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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治理精选(九篇)

2024-03-08 21: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一、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规范管理、有序运行、达标排放”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完成“三率”(运行负荷率达到60%,管网建成率达到80%、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为主要任务,以“六个狠抓”(狠抓管网建设、狠抓升级改造、狠抓企业纳管、狠抓费用征收、狠抓运行管理、狠抓达标排放)为重点内容,以宣传发动、技术支持、部门联动、完善机制为保障措施,利用半年时间,强势推进实施集中整治,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圆满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二、整治工作目标

积极做好管网建设、设施完善、运行管理、企业纳管、费用征收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三率”(运行负荷率达到60%,管网建成率达到80%、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工作重点

针对省环科院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即配套管网覆盖率低、处理工艺有缺陷、硬件设施配备不到位、进管水量不足、水质偏低不稳定、技术人员缺乏、处理费收取不足,此次整治工作以“六个狠抓”作为重点内容。

(一)狠抓管网建设。根据市、区下达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加大管网建设推进力度,切实提高管网建成率和管网覆盖率。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缓解建设资金压力,助推管网建设,确保今年全区新建管网长度不低于65.8公里,全区管网建成比例达到80%以上。在完善雨污分流的前提下,加大支管网接入,提高收集率。

(二)狠抓升级改造。按照流域水环境整治目标要求,3个污水厂在抓好工艺完善的同时,加快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使污水处理设施达到良好运行状态,今年底力争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投入试运行。

(三)狠抓企业纳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污水配比,加大纳管力度,加快纳管进度,增加纳管污水总量,切实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

(四)狠抓费用征收。执行最新收费标准,强化污水处理费和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做到全额按时征收,及时划转处理费,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污水处理费使用规范、安全。

(五)狠抓运行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强化指导,优化服务,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督促各污水厂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设计标准完善设施、优化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同时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六)狠抓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加强对已纳管重点排污企业出水水质监管,禁止超标污水进入收集管网,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使在线监测系统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达标排放。

四、整治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15日至12月底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至8月5日)。成立区、镇(开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在认真学习贯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认识,对省环科院调查报告深入研究,围绕水质分析、存在问题和整治建议等方面,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治工作推进时序表,于8月5日前将方案和时序表上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2月10日)。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咬定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突出重点,争取支持、强化配合,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全力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同时,要优化完善整治方案,根据省环科院整治建议、排定的整治方案和推进时序表,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各关键整治节点抢抓时间,交叉进行,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区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各个整治环节的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管,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予以纠正。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限期整治要求,对因整治不力导致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追究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对督促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长期违法超标排放的排污企业或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排污企业,将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将整治情况上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并通报结果。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同时根据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在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责任部门分工

(一)区政府办: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监督、查处整治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的和整治不力等行为。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全面地反映整治进展情况。

(四)区发改经贸局:负责限制高污染项目的审批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牵头会同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制定经费保障方案,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运行管理、厂区土建、管网建设、工艺改进、设备安装、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七)区水利局:负责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八)区环保分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和纳管水质实施监管,并做好企业纳管工作。

(九)区国土分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手续办理协调工作。

(十)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负责督促污水厂实施整治工作,实施本辖区污水管网建设,做好企业纳管、费用收取、应急处理等工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镇(开发区、城司)作为第一责任主体,须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整治工作。区级有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切实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大事、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件要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实事来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公众参与。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开发区、城司)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重视关心支持此次整治工作的社会氛围。

第2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1.1小东溪位于城镇东缘,河长2.5km,宽1.2~1.5m,因溪小源短,自然径流少,排污接纳多,水体污染严重,水体黑臭,水质为劣Ⅴ类,列为永康市黑臭河名单。小东溪的污染源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染为主,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商业污水随意排放,居民生活污水纳管率低,以及城镇地表径流污染等污水长年累月排放,小东溪污染十分严重。

1.2水满溪位于城镇西缘,河长3.5km,宽1.5~3.5m,水质为劣Ⅴ类,水满溪的污染源以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为主。

1.3镇中溪起自井甲塘,汇入小东溪,溪长0.8km,宽1.0~2.5m,是一条排洪河道。唐先镇区的排水和截污设施不完善,没有排水管道,水沿沟渠顺流或排入污水管道雨污混排,由于沟渠断面偏小,淤积严重甚至堵塞,排水不通畅,遇暴雨时易见内涝。镇区现有的污水管网设计标准低,实际截污覆盖率不到60%。一方面,雨污不分,雨水污水都入污水管道混排;一方面,污水管道损漏、堵塞严重,污水返流到地表,直排污水和返漏污水流入河道是水体污染重要原因。

1.4池塘城镇26个池塘具有浣洗、蓄水、排水、灌溉、消防等功能,面积大的有2400m2,小的只有55m2,总面积达2.1万m2,总容积超过3万m3。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池塘可以供浣洗之用,其它池塘水质恶化,基本丧失使用功能,塘内固体杂物和垃圾堆积多,淤泥淤积厚,水体富营养化,有的发黑发臭,有的藻华爆发,有的漂浮黑色悬浮物。唐先镇区呈中间高两边低地形,边缘的水满溪和小东溪是镇区排水的天然通道,但是径流量少地形低,不能依靠自流给镇区池塘提供水源,池塘水源闭塞,只靠雨水补给,水体流动性极差。

2治理措施

唐先镇将城镇水环境治理列入“五水共治”工作目标,委托技术单位制定了《唐先镇污水专项规划2014—2016年》、《唐先城镇排水专项规划》、《唐先城镇水系连通试点工程规划》,并根据城镇水系水污染现状调查和污染成因分析,编制了唐先城镇水环境治理方案,计划4a(2013—2016年)完成。

2.1河道治理

2.1.1河道清污清理河道污泥。小东溪有3处共85m长的河段石油类污泥淤积严重,色泽浓黑气味熏臭,经过的水流无不变黑,必须彻底清除。用人工作业方式清理污泥共70m3,清理出的污泥运送到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以杜绝有害污泥污染环境。

2.1.2治理企业排污实施企业排污整治。调查企业排污口,规范企业排放,督促企业完善废水处理设备,整治了16个排污口,停产限期整改7家,关停3家。企业排污是小东溪的主要污染源,通过排污口整治,企业废水处理率大为提升,污水偷排行为得到约束。

2.1.3畜禽养殖整治实施畜禽业专项整治。实行“禁养区全面退出、限养区只减不增、宜养区生态养殖”,城镇区域列入禁养区,共关停规模以上养殖场16家、小养殖场41家,基本消除了畜禽养殖污染。

2.1.4河道综合整治实施小东溪和水满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进行河道疏浚、护岸加固、护岸绿化、建生态廊道,小东溪的河道加宽到5.0m,水满溪河道加宽到7.5m。应用生态工程新技术,恢复和强化河道生态功能,明显改善水质,适应城乡现代化建设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整治目标。

2.1.5河道保洁建立河道长效保洁制度,对河道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成立河道保洁队伍,河道保洁日常化,保持河道整洁。

2.2池塘治理

2.2.1生态清淤池塘的淤泥中富含污染物、营养物,其向水体释放造成的二次污染是水体富营养化、水质变差、水藻爆发、黑色悬浮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实施清淤是最有效最直接清除水体污染物、营养物的措施。唐先镇实施城镇池塘清淤工程,使用水力冲挖方式清淤,带浮筒的高压水枪和吸泥泵作业把泥水输送到专设的淤泥堆放场。共清淤池塘水面2.1万m2,清淤量1.4万m3。清淤要处理好淤泥污泥输送和处置问题,避免直排河道造成二次污染。这次清淤专门设置5个堆料场,淤泥通过皮管输送到堆料场沉淀固化,堆成熟料后,给有机肥加工厂做原料,或者供农田使用,较好地解决了淤泥处置问题。

2.2.2水系连通环境调水环境调水是因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治理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其目的在于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价值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其应用对象主要是纳污负荷高、水动力不足、环境容量低的城市河湖和水网[2]。唐先城镇水系特别是池塘水源枯竭,水交换缓慢,污染物易于留滞沉积,而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远超水体的自净能力,呈封闭型水体污染形态,形成严重的水污染。唐先境内的大桥水库库容较大,水质优良,距离唐先城镇只有2.7km,从大桥水库调水,工程造价不高,可以自流到达,运行费用低,容易实施。大桥水库引水工程包括葡萄园区滴灌工程和城镇引水工程2部分,使用同一条主干管,管材为PE压力管,主干管管径DN450~315,管道全长2950m,工作压力为0.8MPa。城镇引水干管从主干管2+386m处分出,使用DN200PE压力管,长320m。引水干管到达城镇北口后,分3条管径为DN160的支管分别输水到马混塘、井甲塘和油山塘,水流自北而南分3条水路流通所有池塘,各个池塘都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有的经上塘下塘间沟渠连通,有的经涵管与镇中溪连通,水流通畅。引水从首塘起依次流入下游池塘,后流入小东溪、水满溪。引水干管和支管都安装有节制闸,可以控制引水流量。引水工程示意见图2。引水工程要考虑生态引水需求量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平衡关系,不能超额引水而使水资源合理利用失衡。唐先镇制定了《大桥水库滴灌引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对大桥水库设定水量分配预案。大桥水库正常库容200万m3,可控来水量为360万m3/a,分配滴灌引水工程供水量为75万m3/a,占水库水量的21%,其中200hm2(3000亩)葡萄种植区供水25万m3/a,城镇引水供水50万m3/a,对以灌溉为主的水库来说是适度的。经实际流量测算,唐先城镇引水流量4080m3/d,设计引水总量控制在50万m3/a以内,即引水天数控制在122d/a以内,除去丰水期和葡萄园灌溉时城镇不引水,其可引水天数在合理有效的范围内,基本满足少水期对城镇池塘和河流的补水需求。引水工程有专职人员管理,可以保证引水的有序调度和工程管理维护,引水周期应当考虑连续引水流量以满足水体置换率,少水期不可长时间停引。城镇引水工程的引水量,能促使城镇水系水循环1a达14~16次,基本保证水体水质得到有效提高。

2.2.3截污纳管治污是保证实现水质可持续改善的根本条件,首要的是提高截污纳管率,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由实践经验得知经一般处理的废水需10倍以上清水稀释,未经处理的废水需25倍以上清水方能稀释自净[3]。为了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唐先镇对城镇区污水管道进行系统改造,出台新的《唐先镇污水专项规划2014—2016年》,以提高城镇公共污水功能和改善城镇水环境为目标,构建高效的城镇排水系统,实行最严格的雨污分流制,达到雨水及时排除、污水有效治理的目的。污水管道的建设均按远期规模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与规划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在建设主要骨干道路时,应同时敷设雨水、污水管道,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和雨水污水混接现象。在新建居住区也应同步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并与城镇污水管网相适应。根据预测,唐先城镇区近期生活污水量2568m3/d,近期工业污水量510m3/d。污水排水管道都为重力流管道,管径d≥600mm的,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600mm的,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管(hdpe),DN800~300规格的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5751m。

2.2.4水面保洁唐先镇实施严格的城镇卫生保洁和稽查制度,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建设,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保持城镇地面清洁,将城镇地面径流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把河道保洁机制引入城镇水面,聘用1名专职保洁员实行城镇水面日常保洁,巡捡水面垃圾杂物不少于1次/d,保持水面清洁。

2.2.5生态修复生物净化是水体自然净化的重要形式,在水体内存在着种类繁多的水生生物,微生物能把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被水生植物如水草、藻类等吸收,水生植物又被鱼类吞食,这一系列的水生生物链,使污染物浓度降低,起到了净化水体的作用[4]。唐先镇在实践中运用了多种生态修复措施。(1)建设生态护岸。在以往的护岸整治中,忽视了生态功能结构,出现了如浆砌块石、浆砌条石等硬质护岸形式,隔绝了岸上植物、土壤、地下水与水体的生物交换和循环,使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变差,还使一些水生动物失去了生存和避难空间,不利于生物净化。唐先镇在河道和池塘治理中,新建和修复护岸用生态砌块砌筑,变刚性结构为柔性结构,尽量建设多孔性和自然性的生态护岸。对有条件实施的岸堤进行植树绿化。(2)营造生态浮岛。在池塘中种植水生植物抑制富营养化,种植品种有莲藕、睡莲、菖蒲、水浮莲等,用干毛竹做植物固定围拦,生态浮岛临塘岸设置,便于管理,要控制植物不要溢出围栏,特别是水浮莲,要定期打捞梳密,促进水体营养物质转移。(3)养鱼洁水。在26个池塘放鱼苗8万尾,有鲢、鳙、草、青鱼等滤食性、草食性鱼种,这些鱼类主要摄食浮游生物、藻类和水草,能够净化水体,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3治理效果

唐先小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以来,除了截污纳管工程还在施工中外,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已经取得显著效果,水环境明显得到改善。(1)水质得到根本改善,消除了黑臭塘、黑臭河,池塘水质清澈,据永康市水质监测点水质报告,2014年4—9月小东溪为Ⅳ类水,达到了市阶段性考核目标。水生态逐渐恢复,池塘蓝藻爆发现象彻底消失,鱼类生长正常。(2)水域功能恢复,水系水流通畅、容水量增加,蓄得了水排得了水。(3)水环境改善使水域成为景观环境,成为居民亲水、休闲的场所。

4结语

第3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基于“城镇化”这一热点问题,介绍小城镇水污染治理的特点和现状,分析分散式污水处理的特点和优势,探讨城镇化过程中使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的必要性,对分散式污水处理的发展做出展望。

关键词:

城镇化;分散式污水处理

1.城镇化概述

1.1小城镇的特点中国小城镇是由农村开展经济活动时的集市发展而成,它与广大农村和农民息息相关,决定了其乡村性。然而伴随农村经济发展,小城镇正逐渐背离其乡村性特征,向着城市性特征过渡。由此得出小城镇区别于普通乡村的三个特点:(1)是某一乡、镇的经济贸易、交通中心;(2)有一定的公共基础设施,能为一定数量非镇区人口提供公共服务;(3)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使公共服务具有规模效益。

1.2城镇化的内涵协调小城镇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寻求符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小城镇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命题。把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上升到与经济、文化、制度建设并行的高度,有助于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人口-资源-经济-环境”的协调问题,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央政策密切相关[1]。

1.3城镇化的意义城镇化建设的意义,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紧密结合的,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联系在一起的。据此可将意义归纳为以下三点:(1)是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保证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2)是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3)是快速城镇化、发展国民经济的必由之路

2.小城镇水污染治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2.1小城镇水污染治理现状尽管越来越多的决策者意识到水污染成为小城镇发展的掣肘,并开始将水污染治理纳入城镇管理工作重心,但小城镇起步晚、底子薄及社会经济结构的硬伤不可避免造成诸多问题。现将小城镇水污染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1)小城镇缺乏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小城镇缺少污水处理的资金来源(3)小城镇基建设施滞后,污水处理效率不高(4)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的处置问题(5)小城镇污水厂现有的处理工艺达不到新的污水处理标准

2.2小城镇水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从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小城镇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绝大部分沿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模式和采用政府补贴为主的运行政策。这种建设模式和运行政策不可避免地造成投资来源单一化,经营管理垄断化的弊端。采用新的运作模式,例如BOT、BO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能够彻底解决小城镇污水处理存在的资金不足、工艺技术落后等问题。另一方面,从污水收集处理模式角度分析。传统的集中式污水收集处理模式仍然被大多数城镇所采用,伴随而来的则是规划滞后、投资滞后、管网配套滞后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集中式污水收集处理模式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于其与小城镇特征实情不协调造成的。为了改变集中处理模式与小城镇实情不协调的现状,依托实情适当采用建设周期短、就地处理、减少管网费用、水资源利用率高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将成为小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另一个趋势。

3.分散式污水处理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必要性

3.1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概念及特点分散式污水处理是一种新型环保的污水处理模式,它主要作用于单独的住户、组屋和独立社区,将作用对象产生的污水进行分别收集、就地处理,达标排放或回用。污水分散处理模式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不依赖复杂的基础设施,受外界影响小;系统自主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简单;污水就地处理,回用方便。将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作为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补充,建立一种处理设施布局分散、污水处理与回用相结合的处理模式,应是我国小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方向。

3.2分散式污水处理给城镇化带来的好处事实表明布局分散的小城镇、农村及偏远山区,由于受到地理条件和经济因素制约,不再适用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转而采用污水分散处理。下面讨论分散式污水处理能解决小城镇水污染治理过程的哪些问题,给城镇化带来什么好处。(1)维持生态平衡,减少能量消耗(2)缓解水资源危机(3)优化周边农村的水污染问题解决方案

3.3城镇化过程中使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的必要性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追求环保的同时应该力求资源的节约与回用,分散式污水处理因其建设费用省,维护管理简单,运行稳定,就地回用等优点,在农村地区运用是完全合理可行的。因此农村污水处理要充分考虑农村经历基础、地理条件和农民管理水平的影响,适当地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成为小城镇的必然选择。

4.结语

分散式污水处理是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上,与集中式污水处理相比,它又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分散式污水处理在我国的发展较慢,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使用率还非常低,亟待专业人士和有关部门加以推广普及。政府需要出台相应设计和管理规范,建立污水处理市场化的多元投资主体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并且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公众参与的积极性[2]。只有专家研究、政府支持、公众参与这三个要素齐头并进,才能让污水分散处理对小城镇水污染治理发挥最大作用。

参考文献:

[1]汤铭潭,谢映霞,等.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4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我市2021年新增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共11个,分别是暗流镇响水河村、暗流镇韩家坝村、麦格乡观游村、滨湖街道办事处青山村、新店镇新店村、流长乡凹河村、卫城镇南门村、巢凤街道办事处王二寨村、巢凤街道办事处干河坝村、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凉水井村、青龙山街道办事处石关村。截止10月底,已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有11个。

(二)我市11个行政村具体建设完成情况

1、暗流镇响水河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1套15吨/日,覆盖40户或150人口、改厕资源化利用覆盖440户1424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2、暗流镇韩家坝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分散式(管网+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覆盖36户。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3、麦格乡观游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2020年千村整治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分散式(管网+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覆盖62户。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4、滨湖街道办事处青山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青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一套10吨/d和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16套共计58吨/d,覆盖,355户1757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5、新店镇新店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为新店镇粪污综合利用项目,覆盖400户约2000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6、流长乡凹河村

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底、有项目覆盖(凹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集中式,基本建成,该村改厕资源化利用全部完成,覆盖197户889人。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7、卫城镇南门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改厕资源化利用,覆盖1001户2038人。同时部门村民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卫城镇姚家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8、巢凤街道办事处王二寨村

该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物流新城污水处理厂,4个村民组535户2380人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9、巢凤街道办事处干河坝村

该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物流新城污水处理厂,2个村民组228户862人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10、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凉水井村

凉水井村有9个村民组,人口1579余户3307余人,全村基本实现农村厕所改革工作,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目前已经征拆4个村民组,正在实施银河世纪、奥特莱斯、广大英才路等项目,剩余五村民组属于项目红线范围,按照我市规划于2022年实施征拆工作。由于该村基本全部实现农村厕所改革工作,且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又面临马上被征拆,为了节约资金,不再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11、青龙山街道办事处石关村

石关村有6个村民组,人口1500余户4500余人,全村基本实现农村厕所改革工作,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目前2个村民组的村民已回迁至清镇市广大城小区,剩余4个村民组属于广大城红线规划范围,正逐步征拆。由于该村基本全部实现农村厕所改革工作,且无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又面临马上被征拆,为了节约资金,不再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11个行政村中涉及黑臭水体整治的有1个行政村,为卫城镇南门村,目前已基本整治完成。主要由卫城镇政府通过对公路边沟内黑臭水体疏通清淤及覆盖沟板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治。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第5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对于新疆城镇化的道路选择,正如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指出的,应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从资源配置往大城市集中向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变。但是,如果不顾绿洲生态瓶颈,盲目推动城镇化进程,势必适得其反。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步进行环境资源建设,才能确保新疆绿洲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标。

(一)合理规划绿洲城镇与布局新疆城镇的发展必须以绿洲为依托,绿洲的分布格局在相当程度上也就决定了城镇的分布格局。因此,必须在充分认识绿洲环境容量、自然资源承载力、技术承载力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划。一是要做到城镇选址、布局及其发展趋向合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以及生态退化区不能成为新建城市以及已有城市扩建区域的选址。通过合理选址,一方面预防城镇选址本身不合理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另一方面也要预防城镇选址本身不合理而造成新的生态环境问题。二是要科学定位城镇发展类型。新疆应当充分利用其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民族风情、特色的绿洲农业以及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旅游城市、轻工业城市、新型能源城市,避免以采矿、冶炼等为基础建设重工业城市。三要适度控制城镇规模。尽管大城市在发展规模经济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受自然生态承载力的制约,新疆并不适合发展大城市、特大城市,而应当着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四是合理进行城镇功能分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和高污染企业的集中,预防和控制结构性污染、区域性污染。

(二)严格控制绿洲污染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疆城市仍旧面临着严峻的污染问题。2012年新疆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水磨河、克孜河、吐曼河、喀什噶尔河、博尔塔拉河等5条河流9个断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区湖库下游或尾闾湖库水质较差;Ⅲ级轻微度污染日数占15.4%,Ⅳ、Ⅴ级中重度污染日数占4.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年度总量指标之内,但是排放量仍然比较大。新疆地处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较为有限,对“三废”及有机污染的降解、稀释、扩散能力很差,累积效应大,一旦污染,治理非常困难。在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的集中、工业规模的扩大,势必加大绿洲的环境压力。因此,新疆经济要发展,城镇化水平要提高,就必须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生产工艺、技术改进和环境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严格控制绿洲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噪声污染等。

(三)积极进行绿洲生态保护与建设全疆现有的248个城镇和172个生产建设兵团的师团绝大部分布在新疆五十多个较大的绿洲上。近年来,由于大规模开荒造田,新疆湿地面积大幅度下降,许多原有的自然湿地演变为人工湿地或消失或萎缩退化,环境功能与生物多样性逐渐衰减。据统计,新疆湿地面积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80万公顷降至目前的148万公顷,五十多年间减少近一半。绿洲外生态环境的恶化将直接威胁着绿洲,威胁新疆城镇生存发展的生态基础,最直接的后果便是荒漠化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因此,新疆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立足山地、绿洲、荒漠三大生态系统基础进行治理,构筑新疆城镇的外部生态屏障,巩固和优化城镇生态环境基础。

二、新疆绿洲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法律对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新疆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提出要以乌昌为核心,以南、北疆铁路及其邻近主要公路干线为发展轴,构建“一核两轴多组群”的城镇化战略新格局,突出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努力把伊宁、石河子、库尔勒、喀什、阿克苏、哈密建成50万人口以上的区域中心城市,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则提出了到2020年新疆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8%,到2030年达到66%至68%的新疆城镇化发展目标。新疆应当充分运用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法律武器,确保新疆的城镇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全面确立生态优先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是人们进行经济活动不能回避的问题。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被引入环境立法后,新颁布和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又规定了可持续发展原则。但是,无论是协调发展原则还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实践中往往都成了抵制环境保护的借口,实际上变成了经济发展优先的代名词,甚至在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冲突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新疆地理位置特殊,战略地位重要,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城镇化进程遭遇生态瓶颈。多年的经济持续增长虽然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但也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考虑到将来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成本,一方面很多情况下是无法恢复的,另一方面即使能恢复也要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从经济效益的角度也是得不偿失的。生态优先原则成为当今世界生态法的发展趋势[4]。新疆城镇化进程也应当确立生态环境优先的指导思想,并以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依据。可喜的是2011年12月1日修订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把环境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确定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方针和“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原则。为了确保新疆绿洲城镇化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在新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等其他相关地方立法中也应当明确生态保护的优先地位,一切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活动、资源开发、城乡建设、工程施工等开发建设活动都必须在生态承载力的范围内进行,将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对于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地方立法应当贯彻“生态优先”原则,强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对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要规定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政府决策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在政策、措施中体现生态保护优先;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新疆当前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生态危机意识,自觉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二)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原则新疆生态环境基础脆弱,经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环保投资十分有限,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对环境问题的治理能起到投资省、见效好的效果。就新疆城镇的外部生态条件而言,如果不重视生态保护,绿洲周围的沙漠、沙化面积将进一步扩大,沙漠的连贯将使绿洲面临面积缩小甚至消失的危险,绿洲内部的环境质量也会大受影响;在绿洲内部,如果不重视生态保护,绿洲退化也将影响新疆城镇化的质量。就新疆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新疆城镇化也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后恢复建设的道路,而是要从城镇化之初就开始预防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新疆地方环境立法以及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等其他相关地方立法中都应当进一步重申预防为主原则,并结合新疆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的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并规定有效的预防措施,使城镇化进程中预防生态环境问题有法可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在政府决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中把好环保关;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城镇化进程中预防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自觉按照预防为主原则采取措施预防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

(三)严格落实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污染转嫁制度、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等环境法的基本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对新疆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需要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污染转嫁制度、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单行法的形式系统规定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疆城镇化进程中,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生。新疆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特别是涉及城镇布局、产业结构、行业结构的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决策,贯彻生态保护优先和预防为主原则,从源头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项目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把环评关,不得降低环境保护审批门槛,对于选址不合理、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坚决不允许在新疆安家落户。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发达国家或地区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环境标准的落差,环境污染伴随设备、技术转让和资本投入转向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新疆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然打开招商引资的大门,加大新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吸引疆外的投资建设。新疆城镇化建设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预防和控制随之而来的污染转嫁。落实控制环境污染转嫁制度,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指导思想,严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关,环保部门、经济主管部门等对于疆内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投资开发行为一律不得批准;制定符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状况的环境标准,特别是要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备环境保护标准并且严格贯彻落实,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控制污染转嫁的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污染转嫁行为,严厉处罚对污染转嫁行为;正确区分污染转嫁和正常、有利的投资行为和开发行为,通过制定相配套的财税、经济优惠政策引导区内企业和区外投资者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来保护和改善新疆环境资源状况。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在我国的推行,使得我国对待环境问题的治理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由单纯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并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我国环境立法中已经规定了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限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也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新疆相当数量的环境问题是由于工艺、设备落后造成的,因此贯彻落实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意义更加重大。新疆结合当地经济条件和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及时制定出台适合新疆环境保护需求的落后工艺、设备名录并适时调整;城镇化进程应当和现代化进程同步实施,对原有的企业结合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通过相配套的财税、经济优惠政策引导其购买使用环保技术和工艺设备,政府可以在技术引进、财税经济政策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优惠;对于接受疆内外他人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进行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推进绿洲生态屏障的法治建设新疆绿洲城镇化必须以绿洲的生态安全为基础和前提,积极推进保护绿洲生态屏障的法治建设意义重大。首先,必须完善水资源保护立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控制水污染,改善水质。一是规范绿洲城镇规模种植、养殖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提高污水处理率、回收循环利用率;二是规定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中的用水标准和节水措施,降低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三是规范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采,控制抽采规模,防止地下水超采带来的生态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的合理分配,确保生态用水,防治绿洲内部及周边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现象。其次,加强特殊领域立法,保障绿洲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绿洲边缘等边缘地带的环境保护立法,规范在这些地带进行的开发行为、污染物的收集处置行为,防治这些地带的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土地沙化退化;二是通过立法加快推进绿洲边缘的生态建设,推动森林、草原等植被的恢复,防治绿洲边缘地带的沙漠化、荒漠化问题,构筑绿洲的外部生态屏障;三是加强湿地保护立法,一方面禁止湿地开垦以及资源开发、建设占用湿地,确保湿地数量,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确保其生态功能,特别是艾比湖、博斯腾湖等的生态恢复和重建,使这些区域成为沙漠化、荒漠化治理的基地。再次,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均衡生态保护的负担。新疆城镇化进程中,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合理负担生态成本,对于防治城镇环境污染和绿洲生态破坏,推动绿洲生态环境建设尤其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沙漠化防治、生态恢复重建等生态建设领域应当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一是严格落实环境责任原则,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补偿,以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重建,对受到污染破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二是根据利用者补偿原则,环境资源的开发者、资源产品的利用者应当对因开发利用行为造成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价值减损进行补偿;三是根据受益者补偿原则,因他人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重建而受益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内地的受益地区),应当对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重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以均衡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中的负担。

第6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城镇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垃圾简单堆放、填埋,破坏了城镇生态环境,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加剧了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严重影响我市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治污项目只有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思茅区垃圾处理场,其余9个县城未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市委市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2)》要求,决定从年开始,举全市之力建设10个污水处理厂和9个垃圾处理场,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所有县(区)均拥有较为完善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计划到2012年,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年的8.64%提高到80%,日处理能力由2万吨提高到12.5万吨。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年的6.64%提高到80%,日处理能力由120吨提高到685吨。

19个治污项目总投资86879万元,已到位298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9300万元,统贷资金655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781.12万元。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2349.26万元,占总投资的25.7%。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年开工建设的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分主城区排水管网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两个项目实施。主城区排水管网工程总投资8084万元,已完成投资4483.5万元,完成55.5%。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7973万元,完成投资6700万元,完成84%,已于年9月30日投入试运行。

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6月9日进行了招标,管网施工图正在调整完善中,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及供电供水正在组织实施,备料工作抓紧推进,总投资8051.82万元,(污水处理厂1997.24万元,配套管网6054.58万元)完成投资642.57万元,完成8%;墨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7月15日开工建设,总投资5607.75万元(污水处理厂1747万元,配套管网3860.75万元),完成投资376万元,完成7%。

计划年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江城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年9月2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50万元;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项目于年6月15进行了招标,厂区正在进行三通一平,总投资6670万元,完成投资300万元;县、县、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进入招标阶段;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复,项目进入初设阶段;西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通过初设评审待批复。

(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年开工建设的县、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分别完成投资2650万元、2400万元,工程于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

年开工建设的5个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12716万元,完成投资5050.23万元,完成40%。其中: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985万元,现已完成投资903.30万元,完成30%。完成了库区土方清理工程、库区土方开挖工程、进场道路土方开挖工程、库区土方回填工程、项目部驻地建设工程、锚固沟工程等;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766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105万元,完成40%,完成场地平整、库区的清理及各挡水坝的坐标定位。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综合楼、地磅房、边坡挡墙、调节池、截洪沟、2号涵洞等工程建设;墨江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3202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800万元,完成56.2%。完成锚固平台、道路路基、库区边坡、管理房主体工程、垃圾大坝和调节池建设。防渗工程正在进行边坡和调节池防渗膜的铺设、地下水管网的安装。垃圾中转站及压缩设备、垃圾压缩车和洒水车已投入使用;孟连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227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096万元,完成48%。已完成垃圾库区填土平整、截洪渠和垃圾坝的浇筑;西盟县垃圾处理场总投资1493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45.93万元9.7%,该项目由于涉及基本农田,前期工作滞后,进展稍显迟缓,目前正在开展库区三通一平工作。

年开工的县垃圾处理场于3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3616万元,完成投资1360.08万元,完成37.6%;江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6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2049万元,完成投资303.76万元,完成15%。

(三)建成项目运营情况

思茅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2万吨/日,工程总投资5695万元,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4月进入试运行阶段,年9月投入运营。该项目由市自来水总厂运营管理,运营初期,由于污水处理费偏低,企业出现亏损,难以维持正常运营,后经市发改委及时调整了污水处理价格(由原来的0.6元/吨调整为现在的1.2元/吨,与自来水费同时收取),扭转了企业亏损的局面,污水处理得以正常进行。目前,该工程已实现满负荷运行,各种设备运行良好,污水处理规模基本达到设计要求(1.9万吨/日),各项出水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有效地减轻了对思茅河水体的污染。

思茅区垃圾处理场于2004年投入运营,有13个工作人员,70个垃圾收运人员。垃圾场投入使用后,按80元/吨、每户8元/月、每桶8元/次收取垃圾处理费(全年收费280万元左右)。城区日产垃圾130吨,做到了日产日清日处理,垃圾处理采用三轮车定时定点巡回收集、中转站、密闭运输、垃圾场、分层压实、覆盖土壤的方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沥液集中收集进入污水调节池。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目前运行正常。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市、县政府于年成立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级抓规划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形成了相互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与各县(区)签订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为项目规划建设和营运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目标,坚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

(三)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深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以BOT和BCT等方式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目前,我市与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原则确立了我市与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投融资平台合作关系。县、县、墨江县已与省水务投资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厂合作协议,其他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正积极与相关投资公司洽谈中。

(四)逐步建立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以及收费对象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能够补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县、县、县、西盟县、墨江县污水和垃圾处理及思茅区污水处理,县、县垃圾处理共13项新调整的收费标准已组织听证并获得了批准,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完成听证待批,孟连县、县、江城县污水处理和江城县、孟连县垃圾处理共5项收费标准即将开展听证工作。

(五)强化项目监管。各级党委政府把治污项目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全市治污项目建设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进行督查、指导。市治污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政府、省治污办对治污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对全市治污项目的报建、可研、初设招投标、可研及初设评审、项目建设及设备、材料等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县(区)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点多面广,历史欠账较多,多数供水企业处于负债经营,难以有效支撑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加之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对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的投入资金有限,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全市19个项目总投资86879万元,应配套项目资金17375.8万元,而目前配套资金仅到位3781.12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21.76%。

(二)建设用地审批难度大,工程建设进度受影响。治污工程对建设用地的地形和标高有着严格要求,县、县、县4个污水处理项目选址涉及基本农田,县、县、、县、县5个垃圾处理项目需占用国有林地,受国家当前严格的土地、林业政策影响,建设用地报批征用难度大、耗时长,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在6月30前完成前期工作,致使2107万元的省级统贷资金暂缓拨付,13371.5万元不具备省级统贷资金下达条件。省级统贷资金不能及时下达,严重影响了全市治污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垃圾处理场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配套项目还未完善,思茅区二期污水处理厂虽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但未能按要求在今年9月30日按期投入使用;县、西盟县垃圾处理场和县污水处理厂年底完工有较大困难;西盟县、孟连县污水处理厂年内难以开工。

(三)项目投融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大部分城镇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相对较小,难以达到投资企业所期望的盈亏平衡点,难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治污项目建设。虽然市政府已经与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与省级投融资平台的合作关系,但仍有6个县(区)的具体合作洽谈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价格机制建立难度大。各县(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较低,要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每吨0.8元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15元以上的标准有一定的难度。城镇生活用水、城镇污水、城镇生活垃圾三费合一的收费机制尚未建立,收费成本高,收费难度大。

(五)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普及、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程度的深化,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将大量增加,而我市还没有规划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不容忽视。

四、建议

(一)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新增投资支持治污项目建设的大好机遇,各县(区)要把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作为首要任务,通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任务、时限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按照“绿色通道”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监管。治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断优化设计,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档案的管理。同时,加大项目督查力度,采取目标任务倒逼制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力争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加快投融资平台搭建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搭建治污项目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的要求,切实推进各县(区)与省水务投资公司的合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四)尽快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督促各县(区)尽快完善价格机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使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达到保本微利的标准。加快建立生活用水、污水、生活垃圾三费捆绑的收费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治污处理项目收费改革,为项目运营打下基础。

第7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排放标准;工程设计;管理设施

1小城镇污水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小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滞后,大部分没有污水管道(或仅仅是雨污合流明渠):

(2)没有投资和运行费;

(3)没有商业投资;

(4)缺乏技术力量,我国现有污水工艺标准、规范不配套;

(5)小城镇污水处理受工业污水的冲击大;

(6)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问题严重。

2 小城镇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2.1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城镇污水排放量也不断增加。然而由于过 ‘重建设,轻环保”的旧观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镇建设,缺乏必要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不仅直接污染了小城镇自身生态环境,而且造成了江河、湖泊水体的严重污染,已成为区域性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对小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了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2.2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小城镇在城镇总数中所占比例大且呈分散型,是继大、中城市污水治理后的一个新战略目标。根据有关报道,预计今后我国70%以上的生活污水将来自城镇及小区。由此可见,小城镇污水治理关系到我国环境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前,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主要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但该规范制定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污水处理技术还够不成熟,且标准中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考虑到城镇污水处理厂迅速发展的需要、新的环境标准体系要求和需要增加生物性污染等控制指标的新情况,2002年12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与控制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城镇污水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基本控制项目,主要是对环境产生较短期影响的污染物,也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工艺能去除的主要污染物,包括:BOD、COD、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总氮、氨氮、总磷、色度、DH值和粪大肠菌群数等常规污染物12项,及重金属汞、烷基汞、镉、铬、六价铬、砷、铅等一类污染物7项。

第二类为选择控制项目,主要是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或是影响生物处理、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又不易去除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微量有机污染物如酚、氰、硫化物、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43项。

4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及概况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一般在lxl04m3/d以下,由于其经济技术力量相对较弱,CASS和SBR工艺具有明显优势

(1)CASS和SBR工艺处理有机物效率高,还能除磷、脱氮或既除磷又脱氮,而且处理设施简单、管理方便,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高效污水处理工艺,也是目前小型污水处理厂的优选工艺。

(2)在1x104m3/d规模以下,CASS工艺和SBR工艺的基建费用明显低于常规活性污泥法、MO和A2/O法。CASS和SBR法的设备实现了国产化,在质量上亦能满足工艺要求,国内设备价格比国外产品低,可大大降低工程设备初投资。规模为5000~lO000m3/d的污水厂,CASS与SBR法的基建费用通常要低10~25%左右。因此,对于小型污水厂采用CASS工艺与SBR工艺在经济上是十分有利的。

(3)CASS与SBR工艺通常都不设初沉池、二次沉淀池和污泥回流设备,整个处理单元比常规活性污泥法少50%以上,操作管理大大简化,同时,工程占地较省。适用于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小型污水处理厂。

(4)CASS和SBR工艺的抗冲击负荷能力比常规活性污泥法好得多,对原水的水质水量的变化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处理效果稳定,出水水质好,当出现雨水冲击负荷时,该工艺可有效地避免因溢流而造成的污泥流失现象。

鉴于以上特点,CASS工艺和SBR工艺在国内外都得到很快的发展和应用。

5关于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几点建议

5.1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大部分小城镇经济承受能力较弱、资金不足,排放标准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和放宽。如在封闭及半封闭水体,可考虑水处理工艺中除磷、脱氮的要求;而在开放式水体,可适当降低磷、氮等排放标准,这样可以缩减处理流程、减少处理构筑物池容及相关机械设备、自控仪表等。这不仅节省了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还可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简化运营管理。

5.2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的选择宜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因地制宜,不必强求采用完全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对改造难度较大的旧城区可维持原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并在合流制系统终点设置调节池。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对整个排水系统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和效益分析后,选用经济合理的排水体制方案。

5.3污水处理工艺

(1)变化系数

小城镇处理规模小,变化系数较大。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时,时变化系数较大。变化系数直接影响到工程规模,因此设计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充分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后再合理确定其变化系数。

(2)设置调节池

小城镇人口少,处理规模小,污水水质、水量变化大,因此在选择处理工艺时需注意其处理效果的稳定性。在污水处理厂进水端设置调节池(该池也可兼作合流制系统中的调节池),一方面可以减少冲击负荷,另一方面还可保持原水有机物浓度,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选用与用地面积和地形相适应的工艺

由于各城镇所处地域不同,地形地貌不同,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形状及面积也各不相同。选择工艺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进行综合比较后,合理确定。

(4) 污泥处理工艺

①污泥处理工艺应与污泥最终利用方式相适应。小城镇大多靠近农田、林地、苗圃等,处理污泥直接还原于农田、绿地进行再利用时,可选用污泥浓缩、消化和脱水工艺;当污泥用作堆肥时,则污泥处理只需浓缩和脱水工艺。

②小城镇污水处理厂产泥量少,污泥处理宜尽量采用简单、经济的方式。当污水厂之间距离较近或交通便利、易于运输时,可采用在其中某处理厂内合建污泥处理设施,各厂将生污泥或浓缩污泥通过罐车或卡车运送等方式,将其集中处理;当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考虑采用移动式污泥处理车,将剩余污泥经车载处理系统脱水后直接运至处置地点,进行还田、堆肥或焚烧等。

(5)工程建设和运营的经济性

我国绝大多数小城镇财政能力有限,建设污水处理厂无疑会给地方政府和人民增加一定的负担。因此,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需要十分重视经济性,强调其工程投资省和运行费用低的原则。

①如污水厂周围紧邻农田、林地等,可与厂外大环境统筹考虑,绿化率可适当低于设计手册中规定的标准。

②在条件允许地区,某些处理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可突破目前常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型式,采用砖砌、土池加铺防渗层的型式,结构上也可考虑处理构筑物之间共用隔墙,以达到降低工程费用的目的。

③根据地形特点,在选择厂址时应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地形,减少提升泵站甚至不设进水泵站,从而降低电耗和运行管理费用。

6 管理设施

管理设施与运营人员的数量、素质及自控方式等密切相关,也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费用。

(1)简化管理用房,减少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可将管理室、休息室、化验室、库房等集中建设。

(2)相邻几座污水处理厂共建管理站,采用巡回管理方式或者无人管理方式,派专人定期对各个污水厂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简化现场化验项目,采用几座污水处理厂共用化验分析室或者委托其它有分析能力的单位,实现社会化服务。

(3)自控系统原则上以监视为主,降低自控水平,尽量减少监测项目 运转方式原则上采用简单易行的自动运转方式或手动、自动联用运转方式。

小城镇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势必会带来环境污染的加剧,为避免重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我们必须先行治污,建设一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恢复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排水工程》(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版.

[2]《ASS工艺:》.百度文库.

第8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污水处理;经济效益;建议

1 引言

城市基础设施是工业建设的载体,制约着工业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不恰当地把基础设施建设的载体地位降低为工业的一般附属物地位,基础设施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和工业建设不协调,导致基础设施长期超负荷承载。特别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仅仅在近几年才开始兴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

随着人口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比例已接近持平。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般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周期为3年。从目前的建设进度看,实现“九五”期间国家提出的全国50万人口的城市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装置的要求,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目前,黑龙江省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严重滞后,污水集中处理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产生活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污水治理目标,到2010年年底前湖北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应达到70%,为了实现2012年年底前实现湖北省“三供两治”工程建设任务的目标,针对通北镇的实际情况,制定通北镇污水处理工程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通北镇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原有排水设施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制约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

2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分析

2.1 排水设施简陋,严重污染环境

通北镇内现有排水管网密度低于一般城市指标,排水管网远远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

随着城镇经济体制的改革,工农业生产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随之推动了城镇建设的步伐;住房制度的改革促使居民购房积极性大增,住宅楼建设飞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发生质的变化,用水量排水量剧增;随着大量农业人员进入城镇,通北镇人口近期将有较大增长,基础设施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原则,排水工程应首先建设。由于排水设施不能先行,城镇道路建设受到了影响,同时也影响了城镇经济发展和建设。

2.2 污水排放威胁水源

目前,通北镇日均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通肯河、呼兰河,汇入嫩江中,最终排入松花江,污水严重污染城区环境,威胁地下水源。污水受纳水体汇入松花江,接纳通北镇污水后,松花江污染物浓度增加,使本来就受到严重污染的江水污染加重,水体功能下降。并对下游水资源的利用和水资源的开发产生严重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迫切要求提高饮用水质量。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是防止地下水被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要求和提高饮水质量的关键。

2.3 加强排水工程建设

2007年初,成立了由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整经济结构,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2007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15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由2005年的1.22t标准煤下降到1t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 549万t减少到2 295万t,化学需氧量(COD)由1 414万t减少到1 273万t;全国设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3 结语

十七大提出的“节能减排,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为通北镇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以经济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成为发展的必然。目前,国内各城镇间除了政策、交通、地理、服务外,能否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清新的环境已成为新的竞争点,吸引外资已由初期注重数量转为更加注重质量,因此更需加强环保及基础设施建设,排水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和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通北镇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发展前景可观,而环境质量是城镇质量的首要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可使松花江流域水质得到极大改善,逐步缓解和消除对周围和地下水的污染。通北镇地处中国的东北地区,气候寒冷,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有一定的难度。但国内外类似城镇工程经验和一些相关的实验研究成果,已经证明应用常规的处理方法在通北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而且已经过国内外专家的反复论证。因此,只要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参数选用合理,工程措施采用得当,取得良好的处理效果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国家的支持指导下,黑龙江省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加强规划、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处理能力稳步提升,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为保持全省水环境基本稳定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建设城镇排水设施得民心,顺民意,广大市民一定会理解和支持的。因此乘通北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实现排水设施的有偿使用,既可为本工程筹集到足够的建设资金,又可完成城镇公用设施管理的配套改革,一举两得。改革现行城市污水处理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企业化运营管理、社会共同负担费用、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积极探索城镇给排水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解脱出来,让污水处理真正走向市场。

环保产业的发展应当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家应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一部分产品过剩的企业转向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抓紧培育环保市场,把原来政府管理的环保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同时,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组织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急需的重点水处理技术攻关;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改变我国环保产业落后的现状,以适应我国污染防治的需要。

第9篇:城镇污水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环境问题也是日益突出。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发展城镇经济的过程中,在逐步进行城镇规划,这一举措在一定阶段很好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重要的指示作用。然而,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在逐步显现。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中小城镇的规划设计和发展目标,通常只是针对建筑物的造型设置、街道的布局情况、建筑立面装饰的美观程度等方面,而对于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的重视度不够,没有将城镇规划与环境保护两者相结合来考虑。目前,对于快速发展中的中国而言,环境保护已是当务之急。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总之,在城镇规划中要针对已出现和将会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切实将城镇规划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一、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城市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诸多环境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在城市规划时没有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没有将城市规划与环境规划很好的结合起来,没有将环境因素纳入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中来考虑。在当代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的研究已迫在眉睫,环境学也成为当代社会的一大显学。在人类最为积聚的城市中,也是环境矛盾最为尖锐的地方。而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城市规划,必须融入环境保护的相应研究之中,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是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环境的新途径。

二、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1、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

固体废物可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这些固体废物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且对于人体健康也会带来直接危害。固体废物污染一方面与当前人们生活处理固体垃圾习惯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与工业发展仅注重产业利润,忽视环境保护,大量将工业固体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丢弃离不开。固体污染自身拥有大量有害物质,一旦处置不当,渗入土攘,污染土地所造成的环境、生产、健康问题将无法预估。总而言之,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和填埋,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播疾病,还会加剧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程度,对于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2、大气污染严重

大气污染的不断加重,主要在于现代化工业以及城镇交通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而且由于大量使用煤炭、石油、化工燃料,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硫化物、粉尘等有害物质没有经过处理和净化直接排入大气层中,使城镇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比如,如果大气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出现超标,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的酸雨现象,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加剧铁道、桥梁和建筑物等的腐蚀、破坏,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损失,而且因为大气污染而引发的温室效应以及臭氧层破坏,更将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3、水污染严重

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城镇发展产生的大量污水没有经过妥善的处理直接排入附近的水体之中,最终使得水体的质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污染情况比较恶劣。从另一方面来说,水源是一切之本,水体的严重污染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还会给水体污染我国的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

4、噪声污染严重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以及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噪音扰民现象也是愈演愈烈。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城镇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所以说噪音污染在城镇规划中是不容忽视的。噪音污染分为高强度污染和低强度污染,高强度污染给人类带来威胁,这些污染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损害听力甚至还会诱发一些心血管、内分泌、神经系统的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城镇规划中环境保护的措施

1、切实将城镇规划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城市规划之前,要将环境因素纳入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中来考虑。在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具体规划工作和环境规划工作,具体规划主要包括:城镇的社会经济状况调查,比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水平等,还有功能区的划分,合理界定城市的规模,选择适合的用地以及交通运输方案;环境规划工作包括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弃物来源和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镇的自然环境资料收集,如地理位置、生活环境、气象条件、水文地质等,城镇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切实做好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2、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

治理前应根据环保目标对各类固体废弃物分别它们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指标,并制订出最终治理对策。例如:要求各工业企业将固体废弃物按有害无害、能否重复利用等分类堆放,以便按规划要求分别处理;要求医疗院所将固体废弃物按有毒无毒、能否降解等严格分类并密封存放,以便按相关卫生条例予以焚烧或消毒后深埋处理;要求城镇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小区或街区设置的分类垃圾箱中,以利于环卫部门收集后分类予以处理;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既有建筑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施工企业可以将废旧混凝土、砌块等经过破碎、过筛、清洗后重新用于地面、坡道等作为垫层材料,将那些有害物质如油漆残渣、酚苯溶液等作无害处理后深埋地下等。

3、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大气质量严重恶化。因此规划的目标应该是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太阳能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4、综合整治水污染

一方面需要城市居民提高科学用水、节水意识,把生活用水做好简单的回收再利用,提高居民家庭用水节约率和有效率。另一方面,城市要重点建设若干污水处理厂,利用科学手段,对城市水污染进行综合净化处理,符合引用标准的直接循环再利用,不符合标准的也需做到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后再排放。我们对水体污染的综合治理规划必须是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先进的少废水乃至无废水的工艺流程来实现清洁生产,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高效污水处理厂,强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达到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5、综合整治噪音污染

噪音污染的治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城镇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等在建厂初期和购置运输车辆时优先考虑无噪声或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优选性能优良、低油耗、低尾气、低噪声的环保型公交车辆;二是城镇管理部门对城镇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噪声进行严格管控,比如规定午夜零点起,歌舞厅、卡拉 OK 歌厅等娱乐场所必须停业;严格要求并强制性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集中搅拌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浇捣,而且应避开夏秋季午休、学生高考和中考时段,杜绝在正常的休息时间的施工行为,从而更好地杜绝噪声对城镇居民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骚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镇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将城镇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相结合,在进行合理的城镇规划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大气、固体废弃物、水体以及噪音污染,从而促进城镇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军旺. 城镇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浅析[J]. 科技致富向导,2012,27:401.

[2]黄慧琼. 小城镇生态环境规划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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