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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阅读长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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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阅读长寿花

长寿花送给长辈。 希望长辈们得到祝福,健康长寿。 送给朋友和同事,也是对他们的美好祈祷。一,因为花开得很茂盛,所以长寿的花被认为是吉兆。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长寿花-写花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世界上有许多植物,有高大的树木,也有柔软的小草,还有矮小的灌木。世界上有许多花,有的色彩迷人,有的芳香四溢,有的是上等食材,还有的是名贵的草药……而我却特别喜欢那看上去不起眼的长寿花。

长寿花原本产于非洲,是多肉植物。椭圆形的叶子很光滑,摸上去肉乎乎、胀鼓鼓的。叶子对生,浓密翠绿,很有力量,像片片盾牌密密匝匝地排在一起,好像在保护它脆弱的茎。细长的茎的顶端就是它色彩艳丽,颜色繁多的花。花朵虽然很小,一朵大约只有我的指甲盖大小,却总是十几朵簇拥在一起,形成一团大花,就像一群好姐妹手挽手围在一起竞相开放,不由让我想起“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长寿花也团结的花。

长寿花既可以观叶,也可以赏花;既可以当盆景,有可以净化空气,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它有旺盛的生命力,放在家里很容易成活,不用妈妈多操心,就能给我们家送来满屋子的绿意,和令人快乐的色彩。

长寿花的花期长达5个月,也许是看到它就让人心情大好,从而让人长寿吧,所以它有个讨人喜欢的名字,因而是朋友间互赠的佳品。

我喜欢长寿花,因为它是团结之花、生命之花、令人快乐的花。

今天我们教室多了一盆可爱的植物,它的名字叫长寿花。远远看去,那橘黄色的身子小巧玲珑,可爱极了!走近一瞧,它全身色彩亮丽,叶子更是层层叠叠,比远看更让人赏心悦目!

一开始它刚刚来到我们教室里,含苞欲放,这可我们可急坏了!在老师的鼓励下,我们天天给它浇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它一天比一天长得茂盛。慢慢的,长寿花微微绽开了鹅黄的笑脸,瞧!那花苞可有很多层呢,最远处的小花苞尖尖的,不禁让我想起了“小荷才露尖尖角”。花瓣更是层次繁多,叶子翠绿欲滴!它的茎可真是厉害,看似柔弱的茎上托起了许多明黄色的小花,下面撑起无数的叶子。它真的就像大力士一样!

清晨的阳光照耀到太阳花的身上,就像给花儿身上带上了一个个小小的金环。一阵风吹来,长寿花左摇右摆,还不时地发出“哗哗”的声音,那声音悦耳动听,就像一个个小铃铛在舞蹈。我们教室的小朋友都非常喜欢它!

我真想化身为一只小蚂蚁,去这美丽的长寿森林里去探索奥秘呀!

我家有一棵长寿花,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长寿花,现在,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下吧!

长寿花长相普通,厚厚的叶柄,就像是一个个的小扇子。刚长出来时是小小的圆片子,长大又是大圆片子;翠绿翠绿的,简直就像有绿色的墨汁滴下来。还有最重要的:长寿花很好养,妈妈第一次带回家时,还很珍惜,可时间一长,竟然忘了浇水了,本来我们都以为这花非死不可了,可是它竟然能活下来,还长得很好,真是一棵勇敢地花。

现在,我再介绍一下花名的来历,很简单,长寿花一旦开了,能将近一个月不败,并且,如果你只是把花剪下来,插在水里,花也能开的很好呢!

我家的长寿花开放时是红色的,听说还有白色的,黄色的,颜色可多了。

刚长出的小叶片子是浅绿色的;长大后,就会变成深绿色,叶片也慢慢的变厚,然后,又窜出一根长长的杆子,这就表明要开花了。

开出的花是红红颜色的,很小,但很多。就像一个红红绣球。刚开始花一点都不起眼,可是非常香;到后来花全部开放时,香味就淡了。

这就是我家的长寿花。

我家有一盆青绿色的长寿花。现在,它在餐桌上慢慢地开花呢,非常漂亮!

长寿花的叶子是椭圆形的,用手摸上去,叶片又厚又肉,叶片边是波浪状锯齿。拿到阳光下,叶片显得非常有光泽,颜色更加翠绿了。它的茎是深绿色的,像数学小棒一样细,高度约3——5厘米。大叶片和花朵之间的花茎上会长出新的小叶片,只有指甲盖一样大小,形状像小鸡冠。从远处看,这些又大又厚又肥的叶片像一个个手掌,而上面的花骨朵就像堆积起来的珍珠,这景象犹如一个个用手小心翼翼的接捧着自己的“掌上明珠”一样。

长寿花的花刚开始是米粒大小的花骨朵,过了几天,“小米粒”长成了“珍珠”。再过段时间,花骨朵更大一些,花瓣儿微微张开,紧凑的围成圆形,慢慢地花瓣儿越来越有张力了,像小姑娘的泡泡裙子。如果说这厚实的叶片是舞台的话,张开的花朵就是舞台上最亮丽的舞者,那些正准备开放的花朵,也马上翩翩起舞。我就是台下的观众,静静地坐在下面,观赏它们美妙的舞姿……

长寿花不仅可以观赏,而且有净化空气的功能。把它放在房间可以装饰空间。小伙伴们,你们也值得拥有这样一盆花。

一年前的夏天,妈妈送我一盆花,叫长寿花。

长寿花在每年十二月至来年四月盛开,每一枝上都有数十朵花。长寿花喜欢比较暖和的天气,白天最好不超过30摄氏度,晚上不低于18摄氏度,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它开的花才更加美丽。

我盼啊,盼啊,盼冬天快点来到。耶!终于到冬天了,我每天都趴在长寿花旁,看它怎样开花,可是好几天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心里很是不安,心想:它不会不开花吧?偶尔有一天,在黎明的寂静中,一颗成熟了的花蕾活了起来,它徐徐向外伸张,开大了,开圆了,一朵粉红的小花开始绽放了。

第二天早晨,我急忙跑去阳台,啊!花已经开了好多。看一看,那上面的花瓣,粉里透红,似朝霞一般鲜艳。下面的花瓣,粉里透白,似雪花一般纯洁。那美丽的、细细的、弯弯的花瓣,在晨风中舞蹈着。让人瞬间喜欢上了它。摸一摸,那细小的花瓣上像撒上了花粉一样,不光,也不粗糙,它绵绵的、软软的,就像一个温柔的小姑娘,自由自在的唱着歌。闻一闻,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让人陶醉痴迷,使人心中豁然开朗,让所有的不痛快都烟消云散。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花,美丽的长寿花。

我家有一盆全家人都爱的花—长寿花,刚买回来时,它的模样好似一位热情大方的女孩,把美丽的身体显出,供大家观赏。

长寿花的盆好像是人家精雕细刻出来的,上面雕刻着几朵小花,几个小太阳,小花在下面,小太阳在上面,大概是太阳照耀着小花的意思吧,这长寿花的“营养”可不是一般的土,这土的名字叫做“陶土”,这土可不同凡响,看似一颗颗黑珍珠,可表面却粗糙不平,但也很惹人爱。长寿花的叶子绿油油的,用“苍翠欲滴”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这花,更不用说了,一小簇一小簇的开放着,颜色粉的让人恨不得上前把它吃几口。

去年冬天买回来时,爸爸说:“这花养不活,过几天就萎了。”可妈妈不相信,依旧好好养着它,不想,过了些天,花都掉光了,叶子也耷拉的萎了,妈妈很失望,心想,再过些日子就扔了它。但令人意外的是,它的花过了两天又一簇一簇开放了,而且开的比以前更粉嫩了,妈妈高兴的嘴都合不拢,长寿花就这样谢了开,开了谢,慢慢的,全家人都喜爱它了。

妈妈常说:“这花之所以叫做长寿花,是因为它不断开花,不断长大!”

艺术并不神秘,离我们也并不遥远。我家里最近多了一位成员——长寿花,她常常住在一个黑色的花盆里,早上就去阳台晒太阳,晚上就找我喝水。

长寿花很乖,天天站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像严肃的哨兵。今天,我就专门给她来画头像!而长寿花似乎不管我,依旧呆在那。铅笔一挥,漆黑的盆子画好了,上面就是比较难的部分了。

她有着绿油油的大叶子,几片几片的重叠在一起。叶片是弯弯的,我就拿起尺子描了描,青绿色的茎往上一冲,几朵小花便冒了出来。

长寿花的花朵真小!如果长寿花会说话的话,那我一定要投诉——太难画了。

拇指大小的花朵天天挤在一起,最老的那一朵是艳红色的,由内到外,色彩也就越鲜艳。花瓣是弧形,但边边是尖的,几圈几圈围起来,就成一朵花啦!

我正琢磨着我这还未上色的画,感觉少了什么。少了什么呢?你知道吗,长寿花?我指了指她的花瓣,可她还是傻呆呆地站着。一束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很快,就洒在了长寿花身上,把她衬得格外神秘。

对了,背景!我脑子一热,在阳光的提示下,想起来了。

作品完成了,我将这幅画永远地放在长寿花旁,反正都不会动,还长得一样……那就勉强交个朋友吧!

长寿花,如果你会笑,那该多好……

我的家里养了许多漂亮的花,有球兰、虎皮兰、仙人掌、吊篮以及长寿花。它虽然没有球兰美丽;没有虎皮兰的叶子翠绿;没有仙人掌顽强;没有吊篮活泼,但长寿花散发的一种令我敬佩不已的精神——坚强。

长寿花的叶子肥大而油亮,翠绿的`叶子像涂了蜡的扇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就像第二个太阳明亮又闪烁。它的叶片是波浪锯齿形的,叶片周围还有一点黄色.我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长寿花的叶子不会变黄,四季常青。长寿花的花也是很长寿的,几乎每一根枝子上都有1~3多已经开的花,1~2朵花包,还有1~5朵半开的花。

今天清晨,我发现有一朵花骨朵,和其他的有点不一样,于是我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看看他。起初它紧紧的裹着自己,像害羞的小姑娘,脸红的躲了起来。过了几天,花张开了口,好像憋得太久,想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似的,又过了几天花绽放了,像笑开了脸的娃娃,正冲着我微笑。

为什么说它坚强呢?是因为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断了他的茎,我吓坏了,妈妈告诉我没事,但是我还是担心它。可是,过了几天,我发现它的茎已经竖起来了,并完好无损的长上了。

虽然长寿花没有球兰美丽;没有虎皮兰的叶子翠绿;没有仙人掌顽强;没有吊篮活泼,但长寿花的坚强是我的最爱。

今年,我家养了许多花有牡丹花、百合花、兰花……但我最喜欢:长寿花。它散发的一种令我敬佩不已的精神——坚强。

长寿花植株矮小,茎高15厘米至30厘米,多分枝,无需修剪能自然长成低矮紧凑的株形,椭圆状长圆形,边缘有锯齿,深绿色,有光泽。我赶紧再仔细观察我家的长寿花,从各分枝的顶端抽出的圆锥状聚伞花序上有十五、六朵小花。而整株长寿花有十几枝这样的花序。每枝花序上的小花不是同时开放的,大约有四、五朵同时开。开放了的小花能维持大约两个周的时间,等它们即将萎了的时候,其他的花苞也绽开了。这样循环下去,原来一枝花序就能开上两、三个月。彻底开过的花枝剪掉,其他的花序再陆续抽出来绽放。这样,开过一朵又一朵,开过一枝又一枝,花期就在不知不觉中延长了。

我是怎么发现长寿花身上带有坚强的品格呢?那是在我一星期的北京旅行之后,因为没有浇水,阳台上的其他花都干枯了。牡丹花不再艳丽,兰花花头不再洁白,百合不再灿烂,这些花叶子几乎全干枯了,当我看到长寿花时,我简直惊呆了,它竟像是每天都接受园丁的护理一般,仍旧是那样挺拔、饱满。我马上来浇水,先给受损最严重的牡丹花浇水,看着它那如少女般的娇嫩的花朵变成了年过八旬的老人,非常惋惜……最后才给顽强的长寿花淋水,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喜欢长寿花的。

长寿花,不只代表生命的时间长,还意味着生命具有顽强、坚强的品格和超强的生命力,我想,这应该是它名字的由来吧,它的确如此。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春姑娘带来了小燕子,又吹绿了青山,吹醒了小河,还吹红了我家阳台上的花儿们。其中,就有我最喜欢的植物朋友——长寿花。

长寿花的颜色非常多,一般有绯红色、深红色、金黄色、杏黄色、白色和淡紫色,但是我家的长寿花却是桃红色的。从我家客厅看出去,仿佛看到了一个个桃红色的大花球,挂在绿叶顶端,让人看得很喜庆。走近一看,却发现这一个个大花球原来不是一朵花,而是由一朵朵小小的长寿花组成的。虽然它很小,但花瓣可不少,一层一层地叠在一起,就像穿着桃红色花裙的小姑娘。它们一朵挨着一朵,聚拢在一起,很是亲密,仿佛在说悄悄话呢!

长寿花的叶子也如花瓣一样,层层叠叠,肥厚而油亮,它们把长寿花衬托得更加鲜艳美丽。

长寿花的花期很长,从12月一直到第二年的5月。这样,长寿花就有半年的时间和我作伴了。虽然它不像月季那样有着淡淡的清香,也不像夜来香花那般有着浓郁的花香,但是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让我家的阳台充满了生机。

在花的世界中有许多不同的品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宫灯长寿花。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我的好朋友在花卉市场买花。走着走着一盆奇特的花吸引住了我的脚步。我问老板:“这盆花长得可真奇怪,叫什么名字呀?”老板说:“这叫宫灯长寿花。”我对这盆花爱不释手,就这样买下了它。我每天给它浇水,它的花好像在给我鞠躬。从那时起我和宫灯长寿花成了“好朋友”。

宫灯长寿花长的又可爱又奇怪。它的叶子是有小锯齿的,一片在另一片的斜上方。我开始幻想起来,假如我是一滴水滴,我坐在最上边的叶子上面,风一吹来我顺着叶片滑下来,一会儿向下,一会儿向斜侧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扑哧一下坐在了地上,这时我才从想象中走了出来。

宫灯长寿花的花茎像是路边的路灯一样直直的,也像一个“小拐棍”,它的茎会不断地生长而两边会长出花来。

我说到这里,大家也对它的花有兴趣了吧?它的花支起来好像一个“大炮”,更像一个紫色的小灯笼。它们有的很害羞,还没把自己的笑脸全部展现给大家。如果它能点燃那不就真的成了一个灯笼了?它虽然没有玫瑰那么浓烈的香味,而是淡淡的清香,但却给人带来一种舒适感。

我非常喜爱它,你们呢?

夏天,妈妈从大润发买回来一盆长寿花,我非常喜欢它。

长寿花是多年生肉质草本植物,它的“身高”只有10至20厘米。它的花期很长,因此得名。它有着一身碧绿的椭圆形的衣服,头上戴着梅红色的“小王冠”,那些“小王冠”都簇拥在一起,样子可爱极了。风一吹,小花随风摇曳着身子,仿佛在跳舞呢!可是好景不常,没过几天,这几朵可爱的小花便枯萎了。我和妈妈都很奇怪,这不是长寿花吗,花期怎么这么短?

于是妈妈上网查了一下资料,原来长寿花是短日照花卉,生长适宜温度为15-20度,如果超过了30度,它就会进入休眠状态。哦,原来是那些小花因为太热,便枯萎了。

后来,爸爸就把枯萎的小花和枝叶全部剪去了,开始精心照顾它,和别的花比较起来,长寿花是一种很难服侍的花。我们每天都把它搬出去晒太阳,因为它是短日照花卉,如果不晒太阳就会变成绿色植物了,只长叶子不开花。到了晚上,我们又把它搬回室内,防止夜晚气温太低把它冻坏了。现在到了秋天,温度已经非常适合长寿花生长了。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长寿花打了许多的花苞,含苞欲放。又过了几天,梅红色的小花又重新开放了。我们又给它“喂”鸡蛋壳“吃”,它的花儿一天比一天更艳丽了。

我家有一盆长寿花。这是我和妈妈去花店买回来的。这盆长寿花被我说成“双色花”。它的特点在哪里呢?让我们听听下面的故事吧。

长寿花的叶子是嫩绿色的,不几天叶子越长越大就变成深绿色的了。长寿花的叶子不大引人注意,引人注意的是长寿花的花朵。长寿花的花朵是粉红色的。过了几天花朵越长越大就变成鲜红色的。静静地听,我仿佛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摸一摸花朵是那么地柔软,就像宝宝的脸蛋一样。刚刚把水浇完,水就像正在找住所的小蜜蜂一样,找到了就“宅在家里”,找不到就继续寻找。而“宅在家里”的小水滴远远望去就像一颗珍珠“贴”在花朵上。

如果说长寿花的叶子像把刀,那长寿花的花就像一座美丽的城堡。那叶子就像睡美人故事里的荆棘一样把城堡包得严严实实的。

长寿花的花苞是好像枯萎的花一样的。有一次我以为是枯萎的花苞要把它剪了呢。枯萎的花朵一顺儿朝下,好像在倒流自己的养分,要把养分重新输入泥土里呢。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有一朵花,它一半是枯萎的,有一半是盛开的。我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长寿花的花枯萎了后用剪刀剪下来浇浇水,不几天就开出一朵新的花了,真是持久美丽呀!

春天来了,桃花,迎春花,风信子……这些美丽的花儿尽情绽放,真是万紫千红。可是我唯独喜欢那美丽动人的长寿花。

长寿花刚买回来的时候,它连一朵花都没有。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它快点开花吧。一个薄雾蒙蒙的早晨,东方的鱼肚白慢慢地变红了,我一觉醒来,一看花盆,呦!它开花了呀!开得是如此红艳。它开得是多么美丽迷人啊,好似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真是国色天香。

我仔细地看着这红色的花儿,它是由21朵花瓣和25根花蕊组成的,非常的美丽可爱。它的枝和叶饱含着碧绿,嫩得让人不敢去碰,在花的下方,约有两厘米的地方是暗红色的,叶子上还镶嵌着波浪形的边。

过了几天,花开得更多了,这些花儿有的像一个个小耳朵,争着要听雨后的交响曲;有的像张开的小嘴巴,想要尝尝太阳光的味道;有的像一只只小眼睛,争着要看雨后的彩虹。那些含苞未放的花儿,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咧开了嘴。

长寿花虽然没有玫瑰花那么鲜艳夺目,也没有桂花的十里飘香,但它不怕风吹雨打,不怕艳阳高照,默默地开出那一朵朵属于自己的小花。我爱你——美丽的长寿花。

春天终于来了,花儿们也跟着春来了,当然,我最喜欢的长寿花也不例外。

说起长寿花,大家肯定觉得陌生,不过没关系,你看过这篇文章,就觉得它跟乐是朋友了。

阳春三月,天气晴朗,阳光筛下一束束金光,微风抚摸着大地,春回大地,万物复苏,长寿花芬芳迷人,争奇斗艳。

长寿花的叶子绿油油的、没光发亮,好像被打过一层蜡似的,我真想知道是谁给这些长寿花打了一层层蜡呢?五颜六色的长寿花从这些绿叶子之间冒出来,哇!真漂亮,有的展开两三片花瓣,像一个小女王,臣民都围着她说笑呢!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了小巧玲珑的花芯,像一个个跳拉了舞的小女孩!

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马上就要破裂似的,真美!

五颜六色的长寿花,一朵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哇!旁边那些长寿好漂亮呀!只见她们两个两个挤在一起,头顶着头,像一对无比亲密的好朋友正说着悄悄话呢!

长寿花不仅美丽,还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呢!“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有一位仙女叫长寿。

有一年,人间大多人都生病了,长寿看了这情景,看不下去。就从太山老群那里偷了一种花,据说,这花能治百病,所以长寿偷偷把这花的种子撒入人间,顿时大地一片五颜六色,人们的病也全好了。玉皇大帝知道后,大怒,就把长寿打入人间。

从此,人们就把这种花取名叫长寿花纪念长寿。

长寿花,真美!

长寿花做为花叶子同观的绿色植物,盛开齐整颜色多,并且长寿花的花期是在秋冬季,这个时候开花的盆栽绿植特别少,因而长寿花就更受欢迎了。不过也有很多花友总是担心:大自然中许多好看的植物全是有毒的东西,这长寿花是否会也有害呢?摆在家中会不会对身体有危害呢?

长命花有毒吗?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蓝妖先问您一个问题,您养长寿花就是为了欣赏,还是为了炒来吃?如果说是观赏用,那样完全没有必要担忧。不论是接触到了长寿花的茎或是叶子,都不会有什么内毒素,长命的花也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因此长寿花做为观赏植物而言,是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大可放心饲养。

长寿花不但无毒,还能帮助我们“祛毒”,由于长寿花也具备空气过滤能力,并且长寿花是不可多得的在夜晚可释放出来氧气的绿色植物,由于长寿花都是不可多得的,能够饲养在卧室的植物。做为观赏性植物而言,长寿花是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那么如果服用呢?误吞了会有什么后果?我们还有一些特别喜欢花草茶的朋友们,惦记着用长寿花做花草茶,那样长寿花能煮茶吗?

长寿花其实是可以泡茶喝的,长寿花不但是很好的观赏性植物,或是一味非常好的中药。长寿花具备清热去火,行气、补肾壮阳、养神、明目标实际效果,若是有咽喉疼痛得话,喝长寿花是能够减轻的,与此同时长寿花也是有解毒、缓解疲劳的功效,对神经系统和代谢有双向调节的作用,长寿花作用许多,但是口感却不怎么好,具备苦涩味,不太好吃。假如长寿花要用于泡水喝的话,在饲养时要尽量使用发酵的有机肥料饲养,并避免使用化肥。以上就是关于长寿花是不是有毒的东西详细介绍,感谢阅读文章。

长寿花不仅没毒,还能帮助我们“解毒”,长寿花也具有空气净化的能力,而且长寿花是为数不多的在夜晚可释放出氧气的植物,因为长寿花也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养殖在卧室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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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蔚蓝:这么多年,他终于由一个陌生人,告诉我他所有还在履行的从未放弃的诺言。2003年的年末,我接到一记陌生的电话。是一把温柔女声,彼时,我甫从大会议室推门出来,将滋滋做响的手机贴在了耳朵边。茶歇间里有一排宽大透亮的玻璃窗户,我站到前面去,因电话那头支离破碎的描述,微微地簇起了眉。整个城市刚刚平息了一场大雪,天空晴朗,北京冬日阳光,有慵懒浑厚味道,高楼下连绵马路,人群如蝼蚁营役忙碌。我伸出一只手轻轻按压自己的太阳穴,终于点头说,好的。T85列车,自暮色弥漫的北京站拉响汽笛,出发。抵达南京时,早上五点不到,天的底色仍是乌黑,有些微柔弱的白色晨光,于明暗交替处蠢蠢欲动。南方的寒冷与北方不同,温度虽始终未曾有零下几十的骇人,但它的这种寒,带着沁人的湿意,息息簌簌地,在骨骼血液中游走流窜,初初还不以为然,俄顷,便是浑身齐齐翻滚的寒。这种阴柔的侵蚀,比之北京铺天盖地扑来的剧烈,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热爱后者。我将衣领竖起来,只提了一只包,走向出站口。已经有一些早起的人们聚拢在前方守侯,或者是旅客的家人,或者是接待的朋友,亦有沿路拉客的出租司机。我走到前面的时候,再次听到那把细弱温柔的女声,她唤我的名。她说,林蔚蓝,我是苏紫簪。她看着我的眼神有一点点惘然,然后如梦初醒地朝我微笑,谢谢你能来。车子在凌晨无人的街道上奔驰,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这一南一北的两个城市,有一些共通的贯穿气息。都是这样古朴的陈旧的,带一点点历史残渣的风霜,有经历年月动荡后深沉宁静的沧桑。城市的道路,是延伸静默的伤口。我们的目的地,是尘寰的住所。她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温婉同我介绍。自他大二搬进这里,便一直未曾离开。窗帘桌布都是他亲手挑选。不大的一居,摆设却错落有致。处处是干净的层次分明的蓝,我一路随她自客厅走到卧室,然后看她蹲下身。她仰起脸对我说,就是它了。一只蜷缩的狗。毛色纯白,趴俯在地毯上。因她手指的拨弄,慢慢地仰起头。在我的视线同它碰撞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胸口处泛起大块大块郁结的痛。是那样漆黑透亮的眼,仓皇和绝望都显而易见,在岁月恢弘手心,卑微而柔弱地,因措手不及的未卜遭遇,而微微颤抖。它的眼,深深凝视我,然后迅速蒙上一层浅浅的泪膜,细碎的波光闪烁,居然泛出微微的蓝。这就是尘寰爱若性命的一只狗,亦是他出国前,指明要她转给我的礼物。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捧起,充满爱怜:我连夜这样披星戴月的赶过来,就是为了接你吗。尘寰把它买回来的时候,它还很小。他天天拿奶嘴喂它,像照顾自己的子女一样。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将它带在身边,生怕它因为年纪太小而出事。我从未见人会这样去对待一只狗,下雨天一定是先把外套脱下来包住它,饥饿时也一定要先替它做好晚饭。睡觉的时候,常常因为听到它一声嘟囔,就立刻从床上跳下来。他那样爱它,它生病的时候,他日夜不合眼的守着它,把它抱在怀里,请求它好起来。他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一贯泰然处之,甚至包括他自己。可是这只狗,像一只锐利的箭,洞穿了他的心脏。他甚至会有一些时候,对着它痴痴地发呆。她站起来,继续微笑着叙述,有那样多的人,渴望着得到尘寰的爱。可是他却毫不保留地将自己所有的热情和眷恋,都给了这只廉价的狗。她的声音突然顿住。我回过头看她,她使劲地咬住嘴唇,有时候我会自欺欺人的想,他虽然不爱我,可是他也不爱别的任何人,他只是爱上了一只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他要亲口来让我明了所有事情的真相。她细瘦的手指绞在一起,因为用力而泛起青白,眼睛似要看进我的灵魂里面。她问我,你知道这只狗叫什么名字吗,它叫林蔚蓝。九点开始熄灯,整个车厢突然陷入黑暗。我将身体折起,背抵住身后的墙,把旅行包摆到腿上,然后轻轻拉开拉练。它在里面,我从来未曾见过比它更懂事的狗。温顺乖巧,一双黑夜里熠熠发亮的泪眸。它或许饿了,或者是渴了,可是它一声也不吭,只张大了眼,忧伤的看着我。我抚摩它,一遍一遍,然后自外侧的口袋里摸出买好的熟牛肉,它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发出任何声音。虽然因为饿,吃得有一点点快。潮湿冰凉的舌头,偶尔舔过我的掌心,涩涩的粗糙,我唤一声它的名字,林蔚蓝,然后眼眶里突然如落入巨大沙砾。1992年,尘寰在操场后的角落里找到我。放学后的校园,一片寂静。惟有始终不知疲倦的聒噪蝉声,隐隐窜入耳膜。我的身体蜷缩,头埋在膝盖里面,双手紧紧地环住自己,眼泪是暗地崩溃的河流。他站在我的面前,挡住了最后一抹残余的阳光,却不说话。要过了许久,我才能故做镇定地抬起脸来,你是来嘲笑我的吗。他突然跨大一步上前,伸出手,用力地擦拭我脸上犹带的泪痕,11岁的顾尘寰,个子还没有我高,黝黑瘦小,可是他手掌的力气那么大,笨拙地在我面上擦拭,刮得我生疼。他的嘴唇抿紧,眼神冥暗无底,始终,却不说一句话。我不知是羞辱还是动容,突然捉住他的手臂,将自己的面孔贴上去,我的眼泪又铺天盖地的落下,细细哽咽的声音像一只哀伤的小狗,顾尘寰,他们都不要我。你一定是来嘲笑我的,你一直都在欺负我。自转入这所小学的第一天起,他便对我深怀着恶意。用石子丢我,用篮球砸我,用剪刀剪我的头发,将墨汁甩上我的白衬衣,在桌子上划三八线,一旦我手臂不经意触及,他便雷厉风行地用手肘狠狠地撞我。我揪住他的一只手,哭得不能自已,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都要这样地对我。他的浑身僵硬如石块,终于艰难的开口,他说,蔚蓝,我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也不会让任何别的人来欺负你。真的吗,我仰面绝望地看住他,泪眼模糊,顾尘寰,你不会再欺负我了吗,你以后会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了吗。他郑重地点头,再点头。我再次大声地哭出来,你不要我,请你请你不要我,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的。记忆里,似乎那便是我最后一次酣畅的哭泣。如揪住一根救命稻草,在他的面前,毫无保留地,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恐惧和悲戚。直至昏天暗地,直至眼泪干涸,直至上下眼皮肿如桃核。起身的时候,已经懂得扯住他的衣角,看两人一前一后偶尔交叠的影子,心里有影影绰绰的欢喜,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将我遗弃,顾尘寰他答应我,要一直保护我。一边走,一边问他,是不是像王子保护公主那样。他的面孔突然涨红,恶狠狠地应道,像大英雄保护一只可怜的狗。我扁扁嘴,为什么我是狗,你却是人。那我也做狗好了。他挠一下头。以后你要是敢再欺负我,我就养一只叫顾尘寰的狗,天天虐待他。那我就养一只叫林蔚蓝的狗好了,他的语气顿一顿,声音低下来,不过不管你怎么对我,我会一辈子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除非我死。他真的养了一只狗,叫它林蔚蓝。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他托一个人来告诉我,他从来未曾忘却过他的诺言。原来我和他之间,我一直才是残忍和自私的那个,我以为他背弃了誓约,我毫不迟疑地将他自我的身旁撇落,我甚至因为自己的爱和信任,而满怀羞辱和愤恨,我那样的恨他呵,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我是这么对他说的吧。在大一那年的藤萝架下,站在他的对面,指甲掐进了手心,我一字一句地对他说,顾尘寰,休想我会原谅你。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除非你死。三 尘寰:我所有的,对她艰难而隐忍的爱,要到了如今,方能借由一只狗的名字,来表白。医院的环境很好,详和并且安宁。医生和护士的衣衫雪白,床单和被褥洁白,自窗口望去,今年南方的第一场雪,也是絮絮扬扬的白。世界纯白一片,让我想起蔚蓝苍白透明的脸,我不恐惧,我很喜欢。妈妈常常守着我,强打精神陪我聊天,但是说着说着,就有眼泪落下来。我取笑她,这样多年,一直责怪我要越走越远,如今我终于倦鸟知返,她却又开始哭。这场潜伏多年的陡然爆发的病,让我一路流淌前行的生命,因毫无防备,而有微微的滞顿。入院迫在眉睫,所以我悄然的撤退,打了并不高明的幌子。我在电话里对紫簪说,仓促决定,我被公派出国。回来时,会联系她。我将租期未满的房子托付给她,我将我长久以来独自虔诚守护的秘密,也一并托付给了她。我报给她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我说,请你将蔚蓝,送给她。她的名字,叫做林蔚蓝。我总是要扮演这样残忍的人。只这一句话,终于否定了她这些日子,所有在勇敢和绝望之中编织的幻象。在我每一次的静默和拒绝之后,她熠熠发光的眸,会迅速而萧瑟的黯淡。但是她咬住嘴,她不哭,她看着我微笑,她说,没有关系的,只要你现在也不爱别的人。那我,就始终还会有机会。可是我终于要告诉她一个缄默的真相。我爱林蔚蓝,我所有人生最最起初的热情,都已经对着她售罄。我已经终生,都不能,再去爱上别的任何人。即便与她分离,同她决绝,被她憎恨,我亦会始终,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这是我11岁时对她许下的诺言,坚贞地肃穆地羞涩地,借由了一只狗的名义。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一年,如果自此后山河崩裂,日月无光。如果我们年少的骨骼,破灭成灰,可以在风中亘古融合。那是记忆里怎样可以轻易逼出眼泪的画面呵。天空湛蓝澄澈,棉花糖一般美妙的云朵。翠绿的栀子树叶,庭院里硕大浓郁的芬芳。弄堂角落,爬山虎排山倒海般的攀爬蔓延,有一路迎风招摇的白的粉的蔷薇花。阳光软如手指,抚摩我趴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的脸。老师带着蔚蓝走进来,她转校的第一天,笔直站立,手指在一侧轻轻蜷缩。漆黑长发,编成两条垂落的麻花辫。她仰起的面孔,是防若透明的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乖巧而温顺,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后。我看到一些晃动的波光,闪烁着微微的蓝。我听到身边同学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她被指派的同桌,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我不知为何,觉得心头有恼恨的火引,兹兹燃烧。我对她恶声恶气,我躲在她放学的路上,用小石子砸她。我在学校外的围墙上用粉笔写她的名字,然后旁边恨恨地画一只乌龟。我讨厌看她笑,讨厌看她小小年纪的温柔和镇定,我讨厌看她被许多人讨好。可是我看到她被高个子男生扯住头发,她的脸因疼痛而微微发白,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威胁利诱了几个兄弟,一起狠狠地莫名其妙地揍了那小子一顿。我看到她背着书包回家,却又从家里走出来,她一路往学校的操场走,走的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不知为什么泥塑木雕般站在她的面前,突然觉得五脏六腑都撕裂般的痛。紫簪说,爱情迅猛如同疾病,尘寰,你的笑脸是我无法痊愈的残疾。那么蔚蓝,是我心脏内自11岁起,便洞穿的一处汩汩伤口。潜伏于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后来,她被我伤害,她撇落了所有曾经托付给我的信仰和爱,她对我说,她要一辈子地憎恨我。22岁的时候,我拿过医院开出的病历,没有丝毫的恐惧。医生说,我的心脏出了问题。我对他镇定地笑,我早就知道。大一的时候,我去北京看她。她满怀讥诮地看着我,自初中放榜的那一日,我就发誓,你让我承受多少痛,我必会加倍地返还。我永远不会原谅你。顾尘寰,便是因为这憎恨,我才有力量来坚强、上进,过去几年如此,今后更会如是。请你,从我的世界,消失。我深深凝视她,一言不发地回来。蔚蓝,我会履行你的每一个期望,我会退到足够远。可是我不会消失,你是我允诺要守护一生的天使。我会虔诚守侯在你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我每日都会去你们的校友录,以游客的身份在你的主页上漫长停留。我知道你足够努力,你从来不哭,你喜欢上kenzo的香水,你常常听一首叫做青春无悔的歌。我在每年你生日的时候,会送一束百合花到你的楼下,然后站在你们二层的食堂,看你欢喜而狐疑的脸。我自己亦要变的更好,方可追赶上你的步伐。我日以继夜地钻研那些粗糙琐碎的编程书籍。我后来终于可以自己赚钱。我兼职的那家公司,为了在毕业的时候留住我,破天荒分给我一些股份。我知道你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你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掰着手指数我还有多久就能足够承担。我在地下通道,遇见一只雪白的狗。它仰起脸的静默忧伤,和你是多么的像。所有那些未曾对你说出口的话,在相伴的日日夜夜里,我都已经对着它表白。蔚蓝,我从未因我当初的决定而感觉恨悔,虽然因这决定,我欺你。我只是有一些遗憾,我始终亏欠你一个答案。16岁的时候,中考的成绩揭开。你是唯一考入省重点的一个人。多少人用既妒又羡的眼光看你,老师拍着你的肩膀,笑的合不上嘴。可是你在我的面前,将字条撕碎。你说,尘寰,我问你最后一次,你爱不爱我。只要你说爱,我就跟着你走。蔚蓝,要到了如今,我方能将当日吞没于胸臆的答案,托付一只狗来告诉你。你是否已经看到它,你是否对它说话,它是否已经将我所有关于爱你的表白,都用眼里的泪光替我传达。四 紫簪: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可是却注定要归于绝望。他不爱我。他不是不能爱人,他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再不能爱任何别的人。我并不埋怨。面对各自被安排的宿命,我们只能心甘情愿。因为也有很多人对我表白,我回答他们说,我的心里已经被一个人,占满。我在火车站等到她。她真的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在这样寒冷的天,连夜赶过来,取一只故人的狗。虽然这个故人,她已经同他,彻底地决绝了四年。我终于相信,那些互相深爱的人,即便天各一方,即便终生不能再见,可是人世苍茫如洪荒,多少次兜转更迭,他们依然可以一眼,便将彼此清晰辨认。他们,长的多么像。是同一片爱情土壤里开出的两朵花,即便面容迥异,但气息却是惊人的相近。她也有长长的刘海,云遮雾笼的一双眼,穿黑色长大衣,粗布裤,系带皮鞋,身姿笔直。她居然也用kenzo的香水,她几乎是尘寰的另外一个翻版。我看着她,对她笑,可是内心残存的最后一点冀望,都已经熄灭成灰。我不明白他们分开的原委。可是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他们这样固执而漫长的相爱,爱的这样浓烈,已经几乎要将自己幻化成另外一个对方。就算不能在一起,那又怎样。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这样一只狗。她第一次看到它的神情,同尘寰如出一辙,原本锐利的骨骼,像花朵一般温柔开放。原来这只狗的名字,应该叫爱情,她看到它,想起他。他看到它,想起她。他们才是彼此坚强盾牌下,唯一可以洞穿的箭。然后所有坚硬冷漠,灰飞湮灭。原来我记忆里的那个四月午后,真得是一次华丽幻觉。我只是一个不合格的观众,因偶然的机缘邂逅了一出戏,义无返顾地爱上了满脸盛开着爱情的男主角,我的扑入似战栗烧灼的飞蛾,青春成为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我却一直忘记了,他的爱情,只为她,才盛开。送她上车的时候,我问她,如果尘寰回国,你会不会接受他。她看着我发愣。然后笑,等到他回来,我会把这只狗还给他。我所有想对他说的话,想要做下的决定,都会再由它来传达。五:蔚蓝: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火焰摇晃,咬牙切齿,几乎终生都不可熄灭。我爱顾尘寰。自11岁开始,纵然彼时他瘦小玩劣,处入发育初期,嗓子怪声怪气。可是我依然爱着他,全心全意,孤注一掷,他是我前半生仓皇飘零岁月,唯一探出的关爱的手掌。我哭着对他说,不要欺我。不然,我会恨他一辈子。11岁以前,我在不同的地点辗转,父母的结合是一次卤莽的勇敢,两个被逐出家门的年轻人,负担不起意外到来的小生命。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人的名字,或者是远房的亲戚,或者是朋友,或者只是怀着怜悯的陌生人。浙江、四川、上海、江苏、兰州,这些地点记载我蒲公英一般卑微的童年。依靠着他人的一丝空闲的怜悯,我自一双一双的手掌里,传递,成长。在浙江的一个小镇念到四年级,他们终于扬眉吐气地,把我接回家。我的父亲因为改革开放发了一笔财。我穿上新衣裳,有漂亮的洋娃娃。可是我并未曾如他们期望,满心欢喜地扑入他们的怀里,如一只小雀亲吻他们的脸。我这样安静,这样拘束,这样没有少女活泼天真的气息。他们开始无休止地争吵,责怪彼此未曾给我正常而温暖的成长,到了最后,便是责怪当初为何要将我生下。我最后一次羞耻的落泪,是在尘寰的面前。他狠狠地替我擦拭。后来我便不哭了,即便知悉他欺的那一天,我几乎咬碎了牙,却终于没有掉下一滴泪。我曾那样的信任他,依赖他,热爱他。我把所有不成模型的胸中残存的爱,都一股脑地给了他。他是父母,是兄长,是朋友,是同我一起长大的,会保护我一生的男孩子。我们坐同一张桌子,一起做作业,一起背书,一起回家。一起从小学升入附近的初中。他突然拔节一般的高起来,高起来,还是瘦,头发渐渐留长,刘海细细碎碎,那样多的女孩子喜欢他。中考之前,我知道他的成绩只能去五中,我即便挨了父亲一个耳光,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志愿修改成一中。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去哪里,都没有意义。可是他我。他说他的父亲已经答应他,出钱为他买一个一中的自费名额。他说,蔚蓝,我们一起把志愿改过来。我们一起念高中,然后一起考去南京的大学。好不好。当然好。他是我的天,是我的神,皆大欢喜呵。可是放榜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第一名的位置,要去那个遥远的、陌生的重点中学。他不爱我。我瞪大眼问他,他不说话。不爱我,不要紧。我爱你。我可以为你舍弃一切,只要我还可以继续和你在一起。可是他连这样,都不允许。八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我终于要恨他了,我说过,如果他我,我就要恨他一辈子。他说过会一辈子保护我,可是他急急地将我推开了。全世界,终于,都将我舍弃了。自他离开,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去那所寄宿的高中,我不同任何人交往,终日在教室和宿舍之间摆荡。我亦蓄起长长的刘海,是一个暗示的拒绝的姿势,遮挡一些人探询的目光。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想起他说过的一起去南京的话,终于迭声冷笑,毫不迟疑地,写上了北京。我去了北京,他落在了南京。他过来看我,我满怀着报复的快意,挺直了身躯。我倨傲地,厌恶地,无比憎恨地,请他立刻从我面前消失。怎么能不恨呢。我延续了这样多年未曾有一丝消减的恨,都是他抛弃了我,我才需要磨砺的这样坚硬和冷漠。我才需要一路越走越远,惟恐往事的足迹如影随形。我才会此后对任何人的表白都无动于衷,满心厌恶。然而我最最深恶痛疾的,是某日,在杂志上看到的一行话,一个人写,爱的对面,是漠然,你若还在恨,你就必然还在爱。六 尘寰:你有没有过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可是你真的,只是为了让她幸福。第一次我她,因为我不想她和我一样。那所重点高中,有多少人打破头要挤进去。而声名狼籍的五中,只是滋生群殴和堕胎的场所。我的成绩只能去那里,我对自己的估计从来不会有失误。就像在优等生、差等生搭档互助的风潮里,我总能恰倒好处地考成最后一名,始终长久地占据着她同桌的位子。可是她那样的热烈并且倔强,为了要追随我,丝毫不介意面孔上一记耳光扇过的红肿。我只能她。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真正照顾她以前,我能做的,就是不会让自己,毁了她。她是注定不该苟安与此的女孩子。我宁愿放手看她展翅高飞,然后自己拔足狂追。亦不想,她生生折断自己的翅膀,只为了追随栖息我的手掌。然后我她。我托紫簪告诉她我出国的消息。托一只狗,告诉她我对她的爱。这样多年,她因为执着于对我的恨,忽略了周遭所有的人物和风光。我不是不曾暗自欢喜。但是现在,我却希望,她可以放开胸怀。我希望她可以原谅我,亦原谅自己所有过往热爱和信仰。我希望她心里紧紧闭合的那扇门,重新豁然打开。当年她是孤苦仓皇的小兽,只有我来爱。而如今,她已经变成坚强独立的美丽女子,有光鲜的学历,得体的工作,亦有积极上进的心境。她值得任何人来爱。我希望她重新相信爱,我希望她重新去爱,我希望她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可以在我始终未曾说出口的表白里,如冰块般融化碎裂。我希望然后会有一个男孩子爱上她宛如初生的澄澈和柔软,每当她生日的时候,送她喜欢的百合花给她。照顾她,关心她,守护她,对她好,一辈子。惟有释然,才能遗忘。我终于希望她忘记我。不再憎恨我,记得她爱我,记得我爱她,等我一段时间,然后在我终于的杳无音信里,在时光温柔冲刷里,将我缩成心路上一条浅浅的纹。而我,我只是有一点累。被推入手术室的那一刹那,我微笑着闭上了眼。我一点都不为医生口中30%的成功率而感觉悲伤,我突然想起来,我又她。我曾经对她说,我会一辈子陪在她身边,除非我死。可是现在我知道,即便真得死亡,也不能阻止我的诺言。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如果成功,奔过去的,是一个鲜活的人,倘使失败,亦是不渝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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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些未曾说出口的事(一)序:过往青葱岁月的句点,我们人生起初那场澄澈而忧伤的爱爱恋.此去经年,表白过的,都已止息,未开口的,都会沉默.青春是一本合上的书页.可是要怎样的悲怆躬身,才能同我们的旧日作别,渐行渐远...【一】紫簪:有时候我们的爱情,真的,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电闪雷鸣.2003年,我的生命中有两桩大事,一件事大学毕业,另外一件,便是爱上尘寰.就算很多年以后,我想我依然会记得那个刻骨铭心的四月午后.在学校对面的地下通道,阳光自第六级阶梯开始隐没.是一个明暗交错的清晰界限,我记得那样清楚,他往上,我向下.他的脊背挺得笔直,是一贯低头的淡漠姿势.细碎刘海垂落,遮住他半边面孔嶙峋的骨骼.他的身躯都还陷落在黑暗里,但因迈步幅度而约略摆动的额头上,已经有最先抵达的地面阳光,浅浅金色,温暖闪烁.然后他停下来,就是在自上而下第六级的解体上,他停下来,对住脚底看了一会,整个身子蹲下去.我看到他的面前,有三只懵懂仓皇的小狗.神情麻木的老人,面孔是粗砺的古铜,蜷坐在宽大石阶的最右侧.看了一眼他手中捧住的白色小狗,颤巍巍地比出三个手指头.他未曾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举止,从钱包里抽出钱,利落地付了帐.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那只纯白色小生物抱起来,贴近自己的胸膛.我站到他的身边,亦满怀友情地朝它观望.小小躯体有一点点瑟缩,但是神情乖巧温顺.我用手指点它微微湿润的冰凉鼻尖,轻轻地笑出声.他突然就转过脸来看我,是一张叫我措手不及的浅淡笑脸,带着与有荣焉的骄傲.他对我说,你要不要抱一下.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顾尘寰.温柔地,欣喜地,沉郁嗓子可以温润地掐出水来.他在四月春光的半明半灭里,抱着一只狗,对着我笑,好像手心里已经聚拢了全世界所有的珍宝.他的牙齿那么白,正午艳阳在那一刹那噼啪作响,如碎屑般溅落于他的眼眶.我的一只手在身后握紧成拳,听到有风声在身后暗自涌动和血液流窜的声音.他的笑意像仲春南方一场兜投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防备都是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的碎裂,我直直地凝视他,微笑着点头,然后眼眶里突然蓄满了泪.我22岁的初初萌生的爱情呵,虽然来得有点晚,却终于还是在那个仲春四月的寂静午后,在地下通道的明暗交接处,在他澄澈如孩童的笑脸里,辛酸而迅猛地到来了.像枝头一朵昏昏沉睡的蓓蕾,终于在花季的末尾,陡生的力量从根部滋长膨胀,终于,拼尽全力,啪的一声,开放.这个同学四年的男孩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宿舍卧谈的话题.他的神秘和疏离,他的沉郁和镇定,他喜欢坐在窗口的位置,用黑色的炭素笔作笔记,下课铃声一响,便合上书本匆匆离开.他对着电脑敲击键盘的时候,神情肃穆,心无旁骛.他独自一人住在校外,大一拿特等奖学金,大二入选学校的研究室,大三开始在本市的一家企业做兼职.他的身躯,总如标枪般挺得笔直,瘦削面孔,窥看不出悲喜动容.他不参加集体活动,不热衷班级娱乐,他的一双眼,自刘海掩映里,对焦于虚空.我亦有时候会想:他会笑吗,他会爱吗,他会专专注注地看一个人吗.他像坚硬寒冷的一块冰,他会融化吗.可是我终于看到他笑,心无城府的,无限满足的,将一只小狗小心翼翼地放进我的怀抱,所有嶙峋的棱角都已经融化,我甚至闻到他身上温暖而潮湿的味道,我自他干净温存的面容,分明窥看出了满盈的爱.他爱上那只雪白的狗,而我,爱上他.年级的毕业晚会,在学校A段的礼堂举办.人很多,气氛在最最起初像一处繁茂的菜市场,楼上楼下,连过道里都挤满了人.声浪汇集起来,像一股涌动澎湃的潮水.我坐在正中的第三排.因为四年来一直都是校会文艺部的主干,所以如今轻而易举地受到了优待.周遭很粘稠,节目很精彩,互动热烈.四处大灯,亮如白昼.可是我静默微笑,心不在焉.终于等到8点20分,一个利落的休止符,所有的光亮在那一刻毫无预兆地熄灭.我在急速扑入眼眶的一蓬黑暗里,突然感觉呼吸的梗塞.一束小小追光打在舞台中央,吉他琴弦开始拨动,人群在一刹那的振荡之后,变成鸦雀无声的寂静.然后歌声响起.他没有开场白,歌声是所有想要倾诉的语言.过往青葱岁月的句点,我们人生起初那场澄澈而忧伤的爱爱恋.此去经年,表白过的,都已止息,未开口的,都会沉默.青春是一本合上的书页.可是要怎样的悲怆躬身,才能同我们的旧日作别,渐行渐远.是我很早就听过的旋律,在午夜的收音机里。叶蓓嘹亮如雨水的忧伤,老狼沉郁沙哑的呢喃: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都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他一个人坐在台上唱,所有的人屏住呼吸在台下听.吉他的民谣,是我们青春最后永不能平复的伤口,就像我们曾经的那些执着而艰难的热爱.他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琴弦还有微微振荡的余音,他垂头静默的姿势犹如沉溺的雕像.时间在那一瞬间,仿若凝滞成永恒.然后他终于站起来,在微弱的灯光里,朝台下鞠躬,退场.这样高傲而忧伤的少年呵,将熔岩般的热情封闭在淡漠的表壳里,我最美好的时光末梢,惟一一个爱上的人呵.在整个礼堂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里,我的眼泪骄傲而悲怆地落下来.我跑去后台,他刚离开.我急忙推开后门追出去,五月的夜风,暖煦醺然,有花朵沿路盛开.纯棉裙摆在小腿处晃荡纠结,我捂着心口喊他的名字,顾尘寰,等一等.他停下来,转过身,视线是一簇清凉的月光.世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银白古朴小路,宛如时光河流.我就这样一路逆水而上,来到他的身旁.我有那么多话要和他说,像有无数细碎的气泡,在喉管处争先恐后地尖叫,可是我张开了口,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二]蔚蓝:这么多年,他终于由一个陌生人,告诉我他所有还在履行的从未放弃的诺言。2003年的年末,我接到一记陌生的电话。是一把温柔女声,彼时,我甫从大会议室推门出来,将滋滋作响的手机贴在耳朵边。茶歇间里有一排宽大透亮的玻璃窗户,我站到前面去,因电话那头支离破碎的描述,微微地蹙起了眉。整个城市刚刚平息了一场大雪,天空晴朗,北京冬日阳光,有慵懒浑厚味道,高楼下连绵马路,人群如蝼蚁营役忙碌。我伸出一只手轻轻按压自己的太阳穴,终于点头说,好的。T85列车,自暮色弥漫的北京站拉响汽笛,出发。抵达南京时,早上五点不到,天的底色仍是乌黑,有些微柔弱的白色晨光,于明暗交替处蠢蠢欲动。南方的寒冷与北方不同,温度虽然终未曾有零下几十的骇人,但它的这种寒,带着泌人的湿意,息息簌簌地,在骨骼血液中游走流窜,初初还不以为然,俄顷,便是浑身齐齐翻滚的寒。这种阴柔的侵蚀,比之北京铺天盖地扑来的剧烈,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热爱后者。我将衣领竖起来,只提了一只包,走向站口。已经有一些早起的人们聚拢在前方守候,或者是旅客的家人,或者是接待的朋友,亦有沿路拉客的出租车司机。我走到前面的时候,再次听到那把细弱温柔的女声,我唤我的名。她说,林蔚蓝,我是苏紫筅。她看着我的眼神有一点点惘然,然后如梦初醒地朝我微笑,谢谢你能来。车子在凌晨无人的街道上奔驰,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这一南一北的两个城市,有一些共通的贯穿气息。都是这样古朴的陈旧的,带一点点历史残渣的风霜,有经历年月动荡后深沉宁静的沧桑。城市的道路,是延伸静默的伤口。我们的目的地,是尘寰的住所。她一边掏钥匙开门,一边温婉同我介绍。自他大二搬进这里,便一直未曾离开。窗帘桌布都是他亲手挑选。不大的一居,摆设却错落有致。处处是干净的层次分明的蓝,我一路随她自客厅走到卧室,然后看到她蹲下身。她仰起脸对我说,就是它了。一只蜷缩的狗。毛色纯白,趴伏在地毯上。因她手指的拨弄,慢慢地仰起头。在我的视线同它碰撞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胸口处泛起大块大块郁结的痛。是那样漆黑透亮的眼,仓皇和绝望都显而易见,在岁月恢弘手心,卑微而柔弱地,因措手不及的未卜遭遇,而微微颤抖。它的眼,深深凝视我,然后迅速蒙上一层浅浅的泪膜,细碎的波光闪烁,居然泛出微微的蓝。这就是尘寰爱若性命的一只狗,亦是他出国前,指明要她转给我的礼物。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捧起,充满爱怜:我连夜这样披星戴月地赶过来,就是为了接你吗。尘寰把它买回来的时候,它还很小。他天天拿奶嘴喂它,像照顾自己的子女一样。恨不得每时每刻将它带在身边,生怕它因为年纪太小而出事。我从未见人会这样去对待一只狗,下雨天一定是先把外套脱下来包住它,饥饿时也一定先替它做好晚饭。睡觉的时候,常常因为听到它一声嘟囔,就立刻从床上跳下来。他那样爱它,它生病的时候,他日夜不合眼地守着它,把它抱在怀里,请求它好起来。他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一贯泰然处之,甚至包括他自己。可是这只狗,像一只锐利的箭,洞穿了它的心脏。他甚至会有一些时候,对着它痴痴地发呆。她站起来,继续微笑着叙述,有那样多的人,渴望着得到尘寰的爱。可是他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有的热情和眷恋,都给了这只廉价的狗。她的声音突然顿住,我回过头看她,她使劲地咬住嘴唇,有时候我会自欺欺人的想,他虽然不爱我,可是他也不爱别的任何人,他只是爱上了一只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他要亲口来让我明了所有事情的真相。她细瘦的手指绞在一起,因为用力而泛起青白,眼睛似要看进我的灵魂里面。她问我,你知道这只狗叫什么名字吗?它叫林蔚蓝。九点开始熄灯,整个车厢突然陷入黑暗。我将身体折起,背抵住身后的墙,把旅行包摆到腿上,然后轻轻拉开拉链。它在里面,我从来未曾见过比它更懂事的狗。温顺乖巧,一双黑夜里熠熠发亮的泪眸。它或许饿了,或者是渴了,可是它一声了不吭,只张大了眼,忧伤地看着我。我抚摩它,一遍一遍,然后自外侧的口袋里摸出买好的熟牛肉,它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发出任何声音。虽然因为饿,吃得有一点点快。潮湿冰凉的舌头,偶尔舔过我的掌心,涩涩的粗糙,我唤一声它的名字,林蔚蓝,然后眼眶里突然如落入巨大沙砾。1992年,尘寰在操场后的角落里找到我。放学后的校园,一片寂静。唯有始终不知疲倦的聒噪蝉声,隐隐窜入耳膜。我的身体蜷缩,头埋在膝盖里面,双手紧紧地环住自己,眼泪是暗地崩溃的河流。他站在我的面前,挡住了最后一抹残余的阳光,却不说话。要过了许久,我才能故作镇定地抬起脸来,你是来嘲笑我的吗?他突然大跨大一步上前,伸出手,用力地擦拭我脸上犹带的泪痕,11岁的顾尘寰,个子还没有我高,黝黑瘦小,可是他手掌的力气那么大,笨拙地在我面上擦拭,刮得我生疼。他的嘴唇抿紧,眼神冥暗无底,始终,却不说一句话。我不知道是羞辱还是动容,突然捉住他的手臂,将自己的面孔贴上去,我的眼泪又铺天盖地的落下,细细哽咽的声音像一只衰伤的小狗,顾尘寰,他们都不要我,你一定是来嘲笑我的,你一直都在欺负我。自转入这所小学的第一天起,他便对我深怀着恶意。用石子丢我,用篮球砸我,用剪刀剪我的头发,将墨汁甩上我的白衬衣,在桌子上划三八线,一旦我的手臂不经意触及,他便雷厉风行地用手肘狠狠地撞我。我揪住他的一只手,哭得不能自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都要这样地对我。他的浑身僵硬如石块,终于艰难地开口,他说:蔚蓝,我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也不会让任何别的人来欺负你。真的吗?我仰面绝望地看住他,泪眼模糊,顾尘寰,你不会再欺负我了吗,你以后会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了吗。他郑重地点头,再点头。我再次大声地哭出来,你不要我,请你请你不要我,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的。记忆里,似乎那便是我最后一次酣畅的哭泣。如揪住一根救命稻草,在他的面前,毫无保留地,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恐惧和悲戚。直至昏天暗地,直至眼泪干涸,直至下眼皮肿如桃核。起身的时候,已经懂得扯住他的衣角,看两人一前一后偶尔交叠的影子,心里有影影绰绰的欢喜,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将我遗弃,顾尘寰他答应我,要一直保护我。一边走,一边问他,是不是像王子保护公主那样。他的面孔突然涨红,恶狠狠地应道,像大英雄保护一只可怜的狗。我扁扁嘴,为什么我是狗,你却是人。那我也做狗好了,他挠一下头。以后你要是敢再欺负我,我就养一只叫顾尘寰的狗,天天虐待它。那我就养一只叫林蔚蓝的狗好了,他的语气顿一顿,声音低下来,不过不管你怎么对我,我会一辈子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除非我死。他真的养了一只狗,叫它林蔚蓝。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他托一个人来告诉我,他从来未曾忘却过他的诺言。原来我和他之间,我一直才是残忍和自私的那个,我以为他背弃了誓约,我毫不迟疑地将他自我的身边撇落,我甚至因为自己的爱和信任,而满怀羞辱和愤恨,我那样的恨他呵,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我是这么对他说的吧,在大一那年的藤萝架下,站在他的对面,指甲掐进了手心,我一字一句地对他说,顾尘寰,休想我会原谅你。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除非你死。三]顾尘寰:我所有的,对她艰难而隐忍的爱,要到了如今,方能借由一只狗的名字,来表白。医院的环境很好,祥和并且安宁。医生和护士的衣衫雪白,床单和被褥洁白,自窗口望去,今年南方的第一场雪,也是絮絮扬扬的白。世界纯白一片,让我想起蔚蓝苍白透明的脸,我不恐惧,我很喜欢。妈妈常常守着我,强打精神陪我聊天,但是说着说着,就有眼泪落下来。我取笑她,这样多年,一直责怪我要越走越远,如今我终于倦鸟知返,她却又开始哭。这场潜伏多年的陡然爆发的病,让我一路流淌前行的生命,因毫无防备,而有微微的滞顿。入院迫在眉睫,所以我悄然的撤退,打了并不高明的幌子。我在电话里对紫筅说,仓促决定,我被公派出国。回来时,会联系她,我将租期未满的房子托付给她,我将我长久以来独自虔诚守护的秘密,也一并托付给了她。我报给她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我说,请你将蔚蓝,送给她。她的名字,叫做林蔚蓝。我总是要扮演这样残忍的人。只这一句话,终于否定了她这些日子,所有在勇敢和绝望之中编织的幻象。在我每一次的静默和拒绝之后,她熠熠发光的眸,会迅速而萧瑟的黯淡。但是她咬住嘴,她不哭,她看着我微笑,她说,没关系,只要你现在也不爱别的人,那我,就始终还会有机会。可是我终于要告诉她一个缄默的真相。我爱林蔚蓝,我所有人生最最起初的热情,都已经对着她售罄。我已经终于,都不能,再去爱上别的任何人。即便与她分离,同她决绝,被她憎恨,我亦会始终,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这是我11岁时对她许下的诺言,坚贞地肃穆地羞涩地,借由一只狗的名义。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一年,如果自此后山河崩裂,日月无光。如果我们年少的骨骼,破灭成灰,可以在风中亘古融合。那是记忆里怎样可以轻易逼出眼泪的画面呵。天空湛蓝澄澈,棉花糖一般美妙的云朵。翠绿的栀子树叶,庭院里硕大浓郁的芬芳。弄堂角落,爬山虎排山倒海般的攀爬蔓延,有一路迎风招摇的白的粉的蔷薇花。阳光软如手指,抚摩我趴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的脸。老师带着蔚蓝走进来,她转校的第一天,笔直站产,手指在一侧轻轻蜷缩。漆黑头发,编成两条垂落的麻花辫。她仰起面孔,是仿若透明的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乖巧而温顺,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后。我看到一些晃动的波光,闪烁着微微和蓝。我听到身边同学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她被指派的同桌,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我不知为何,觉得心头有恼恨的火引,磁磁燃烧。我对她恶声恶气,我躲在她放学的路上,用小石子砸她。我在学校外的围墙上用粉笔写她的名字,然后旁边恨恨地画一只乌龟。我讨厌看她笑,讨厌看她小小年纪的温柔和镇定,我讨厌看她被许多人讨好。可是我看到她被高个子男生扯住头发,她的脸因疼痛而微微发白,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威胁利诱了几个兄弟,一起狠狠地莫名其妙地揍了那小子一顿。我看到她背着书包回家,却又从家里走出来,她一路往学校的操场走,走的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不知为什么泥塑木雕般站在她的面前,突然觉得五脏六腑都撕裂般的痛。紫筅说,爱情迅猛如同疾病,尘寰,你的笑脸是我无法痊愈的残疾。那么蔚蓝,是我心脏内自11岁起,便洞穿的一处汩汩伤口。潜伏于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后来,她被我伤害,她撇落了所有曾经托付给我的信仰和爱,她对我说,她要一辈子地憎恨我。22岁的时候,我拿过医院开出的病历,没有丝毫的恐惧。医生说,我的心脏出了问题。我对他镇定地笑,我早就知道。大一的时候,我去北京看她。她满怀讥诮地看着我,自初中放榜的那一日,我就发誓,你让我承受多少痛,我必会加倍地返还。我永远不会原谅你。顾尘寰,便是因为这憎恨,我才有力量来坚强,上进,过去几年如此,今后更会如是。请你,从我的世界,消失。我深深凝视她,一言不发地回来。蔚蓝,我会履行你的每一个期望,我会退到足够远。可是我不会消失,你是我允诺要守护一生的天使。我会虔诚守候在你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我每日都会去你们的校友录,以游客的身份在你的主页上漫长停留。我知道你足够努力,你从来不哭,你喜欢上KENZO的香水,你常常听一道叫做青春无悔的歌。我在每年你生日的时候,会送一束百合花到你的楼下,然后站在你们二层的食堂,看你欢喜而狐疑的脸。我自己亦要变得更好,方可追赶上你的步伐。我日以继夜地钻研那些粗糙琐碎的编程书籍。我后来终于可以自己赚钱。我兼职的那家公司,为了在毕业的时候留住我,破天荒分给我一些股份。我知道你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你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掰着手指数我还有多久就能足够承担。我在地下通道,遇见一只雪白的狗。它仰起脸的静默忧伤,和你是多么的像。所有那些未曾对你说出口的话,在相伴的日日夜夜里,我都已经对着这表白。蔚蓝,我从未因我当初的决定而感觉恨悔,虽然因这决定,我欺你。我只是有一些遗憾,我始终亏欠你一个答案。16岁的时候,中考的成绩揭开,你是唯一考入重点的一个人。多少人用既妒又羡的眼光看你,老师拍着你的肩膀,笑得合不上嘴。可是你在我面前,将字条撕碎。你说,尘寰,我问你最后一次,你爱不爱我。只要你说爱,我就跟着你走。蔚蓝,要到了如今,我方能将当日吞没于胸臆的答案,托付一只狗来告诉你。你是否已经看到它,你是否对它说话,它是否已经将我所有关于爱你的表白,都用眼里的泪光替我传达。[四]紫筅: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可是却注定要归于绝望他不爱我。他不是不能爱人,他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不能爱任何别的人。我并不埋怨。面对各自被安排的宿命,我们只能心甘情愿。因为也有很多人对我表白,我回答他们说,我的心里已经被一个人,占满。我在火车站等到她,她真的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在这样寒冷的天,连夜赶过来,取一只故人的狗,虽然这个故人,她已经同他,彻底地决绝了四年。我终于相信,那些互相深爱的人,即便天各一方,即便终生不能再见,可是人世苍茫如洪荒,多少次兜转更迭,他们依然可以一眼,便将彼此清晰辨认。他们,长得多么像。是同一片爱情土壤里开出的两朵花,即便面容迥异,但气息却是惊人的相近。她也有长长的刘海,云遮雾笼的一双眼,穿黑色大衣,粗布裤,系带皮鞋,身姿笔直。她居然也用KENZO的香水,她几乎是尘寰的另外一个翻版。我看着她,对她笑,可是内心残存的最后一点翼望,都已经熄灭成灰。我不明白他们分开的原委。可是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们这样固执而漫长的相爱,爱得这样浓烈,已经几乎要将自己幻化成另外一个对方。就算不能在一起,那又怎样。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这样一只狗。她第一次看到它的神情,同尘寰如出一辙,原来锐利的骨骼,像花朵一般温柔开放。原来这只狗的名字,应该叫爱情,她看到它,想起他。他看到它,想起她。他们才是彼此坚强盾牌下,唯一可以洞穿的箭。然后所有坚硬冷漠,灰飞烟灭。原来我记忆里的那个四月午后,真的是一次华丽幻觉。我只是一个不合格的观众,因偶然的机会邂逅了一出戏,义无返顾地爱上了满脸盛开着爱情的男主角,我的扑入似战栗烧灼的飞蛾,青春成为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我却一直忘记了,他的爱情,只为她,才盛开。送她上车的时候,我问她,如果尘寰回国,你会不会接受他。她看着我发愣,然后笑,等到他回来,我会把这只狗还给他。我所有想对他说的话,想要做下的决定,都会再由它来传达。[五]蔚蓝: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火焰摇晃,咬牙切齿,几乎终生都不可熄灭。我爱顾尘寰。自11岁开始,纵然彼时他瘦小顽劣,处于发育初期,嗓子怪声怪气。可是我依然爱着他,全心全意,孤注一掷,他是我前半生仓皇飘零岁月,唯一探出的关爱的手掌。我哭着对他说,不要欺我,不然,我会恨他一辈子。11岁以前,我在不同的地点辗转,父母的结合是一次鲁莽的勇敢,两个被逐出家门的年轻人,负担不起意外到来的小生命。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人的名字,或者是远房的亲戚,或者是朋友,或者只是怀着怜悯的陌生人。浙江,四川,上海,江苏,兰州,这些地点记载我蒲公英一般卑微的童年。依*着他人的一丝空闲的怜悯,我自一双一双的手掌里,传递,成长。在浙江的一个小镇念到四年级,他们终于扬眉吐气地,把我接回家。我的父亲因为改革开放发了一笔财。我穿上新衣裳,有漂亮的洋娃娃。可是我并未曾如他们期望,满心欢喜地扑入他们的怀里,如一只小雀亲吻他们的脸。我这样安静,这样拘束,这样没有少女活泼天真的气息。他们开始无休止地争吵,责怪彼此未曾给我正常而温暖的成长,到了最后,便是责怪当初为何要将我生下。我最后一次羞耻地落泪,是在尘寰的面前,他狠狠地替我擦拭。后来我便不哭了,即便知悉他欺的那一天,我几乎咬碎了牙,却终于没有掉一滴泪。我曾那样的信任他,依赖他,热爱他。我把所有不成模型的胸中残存的爱,都一股脑地给了他。他是父母,是兄长,是朋友,是同我一起长大的,会保护我一生的男孩子。我们坐同一张桌子,一起做作业,一起背书,一起回家。一起从小学升入附近的初中。他突然拔节一般地高起来,高起来,还是瘦,头发渐渐留长,刘海细细碎碎,那样多的女孩子喜欢他。中考之前,我知道他的成绩只能去五中,我即便挨了父亲一个耳光,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志愿修改成一中。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去哪里,都没有意义。可是他我,他说他的父亲已经答应他,出钱为他买一个一中的自费名额。他说,蔚蓝,我们一起把志愿改过来。我们一起念高中,然后一起考去南京的大学,好不好。当然好,他是我的天,是我的神,皆大欢喜呵。可是放榜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第一名的位置,要去那个遥远的,陌生的重点中学。他不爱我。我瞪大眼问他,他不说话。不爱我,不要紧。我爱你,我可以为你舍弃一切,只要我还可以继续和你在一起。可是他连这样,都不允许。八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我终于要恨他了,我说过,如果他我,我就要恨他一辈子。他说过会一辈子保护我,可是他急急地将我推开了。全世界,终于,都将我舍弃了。自他离开,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去那所寄宿的高中,我不同任何人交往,终日在教室和宿舍之间摆荡。我亦蓄起长长的刘海,是一个暗示的拒绝的姿势,遮挡一些人探询的目光。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想起他说过的一起去南京的话,终于迭声冷笑,毫不迟疑地,写上了北京。我去了北京,他落在了南京。他过来看我,我满怀着报复的快意,挺直了身躯。我倨傲地,厌恶地,无比憎恨地,请他立刻从我面前消失。怎么能不恨呢。我延续了这样多年未曾有一丝消减的恨,都是他抛弃了我,我才需要磨砺得这样坚硬和冷漠。我才需要一路越走越远,惟恐往事的足迹如影随形。我才会此后对任何人的表白都无动于衷,满心厌恶。然而我最最深恶痕疾的,是某日,在杂志上看到的一行话,一个人写,爱的对面,是漠然,你若还在恨,你就必然还在爱。[六]尘寰:你有没有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可是你真的,只是为了让她幸福第一次我她,因为我不想她和我一样。那所重点高中,有多少人打破头要挤进去。而声名狼藉的五中,只是滋生群殴和堕胎的场所。我的成绩只能去那里,我对自己的估计从来不会有失误。就像在优等生,差等生搭档互助的风潮里,我总能恰到好处地考成最后一名,始终长久地占据着她同桌的位子。可是她那样的热烈并且倔强,为了要追随我,丝毫不介意面孔上一记耳光扇过的红肿。我只能她,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真正照顾她以前,我能做的,就是不会让自己,毁了她。她是注定不该苟安于此的女孩子。我宁愿放手看着她展翅高飞,然后自己拔足狂追。亦不想,她生生折断自己的翅膀,只为了追随栖息我的手掌。 ······对不起,不够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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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ear in the UK usually starts with a celebration on New Year’s Eve (31stDecember). 英国的新年从12月31日举行的庆祝开始。Some people spend the evening at home with their family, or have a party for friends at their house.一些人在那天晚上和家人呆在一起,一些人在与朋友在家里开PARTY。Others go to a pub to celebrate, or spend the evening in a large public space,for example Trafalgar Square in London.另一些人会到一个酒吧去庆祝,或是在一个大的公共场所度过那个晚上。例如去伦敦的Trafalgar广场。The beginning of the New Year is signified by the chiming of Big Ben, the famous London clock, at midnight, which is also shown on TV for those who are staying in.新年的开始是以伦敦著名的钟-大本钟的午夜12点的敲响来表示,为了那些呆在家的人们,这一场景会现场直播。In Scotland, New Year is called Hogmanay, and for some people, it’s a bigger celebration than Christmas. In big cities like Edinburgh and Glasgow there are street parties with around 100,000 people, enjoying music, entertainmentand fireworks at midnight.在苏格兰, 新年被称为Hogmanay, 对一些人来说,庆祝新年比圣诞节还要隆重。 在Edinburgh和Glasgow这样的大城市,大约会有10万左右的人涌向街头庆祝,享受音乐,观看娱乐表演,和午夜时候放的烟火。One Scottish tradition which is now popular throughout the UK as well as in the USA, is the singing of a traditional folk song. ‘Auld lang syne’, reminds us to think of old friends and remember the good times of the past, as we look tothe future.苏格兰有一个传统就是唱一首名Auld lang syne的传统民谣,它让我们在展望未来的时候想起了过去的美好时光,如今它正风靡英国和美国。Although New Year’s Eve involves drinking alcohol for many people, New Year’s Day signals the start of a healthier life, as some people make New Year’s these are connected with fitness and health, for example giving up smoking or drinking, taking more exercise or losing weight. 虽然新年除夕对许多人来说还包括去喝酒, 但由于一些人会许‘新年愿望’,许的愿望经常和健康有关,例如戒烟,戒酒,多运动,或是减肥。所以新年第一天却标志这一个更加健康的开始。Other people make a resolution to improve their life in other ways, such as spending more time with family, learning something new, or getting out of debt.另一些人决定从另外的途径改善他们的生活,例如多陪陪家人,学习新知识,或还清债务。Unfortunately, it’s not always easy to stick to your resolutions, especially if they are related to saving money. The January sales can provide shopaholicswith far too much temptation.可是,要坚持自己的做出的决定通常不那么容易,尤其如果是和储蓄有关的决定。 一月份的购物对一些购物狂来说简直具有太大的诱惑了。Almost every shop is full of special offers and bargains,which can make it hard to just go window shopping.几乎每家商店都有特价,打折活动,这使得要做到光看不买的去逛商店变的太难了。

New Year in the UK usually starts with a celebration on New Year’s Eve (31stDecember). Some people spend the evening at home with their family, or havea party for friends at their house.在英国的新年通常是从除夕(12月31日)晚的庆祝开始的,一些人们是一整个晚上和家人在一起,或者请朋友参加自己家里的派对。Others go to a pub to celebrate, or spend the evening in a large public space,for example Trafalgar Square in London.其它的则是去酒吧庆祝,或者一整个晚上在一些大的公共场所,比如伦敦的Trafalgar 广场。饭后待续……

左右BBC分级阅读一共有3个级别:A(初级)、B(中级)和C(高级)。A级文章是最简单的,长度约为100个词,涵盖了最基本的词汇和文法结构,适合初学者或孩子阅读。B级文章稍微复杂一些,长度约为400个词,涵盖了更多的词汇和文法结构,适合中级学习者阅读。C级文章是最难的,长度约为800个词,涵盖了更多的词汇和文法结构,适合高级学习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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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好文章阅读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想作文里会有奇案呢?我带着好奇心读完啦这本书。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啦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最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蛛丝马迹。

在最初谢作文的时候,这25个学生谁会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对破案有帮助呢。达莱纳老师也没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观察写作任务,会对谋杀案提供破案的证据。让25个学生变成啦25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啦我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写作文就是要,多观察周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细观察、多多思考是写好作文的基础,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即便生活充满磨难与艰辛,我依然守望着那片土地。守望着心中的自己。这是《守望者》这本书扉页上的话,也是作者内心的剖白,作为曾经上山下乡的知青,梁晓声也曾是其中之一,定能深刻感受体会知青的所思所想。也使得他得知青文学更能打动人心,更加真实。

《今夜有暴风雪》描写了北大荒的知青在得知返程手续有可能拖延不给办,出现一系列的事情,书中用倒叙及插叙的方式描写了一些知青,他们鲜明的个性跃然纸上。

曹铁强可以说是个非常正面的形象,他是工程连的连长,一个正义凛然的形象,可能现在很多人都不理解他得一些做法,但是在那个时代,真的就存在这样高尚的人,尤其是郑亚茹费尽力气才给他争取的大学名额,他竟然在别人一句话的质问下,就放弃了。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可以想象,当初这些热血青年,肯定也是抱着报效祖国,改变北大荒落后面貌的思想来的,但是,理想总是很丰满的,他们毕竟是从城市里来,比如上海北京,在北大荒,生活饮食方面和城市是天壤之别,而且,远离父母亲人,不知何日是归期,大多数知青也是渴望回城的。

郑亚茹,应该是这部小说最真实的一个存在,我们在书中可能觉得她自私,妒忌,但正是这样一个鲜活的人,才显得作品丰富。她可以为了爱人低下身来,带着曹铁强走访领导,托关系,换得一个大学名额,妒忌裴小芸,不安排人和她换岗,最终导致裴小芸牺牲在第一次站岗的地方。为了回城,不考虑泄露会议内容可能会造成的不可控制的局面,打电话通知别人,说了会议内容,其实想来,她的这些做法,换做在自己身上,是不是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呢?

上山下乡,特殊时期的一群年轻人,他们心里的酸甜苦辣,可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想他们现在看到这些文学作品,心中定是感慨良多,在自己曾经洒下汗水和泪水的地方,一定也有许多故事在心底久久不能忘怀。

今天我读完了一书。这本书可是大名鼎鼎的徐玲写的,一一《我的红狐狸妹妹》。而且把这本书写得楚楚动人。又十分令人惋惜啊!就让我们一起来交流交流吧!

这本书书要的内容是:一只重情重义的红色狐狸为了防止自己会忘记妈妈和双胞胎姐姐,就连死也不肯喝“忘情水”。

姐姐毛毛还有一个男孩何同天为这只红色小狐狸争取了三天做人的资格,努力使她享受到人间的幸福。在宝贵的三天时间里,别人都以为它会一直玩。可是他们竟然想错了,红狐狸竟然顾不上玩,既孝顺又幸福地陪妈妈逛街,还高兴地给福利院的孩子医治残疾,还和姐姐一起去寻找已经变成幽灵的爸爸。

拥有智慧、美貌和才艺的红狐狸妹妹在还获得小新星大赛冠军后,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神秘失踪。为了拯救红狐狸妹妹,勇敢的姐姐毛毛和男孩何同天不顾一切闯入狐界,可恶的狐王不仅没有被他们的举动所打动,反而让他们受尽了折磨。危急关头,为了救姐姐和何同天,红狐狸妹妹奋不顾身喝下了“忘情水”……在结尾处有一句话:世界上最珍贵的莫过于亲情和友情,好好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亲人和朋友。

我也这么认为,就像电影《查理和他的巧克力工厂一样》,查理家虽然没有钱,可是在亲人和一座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面前,仍然选择了亲人。巧克力厂长旺卡先生,被查理的真情实感所感动,和之前与旺卡先生闹过纷争的父亲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而且,查理不但得到了巧克力工厂还得到了亲人。

在一本书上,偶而见到我的黑狗这个题目,因为我也爱狗,便幸致勃勃的翻开了这篇文章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篇文章让我最感动得是:已经慢慢长大的黑狗在作者的教梭下咬了一位路人,作者哈哈大笑,那只黑狗见作者很开心,便觉得很自豪也很高兴。后来作者上学去了,那一段期间,黑狗不断的咬人,小主人回来的知黑狗咬人了,很伤心。因为作者知道黑狗是不会咬人的;是因为自己黑狗才屡屡咬人,黑狗对别人很凶但对作着还是很好。

当作者第二次回家的时候,村边大榕树边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掺叫,原来是黑狗,黑狗被吊在大榕树上,人们用棍棒,一棒一棒的敲打在黑狗身上.黑狗突然发现背着书包往前挤的小主人,黑狗的眼睛里放射出求救的眼光.但小主人也无能为力救黑狗了,黑狗流泪了!一会儿,黑狗安详的闭上了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但那滴温热的泪还挂在眼角边.况且黑狗并不是我的,是邻居李木匠的,单黑狗为了一个不是自己主人的人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我们住在一起的这群小孩,全都爱养狗,但又不是光名正大的养,而是偷偷的养.但不是跑了,就是死了!于是我们捡到了流浪狗,更好的照顾小狗,每吨吃鸡蛋饭、肉,喝牛奶、纯净水,晚上睡用五六层衣服垫的床,可这样小狗狗死的更快,于是我们发誓不在养狗,因为野生的小狗生活再外面变得免疫力、生活能力都很强,可我们养的小狗,娇生惯养,免疫力差禁不起风吹雨打,生活能力不强,如果跑了在外面会饿死。如果我们接着养,我们就是残忍杀死小狗的凶手。虽然我的黑狗和我们的经历这两个例子不一样,但是我的黑狗的作者和我们一样都不再养狗。

我的黑狗告诉我:爱狗不养狗!如果你要养你就是杀狗的凶手!

今年暑假,我从姐姐那里找来了几本书,其中一本《狼王梦》我吸引了我的眼球。没看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种凶恶的动物,人们都讨厌它,怕它。可是当我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伟大,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它们也会对命运不屈服。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让孩子当上狼王,付出了一生的努力。它在和别的动物的斗争中,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它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中,它一个接一个地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其中,还狠心把自己唯一可能成为狼王的孩子蓝魂儿咬死,它不是故意这么做,而是宁愿让自己颓废的儿子把生命断送在自己的嘴上,也不愿意让儿子忍受猎人的追捕和猎狗的撕咬。

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它的头上。最后,它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唯一的女儿身上。可是不幸又悄然来临,它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后,我很受感动,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有梦想,有追求的。这让我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为了我的学习与生活付出了太多太多。在我的每一次的成长历程中,都寄予了他们殷切的期望。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对我的爱。作者:蔡雨

举世闻名的法国生物学家法布尔生前曾经勉励过一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要坚韧不拔地干,才能战胜困难!”他认为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决不能自暴自弃”。他也正是秉持着这样的精神,才在昆虫研究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这几日,我就认真研读了他的代表作《昆虫记》,他以显浅易懂的描写方式为我展示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让我不禁赞叹这个世界的美好!看似渺小的昆虫世界,实际上气象万千,趣味盎然。

翻到目录,我一目扫千行:兴趣与遗传?神秘的水塘?啊!石蚕?这是什么?是动物吗?是像石头一样坚硬吗?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我翻开了书页,开始了我的神奇之旅。原来,石蚕是一种小小的动物,是石蚕蛾的幼虫,它们生长在泥潭沼泽中的芦苇丛里,平时会隐藏在一个个枯萎的小鞘中或断枝上,随芦苇在水中荡漾。因此,那窄小的小鞘就是它们的生活空间。

看完这段话,我不禁暗暗感叹道:石蚕真是聪明的动物啊!竟能找到如此隐蔽、精美的住址。接着往下看,只见作者这样描写:一天,我无意中撒下两把石蚕,正好被潜在石块旁的水甲虫看见了,它们立刻游到水面上,迅速地抓住了石蚕的小鞘,里面的石蚕感觉到此次攻击来势凶猛,不易抵抗,就想出了金蝉脱壳的妙计,不慌不忙地从小鞘里溜出来,一眨眼间就逃得无影无踪了。野蛮的水甲虫还在继续凶狠地撕扯着小鞘,直到知道早已失去了想要的食物,受了石蚕的,这才显出懊恼沮丧的神情,无限留恋又无可奈何地把空鞘丢下,去别处觅食了。可怜的水甲虫啊!它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聪明的石蚕早已逃到石底下,重新建造它们的新鞘了,防备你们的下一次袭击了。天哪!小小的石蚕竟会三十六计,这太奇妙了吧!看着看着,我恍然大悟,潜水艇原来也是由石蚕的小鞘构思出来的,太不可思议了!接着,我又看到了“吝啬鬼”天牛,无私奉献的小甲虫,剧毒的蜘蛛,以及各种各样令我意想不到的小昆虫。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也难怪《昆虫记》一经发表就轰动世界,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伟大的法布尔通过微观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人类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同其他生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弱小的昆虫也应当得到尊重。我们不仅要充满对生命的敬畏,更应该饱有探求真理的精神。我在生活中,也应该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坚持不懈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都应该锲而不舍,为了理想而奋斗。

一进入6月份,我就感到忙,同时也感到很累,刚刚结束了20xx级研究生的答辩,家里的电脑和办公室的电脑都因中木马病毒而重装了系统,6月8日晚上与05级同学共同聚餐为志强送行,6月9日,毕业设计小组的同事聚了一次。以前我乘公交车时,利用坐车时间背诵英语单词和唐诗宋词,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工作太忙碌,我不愿意在车上,读读背背了,这些天在车上过多的时间,我在闭目养神。

20xx年6月11日中午,我从单位坐公交车回家路上,从书包中找出桥桥学校订的《语文报》,报纸是20xx年3月12日中考版,在第三版阅读金手指栏目中刊登了刘益善的《田野上的白发》,读着读着,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我和妈妈种水田插秧的情景,随着我的联想,我已热泪盈眶,我的妈妈就是种田的人,文中的母亲,似乎就是我妈妈的原型,现在正是农村水田插秧的季节,妈妈在时,家里每年也都要整天立在水田里插秧,但妈妈去逝后,家里就没人种田了。车上人不多,我坐在最后一排,从公文里找出纸巾,擦了擦眼睛,合上报纸,虽说文章没读完,但我实在不敢再看下去了,我不想让车上人看到我泪流满面。过了几站后,我平静了一下,下了下决心,我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

到家后,我把带有这篇文章的报纸放到女儿最容易看到的地方,我想按老规矩,桥桥会读到这篇文章,但桥桥什么反映没有,这也不奇怪,她没有和妈妈一起顶着烈日,挽着裤管,光脚站在水田里,从早到晚天立在水田里插秧的经历。

这篇文章我读了多遍,体会也很多,现把原文附后,我想各位朋友读后,也一定会和我一样感想多多。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书的名字叫《小狗的房子》。

故事里的小猫和小狗是一对好朋友,小狗想去河边玩,小猫胆小,怕在路上遇见大灰狼,便让小狗带上木头房子去。一路上,小狗很吃力的扛着小房子,小猫却只顾着自己玩,一会让小狗帮它钓鱼,一会又让小狗上树帮它追蚂蚱。这些都是小猫会做的事情,它却都让小狗承担,害得小狗从树上摔下来,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小猫急哭了,一心想救活小狗。它帮小狗包扎伤口,并且决定用小房子把小狗送回主人家。一路上,小猫遇到很多困难,想出了很多的好办法,终于把受伤的小狗送回了家。故事中的小狗勇敢、善良,小猫任性、胆小。一路上,小狗像哥哥一样照顾小猫。小狗受伤后,小猫勇敢地承担起救助小狗的重任,并用自己的智慧化解各种危机,把小狗安全送回家。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小猫有了这么大的改变,我想这就是友情的力量吧。好朋友就是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实现对方的愿望。虽然有时会生气,会吵架,但还是想把最好的给对方。

在对方遇到困难时,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助他,这才是真正的友谊。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以后得到的最大收获。

童年生活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使人留恋,使人向往。很多作家也把我们的童年生活写进了他们的作品中,让我们回味,令我们着迷。

而最近,我就读了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校园小说叙说了每个人都有的童年时光。这本小说是杨红樱根据她女儿上学时的经历而写成的。我刚读这本书,就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感觉读起来那么轻松,那么愉悦,读到好多地方都会让我捧腹大笑。书中我认识了好吃懒做的“肥猫”鲁云飞、骨瘦如柴的“豆芽儿”、调皮搞怪的“米老鼠”、多愁善感的任思思、善良美丽的艾薇……不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作者对老师的外貌描写:体育老师张老师浓眉大眼,头上的一撮头发就像打仗时的消息树嘛!再看一下插图一点不错!

读着杨红樱笔下的文章,我也想起了我的校园趣事。就在今天,我们做完操以后,个个热得大汗淋漓,我的同桌金嘉怡还夸张地说自己都要晒成北京烤鸭了!瞧,她满头大汗,脸红得跟成熟的桃子一样,还伸着舌头,直喘气,真滑稽!

过了一会儿,同学们纷纷都拿起本子当扇子扇,大家一边扇,一边在讲话,有的还哼着小曲,这时的教室乱得像一锅粥一样,大家都感到越来越热,可是尽管教室里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了,外面的风好像也吹不进来。有的同学再也忍不住了,自告奋勇地对正在批作业的班主任陶老师说:“老师,跟您商量个事呗!……能开电风扇吗?”有同学带了头,于是大家都“倡议”陶老师开电风扇,老师半开玩笑半严肃地说:“不行,只要有一个人怕冷,那么就不能开!”

“可是我们都很热!”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陶老师看着我们微微一笑,然后不紧不慢地说道:“但是我怕冷啊!”这句话让大家如同豆腐掉进灰尘里——吹也不是,打也不是。说句实话,谁能违抗老师的命令呢?

这时,我们班的潘陈宇豪同学竟然拍着桌子,突然冒出来一句:“苍天啊,大地啊,陶老师啊,求您发发慈悲吧……”这时,整个教室沸腾起来了!大家笑成一团,有的哈哈大笑,有的仰天大笑,还有的拍着桌子狂笑……

终于,陶老师还是同意我们开电风扇吹一会儿。“耶!陶老师万岁!”同学们欢呼起来,真没想到平常那么严肃的陶老师竟然跟我们开了这么一个小小的玩笑。当凉爽的风儿吹在我们身上时,我们都感到特别舒服。

童年趣事就像我们生活中的调色板,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色彩。我要用文字将我们经历的喜怒哀乐记录下来,这样就能永远保存这段美好的回忆。

霍金,他是一个物理天才,一个勇士,一个科学名义下的巨人,或者说,他是一个等待命运来挑战的人。

命运对霍金十分残酷。当他刚在人生中闯出一条路时,不幸的事发生了,霍金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从此被禁锢载轮椅上。40多年来,疾病已将霍金折磨的痛不欲生。医生曾诊断霍金只能活两年,但他却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打破了“魔咒”,创造了奇迹。不仅如此,他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了最年轻的卢卡逊数学奖做的教授,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写下了闻名于世的科学着作《时间简史》,成了公认的“科学巨人”。

霍金这位身患残疾的科学家,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世上的这种人数不胜数:一生在黑暗中度过的海伦。凯勒,微笑面对人生的桑兰,不向困难屈服的张海迪……他们的一个个事迹都令我们感动,令我们敬佩,令我们心灵震颤。霍金的身体虽然残疾的,但他的心灵却不残疾,他时时刻刻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再看看自己,碰到一点儿小挫折就低头了,让困难随意地摆弄自己,一点儿不敢反抗,更别提战胜了。有一次,我得了重感冒,就没有精神了,几天都躺在被窝里,闷闷不乐,让困难任意折磨自己,结果几个星期病情都没有好转。设想一下,如果当初我要是天天活动呢?用乐观的心态来面对呢?说不定一个星期就好了呢!

可如今,我明白了:困难就像个小天使,它可以使你反复思考开阔思路,它可以引你到知识的宝岛上采撷智慧之珠,它可以使你在人生的舞台上高唱激昂的旋律。人生如棋、难免会有一着之失;人生如路、难免会有一些坎坷;人生如山、难免会有一些险峻。我们应该去战胜那些坎坷、荆棘。

人生有失败,也有挫折,更有美好的希望,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去扫平困难的乌云,迎接更加辉煌的朝阳呢!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兔子坡》。这本书讲的是:某一天,一个消息在兔子坡传开了,原来住的旧人家搬走了,新居民要搬来了,兔子们面临着无法生存的危险处境。因为它们主要的食物都是源自旧人家的剩饭和菜园里的蔬菜。就在它们饿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的时候,让它们既开心又惶恐的新人家搬来了。从开始的敌对、警惕,到最后新居民与小动物们相互取得了信任,从此和睦相处,在草原上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我最崇拜的是兔子乔奇。在兔子坡到丹伯利高地中间,有一条宽十八英尺的“死亡之溪”。没有动物敢跳过去,乔奇却跳过了“死亡之溪”,这个成绩在兔子中真是空前绝后啊!我都怀疑它后腿的关节上是不是装了弹簧,那么长的距离,恐怕连我也跳不了那么远!我想,乔奇当时可能压力大,才促使他激发了体内强大而惊人的潜能,跳过了那么长的距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和动物之间都要相互信任,才能和睦相处,大自然才能更和谐,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今天,我读了一本荣获国际大奖的小说《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讲了一个既有趣又伤感的故事。住在派蒂姨妈家的薇拉和她的小妹爬上了屋顶,但是此刻两个小孩的心情却很沉闷。自从薇拉最小的妹妹夭折后,他们全家就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小妹从此不再开口说话,家中一片混乱。热心的派蒂姨妈决定趁假期将薇拉和小妹接到自己家中住一段时间,但这两个女孩却与她格格不入,这使她非常气恼。好在有宽厚温和的霍伯姨丈巧妙地周旋在姨妈贺两个孩子之间,才使得火药味儿十足的紧张气氛得以缓解。最终,派蒂姨妈终于读懂了他们的心,她们也不怨恨自己的姨妈了,小妹也终于开口说话了。姐妹俩盼望回到妈妈的怀抱,而这一天已经到来。

读了文章,我想起了巴金爷爷的一句名言:“世间再没有一件能够比母亲的爱更深的东西。”是啊,如果我们是一棵小树,那么母爱就是滋润我们的涓涓细流;如果我们是快乐的小鸟,那么母爱就是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如果我们是一朵朵娇嫩的花朵,那么母爱就是一位辛勤的园丁专心呵护我们的成长。《游子吟》中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不是被古今中外的游子深情吟诵吗?的确,我们应当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母亲那犹如三月阳光的关爱。想起曾经对妈妈的管教出言顶撞,摆出那副烦得不行的态度,我十分内疚。看完这本书后,这本书就像一盏明灯再次给我这迷路的小船指明了航向,我再次体会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和不容易,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请你们相信,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你们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我的妈妈是精灵》的书,书中的情节很感人,很多处都令我情不自禁潸然泪下。

故事讲了有个叫陈淼淼的孩子,原本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她的妈妈不经意间尝到了一小口酒,变成了一团又轻又薄的蓝雾。从此以后,陈淼淼知道了最爱自己的妈妈原来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精灵。这一突入袭来的变故,使他们的生活开始发生了变化。虽然这期间精灵妈妈给淼淼带来了许多惊喜和快乐,但不幸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淼淼的爸爸想和精灵妈妈离婚。为了不让爸爸妈妈离婚,淼淼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李雨辰,他们一起使出了浑身解术,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败,最终还是没有挽救淼淼原本幸福的家庭。

书中每一处的喜、怒、哀、愁,时刻触动着我那幼小的心灵。尤其是“感情是世界上最粘的胶水”这一篇章让我感动的不能自拔。精灵***话,字里行间都流入出对陈淼淼的爱,我想她给予淼淼的“胶水”一定多得数不清吧!

精灵妈妈 的那些肺腑之言,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在我刚刚能蹒跚学步的时候就给了我许多许多“胶水”。当我升入一年级时,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上课要认真听讲,下课不能追逐打闹。每次妈妈送我去学校,都会紧紧地盯着我,直到我踏入教学楼,走向楼梯……

我的妈妈就如淼淼的妈妈一样给予了我多得数不清的“胶水”,在我没有看到这本书之前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些“胶水”的份量,自从看完这本书以后,让我明白了原来这些“胶水”是妈妈用自己的汗水、泪水和血水汇聚而成的。

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粘的“胶水”,我为拥有多得数不清的“胶水”而感到无比幸福。同学们!我们应该好好爱惜这些“胶水”,好好爱自己的妈妈、爸爸和家人,因为他们同样需要这些爱的“胶水”。

《铁路边的孩子们》是英国著名女作家伊迪斯·内斯比特的代表作。读完这本书,我一直想:怎样去感受生活的美好呢?

伯比、彼得和菲莉丝是三个可爱的孩子,他们有一个善良的妈妈和一个十全十美的爸爸。但是,幸福的生活没有过多久,他们家里传出了一件噩耗:爸爸被人当做了“替罪羊”,被逮捕了。坚强的妈妈并没有告诉孩子,他们搬到了铁路边,没有任何怨言,愉快地生活。在那儿,他们认识了老先生站长珀克斯……他们用爱打动了老先生站长等许多人。

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便是“抢救火车”的故事。有一次他们在爬山之时,突然发现山体滑坡,堵住了隧道口,如果不及时不清理这些土石,将会发生一场大灾难。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将女孩的裙子撕成条儿,用绳子固定在竹竿上,做了三面旗子,在火车到来之时,拼命摇摆,最终拯救了这列火车及乘客……最终他们等到了爸爸的回归。

伯比、彼得和菲莉丝是三个普通的孩子,但他们用善于观察的眼睛从贫苦的生活中发现了许多可爱的事物,他们用爱感动了别人,用自己聪明的义举拯救了火车;他们善良、乐观、友爱,活得十分幸福快乐。而现在许多人过着奢侈的生活却抱怨自己很孤独很寂寞,许多孩子深受宠爱却埋怨自己没有自由没有爱。就说我吧,这段时间上课总喜欢神思妙想,做作业也马马虎虎。妈妈发现后张口就批评,我大声叫:“烦死啦!”立马就皱起眉头,耳朵一捂,主动“屏蔽”,把妈妈气得两眼发黑,七窍生烟。我讨厌挨骂被批,我讨厌一堆的作业让我没有时间去看我喜欢看的书……我埋怨自己的生活不美好,却从不反省自己的行为,不去珍惜家人真挚的爱和老师的辛苦付出。

《铁路边的孩子们》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也是一本孩子们都应该读的书。它让我学会珍惜,学会用心感悟生活的美好,感激身边的一切事物,学会像伯比、彼得和菲莉丝一样乐观开朗、知足常乐。

合上书的后,我终于趴在了桌上抽泣了起来。那些惨白的血色和冰冷的灰暗拼了命的抓住了我的大脑神经,久久不去。我脑袋很沉很沉,“嗡嗡”的响起了与我生命流年近乎一样的耳鸣。

木灵江一直被伙伴们欺负着,让我想起来自己的那个童年,因为是妈妈是外地人的缘故,村里的小朋友都欺负自己,他!用鞭炮扔我;她!用指甲掐我的脸……当妈妈带着受伤的我向孩子们的家长们评理时,那些家长们便交待他们不和我玩,看我也是不顺眼。和木灵江一样,都来自周围眼神的冰冷,更多的是一种人性丑恶的极度扭曲。我也恨他们,恨那些所谓的“围墙内”的人!

木灵江,开始了坚强的反抗。我也开始逃离这种欺压,搬出那个鬼地方,去了市里求学,入住了寄宿学校。

当木灵江的父亲的病逝,母亲的跳楼,一幕幕的发生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父亲在外面搞女人,企业又败落,母亲在厨房里放煤气自杀,我在门外含泪苦苦哀求的场景。我的头皮开始发麻,抱怨生活给我太多窒息。至少木灵江的家庭是有机的一体。而我不是的,天天活在纠纷中,给我失望,让我失意。但同样,我们都是不幸的。

在小说中,唯一能让我露一丝笑容的是木灵江能曾拥有岳达这样的朋友。我也庆幸自己也有这样的朋友在身边,给我依靠。可是当但岳达怀疑木灵江偷了钻石的时候,我的心开始颤抖了,就像那个曾经我以为是永不分离的死党,到头来抛弃我!我的心近乎像玻璃那样开始破碎。但在小说的结尾,岳达不曾真的抛弃木灵江,而我的那个她,却永远的离去了!

我们承受得实在太多了,这不是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接受的,但事实就是如此,现实这般残酷,容不得我们丝毫的喘息。合上书的时候,那些血色和灰暗敲击着我的心弦,我相信木灵江和我一样,心中的爱不会因此而熄灭!

我也会和木灵江一样燃烧着自己!做一个燃烧女孩!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追求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而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了脑,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求才可以获得成功!

《陶行知教育名篇》这部书很早就买了,当时只是草草的略读。这个寒假,我又从书架里拿出这本书在家重新拜读。看过《陶行知教育名篇》的人会都发现:陶先生的文章篇幅都不长,但每一篇都令看过的人获得意外的收获。陶行知作为一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他以睿智的目光、博大的胸怀,倡导并实践了爱的教育,他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令人耳目一新,也给我很大的启示。

教师没有爱也就不能教育学生。对学生的爱是教师高尚职业道德的自我体现。热爱学生,喜欢学生,以温存慈祥的态度、和蔼的语言对待他们,使他们与自己越来越贴近,在两颗心逐渐融化为一的'过程中,教师按真人的规范导之以行,或示范,或帮助,或催化,或促进,每一施教又无不浸透着期望和成功的喜悦。没有对学生的爱,即使教学也没有激情。没有课堂上师生间心的相通、情的交融,也就不可能产生教学所需的智慧和吸引学生的技巧。只爱一部分学生,意味着对另一部分学生冷漠,那是偏爱,偏爱是一种非理智的情感。陶行知特别反对“纯以面貌美丑为取舍”的选拔法,他办育才学校施爱于所有难童,包括有生理缺陷或有病的难童,他做到了如谚语所说的那样:“漂亮的孩子人人都喜欢,只有爱难看的孩子才是真正的爱。”由此我想到,教师对学生的爱应该是一种理智的、诚实的、公正的、稳定的师爱,它是高尚情感和科学的严格要求相结合的产物。师爱是包含教育目的的爱,而且通过这种爱可以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陶行知称学生为“爱人”,说明他的教育思想,是把爱和教育视作天生的结缘。

陶行知曾对教师说过一句名言:“你的鞭子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声中有爱迪生。”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能把有的学生看死了,把他们看成不可教的孩子,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会发展、变化,即使他不会成为瓦特、牛顿、爱迪生,也要努力把他塑造成一个有用的人材。

陶行知在书中谈到:欣赏是有效实施教育的态度,是有效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学会倾听的基础上,欣赏学生,不仅包含了对学生的理解和宽容,更重要的是把学生当作正常的人一样。不仅欣赏优秀学生的优秀品质,而且,要学会欣赏学生的缺点和失误。人没有不良品质,只有用错了地方的性格。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优秀学生欣赏,几乎每个老师都能作到,但是对学困生的欣赏,就几乎没有人认同了。

我认为作为一名教师,要对所有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就必须对那些期待成功的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其实,所谓的差生毛病多多,在他们身上几乎找不到可以欣赏的东西。但是如果不能从内心深处,尊重学生,欣赏学生,就不能唤起学生对美好人性的热爱,就不能唤起学生对老师教育的认同。所以作为教师要在倾听的基础上,欣赏学生,赞美学生。我在具体的工作中,注意了赞美学生,就受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学校生活中,很多老师总是很容易发现孩子的缺点,而忽视了孩子的闪光点。殊不知,学会欣赏你的学生才能树立他们自信,充分挖掘他们的潜力,使他们喜学、乐学于你的课程。

爱的教育的确是一门深而活的学问,《陶行知教育名篇》是一本很值得看和学习的一本书,让我们每一个人学习陶行知,用爱的实践写下自己珍贵而值得回味的一页吧。

在大家的眼中,蟒蛇是在动物界里名列前茅的,雪兔处于食物链的最下端。而我读完睡蟒边的雪兔,却对雪兔与蟒蛇有了一个新的看法。

故事是这样的:圆通山动物园有着四对雪兔,而动物园正好有一条黑尾蟒。饲养员每隔三天就往蛇笼子里扔一只雪兔喂给黑尾蟒吃,当雪兔被扔进笼子里时,雪兔就被下了个半死,睡蟒只要一醒,不费一点力气,张口就可以轻松地把雪兔给吃掉。但是当一只大耳朵母兔被扔进蛇笼里后,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大耳朵母兔并没有向其它雪兔一样,一下子就被蛇给吓晕了。大耳朵母兔用自己的手,一直在努力的挖洞。可是她只挖了一半,黑尾蟒就醒了。黑尾蟒对着他飞速的一咬,大耳朵母兔立刻的跳了起来。大耳朵兔每跳一次,都要吃一口草来恢复体力。读到这里,我真为大耳朵担心,也不禁为它的战略方法而惊叹!

由于黑尾蟒的体力消耗的太多,它只好继续睡觉了。大耳朵母兔生下了很多的孩子,它为了保住自己孩子的性命,竟然勇敢的向黑尾蟒扑了过去。它咬住黑尾蟒。黑尾蟒被疼痛惊醒了,它立刻防守大耳朵母兔的攻击。最后,雪兔胜利了,饲养员立刻把雪兔拿了出来。

母爱是无私的,更是伟大的。大耳朵母兔为了自己的孩子,竟然敢于蟒蛇拼搏。我真为大耳朵母兔勇敢的精神所感动。虽然雪兔与蟒蛇来打斗就犹如鸡蛋碰石头,几乎都没有胜利的可能性。但是,它还是坚持与蟒蛇周旋,赢得了胜利!

只要坚持,不失去希望,就一定能胜利!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了戴尔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我深深地感受到,卡耐基的思维太广阔了,善良的他就像坐在你的面前对你不倦地讲述一个一个身边发生的故事一样。在他说描述的人际关联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能够发生的事,无论是平常的问好、直接的冲突、公事的交涉都简单化、巧妙化,都能够在人均收益的状况下排解,而且不受死板的规则所约束。我想,如果都能如卡耐基所说的去处理你的人生,那简直太完美了。但是看完之后,确实有许多启示,个性是里面的一些小例子,小故事,让人看后受益匪浅。

此书的第五篇《如何更好的说服他人》让我印象深刻,告诉我们首先从称赞与真诚地欣赏他人开始,要间接委婉的指出他人的错误,不好总是责怪别人,先想想自己的错误,以提问的方式来代替命令,要学会激励他人获得成功,给人“戴高帽子”,用鼓励的办法使人改正错误,是对方乐于做你所推荐的事。

卡耐基先生说“我们不好去责怪别人,而是要试着去了解他们,这会比批评更加有效。”想想平时我常常会因学生经常拖拉、甚至不完成作业而愤怒的喊出:“连作业都不能好好的完成,你还能学好数学么?学习不好,你还有什么出息?……就没有想到孩子的心灵或许在泣血?当孩子出现上课分心、作业质量下降等异常表现后,我也没有真正走进他们,认真去了解原因……“师爱”、“为了学生的发展”、“走进孩子的心灵”……这些时髦的词汇也曾不止一次的读到过,无数次的听过、说过,也发奋的实践着,但,却从来没有一次像这天这样真切地、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它们的存在和好处!《人性的弱点》提到:献出你真诚的赞赏。鱼儿需要食品,你为什么不用同样的赞赏去钓一个人呢?我们都应学会赞赏,去鼓励学生上进。个性短语

卡耐基还说“纵使别人犯错,而我们是对的,如果没有为别人保留面子,就会毁了一个人。的确,在大庭广众之下,学生犯错了,你不给面子的大声训斥,会使学生没有面子,学生也不会信服你,如果这时你给了他面子,以后你的一个眼神都会起到效果。保留他人的面子,这是何等重要的问题,而我们却很少会思考到这个问题,有时只顾一时之气,只想自己,不想别人的感受,导致许多的不愉快,要是能多思考几分钟,为他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这样就不会产生不愉快场面了,人与人也会多一份感激和信任。

《人性的弱点》一书中生动简明的例子让我领悟到不少道理,有了这种激情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更发奋更充实,我想正是正因人性确实充满弱点,人性存在弱点,我们才可能去期盼明天会更好,会更完美。

放寒假了,我开心极了,又可以玩我的电脑游戏了,可等爸爸把一本名叫《101个成长故事》的书放到我面前时,我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连电脑游戏也顾不上玩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遍看过后,我被一篇《小鸟赶火》的故事深深吸引。这个故事讲的是三个小朋友在一片森林的树下点起篝火的时候,林中的长尾巴鸟为了不使森林着火想出了一个挺妙的办法:就是让鸟儿们和着节拍抖动树枝,使树上的水珠落下去将篝火扑灭,保护了自己的领地,最终三个小朋友只好放弃这片森林而到边上另一片森林里玩篝火,而隔壁森林的鸟儿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仅失去了落脚的地方,而且自身的羽毛都被火熏黑、烧焦了。

我觉得故事中的长尾巴鸟很勇敢,也很聪明,当他们的家园被“入侵”时,它们不是像鸵鸟一样选择逃避,也不像另一片森林里的鸟儿那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选择了战斗,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保护了自己的家园。它们没有蛮干,没有用自己的鸡蛋去和三个小朋友的石头相碰,而是动足了脑筋,想出了那个绝妙的办法-----和着拍子摇动树枝----一次一次的坚持着,直到三个小朋友垂头丧气的离开它们的家园。而另一片森林的鸟儿们说“那是地面上的时,与我们有什么关系”,这是多么的自私和愚蠢啊!试想一下,如果正处于危险处境的是你,而你的耳边听到的都是“和我有什么关系”的声音,看到的都是一副副冰冷的面孔,你能不绝望吗?可谁又能保证下一个处于危险处境的不是自己呢?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关心自己关心他人,更应该像长尾巴鸟一样不但要保护自己,而且要善于保护自己。遇到有人想破坏我们的美好家园时,一定要坚决地和他们作斗争,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不给悲剧任何机会的最好办法,当灾难发生时,沉默、躲避、忍让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直刺你的喉咙。

记得大地震中,有个小男孩,就是那个和姚明叔叔一起走进奥运的,来自四川汶川映秀镇的小学生、年仅九岁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林浩,在地震中他表现出的成熟、冷静和大气让人钦佩。地震发生后,林浩没有坐等救援,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经过艰难挣扎,爬出废墟,脱险后没有慌乱逃离,而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将救援之手伸向他力所能及的两名同学;记得还是在大地震中,那位被埋了108小时后被就出的余老师,那天中午他还在午休,地崩山摇之后,他幸运地被压在一扇倾倒的门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脚比头高,身体几乎动不了,短暂昏迷后,他醒来,一片漆黑,他没有慌,他要活下去!他要和地震作“斗争”,于是他用手摸索着,居然找到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在接下难熬的每一分秒里,他尽量放松自己,然后用那空瓶子接自己的尿喝,如此艰难循环,后来又摸到几本学生的作业本,就着尿、嚼着纸,维持着生命的运转,满怀希望地等待着人们的救援。他们就像故事里的长尾巴鸟!令人敬佩的长尾巴鸟!!!

生活中总要遇上各种各样的困难,看完这篇故事,我不但懂得了保护自己的重要性,更懂得了正确保护自己的重要性。这本书里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有机会你也去看看吧,相信你会和我一样连电脑游戏也抛到脑后的。

《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是一本短篇小说,作者是常新港,里面讲了很多个小故事,发生的故事也不是同一个人的,其中有一个令我难忘的小故事。

这篇令我难忘的小故事题目是《生命》,讲的大体内容是:“我”和两个小伙伴有一次在火车铁轨上休息,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色的干净的漂亮的衣服的女孩儿,她很认真的在数枕木,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双目平视,好像铁路尽头有个人在轻声呼唤她。“我”和两个小伙伴就说起来日本电影《追捕》里诱惑人去死的台词,过了一会儿,一辆列车向女孩儿的方向驶去,女孩儿好像并没有听见火车鸣笛的声音,列车将女孩儿吸进去,又将女孩儿吐了出来,女孩儿就这样死了。

我觉得,他们三个男孩子太顽皮了,顽皮到能让人气死的程度,他们为什么诱惑人去死呢?只是仅仅觉得好玩在闹着玩吗?这也许不叫顽皮,叫犯罪,叫气人,叫拿生命开玩笑,叫把生命当儿戏,叫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怎么可以这样做呢?那毕竟也是一条人命呀!毕竟是她父母的心肝宝贝呀!当你看到有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时,要跳崖自杀,不管他是谁,不管他和你有没有血缘关系,不管他是你的朋友还是对手。你要做的是把他拉回来,跟他说一说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何必要自杀,问他为什么要自杀,并把他劝住;而并不是顺势将他推下山崖!

这篇故事那三个男孩儿的做法太令人吃惊了!还有一些故事也不错!你也买来看看吧!

狼,一个高贵而自由的生灵。

狗,一个忠诚而勇敢的伙伴。

狼与狗,拥有共同的祖先。在某个时期,一部分狼为了食物,向人类屈膝低头,甘愿沦为奴隶,于是,演化成了至今的狗。另一部分狼,宁愿饿死,也不屈服,顽强地活了下来,变成了至今的野狼。狼的眼神中,充满了残忍、冷酷、无情,但它是自由的,是不被禁锢的。狗的眼神中,充满忠诚、正直、勇敢,但它是奴隶,可怜的奴隶,被拴在了铁链上,无法挣脱,眼神中充满乞求。

当狼遇到狗时,狼的眼神中充满了厌恶,狗的眼神中充满了胆怯。够请求狼帮他获得自由,狼答应了。然而,狗却背叛了狼。

当狼被推上刑场时,眼神中分明是愤怒、憎恨、失望、无望……

当威廉姆·华莱士躺在十字架上,忍受着肉从身上一片一片地被割掉时,他的血,染红了刑具。而那鲜红的血,分明是狼体内流动的向往自由的、不屈不挠的血。

威廉姆·华莱士就是一只狼,一只为自由而战的狼。在忍尽折磨之时,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自由!”,唤醒了千千万万苏格兰同胞,为自由而战!

威廉姆·华莱士用生命诠释了一个真理:为了自由,不顾一切的去战斗!

糖罐里装着什么样的秘密呢?带着好奇和疑问,我开始阅读这篇文章:上高中时,同一个寝室的十二个女孩临睡前都要用自己糖罐里的糖泡水喝。而秦霜却不,有同学对“我”说,秦霜家境不好,她的糖罐里根本就没有糖,又怕别人瞧不起,才以坏牙齿为借口不喝糖水。有一次,“我”回寝室时,碰巧从窗户外瞥见秦霜在偷吃糖,“我”没有惊动她,而且在她走后悄悄地把“我”的糖全都倒给了她。在这件事过去很久后,“我”收到了已在一家电脑公司当总经理的秦霜的来信,她告诉“我”,当年她已经察觉到“我”在花丛中看见她偷吃糖,而“我”不仅没有揭发她,还往她的糖罐里倒糖的举动让她在以后艰苦的岁月里,再没有动过“偷”的念头。

读完这篇文章,文中的“我”让我感受深刻,在看见秦霜偷吃糖的时候,“我”没有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上前当场揭发秦霜,而是选择了悄悄离开,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当场揭发秦霜,会伤害秦霜的自尊心,让她无地自容,可能会给她一生留下阴影。

从“我”的“悄悄离去”中,我知道,有时离开亦是一种帮助,秦霜所需要的是给她时间,给她悔改的机会,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错误,而不是对她的批评。离开,对秦霜来说,更意味着一个改错的机会。每个人都有自尊心,一旦因为我们没有顾虑他人感受的帮助而伤害了他人的自尊心,往往会遭遇他人的拒绝,这时,我们所做的已不是帮助,而是对他人心灵的一种伤害,一种打击。其实离开更是一种宽容,()宽容亦是一种帮助啊!

“我”对秦霜的宽容感动了我,让我明白,生活中处处需要宽容,处处都有宽容:在讨论问题,大家各抒己见时,倾听他人便是宽容;在他人犯错时,给予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便是宽容;在你想帮助他人却遭拒绝时,理解对方有难言之隐亦是宽容……宽容会使我们的生活充满和谐、温馨与快乐。

我终于明白,糖罐里装着的不仅是作者的故事,还有作者的一份宽容、一份帮助、一份希望。作者希望能将这份宽容、这份帮助传递到每一位读者的心灵中去,让我们以宽容之心去对待他人,帮助他人。

我带着电子阅读器,看了好几天张佳嘉的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然后对爸爸说了两次“张佳嘉的书我不喜欢,他写脏话!”今天吃早餐时,我又说了一遍,爸爸忍不住怼怒了,他说:“你不喜欢就不要看。这本书发行量之高,是近年来少见的。我就说其中一篇,熟读《三国演义》的人,就看得懂《美食》。张佳嘉有很深的文学积累,他如实记录生活中的脏话情形,不是他出口成脏啊。你能不能懂点阅读理解呢?”

说到阅读理解,爸爸就容易生气,他总说该从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了。28号我要去三明参加一个晋级赛,中午他就把我说哭了。爸爸不懂声乐,可是他的耳朵很厉害,能听得出我哪个唱词跑出整个旋律了,我的声乐老师也是在同样的地方指出我没唱好。爸爸说不要去模仿别人的原唱,那是别人理解了歌曲之后发出的心声。当天晚上,我在三明的比赛中当场晋级了,爸爸说我唱得怪怪的,是表情和眼神很到位帮助了我,这是一个表演赛啊。“晋级卡”我也没拿,合影也没有参加,唱完就由大伯开车送我们去动车站赶回尤溪了,因为第二天要做主持人。谢谢《三明日报社》的小芳阿姨,她帮我拍了很多舞台照片;也谢谢大伯送我。

29号是“月芽儿电子琴”年度习奏会,张老师叫我做主持人。那天晚上,我是轻车熟路,超常发挥的。张老师和爸爸,还有很多家长都夸我表现得很出色。

这个暑假,我开始学习钢琴。爸爸认识的孩子当中,志涵的钢琴是弹得最好的,她弹奏时非常投入,弹的曲子都很流畅,听起来非常舒服。志涵练琴是最刻苦的,“熟能生巧”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要向她学习。爸爸总是对我说,文学、音乐、美术、舞蹈,它们之间都有共通的地方,那就是“理解力”。他希望功课学得好的我,可以把学习上的“阅读理解”能力,转化为对歌曲、琴谱的理解;对钢琴弹得好、舞蹈跳得好的孩子,可以把艺术理解能力转化为功课上的学习,反正他什么时候都能把事情与学习扯上关系。

我有些明白了,正如爸爸所言,有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我相信自己可以真正把歌唱好,把琴弹好来,因为我有大量阅读的基础。

我是学什么东西都很快,可那些全是别人理解后教给我的。我希望能变成自己的理解,写自己的心思,唱自己的心声,弹自己的心情,跳自己的心跳(哈哈)。

加一句话,这个月马上过完了,干妈和姨妈都没来看我。

从我的全世界路过的,是我的助力,留下的才是我自己的东西。

读了《亲亲我的妈妈》之后我被这本书的故事深深感动了。

这本书写了一个孩子,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从父系家族来到了陌生的母系家族。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话是:舒一眉双手扶住弟弟的肩把他的身体轻轻扳过来,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赵安迪”她,说:“安宝儿,弟弟,我的宝贝儿我生下你的时候,给你取了这个名字。可我从来没有给你过一个生日。我不是一个好妈妈。你能够原谅我吗?”弟弟拼命的点头:“妈妈等我长大以后,我会每年给你过生日。”

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就被舒一眉阿姨给这句话给感动了。我也希望向赵安迪一样有一个幸福 快乐 丰富多彩的家庭,大家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这个故事的开始:是写这个10岁的赵安迪在爸爸的葬礼上和自己的妈妈碰面的,那时他们还是很陌生,后来接触了几个月后彼此疏离,慢慢靠近 理解 融洽 最后紧握了对方的手,互相支持和鼓励着,去走人生的道路。血浓于水,这是一个真理。孩子和母亲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无论之前敌视和陌生到任何程度,最后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关键时刻他们一定会为对方出手。

这本小说写了一个轻微孤独症的孩子和一个轻微抑郁症的母亲他们之间的故事,每个人之间要相处都要有一个过程,不要因为吵架生气就破坏彼此之间的感情。

写舒一眉十年前丢下了赵安迪的原因的一句话:舒一眉说:“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那时候我太年轻了,跟着你爸爸去了老家后,觉得生活没意思,太沉闷一心一意要去南京做一些轰轰烈烈的事。我爱过你爸爸,后来又不爱了,因为我根本不懂爱这个字眼,到底有多重。现在和你相处爱的含义。

每一种相处都有一个开始,然后展开,一点一滴的磨合着、感受着,达到某一种境界。有喜悦有,有遗憾,也可以有悲伤。

培根曾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智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读了融历史与道德、诗歌与哲理、时代精神与民族特色于一炉的书籍——《菜根谭》,犹如滴水穿石,持久而有力,浸润着我的心灵。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历史的长河不断地冲刷、洗礼中留下一颗颗瑰丽无比的明珠。《菜根谭》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明珠!《菜根谭》是一本怎样的书呢?古人云:“谭者,谈也。性定根香。”花香可以用鼻来品味,果香可以用口来品味,而根香却需要用一颗智慧的心灵来品味。

《菜根谭》是一位悟透了人生的隐士融释、道、儒于一身,别具慧眼,将自己的人生奥妙和盘托出的结晶。我觉得《菜根谭》思人间事,是一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书。喜欢读《菜根谭》,他认为:“嚼得菜根香,百事可做。”;商界巨子们喜欢读《菜根谭》,因为他们认为《菜根谭》是一部奇书,是企业界经营管理的“指南”,企业家修身养性的`“教材”;僧侣们喜欢读《菜根谭》,是因为其博大、宽容、善良。我也喜欢读《菜根谭》,因为我觉得它充满了哲理的味道,充满了富于通变的处世哲学,充满了诗情画意。我觉得《菜根谭》是一本修身养德、为人处世的好书。读起来感觉内心很平和的,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段段朴素无华的语言,感觉就像在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所收益:哦,原来有些事情还可以这样处理的。

读了《菜根谭》,让我从中得到了许多的启迪。作为一个教师,不但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精神,而且更加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先学生之忧而忧,后学生之乐而乐”的工作热忱;不但要有“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怨天、不尤人”的心态,更加要有“以修身自强”、“修辞立其诚”、“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的品格,作为一个平平凡凡的人要想不落后于这个时代,不但要有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想法,而且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来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街上流行的服饰,最时髦的往往最容易过时,而经久不变的,是那些式样简洁普通的衣服。对于一个人来说,物质的需求只是生活的调剂,却不能成为生活的主旋律。能让我们百吃不厌的是粗茶淡饭,酸甜苦辣只是调味品,能让我们活得充实、活得踏实的关键要有一种好的心态和健康的道德观念。读了“天地不可一日无和气,人心不可一日无喜神。”让我体会到世界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皱眉,它就对你皱眉;你微笑,它就对你微笑。幸福不是一种现实,而是一种感觉。在工作中、生活中经常保持喜悦的心情,就是获得幸福的根本。读了“心不可不虚,虚则义理来居;心不可不实,实则物欲不入”,让我懂得了人心不可以不谦虚,谦虚才能让正义真理进驻心中;人心不可以不充实,充实才能使贪念物欲无法入侵。人在做学问和做人,要善于听取不同人的意见,并改变自己,要保持“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状态,才能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言行“心者后裔之根,未有根不植而枝叶荣茂者”告戒我们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让自己的子女们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的子孙自然也学得心地善良。如此类推,我们作为教师的如果具有无私奉献、以身作则、精益求精的精神、崇高的师爱和良好的言行举止,学生也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常常反思自己:我的教育到底给予了学生多少的快乐、自信、幸福的享受和成功的体验。

读了“凭意兴作为者,随作则随止,岂是不退之轮;从情识解悟者,有悟则有迷,终非常明之灯。”让我懂得做事不要任凭自己意气用事,也不要带着太多的情感去领悟道理,这样才会少走弯路。想想真的很有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我们育人的工作是细水长流的,不是立竿见影的。因此工作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因为感性的热情是干柴上的火,响起来是比比剥剥的,但片刻就会烧尽;理智却是沉默的煤炭,能够放出持久的光和热。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依靠的是恒心和毅力。想成为一个平凡而不平庸的教师,除了要学会顺应时势,要有责任心外,关键要用心去工作。浅水是喧哗的,深水是沉默的。我希望自己是那耐人寻味的深水,厚积薄发,每一天能展现经过沉淀后的精华!每次去烈士公园散步,在进门不远处,都要经过菜根香酒店,也多次在此店享受“菜根”的香味,却不知还有一本名为《菜根谭》的书,可见自己多么孤陋寡闻。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为人师表、身正为范。这样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读书是我们为人的根本,也是发展自己、改变自己的力量源泉。虽然我书读得不多,但一直在追求一种读书的“境界”。一般说来,读书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无我的状态。初见《菜根谭》这部书,见其文字就如同与洪应明本人对话,一句话,足可受用一辈子。这就是《菜根谭》,好书《菜根谭》。

这个假期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许多有着教育爱和爱中的教育的故事。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恩利科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

阅读《爱的教育》,我们走进孩子的内心,那小小的真、善、美怎能不触动我们的心?书中的老师家长,就如同一个朋友静静地聆听他们的内心。他们更懂孩子,也在爱着孩子。走进孩子的内心,我们的心也会变得稚嫩。这种由孩子带给我们的快乐何不好好地享受,同孩子一起哭笑。那一声声甜美的问候,正是孩子对你的爱,他们更愿意去爱一个爱自己的人,这种爱是世间最单纯、宝贵的。

教师作为师生关系的主导者,需要有意地发现、寻找、创设有情情境, 运用超乎于父母兄弟的爱,富有更多理性的爱,去感染和培养幼儿的心灵,发展他们的道德情感,形成完美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

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幼儿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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