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乡镇财政建立以来,对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相对滞后,运行中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建设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及财政管理改革的发展方向,结合我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现状,对下一步的改革,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巩固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缓解县乡财政困境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确保基层政权的高效能、低成本运作,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通过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严格支出顺序,提高乡镇支出的透明度,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及教育、卫生、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的需求,逐步化解乡镇债务,不断激发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的内在动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预算的科学性、决策的民主性、运作的规范性、监督的有效性和使用的绩效性,初步形成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有序规范财政支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财政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六不变,三分离”的原则。“六不变”即区乡(镇)财政结算体制不变;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乡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不变;乡镇内部财务管理职责不变;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三分离”即乡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核算权与监督权相分离;收入环节与支出环节相分离。二是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既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又要注重调动乡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认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又要重视改革的难度,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既要强化运作的规范性,又要不断提高运作的效率与服务的水平。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在做好收入归集的同时,充分体现乡镇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在严格规范支出的同时,确保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财务审批权不变;在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运作方式。根据上述原则,主要采取“收入归集,预算分编,指标控制,帐户特设,分级监管”的运作方式。
1.收入归集。乡镇所有收入均通过区财政部门指定的乡镇财政帐户进行归集,包括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和非税收入,对乡镇非税收入将通过“票款分离”的办法进行归集。
2.预算分编。乡镇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财力可能,分别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同时,根据经批准的乡镇本级预算,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由乡镇编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部门综合预算,乡镇部门综合预算包括乡镇机关及乡镇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在编制部门综合预算时,必须按照区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逐步健全各种定员定额管理,制定科学的定额标准。
3.指标控制。乡镇预算一经确定,对乡镇本级预算及乡镇部门综合预算,导入“金财工程”指标管理系统,由区财政按预算指标实行监控,对超支出计划的,必须按制度规定通过规范的预算追加审批手续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乡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凡乡镇本级预算需调整变动的,必须经过乡镇人大批准;部门综合预算超支的,必须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乡镇的指标控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按预算类别,通过“金财工程”指标管理系统,分别设置控制权限,实行即时、动态监控。
4.帐户特设。按照实际核算的需要,乡镇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统一设置乡镇财政帐户、乡镇财务结算中心帐户、乡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乡镇专项资金帐户等四类银行帐户,分别用于核算不同的资金业务。
5、分级监管。对乡镇本级预算及乡镇部门综合预算由区财政部门实行指标控制与监管,乡镇必须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支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算指标的调整。凡属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由乡镇在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乡镇下属政府性投资公司及村级财务,则由乡镇按照规定负责监管。
(二)业务操作。按照业务核算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与界定乡镇总预算会计业务的核算功能。乡镇所有收入按收入指标归集到指定的唯一基本结算帐户,所有支出都必须在基本帐户中按支出指标分级划拨。严禁在各收入类帐户中直接办理支出,严禁在指定账户以外保留或开设其他账户。具体收支业务的核算仍由乡镇
办理。主要业务内容包括:
1.在乡镇统一设立乡镇财政帐户、乡镇财务结算中心帐户、乡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和乡镇专项资金帐户,在规范各类帐户的功能与权限的前提下,上述所有帐户的资金由乡镇负责按规定进行核算与管理。
2.统一指导乡镇按照规范的程序与要求编制乡镇本级预算及部门综合预算,定期编报乡镇及部门分月用款计划。
3.乡镇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统一设置具有专门用途和核算功能的账套,以满足特殊业务核算的需要。
4.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所有乡镇财政支出来源一律由区财政部门和乡镇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按预算指标拨付至乡镇财政帐户,再由乡镇总会计按批复的用款计划通过资金申拨系统将款项拨付至乡镇财务结算中心帐户和专项资金帐户。
5.规范乡镇财务结算中心业务,乡镇财务结算中心在预算额度以内办理对外支付和经费支出业务,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管会计档案,实行财务监督。
6.区财政部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对乡镇收支预算进行指标控制和相应支出实行即时监控,并指导乡镇财务结算中心业务。
(三)系统管理。新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要在充分利用原有乡镇财务结算中心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正在实施的“金财工程”建设情况,充分应用“金财工程”管理软件系统,通过电子政务网络,使“指标管理”、“资金申拨”、“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等“金财工程”核心业务软件延伸到乡镇总预算、乡镇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系统维护、数据库及管理权限的设置由区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区和乡镇按照职能分工,实行分级监管。
(四)职能划分。
1.区级的主要职能。指导乡镇本级及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将乡镇月度用款计划纳入资金申拨系统;实行预算指标控制;按规定办理资金的拨付;监督乡镇预算的执行;指导乡镇按统一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统一乡镇财政数据库的管理及网络的维护。
2.乡镇的主要职能。按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本级预算及部门综合预算;严格执行乡镇预算;按规定的程序与要求办理预算的调整与追加;审核报销凭据并按规定办理对外支付;具体办理相应会计业务核算与保管会计档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四、工作步骤
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观念的更新,而且还需要财政业务与现代网络技术、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有机结合,按照合理规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确保从20*年1月1日开始在我区全面实施,在推进过程中,采取以下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12月31日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乡镇银行帐户、乡镇财务进行清理。进行各种业务软件的安装与网络的调试,不断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相关人员的业务与岗位技能培训。出台乡镇本级及部门综合预算编制的指导性意见等相关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1月1日-20*年6月)。主要工作是账户清理全面到位,业务模式基本完善,相应功能正式运
作、配套性的制度与措施开始逐步到位,实际运作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初步得以解决。
(三)落实完善阶段(20*年7月-12月)。针对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的完善,重点是完善落实各种制度及考核机制,建立监督机制、优化服务功能等,使整个运作既要符合我区乡镇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管理的要求;既要体现规范性,又要体现灵活性;确保整项工作的推进达到规范、平衡、有序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无论是其系统性和复杂性,还是其工作量,都远远大于此前的各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确保改革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创新观念,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全力以赴推进改革的深入开展。区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乡镇也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完善制度体系。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与办法,进一步深化、细化改革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确保各项具体措施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要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制度体系。各乡镇也应根据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理顺乡镇内部的财务控制体系。
(三)通力合作,强化技术支撑。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为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技术保证,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统一规划,全力推进网络技术的应用,切实满足管理与服务需要,实现便捷、高效地处理业务和信息交换。
第2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徐熙和毕业于统计专业、从事财政管理工作多年、现在预算处工作的刘星,根据自己的体会做了如下介绍。
徐熙认为,此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财权事权下移,区县相应财权事权扩大;收入由原来的分级管理变成分税管理,彻底分税。以上两项工作与统计部门有直接的联系。他说,无论是财权事权下移还是实行彻底分税制,其实质就是要打破所属观念,强化区域整体发展。与此相适应,财政指标已经先行一步,税收统计上也做了相应调整,客观上要求统计部门的核算要配套,即推行区域统计。
推行区县在地统计,这项工作作为200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增在加紧准备。从统计管理范围看,统计部门将由原来的条条管理走向客观要求的区域化管理。但是,这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统计的要求还不仅仅在于实现区县在地统计。
第3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此外,农村的大量公共产品,典型的如道路建设、救灾、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因此,地方分税制应以县级为重点完善的级次。基本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县(市)政府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县(市)的财政自:二是要坚持事权、财权下放与规范运作相结合,使省与县两级政府在事权、财权等划分上更明确、更规范、更合理。基本原则可采用“受益原则”,即以受益大小为界定的标准。而对于现在的乡镇政府,可将其作为县级的派出机构。乡镇政府管辖区域小,人口也不多,相对于县级政府而言,具有更多的服务性质和辅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因此,乡级财政职能的重点应该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比较简单的管理,在县与乡的职能划分中,尤其应突出乡级政府的服务职能,重点放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公益和培育法治精神等方面。对于管理职能,尽可能由县级政府直接承担。
(二)优化地方税体系;针对现行税种划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趋势,并借鉴国外多年形成的有效经验,重新确立税种划分的依据。具体而言,有以下依据:
(1)政府职能。把与地方公益事业、第三产业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有密切联系的税种,划归地方政府;
(2)税基流动性。应把税基流动性大的税种,如增值税等划归中央:把那些税基流动性较小的税种,如房产税、土地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牌照税等划归地方。同时,税种划分要考虑征收的难易程度,要便于课征;
(3)财政需要。对于地方财政,虽不要求地方税收与本级财政支出完全挂钩、自求平衡,但地方税种和税收规模也不能过小。否则,如果地方支出大部分依靠中央转移支付解决,那么就可能影响地方税体系的健全,增加资金上解下拨的成本;
(4)受益范围。可以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区域性和受益范围与确定税种归属结合起来。
既然税源的产生与那一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直接相关,就应该使该级政府在分配中获得一定的利益。按照以上依据,并结合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重新架构中央税体系和地方税体系的税种组成的具体设想如下:中央税系应以关税、消费税为主体税种.并辅之以全局性的环境保护税、证券交易税、土地增值税等。按照彻底的分税制要求,共享税应该尽可能少。但是在我国这样幅员广阔、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产业结构差别如此之大的国家里,如果共享税没有~一定的数量和收入规模,恐怕难以实现各个地区之间财力的合理分配。所以,应当保留适当数量的共享税。从经济稳定和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可以将增值税、所得税和资源税等税种作为共享税。新的地方税体系主要包括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城镇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区域性的环境保护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关于税收权限的划分,宜采用“中央集权为主、地方分权为辅”的模式。
(三)构建农村公共财政体系;针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需求方面的持续增长现象并存的特殊情况,在为广大农村提供必要的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的同时,还需要增加以下述内容为代表的各类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财政条件下农村基建资金应主要投向公益性、调控性和环保性的领域。应根据现有财力情况,在保证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规模增长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农村生活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投入.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应合理划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的分工。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由中央、省、地(市)和县四级政府共同承担,经费的分配使用,则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
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广大的农民仍未被纳入到正规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二元化现象突出:另一方面,已有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较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主要包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三项内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一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政府的多级供给体制。其中,县乡政府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直接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产品。而农村公共产品构成上的层次性,也就决定了作为供给主体的各级次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属于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承担,属于地方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一些跨地区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可由地方政府承担为主,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和协调。依据这一原则,诸如环境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项支出应由中央、省级政府承担,县级政府负责管理,乡镇政府承担具体事务;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的支出则应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县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主要承担本辖区范围行政管理、社会治安和本区域内小型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责任。
(四)推动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中央对省级地方的转移支付是中国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的中心环节。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对省级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确立和改进.并且在解决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是今后地方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应在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尽量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相协调。如果与中央的办法偏离太大,从全国来说,就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不利于实现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目标,也不利于实现财政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在全国范围内的基本一致。从当前情况看,省以下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尚未开始建立省以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的地区,不论这些地区是享受中央过渡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地区,还是没有享受该项补助的地区,都应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各地都能够拥有自己的转移支付办法,并将该办法运用到资金分配中去。对于享受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的地区,在对下实行转移支付时,最低限度要将从中央财政得到的过渡期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财政部每年对此进行专项检查;二是要将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与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当作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五)化解地方财政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恢复了公债政策,由财政部代表政府对内对外发行国债。对地方政府信用,我国一直采取限制发展的政策。除了经国家批准发行过债券的地方外,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债务负担。目前困扰地方政府的实际债务负担主要包括:
(1)国债资金转贷形成的债务;这实质上是中央政府地方发债,从而形成了地方政府对中央的债务负担,由于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还款期较长,总体上对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不会形成太大压力:
(2)与地方金融风险有关的连带责任形成的债务负担;
(3)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中,国家统筹部分资金不足,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资金的制度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养老金的支付对地方政府形成很大的财政压力;
第4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一、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财务行为
(一)我国现阶段政府财务行为仍不规范
政府的“经济人”特性导致了政府财务行为的不规范。按照一般的经济理论,作为财政资金支配者和使用者的各级政府部门,同时也应视为理性的“经济人”。“经济人”的行为特性,使得各级政府部门总有谋求局部或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从而导致一些不规范的政府行为的出现。一方面,在组织收入时,一些政府部门热衷于搞不规范的创收来提高小集团的利益,他们利用手中的收费权,以政府名义或政府批准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来谋取本集团和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安排支出时,一些部门、单位为争取更多的财政预算,任意截留、挤占、挪用、甚至侵吞财政资金,特别是一些部门、单位挪用经常性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去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后以经常性资金、专项资金不足为由要求增加财政预算,以预算套预算来满足本集团利益。
不健全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助长了政府财务行为的不规范。在收入方面,由于这部分创收所得没有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而是进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被看成部门、单位的自有资金,从而助长了他们违规的创收活动。在支出方面,由于原来重复、分散设置账户,资金的拨付环节多,且只要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账户上后,其具体使用便是预算单位自己掌握,至于经常性资金是否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已基本失去监管,从而为不规范的政府财务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二)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财务行为
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核算,有效地抑制了不规范的政府财务行为。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取消其他所有部门、单位的自立账户,设立一套单独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的政府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该账户体系集中管理和核算,铲除了部门利益的藏身之地,排除了由部门分散管理、自收自支的可能性,这无疑会有效地抑制各级政府部门不规范的创收行为。
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规范了支出拨付程序,从而规范了政府财务行为。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的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类别直接拨付或授权拨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从而避免了资金在预算单位的滞留、沉淀,不给各部门、单位截留、挤占和挪用的机会。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本直接支付到提供商品和劳务的供应商手中,有效地保证了预算的硬约束,切断了超预算的资金来源渠道,实质上规范了政府财务行为。
(三)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逐步取消改革初期的一些过渡性措施。应该看到,要淡化政府部门的利益观念,消除局部利益、个人利益驱动带来的政府行为不规范,我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还应进一步深化。要逐步取消改革初期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划分、银行账户设置等方面采取的一些过渡性措施,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将财政授权支付的预算级次进一步下延,以真正规范政府财务行为。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规范政府行为,仅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还不够,因为它不足以保证政府支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无法排除由于利益驱动而使支出部门与供应商相互勾结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可能性。所以还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国库要严格按部门预算制定的用款计划拨付资金,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则可以切断支出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联系渠道,减少他们共同谋利的机会。
二、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财务行政运转协调
(一)我国现阶段政府财务运转仍不协调
行政事业单位分账户管理制度造成了政府财务行政运转不协调。我国现行政府各部门、单位实行的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的分账户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意味政府各部门、单位具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如果他们不恰当地膨胀各自的利益追求,就存在为争取集团利益而各自为政的可能性,从而很容易导致诸如政出多门、执法程序不统一、部门利益相冲突等一系列政府财务运转不协调的问题的出现。
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脱节造成了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不协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国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至于预算单位是否按规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中才得以知晓,形成预算、执行两张皮,预算约束软化,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的现象比较普遍,从而造成了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不协调。
(二)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财务行政运转协调
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财务行政运转协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改变原来的分账户管理制度,设立一套单独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要求进入其中集中管理和核算,它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收入一个口径,支出一个漏斗”。这显然有利于统一财权,消除政府各部门的局部利益干扰,正确协调好部门间利益关系,推动政府财务行政运转协调。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了预算执行,有利于保证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相协调。一是在资金管理方式上,由原来将资金层层下拨给预算单位改为现在财政部门只给预算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二是在资金支付方式上,由原来预算单位分散支付改为由财政国库中心根据审核后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直接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实现了以预算指标控制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以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拨付,真正做到了预算是什么,就执行什么,保证了预算与执行的一致,有利于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相协调。
(三)明确相关单位在国库资金运作中的职权,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运转协调
我们知道,推进政府行政运转协调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这就需要我国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地进行调整。现阶段应该注意的问题就是要明确相关单位在国库资金运作过程中的权责。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其中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便是制度完善、权责清晰。如法国对其中支出决策人、公共会计、财政监察专员等在有关国库资金的使用、支付和监督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责任的执行和权力的实施。为了使我国政府行政运转协调,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明确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在国库资金运作中职权。
三、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财务行政公正透明
(一)我国现阶段政府财务行政仍不公正透明
预算编制过粗,导致政府财务行政不透明,资金分配不公正。我国目前的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便是预算编制的粗放,没有细化到具体部门和项目,不透明,造成了在编制预算时,政府各部门“乱请款、乱要价”,虚报预算的现象很严重。在编制预算时尽量报高点,然后让财政部门砍削。从而导致了政府财务行政不透明,资金分配不公。
预算执行不规范,导致政府财务收支活动不透明。由于原来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资金流转环节多,在途时间长,导致了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财政监督。一方面,收入不及时,退库不规范,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另一方面,支出不透明,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为“暗箱操作”、“权力行政”等提供了便利条件,造成了政府财务行政不透明、不公正。
(二)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财务行政公正透明
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有利于政府财务行政的公正透明。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是以细化预算编制为基础的,它要求预算科目和预算编制都要规范化和细化,以利于每个预算单位编制详细的分月用款申请计划,国库部门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使国库支付的基本程序透明,资金分配公正。
预算执行中采取预算单位只掌握预算指标而不直接办理资金支付的方式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由于资金已不再从预算单位实存账户支取,而是从财政给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体系中直接或授权拨付,因此,无论是预算单位,还是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向都很清楚。这对于推动我国政府财务行政的公正透明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财务行政公正透明
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预算单位现行的预算编制水平不高,不够准确和明细,不能满足国库支付的基本要求。所以要在把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具体项目的基础上,准确地编制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使国库支付的基本程序公正透明。
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提高财政资金运转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为此,需要建立一套先进、可靠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而我国目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水平还不高,财政、税务、银行之间计算机联网程度比较低,显然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也不利于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行政廉洁高效
(一)我国现阶段政府财务行政离廉洁高效的目标还有距离
资金管理方式落后,导致政府财务行政中现象比较严重。在原来那种重复、分散设置账户,资金层层划拨的资金管理方式下,由于大量资金分散、沉淀在各部门、单位,资金拨付使用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了财政资金流失现象十分严重,无故截留和隐瞒应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预算外资金未按规定合理使用,预算内资金乱支乱列现象也屡见不鲜,助长了行为的滋生,不利于加强廉政建设。
政府各部门成本效益意识淡薄,导致政府财务行政低效。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各部门、单位成本效益意识不强,会计核算不仅没有真实反映单位有关财务活动,甚至成为部分单位谋取小集团利益的工具,使社会公众和立法部门缺乏有效的信息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正确的绩效评价,导致财政支出管理粗放,资金使用不计成本,不考虑效益,大量财政资金浪费,使用效益很低。
(二)以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推动政府财务行政廉洁高效
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首先,改革后取消了部门、单位自有账户,要求所有财政资金都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特别是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专户进行管理,填补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增强了财政监督的完整性。其次,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克服了过去财政不能事前监督的弊端,实现了资金运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以前,财政、审计部门只能依据各部门、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实行规范的国库管理制度后,财政部门能清楚地掌握每一笔收入的来源、时间、数目及每一笔支出的用途,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来源、流向、流量的全面控制,使财政监督贯穿于部门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
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对政府各部门进行正确的绩效评价,促进政府财务行政运转高效。首先,改革后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其所反映的信息、更加真实;其次,国库集中支付的一大特点便是资金流转链条短,其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及时;最后,它要求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管理和核算,其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完整。由此可见,规范的财政国库核算体系所提供的信息能真实、及时、完整地反映出一定时期内政府活动的范围、规模和方向,有利于社会公众和立法部门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准确公正的绩效评价,促进政府财务行政运转高效。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库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府财务行政的廉洁高效
我国目前的国库监督机制主要由财政监督、政府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构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责利不明确,权力之间缺乏制衡,监督约束软化,这显然不利于推动我国政府行政的廉洁高效,因此,应建立、健全国库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督制约。可以考虑修改《预算法》,在《预算法》中应对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出明细具体的规定,明确各种监督主体的权责利。二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日常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监督,对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和审计部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外部监督,财政国库部门应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国库资金运行情况,审计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对国库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参考文献】
财政部财政国库制度改革专题中国财政,××年增刊
中国财政学会构建预算管理新模式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第5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关键词:乡镇财政改革;激励机制;财政管理
一、乡镇财政改革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属于农业大国,乡镇地域广大、人口居多,但乡镇经济的发展较为滞后。乡镇经济的发展主要控制因素是乡镇财政管理,乡镇财政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一方面为基层政府实施相应的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另一方面也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随着我国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及三农问题的不断推进,加强乡镇财政改革势在必行。在具体的乡镇财政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乡镇财政改革活动需要相应的工作人员参与,而在人才方面缺乏相应的专业化的、高素质的人才,人才管理方面也缺乏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才能有效激发改革的积极性和效果。第二,在具体的乡镇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在财政统计不全面、收支统计及核算不完善及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暴露了财政改革过程中存在的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同时也说明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需要加强和完善的方面,只有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提高财政管理的水平,并从而有效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
二、乡镇财政改革中激励机制及财政管理改革措施分析
(一)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一切发展的源泉在于人才,在实施乡镇财务管理改革中人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推动财政改革,需要为乡镇政府机关配备充足的、高质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提高乡镇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对于现有员工要加强相应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财务理论知识水平,普及我国最新的财务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其职业使命感,引导工作人员确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对乡镇财政开支的控制和管理在乡镇财政开支管理方面,要加强控制和管理力度,根据相关要求,在公务接待、待遇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加强监管和控制,做好乡镇财政开支。必要的情况下,要加强支出情况的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相应的开支状况,提高干部自觉性,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凝聚力。同时要加强财政项目审批,实行统一化票据管理,在票据领用、核销和保管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优化乡镇财务资金使用,控制乡镇财政开支。加强对专项使用资金的监管力度,促进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三)加强乡镇物资管理制度建设在乡镇财政改革中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在这方面,需要遵循账实相符的工作原则,严禁出现挪用公共财务账外资产问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根据会计法及其他政策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
(四)完善内部监督和控制体系,建立薪酬激励体制在乡镇财政改革中,要完善内部监控体系,建立相应的薪酬激励机制。只有做好员工激励,才能有效推动财政改革的实施,取得卓越的效果。所以,薪酬激励体制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由于乡镇机关的特殊性,其工作人员工资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来执行的,缺乏薪酬激励。因此,还需要结合各地的发展状况建立相应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内部监控体系,加强内部财政监督和管理,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管,防止各类腐败事件的发生,促进乡镇财政管理顺利、有序、高效开展。
第6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1云南省乡镇财政改革试点基本情况和面临的问题
1.1云南省乡镇财政改革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首先是在玉溪市江川县进行试点,2005年11月江川县出台了《江川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县各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其他州市也相继开展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但各地的改革进度和模式不一致。从进度来看,云南省16个州市,玉溪市除4个县区没有全面推开外,其他县已全面试点,版纳州三个县市已全面进行试点,其他州市已选择部分县区进行改革试点,各地的改革进度参差不齐,有的地方对此项改革十分积极,有的地方对改革不主动,有畏难情绪。从改革的模式看,改革试点的模式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
1.1.1以玉溪市江川县为代表的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在县设立乡镇财政管理股总预算会计核算。乡镇设报账员,单位会计由乡镇财政所。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征求县人大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局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审查,并由县财政局纳入全县预算统一依法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并由县财政局向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1.1.2以红河州蒙自县为代表的把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和单位会计,乡镇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国库,乡镇单位会计集中由县会计核算中心,乡镇财政所只设财政所长和报账员两人。预算编制过程中,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乡镇需要与可能,财力适当向乡镇倾斜,同时根据乡镇的财政收支情况,核定各乡镇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其收入实行下达任务给乡镇,乡镇只对超收部分进行分成。对支出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办法,乡镇财政所根据相应的标准和办法编制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进行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统编入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的乡镇财务收支预算,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
1.1.3以昭通市威信县、楚雄州姚安县为代表的对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将乡镇作为县级的一个一级预算单位,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乡镇单位会计由乡镇财政所。对烟叶及重点税源由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乡镇发展经济,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确保目标任务完成。预算编制过程中,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根据县财政局的指导意见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
1.2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
从云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本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改革模式较多,不统一,各地在改革模式上有不同的观点和想法。第二,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地方改革不彻底,改革还是主要侧重于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基本没有触及既得利益和职权范围内的调整,没有从根本上就解决当前乡镇财政困难问题进行改革。第三,会计核算岗位脱节,结算会计岗位配置职责不明,不利于会计监督。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会计核算结构发生了变化,县财政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乡镇政府原来的单位会计账务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乡财政所虽设结算会计岗位,但结算会计仅是一过渡会计,手中无账务,所以在财政所内部结算会计很难监督和制约乡政府单位的经费会计和经费支出,不同会计岗位失去相互牵制作用,结算会计主要任务是往返于县乡财政之间传递票据,成为名副其实的“跑腿”会计,会计人员不能独立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同时,乡镇领导对收入、支出、结余和往来款项把握不准,加之询问不便,大多凭笔记本和记忆办理,最终可能造成工作较为被动。
2推进云南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和实施建议
2.1云南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2.1.1统一改革模式,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模式是五花八门,由于此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改革中可能会存在诸多的困难和矛盾,需在改革中逐步总结和完善,进一步的探索。为此,建议选择部分重点县由财政厅直接派工作人员挂钩指导改革试点,为全省改革提供示范,实行全面启动,逐步推开,确保全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2.1.2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
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等改革,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制时,要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在预算执行中,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2.1.3以完善市乡财政体制为重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在基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原由乡镇政府承担的事务全部由县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列支,以保障其合理的财政支出需求。这样,有利于县政府把分散的财力集中起来,统筹规划乡镇经济的发展,统筹提供地方公共物品———政治稳定、司法、治安、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通过统筹规划,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要建立财政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扶持并改进支付方式,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和村务公开等措施,鼓励县乡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县乡经济的良性循环。
2.1.4妥善清理乡镇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
首先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债务化解列入政绩考核,防止“新官不理旧事”的消极思想。其次,要制订还债计划。在全面清理核实乡镇债务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制订相应的偿还债务计划,将每年的偿债计划纳入乡镇财务收支计划,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乡镇自筹的办法,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乡镇到期债务。第三,要积极主动消化债务。通过拍卖等方式盘活乡镇资产及资源,解决部分债务。同时,县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补助力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的资金援助。第四,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镇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状况制定发展计划。
2.2云南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建议
要切实实施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应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综合各地改革试点的优点,把乡镇作为县财政的一个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采取“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通过改革来实现四个管住,即管住乡镇乱收费、管住乡镇乱花钱、管住乡镇乱进人、管住乡镇乱举债,有效加强对基层的监督,全面规范统一收支事项,增强县乡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极大地提高县乡财政管理水平。其具体操作应根据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按照“财力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调整原有的体制框架,打破长期以来由乡镇自主核算的分散管理模式所形成的财权分配格局,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方式同时进行改革,把乡镇作为县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采取“收入整体上划,支出分类管理”的改革办法。
2.2.1收入上划县管理
原来由乡镇支配使用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以及上级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等,全部上划为县(市、区)级财政收入,同时取消体制补助、体制上解和各项结算项目。与之相适应,乡镇不再承担组织收入的职责,年度税收目标任务统一由县(市、区)政府根据税源情况下达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执行。同时,改变现行以乡镇为单位考核的办法,县(市、区)政府另行制定对乡镇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2.2.2支出按性质分类管理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乡镇支出范围。乡镇承担的主要支出有: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和村组支出等必要的开支。乡镇上划县(市、区)级支出主要有:一是调整工资支出,主要指政策性增资和调整工资;二是事业发展支出,包括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这些事业发展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项目安排分轻重缓急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后,向县(市、区)财政提供项目和资金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财政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需要,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
2.2.3建立和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
首先,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县(市、区)乡和谐发展。在科学规范县(市、区)乡政府事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县(市、区)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其次,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锁定历史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债权债务实行“双重管理”。再次,建立和健全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县政府要制定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乡镇政府的责、权、利,建立和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最后,建立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7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从制度上防范腐败发生,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宜人新*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主要原则1.规范完善的原则我市已先后三批在65个部门进行改革试点,下阶段全面推进改革必须按照国务院同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原则,完善市级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规范各市(县)区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2.资金高效运转的原则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切实减少资金流转环节,简化资金拨付手续,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我市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是不改变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不改变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和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在“三不变”原则下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集中收付方式,使财政收支更加规范和快捷。
4.积极稳妥的原则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系统工程,在思想认识上要积极主动,在改革步子上要稳妥渐进。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全面推进改革,争取*年底基本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强化改革观念,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工程,努力实现改革目标。
1.*年内所有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完善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办法,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创新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模式,在有条件的主管部门成立财政支付分中心。探索提出项目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革试点。
2.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规范的改革方案,并选择单位实施改革试点。*年1月起,各市(县)、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已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地区要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三、配套政策措施1.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正确决策协调,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真正把握改革精神,消除认识上的偏差,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密切配合、加快改革进程的合力。
2.加强部门预算、集中支付改革的配套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部门预算改革要相互配套,相互衔接。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为改革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要规范预算执行,强化执行监督和控制职能,及时反映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第8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改革目标通过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严格财政支出顺序,提高乡镇支出的透明度,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及农业、科技、计生等法定支出的需要,逐步化解乡镇债务,不断激发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的内在动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预算的科学性、决策的民主性、运作的规范性、监督的有效性和使用的绩效性,初步形成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有序规范财政支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财政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六不变,三分离”的原则。“六不变”即县对乡镇财政结算体制不变;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乡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不变;乡镇内部财务管理职责不变;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三分离”即乡镇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相分离;核算权与监督权相分离;收入环节与支出环节相分离。二是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既要坚定改革的信心,又要注重调动乡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要认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又要重视改革的难度,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既要强化运作的规范性,又要不断提高运作的效率与服务的水平。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在做好收入归集的同时,充分体现乡镇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在严格规范支出的同时,确保乡镇的独立核算主体、财务审批权不变;在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改革内容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现各乡镇“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乡镇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经县政府批准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县财政部门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应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审批执行。各乡镇财政还要对本级各部门实行综合部门预算的管理,按照乡镇政府年度收支预算盘子,编制各部门综合预算。
(二)账户统设。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各乡镇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各乡镇财政收支。同时,设置乡镇财政国库,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业务;设置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结算专户”、“工资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乡镇继续保留“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转移支付资金发放帐户,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其他财政专户一律撤销。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收入由乡镇政府按年初预算组织征收和缴库,乡镇当月取得的财政预算内收入仍然先入县国库,在次月国、地税部门及时提供各乡镇收入明细情况,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及时下划到乡镇金库,资金不再作上划县国库处理。乡镇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划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预算内外资金根据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按月或支出进度向县财政提出支出计划和申请。县财政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严格审核。对符合预算要求的支出,是预算内资金的,允许乡镇办理预算内资金支付业务;是预算外资金的,将预算外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并按规定程序支出。
(四)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机构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拨付给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建账管理,乡镇现用现领,票款同行。
(六)县乡联网。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要与县财政联网,对各项财政支出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查询。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一是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二是具体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政、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国税、地税、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指导,办公室设在县财政部门;三是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县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安排。
(二)清理、清查阶段(20*年6月11日至7月20日)。一是由县财政和人事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对在编人员经人事部门认定后,由财政部门建立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二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对到期未使用的空白票据,经县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统一销毁,对8月末之前未使用的有效空白票据,重新办理领用手续;三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银行账户,除按规定可保留的账户外,其他账户在8月末之前一律撤销;四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登记,并报县政府备案;五是由县纪检监察和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资产,并与固定资产账核对无误后,重新登记造册。
(三)准备运行阶段(20*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一是要做好网络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二是要做好核算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三是要做好账务移交、账套设置、账目初始化、撤销银行账户、新建银行账户等工作;四是制定《乡镇财政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乡镇财政支出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五是进行网上审批业务模拟运行。
(四)启动和检查验收阶段(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20*年9月1日,全县各乡镇正式启用县乡网络,按新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核算;二是由审计部门对县与乡镇财政相关交接事项进行监交;三是由县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进行验收;四是接受省、市财政部门检查组检查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改革工作宣传和指导。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的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要深刻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消除误区,统一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认真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还要履行好如下职责:指导乡镇财政年度收支预算编制;实时监督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审核乡镇政府预算拟调整方案等。
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不变,乡镇财政要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乡镇金库管理等工作;做好管理和核算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本级政府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和处置工作;做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和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核拨和监督管理;做好乡镇税源、乡镇政府财力资源、乡镇政府债权债务监管以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保证乡镇财政管理干部配备。要建立乡镇财政干部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各乡镇要根据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需要,设置预算总会计、会计和出纳岗位,按省、市有关要求配备乡镇财政干部,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供组织保障。乡镇财政干部的人员编制由各乡镇自行调剂解决。
(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流程、支出业务审批流程、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规程、县乡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操作规程等,提高办事效率,为乡镇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
第9篇:财政管理改革范文
一、基本原则
继续推行“四不变”原则,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县乡财政利益分配关系不变。
二、基本模式
在现行乡(镇、街道)财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继续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预算编制、统一设置账户、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票据管理、统一管理村级资金。具体完善的有:①收付方式方面:乡(镇、街道)所有收付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收入统一上缴国库,支出统一由国库拨付,统一收付方式。②账户设置方面:县财政局在县级金融机构只开设一个“结算专户”,乡(镇、街道)预算内所有资金、非税收入、专项资金和往来款项均须纳入该专户核算;同时在乡(镇、街道)开设“工资专户”、“支出专户”、“涉农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分账户。③乡(镇、街道)财务管理方面:乡(镇、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的会计业务由财政所统一核算,每月记账后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须在次月初报县乡财局审核。④票据管理方面:乡(镇、街道)使用的财政票据必须经县非税局核准,各乡(镇、街道)先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再向县乡财局办理领、缴、销手续,县乡财局向县非税局统一领取。
三、时间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在年9月底之前要完成“乡财县代管”管理方式改革,年未实施的望仙、华坛山、石人、石狮、清水、枫岭头、罗桥、旭日、皂头、应家、黄沙岭、铁山、五府山、花厅、茶亭等15个乡(镇、街道)以年10月起统一实行“乡财县代管”管理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调整充实“乡财县代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财政、监察、人劳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农业等单位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广泛宣传“乡财县代管”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二)强化管理,严格纪律。要加强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关于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饶县府发[2004]25号文件)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是“乡财县代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组织纪律,规范程序操作,支持配合改革工作。改革前不准私分集体财产、滥发钱物,改革中不准擅自开设银行帐户(含存折户)、私设小金库,不准使用非正规票据、坐支收入和县乡收入混库。否则一经发现,将在体制结算中划扣违纪金额,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县财政局要制定和明确操作性强的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县乡财局要增设乡财业务股,负责管理乡镇财政业务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所人员编制管理模式,即在现行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管理的基础上,乡(镇、街道)财政所由县财政局彻底地垂直管理。同时,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要履行好六大职能:①预算编制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街道)财政收入与支出,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乡(镇、街道)和单位预算执行;②组织协调收入。负责乡(镇、街道)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及乡(镇、街道)非税收入管理;③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乡(镇、街道)所有项目专项资金及涉农专项补贴资金的监管、核拨、发放;④国有资产管理。对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⑤单位财务监管。负责乡(镇、街道)各单位会计核算;⑥财经政策执行。依法监督会计从业人员及乡(镇、街道)各单位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改革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乡财县代管”工作管理制度和乡(镇、街道)激励约束等各项配套机制,确保“乡财县代管”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