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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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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论文开题报告

给你找了篇比较短的论文,要拓展的话其实也挺容易,就根据每部分的内容再另搜资料了。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和思考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一、比较(一) 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二)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1.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新会计准则与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异: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计价基础的不同、确认方面的差异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2)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我国一直没有对原保险合同制定准则,实务指导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由如下特点:区分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增加准备充足性测试;区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3)石油天然气开采这条准则是对我国现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业务处理的描述。新会计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体现在: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计算方法,原制度采用直线法,新准则引入产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准则允许提取弃置支出准备,并设置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取消了“地质成果”科目。(4)投资性房地产旧准则并没有将房地产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来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准则之中。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方法。成本模式的计量方法与原准则相同,但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不需要摊销或折旧,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价值对帐面进行调整,将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5)增加了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准则这三条准则对旧会计准则中未曾规范或者没有详细规范的方面制定了更为严谨可行的操作指南。填补了在农业资产、补充养老保险和期权激励行为的会计核算规范方面的空白。2.在旧会计准则基础上发生突破性变革的新会计准则主要部分(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新旧准则主要区别在:新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则的使用范围,在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也更具有操作性。并且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强调一但使用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帐务处理。同时由于使用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可谓是新旧准则中减值准备部分差异最大的地方。(2)债务重组方法。新旧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债务重组收益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影响的是当期损益而不是权益。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值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4)所得税的影响。新旧准则的差异体现在:在计税基础上,旧准则强调收入和费用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准则则强调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来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在减值确认计量上,旧准则没有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而新准则则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计提减值准备,并在日后符合规定时可以转回。(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新旧准则的差异表现在:旧准则对投资中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确认,并分期进行摊销,以调整投资收益,如果是负的股权投资差额就应确认为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进行摊销;如果是小于的,则直接冲减留存收益。二、思考会计准则的更新,无论是对企业、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者,影响都是巨大的。宏观上这是一种中国会计史上里程碑似的变革,微观上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选择。较之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总结起来更有如下的优点:(一) 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新会计准则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3.新会计准则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二)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新型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主要创新表现在: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上,引入多项新的概念,如: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得到体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应收和应付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这使得拥有长期应收、应付款项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长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现金流的折现金额。这种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结构、产品赊销政策进行优化。在批露方法上也作出许多新的规定,如:金融风险的披露更为直接和透明。准则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这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治理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三)新会计准则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准则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开题报告的话我有个模板,你套上去就可以了。论文(设计)题目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思考1.选题目的和意义: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即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组合并转化为一种更自由地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和出售的融资工具。自20世纪70年代初第一笔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世以来,其发展就从未停息,截至2008年末,美国住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余额为万亿美元,资产支持证券(ABS)余额为万亿美元。尽管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但可以预想随着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逐步壮大。与此同时,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仍然处于不健全的阶段。因此借鉴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已有的国际模式,结合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现状,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对于客观反映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质,保证资产证券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以及满足监管机构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监管需求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2.主要研究内容(含论文提纲):论文设想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先界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其作为一种结构融资方式的实质,并探讨它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第二部分分别介绍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最新进展以及在我国的历史和发展。第三部分重点分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的规范,两种模式的不同和影响。第四部分在回顾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将结合国际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规范,以适应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大纲如下:1.前言 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文献综述 本文结构与思路2.资产证券化概述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资产证券化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3.美国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 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概述 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发展趋势4.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相关规范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 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 资产证券化的财务报告问题5.探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完善 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定的现状和问题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发展的思考3.完成论文的条件、方法及措施,包括实验设计、调研计划、资料收集、参考文献等内容:完成论文的条件:根据所学知识,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下,运用学校内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以及相关报刊等资源,完成论文的撰写。调研方法以及措施主要是通过对国际和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历史和现状,参考各种资料以及各会计协会、会计实务界关于证券化会计的文献来进行研究和相关分析。资料收集主要通过借阅学校图书馆相关书籍、参考资产证券化方面相关论文以及网络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等网站来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主要参考文献:[1] 赵宇华等,2007,《资产证券化原理与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美] 安德鲁.戴维森等,2006,《资产证券化——构建和投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 张超英,2004,《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效应》,复旦大学博士论文。[4] 陈秋梅,2005,《资产证券化会计——国际模式和我国选择》,中央财经大学硕士论文。[5] 张蕾蕾,2007,《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6] 财政部,2005,《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7] FASB, FAS140: Accounting for Transfers and Servicing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Extinguishments of Liabilities, September 2000.[8] IASB, IAS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December 2003.[9] IFRIC, SIC12 Consolidation—Special Purpose Entities, November 2004.

【摘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更是超常规发展。随着其规模的扩大和影响的加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行为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回顾了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在动因;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阐述了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治理的积极作用;从机构投资者本身、法律角度等提出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作用的建议。【关键词】 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资本市场200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办的“2008年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已占A股流通市值近50%的份额,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有基金公司59家,管理基金346只,资产管理规模为22 339亿份,基金净值为32 762亿元,基金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达到28%。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持股市值约占流通市值的。截至2008年1月底,我国已经有52家境外金融机构获批QFII资格,核准外汇额度亿美元,QFII持股市值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约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机构投资者在改善投资主体结构、稳定市场、活跃交易、推进公司治理乃至促进金融体系竞争与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我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中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1997年),共同基金在一种缺乏规章制度、监管不力、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投机盛行的状态中发展,最终以中国证监会“规范老基金”而告终;第二阶段(1997—2000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主要发达国家基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引进了托管等制度框架,使得中国基金业逐渐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但是,由于市场整体规范程度等原因,基金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发展的速度和规范的程度仍然差强人意,这一阶段的发展由于2000年的“基金黑幕”事件而告一段落;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2001年,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发行成功。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在监管层大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基金业开始了超常规发展的历程。机构投资者的规模迅速增加,成为市场不可忽视的一支主流力量,在2002年中兴通讯(000063,SZ)增发H股的事项中,机构投资者显示出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2002年8月20日,尽管遭到众多基金和中小股东的强烈反对,中兴通讯临时股东大会仍以90%以上的赞成票通过了H股发行计划。虽然大局已定,汉唐证券、申银万国、长盛基金等数十家机构投资者仍联名上书证监会要求审慎看待中兴通讯发行 H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众多的基金公司之所以反对中兴通讯的增发H股方案,是认为该公司增发 H 股导致现有股东的股东权利全面摊薄,侵害了现有股东的权利。“中兴事件”是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博弈,传递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机构投资者开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更多是出于信托责任以及持股比例的增加,与中小股东相比,他们更有动机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管理层,此时他们在监督活动中获得的好处远远超过他们承担的成本。(一)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所持有的资本总额逐渐增加这种增加的结果是促使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壮大,他们再运用传统“行走于华尔街”的方式显然不便。“他们持股量大,一旦套牢,必定开口说话,不然割肉就成本太高,况且,机构投资者大量抛售股票,必然会冲击市场并使股价猛跌,反而使自己受损。”相反,正因为他们所占资本市场中资本总额的量大,他们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而参与的利益往往高于不参与的利益。(二)管理学中的实证分析研究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明频繁的买卖股票并不能获得市场平均水平以上的收益,长时间的持有增长型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更高。(三)机构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解决公司控制权、公司股权机构等关系公司长远利益的问题公司长远利益的实现必然也会给机构投资者带来实在的利益,从而形成作为股东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三、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美国是世界上资本市场最成熟的国家之一,美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也走在世界的前列,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借鉴意义。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行使股东投票权机构投资者凭借自己拥有的股票份额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提出股东议案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出现的重大问题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递交一些能对解决其问题有益的股东提案。(三)行使代理投票权机构投资者代理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代理投票权,获得更多的表决权份额,提高“说话”的声音,这也要求机构投资者在行使代理投票权时要积极且谨慎。(四)对被投资公司实施监控美国机构投资者通常聘请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被投资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加强其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控制。(五)私下交谈美国机构投资者经常采用非正式对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就公司的业绩问题提出质疑,并进行讨论。四、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一)完善股东会职能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3个方面。1.控股股东股权比例过高;2.流通股股东股权比例低,而且过于分散;3.国有股比例偏高,出现国有股股东虚位的情况,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完成后将实现股票全流通,股票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将不会存在。机构投资者作为出资人,在股东大会上凭借自己持有的股票份额,成为能够制约大股东的力量,监督损害中小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此外,可弥补国有股股东虚位,有效发挥股东会的权力,监督经理层的经营决策,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有助于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独立董事的存在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企业价值。反之,内部人所控制的董事会则容易作出不当的决策,损害股东的利益。在机构投资者的大力推动下,董事会的独立性将不断提高。(三)减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大量持股以及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会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确保他们选择的投资水平能最大化企业的长期价值而不只是满足短期收益目标。布什(Bushee)的实证研究发现,当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时,管理者不太会通过减少研发支出来扭转盈余下降,这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是成熟型投资者并担负着减少管理者短视行为的监督角色。(四)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机构投资者集中了治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能更好地履行治理职能,增加公司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Pound(1995)指出:“在很多公司中,公司的管理者并不缺乏激励,而缺乏的是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Pound认为,因为管理者缺乏这种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往往会作出错误决策,结果使得公司陷入危机。他认为,防止这种错误的决策需要一套体制,在这一体制中,高层经理和董事会在决策上可实现真正合作。另外他认为,董事和经理应该积极寻求机构股东的参与。可见,机构投资者不再是管理型公司模式的消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中,他们成了积极的参与者。因为他们的加入,能影响管理者策略的制定,完善公司的治理。五、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积极作用的建议(一)机构投资者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我国机构投资者要大力引进产业经营人才。在投资上市公司之后,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不能把眼光始终集中在资本重组和金融投资上,而应该引导企业长期经营的经营方向。要积极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构建,使得机构投资者内部组织结构合理,以解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中监督者的监督问题。(二)放宽对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限制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小组(2001)研究表明,当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达到某个临界值(占股票市场总额20%)时,他们才有可能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持有某证券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这些限制目的在于分散机构投资者的风险,但也造成机构投资者投资过度分散,使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适当放宽这些限制,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的积极投资者和大股东,并真正关注公司的长久发展,深入、积极地参与公司的治理工作。(三)大力扶持并培育多元化、大规模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种类应该多样化,以便能够促使不同种类机构投资者为牟取利益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金融投资公司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这些机构的发展为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提供了可能性。加入WTO后,我国逐步开放了国内证券市场,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金雄厚,参与公司治理经验丰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活跃,将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法律必须逐渐放松他们参与投资活动的限制,使得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合法依据。(四)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是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抗公司经营者和大股东的有效手段,它对凸现小股东公司地位、实现股份民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的完善能够减少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而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能够决定公司是否作为积极投资者。成本过高时机构投资者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为鼓励机构投资者用手投票,我国法律应该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五)建立机构投资者组织建立机构投资者自律性组织有利于解决机构投资者集体协商成本问题和搭便车问题。机构投资者组织为各类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集体行动提供平台,其调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为机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信息提供了一种便利。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公布,督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我国尚缺乏这样的自律性组织。为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国管理部门可以尝试指导建立机构投资者的自律性组织。同时,可以指导证券交易所或民间研究机构建立一些调查中心,组织协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主要参考文献】〔1〕 张舫.公司控制的理论与实践.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 Pound著.孙经纬译.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through Private Negotiations:Evidence from Tiaa2cref 〔J〕.Journal of Finance,1998,(53):1 335-13 621.〔4〕,〔M〕. Malden,MA:Blackwell Publishers,1995.〔5〕 Influence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on Myopic R&D Investment Behavior〔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8,Vol173,(3):305-3 331

证券投资组合论文开题报告

需要就联系 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研究内容摘要: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认为不同风险资产进行组合后,在保证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可以有效地降低组合的风险。本文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根据上市公司2001-2005年近五年来的市场表现,分析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通过研究发现:投资组合存在适度组合规模,组合规模过大会出现过度组合的问题;组合规模的增加能够有效地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但在提高组合收益上效果并不明显。关键词:投资组合 投资风险 投资收益 实证研究在证券市场上,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面临着如何提高证券投资收益和降低证券投资风险的问题。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投资组合,第一个层面是对证券市场上已有的证券投资品种之间进行投资组合,第二个层面是对同一投资品种内部的产品进行投资组合。投资者通过两个层面上的投资组合可以在保证收益的基础上,大大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对机构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实力比较雄厚,能够保证其在两个层面上都可以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从而达到提高收益和降低风险的目标。由于目前能够在证券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并不是很多,而且每一个进行交易的投资品种有其特殊的发行主体和交易主体,其市场功能和定位也完全不同,其在证券市场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需求,其所表现出来的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也比较匹配,故在第一个层面中通常不存在投资组合规模问题。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在第二个层面上面临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虽然通过进行广泛的投资组合可以使投资风险降到很低的水平,但由于组合规模过大投资的对象过度分散也会降低投资组合的收益。这主要是因为维持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需要较高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和信息搜寻费用,而且数目众多的证券组合中可能包含一些无法及时得到相关信息且收益较低的证券,从而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资组合调整。对个人投资者而言,由于其资金和精力有限,在两个层面上都无法进行广泛地投资组合,只能选择较小的投资组合,通常把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投资品种,由于投资组合的过度集中又使其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个人投资者也需要在有限的条件下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以规避投资风险。因此,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既不能过度分散也不能过度集中。投资组合规模、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最优化配置问题,即一个合理的组合规模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证稳定的投资收益。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不同交易品种的实际交易情况,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一般只表现在股票投资上,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基本上可以用股票投资组合的规模问题来反映。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综述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一批对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关系研究的经典文章,成为当时投资组合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是围绕简单分散化所构造的组合即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来展开的,但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来说,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二是从数理角度来推导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模型;三是研究跨国证券投资组合的规模与风险的关系。相对来讲,研究一国证券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更具有现实意义,大多数的研究也主要围绕一国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从中找出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相互关系。国外学者研究综述埃文斯和阿彻第一次从实证角度验证了组合规模和风险之间的关系。他们以1958-1967年标准普尔指数中的470种股票为样本,以半年收益率为指标,采用非回置式抽样方法,分别构建了60个“1种证券的组合”、60个“2种证券的组合”……60个“40种证券的组合”。在计算各个组合的标准差后,再分别计算不同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并标准差的平均值代表组合的风险。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证券时,为了显著(水平)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需要大规模地增加组合的规模。t检验的结果表明,对于只含2种证券的组合,为了显著降低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必须增加1种证券,对于规模为8的组合,必须增加5种证券,而规模大于19的组合,至少必须增加40种证券,才能取得显著的降低效果。组合规模与组合的分散水平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随着组合规模的扩大而迅速下降,当组合规模达到10种证券时,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接近,并趋于稳定,再扩大组合规模,组合标准差的平均值几乎不再下降。费希尔和洛里(1970)对比研究了简单随机等权组合和跨行业证券组合,研究发现:当组合规模超过8种股票时,组合的收益和风险开始趋于稳定,因此增加组合中的股票数不能再有效地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在同等组合规模上,跨行业证券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和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无显著的差别,因此,跨行业证券组合不能取得更好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的效果;市场整体的分散程度只有“一种股票”组合的50%-75%,即市场整体的风险只是“一种股票”组合风险的50%-75%。持有2种股票可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40%,当持有的股票数分别为8、16、32、128种时,分别可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80%、90%、95%、99%。国内学者研究综述国内学者对投资组合理论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也作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关系上,通过构造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来观察组合风险随组合规模扩大而变化的情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施东晖(1996)以1993年4月-1996年5月上海证交所的50家股票为样本,以双周收益率为指标,采用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构造50个“n种股票组合”(n=1,2,…,50)来推断股票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得出“投资多元化只能分散掉大约20%的风险,降低风险的效果极其有限”的结论。吴世农和韦绍永(1998)以1996年5月-1996年12月期间上证30指数的股票为样本,以周收益率为指标,采用简单随机等权组合方法,构成了30组股票种数从1~30的组合,以此研究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的关系,结果表明,上海股市适度的组合规模为21~30种股票,该组合规模可以减少大约25%的总风险,但是,他们更重要的发现是这种组合降低风险的程度和趋势是非常不稳定的。李善民和徐沛(2000)分别以深市、沪市以及深沪整体市场为目标研究市场,计算各个市场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得出“投资者实现投资多元化,持有的股票总数大约可以控制在20种以内,这一适度规模可以使总风险减少约50%”的结论。顾岚等人(2001)以深沪114种股票为样本,以日收益率为指标,分别研究了不同年份、不同行业的等权组合规模的情况,得出“不同年份的组合方差相差很大,不同行业对于不同组合数目方差的降低有明显差别”的结论,此外他们还对比了马科维茨组合和简单等权组合,发现在方差的减少效果上,马科维茨组合优于简单等权组合,并且马科维茨组合的规模小于简单等权组合。高淑东(2005)概括了证券组合中各证券预期收益之间的相关程度与风险分散化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指出:其一,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存在着正相关时,如属完全正相关,则这些证券的组合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分散效应,它们之间正相关的程度越小,则其组合可产生的分散效应越大;其二,当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存在着负相关时,如属完全负相关,这些证券的组合可使其总体风险趋近于零(即可使其中单个证券的风险全部分散掉),它们之间负相关的程度越小,则其组合可产生的风险分散效应也越小;其三,当证券投资组合中各单个证券预期收益之间相关程度为零(处于正相关和负相关的分界点)时,这些证券组合可产生的分散效应,将比具有负相关时为小,但比具有正相关时为大。黄宣武(2005)利用概率统计原理对证券的投资组合能减轻所遇的风险作了讨论,并介绍了如何选择投资组合可使所遇风险达到最小。实证表明:证券组合确实可以很好的降低证券投资风险,但也必须注意,证券组合的资产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恰到好处,一般在15种到25种之间,可以达到证券组合的效能最大化。杨继平,张力健(2005)应用上证50指数中的36只股票近三年的月收益率数据对沪市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分散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讨论股票投资组合适度规模的确定问题。 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其一,上海股市的投资风险结构有所完善,但投资风险的绝大部分依然体现在宏观的系统风险方面,而较少体现在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非系统因素的非系统风险方面,从而造成投资者无法以股票表现的好坏来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其二,上海股市个股表现优劣相差悬殊,投资者不可只为追求组合非系统风险的分散,而盲目增加组合规模,进行理性的筛选是必要的。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采用上海证券市场最新的数据,研究在现有的市场情况下,投资组合规模、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希望通过研究,能够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组合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实证研究研究样本及数据本文以2001年1月1日以前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一共为562家上市公司,再剔除资料不全的上市公司共有352家上市公司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本文以周收益率为研究对象,研究上述公司在2001年-2005年时间段内进行投资组合的市场表现。数据主要来源于爱建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还有部分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组合的构造方法本文采用非回置式随机抽样方法从352家上市公司选择股票,并按照简单等权的方法进行1-30种股票的投资组合。这样进行投资组合的构造,主要是考虑计算比较方便,并且能够说明组合从1只股票增加到30只股票每增加1只股票,对组合投资收益和风险的影响。为了减少一次抽样所带来的误差,本文重复进行了30次这样的随机抽样。通过计算同种规模的投资组合的股票收益率和标准差,得到每种组合规模组合收益率和标准差的平均值,作为该种组合规模的收益率和风险值。投资组合收益率和风险的计算方法本文采用对数收益率的方法来计算投资组合的周收益率,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在整个研究期内发生过分红派息的情况,为便于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对上市公司的周收盘价进行了复权处理,这样上市公司的周收益率可以表示为:Rp=LN (Pt/Pt-1),投资组合风险用组合的标准差σp表示。投资组合的规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本文以2001年1月5日至2005年12月30日(共248周)经过复权处理的股票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按照投资组合的构造方法进行投资组合,并根据投资组合收益率和风险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种不同组合规模的收益率和风险。同时,为了便于比较,以同时期的上证指数的周收盘指数来计算上海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和市场收益率。这样组合的非系统风险就可以通过计算组合的平均标准差与上证指数的标准差而得到。经过计算得出如下结果(见表1)。投资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关系 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当组合的规模从1种增加到2种时,组合非系统风险下降了,当组合的规模从2种增加到5种时,组合非系统风险下降了,当组合的规模从5种增加到11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当组合的规模从11种增加到17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当组合的规模从17种增加到23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当组合的规模从23种增加到30种时,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下降了。从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下降的情况来看,当投资组合的规模达到17时,非系统风险趋于稳定,达到。就组合的总风险而言,投资组合的规模达到17时,组合风险也趋于稳定,达到。虽然继续增加投资组合规模能够降低组合的风险,但当组合数增加到30种时,非系统风险仍有,组合规模增加了13种,风险仅降低了,组合的效果大大降低。从整体上来看,在上海证券市场上随着投资组合规模地不断扩大,投资组合的风险会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而且风险的下降速度也是逐渐减少的,最终会趋于稳定。根据投资组合理论,投资组合可以分散组合的非系统风险,但无法分散系统风险,投资组合风险的下降主要是由于非系统风险的下降引起的。因此,计算非系统风险下降额这个指标,能够很清楚地反映投资组合规模的扩大对组合风险的真实影响。组合规模与风险的回归模型 根据上述的实证检验,可以看出投资组合的规模与组合的风险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即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会减少组合的风险,但这种关系不是严格的线性关系,埃文斯和阿彻认为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的关系是:Yi=A+B/Ni其中:Ni为组合的规模(i=1,2,3,∧,n);Yi为不同组合规模的σ。本文用表1中的组合风险和组合规模的实际数据对上述模型进行检验,得到如下检验结果:Yi=()()R2= R2= F=回归模型拟合的非常好,拟合优度为,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整体的F检验也非常显著,各个参数的t检验(括号内的数值)也非常显著,这也说明投资组合规模与组合风险之间确实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用上述模型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合理的估计。由于组合中存在系统性风险,因此,当N趋向于无穷大时,组合的风险并不趋向于0。再用表1中组合非系统风险和组合规模的实际数据对上述模型进行检验,得到如下检验结果:Yi=()()R2= R2= F=这个模型与前一个模型的结果基本相同,只是方程的常数项有所不同,各个参数的t检验(括号内的数值)也非常显著,拟合的结果和上一个模型是一致的,这也充分说明随着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投资组合只能降低组合的非系统风险,而无法降低系统风险。而这个模型之间的差额就是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组合规模与收益的关系 从表1中的数据中可以得出:当组合规模从1种增加到2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从2种增加到5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从5种增加到11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从11种增加到17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从17种增加到23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从23种增加到30种时,组合的收益上升了。当组合规模达到30时,组合的收益为,与市场组合的收益相差。根据投资组合理论,组合的收益是组合中各风险资产收益的线性组合,投资组合数的增加通常并不能增加组合的收益。从实证结果来看,在上海证券市场上随着组合规模的增加,组合的收益出现了有规律的上升趋势,但收益的这种上升程度并不是很高,当组合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后,组合的收益的变动范围基本上保持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即使组合的规模达到很大,与市场组合的收益差距依然很大。因此,投资组合规模的增加并不是增加组合收益的主要途径。结论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上海证券市场上适度的投资组合规模数为17种股票。这种投资组合规模可以降低投资组合总风险,降低投资组合的非系统风险的比例为。投资者可以通过增加投资组合中的股票数来降低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但不能降低系统性风险,组合风险在组合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趋于稳定。简单的投资组合并不能很好地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投资组合规模存在一定的有效区域,当组合规模超过该区域时将导致组合的过度分散化。组合的过度分散化会产生各种交易费用及相关的管理成本,这样势必会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参考文献:1.吴世农,韦绍永.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8(4)2.李善民,徐沛.Markowitz投资组合理论模型应用研究[J].经济科学,2000(1)3.顾岚,薛继锐,罗立禹,徐悦.中国股市的投资组合分析[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1(5)4.高淑东.证券投资组合风险的分散化[J].集团经济研究,2005(2)5.黄宣武.现代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的评价[J].甘肃科技,2005(6)

开题报告需要形式与实质并重。具体写法如下

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开题报告 学生: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 1、 2、 3、 �6�1�6�1�6�1 �6�1�6�1�6�1 二、 1、 2、 3、 �6�1�6�1�6�1 �6�1�6�1�6�1 三、 1、 2、 3、 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一、证券投资中的资产配置

(一)证券投资方案资产配置的意义就是把各种各样的资产所获取的利润与投资者的喜好放在一起,并组合成最佳形式,证券投资的最基本的意义就是优化资产配置,建立可观的优化配置确定最有效的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控制风险获得最可观的利益。作为金融投资而言,必须对全球的经济节奏了如指掌,只有知己知彼才会做到万无一失。对于目前的购买者而言部分购买者对于自己的判断能力具有过高的自信心而成功概率却并不乐观,所以就要求对信息的判定仔细斟酌,隔离效应、动量效应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都是其中出现的现象。还有就是心理账户是投资人自己大脑中的一种自我判断,投资市场中还有羊群效应这都是需要改变的。

(二)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证券投资方式被分析成几种类型,对于基本分析来,是以传统的分析经济理论当做基本思想从而进行分析,并且以当前的企业价值形式进行仔细研究,从而分析企业的价值对证券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目前的证券价格做对比进行分析,其次要有技术指导作为指导,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等设备对当前一段时期的形式作图分析其变化频率等。并且实时的听取相关专家的证券分析等,只有对证券交易进行全面的掌握才能够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的风险性与其带来的利益是相对的,风险与效益相并存,只有进行充分的“备战”,才能够在“战争”中取胜。

(三)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分为两类,证券投资市场的也必须通过买卖才能够进行市场形式的体现,在一级市场当中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对于二级市场就是证券发行以后转让流通的市场,证券行市就是证券买卖的价格,它等于预期的当期证券收益与市场利率之比。其根据当前交易形式的不同还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店头交易市场。但是两者的交易并不能够进行互相之间的渗透。每种证券的安全性都不相同,投资者必须在选择证券之前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在进行购买,以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目前市场上越来愈多的职业分析人员,他可以对消费者购买的证券进行分析并从中赚取提成。

二、证券投资研究

(一)投资规划如今在西方证券业发达的国家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基金绩效理论体系。

投资是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之一,它通常就是企业在证券部分投入部分资金已获得更大效益的方式,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当中包含实物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就是用现金或是固定的资产进行投资而间接投资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进行投资。对证券的规模正确的处理和合理的进行投资会对企业的良好发展产生重大的意义。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是一种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被提出的理论证券投资决策方法。其方法是将投资风险与投资的收益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在避开风险最大基础上进行收益。

(二)决策方法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趋势表明,相比区域、规模和风格配置,行业配置策略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对于证券投资的方法来说,是将投资收益与风险相联系,并且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利益的大小,最终进行证券的妥善处理证券投资决策方法。

对于证券来说都不宜长期持有,要适时的进行出手,对于持有者还有秉着本金安全的基础思想,股票是相对具有风险的,证券相比之下是更安全的选择。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对于证券分析的工具之一,对于资产定价模型可以对证券的期望报酬进行判断,计算好其价值并对投资方案进行选择。

(三)风险性证券投资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着风险,但是其中又包含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的风险。

系统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市场风险,是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风险,可能会导致通货膨胀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但是这都是在决定参与证券活动中不可避免要承担的,其次就是非系统的风险,这种分先就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消除进行最小程度的减小风险。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四)证券投资的'价值形式经济是拥有自己的周期的,有行业轮动周期,在特定经济环境下回出现的特定现象,对于资产配置而言,要对所购买的证券进行了解,资产可以答题分为三个方向,

第一类是资本资产第二类是非耐用可交易的资产,第三类就是保值类资产例如古董等,房地产就处于多种的结合体,在选择之前要对资产的每月收益的动态分布图进行分析以及波动率是否稳定。

三、结语

对于这个处于风口浪尖的投资项目来说,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进行实时的分析,从国内外的经济形式进行分析才能够对当前的局势进行良好的分析,另外现在有很多专业的理财人士。可以雇佣相关人员进行帮助,也是一种办法,对于证券投资中的资产配置决策就是从当前的经济分析并不断的关注当前的专家的分析,不断进行学习看相关的书籍等,这是一门风险与诱惑相并存的行业,所以只要检定信念并不断学习,时刻关注市场动态,最终的结果还是很可观的。

证券类论文开题报告

【摘要】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更是超常规发展。随着其规模的扩大和影响的加强,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行为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回顾了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过程;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在动因;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阐述了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治理的积极作用;从机构投资者本身、法律角度等提出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作用的建议。【关键词】 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资本市场2008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主办的“2008年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指出,目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已占A股流通市值近50%的份额,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有基金公司59家,管理基金346只,资产管理规模为22 339亿份,基金净值为32 762亿元,基金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达到28%。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持股市值约占流通市值的。截至2008年1月底,我国已经有52家境外金融机构获批QFII资格,核准外汇额度亿美元,QFII持股市值占股票流通市值的比重约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者,机构投资者在改善投资主体结构、稳定市场、活跃交易、推进公司治理乃至促进金融体系竞争与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我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中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1997年),共同基金在一种缺乏规章制度、监管不力、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投机盛行的状态中发展,最终以中国证监会“规范老基金”而告终;第二阶段(1997—2000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主要发达国家基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引进了托管等制度框架,使得中国基金业逐渐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但是,由于市场整体规范程度等原因,基金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发展的速度和规范的程度仍然差强人意,这一阶段的发展由于2000年的“基金黑幕”事件而告一段落;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2001年,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发行成功。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在监管层大力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基金业开始了超常规发展的历程。机构投资者的规模迅速增加,成为市场不可忽视的一支主流力量,在2002年中兴通讯(000063,SZ)增发H股的事项中,机构投资者显示出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2002年8月20日,尽管遭到众多基金和中小股东的强烈反对,中兴通讯临时股东大会仍以90%以上的赞成票通过了H股发行计划。虽然大局已定,汉唐证券、申银万国、长盛基金等数十家机构投资者仍联名上书证监会要求审慎看待中兴通讯发行 H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众多的基金公司之所以反对中兴通讯的增发H股方案,是认为该公司增发 H 股导致现有股东的股东权利全面摊薄,侵害了现有股东的权利。“中兴事件”是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博弈,传递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机构投资者开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更多是出于信托责任以及持股比例的增加,与中小股东相比,他们更有动机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管理层,此时他们在监督活动中获得的好处远远超过他们承担的成本。(一)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所持有的资本总额逐渐增加这种增加的结果是促使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壮大,他们再运用传统“行走于华尔街”的方式显然不便。“他们持股量大,一旦套牢,必定开口说话,不然割肉就成本太高,况且,机构投资者大量抛售股票,必然会冲击市场并使股价猛跌,反而使自己受损。”相反,正因为他们所占资本市场中资本总额的量大,他们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而参与的利益往往高于不参与的利益。(二)管理学中的实证分析研究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明频繁的买卖股票并不能获得市场平均水平以上的收益,长时间的持有增长型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更高。(三)机构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解决公司控制权、公司股权机构等关系公司长远利益的问题公司长远利益的实现必然也会给机构投资者带来实在的利益,从而形成作为股东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三、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可行方式美国是世界上资本市场最成熟的国家之一,美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也走在世界的前列,对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借鉴意义。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行使股东投票权机构投资者凭借自己拥有的股票份额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提出股东议案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出现的重大问题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递交一些能对解决其问题有益的股东提案。(三)行使代理投票权机构投资者代理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代理投票权,获得更多的表决权份额,提高“说话”的声音,这也要求机构投资者在行使代理投票权时要积极且谨慎。(四)对被投资公司实施监控美国机构投资者通常聘请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被投资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加强其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控制。(五)私下交谈美国机构投资者经常采用非正式对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就公司的业绩问题提出质疑,并进行讨论。四、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一)完善股东会职能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3个方面。1.控股股东股权比例过高;2.流通股股东股权比例低,而且过于分散;3.国有股比例偏高,出现国有股股东虚位的情况,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完成后将实现股票全流通,股票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将不会存在。机构投资者作为出资人,在股东大会上凭借自己持有的股票份额,成为能够制约大股东的力量,监督损害中小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此外,可弥补国有股股东虚位,有效发挥股东会的权力,监督经理层的经营决策,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二)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有助于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独立董事的存在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企业价值。反之,内部人所控制的董事会则容易作出不当的决策,损害股东的利益。在机构投资者的大力推动下,董事会的独立性将不断提高。(三)减少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大量持股以及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会监督和约束管理层,确保他们选择的投资水平能最大化企业的长期价值而不只是满足短期收益目标。布什(Bushee)的实证研究发现,当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时,管理者不太会通过减少研发支出来扭转盈余下降,这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是成熟型投资者并担负着减少管理者短视行为的监督角色。(四)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机构投资者集中了治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能更好地履行治理职能,增加公司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Pound(1995)指出:“在很多公司中,公司的管理者并不缺乏激励,而缺乏的是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Pound认为,因为管理者缺乏这种选择更优策略的能力,往往会作出错误决策,结果使得公司陷入危机。他认为,防止这种错误的决策需要一套体制,在这一体制中,高层经理和董事会在决策上可实现真正合作。另外他认为,董事和经理应该积极寻求机构股东的参与。可见,机构投资者不再是管理型公司模式的消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中,他们成了积极的参与者。因为他们的加入,能影响管理者策略的制定,完善公司的治理。五、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积极作用的建议(一)机构投资者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我国机构投资者要大力引进产业经营人才。在投资上市公司之后,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不能把眼光始终集中在资本重组和金融投资上,而应该引导企业长期经营的经营方向。要积极完善机构投资者内部法律制度构建,使得机构投资者内部组织结构合理,以解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中监督者的监督问题。(二)放宽对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限制世界银行研究报告小组(2001)研究表明,当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达到某个临界值(占股票市场总额20%)时,他们才有可能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持有某证券比例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这些限制目的在于分散机构投资者的风险,但也造成机构投资者投资过度分散,使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适当放宽这些限制,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的积极投资者和大股东,并真正关注公司的长久发展,深入、积极地参与公司的治理工作。(三)大力扶持并培育多元化、大规模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种类应该多样化,以便能够促使不同种类机构投资者为牟取利益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金融投资公司的规模会越来越大。这些机构的发展为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提供了可能性。加入WTO后,我国逐步开放了国内证券市场,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金雄厚,参与公司治理经验丰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活跃,将对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法律必须逐渐放松他们参与投资活动的限制,使得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具有合法依据。(四)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是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抗公司经营者和大股东的有效手段,它对凸现小股东公司地位、实现股份民主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的完善能够减少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而机构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能够决定公司是否作为积极投资者。成本过高时机构投资者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完善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为鼓励机构投资者用手投票,我国法律应该完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五)建立机构投资者组织建立机构投资者自律性组织有利于解决机构投资者集体协商成本问题和搭便车问题。机构投资者组织为各类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集体行动提供平台,其调查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为机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信息提供了一种便利。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公布,督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我国尚缺乏这样的自律性组织。为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国管理部门可以尝试指导建立机构投资者的自律性组织。同时,可以指导证券交易所或民间研究机构建立一些调查中心,组织协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主要参考文献】〔1〕 张舫.公司控制的理论与实践.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 Pound著.孙经纬译.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through Private Negotiations:Evidence from Tiaa2cref 〔J〕.Journal of Finance,1998,(53):1 335-13 621.〔4〕,〔M〕. Malden,MA:Blackwell Publishers,1995.〔5〕 Influence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on Myopic R&D Investment Behavior〔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8,Vol173,(3):305-3 331

跟以前写的题目好像差不多啊好写

不好意思,我是学化工的,没有经管类的范文,但是论文写法都大同小异。开题报告一般包括这几方面:1 做这方面研究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 目前国内外在此领域的研究进展3 本人能在此基础进行何种深入研究4 本人的具体研究方案和计划

资产证券化论文

晕了,毕业论文最好还是自己动手写哦,这个很能锻炼人的。网上这类的论文一般要收费的,一般从几十到几百不等,不过我没请人写过,所以不知道具体的网址和价格。

论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原文出处】保险研究·论坛【原刊地名】京【原刊期号】200407【分 类 号】F104【分 类 名】统计与精算【复印期号】200405【作 者】安洪军/毕姝晨【作者简介】安洪军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毕姝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上海 200120【内容提要】过低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不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也不利于加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效联系。本文先对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进行了现实考察,然后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最后提出改变这种状况的相应建议。【摘 要 题】精算【关 键 词】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资产负债管理【责任编辑】代金【参考文献】1 胡文富.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策略[J].保险研究,2003,(10).2 吴定富.保险资金运用与债券市场发展——在“债券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国际论坛上的讲话[R]. 江生忠.中国保险产业组织优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马克·J·洛.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美国公司财务的政治根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一、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现状考察首先,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总体程度低。这里我们所说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仅指保险公司持有的证券化资产情况,由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公司所持有的证券化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金融债等主要投资形式。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20世纪80年代后期,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不断加强,美国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已超过80%[1]。而我国最近5年证券化资产占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仅为(见表1(表略))。显然,过低的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大大降低了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其次,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结构配比不合理。在保险公司证券化的资产中,投资于风险性资产(非国债投资)的比例过低,主要以收益率低的国债投资为主。根据表1数据显示,我国保险公司持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非政府债券资产占整个资产总额的比例过低,最近5年非国债投资额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为。单就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而言,平均只有左右。与此同时,我国1999年~2003年投资于安全性很高的国债的资产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平均高达,在投资管制最严格的1999年,这一比例达到。第三,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不协同因素。目前,资本市场体系本身无法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多层次需求,尤其是满足保险市场的资产证券化需求能力低,造成保险资产证券化途径限制。如:保险公司可以购买企业债券比例虽然在不断提高,但是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每年发行只有几百亿元,与保险公司每年资产增加额相比,许多保险公司处于“吃不饱”的状态。也就是说,现行市场投资工具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项目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基本上同发达国家一样,各种项目均可投资,但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难以兼顾和保障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三原则,难以找到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工具。其后果是,虽然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一直是呈放松的趋势,但是银行存款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重却没有下降的趋势。在保险公司可以运用的资金中,50%以上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截止2003年10月末,银行存款已经接近于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一半(见表2(表略))。这意味着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资金一半以上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银行风险[2]。最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不高,资产证券化收益率较低。近几年保险资金以年增长率30%的幅度保持持续增长,而年收入率却不甚理想。如2001年全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而2002年仅为,200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透露,其半年收益率为,特别是随着占最大比例的银行协议存款利率的走低,保险公司不能通过投资增加利润,保险资金的收益率面临较大挑战。二、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分析首先,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保险公司的损益随保险投资的波动而波动。从近几年保险业发展趋势来看,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承保业务范围越来越宽,承保责任不断扩大,保险费率常常被压至成本线以下,其直接后果必然带来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盈利甚少,甚至亏损,所以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是由投资利润决定的。从1999年起,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连续四年超出利润总额(见表3(表略)),说明我国保险业事实上已经提前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投资收益业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除个别保险公司和个别年份外,国内主要保险公司对投资依赖程度均超过了100%。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及时消除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对保险资金流出保险业追逐利润的限制,则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都难以扩大。其次,由于资金运用能力和资金运用环境的限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度较低,保险业的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比上资产总额)明显较低。从表4(表略)可见,目前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平均在左右,并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已经从2000年的下降为2002年的),而法国安联、日本生命、美国国际集团等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均在10%以上[3]。再次,在放松保险管制过程中,由于缺乏对保险管制放松的范围和次序上的把握,我国费率市场化的步伐明显要快于投资管制放松过度,其后果是,在投资收益尚不能以更大比例弥补承保利润下降缺口的条件下,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利润实现压力。从财产保险市场看,2003年年初,监管层进一步以车险费率为代表放松控制后,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以争抢市场份额为导向,费率水平已经出现进一步向下调整的趋势。可见,我国保险市场日趋激烈的价格竞争迫使保险价格水平进一步下降,导致某些险种的保费低于保险成本,导致整个保险业只有较低的回报。因此,保险业的资本比率(资本与资产比率)在下降,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在加大。第四,在政府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资本金缺口,伴随着保险费率水平和保险公司赢利能力进一步下降的趋势,使得保险公司目前很难获得充足的利润来支持资本化,保险公司的融资成本事实在加大。可以说,资本金严重不足是困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上市集资的目的就是解决资本金不足所形成的偿付能力缺口。按照监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为亿元,而上市前的实际偿付能力仅为亿元,偿付缺口达到31亿元。实际上,我国计划在海内外上市的保险公司大都是为了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综上所述,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日益显现,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狭窄的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了保险功能特别是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削弱了保险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作用。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严重不匹配,包括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不仅不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等已有风险,还可能产生新的经营风险。三、提高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对策建议第一,从发展债券市场来寻求提高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突破点。在许多保险业发达国家都出现了保险公司大量持有各种债券的趋势,而股票在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并不高,这种现象背后的机理是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组合比较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即使法律不限制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它们也经常更偏向于债务投资而不是资本投资。当保险公司的付款义务经过保险统计的计算被确定后,保险公司会更倾向于用投资回报来履行它们的义务。债务与资本相比能更好地履行它们的义务。保险公司的利润将会来源于它们类似债务的义务和它们的债务投资之间的利差。”[4]。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发育很不平衡,公司债券市场品种和规模都不够发达,而市政债券及其他类债券到现在还是空白,无法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因此,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必须从债券发展中寻求突破,尽管这种突破似乎超出了放松保险投资限制自身的界限。第二,稳步推动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投资比例占市场的份额相当可观,美国占20%,日本占34%,英国占60%。从投资回报水平看,仅美国过去20年的平均收益就达到[5],这表明股票市场为保险公司带来了较高的回报。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不能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只能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受基金规模等限制,我国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比例较低。我国股票市场无论市场收益率,还是发展潜力都要比发达国家前景广阔,而缺少了保险公司这一重要的理性投资者,股票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支持保险资金以适当的比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使之成为股票市场的一支主导力量,必将促进保险业的稳步发展。第三,保险公司要适度进行长期战略性投资。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一是应当战略性投资于那些有稳定经营历史、财务稳健、经营前景广阔、经营收益好的上市公司;二是应更注重未来5到10年和更长期限的投资收益,积极参与那些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重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定向融资项目;三是应当充分利用香港活跃的银团贷款市场等离岸金融市场,积极寻找其他海内外中长期投资项目。第四,保险公司要加快推进产品创新。保险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在保证保险产品满足客户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在产品设计和定价等方面可以以自身的投资能力适度的与资本市场相互关联。第五,应加快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是提高证券投资比例过程,也是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的过程。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必须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的资产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投资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要优于产险业。例如,根据目前国内寿险产品业务的来源不同,寿险资金的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对应着传统产品、传统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等不同类型的产品。传统产品由寿险公司自己承担资金风险,享受盈余。这类产品应投资于风险小的资产,比如国债、信用高的中小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其他两类的产品性质又决定其资金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运用。所以,保险公司要按资产负债合理匹配及风险控制原则,按照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等方面的对称匹配关系,制定投资的工具和范围,以及相应的投资比例,以最佳的合理投资组合获得较高的收益。第六,扩大可运用资产总量,盘活存量不良资产。由于经营的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主要大的保险公司都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的存在不仅影响保险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可运用资产总量,也制约了保险市场的发展。目前,可以适当借鉴我国国有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做法,或成立单独的管理机构拨离这部分资产,或者采取合理的价格以不良资产证券化形式出售,在资本市场融通资金的同时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浅谈资产证券化融资 论文 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原始权益人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通过特设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构造和转换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即证券的过程。这种由一组不连续的应收帐款或其他资产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支撑的证券,被称之为资产支撑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即ABS)。 1.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对自身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流动性较差但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存量资产如应收帐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或未来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合同或项目进行剥离,出售给SPV。2.SPV将从不同发起人处购买的资产“开包”,组合成资产地。这些资产地内的资产采用真实销售的方式从原始权益人处购入,与原始权益人进行了破产隔离,即它不属于原始权益人破产清偿财产的范围。3.SPV将资产地内的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设计成各种期限不等、利率高低不一的证券。4.进行证券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有多种方式:(l)破产隔离。由于实行破产隔离,使证券化的资产与原始权益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开,投资者不受原始权益人信用风险的影响。(2)卖方信用增级。一是直接追索权,即SPV对资产遭到拒付时有权向原始权益人追索;二是资产储备,即原始权益人持有证券化资产之外的足以偿付SPV购买金额的资产储备;三是购买或保留从属权利,即由原始权益人向SPV提供一笔保证金。(3)第三方信用增级。即由信用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5.进行发行评级。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ABS进行发行评级,并对外发布。投资者据此对投资风险进行判断。在信用增级之前,SPV已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过初步评级。6.进行证券销售。SPV发行的证券可采用包销或委托销售的方式由证券承销商负责销售。由于ABS进行了信用增级,已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能以较好的条件售出。7.SPV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向聘用机构付费。8.实施资产管理,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原始权益人或其他受委托的公司作为服务人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全部存入设在受托管理机构的SPV收款专户,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SPV向服务人支付服务费用。9.还本付息。到了规定期限,由托管机构将积累金拨入付款帐户,对投资者还本付息。由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收入扣除本息、支付各项费用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在原始权益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 从理论上讲,大多数流动性较差但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经过特别组合后都能证券化。从美、日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主要有:1.住房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贷给购房者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应收款项,期限较长,流动性很差,但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美国、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实践都是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的。2.应收帐款。应收帐款一般没有利息收入,期限很短,是否能产生现金流量取决于债务人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所以对单个应收帐款而言,其现金流量是不确定的;但对一组应收帐款而言,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因此应收帐款可以证券化,并成为信用中下的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3.汽车抵押贷款和其他消费贷款。4.高速公路收费、版权专利费等项目。这些项目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以此为偿债担保发行的债券,也是ABS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在美国已有了广泛实践。在我国,1995年铁道部门利用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现金流量的“铁路建设基金”作为偿债担保发行的铁路建设债券就类似于这种类型。 l.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因为原始权益人对被证券化的资产采取真实销售的方式出让给SPV,因此,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25号的规定,只确认现金的增加、被证券化资产的减少和相关损益,而不确认负债。这种融资方式有利于保持原有负债比率,有利于维持原有的财务杠杆比,为企业再融资提供了便利。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设计出一种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如多种资产支撑一种证券或一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或多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有多个当事人参与。这样有利于提高ABS的安全性,以吸引投资者,提高ABS发行的成功率。3.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由于信用增级技术的应用,使ABS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票面利率一般较低。4.资产证券化使筹资者匿名融资成为可能。由于ABS的到期清偿只与被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有关,从而只需向投资者提供该资产的相关信息,而不必提供企业其他方面的信息,有利于保护企业的财务秘密和商业秘密,尤其为资信等级较低的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5.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存量资产的质量,加速资产周转和资金循环,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由于资产证券化具有的创新融资结构,特别的信用增级技术,满足了筹资者、投资者和其他当事人的不断变化的需求,从而使资产支撑证券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产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对我国金融产品创新、不良资产盘活和企业融资渠道的扩大将大有裨益。

证券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意义 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是具有透明度和充分含量的信息,而信息的经济意义在资本市场上也得到了最强烈的表现,主导这个结果的关键因素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估价之间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关联性,即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最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获得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在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资本市场上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而且其披露日益受到各方关注,这是因为信息的披露不仅对行业监管、公司自身的稳定、社会资源的趋利性流动和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直到最终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对人们区分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为信息使用者(如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外部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以便做出企业决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透明、公正的信息是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而政府又是市场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因而应由政府通过强制性措施规范信息的披露,以保持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我帮你我帮你

不好意思,我是学化工的,没有经管类的范文,但是论文写法都大同小异。开题报告一般包括这几方面:1 做这方面研究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 目前国内外在此领域的研究进展3 本人能在此基础进行何种深入研究4 本人的具体研究方案和计划

浅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世纪之初,我国证券市场既面临挑战,又面临机遇,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从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培育运行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迈上新的台阶。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关键词:金融 证券市场 1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奠基阶段,我们主要取得了如下成就 ①初步构建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制度架构。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截至2001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包括A、B股)达1152家,市价总值为亿元,流通市值为亿元,这一市场规模表示: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③培育了一支规模较大、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队伍。截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开户数已经达到万户,有44只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商业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投资于股市,开放式基金已经推出。虽然投资者队伍还需进一步发展,并有待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整个社会的金融投资意识已经大大加强。④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经过十年努力,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建立。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上市公司,大都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及时披露其相关信息,从而使交易市场具有一个基本的规范。⑤建立了一个科技含量较高、富有效率的证券交易体系。沪、深证券交易所从起步阶段就注重发挥后发优势,整个交易、清算、登记、过户系统是世界上技术水平最高的交易体系之一。经过10年的不断改进,我国的证券交易体系运行稳定、效率较高。⑥证券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对风险的防范、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是市场规范发展、防范风险的前提。只有监管的理念、水平有了切实的提高,创新化的市场行为才不会成为新的“风险源”。 2 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就的同时,也应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总的说来,这个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债券市场多头监管,宽严不一 从西方各国经验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首要条件。各国将各类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监管整合在证券监管机构之下(除了国债的发行一直由财政部负责之外),形成了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 而我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构架十分复杂,存在多头监管。债券发行、交易监管以及结算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见图)。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有限的四种债券分属四个监管机构审批,其中国债的发行审批由财政部负责,金融债(包括央行债)由人民银行负责,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审批权在证监会。债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分离造成各类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监管宽严不一,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比如企业债券的发行自2000年以来都是由发改委每年严格控制规模,发行名单和规模指标要报国务院特批,存在审批程序冗长、审批标准太严、发行方式陈旧、信息披露和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债券市场只能在这种严格控制下缓慢发展,2004年底余额仅为1232亿元,占到债券余额的区区,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0%以上的水平。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证券法制法规框架初步形成,证券专业化监管队伍(包括发行监管和公司监管)业已具备,证券执法力度空前加强。目前的监管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企业债券监管模式应该到了彻底反思和调整的时候了,否则这一债券市场重要分支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市场的需求。 债券品种单一,非公部门债券带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债券市场产品多样,国债以外的非公部门债券,包括金融机构债、资产证券化债、公司债都占有一定的比重。债券市场在企业(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非公部门债券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金融严重依赖银行。过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风险没有暴露,非公部门严重依赖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的需求被掩盖。在近年银行改革未实施之前,储蓄不断增加,银行贷款不断膨胀,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长期以来机构投资者队伍不足。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有足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在2001年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出台之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不足,进入证券市场的机构资金也显不足。三是债券监管体制压抑发展。这一点上面已分析得很详细,不赘述。 交易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合债券交易的需要 从国外的经验看,做市商制度在发达证券市场已有很长的历史,在许多成熟债券场外、场内市场中广泛采用。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做市商制度雏形。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运行后,债券交易不够活跃,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于2001年3月发布《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双边报价商的准入条件、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做市商制度的基本框架,随后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批双边报价商,并在2004年7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将其数量增加至15家,同时引入市场表现活跃的两家证券公司,丰富了做市机构的类型。但是双边报价商制度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由于目前的双边报价商制度对做市商各项政策支持不到位,实际上是只要求其履行做市义务,而忽略了其做市权利。具体表现在:一是融资融券便利不落实。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做市商进行融资支持,但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对其融券尽管有具体措施,但由于质押券种和折算比例对做市商比较苛刻,很少使用此便利。二是没有承销和配售便利。做市商在承销各类债券时没有得到非竞争性投标一定数量配售等优惠,没有把二级市场做市和一级市场承销配售管理统一起来。三是没有费用优惠。 3 对发展我国债券市场的政策建议 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监管体系应该是统一的,在我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几点优势:第一,有利于专业管理。证监会作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在证券发行审核、发行主体监管、流通市场建设、信息披露监管、中介机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具有组织保障和专业经验,将债券市场纳入其现行的管理框架,有利于债券市场的专业管理。第二,有利于资源整合。证监会所具有的组织保障可以使债券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在不增加更多成本的基础上,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优势。第三,有利于我国债券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对于公司债券、市政债券等急需发展的品种应在现有市场构架下尽快安排,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债券等非公债券 目前我国除了少量可转债以外,还没有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也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最近刚刚修订了《公司法》和《证券法》,对公司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已经放开,公司债发行的审批也改成了核准制,这些都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提供了良好基础。 大力发展公司债,首先必须理顺发行机制,根据市场化得要求制定发行条件。其次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环境。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信用评级体系,机构,不能客观、实时地根据发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评定发债主体的信用,这严重阻碍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再次,要加快公司债券品种和市场规模。最后,在法律方面尽快完善《破产法》和债权人信托制度,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创造法律条件。 交易所交易引进做市商制度 我国证券交易所还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交易所债券交易与场外债券交易相比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并没有体现出来,交易量差距还越来越大。交易所应该借鉴银行间市场做市制度的经验教训,尽快在优势品种上推出做市商制度。企业债券一直是交易所上市的传统品种,目前与银行间市场相比在托管量和交易量方面还占有一定优势。应在企业债券产品上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做市商制度,配合融资融券、承销配售便利、适当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巩固交易所企业债券份额,在监管体制理顺的条件下快速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交易所推出做市商制度时应该注意不要成为大宗交易平台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在真正的交易体系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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