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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2024-03-09 14:3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按照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要求,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重点整治4个方面20类突出问题。我作为一名综合办公室人员,对照方案中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自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精神、省、市委决策部署学习只停留在表面上,虽然熟悉口号、知晓基本内容,但不能够非常好的消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自身做起,不空喊口号,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因为不在窗口单位岗位,所以没有很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只能做到在群众有事找到我所在的办公地点的时候,帮助其解决问题或找到对接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更加主动地、密切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第2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二】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按照卫生厅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于2012年6月17日召开了领导班子清理小金库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自查工作。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自查工作领导组,由纪委书记董跃进同志负责,全面深入认真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党办、院办、审计、财务相关室负责人会议,就我院自查小金库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和要求,强调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严格自查自纠,不留死角;要认真对待,不准避重就轻;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自查工作领导组

为了确保自查小金库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党委会研究,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监督此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明确治理检查意义

向全院职工大力宣传,开展治理检查小金库工作的重 要意义。一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二是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各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三是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治理范围以及治理办法作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小金库的界定。

四、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3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单位每月排查、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调处办公室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办公室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土地所、当事人所在村(居)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乡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规划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0、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与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1、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2、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3、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调处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办公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调处办公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调处办公室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调处办公室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调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超级秘书网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4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安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认真抓紧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规定》在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作用,深入推进市直广电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教育

市直广电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尽快将该《规定》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

一是由机关党委牵头,以台总支、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举行一次专题学习会,理解和掌握《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要通过学习进行对照检查,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台总支、各支部要将召开专题学习会以及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6日前向局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二是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宣传优势,对《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市、县两级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增强与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市局成立市直广电系统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及办公室,设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受理举报的办公地址,接受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促进《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举报电话是:*,举报信箱设在八楼楼梯间,办公地址在局人事教育科。

三、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为了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市直广电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本部门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中的“八条禁令”,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如有违反《规定》内容的党员干部必须在6月28日前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书面报告情况。县处级干部直接向市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科级及科以下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向局纪检组报告。愈期不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纠正工作,同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

三是局纪检组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稳妥地处理违纪行为,避免无原则地从宽。

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举报,对群众有反映的,及时上报局纪检组,纪检组要组织专人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恰当处置,以此促进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要把贯彻实施《规定》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开展荣辱观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结合起来,防止顾此失彼。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5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局党组决定,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增强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为重点,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新建崛起新跨越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评、纠、建相统一,评改结合、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既要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

出问题,又要注重人事和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评议,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四)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开门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机关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民主评议,机关各股室开展自查自纠。

四、评议内容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事劳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建设法制人事劳动、和谐人事劳动、阳光人事劳动、效率人事劳动、廉洁人事劳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事劳动部门”。

1、是否健全、实行了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2、是否清理和规范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有关程序;

3、是否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事项,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有没有乱收费的行为;

4、是否清理和废止了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规定;

5、是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人事劳动政策性文件、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公务员考录、奖励表彰、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小额贷款、职业培训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工作的办事结果是否及时公示;

6、是否严格、规范执行了各项人事劳动法规、政策;

7、是否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是否开展了业务工作网上办理;

8、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9、是否实施了“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10、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政府采购、经费管理、人事调配、公务员录用、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小额贷款、职业培训等工作是否有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

11、是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接访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诉求渠道是否畅通,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是否热情及时,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化解;

12、是否建立了人事劳动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是否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3、是否存在虚报浮夸、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态度生硬,说话口气大,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15、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的现象;

16、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甚至、暗箱操作、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全面评议、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法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7月2日-7月9日)

1、建立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成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民主评议的相关具体工作。

2、制定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人事劳动工作实际,在征求各下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批准后下发实施。

3、召开全县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评议工作。

4、下属单位要按照会议的部署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5、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并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发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宣传和反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果情况。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各下属单位也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2、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员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并通过其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收集、梳理、统计、归纳。各下属单位也要组织评议员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3、各下属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人事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报告。

4、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抓好对重点、热点岗位及重大工作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

5、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上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报告。

(三)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评议组,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反馈给和各下属单位,各下属单位对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2、各下属单位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

3、各下属单位向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上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评议组,对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评议内容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并报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2、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并报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各下属单位应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五)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

1、人事劳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人事劳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0日前报市人事、劳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纠风办。同时向各设机关各股室通报综合测评成绩。

2、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位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第一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同时,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3、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位的各下属单位,在人事劳动系统当年度工作考核中适当加分;对排名最后一位的下属单位,取消其当年度人事劳动系统年度工作考核优胜单位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新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放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被评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要成立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从纪检、人大、政协、派、工商联、企业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为群众、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要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第6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在市直卫生系统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查清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按照领导包干、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的要求,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发现、防范和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规模性集访事件。

二、排点和责任部门

(一)局办公室负责排查群众来信来访涉及到的矛盾纠纷;

(二)局医政处负责排大医疗事故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局农卫处负责排查新农合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四)局科教处负责排查定向培养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五)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负责排查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六)市卫校负责排查学校治安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所欠工程款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和纠纷。

市直各医疗机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矛盾纠纷排点和责任处(科)室,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市卫生局成立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与化解阶段。各相关责任处室和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析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摸清矛盾纠纷底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情况,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按时报送至相关工作信息。按照“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对于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化解,逐件进行分流调处,限期整改到位。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在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注意研究带有普遍性、群体性矛盾纠纷,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上建章立制,形成大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分管领导是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处室负责人要认真细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订排查计划,落实排查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查清查透查实。

(二)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各责任处室要对口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共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要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督查,掌握面上情况,定期通报考核,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合力。

第7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合同法》实施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在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孙爱忠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张毓、区审计局局长赵立群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田欣华、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周永勃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和采购机构开展和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合同的行为;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

合同检查方案第2页

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自查自纠表格软件可以直接从中国合同网下载安装,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专项检查的验收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期间,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区、县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县区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安排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有向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三)要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到依法检查,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第8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冠山管理区党委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限制陪客人数、控制用餐标准,来人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公款吃喝现象,也没有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我区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对家有子女初升高、考大学人员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签订不违反规定举办“升学宴”廉政承诺书,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只有一辆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辽N48840,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管理区办公用房坐落在北票市爱民路49号,共2层,总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总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30间。我区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办公、生活用房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我区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4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市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七、违规观光旅游方面。2019年我区没有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人员。按市委招商工作要求,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  10次,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八、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我区未发现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但我区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走样,推动我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第9篇: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贯彻边查边纠边建的原则,采取全面治理、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法,继续围绕密切关系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资金项目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发现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审批、拨付、使用和监管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二、治理任务

(一)继续开展全面清理和重点审计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年中央、省、市、县(市、区)安排、投入、实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2003年至*年安排、投入、实施的农业专项(农机补贴、良种补贴、优质粮工程、旱作农业)、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森林和草原防火、动物防疫、移民安置(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等8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对连续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在清理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认真梳理并整改问题。把整改工作贯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的始终,对*年清理和审计出的各类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在*年全面清理和重点审计中坚持查、纠结合,及时纠正各类问题。同时,加大督导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清理和审计出的问题纠正到位。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继续开展专项举报活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查处索要、贪污、侵占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截留、挪用、挥霍专项资金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

(四)认真执行监管制度,着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监管使用行为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着力抓好,努力形成靠制度管理、用制度监督、按制度使用资金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1、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认真执行即将出台的《河北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法制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专项资金综合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监管使用制度。

2、逐步完善专项资金运行和监管机制。从有利于理顺关系、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出发,积极探索完善专项资金监管使用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一是逐步完善科学运行机制。健全民主决策,对重要项目的立项要在论证、听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确定,并以完善的程序作保障;以规范审批和管理为前提,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式,在资金项目分配、使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凡是能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资金项目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资金拨付和建设项目验收监督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完善进度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验收结果拨付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探索建设项目代建制,逐步提高建设水平。二是逐步完善绩效控制机制。对立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重大项目立项实行听证,保证立项科学;制定专项资金项目投向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或招标结果,综合考虑发展因素,确定项目实施地,保证专项资金项目投向合理;制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决算和支付、结算的重要依据,保证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逐步完善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公开专项资金立项、审批、拨付、实施、验收、结算全过程,将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政策和依据、分配方法和结果、使用单位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公示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广泛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丰富群众参与载体,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结合的原则,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重点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沿资金流向检查资金项目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结算等各个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从*年1月1日开始,到*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做好三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梳理问题和安排部署。1—3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年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逐项进行梳理、造册,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把纠正检查、审计出的问题贯穿始终。同时,对*年安排、投入、实施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和2003年至*年安排、投入、实施的8类重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摸底。

3月份,市领导小组对全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安排好本地、本部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4—6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其中8类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在5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重点审计。6—10月份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织对8类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审计。审计过程中要做到“两个结合”,即:检查项目资金流向与检查项目资料相结合、查看票据与检查实物相结合。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11—12月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年底前向省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呈报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地、本部门自查自纠和重点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在自查自纠和重点审计、验收总结阶段,市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各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交叉互查,检查组在检查及验收过程中主要采取“听(听汇报)、查(查资料)、核(核项目)、看(看现场)、访(走访当事人)”的方法进行。以资金项目为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按照资金流向和实物流向进行审核,追根溯源,从资金的拨付检查到资金的具体使用单位和个人;对下发至乡、村的资金每笔要随机检查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检查一个村街。对已纠正的有问题资金随机抽查不少于两笔。

四、职责分工

(一)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本地、本部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抓好省、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任务的落实。

(二)市审计局负责组织对8类重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同时抄送市领导小组。为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审计部门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与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派专人参加部分重点审计工作,搞好协调配合。

(三)在省提供情况的基础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年安排、投入本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管理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市直8类重点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同时负责整理汇总2003年至*年安排、投入本部门(单位)和行业系统管理、分配、使用的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情况,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核准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在市提供情况的基础上登统本地安排、投入、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形成完整的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制度

(一)工作报告制度。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日、17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半月以来案件立案备案表和结案处分决定书,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统计分析台账;搞好问题分析;每月2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统计分析报表;各级审计机关每月2日前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二)案件线索移交、通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审计机关,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书面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同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审计机关通报有关案件线索情况,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

(三)信息反馈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动态、经验、遇到的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随时向上级反馈。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推动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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