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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编辑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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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编辑部电话

是的。《教育学术月刊》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江西省一等奖优秀期刊。本刊连续多年转载率位居全国教育理论期刊前三名, 2016 年发布的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综合指数位居全国教育期刊第二名。2015-2020年被《新华文摘》转载28篇。《教育学术月刊》坚持规范办刊。我们注重实证研究,注重有学理基础的研究,注重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注重连续性研究,注重规范性研究。欢迎规范的定量研究,鼓励不同学科视角的质性研究,尤其欢迎有深度的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等专业视角的教育研究。致力于推介思想上和学术上具有高标准、高水平的创新力作。本刊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只以质量和水平取舍稿件。本刊主要栏目:理论研究、政策与管理、教师与学生发展、课程与教学,并且针对教育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本刊对优质稿件不吝惜版面。一般稿件篇幅 10000 字左右为宜,上乘之作不限篇幅。我们倡导并坚守严谨的学术诚信,反对一稿多投,拒绝抄袭或代作!感谢赐稿!请在投寄纸质稿同时发送电子稿至:。这是本刊唯一投稿邮箱,谨防假冒!本刊审稿期为2个月。若决定采用,将尽快通知您。如果2个月没有得到答复,则表示稿件不用。因人手紧缺,请恕无法逐一回复,请您自行处理。谢谢!欢迎订阅!本刊每册定价 12 元,全年每份 144 元。可通过邮局订阅(邮发代号 44-97),也可随时直接向编辑部订阅。编辑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5楼,邮编:330038,联系电话:,联系人:杨春凤。中国学术期刊-教育与社科辑》国家级,旬刊,龙源,电子刊号出刊时间:2022-1 月底版面字符:2500-2600字符/1版主办单位:清华大学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要栏目: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思政教学、艺术探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社会科学、医学研究、护理园地、建筑科技、施工技术。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联系电话为:。

贵州省教育厅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省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除国家和省重点以外的其他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

扩展资料:

贵州省教育厅的教育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参考资料:贵州市教育厅-黔西南州第二阶段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学术期刊教育与社科及2021年第十期是十月份发行的。中国学术期刊是每一个月发行一刊,所以他21年第十期就是十月份进行发行的。

《教学与管理》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学术期刊。《教学与管理》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5872,国内统一刊号CN14-1024/G4。创刊于1984年,创刊伊始为季刊,1997年扩容为月刊,2000年扩容为半月刊,2001年扩容为旬刊。《教学与管理》分三个版发行,《教学与管理》为中学服务,每月1日出版,全年12期,邮发代号22-103。《教学与管理》(小学版)为小学服务,每月15日出版,全年12期,邮发代号22-106。《教学与管理》(理论版)为教育理论工作者服务,每月20日出版,全年12期,邮发代号22-151。《教学与管理》广告经营许可证1401003000002号,面向国内外承揽教育类广告业务,对服务于中小学校的广告特别优惠。《教学与管理》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双效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全国综合教育类“核心期刊”、全国教育学院学报研究会“优秀期刊”、 北方优秀期刊、山西省一级期刊。《教学与管理》所刊文章被人大“中小学管理”专题全文转载的数量连续五年居全国同类刊物之首。办刊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以研究学校管理理论和教学理论、深化管理和教学改革为重点,竭诚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服务。主要栏目:设有“理论研究、教育观察、办学改革、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教研活动、教育法制、德育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教材研究、教学评价、学法指导、考试研究、比较教育”等栏目。读者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省、地(市)、县教研员,师范院校师生及从事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的人员。地址:太原市黄陵路西巷5号邮政编码:030031电话: 7971060

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杂志编辑部

经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核实,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主办的《中小学教育》为月刊,所刊登文章均系转录其他期刊的高质量文章,从不接受教师个人投稿也不收录原创性论文,也不收取任何版面费。外界流传的《中小学教育》(下半月)刊为不法分子假冒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的名义经营的非法期刊。具体情况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网站报刊资料中心或校办公室进行查询。

是半月刊,语文出版社主办的基础教育类国家级学术杂志,新创刊的。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是中国教育学会下属的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及各类学术交流的面向全国的学术机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是中国教育学会下属的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及各类学术和交流的全国性非官方机构。1983年10月,经中国教育学会批准建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

本刊简介:《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由中国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院、自治区科协主管,新疆民族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所、自治区科协主办,知识力量杂志社编辑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期刊。并具有ISSN/CN标准刊号【CN:65-1085/Z】,【ISSN:1618-2616】 。本刊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刊方针,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紧跟国际教育发展趋势,适时追踪教学热点,及时反映教育领域的重大进展,积极促进教育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发展。本刊是全国性教育资讯的发布平台,是全国教育界和社会各界互通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教育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切磋先进教育教学经验的载体,同时也是在校大学专本科生、硕博士生发表毕业论文的重要园地。 栏目介绍:【教育视点】【理论探讨】【高教管理】【教育观察】【教学研究】 【党建思政】 【职教天地】 【模式探索】 【科技成果】 【校园内外】 【教坛之声】 【职业天地】 【集团经济】 【法制评论】【体育天地】 【教学参考】

课程教育研究杂志社编辑部电话

旬刊,质量过得去。如果没要求发月刊那没问题。收稿这个问题看,有两方面:重合率30%以下,这个比较简单,即使质量不是很好的论文也能达到;再就是看文章的内涵了,有些深度、条理清晰、标题不是常见的。结合上面两个文献,这样的录取率很高。可以联系:秋秋:2355369321,天之信期刊陈编辑

绝对不是,只是一种普通省级刊物。记住:一般确定省级或国家级,是按照主管部门是国家部委直接管理还是省级部门管理

课程教育研究的邮箱是这个,保证是在正规期刊的正刊上发表文章,如果文章准备好了,可以投入邮箱,留下联系方式,1-3个工作日内会有编辑和你联系的。

不是 国家级刊物不是一个很正规的说法,原来有人将主办单位为中央的称为国家级,为地方的算省级,但现在这个体系基本没人认可了,大家比较认同的是是否核心,很多会把核心期刊称为国家级,非核心的就是普通省级了。 这个 课程教育研究 是内蒙古社科联的一个刊物,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算核心也都不是国家级期刊,我们班里的同学当时都在壹 忧刊发的,效率也挺快的,希望你也能一样幸运。

生物学教学编辑部电话

《中学生物学》杂志网址: 刊 名:中学生物学刊 期:月刊编辑出版:《中学生物学》 编辑部 主 办:南京师范大学 主 编:汪 忠 地 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邮 编:210097 电 话: E-mail: 网 址: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3-7586 国内统一刊号:CN32-1232/Q 邮政代号:28-68 定 价:元

《中学生物学》杂志网址:《中学生物学》主要是讲生物学基础知识与参考资料,生物学教学研究与实践,生物学实验技术与科技活动,生物学教学评价与考查以及生物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等栏目,栏目体现知识性、应用性、创新性和超前性的统一。

你好我是咸宁医学院的,一楼说的是对的 院 长: 白育庭 书 记: 荣 辉 副院长: 费新法 李朝华 刘复兴 李 岱 范 杉 副书记: 高 卉

现任领导 院 长: 白育庭 书 记: 荣 辉 副院长: 费新法 李朝华 刘复兴 李 岱 范 杉 副书记: 高 卉

中国特殊教育编辑部电话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

扩展资料: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总值班室联系电话:

督查处联系电话:

秘书处联系电话:

信息处联系电话:

新闻处联系电话:

信访处联系电话:

保密与档案处联系电话:

机关行政与保卫处联系电话:

综合处联系电话:

扩展资料:

教育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

(十)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

010―66096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上班时间是这样:8:30——11:30,下午14:00——18:00(有的单位下午15:00上班)。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热线电话

教育局电话号码:010―66096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上班时间是这样:8:30——11:30,下午14:00——18:00(有的单位下午15:00上班)。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教育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等。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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