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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区治理的研究现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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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社区治理的研究现状论文

总的来说,国外社区治理主要偏向于案例性的研究,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会因为其不同的历史背景,文化观念、基本国情等等而产生不同的社区治理模式。

即政府要加快改革 进程、居委会自治功能缺位,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和 社区制的萌芽而发展、参与渠道,肯定了居民参与取得的进展、政府 职能和角色定位的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历史传统因素,这些问 题严重制约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发展。其次,强化居民参与的外推力量、参与内容、以及社区法制环境的不健全等;另一方面要努力提升社会自组织能力,介绍 了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兴起与发展进程中的居民参与,因此在社区 治理中居民参与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治理理论强调主 体的多元化,是我国城市基层权力重组的重要环节,居民参与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居民参与的内源式发展。首先介绍了社区治理的基本理论问题,最终建立多元主 体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本文在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对社区 治理中居民参与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主张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形成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针对以上 不足和原因,在梳理我国城市社区治理 的兴起与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加大对多元主体的培养力度,阐述了社区 治理和居民参与的基本内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居民对社区的依赖和利益相关 度低,同时也指出了在参 与主体,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 的居民参与问题进行研究,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参与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 参与、参与期望与参与现实的矛盾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展开的,提 升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社区管理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国外研究社区护理的现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区护理的理论研究。近年来,国外学者积极探索社区护理的理论框架,试图从宏观层面上描述和解释社区护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比如,美国学者科恩提出了社区护理服务复杂性理论,指出社区护理服务的复杂性源于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的社区护理服务模式。二是社区护理的实践研究。国外学者不断探索社区护理的实践模式,以满足不同社区居民的需求。比如,美国学者科恩提出了社区护理服务系统模型,将社区护理服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服务提供者,二是服务受益者,并指出社区护理服务应该以受益者为中心,以满足其需求为目标。

新时代基层治理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目前,在国内外都有很多学者对新时代基层治理进行了研究。国内方面,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相关研究项目,并发表了大量论文。例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央党校等单位就曾经组织过多次关于新时代基层治理的专题讨论或培训班。此外,《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等媒体也陆续刊发了不少文章探讨这个问题。在国际上,一些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等也对中国的基层治理模式进行了关注与研究。他们认为中国的“三级联动”、“双向选择”、“群众路线”等制度安排具有可借鉴性,并提出建议以逐步实现本土化改革。总之,当前针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未来还需要更深入地挖掘其内涵及实践意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篇二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社区,原是一个外来名词,源于欧美,在日本被称为地域社会,而在以前的中国又称居民小区。为此,对社区如何定义,则是第一个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其次,社区的性质和功能又受人的认识的制约。既然社区是居民集中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它就必然涉及到生活、就业、教育和娱乐等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之间应如何协调、如何统筹、又如何制度化和法制化,则是社区管理体制的第一个重要课题。 一、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国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事业单位与政府脱离,单位组织与个人之间也出现了分离,使得城市社区出现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大量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与企业剥离。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也使得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化出来,所有这些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直接由社区承担下来,社区功能呈现出社会化、多元化的趋势,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非常迫切。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还是一件新生事物,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 总结 ,不断摸索。传统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有:政治行政色彩较浓,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经济功能强,管理、服务功能弱化;管理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缺少人文建设,居民缺乏归属感等等。 二、新型社区管理的启示和 经验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建设也在蓬勃发展,各地开始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构建实践,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管理模式是对不同类型城市在各自特色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组合基础上,实现城市高效有序运行目标的特定方式的形态概括。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中国的社区建设应该呈多元模式进行。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深圳莲花北模式……从1999年12月28日南京锁四社区在全国第一家进行社区体制改革以来,许多城市陆续推出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这些模式各有特色,对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都具有推动意义。目前,城市基层的政权结构、社会结构都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各种社区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都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归根到底又不能脱离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的具体条件和客观实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必须遵循“渐次推进,梯级发展,全面带动”的思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选择最合适的改革路径,达到政府提高管理效率、居民当家作主、社区和谐安宁的目的。 三、建设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实现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要顺利进行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可采取召开教育大会、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努力使改革精神深入人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这种共识主要包括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充分认识重要性是指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是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新的突破口,是全方位拓展社区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它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和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关系到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并要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正确理解渐进规律,指望在短时期内把所有问题都解决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作长期的思想准备,循序渐进,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并最终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逐步完善。 (二)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 适当调整居委会管理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是搞好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居委会规模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地域,并命名为社区。上海、深圳、沈阳、南京、青岛、合肥、石家庄、哈尔滨等城市的实验区,对街道和居委会的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以沈阳市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沈阳在沈河、和平两个实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重新划分社区。新型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按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出来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集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以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功能型社区”。这种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的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感来划分社区的方法,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可以达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加强党和政府对社区的管理 实行社区管理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社区中的促进作用和服务作用。必须加强社区各类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培养高素质的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并始终坚持党对社区建设的方向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和组织上的保证。政府是社区管理中的重要力量之一,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社区发展规划,对推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负总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企业、社团、志愿者和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困难,形成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具体做法上,政府应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在分析一些社会现象、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数量特征,以及国内外各种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指标体系,并逐步量化,以便于对各种各社区管理的质量状况进行评价、监督、预测和服务。政府要现代化,政府从直接提供公共物品到对公共物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居委会要民主化,居委会对居民负责,工作贴近居民。 (四)建立健全社区的自治组织 在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过程中要遵循“直接民主”的原则,社区自治组织应该包括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等。在民政部启动的“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的试点工作中,各实验区在居民自治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居民公民化,在社区为居民服务的同时,居民要为社区作贡献。如上海卢湾区在社区内建立了社区居委会议事层与执行层的分离的工作体制;沈阳市在重新划分管辖区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的自治体系,分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招考执行层―社区委员会,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领导层为社区党组织;北京西城区建立了社区管理体系和社区中心。虽然这些组织的名称各异,但他们为如何在社区建立新的自治组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创新社区组织机构。按照“议行分设”的理念创新社区组织,创立“一会(分)两站”模式,从组织结构、性质、职能、人员、经费、场地等关键问题一一分离,理请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相互关系,创新新型的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两个社会组织,使社区居委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五)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 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须要求,也是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这就决定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新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真正把赋予社区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应理顺政府与社区、社区与社会各组织之间的关系。为规范新型社区组织运作,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办法,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及其相互关系,使政府在社区腾挪出空间给社区居委会搞居民自治,培育了公民社会,积累了社会资本。政府“减肥”――将社区公共事务作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准确定位政府的责任,让其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为间接提供公共服务,从靠设立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到靠政策工具提供服务;从给钱、给物、给机构到培育各类民间组织,让民间组织承担起政府下放的职能,从而使政府的职能归位,社区的自治力量增长。在转变职能过程中,要把着眼点放在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来,放到为群众服务上来,服从大局,适应城市新体制的变化,根据社区管理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实现重心、权利、财力的下移,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作方式,把该放下去的权不折不扣的转移下去。 (六)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等的建设 一是法律支撑。目前,因无明文规定,连专家都很难说清楚社区组织的定位和性质。据统计,理论界关于“社区”的定义多达76种。这个事实,成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不迈的“一道坎”。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社区”的概念和范围。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应对与社区相关的1000多条法律、法规尽快进行修改和调整。有专家提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组织法》,或将它作为母法,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必要的细则,逐步建立、完善有关社区管理法制体系。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当前一些需要城市建设和管理只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有时存在着相互推委的现象,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这就需要对一些工作进行一个明晰和划分的过程,并用制度、法规加以保证。二是改革居委会干部制度。可对社区干部实行公开招聘,通过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这有利于提高居委会干部的素质,形成一支年轻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又能安置下岗职工和大中专 毕业 生,开辟新的就业 渠道 。三是加强硬软件建设,主要是指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对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知道力度。硬件建设包括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办公场所等。 (七)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站,各街道办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在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了区一级社区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并对社区服务站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使其按照产业化、实体化模式运作,出台相关规定等配套措施,成立社区服务专项资金,规定政府按照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对社区服务站从事为居民提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区残疾人服务、社区老人服务等无偿服务进行评估、补贴,并鼓励社区服务站低偿运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实现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使政府提供了品种多样的福利和服务等新公共产品。 另外,还要提供社区居民交往平台,以政府信用为起点,积累城市社区人际关系的信任基础;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倡导平等和宽容的原则,强化居民合作与参与的意识。 随着新世纪的来临,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城市相应地要求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实践已经证明,社区管理体制是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建设新的社区管理体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同时追求精神需要的不断满足,在尊重历史和关注现实的基础上,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建设,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拓展,最终把各级各类城市都建成人们安居乐业、文明的城市,有力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匡夫,李天好.论社区自治.东岳论从,2002(3). 2、奚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社会学月刊,2002(8). 3、夏建中.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的组织与服务,社会学,2000(7). 4、吴新叶.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城市发展研究,1999(6).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 看了“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2. 社区管理论文 3. 农村社区管理论文 4. 城市社区教育论文 5. 政府管理论文范文

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我国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探索网络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水平。

国外社区设计研究现状论文

如下:

首先要把收集和阅读过的与所写毕业论文选题有关的专著和论文中的主要观点归类整理,并从中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在写毕业论文时,对这些主要观点进行概要阐述,并指明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和其发表观点的年份。

还要分别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的不足之处,即还有哪方面没有涉及,是否有研究空白,或者研究不深入,还有哪些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在研究方法上还有什么缺陷,需要进一步研究。 可以写国内外研究现状应注意的问题。反映最新研究成果。

不要写得太少。如果只写一小段,那就说明你没有看多少材料。 如果没有与毕业论文选题直接相关的文献,就选择一些与毕业论文选题比较靠近的内容来写。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两种写法

国内外研究现状有两种写法,要不就是从相关部门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或者就是从学者对于相关研究现状的研究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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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写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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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明确,国内外研究现状有两种写法,要不就是从相关部门对于研究对象的研究,或者就是从学者对于相关研究现状的研究来写。

正常来说,国内外研究现状都需要大家去阅读大量的文献,然后总结学者的主要观点,这里给大家一个小技巧,可以直接从一篇文章的摘要看出来,一个学者的研究观点主要集中在哪些,这样的话,即便你不完整的阅读文章,也能知道文章的主要观点。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直接从硕士论文里面去摘抄,大家可以找一些和自己题目一样,或者是关键词一样的硕士论文,我们在里面摘抄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且将这个话改成自己的意思,这也是一种写作方法。

但是注意标注引用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最根本的文章,而不是你参考的这篇硕士论文。找文献去哪里,中文的话我们可以从百度学术或者是知网里面直接观看,主要就是看一篇文章的摘要,因为主要观点都在摘要里。

英文的话,之前有提过从谷歌学术去搜索关键词,就能找到很多的国外文献,这里要注意,查找国外文献的关键词,一定要翻译成英文,如果是中文的话,是没办法识别的,然后只需要把相关的英文文献翻译成中文,再去进行总结就可以了。

国内外研究现状需要在论文中写出你的研究综述,写出关于你做的课题的国内研究的现在和国外目前的研究现状,比如研究糖尿病课题你需要写清楚国内对于糖尿病研究到了什么层次,治疗药物,治疗方法以及治疗的精确程度,写国内外现状需要你阅读大量文献。

在写开题报告时,一定要重视“国内外研究现状”部分的撰写,国内外研究现状是重灾区,很多同学说我复制别人的,老师也不一定去查,那你就错了,老师看过的文献比你吃的大米还多,而且由于不同学者的文风不同,你复制的时候如果不修改,很容易被看出来不是一个人写的。

论文的撰写

在写作之前,同学们应该先收集和阅读相关的论文,整理主要内容和主题思想,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要对其观点进行充分阐述论证,并按照时间,国家进行分类,最后再进行客观评述,也就是说是否存在研究空白,是否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述评评述是对前面论述的内容做一个总结,或是提出自己的取舍褒贬,指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所需的条件,或是提出预测及今后的发展方向,还可提出展望和希望。结语的作用是突出重点,结束整篇文献。

字数以200~300字为宜。参考文献部分是指本文献综述引用和参考的文献。应当详细列举井注明篇目、著者、出处等。参考文献著录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索。

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研究现状论文

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摘 要:社区建设是顺应社会转型的大背景而展开的,是政府由权力、责任中心脱离出来,通过培育社区,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共同服务和管理社区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实现由行政一体化社区管理向多元合作化社区治理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参与中最重要的主题,其参与处于处级阶段,参与热情欠缺和参与能力有限等参与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参与社区治理的进程;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民的参与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治理顺利推进的“瓶颈”,使得社区与居民之间、社区管理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得不到有效地协调,社区治理矛盾丛生、举步维艰。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居民参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和社区利益的分享者,却不能有效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居民参与从总体上说尚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社区尚未成为一个把居民凝聚起来的社会共同体。社区参与的主体大体可分为三类。社区居民、非政府组织和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在这三类主体中,社区居民参与的地位最为重要,毕竟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社区资源得不到利用,社区与人的和谐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一、社区居民参与的主要途径近年来,随着社区参与内容的多样化发展,居民参与有了更大的空间。在中国城市社区中居民的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文化参与和社会参与四大基本领域共同构成社区居民参与的整体框架。1、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社区政治参与指的是社区居民对社区政治事务的关注和参与的行动过程,如选举社区自治组织、参与民主评议等。政治参与程度是很多国家用来评判民主程度最常见的一个测量指标。一个社区中的成员对社区政治事务参与度越高,说明这个社区的发展程度和民主化程度越高。2、社区居民的经济参与。社区是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社区发展中的主要现象都可以从经济方面得到根本的说明。没有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取得的成果,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社区相对落后的局面是难以得到改变。在社区经济参与这一阶段中,社区参与者从自身和对社区共同体的经济利益和福利关心出发,以参与社区生活、服务他人为中心参与社区的经济事务关系和活动,如参与兴办社区经济、招聘物业公司等。3、社区居民的文化参与。社区参与者不仅参与各种类型的文化娱乐活动,而且能够培养居民的社会公德和市民精神。社区文化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社区教育活动。社区文化参与中通过发展社区教育和相关文化活动,不仅能够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水平,长远来看,能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促进社区的社会、文化层面的发展。4、社区居民的社会参与。包括社区生活参与和社区环境的参与。社区参与比较典型的就是社区居民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如参与社区治安、社区救援、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居民对社区社会参与意识经常是自发的,这类居民往往是道德觉悟高、具有爱心奉献意识的志愿服务者。二、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现状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较前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领域越来越广,人数越来越多,积极性越来越高,社会效益也越来越显著。这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居民参与渠道有所拓宽。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其次,居民参与的形式和内容得以扩展,从参与形式来看,居民不再只是被动地响应居委会的号召、执行居委会的决定,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中来;从参与的内容来看,不再仅限于一些简单的健身娱乐活动,而是逐步向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多方面发展。最后居民参与的制度化和组织化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建立了一大批社区志愿者组织,培育促进了一些社区中介组织的建设,从而推进了社区建设中互助型组织结构的完善和规范化发展。(二)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存在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的居民参与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被动参与时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弱参与时期,虽然呈现出比较积极的发展形势,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而不容忽视的。1、居民社区治理意识认识不够。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参与社区事务或活动的意愿达到怎样的状况,是社区民主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动效率的反映,是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但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还很薄弱。居民虽然生活在社区,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主体,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社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社区意识比较淡薄,参与度不够高。目前居民参与的主要形式是被动式执行参与,即受到社区管理机构邀请后才参与社区治理中。2、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认同不高。社区中的成员具有某种共同一致的志向,把全体成员连接在一起形成联结力。而在现实的社区中,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前的相关性不高。在城市社区,由于大部分居民工作不在社区,其经济收入来源并不在社区,只是需要一个安定、便利的居住环境,因此,居民与社区治理的利益关系度不是很高。居委会工作目前不能吸引更好的人才加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居委会工资待遇不理想。另外,社区大部分居民,特别是居住在商品房社区的居民因平常与居委会联系少,参与社区选举的主动性较低。该小区很多居民对候选人不认识,也都不了解。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平时物业已满足了该小区居民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需要,居民与居委会利益关系薄弱。3、社区居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低。就社区组织在社区参与中的作用表现为不同的社区组织提供给社区成员不同的参与渠道和多样化的利益表达载体;讲个体参与转变为团体参与,促进社区成员的合作,增强参与效能感,这将会对社区组织成员形成社区参与规范,最大限度的延长社区工作触角,将面向居民个体的参与动员变成面向社区组织的动员,从而提高社区动员效率。但是实际情况是居民的社区参与以个体性参与居多,团体性参与较少。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低,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缺位。居民更多地是对个人或自己家庭问题的关心,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很少关心。三、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1.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发挥政府治理职能。就社区建设来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关键。在新型社区组织治理结构下,政府的职能是“导航而非划桨”。政府主要是为社区各种组织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资金支持,以及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整体宏观上的规划协调、监督保障,以保证社区组织的健康发展。政府职能转变首要的问题是理清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的边界;其次要本着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该由社会行使的职能交还给民间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行使,政府职能转移、权力下放不仅意味着权力仅仅在政府系统内部流动,更重要的是权力在政府内外部流动。2.建立管理框架,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我国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资源共享、建设社区、促进社区发展的工作目标。为此有必要加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和治理机制对于摆脱我国城市社区当前面临的社区发展行政化的问题有重要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建立和完善这些社区自治组织,加强它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纠正强政府、弱社会的社区治理模式,使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更为畅通,是目前应着重关注的问题。3.克服居民自身意识及能力问题,拓宽参与渠道。居民参与行为的发生取决于其被激励的程度,而激励居民的重要因素就是利益的驱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程度与参与行为的预期收益成正比,预期收益大,参与就强。讲个人利益融入社区利益,使社区真正成为居民利益共同体,是促进居民参与、重构社区治理主体间互动关系的根本举措。拓宽和完善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可以增强社区居民间的交流和沟通,加强治理主体间的互动,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主要可以拓宽文化参与渠道、社区信息交流平台、社区事务参与渠道。参考文献:[1]汪大海,魏娜,郇建立.社区管理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张玉枝.转型中的社区发展 [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3]孙金富.社区服务与社区工作 [M].北京百家出版社,1991。[4]黄序.城市发展中的社区建设 [M].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5]陈喜强.城市社区服务范畴新论 [J].广西社会科学,1999.(3)。[6]刘福荣.社区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 [J].江西社会科学,1996.(2)。[7]周沛.社区社会工作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8]夏学奎.社区发展的理论探讨 [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4)。[9]党秀云.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 [J].中国行政管理,2003.(10)。[10]薄贵利.中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5)。[11]丁茂站.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2]邹乐.扩大公共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J].宁夏党校学报, 2003.(11)。[13]郭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8。[14]郑康,刘秀清,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J].经济与管理,2006.(4)。[15]吴鹏森,章友德,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 [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405。¥百度文库VIP限时优惠现在开通,立享6亿+VIP内容立即获取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摘 要:社区建设是顺应社会转型的大背景而展开的,是政府由权力、责任中心脱离出来,通过培育社区,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共同服务和管理社区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实现由行政一体化社区管理向多元合作化社区治理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参与中最重要的主题,其参与处于处级阶段,参与热情欠缺和参与能力有限等参与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参与社区治理的进程;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民的参与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治理顺利推进的“瓶颈”,使得社区与居民之间、社区管理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得不到有效地协调,社区治理矛盾丛生、举步维艰。

1992年,深圳宝安桃源居社区在深圳航空东区五座荒山野岭间开始了规划建设。由于地处偏僻且紧邻深圳最大的垃圾填埋场,政府公共服务难以到位,先期入住的小区一度陷入缺水、缺电、垃圾污染严重以及社区治安混乱的困境。公安部首次披露中国足球赌球假球黑幕然而,17年后的今天,这里不仅获得联合国“国际适宜人类居住社区建设范例奖”等各种奖项,还在本月刚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据介绍,社区成立8年来,这里无一例业主刑事案件、无一例邻里纠纷告上法庭,无“黄赌毒”及未成年人犯罪与吸毒情况。桃源居社区的变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8日,桃源居社区自治模式的座谈会在中央党校举行,吸引了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等多家研究机构的学者到会。座谈会上,中央党校赴深圳桃源居社区调研课题组还对外发布了课题报告。报告称,桃源居的转变归功于其逆境中自救自治探索出的一种服务型社区自治新模式,即在早期政府公共服务缺位的情况下,通过依托各种社会组织并激发社区民众的普遍参与热情,最终实现了基层民主协商和社区居民的自我治理。伴随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的社会性职能均向社区转移,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日趋集中在城市社区,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培育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在深圳市桃源居社区的建设实践中,各种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居民为核心,立足公共服务的需要来定位和调整自身角色,不断提高社区组织化程度和水平。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纽带,相互之间建立起分工、合作、协商的伙伴关系,建立起一种新型的社区组织关系。”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说。中央党校赴深圳桃源居社区调研课题组成员向春玲教授指出,桃源居社区服务和管理走的是一条由下而上的路子,其核心内容是居民自治、企业补位、政府到位。据了解,面对社区入住之初生活不便、治安不稳、公共服务设施缺乏等困难,桃源居社区自发组建了众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服务组织开展自救自治,包括桃源居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清华学校、幼儿园、老年大学、志愿者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涉及居家养老、便民利民、邻里互助等多个方面。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创始人李爱君告诉记者,社区拥有各类义工组织13个,义工人数达4000人。通过开展各种公益和福利活动,为社区提供多元化服务。为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业主共建家园活动中,桃源居还首创社区义工“银社一卡通”,居民的每一份贡献和爱心都会以积分形式记录在卡上,然后通过这张卡以物质资助、奖励等形式兑现权益。到2008年,桃源居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的比例为67%,人均参与1.64个社区组织活动。向春玲说,在桃源居群众和社区组织自我服务的基础上,随着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共服务到位的要求日益紧迫,从2004年开始,政府的管理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逐步进入社区,2005年8月,桃源居社区党委成立,随后区政府在社区设立工作站。“融合政府、居民和开发商各自作为的桃源居社区服务型自治模式由此产生。”“桃源居的社区服务不是政府包办,而是形成了从政府到企业,到社区非政府组织和居民的多元化服务格局。”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岭表示,这一社区服务模式的创新不仅减轻了政府负担,也使政府意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职能必须加快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推动公共服务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据悉,目前,深圳桃源居开发项目即将结束,为实现社区服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桃源居集团已于去年7月捐资1亿元创立了中国首家社区公益基金会,主要用于培育和扶持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李爱君透露,下一步计划将“桃源居社区模式”复制到重庆、天津等有条件的地区。“桃源居模式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示范样本,”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说,无论是农村的村民自治探索,还是桃源居服务型自治的创新,都是基层民主进步的表现。下一步应结合立法采取更多措施,将基层民主的探索和创新向全国推广。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孔径源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正面临由过去吃饭穿衣为主的民生需求,向以社会公共服务包括社会管理水平为主的服务需求转变,公共服务面临管理创新的问题。“桃源居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启示我们,自治和民主是公民社会最主要的标志,今后公共服务将不再由政府一家包办,而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探索和创新更多发挥社会团体和基层民众的作用,从而推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孔径源说。

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发端于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开始的社区建设。在实践中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社区建设不仅仅是一项社会工作,它的发展必然要求重新构造城市管理的微观社会基础,并改革传统的城市行政化管理体制。在历史的教训、现实的压力以及未来的挑战三重撞击下,社区自治的理念及行动方才浮出水面。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发展,各地轰轰烈烈开展的社区建设以及部分城市进行的社区自治的试验,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研究的热点,许多有影响的成果相继问世,其中有些已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本文试图对以往研究的成果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评介。一 城市社区自治的引擎单位制的解体、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断实现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这一切都是政府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自上而下推行体制改革的结果。体制改革及其带来的客观后果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便成为社区自治的第一推力,这是单位制理论的逻辑结论和核心命题。单位制理论为社区自治提供了理论基础。最早以单位为视角研究中国社会结构的是美国学者华尔德。他在《共产主义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一书中提出“单位依附关系理论”国内的学者在分析 20 世纪 90 年代社区建设的背景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迁时,将单位理论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引入到我国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造就了一批颇有建树的学者,代表人物有路风、李汉林、李路路、孙立平、李培林、杨晓敏、周翼虎等。单位制的解体为社区自治释放了自主活动的空间,复苏了人性中的个人意识,开启了个人本位的国家社会化的进程。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家与社会是同质同构、合而为一的国家吞没了社会或社会淹没于国家之中,堪称社会国家化的典范。社会国家化的实质是群体本位、国家至上。孙立平认为,在社会国家化的中国,国家控制着差不多所有的资源、利益和发展机会,并借助于这种垄断广泛地介入社会生活,并对之实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任何独立的社会力量要么予以抑制,要么使之成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到 50 年代中后期,个相对独立的,具有一定程度自治性的社会已不复存在[1]。国家对城市社会的管理、控制和整合是通过单位制度完成的。李路路、李汉林认为,城市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被国家组织到国有的或集体所有的单位组织中,由这些单位给与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各种利益,控制他们的社会行为[2]。在单位制体制下国家通过资源垄断控制单位,单位通过资源垄断控制个人,从而形成单位对国家、个人对单位的依附与庇护关系。单位制造成了整体性社会和依赖性人格压抑了社会自主发展的空间和动力,泯灭了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创新精神。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衍生的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社分开为社区自治创造了契机和激励。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权力行使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由人格化权威转为制度化权威,政府的权力在缩小,社会的权力在扩大,政府的权力逐渐纳入社会权力的制约之中,会自主活动的空间被开辟被拓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甩掉了单位办社会的重负,将繁重的社会职能推向社会,沉入社区。其他如学校、医院、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也大都发生了以上意义上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后果是在城市造就了一个既与国家保持一定联系,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民间社会。二 城市社区自治的动力机制和治理模式社区发展的动力既可来自政府,也可来自社会还可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围绕这三种取向,学术界提出了政府主导型、合作型或混合型、自治型三种治理模式,在实践中亦相应形成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政府主导型的上海模式。朱健刚认为在社会转型期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着严峻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实际上已承担起一级行政政府的职能,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权力授予,权责不一致限制了街道办事处在地区整合的能力。因此主张政府权力中心下移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大更实的权力。在这种模式下,社区的治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组织,政府对社区的干预比较直接具体,居委会虽然在法律上是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但它是被纳入到政府体系中的组织,其独立性和法律所规定的自治性都受到限制,城市社区在实践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行政化的共同体。同时他又认为,强化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正式行政权力网络,并不排斥社会中介组织构成的非正式权力网络,也不等于社区居委会可以取代同一层面的拥有决策权、议事权、监督权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委员会,相反政府大力支持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成长,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因此在中国街区内部,国家与社会自治空间之间并非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有可能处于一种共生共长、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形成强国家、强社会的态势”[3]。 合作性或混合型的江汉模式。徐勇认为在目前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实现完全自治是不可能的。一是在社区中,除了成熟的政府组织以及居民委员会外其他社会组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二是政府仍旧掌握着过多的资源,仍是社区管理最重要的主体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要让政府自己退出,将权力主动向社会分化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只能走“政府资源与社区资源整合、行政机制与自治机制互动、政府功能与社区功能互补”之路。在这种模式下,社区的治理主体由政府组织扩展到社区内的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政府组织主要是通过规划指导、下放权力、提供经费等方式支持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的构建,然后通过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的有效运作,逐步实现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组织状态。自治型沈阳模式。卢汉龙认为,“当社区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成为私人生活的公共空间时,当一个介乎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公共领域开始出现时,社区的管理将是一个自理与治理的过程,任何外力只能起辅助的作用。同时他认为由于政府内部实行科层制因而多一级政府,就多一级管理成本,这种成本高于社区治理成本[4]。”在这种模式下,社区自治的主体主要是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政府对社区的干预主要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一种间接和协商的方式进行。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价值理念是群体本位主义即社会国家化,采用的是问题——应对思路,实用色彩浓厚,缺乏对社会发展趋势的战略考虑,因而难以解决好社区发展的长久动力问题。但该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广为采用。自治型模式的价值理念是个人本位主义即国家社会化,采用的是挑战——终极回应思路,符合历史发展走向,但完全从西方的理论出发,没有认识到我国的国情,自治的理想目标在目前依然缺乏推动的主体和资源。实际上自治型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是自相矛盾的,在理论上主张政府行政权力退出,在实践中却又将政府作为预设的推动主体。但社区自治仍应成为我们坚持的方向,因为社区自治的意义不仅是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它已经上升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构党和政府合法性来源的政治高度。混合型模式是政府主导型和自治型的折衷,在政府推动下培育社会,在社会发展下规范政府,价值取向是自治,政府的介入是必经的过渡。随着社会的强大,政府最终淡出社区被组织让位于自组织。三 社区自治的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的载体。在目前社区非政府组织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居委会显然是实施社区自治的核心载体,也是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其运作成功与否直接决定着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因此社区居委会的建设便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城市居民委员会最初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是广大城市居民自发创造的产物。后经党和政府的推动,成为我国城市社会基层民主的一种制度选择。后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居委会在实践中退化为“准政府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在单位制为主体的社会管理体制下,处于虚拟化、边缘化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居委会的自治角色得以复归和张扬。在计划经济时期,居委会组织架构的制度设计主要采取“议行合一”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辖区中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居民的根本利益,对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决定,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并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是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具体执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策、决定,主持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在市场经济时期,居委会组织架构的制度设计主要采取“议行分离”体制,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实体型”和“虚体型”两种模式。在实体型“议行分离”体制下,社区自治组织架构有社区决策组织、执行组织、议事组织组成。其中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层,即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和维护居民的根本利益,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推荐产生社区协商议事会人选,对社区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的执行层,即社区的办事机构,由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接受其监督、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落实社区居民议会或社区代表会议的决定和决议,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原则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办公经费和成员的工资福利由政府拨付。社区协商议事会是社区的议事层,主要由在社区内有一定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辖区内主要单位领导和知名人士、居民代表组成,工作是志愿性的、无报酬的。其主要职责是在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对社区的协商、议事和民主监督职能。在虚体型“议行分离”体制下,社区自治组织架构有社区的决策机构、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其中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和实体型“议行分离”体制的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机构,由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产生,成员没有报酬,属志愿性质,主要职责是定期研究协商居民区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指导和监督执行机构做好各项工作。社区工作站是社区的执行机构,社工由街道办事处招聘或推荐,工资由街道发放,向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议行分离”体制从社区内部制度保障角度解决了社区自治组织体制建设问题,恢复了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为顺利推进社区自治准备了组织基础。四 社区自治组织与党组织在社区组织网络中,党组织和居委会是最重要的组织。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社区党组织介入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当代中国政治无可回避的选择。问题不在于党组织是否介入,而在于怎样介入。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在通常情况下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之间主要是合作与协商关系。这一点学术界已达成共识。陈伟东认为,从理论与实际、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角度看,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关系既不同于农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更不同于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实行村民自治后由于受到过去从党支部———大队长——小队长这样垂直式的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的路径影响,两者出现了权力争夺。城市社区没有这种历史传统,相反居民区的管理历来是以居民委员会的管理为主体。在许多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是交叉任职的,两者之间不存在谁大谁小的权力矛盾,都是围绕居民区群众性工作而开展合作行为[5]。正如林尚立所言:“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以私人感情为基础的协调关系远比以权力为基础的指令性关系重要,两者只是工作的分工不同,而不存在明显的上下级之分”[6]。说服与交流、合作与协商是社区党支部与居委会关系准则。 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同属国家领域内部的政府组织,一党一政,组织结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垂直式科层结构。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同属第三部门的社区组织,社区党支部不是城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也不是街道党工委的派出结构,当然其功能和街道党工委有别,它在社区中的领导功能主要是直接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并在参与中从政治上、法律上把握自治的方向。社区居委会不是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民间群众自治组织,它与社区党支部的关系不可能与街道和办事处之间的关系一样,它们之间主要是相互支持、协商合作的关系,不应该等同于国家领域中的党政之间那种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五 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组织大多数学者认为,在目前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漠、自治组织资源和体制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政府的强行介入是必需的,但政府的介入超出一定的限度又会破坏社区自治。林尚立认为:“行政权力延伸的程度与居民区自治程度成反比关系。即行政干预越深,居民区的自治水平越低。政权力量的调控对居委会的行政权力干预,前提是居委会本身自治功能不足,但是行政权力干预反而强化了这一状况”[7]。自治功能不足——政府强行介入——更进一步的依赖便成为难以跳出的怪圈。因此确立政府和社区的权力边界便成为社区自治的核心。学者们认为,各地在实践基础上摸索出的“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财力下沉、人员下派”的改革举措存在一个致命的不足,即没有从制度规范的角度厘定政府和社区的权力边界,行政干预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且这些制度设计随意性强、规范性弱。针对这一问题陈伟东、唐亚林提出了较好的思路。陈伟东认为在社区治理上防止政府越权,关键是合理划分政府系统内部的功能和边界,明确社区自治权,建立政府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合作协商机制。他认为我国政府系统内部在功能上应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社区外政府立法机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其主要功能是建立宪法制度即为各类组织制定集体选择的游戏规则。二是社区外政府指导机构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其主要功能是应用宪法制度制定地方性、行业性的集体选择规则,并指导社区利益相关者建立民主协商制度。三是社区内政府服务机构(直接介入社区公共事务的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在社区开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并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居民一道共同建立集体操作规则,合作治理社区事务,共同提供社区公共产品。社区自治权包括社区工作者人事任免权、财产财务自治权、教育自治权、社区管理自治权、服务自治权、协管自治权等。唐亚林认为在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建立委托代理式契约关系是防止政府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社区自治组织既不错位又不失位的制度保证。其一加快修订《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在法律上对城市社区的性质、地位、任务、组织结构、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进行重新定位,尤其是在城市社区协助完成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各项工作这一问题上作出具体规定,即在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委托城市社区完成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两者之间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其二合理界定政府和社区的权力边界,把属于社区自治权限和范围内的权力还给社区,不属于社区自治权限和范围内的权力不得向社区延伸,可以采用列表的方式把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权力列举出来。其三实行准入制度,即对确实因工作需要而进入社区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实行审批制度,并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支付报酬。六 社区自治的内涵和定位什么是社区自治,社区能不能自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目前关于什么是社区自治,学术界有三种看法。一是社区自治是政府管理之外的社会自治,由桑玉成等提出。他们认为社区自治就是“社区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生活在其中的社区事务”[8]。此观点强调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分权,反对政府介入社区的管理。理论上的不足之处是忽视了社区自治组织主体之间如何协调权力关系以防止冲突,它们之间的权力关系是自组织协调还是被组织协调。实际上不要政府管理的自治在弱社会小社会的中国是行不通的。二是社区自治就是地方自治,由丁超等人提出。他们认为地方自治就是地方政府,社区自治就是社区政府。他们主张在街道或坊这样的法定社区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政府和社区议会。这种观点符合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发展的方向,但在目前尚缺乏实施的基础和条件。三是社区自治是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合作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过程,由陈伟东等提出。他们认为“社区自治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简单割裂或冲突,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而应该作如下界定: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9]。此观点既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又不违背未来社会发展的走向。关于社区定位,学术界有三种观点。徐晓军在城市社区国际比较的基础上,认为社区自治应定位在新兴的住宅小区上。新兴住宅小区已经阶层化或正在走向阶层化,同质性强,用费孝通的话讲是熟悉社会,容易培养认同感、归属感。阶层型社区具备社区自治的基础[10]。陈伟东等认为社区自治应定位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居委会辖区的规模上,在这一范围内便于资源整合。朱健刚、丁超等认为应将社区自治定位在街道办事处层面上,空间太小难以形成有规模的基础设施,不利于人们的交往,无法形成社区认同感。七 城市社区自治研究存在的问题从研究视角上看,目前社区自治研究文献大都集中在社会学、政治学领域,也即是说,大多数学者从社会学、政治学的视角,运用社会学的组织理论、转型理论,政治学的公民社会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分析审视发生在我国城市社区这一代表未来社会管理模式、符合人性需求的政治现象。从经济学的视角,运用经济学的理论系统阐释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最终走向社区自治的动力、社区自治的机理机制及实践模式的文献则显得不够。以后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城乡规划一体化存在的现状与经济问题分析,城乡一体农村经济论文

“十三五”是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时期,需要推动我国经济产业转型,实现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化农业、工业发展,实现城市化、城镇化水平提升,加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为: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利用市场机制解决“三农”问题,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战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缓解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实现城乡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1]文章主要针对我国城乡规划一体化存在的现状与经济问题展开分析,报道如下。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异

城乡统筹发展不协调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异。

多数农村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其他产业的发展水平较低,但我国农业不同于发达国家,属于弱势产业,其劳动生产率不高。

相关文献指出,虽然近些年农业技术的推广提升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但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异[1]。

(二)城乡劳动力素质差异较大

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人才资源的作用远高于物质资源。

文化水平是衡量人才力量的重要指标,从我国目前的受教育水平分析,由于农村文化人才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城乡人才资源差异较大。

从相关统计学调查分析,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人员中,小学及以下人员所占比重高达45%,远超过第二(15%)、第三(20%)产业[2]。

(三)城乡固定资产投资差异较大

城乡之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值速度方面。

2010年我国城镇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值为亿元,而农村地区的投资值仅为城镇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乡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值的绝对值差异不断增大。

(四)城乡土地资源收益差异较大

从实际收益分析,我国土地资源分配方面实行的是“以乡补城”政策,但农民在土地资源开发中获得的利益却很低。

在城乡土地开发过程中,政府通过征收农民手中的土地以获取大量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出让费用。

截止到2015年,我国土地出让金超过万亿元。

并且随着现代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地价不断提升,但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导致农业的切实利益受损。

有学者指出,在征收农民用地的权益分配中,当地政府能够获得60~70%收益,村委会能够获得25~80%收益,而农民仅能获得5~10%收益。

目前城市用地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点,但是政府对于农村用地以及房屋市场化仍存在许多限制。

农民住宅无法买卖,农民工无法将房屋变现,导致其缺乏资金、无法在城市安居。

(五)城乡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城乡教育水平差异主要来源于教育投入差异以及基础条件方面的差异。

从教育投资分析,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事业费以及公用经费均显著低于城镇学校;从基础条件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导致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无法分给教育过多资金。

此外,城镇中的高学历教师比重显著高于农村,导致农村教学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

(六)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得到一定的提升,并且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但是总体而言,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

并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逐渐变大。

二、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现阶段中,统筹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土地规划一体化、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均等化等战略措施。

笔者以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个措施,为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可参考依据。

(一)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

在城乡统筹规划过程中,坚持“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城市与乡村发展目标进行规划设计以及战略布局,摒弃传统的二元发展理念,提升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有效性;提升城乡规划的衔接性,从而实现城乡布局规划、城乡统筹控制、乡镇规划建设、产业体系发展、教育、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全面覆盖。

(二)推动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主要是为了实现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进而为农业增收提供基础建设。

推动现代化农业生产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这就需要加强农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改变传统的耕种技术,进行产业化、区域化、集群化农业生产,加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

此外,要重视城乡的生态环境保护,摒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

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经济要素特点,选取优势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城市以形成工业为主的产业机构,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为目标;农村则以推动轻加工业发展,形成劳动密集型产业格局。

(三)推动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在城市化的基础上提升城镇化发展的科学性,要坚持大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战略,重视大城市的规模效益、聚集效益以及辐射效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要充分调动小城市在加快城乡生产要素流动方面的流通作用,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而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民经济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主要从三方面着手: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虽然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了一定的进步,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仍处于弱势群体,目前许多地方仍存在农民工子女读书难、看病难以及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因此,要加紧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让城市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②增加对农村资金投入,加紧农村、农业建设,推动农村基础建设,例如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基础设施。

③加强对村支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利用。

(五)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于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进而推动现代化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通过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能够改善其精神思想,提高农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先进意识,激发农民自力更生、积极致富的精神。

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建设,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素质;加强农村的科普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的民主意识以及维权意识,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感,进而提高农村组织水平。

结束语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但约有超过60%人口为农村户口。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为了赶超西方国家,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城乡分离发展政策。

但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重工轻农”得到一定的改善;此外,以城带乡等理论的出现也缓解了城乡发展之间的差异。

但政府仍需重视城乡发展之间的差异,通过城乡规划一体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文章首先针对城乡规划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推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

[2]发展农村经济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上增长较快、效益比较好,但经济的繁荣集中表现在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农民收入比较低、剩余劳动力过多、农民贫富差距大、农业投入相对少等现象。

这不仅制约了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

鉴于农村经济在我国的重要地位,研究发展农村经济问题就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探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有效对策,尽快解决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

一、发展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以占世界近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很低,这主要是由于存在诸多问题,限制其快速发展。

国外社会组织研究现状论文

新时代基层治理是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目前,在国内外都有很多学者对新时代基层治理进行了研究。国内方面,一些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相关研究项目,并发表了大量论文。例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央党校等单位就曾经组织过多次关于新时代基层治理的专题讨论或培训班。此外,《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等媒体也陆续刊发了不少文章探讨这个问题。在国际上,一些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等也对中国的基层治理模式进行了关注与研究。他们认为中国的“三级联动”、“双向选择”、“群众路线”等制度安排具有可借鉴性,并提出建议以逐步实现本土化改革。总之,当前针对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未来还需要更深入地挖掘其内涵及实践意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新时代基层治理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以下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概述:国内研究现状:1. 重视基层治理的理论建构: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基层治理理论体系进行了构建和完善,重视基层治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模式,如"两委制"、"普遍参与"等。2.强调创新机制:研究者提出,通过创新机制,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3.专题报告和政策文件:在许多重要报告和政策文件中,国内政府明确提出深化基层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和基本民主政治建设。国外研究现状:1.制度理论研究:国外学者在基层治理方面往往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发达国家注重法律规范、民主制度的建设,强调可以通过制定有力的法律规定来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等。2.技术创新研究: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或者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基层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也成为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3.案例研究法:还有一些国外学者通过基于案例研究法的方法,研究比较了各国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总之,当前的基层治理研究从关注基本原则、到强调机制创新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均有广泛的学术关注和实践探讨。

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我国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探索网络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各国的学术研究也在不断壮大和深入。中国的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各个领域的论文层出不穷,尤其是在一些科技领域,中国的研究成果已经开始受到国际的关注。在国内,学术研究的领域非常广泛,但是,更多的注意力是集中在一些热门的领域,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基因等,这些都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研究的热点。同时,随着中国对世界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一些战略型的研究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例如能源、环境、军事等领域。

针对这些热门领域,国内的论文研究也取得了很多的成果。例如,近年来,智能驾驶、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不断提高,分别利用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技术,这些研究都为中国智能化制造、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物联网领域的研究也逐渐成熟,利用无线传感器和云计算等技术,实现了物品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

在国外,学术研究也在不断向前发展。一些国外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的学术研究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在生物医学领域,国外的一些研究成果为中国的医学事业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示,中国的生物医学研究也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同时,在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国外研究成果也为中国提供了许多借鉴,为中国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总的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都越来越受到重视,各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研究方法和手段不够先进,学术交流和合作不够紧密等。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学术研究的质量和效率,发挥学者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为中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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