一些借鉴。

据学术堂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按范围来可以分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按功能来分有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管理;5、薪酬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管理。每个模块提供五个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一、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题目:1、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2、我国人才测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3、浅析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问题4、某某省人才中介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完善研究5、我国劳动力移动与灵活就业研究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题目:1、基于战略的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2、浅谈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3、论人力资源管理对酒店旅游业的深远意义4、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及对策略三、人力资源规划论文题目:1、职业生涯设计与开发问题研究2、论我国企业中的工作分析与人员匹配3、论职务分析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4、企业国际化经营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5、跨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研究四、招聘与配置论文题目:1、浅谈现代企业如何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管理2、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研究3、招聘面试的方案设计与研究4、西部(或农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家族企业等)人才引进机制研究5、人才招聘问题与对策分析五、培训与开发论文题目:1、如何挖掘员工的潜能2、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分析3、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培训问题研究4、研发人员素质测评体系构建5、现代企业人事测评技术及其应用六、绩效管理论文题目:1、浅谈员工绩效管理2、关于构建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探讨3、浅谈企业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4、论职务晋升的激励作用与公正原则5、企业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七、薪酬福利管理论文题目:1、浅谈薪酬设计2、薪酬制度改革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研究3、福利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4、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思考5、工资管理制度的比较分析八、劳动关系管理论文题目:1、谈《劳动合同工法》与非正式员工的雇佣关系2、解读劳动合同法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初探4、论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员工关系管理5、论养老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的筹集与管理九、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论文问题:1、精益思想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应用2、人力资源管理的趋势与创新3、在金融危机下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及转化4、试论人力资源资本化5、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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