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最重要的是听清、记清老师的问题,以免答非所问。如果一次没听清,一定要请老师重复,不要装懂,但尽量避免多次劳烦老师,否则印象分会下降。针对老师的问题作答时,要按重点精要回答,回答有层次、有条理,切勿东拉西扯、过分啰嗦、讲太多不必要的东西,否则老师会打断你的回答,你想说的内容可能就说不完了。还有,回答的时候小心一些,不要轻易涉及你不清楚的领域,避免老师拉住一点进行苏格拉底式追问,否则就惨了……可能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出几个建议:1、总结出几个论文的创新点;2、看看你文章的语言表述、逻辑层次是否合理,特别是标题的表述,是否有命名不当,或者逻辑层次不对的地方,有的老师会抓住这种瑕疵要求解释的……3、看看概念、理论有没有基础性错误,有的话老师可能会抓住提问;4、如果上述瑕疵都没有,那么老师会就你论文的专业性问题提问,可能涉及的方向有:(1)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可能的比较法和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做法和缺陷;(2)你论文中自己的观点、创新观点的合理性;(3)有些老师会就注释和引用文献进行提问,不过可能性不太大,保证学术规范就可以了。上述提问的重点在于4(1)(2)。就这些方向自己好好斟酌准备一下。一般答辩的时候会留有准备时间的,不要慌张,自信回答,良好的风貌可能给你加分。最后,不知你是本科答辩还是研究生答辩。如果是前者的话,我觉得上述这些你看一下有个概念就行了,本科答辩都很水的,不会问那么多专业的东西,好多时候跟老师随便聊几句就结束了,这时,第2、3、4(3)可能才是最重要的东西。总之,不要紧张,加油吧~
医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我国没有安乐死的规定 那属于故意杀人
法学论文答辩会流程及常见问题1 、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 、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 、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 、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 、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 、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 、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 、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辩程序1. 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开场白,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2. 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 )论文标题。向答辩小组报告论文的题目,标志着答辩的正式开始。( 2 )简要介绍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 3 )详细描述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 4 )重点讲述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 5 )侧重创新的部分。这部分要作为重中之重,这是答辩教师比较感兴趣的地方。( 6 )结论、价值和展望。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新成果的理论价值、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展望本课题的发展前景。( 7 )自我评价。答辩人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要求客观,实事求是,态度谦虚。经过参加毕业设计与论文的撰写,专业水平上有哪些提高、取得了哪些进步,研究的局限性、不足之处、心得体会。3. 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 3 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答辩教师提问的范围在论文所涉及的领域内,一般不会出现离题的情况。提问的重点放在论文的核心部分,通常会让答辩人对关键问题作详细、展开性论述,深入阐明。答辩教师也会让答辩人解释清楚自述中未讲明白的地方。论文中没有提到的漏洞,也是答辩小组经常会问到的部分。再有就是论文中明显的错误,这可能是由于答辩人比较紧张而导致口误,也可能是答辩人从未意识到,如果遇到这种状况,不要紧张,保持镇静,认真考虑后再回答。还有一种判断类的题目,即答辩教师故意以错误的观点提问,这就需要答辩人头脑始终保持清醒,精神高度集中,正确作答。仔细聆听答辩教师的问题,然后经过缜密的思考,组织好语言。回答问题时要求条理清晰、符合逻辑、完整全面、重点突出。如果没有听清楚问题,请答辩教师再重复一遍,态度诚恳,有礼貌。当有问题确实不会回答时,也不要着急,可以请答辩教师给予提示。答辩教师会对答辩人改变提问策略,采用启发式的引导式的问题,降低问题难度。出现可能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可以与答辩教师展开讨论,但要特别注意礼貌。答辩本身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切不可与答辩教师争吵,辩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4. 总结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5. 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答辩注意事项( 1 )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 2 )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 )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答非所问的现象。( 4 )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5 )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6 )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7 )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8 )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9 )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答辩常见问题在答辩时,一般是几位相关专业的老师根据学生的设计实体和论文提出一些问题,同时听取学生个人阐述,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的真实性和对设计的熟悉性;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的宽窄;听取学生对课题发展前景的认识。常见问题的分类如下:( 1 )辨别论文真伪,检查是否为答辩人独立撰写的问题;( 2 )测试答辩人掌握知识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3 )论文中没有叙述清楚,但对于本课题来讲尤为重要的问题;( 4 )关于论文中出现的错误观点的问题;( 5 )课题有关背景和发展现状的问题;( 6 )课题的前景和发展问题;( 7 )有关论文中独特的创造性观点的问题;( 8 )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问题;( 9 )与课题相关的扩展性问题。
我刚答辩完。首先很简单很简单自我介绍。说说名字和班级就ok。其次讲一下你的选题背景,也就是研究意义,为什么选这个题。再次讲一下你论文的大致框架。第四讲一下你论文的创新点。第五如果有必要的话,讲一下致谢,最后请老师点评指正。老师一般不会为难学生,所以态度谦虚一点就可以了。
创新性就是以前没有的,在你做了这个题目后,你发现的新的东西。可以是新的想法,新的思路,哪怕是一点点都很不错,都能成为你答辩是的亮点。仔细一点,好好地再把你的论文多读几遍,最重要的是要把你自己想法加进去,找找有什么你觉得感兴趣的,然后再好好挖掘挖掘,加上一点心意,添上一点改进。祝顺利!
答辩时怎样回答有关论文创新点的问题 通过几年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实践和观察,我认为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提高成绩是有益的。一、熟悉内容作为将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是对论文有横向的把握。这两方面是为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准备。例如,题为<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能会问“民族品牌”与“名牌”有何关系。尽管论文中未必涉及“民族品牌”,但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论文有“比较全面的熟悉”和“比较深刻的理解”,否则,就会出现尴尬局面二、图表穿插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故我认为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答辩会气氛的手段,特别是对私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讲,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秘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该在答辩过程事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答辩成绩。三、语流适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在众多的都是和同学面前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答辩委员会听不清楚,影响了答辩成绩。故答辩学生一定要注意在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的轰向听众。四、目光移动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开工,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接触,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由于听时间过长,委员们难免会有分神现象,这时,你用目光的投射会很礼貌地将他们的神“拉”回来,使委员们的思路跟你的思路走。五、体态语辅助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答辩,使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相反,如果你在答辩过程中始终如一地直挺挺地站着,或者始终如一地低头俯视,即使你的论文结构再合理,主题再新颖,结论再正确,答辩效果也会大受影响。所以在毕业论文答辩时,一定要注意使用态语。六、时间控制一般在比较正规的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时间要求,因此,毕业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时应重视时间的掌握。对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故在答辩前应该对将要答辩的内容有时 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论文创新点对于一篇论文的重要性。现在网络上的论文越来越多,许多论文都是由其他的论文剪切拼接成的,对于一个搞学术的来说,这种做法不但对于学术研究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也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们要写好一篇论文,必须知道论文写作的意义,这篇论文和其他已经出现的论文有什么不同,这篇论文能够有什么贡献。相对于其他论文的不同,相对于其他论文的贡献其实就是我们论文的创新。 其次,我们需要知道论文创新点怎么获得。论文的创新点不是凭空出现的,一篇好的论文,一个好的创新点是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的。但是,创新点又不简单的是知识的积累。它是需要我们阅读大量过去学者的文章,积累大量的知识,然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问题,看的更远一点,看的更透彻一点,能够有自己的新想法,这些新的想法就是我们文章的创新点。最后,具体的说一下论文创新点的写法。 我们研究一个主题,先要有这个主题相关的知识积累。这部分知识积累可以来自于我们的专业学习,也可以通过后期自己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获得。积累了一部分知识后,就构成了我们研究的平台,我们下一步就是再这个平台上能够建立一个杆子。这个杆子越高,代表我们研究的越深。那么这个杆子怎么让它高点呢?这就需要我们阅读大量专家学者关于这个主题的研究,在阅读的时候,我们需要不断的思考,思考他们都做了哪些研究,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哪些地方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对于有不同看法的地方,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当我们把这些问题想明白的时候,创新点也就出来了。 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你发现的现象的弊端,肯定就有相应的创新点啊。 可以帮助。 毕业论文创新点怎么写范文 指标,但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激励的有效性时应该衡量管理层的业绩。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研究都不区分公司业绩与管理层业绩,考虑到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本文选取管理层业绩作为股权激励有效性的衡量指标,剔除市场环境、市场结构与企业资源对企业经济业绩的影响后,观察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真实效果。为我国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制度提供实证依据。 3、引入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系统阐述了相对业绩评价理论,并基于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特点从会计回报、公司发展、股票回报三个不同的角度确定国有上市公司的相对业绩。 4、运用新的模型。在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实证分析时,本文并没有直接运用前人已有的模型,而是将各种模型进行回归比较,探寻最佳模型,以使回归结果更真实准确的反应股权激励比例与管理层业绩之间的关系,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在对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研究中,笔者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研究课题的奥秒无穷。虽然笔者己经做了大量的研究与努力,但由于个人对股权激励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加之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本文还是存在着以下不足: 1、研究对象的局限性。本文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只是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做了相关的研究,但是管理层激励问题并非只存在国有上市公司,国有非上市公司中也大量存在。由于国有非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难以收集整理,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可能只适用于国有上市公司,对国有非上市公司的适用性有待于研究,这导致研究成果的推广缺乏应用基础。 2、数据选取的局限性。由于本文选取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我国分置改革时间很短,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完善,所以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并不是很多,从而导致了研究样本容量相对较少。 3、指标选择的局限性。本文选择相对业绩作为被解释变量,由于非财务指标难以量化以及我国国有企业业绩评价的特殊性,本文在衡量相对业绩时只选择了单一的财务指标,并没有构建全面的相对业绩评价体系。其次,影响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因素十分广泛,由于笔者知识储备的局限,本文研究只选取了部分控制变量,可能考虑不尽详全,这些都将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4、研究方法的局限性。本文选择相对业绩作为股权激励有限性的替代变量,但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的发展时间尚短。国外有关于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的研究很多,但我国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而且大多用于研究管理层薪酬问题,几乎没有涉足过股权激励。那么相对业绩评价理论对股权激励的适用性有待于进一步检验。 5、缺少验证。由于数据收集的局限性以及时间关系,在进行描述性分析时,国有上市股权激励前后公司绩效是否有所变化本文没有实施验证,这是本文的又一不足之处。 如何找到论文的创新点,求教 创新难,难创新,首先就是要找到创新的点,才能想实现创新的途径和方法。我觉得可以从如何几个方面: 1。科研扫盲,这是创新的第一步也是必要的一步。 首先是把导师,师兄,师姐的文章和学术论文,科学基金的申请成功报告,没中的申请报告,结题报告,横向课题的报告,咨询报告等全部浏览一遍,知道自己在什么领域,这个领域你的导师和前几届做什么,这个对于硕士来说,我觉得很有必要。这相当于给你科研扫盲,对于那些博士跨学科的来说,也是很有必要的。 2。寻找问题和分解问题,创新的源头。 如连问题都找不到或不知道如何分解问题,科研的基本功需要加强和科研思考的方式需要转换。 多参加知名专家或者基金委或者部委的讲座。这个可以听到很多现实问题的描述,不一定是怎么解决,可能是抛出了问题。问题导向,往往就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还有有的虫子可以走捷径,就是关注当年国家基金(自然、社科、863,973等)申请指南和已经中标的基金项目,这些都有网站,上面都有每年中标项目和项目列表统计,多去看看。如果2007年,有个基金项目你正好赶兴趣,这时你正好处于选题时候,就可以选他,等那个基金结题了,你的博士论文也差不多了。尽管处于两个地方,但是肯定结果不一样。还有就是多观察和对经常见的问题问个为什么?不要相信任何权威,敢于对一切质疑。导师不一定是对的。许多重大创新都是建立对权威的挑战,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个问题如果延伸到医学,你看那些得胃病的人,往往是饱一顿饿一顿,或者经常吃的很饱(据说经常吃的很饱容易变傻),其实如果我们让得胃病的人吃饭的时候“适度亏缺”不就容易了吗?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那么为什么适度亏缺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发明什么药物让这个人吃了这个药胃还没吃饱情况下就产生饱意或者适度亏缺呢?所以,问题就是要平时多观察一些细致的问题或者已经发生的问题,我们往往对我们习以为常的问题,不问为什么,建议大家看看每年搞笑诺贝尔奖的情况。 3。看文献——获取创新灵感或者解决问题方法的路径依赖。 看文献,不是看书。这个很多虫子也贡献了很多经验。但是我周围的人也知道小木虫,但是很多人看了那么多经验,可是看完了还是很困惑?原因何在呢?我观察了很周边的同学和同事,我发觉一个重要的就是动手太少,看纸质期刊太少。这个我想小木虫很多发SCI的,一般看国外期刊,但是现在很多图书馆的国外学术期刊也有纸质版本,看纸质版本,你可以浏览到你的这个领域顶级期刊相关的研究,一些人为什么没有找不到创新,有可能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研究的领域到底有那些方向。随便浏览纸质版本,或许一个并不相关的问题,你无意中看到了,给了你启发,电脑搜索的电子文献往往我们是按主题或者关键词搜索的,请问,你能保证你提前设置的关键词是最新的吗?创新要看不同主题的文章,很多来源于交叉和其他学科。当然有的学科即使要创新也要需要实验设备支撑,这个也是不断磨合的过程。要想找到自己创新点,我觉得看文献很重要。如何看呢?首先,准备好一个不大不小的笔记本(可以命名为科研灵感本),最好有个厚重封皮,准备一支笔。去图书馆期刊阅览室,带着前面1,2想到的问题和听到的问题(也要记在你那个专门的科研灵感本上),静下心来,加起来的时间至少2个月,边看期刊的时候,如果闪现什么灵感,马上记下来,切记,一定要记下来,好记忆不如烂笔头,注明出处,你的灵感是解决什么问题的,这个文献给你的启示到底是什么,如果你当时沿着这个灵感还有其他想法,就沿着这个思路下去,直到你不知道写什么,那么就停止,看第二篇。看期刊,最好是从目录看起,稍微沾边的都要浏览一下。对于做实验的科研来说,一般中文期刊比较少......>> 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和创新点怎么写 提供一个开题报告范文范例,仅供参考,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对你开题报告写作能有帮助。你可以按下面几部分开始写: 理论意义是指对于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和研究的意义,这主要要联系个人专业背景来谈; 现实意义是指运用方面的意义,比如说可以供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健康课参考,引起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等等。 本毕业论文研究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拟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鼓励员表现出抑制性进谏行为,研究结论可以为组织管理实践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员工与直接上级的高质量关系能促进员工的抑制性进谏行为,那么组织管理实践中实施措施来培养员工形成与直接上级的高质量关系非常重要。从更为广泛的角度来讲,则说明工作团队的直接上级对员工抑制性进谏行为的表现有重大影响。因此,从直接上级的角度来看,本研究结论对组织管理实践的启示有三点: 首先,直接上级可以培养与员工的高质量关系(例如Burrisetal.,2008),这能减少员工进谏前的顾虑,激发其表现出更多的抑制性进谏行为.其次,直接上级对进谏者的反馈也值得考量,合适的行为反馈反过来会鼓励员工的抑制性进谏行为,例如领导者即使不采纳意见也要对员工表现出进谏行为给予肯定,反之则会挫伤员工进谏的积极性。最后,组织开展面向领导者的培训课程,让领导者明白团队成员的多样性看法和观点对于团队运作的价值,使领导者养成对员工进谏的接纳态度。 第二,建立高水平的团队认同意义重大。建立员工对团队的认同感是一个长期的不能间断的任务,从员工新加入团队开始到长期在团队工作的整个过程,都要不断强调员工的认同感。尤其是当新员工加入团队时,他们经历的组织社会化(organizational socialization)过程对于团队认同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Hogg,2001)。成功的组织社会化过程会让员工第一时间把团队身份纳入到自我概念中,为员工更深入的认同团队起了锅定作用。在随后长期的团队互动过程中,管理者也不要忘记加强个体对团队的认同感。这时,开展团队集体活动、设置共同的团队目标等可以强化个体的团队认同(Mael & Ashforth, 1992)。 第三,自我审查会妨碍员工抑制性进谏行为的产生,现实组织中管理者应采取措施创造积极开放的氛围来提升员工的心理安全感(Kahn, 1990),减少员工的自我审查。只有当个体感知到所处的工作环境中有着积极的进谏氛围时,才可能经历少的自我审查过程,从而利于进谏行为的发生。为了激发团队内的抑制性进谏行为,工作团队要努力建立支持员工“与众不同”行为的团队氛围。 本毕业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本研究为抑制性进谏研究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实证素材,其理论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组织内的员工往往对周边工作环境、工作流程或者是团队内的任务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虽然私底下他们总是对这种种的问题议论纷纷,但是不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领导者面前,我们都鲜少看到员工进谏的身影(Milliken et al., 2003)。员工内心的想法为什么不能驱动他们形成进谏的意愿和行为?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框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计划行为理论(Ajzen,1991)自从提出以来,对于个体“计利”行为发生的机理表现出了强大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作为一个理性人,个体是否会做出某种行为,不仅取决于个体对于这种行为的态度,同时,个体感知到的主观规范和行为控制也会同时影响个体的行为意向和最终行为表现。具体到抑制性进谏行为本身,虽然员工清楚的知道进谏是一种对于组织可能有利的积极行为,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担忧和顾虑很可能帮助组织改正问......>> 毕业论文查重里面有个创新点怎么填 论文查重用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去查重检测论文 查重精准度的经猪肚比知网的还要高的 毕业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咦,你们那里的人素质不都是挺高地吗, 那里走出的院士不是挺多地吗, 那里的博导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吗, 下面的工程技术应用, 对于他们来说, 都是小菜一碟, 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罢了, 不足一提, 太小小意思了。 如何将电动车寄回家? 生产通用装置, 可以套在绝大多数国产电动两轮车上, 完成以下的使命, 开展如下的崭新业务: 安装自动驾驶装置, 安装自动全球导航系统, 安装全球定位系统, 安装通过隧道时候的惯性制导系统和立体图像识别处理系统, 使他, 自动开回去啊。 快递公司、物流公司、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航运, 都规定严格禁止在被运输的电动车内部保存电池!!! 只有这种工程技术手段, 才能够连同电池一起, 将电动车以最高的速度送往目的地。 你再在车里安装全球传输的视频监控装置, 远程人工辅助驾驶, 全球网络刷卡付费充电, 在当地寻找充电资源, 通过卫星网络联络。 在车辆上面安装太阳能发电板, 安装风力发电设备, 安装车辆制动过程再生能源发电后对车辆上化学电源、超级电容器充电的装置, 远途对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充电。 安装高压放电装置, 安装激光武器, 安装机械臂膀, 拥有自卫防护能力, 防盗和防抢劫车辆。 风雨兼程、日夜兼程、马不停蹄、长途跋涉、勇往直前、直奔目标而去! 老外都被你惊叹, 这是中国国防军事综合实力的体现, 你的壮举, 必将被全球各个主要的新闻机构重点报道!!! 中国人, 真牛!!!!!!!!!!!!!!!!!!!!!!! 引领世界前进的步伐!!!! 以后, 国际航空界要强迫、硬性规定、法案、提案、法令, 乘客要有权使用专用的紧急广播通信设备, 能够在最后的时候, 乘客各自呼唤亲人, 机组人员无权干预。 通过贯穿机身外壁的线路, 发送信号到外界的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附近空中飞行的民航飞机、附近水面航行的商船, 用于应急发送机上紧急情况, 客机的空间位置、空间姿态, 播报各位乘客的遗嘱, 传输飞机坠落和迫降的过程。 对于部分乘客,有语音、动作、有呼吸、心电等遥测功能。 要强制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空中飞行的民航飞机、水面航行的商船, 强制要求安装对应频道的接收和记录设备, 保障全球无盲区。 在飞机的客舱内, 在乘客区域, 要分散固定几个发送装置, 几个发送装置, 同时提出人工启动的请求, 才开通发送装置, 并且对于启动装置的乘客, 自动开始录像、录音, 便于事后追溯来源, 处置恶意操作。 发送装置自带备用电源, 发送装置外部, 有可以方便启封的装置, 防止恶意启动骚扰。 通过国际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将这种通信装备, 列为客机的法定标准配置。 这是客机的适航规章标准。 也就是实现, 立即指导救援和和搜救工作, 不要等待打捞和分析黑盒子的漫长时间。 至于现在争论的实时发送客机飞行数据容量大、 占据带宽、客户拥挤等困难, 只是在起飞、降落过程中全程发送, 在巡航过程之中, 主要是在空中姿态和速度矢量、高度、环境、发动机工况等等异常的时候, 才自动发送,以此来减少发送的重复周期和信息量。 你自己亲自去做最好的拖把。 那就要用 俺亲自制造的拖把, 用浸过水的拖把, 自动巡航室内全部的地面, 无遗漏地, 在住宅内拖地, 自动间隔, 将拖把送去水桶中清洗, 然后自动甩干。 再继续自动去拖地。 你若需要, 请向裘5援5平提出申请, 只有她批准了, 你就能够获得 欧洲、美国、日本都没有生产过的自动装置, 即使是中国煤老板、中国首富、沙特 *** 的富豪, 都望尘莫及!!!! 网上和......>>
法学论文答辩会流程及常见问题1 、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 、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3 、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4 、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5 、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6 、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7 、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8 、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答辩程序1. 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开场白,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2. 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 )论文标题。向答辩小组报告论文的题目,标志着答辩的正式开始。( 2 )简要介绍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 3 )详细描述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 4 )重点讲述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 5 )侧重创新的部分。这部分要作为重中之重,这是答辩教师比较感兴趣的地方。( 6 )结论、价值和展望。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新成果的理论价值、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展望本课题的发展前景。( 7 )自我评价。答辩人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要求客观,实事求是,态度谦虚。经过参加毕业设计与论文的撰写,专业水平上有哪些提高、取得了哪些进步,研究的局限性、不足之处、心得体会。3. 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 3 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答辩教师提问的范围在论文所涉及的领域内,一般不会出现离题的情况。提问的重点放在论文的核心部分,通常会让答辩人对关键问题作详细、展开性论述,深入阐明。答辩教师也会让答辩人解释清楚自述中未讲明白的地方。论文中没有提到的漏洞,也是答辩小组经常会问到的部分。再有就是论文中明显的错误,这可能是由于答辩人比较紧张而导致口误,也可能是答辩人从未意识到,如果遇到这种状况,不要紧张,保持镇静,认真考虑后再回答。还有一种判断类的题目,即答辩教师故意以错误的观点提问,这就需要答辩人头脑始终保持清醒,精神高度集中,正确作答。仔细聆听答辩教师的问题,然后经过缜密的思考,组织好语言。回答问题时要求条理清晰、符合逻辑、完整全面、重点突出。如果没有听清楚问题,请答辩教师再重复一遍,态度诚恳,有礼貌。当有问题确实不会回答时,也不要着急,可以请答辩教师给予提示。答辩教师会对答辩人改变提问策略,采用启发式的引导式的问题,降低问题难度。出现可能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可以与答辩教师展开讨论,但要特别注意礼貌。答辩本身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切不可与答辩教师争吵,辩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4. 总结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5. 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答辩注意事项( 1 )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 2 )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 )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答非所问的现象。( 4 )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5 )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6 )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7 )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8 )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9 )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答辩常见问题在答辩时,一般是几位相关专业的老师根据学生的设计实体和论文提出一些问题,同时听取学生个人阐述,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的真实性和对设计的熟悉性;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的宽窄;听取学生对课题发展前景的认识。常见问题的分类如下:( 1 )辨别论文真伪,检查是否为答辩人独立撰写的问题;( 2 )测试答辩人掌握知识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3 )论文中没有叙述清楚,但对于本课题来讲尤为重要的问题;( 4 )关于论文中出现的错误观点的问题;( 5 )课题有关背景和发展现状的问题;( 6 )课题的前景和发展问题;( 7 )有关论文中独特的创造性观点的问题;( 8 )与课题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问题;( 9 )与课题相关的扩展性问题。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实务处理一、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的调整,土地价值提升,由此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之一。2004年至2007年5月,我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47件。其中2004年36件;2005年37件;2005年54件;2007年1-5月20件。类型有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互换纠纷、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等。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第一,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数量增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人均承包土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在中央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励下,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促使土地的收益明显提高,经济利益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渴望,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土地承包、流转形式的多样性,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承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承包户家庭成员之间,因利益冲突,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矛盾。2004年以来,我院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数比原来有所增多。如果这些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将加剧农村的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动荡,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第二,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2004年以前的土地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相对单一,主要是土地承包者和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2004年以来逐步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承包户内部。法律关系从简单的侵权纠纷到确权纠纷到流转纠纷,部份案件既是合同纠纷又有侵权行为,承包使用方式从以土地承包为主的土地使用方式发展为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方式,主体的多元化和承包流转方式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复杂性,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第三,土地承包不规范,责、权、利不明确。我国农村的现状是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致使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范。据笔者调查,有些承包合同不要说四至界线,连承包地的地块名称都没有,有些虽然有四至界限,但四至界限不明确具体;有些同一地块有两个承包合同或者同一地块争议双方均无承包合同;有些争议双方的林权经营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的界限范围重复,致使持证双方纠纷不断;不少承包证上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普遍存在责、权、利不明确等情况。第四,政策性强,立法滞后。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承包到户后,土地承包纠纷就随着出现,但我国在土地承包方面的立法很滞后,直到1999年7月,因审判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释[1999]15号),解决审判实践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才颁布实施,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5]6号)。但直到现在,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也是调整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矛盾,而对承包人(户)内部,则缺乏相应规范。在历经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再到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由于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政策性强,立法滞后,给审判人员审理该类案件增加难度。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第一,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现状比较乱。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历经多次变化,一直处于一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之中。短短的50余年,所有权方面,历经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大的阶段,而对经营权,也是从严格限制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放开。建国伊始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接下来是互助组运动,1953年开始初级合作社运动,农民的土地入股进行集体经营,1956年上升到高级合作社,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随后在全国确立了人民公社制度。直到改革开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实施过程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第二,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大多数地方人均耕地原本就少,随着人口增多,加之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基础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致使人地关系“雪上加霜”,再加上土地开垦不到位,从而导致人地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在逐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且农产品价格又不断上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土地的增值成为必然,故纠纷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这几年土地承包价格上涨十分明显,几年前一亩地承包价格是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几元,现在涨到了每亩几百元,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享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新形势的变迁,农民对土地渴求的加强成了争执发生的现实诱因,土地效益的增加则成了土地纠纷案件增多的根本原因。第三,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一,地方执行政策、乡规民约与中央政策的不协调,在实践中播下了矛盾的种子。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法释[2005]6号,扩大了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延长了承包期限,但是因为历史、政策的原因,使得法律和现实脱节,使良好的法律政策未能实际良性运行。由于没有根据国家法律、中央政策的改变对土地政策及时调整,违法收回农民土地等土地纠纷大量产生。例如,“农转非”、外嫁女、撂荒等情形下,发包方违反法律、政策收回土地。其二,有些基层政府行为不规范,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干预过多,时有越权处理农村的具体承包合同,对山林、池塘水库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为突出,甚至为搞政绩工程,强迫农民退出其生存的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和农田,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其三,有些乡镇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村、镇干部行政规范指导,造成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土地使用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中存在不必要的失误,导致纠纷的产生。 第四,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弱化。社会转型期使人情社会逐渐走向理性社会,由对人的依赖逐步走向了对物的依赖,人的组织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明显弱化。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乡村基层组织自律不严,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力大为减弱。从调查的情况看,许多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征用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纠纷,均由于村基层组织实施的重大决策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运作,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议,损害了农民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而引起。群众的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在本地本组织内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第五,农民法制意识增强,村领导班子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我国正日益建设成为民主、文明、法冶的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农民面对日益开放文明的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例,面对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潜移默化中他们法制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他们的首选。当遇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再姑息、躲避、忍让,而是大胆地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对而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成员,则未能顺应时代潮流。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他们不及时更新自己的观念,仍用老经验、老办法来办事。同样的情况及问题,随着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再用老一套办法来行事是不能取得好效果的。透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看,正是由于村领导未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未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土地发包,并且不时还存在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导致土地纠纷的发生。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主要问题及实务处理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从当前存在的法律规范来看,涉及的内容较多,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央不同时期的农村政策,另外,村民组织法、土管法、农业法、继承法、担保法、婚姻法等规范也有涉及。如何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好相关的规范,解决好溯及力问题,以厘清在合同签订、履行、效力认定、行为合法或合理判定等方面的司法确认问题,确保纠纷的合理解决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科学态度,协调好法律适用中可能产生的冲突问题,依据法律、参照政策,以息争止讼为目的,以稳定促进发展为导向,综合运用好各种规范,妥善处好各种土地承包纠纷。下面,笔者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如何处理浅谈一下一管之见。 (一)关于受理范围1、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释[2005]6号第一条列举了法院具有管辖权的具体情形,同时排除了两类不应受理的情形。可见,因合同违约引起的违约纠纷或因他人侵权引起的侵权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纠纷等具有可诉性,法律已有明确规定。2、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法释[1999]1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其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抚养等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这是截今为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所作的唯一法律规范。同时,刚颁布的《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认定为用益物权,物权应当是可分的,将其纳入受案范围,具有法律依据。3、承包户内部因分家要求对原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同样存在上述两种意见。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这类纠纷,很多都以应由村组、乡镇处理为由不予受理。但这类事纠纷,村组、政府也不好处理,因为这是承包户内部的事,不是承包外部关系,这种家庭内部的纠纷,他们通常不好处理,处理依据也不足,最后导致当事人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实,对于户内承包经营权,人民法院予以分割并没有以司法权干预行政权,原来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不会对发包方的权利造成的损害。同时,这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属纠纷,它本来就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只是对它进行分割,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既属物权,自然可分。而且,离婚诉讼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分割,这两种纠纷实质是一样的,都是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故我们应予以受理,用民法对之进行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关于合同效力在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不时会遇到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或其它类型纠纷需要确认合同效力,故合同效力的认定对审理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浅谈一下审判实践中常见且容易搞错的几个合同效力问题。1、关于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我国法律对重要承包事项都规定了民主议定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六)项,《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发包方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越权发包,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法释[2005]6号虽未涉及村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但法释[1999]15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因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因此,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认为: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其次,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村民群体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已作大量投入,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必要时可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如发包方(包括村民群体)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引入公平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酌情增加。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没有登记或备案的合同效力。《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没有登记的合同效力认识不一。笔者认为,合同的效力与物权的变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转移的标志,是否登记主要是表明物权是否转移,是合同履行问题。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认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达成合意,只要这种合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即便没有完成登记,也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规定,区分登记与交易本身,改变了过去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本身的效力相混同的观点,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综上,在承包或流转过程中,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变土地用途合同效力的认定也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即对流转土地的目的和用途明确为非农业用途,因为《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农业用途而实际上是用于非农建设,且流转方是明知的,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合同应认定无效;如果签订合同时目的确实是用于农业用途,是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后改为非农建设,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而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三)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是对承包人与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对家庭内部之间的关系鲜有涉及,这给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的处理带来了难题。由于人们观点的不统一,加上法律适用的难度,实际操作的难度,致使法院对这类案件“敬而远之”,不予受理,使相当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笔者认为,审理好家庭内部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首先应明确在一个家庭中,哪些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人认为,只有承包土地时分得承包地的人和当承包人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才享有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除上述人外,还包括这个家庭新出生的人。理由如下:首先,土地作为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和基本保障,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是基于其朴素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反映的是对集体土地的经营,另一方面反映农户对土地利益的分配。故土地与其它财产不一样,剥夺了新生人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异于剥夺了新生人口的生存权。其次,《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故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成员权,随着成员资格的取得即取得,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第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承包方是家庭(户),不是几个具体人的合伙承包,故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是户内的家庭成员,并不仅是当时的承包人。 当新增人口得到土地,原承包人人均份额减少,则调和了上述矛盾,故新增人口应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这也符合政策规定,是政策本身应有之意。第四,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并没有影响、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管理土地的公权。在承包合同中,承包方是户,不是具体的哪个人,主户只是代表,他代表的也不是具体的哪几个人,而是代表这个户,故家庭内部成员份额的调整是合同一方的内部的调整,对外没有改变承包合同,没有影响、侵犯发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反而更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减少了新增人口请求发包方要求承包土地的纠纷。综上所述,新生人口对家庭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在家庭内部享有承包地份额。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性质上属家庭共有。对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可按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但同时也要注意,因承包经营权的来源、性质、作用和其它财产不一样,这也决定了分割原则与其它共有财产有特殊之处。承包经营权来自于其成员权,它不像其它财产一样是通过劳动、投资等取得的,只要享有成员资格即享有承包经营权,它对农民来说是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基本的生存条件,所以,在分割时,要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出发,对负担重、生活能力差的人予以适当照顾,并考虑土地生产能力、方便耕种等情形,合情合理合法地予以分割。而对妇女及上门婿,他与新生人口不同,因他们在原出生地就享有承包地,故除在结婚地重新分得承包地外,原则上不享有。(四)关于保护妇女及上门婿合法权益的问题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时有发生,但是基于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农民的法律意识,以及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甚至妇女自身对这种侵害也感到“理所当然”。另外,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关于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护问题,土地承包法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了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承包该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对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法释[2005]6号第三十四条对离婚纠纷中的承包经营权分割进行了规定。但这些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的国家法在很多地方还受到“民间法”的严重挑战,甚至有些地方基于“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出台了与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相违背的政策。因此,司法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何在司法领域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需要我们作出努力。关于出嫁女承包地问题。 (五)关于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农民进城打工,在城里购房置家的情况越来越多,这部分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不会轻易放弃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法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人口外,一律不得收回土地。”可见,对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收回问题,法律是严格限定了条件的,对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人地矛盾突出等为由,放宽条件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应予制止。凡遇此种情况,外出务工农民起诉请求还回承包地的法院应予支持。 (六)关于以弃耕、抛荒为由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承包方弃耕抛荒土地有复杂的原因,特别是以前农业税赋较重,许多农民认为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划算,导致一些土地荒芜。对弃耕、抛荒承包地能否收回的问题,走过了从可以收回到不可收回的历程。《土地管理法》、法释[1999]15号规定可能收回,《土地承包法》、法释[1999]15号强调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明确不能收回。法释[2005]6号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在适用该规定时,要注意时间效力问题。因法释[2005]6号第六条的规定主要是根据《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故笔者认为,虽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在2005年9月1日该解释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该解释的规定,但因为法律对施行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故该解释只能适用于《土地承包法》施行之后的行为。对之前收回弃耕、抛荒的承包地的行为,因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应认定有效,但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如收回的承包地没有另行发包的,对原承包人继续承包耕种的请求可予支持,如已经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告知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七)关于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法律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妨碍或强迫。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代表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或者借口经过民主议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农户起诉要求收回返还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的,法院应当保护。(八)关于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履行显失公正的问题涉及土地流转的合同,签约时只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背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适合于合同签订时的情况。但是,土地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变化影响极大,不同时期客观条件的变化,国家农业基础政策的调整,往往会打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关系,使得流转合同继续履行失去了公平基础,从而引发纠纷。法释[2005]6号第十六条,借鉴了情势变更原则,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有的发包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但案件的实质并非合同无效,而是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选择留在村里继续耕种的农户特别是承包他人抛荒地的农户,不仅为粮食生产和保护耕地做出了贡献,而且还承担着额外义务和风险,如果毫不考虑他们的利益,既不公平,也不符合“风险收益相当”、“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因此,对历史的原因或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流转合同纠纷,不能简单地以签订合同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失衡为由宣布无效,造成高成本的善后处理工作的发生,应该以促进生产、便于执行为原则,维护土地投入现状,不中断、不损害土地生产。但如果驳回原告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则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为救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法官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可以分析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情势变更为理由,调整承包期限,变动承包金数额,以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村民头上,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九)关于案件审理中证据适用的问题此类案件中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土地清册、缴费票据、流转协议、村委会的证明和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大多存在形式瑕疵、证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在认定证据时,应将每一个单个证据置于全部证据背景下,考察其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相互之间的支持作用,切不可单凭某一证据无视其他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由于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一般较差,而且土地纠纷案件的成因也比较复杂,审理中对证据的认定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农村实际,注重经验法则的运用;二是在遵从《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尽可能在使用证据时符合客观真实。
答辩的时候,论文的创新点就要将自己的核心观点写出来。还有自己论文的一种方法有何创新?特别是个人方面的一个创新可以提出来。
下列信息来自lawpass法律论文网,具体请搜索:lawpass法律硕士论文的创新永远是一个难点。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论文没有创新,确实没有写的必要,学校也没有义务根据这个论文给你学位。如果你学分修满了,可以给你一个毕业证,但是学位是不能给你的。所以说,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什么最难?创新最难。鉴于此,各大法学院都“狠抓”论文创新,将创新看的非常重,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毕竟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嘛!但是也有一些学校采取的措施比较极端,造成“为了创新而创新”的局面,学生提出来的观点确实很“新”,但是也相当地可笑。这相当于揠苗助长,结果走到了反面。梁慧星老师在辅导学生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常常谈到:“要有社会责任!”所以,老师们、同学们,要负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如果为了创新而创新,不如不创新。言归正传,到底应该怎么创新呢?首先,方老师告诉同学们,创新是需要悟性的,如果你没有悟性,你当然无法创新,如果你挖空心思地想创新,只会走向创新的反面,提出一些貌似创新,而事实上完全不负责任的观点。其次,方老师认为正确地选取思考方法,能够对激发创新思维有所帮助,具体地介绍如下几个小点:1、不妨看一些外文资料,看看外国人是如何研究法律问题的,不是说照搬人家的观点,而是可以学习一下人家的思路。点评:现在的老师喜欢叫人家搞比较法研究,而事实上外国人研究法学的思路和我们根本不同的,简直天上地下,大家不妨找点资料来看。2、不妨试着从交叉学科的角度来论述法律问题,可能会有良好的效果,当然也有风险。点评:举例:有学生在论述公司司法解散的目的,他说,“从社会资本流通的角度也可以解释司法解散的意义,即为社会资本流通创造一个条件,避免资本僵化,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应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观点了,属于创新。但是他的老师却说,这是经济学的观点,我们法学更多地要考虑公平、正义。方老师比较纳闷,一方面现在的高校口口声声说要培养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甚至接受不了一个有点交叉学科色彩的学术观点,如此封闭的心态,如何创新?事实上,交叉学科往往是创新的黄金地带!切记切记!3、不妨换一种写作方法,抛弃传统的写作方法。点评:现在的法学院热衷于先研究所为的不足,然后提出所谓的解决对策,这样的写法已经成了法学论文的八股文,危害甚大。不但很多学生这样写,很多老师也热衷于如此。应该说,这种批判现实的写法确实是法律论文写作的一种方法,但是现在用得过多了,已经不新颖了。同学们不妨从写作方法上出奇制胜,在方法上进行创新。4、不妨搞一些实证研究。点评:严格来说,法学领域的实证研究并非一种主流的研究方法,但是近年来比较流行,以朱苏力的《送法下乡》为典型。为什么学者们热衷于搞实证研究呢?因为实证研究容易出成果——外观意义上的成果,从实质的角度来说,未必出成果。以某学生为例,他要写排污权交易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法的,然后老师建议以某某地区为例。方老师认为这样搞相当于把法学专业变成了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才大面积搞实证研究的,而且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又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哪个地区不一样?但是不管怎么说,老师、学校都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也算是一种创新。如果你有足够多的实证资料,你可以去搞这方面的研究,不管如何这要比传统的写作方法显得新颖。5、不妨在选题上换换思路,选题上的创新才是终极意义上的创新。点评:方老师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对我说:“年年岁岁人不同,岁岁年年题相似”,导师对目前的选题陈旧甚为反感。确实如此,现在的学校题目都没有什么新意,还能指望创新什么呢?而且,现在的题目似乎都愤世嫉俗,认为一个毕业论文能改变整个中国。其实,心态要平和一些,靠一个毕业论文改变什么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要记住,论文搞的是学问,没有必要每篇论文都遵循“现状分析-原因分析-对策分析”的陈旧思路,而是可以从一个概念的考证、一种现象的分析、一种制度的流变……进行入手,这样的话,选题的范围可大了,而且可以从根本上创新。为什么说是根本上的创新?因为这个选题可能从来没有人写过。好了,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希望对启发同学们的思路有所帮助,我们下一次讲座具体谈一谈应该如何在选题上拓展思路,做到根本上的创新。
论文答辩最重要的是听清、记清老师的问题,以免答非所问。如果一次没听清,一定要请老师重复,不要装懂,但尽量避免多次劳烦老师,否则印象分会下降。针对老师的问题作答时,要按重点精要回答,回答有层次、有条理,切勿东拉西扯、过分啰嗦、讲太多不必要的东西,否则老师会打断你的回答,你想说的内容可能就说不完了。还有,回答的时候小心一些,不要轻易涉及你不清楚的领域,避免老师拉住一点进行苏格拉底式追问,否则就惨了……可能提到的问题,我可以提出几个建议:1、总结出几个论文的创新点;2、看看你文章的语言表述、逻辑层次是否合理,特别是标题的表述,是否有命名不当,或者逻辑层次不对的地方,有的老师会抓住这种瑕疵要求解释的……3、看看概念、理论有没有基础性错误,有的话老师可能会抓住提问;4、如果上述瑕疵都没有,那么老师会就你论文的专业性问题提问,可能涉及的方向有:(1)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可能的比较法和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做法和缺陷;(2)你论文中自己的观点、创新观点的合理性;(3)有些老师会就注释和引用文献进行提问,不过可能性不太大,保证学术规范就可以了。上述提问的重点在于4(1)(2)。就这些方向自己好好斟酌准备一下。一般答辩的时候会留有准备时间的,不要慌张,自信回答,良好的风貌可能给你加分。最后,不知你是本科答辩还是研究生答辩。如果是前者的话,我觉得上述这些你看一下有个概念就行了,本科答辩都很水的,不会问那么多专业的东西,好多时候跟老师随便聊几句就结束了,这时,第2、3、4(3)可能才是最重要的东西。总之,不要紧张,加油吧~
论文答辩自述尊敬的各位老师:下午好!(鞠躬)我叫xxx,是山东微山湖地区的一个农村自考生,我参加了贵校法律本科段的自学考试。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终于第一次来到梦寐以求的南京大学进行论文答辩,接受各位老师对我的指导和考核,感谢南京大学给了我这个求学进取的机会。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浅谈我国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论文是在x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鞠躬)向参加我的论文答辩的各位辛勤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鞠躬)下面我把这篇论文的基本内容向各位老师汇报如下:近几年,农村的环境遭到前所未有的污染和破坏,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农民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其生存权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萌发了我写作的意图。本文试从农民环境权的提出、概念及现实中对农民环境权益的侵害等方面作简要的分析,以期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预防和治理,切实保护农民生存权、环境权。论文共分为六大部分。即:第一部分,环境权与农民环境权概述。第二部分,农民环境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一)环境污染转移到农村。1.环境污染;2.一些排污企业在农村进行“二次污染”。 3.农村乡镇企业、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日益严重。(二)农村自身的环境污染。1.农业生产的污染。主要指过量滥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环境污染。2.农村生活的污染。主要指村镇等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因缺乏规划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生活污染。3.农村养殖污染。(三)农村环境不断恶化,农民的生存权、环境权受到极大挑战。(四)农民环境权维权的现状,长期以来,农民的环境权益被忽视,得不到有效的保护。1.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环境侵权救济中严重缺位。2.另一方面,农民维权意识薄弱,不懂得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再者,环境侵权的责任认定十分困难,使农民环境权不易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第三部分,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律意义,1.保障农民环境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农民人权、公民权的基本要求。2.保障农民环境权是保障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需要。3.保障农民环境权是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4.保障农民环境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5.保障农民环境权是实现环境公平的需要。第四部分,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政府责任角色定位,政府在对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中,应该积极作为、依法作为,政府应扮演重要的角色。1.立法、司法部门:(1)应当把农民环境权纳入宪法中保护。(2)赋予农民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让农民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事项中去。(3)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另外,要建立专门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实现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2.执法部门:环保行政部门对破坏环境,侵害农民环境权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3.各级政府:要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第五部分,关于农民环境权学理的争议和探讨,(一)环境权在法律部门中是否应该提出或存在。两种观点:1.反对说。2.支持说。(二)有没有必要建立一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持赞成的观点认为,环境侵权侵害的是不特定的公共利益,发生的容易是公害的群体事件,危害性大。因此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便于维护公共权益。反对者认为,我国现行诉讼制度完全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诉权,如果在法律中增加环境公益诉讼,他们担心这会造成滥用诉权的现象。第六部分结论,研究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不仅有助于完善环境权理论,而且对改善农民生态环境,保护农民环境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本次论文的写作,使我受益匪浅。 xxx老师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一丝不苟的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同时,我感悟到论文的写作过程是真正的学习提高的过程。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在论文的内容表述、论证上还存在不当之处,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钻研和学习,借此答辩机会,诚请各位老师给予批评指正!谢谢!(鞠躬)
论文答辩通常会问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类: 一是、你论文上的小标题中的某个最先在什么地方实行土地承包试点? 六是、法律适用包括哪些内容等等
1.资料创新,所写论文用的资料一定要是最新的,比如最新的科研成果或者这个专业最前沿的数据、资料,在看文章质量的时候,老师看的就是这一点,所以一定要用最前沿的是资料进行参考、写作。2.方法创新,就是自己所想所写一定要有新鲜感,在写作论文的时候,要写出一种别人没有用过的方法,要有新颖,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样才能够让人想要阅读你的文章。3.观点创新,这一点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时机很重要,别人都没有提出来的观点你提出来了,这就是说的创新性。 比如在自己研究资料的过程中,有一闪而过或者灵光一现的时候,这时候出来的观点就是具有创新性的。
我刚答辩完 很简单 不要紧张 只要不是太离谱都能过
一、首先是开场白:
各位老师,上午好!我叫……,是……级……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文是在……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四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可视情况省略此处)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二、主题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的目的及意义。……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本文分成……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这部分主要论述……第二部分是……。这部分分析……第三部分是……。
三、结束语
通过对论文的写作以及修改的过程,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缺乏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但论文还是存在着不足之处,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扩展资料
凡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1.必须是已修完高等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校方批准同意的上一届学生。
2.学员所学课程必须是全部考试、考查及格;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员必须获得学校准许毕业的学分。
3.学员所写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导师指导并有指导老师签署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另一方面,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规定要进行论文答辩的除了个别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只有经过答辩并获得通过才准予毕业。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上午好!
我是20xx级1班的XXX,我的论文题目是《论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事故也不断涌现,然而工伤事故发生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加之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工伤认定成为了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劳动行政管理的一大难点。目前,党和政府正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要求逐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工伤保险这一板块。而工伤认定则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前提。作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我选择了与自己专业相关并贴近社会热点的工伤认定作为课题。
通过探究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对工伤认定的法律界定有全面详尽的理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和国外经验论述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界定的法律制度缺失与困惑。提高对工伤认定的法律原则的普及和认识,得出处理新时期工伤认定中特殊情况和有争议的案件的有效方法。
论文的第一部分对工伤和工伤认定的概念进行了描述,阐述了工伤认定的几个基本条件,为下面的论述做了铺垫。第二部分结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认定工伤的流程和条件组成了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这一大点。第三部分分别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三个国家为例,论述了国外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第四部分探究我国现阶段工伤认定的三个法律难点:工伤认定制度上存在问题,工伤认定行政与司法的矛盾和几种特殊情况下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工伤认定提出了一下几点完善建议:明晰工伤认定标准、修改部分工伤保险条例和有限制的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论文所运用的逻辑关系是总分总关系。先综述工伤认定,在分别叙述我国和国外的工伤认定现状以及我国工伤认定目前存在的法律难点,最后提出完善建议。
在本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很多不同的见解,虽然影响了论文的进度,但是通过自己对这些观点的辨别,也增长了知识,加深了印象,最终是有益无害的。其中,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在我国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利益,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现有的工伤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应该加以限制。在看待这两种观点时我有开始有点混淆,没有将其区分开来,最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有限制的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和明晰工伤认定的标准。
由于文字和研究深度有限,我认为还有很多和我的论文有密切关系但是没有提及的或者论述的不够明确。一是一些典型情况下的工伤认定只提到了串岗、过劳死、精神损害等几种,对于社会上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没有过的阐述。二是由于专业限制,在对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提出完善建议时提出的建议比较少也欠具体。
以上就是我的答辩自述,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篇法学毕业论文答辩的范文,希望对大四法学专业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