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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务报告精选(九篇)

2024-02-24 10: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第1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关键词】 会计信息系统;采购付款流程;实质性测试;IT审计

IT环境中的采购付款流程是企业级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图1所示。与传统手工业务处理相比,IT技术的应用、企业业务流程的重组及其在ERP等系统中的固化,使得采购付款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与舞弊调查方面,尤其是对应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具有极其显著的特点,集中体现在获取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认定的测试、存在与发生和权利与义务认定测试三个方面。

一、获取数据

实质性测试涉及到从电子会计文件中提取数据,并加以分析。为此,审计人员需要对产生这些数据的系统和控制,以及存储这些数据的文件的物理特性有所了解,并借助诸如ACL①之类的CAATTs软件实现。

确认文件的正确版本对审计人员至关重要。为此审计人员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系统中文件备份的步骤,而且只要有可能,就应使用原始文件。虽然使用ACL可直接读出大部分的顺序文件和关系型数据库表格,但是复杂的文件结构在分析之前,需要简化。简化需额外的步骤和特殊程序来创建一份源文件备份,该备份的格式是ACL软件可以接受的。如果公司的系统人员运行简化处理,审计人员必须确定其所使用的是源文件的正确版本,并且所有相关的数据都已转移到备份文件中。

(一)存货文件

存货文件含有每种存货的数量、价格、供应商以及仓库地点等数据。系统首先检查存货文件中的记录,找出需要订购的货物。当货物被出售或用于生产后,存货文件记录中的存货数量字段值就要自动减少。随着各项存货数量的减少,当现存数量低于再订购点时,系统再测试该再订货的其他条件,如符合,系统则自动生成采购订单,并发给供应商,同时在采购订单文件中增加一条记录。现存数量将一直保持在低于再订货点,直到从供应商处收到货物,这个过程可能要几天或几周。为标记已订购的货物,防止系统重复订货,在存货记录的采购订单号字段会填入系统产生的订单号;否则,该字段值为空。

(二)采购订单文件和采购订单产品项目文件

采购订单文件包含向供应商发出订货的记录。在货物抵达之前,记录一直保持开放状态。把接收报告编码填入指定字段后,该记录当即关闭。采购订单产品项目文件包含全部订购项目,因为每个交易会涉及一个或多个产品,采购订单文件中的每条记录可以对应采购订单产品项目文件中的一条或多条记录。采购订单号和项目编码这两个字段组合起来共同构成了采购订单产品项目文件的主关键字。同时,这两个字段还提供了采购订单产品项目文件与采购订单文件、存货文件之间的联接。

(三)验收报告文件

当订购货物从供应商处抵达公司后,验收部门要进行清点、检查,并编制验收报告文件。验收员通过网络系统终端,输入验货信息后,系统执行以下任务:1.增加存货文件中显存字段的值;2.将采购订单号字段重新设置为空值,并取消再订货条件;3.新建一个关于验收事件的日志记录;4.将验收报告编码放入指定字段中,并关闭采购订单文件。

(四)付款凭证文件

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订货、验收和付款中的金额差异是法律关注的问题,必须在批准向供应商付款前将其解决。应付账款部门的雇员检查采购订单文件和验收报告文件中的对应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与供应商发票比对。如存货项目、数量和价格相符,则编制付款凭证。按照供应商的贸易条款和公司的付款政策,填入支付日期并过账。

在每一个付款日,付款应用程序选择到期的应付账款记录,通过在支票日期字段输入当天日期的方式,将该应付账款项目标识为“已付”,同时签发支票,寄给供应商。支付凭证文件向审计人员提供了以下三个重要信息:1.记录收到供应商发票的时间和实际数量;2.在此期间交易账户中所签发支票的日记账;3.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付款凭证文件中的开放项目代表的就是公司所欠的应付账款余额。

上述文件都需要根据其物理存储位置和逻辑存储结构在ACL软件中先行定义文件,在实质性测试阶段,审计人员才能采用ACL软件访问并提取这些文件中的数据。

二、准确性和完整性认定的测试

审计人员常在细节测试之前,首先进行账户余额的分析性复核。在采购付款流程中,分析性复核程序可以为审计人员提供关于应付账款和相关费用趋势的概况,还可以确保交易和账户的完整性合理表达,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实务中常用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如下:

(一)检查支出凭证中的异常趋势

过于集中地从同一家供应商购买商品,可能反映出不正常的商业依赖。如果该供应商提高价格或不按期交货,就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这也可能存在舞弊行为:采购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接受了该供应商的高额回扣。存在大量的小额交易的供应商则说明采购程序的效率不高。一项对美国多家公司的调研显示:IT环境下,一笔采购订单的处理成本为50—125美元,可见减少与公司做生意的供应商数量就可直接节省交易处理成本。管理层应该考虑减少供应商的数目,增加每次的订货品种和数量,以减少订单的数量。这种现象也给审计人员一个信号:采购程序中的有效供应商方法没有被采用。

审计人员可以使用ACL软件的分层和分类功能找出和应付账款支付程序有关的各种特点和异常现象,生成各种累加报告。例如,某公司第一份累加报告给审计人员提供了一个关于采购过程的总体印象:78%的付款凭证的交易额之和仅占同期交易总额的15%;第二份累加报告则显示了与单个供应商相关的商务活动:公司中超过53%的交易是和同一家供应商进行的,而其他大多数供应商的交易额只占总交易额的很小部分。

(二)检查发票价格的准确性

比较供应商发票上的价格和原始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是为了测试准确性认定。实际价格和预期价格间的巨大差异可能是因为雇员在授权付款前没有检查相关文件,或在处理价格差异时,应付账款部门人员超越了他们的权限。

使用人工方法,只能对一个会计期内处理的数以千计的发票中的一两百张样本进行检查,因此审计人员通过比较发票价格和采购订单价格来确认价格准确性时,只能用抽样方法。IT环境下,通过ACL的连接功能,将付款凭证文件和采购订单文件中的数据连接起来才能进行比较,审计人员可以对需要检查期内的文件中所有发票的价格进行检查。

实务中,ACL生成的输出文件可能非常大,直接浏览这些文件,寻找差错费时费力,因此审计人员常常使用过滤功能,过滤掉所有订单金额和实际金额相同的记录,只剩下价格有差异的记录;再结合ACL的其他功能,审计人员可以分析记录价格的总差异,并对其重要性作出判断。

三、存在与发生、权利与义务认定的测试

对已授权的采购订单,只要从有效供应商处接收到存货就意味着债务的发生。但是,很多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时,才确认债务,并记录为一项应付账款。供应商发票经常落后于商品的接收,通常情况下,债务实现和确认之间的时间差不会影响财务报告。但在每个会计期末时,收到存货的供应商发票通常要到下个会计期才能收到,也就有可能没有包括在应付账款账户中,审计人员应相应调整债务记录。

(一)查找未记录债务

查找未记录债务涉及付款凭证文件和验收报告文件。在一个会计期内,每条存货验收记录都应该与相应的付款凭证文件中的记录相符。审计人员再次使用连接功能,将采购订单文件和验收报告文件连接起来。两个文件的连接需要以同一个关键字排序,即采购订单号。因为付款凭证文件已经按照采购订单号排序了,所以排序后的文件也可用于这项测试,只有验收报告文件需要按照采购订单号重新排序。

此时的输出文件中只需含有与主文件(验收报告文件)中不相符的记录清单,即那些审计人员试图确认为没有被记录为债务的验收报告记录。如果输出文件不为空,即表明存在与验收报告文件不相符的采购订单文件记录,审计人员必须检查和判断是否对应付账款余额做了适当调整。

(二)查找未授权支付凭证

对于应付账款高估的风险,审计人员应选择付款文件为主文件,验收报告文件为从属文件,重新连接,输出文件为公司没有付款凭证对应的存货验收记录。这可能意味着付款的批准只是基于收到供应商的发票,而没有检查订购的货物是否已经验收入库。没有验收记录的付款凭证可能隐含一个舞弊,或者当内部控制环境较差时,对同一笔采购重复付款。

(三)检查向供应商重复付款

据调查,全美因为同一笔采购业务重复付款而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万美元。出现故障的会计信息系统、计算机程序、数据输入错误和授权控制失败通常会造成重复付款。这偶尔也可能是因为不诚实的供应商对同一次购买发出两份不同编码的供应商发票,绕过内部控制造成的。有的供应商发出多联同一发票,或是在发票的号码后添加一个字母,以形成不同的发票。使用ACL软件的重复功能,审计人员能在大批的发票记录中查找相同编码或相同金额的发票记录。

虽然任何一个或几个字段的组合,都可以用来测试重复的发票记录,但是审计人员必须理解各文件之间的数据传递关系,才能从结果中分析出有用的结论。例如,每一条付款凭证记录都是为单一供应商发票的付款而签署的,每一条发票记录都只和一个采购业务相关。同一个采购订单号值在付款凭证文件中一般不应该对应两个以上的记录。如果输出文件显示:除了几条无序记录以外有两条发票记录的采购订单号相同,这时,审计人员需询问经管人员,做进一步的检查。结果可能是付款凭证开错、作废而后重新开具造成的,也可能是重复付款。

综上,IT技术与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使得传统的审计程序和手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采购付款流程中,数据获取方式,准确性和完整性认定,存在与发生、权利与义务认定及其测试程序都呈现出各自的特点,这对当今审计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也揭示了今后审计研究与发展的一个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信息系统审计准则[S].2008.

第2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在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新的商誉处理准则以前,美国在购并过程中有关商誉的会计处理主要适用于APB(会计原则委员会)制定的意见书APB16《企业联合》和APB17《无形资产》。在APB16中,企业购并时可以采用权益联营法和购买法,但采用权益联营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购买法下确认的商誉可以采用摊销与永久保留两种做法。在APB17中,会计原则委员会关于商誉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1)只有取得商誉的成本才能资本化,维护和商誉的支出应作为期间费用从收益中扣除;

(2)由于很少有无形资产能够永久存在下去,故商誉的成本也必须分摊到人为设定的某一段期限内,并且取消了商誉记作资产永久保留的做法,只允许采用系统摊销法;

(3)摊销期最长不得超过40年,即使已知商誉的年限超过40年,也必须在40年内摊销;

(4)除非公司认为另一种系统更为合适,否则就应采用直线法摊销商誉。

也就是说,在变更以前,企业在购并过程中可以采用权益联营法和购买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购买法下企业所获得的商誉需要在一定年限内进行摊销。允许企业采用两种不问的会计处理方法来反映企业购并活动,使得企业之间的会计报表缺乏可比性;同时,购买法下商誉的摊销年限在很大程度上是主观确定的;FASB认为商誉不是一项递耗性资产如果管理运用得当,商誉将是一项增值资产。以上几个缺点引起了人们对商誉会计处理的颇多非议,且随着形势的发展,要求统一对企业购并活动的会计处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才有FASB一致同意通过了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公报141号《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和公报142号《商誉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Ⅱ、美国新的准则公报对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规定

在FASB的新准则公报中,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规定如下:

(1)禁止企业合并时采用权益联营法处理,并要求采用购买法处理时不得摊销商誉。

(2)公司将被要求使用两阶段法,并依据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执行年度商誉价值减损测试。由于公司仅能采用购买法,因此公司必须将商誉认列为财务报表的资产,并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

(3)公司并不需要在期末执行价值减损测试,但是其必须于会计年度开始六个月内,执行价值减损测试的第一步骤。此外,每一个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衡量,则可于年度中任何一天选定实施,但前后年度的日期应一致。

(4)除非有迹象显示价值减损,否则公报实行后,公司针对现有商誉并不需要立即作价值减损测试。然而,公司必须在公报实行六个月内,针对所有先前重大的购并,作基准评估,以初次衡量现存商誉的价值。

(5)新准则对于财务报告有一个很重要的启示:合并的公司不用再伤脑筋去创造符合权益联营法的交易。

Ⅲ、商誉会计处理的具体操作步骤

(1)商誉的列示

商誉,是指公司所支付购并成本与被购并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新准则中,FASB规定应以购买法处理企业合并事宜,且公司每年应依照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执行商誉价值减损测试。由于公司仅能采用购买法,因此公司必须将商誉在财务报表上作为资产列示,并且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商誉不需要也不可以摊销。

(2)如何测试商誉价值减损

在FASl42中,公司应采用两阶段法来执行商誉价值减损测试。

步骤一:财务报表编制者应将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相比(包括商誉)。如果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大于账面价值,商誉价值并未发生减损,公司就不再需要执行任何其他步骤了。当报告单位商誉的隐含公允市价(此指商誉的公允市价隐含在整体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中)较账面价值小时,则发生价值减损。在这种情况下,应继续第二步骤。

步骤二:财务报表编制者应将商誉的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相比较。如果公允市价较账面价值小,则商誉价值已经减损,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上计列损失。

(3)测试的主体——报告单位

企业进行商誉价值减损测试的主体应为一个报告单位。FA141将报告单位定义为一个营运部门或营运部门的次一层级。一个报告单位,是管理阶层复核及评估营运部门绩效的层级,换句话说,单位可以是可分离的业务线或可依地理位置归类,且可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例如:对母公司报告的四个营运部门)。如果一营运部门的构成要素涉及商业行为,且此商业行为:A.可提供个别财务资讯;B.与营运部门其他构成要素的特性有所不同;C.属商誉利益可实现的层级,则公司也可以营运部门的次一层级作为价值减损测试的报告单位(依公报131号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虽不需要报告部门资讯,仍需在报告单位层级执行商誉价值减损测试)。

为了便于说明,假设一家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报告三个主要业务线:人寿保险业务、房屋保险业务以及汽车保险业务。而公司将这些部门再细分为东区单位以及西区单位(次于营运部门的层级)。最近,这家公司买下了在纽约州经营房屋险的一家。因此,概念上来说,房屋保险部门的东区单位应从此次购并活动中受益,故公司应以房屋保险部门东区单位的层级来评估商誉。

(4)测试时间

公司并不需要在期末执行价值减损测试,但是其必须于年度开始六个月内,执行价值减损测试的第一步骤。此外,每一个报告单位的公允市价衡量,则可于年度中任何一天选定实施,只需前后年度的日期一致。公司当然也可以针对不同的报告单位选择不同的衡量日期。准则中也规定,在两个年度测试日之间,如环境变迁(例:市场衰退、诉讼、新的竞争者或重要职员离职)可能使得报告单位的公平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执行期中商誉价值减损测试。

(5)公允市价的衡量

一般认为,企业的现行股价可以代表企业的公允市价,然而许多财务经理人相信,公司现行股价并不代表公司的公允市价;相反,股票价值要么被低估,甚至偶尔被高估,因此现时股票的价格并不是公司价值的理想替代。然而,以会计目的而言,现行股价在估计公允市价上是相当理想的衡量指标,因为其客观并可验证且人们不必作出一些繁杂的假设。当报告单位是公司整体,则现行股价就代表着公司的公允市价。

但是企业并不喜欢关于报告单位的规定,因为他们很难决定部门的公允市价。在上面提及的保险公司的例子中,从相关财经期刊中可以找到整个公司的股票价值,然而家庭财产保险部门下的东部经营区价值如何确定,公司不得不一些价值模型如累计折现现金流模型或者剩余收益模型来衡量它。公允价值计量是很困难的且代价很高的,常常CFO们需要聘请价值专家来进行价值计量。

Ⅳ、新准则公报的

“权益联营法的取消是近年来最重要和最根本的会计处理调整之一”。新准则的实行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尽管我们现在还无法准确预测,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影响将是巨大的。根据笔者的估计,兹分叙如下:

对企业购并活动的影响。在以前,企业如果用购买法来记录购并活动,将会存在一笔较大的商誉资产,摊销商誉将会增加一笔不需付现的费用,就会降低公司报告的每股收益。由于大多数企业价值评估专家,总是专注于报告的每股盈利,一般来说,公司不希望摊销商誉以致歪曲收益从而导致负的收益效应,因此将会导致每股盈利稀释的购并即使有很好的战略合理性也将被废弃。同时权益联营法的取消也会使即将购并的公司不用再伤脑筋去创造符合权益联营法的交易,这些都将大大加快企业购并活动的步伐。

然而,权益联营法即将被废止的消息并没有促使企业匆忙合并。Bean认为有两个原因使得企业合并的步伐放慢了。首先,能够采用联营法并不能成为企业购并的正当理由,战略合理性才是企业购并时考虑的首要因素;其次2000年下半年和2001年上半年衰退也对企业的购并决策有较大的影响。

1.Say Goodbye to Pooling and Goodwill Amortization.2001/09.JOURNAL OF ACCOUNTANCY.STEPHENR.MOEHRLE

2.阎红玉著。商誉会计,经济出版社1999出版

第3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inopec Engineering Incorpora-tion,简称SEI)与伊朗境内最大工程公司SAZEH以及ODCC(伊朗石油部工程建设公司持49%的股份)公司组成EPC承包商联合体,于2006年10月签署合同,2007年5月开始详细设计及EPC实施。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的EPC总承包合同,采用FIDIC的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合同总价约为23亿欧元,项目总工期为45个月,合同机械保证期为一年。

项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400万吨/年常压、360万吨/年渣油加氢、480万吨/年重油催化、260万吨/年柴油加氢、160万吨/年煤油加氢、2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90万吨/年重整等15套新装置及配套的系统公用工程单元,还包括已有800万吨/年常减压等3套装置及相关系统和公用工程单元改造。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基础设计的完善、详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预试车和试车服务。

按业主招标文件强制要求,EPC承包商联合体成员必须对业主承担共同的和连带的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三方联合体组建联合项目组,设计按装置单元进行工作分工,价格固定,采购、施工发挥三方在欧洲、中国及伊朗的优势联合开展工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目前国际知名工程公司的海外项目大都通过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者项目合营的形式共同执行,一方面达到了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为项目的执行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在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项目执行策划、项目管理策划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团队沟通与协调,加强团队建设的主动性与协作性,培养项目组全局观念及横向沟通意识,支持和鼓励合作公司、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实现共享,最大限度规避和减缓联合体承包模式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因素。

一、项目组织机构设立及实施模式

承包商联合体建立了项目指导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简称PMO)、三个设计中心(perat-ing Engineering Center,简称OEC)、三个采购中心(Procure-ment Center,简称PC)以及联合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模式。

项目指导委员会是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三方指定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为项目非常设机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的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对项目关键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包括批准项目预算和重大支出决策,协调解决与业主相关的外部重大事宜以及联合体三方内部重大事项。

PMO是整个项目的管理与监控中心。PMO内设项目主任,以及设计、采购、施工、商务、项目控制、风险管理、材料管理、质量管理、文档管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由来自联合体三方的人员共同组成。三方的首席代表分别担任项目主任与项目副主任职务,组成PMO理事会(PMODirectorate)。PMO其他岗位由联合体三方根据各自优势进行委派。PMO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项目的统一规划与执行策略,定义项目标准与程序,提供统一软件与各类文件模板,管理项目风险,统一调配项目资源,监控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利益相关方界面,确保实现项目总体目标。PMO常驻地点为伊朗德黑兰。

PMO下设三个OEC,每个OEC分别承担不同装置单元的设计工作及各自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OEC团队由联合体各方独自委派。在设计阶段和主要的采购阶段,OEC地点主要设在联合体各方的本部办公室。随着现场施工的开展,OEC委派相应人员到现场支持施工。OEC内设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协调、施工协调、项目控制、质量控制等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按照PMO制定的项目统一标准、程序与工作模板,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任务及各自相关的项目管理工作,并向PMO报告,接受PMO领导。

建设所需的物资由项目集中采购、统一调配。为了发挥联合体三方在伊朗、欧洲和中国的采购优势,在三地分设三个PC(北京、德黑兰和欧洲采购中心)。每个PC按照PMO制定的请购框架计划(RequisitionFrame Plan,简称RFP)与工作分配表,完成三个OEC所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催交、检验、运输协调工作,为三个OEC服务并向PMO采购部报告。伊朗境内的清关与内陆运输工作,由PMO采购团队下设在伊朗的运输组完成。

二、全球采购组织机构设置及策划

(一)全球采购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项目采购采用一体化组织机构,标准作业流程、集中采购、统一管理。项目在PMO设立采购部,下辖三个采购中心。项目采购组织机构图如下:

PMO采购部由一个采购主任、两个采购副主任(分别来自联合三方代表)、物流经理、采购控制经理与采购协调员组成。PMO采购部主要负责制定项目采购策略及方案,采购程序,负责全球采购与物流的组织与实现,监控采购进展,协调各方界面。PMO采购部下辖三个采购中心,每个采购中心设置一个采购中心经理,两个采购中心副经理,及采买、催交、检验、运输协调等岗位。在PMO采购部统筹下,各个PC具体负责询价及订单签订,同时协调多家采购服务公司、第三方检验机构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催交、检验和运输协调工作。

根据联合体三方不同的优势,在伊朗当地、欧洲及北京设立三个采购中心,每个采购中心负责不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同时为三个OEC服务。PMO颁布的设备材料分类及来源表(Material Category and SourcingTable)定义了三个采购中心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划分,同时也是编制RFP的依据之一。

(二)项目采购决策机制

项目采购决策机制的原则是:平等一致,分级授权(四级)。在联合体内,为了加强采购的控制力度,实现集体决策的设想,成立项目采购决策委员会。采购决策委员会(Procurement Trans-action Committee,以下简称PTC)由三方成员共同组成,代表各自的利益,对项目采购中的诸如批复合格厂家名单、商务开标、谈判、选择厂家等重大事宜作出决定。不同等级的授权如表1所示。

(三)项目采购流程

项目采购流程可以简述为

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请购:由OEC根据详细设计,准备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请购文件;

2.询价:PC按照请购框架计划与工作分配表,准备询价文件;

3.报价:供货商在收到询价文件后进行技术和商务报价;

4.澄清:收到供货商报价后,PC把有关技术报价反馈给相关OEC,OEC进行技术澄清、PC进行商务澄清,有关报价澄清后,OEC、PC分别提出技术标评标文件和商务评标文件;

5.合同谈判:PC与供货商就技术、费用、供货周期、付款等进行合同谈判;

6.授标决策:依据技术分析报告、商务分析报告以及合同谈判情况,按照项目决策程序作出采购授标决策,选定供货商;

7.订单签订: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开始制造;

8.制造商图纸文件:供货商按照合同技术要求提交有关制造图纸和文件,经OEC审核确认,提交终版厂商图纸文件。

三、材料管理策略及流程

项目通过建立统一的材料管理流程与工作程序,以便材料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包括各OEC、PC、现场施工管理团队、各服务分包商遵循项目统一的材料管理程序,使用统一的材料编码规则、规范材料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文件与报告模板。

项目全过程的材料管理流程从材料定义(材料选型、编码)开始,一直到现场材料发放给施工分包商为止。项目开始,由SEI代表PMO负责编制材料编码统一规定,并在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MARIAN)中建立项目标准材料编码库。PMO材料控制组协调设计、采购及项目控制部门,结合项目的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RFP。PMO控制组进度计划和费用控制根据RFP编制项目计划,建立计划与费用控制基准;PMO采购部门根据RFP定义各PC的工作和责任范围,PC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开始采购准备工作。

各OEC的设计专业根据项目计划要求按版次提交MTO(Material take-off,材料表),并根据RFP定义的请购模板编制请购文件。OEC的材料控制工程师将设计提交的MTO按项目的WBS导入MARIAN的料表模块,并根据事先定义的请购模板在MARIAN的请购模块自动生成电子请购。MARIAN自动比较不同版次料表之间的差异,并将这些差异以升版请购的形式释放至采购部门。

三个OEC的请购将依据RFP中定义的工作分工送至各个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据此执行采买、催交与检验、境外运输协调工作。各采购中心负责在MARIAN中将询价、订单、催交、运输等状态信息录入MARIAN。按PMO统一要求,材料状态信息包括请购接收情况、询报价状态、订单签订情况、厂商提交的催交报告(设计、原材料准备、制造、最终检验、准备装船)、境外运输报告(装船计划、离港与到港)。这些材料状态信息按计划、预计和实际日期跟踪与检测,附加至每个材料编码,按具体订单进行管理。

三个PC采买的材料一旦到达伊朗港口,PMO采购部的运输组将统一接手伊朗境内的清关与内陆运输。同时PMO采购运输组还负责提供从到港直至海关清关释放、现场交付施工的状态信息。同样,这样的状态信息附加在每条材料上,按具体的箱单及订单进行管理。设备材料清关释放、到达到场时,按照“车板交付”原则,PMO采购运输组将设备材料交付给每个OEC的现场施工管理团队。

施工管理团队组织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入库工作,并在MARIAN中更新材料接收报告(Material Receiving Report,以下简称MRR)。MRR中包括材料编码、入库数量、存储地点等详细信息。OEC的现场材料控制工程师根据施工计划的要求,按照设计料表做出材料预留计划,生成领料单与材料缺口报告。领料单提交施工仓库管理组,作为施工分包商从仓库领料的依据。材料缺口报告将提交项目控制、采购与施工部门。项目控制与施工部门将依据材料状态报告与材料缺口报告判断是否有优化施工顺序的可能性,采购部门将依据项目控制与施工部门反馈的意见安排需要重点清关与催交的设备材料。

四、采购与材料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创新

伊朗ARAK项目采购数额巨大,物资供应链上参与方众多,材料管理与采购实施地点分散,协调界面十分复杂。因而迫切需要一个大型集成的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工作平台,以统一项目材料管理模式,固化采购业务流程,支持全球实时异地工作,保证业务操作层和项目管理层的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控制和充分共享,满足项目各个阶段不同部门的信息要求。基于此,项目使用了统一的材料与采购管理信息系统MARIAN,支持实时异地工作,随时跟踪不同地点设备材料的时间与数量状态。在联合体的组织机构框架下,推行统一的材料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业务流程。将项目管理方法和工具充分应用到材料和采购管理过程中,加强采购策划,进行流程优化与再造,进行管理技术创新。P2MARIAN系统为依托,通过计划与资源整合,实现采购与材料管理的系统化、集成化与信息化。总体来说,ARAK项目的采购与材料管理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流程优化与管理创新:

(一)以系统应用为载体,固化工作流程,统一业务细节,结合项目特点进行流程优化与再造

项目将材料管理与采购业务流程固化到MARIAN中,定义了严格的编码系统和模板,统一作业细节,以规范不同地域、不同管理理念与工作习惯的设计中心、采购中心、催交部门、物流部门、现场材料管理部门、外包服务商的工作流程和信息界面。

项目组结合系统应用,对项目材料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优化的工作流程涉及设计请购程序、项目编码系统、采购计划与进度控制程序、采购报告程序、项目材料控制程序等方面,覆盖了项目材料管理的全过程。

MARIAN中建立了项目统一的材料数据库,实现材料编码、材料表、请购、询价、订单、催交、检验、运输、接运、仓库管理、材料发放的全过程管理。同时MARIAN建立了与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如三维设计系统PDMS,进度计划系统P3E,报告系统(水晶报表)的系统集成,以物资流向为主线,进行大型项目的计划与资源整合,提高项目信息共享和集成程度。

在联合体统一组织机构管理下,利用MARIAN作为项目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并辅之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电视电话系统等远程信息技术,三个设计中心、三个采购中心、现场材料管理部门实现了良好的合作和顺畅沟通。

(二)强化设计管理,统一版次概念,避免混乱请购

PMO定义统一的材料编码与请购模板,规范三个设计中心的请购程序。在MARIAN中管理设备和材料的选用、用量的测算与统计、材料表和请购单的生成与,强化了按设计版次和WBS管理材料表的概念。三个设计中心按版次提供材料表,通过MARIAN自动比较不同版次的材料表之间的差异,按预先定义的模板自动生成不同批次的请购单,并通过请购流程提交至三个采购中心。MARIAN成为独立请购、交叉采购、统一物流、平行借料与平料的工作平台,很好地解决了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大宗材料设计版次多,请购、采购易出现混乱的难题,同时避免了繁琐的人工计算。

第4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5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供应商;网上招标;效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1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各大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规模越来越大,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业务也日趋增多,传统的招标采购在执行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都需供应商到现场进行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见面的机会,这给供应商之间形成价格同盟提供了机会。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钢厂采购倡导的“公开、公平、公正”,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加了采购成本。

二、系统应实现的功能目标

在统一的电商平台上应能动态的实现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

在统一的电商平台上应能去帮助固化、标准化集团上下各种管理流程,实现管理体系的整合,去引导合格供应商进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互不见面,不知道竞争者是谁,有多少个,这给招投标公正、公开、安全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在统一的电商平台上应能在保障钢铁企业自主、规范的开展各项业务前提下,实现管理流程的透明化。

在统一的电商平台上实现多模式采购、形成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规范供应商信息管理。

三、系统功能设计

该系统主要分为供应商基础、评价管理和网上招投标管理两大部分:

1.供应商评价管理

供应商基础管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供应商的基础信息及相关电子资质证书,通过平台,进行自助维护,简化供应商管理。

评价体系维护:建立、维护各种评价指标,构建合理的评价体系,并能实现体系的灵活调整。

供应商评价管理:收集各项指标数据,实现供应商动态评价功能,实现供应商认证、业务开展、综合评价、淘汰等全过程管理,支持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

2.网上招标方式分类

网上招标方式分类主要包括:综合竞价、公开竞价等,招标方可以根据物资的性质来决定采用哪种方式招标。

(1)综合竞价:综合竞价指形成招标文件协议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标书,分为两种:定向、非定向,针对定向招标,平台自动发短信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进行网上招投标,针对非定向的招标,合格供应商可在平台首页进行报名,经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招标,参与投标时,则需要锁定相应投标保证金,若需要收取标书费用,则在参与投标时显示需要支付的标书费用,同步需要划转到平台账户在设定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开标,由钢厂内部组织比质比价根据一定的评标规则并选出合适中标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覆盖制标、邀标、投标及评标等招投标全过程,在线密码开标,最终根据技术评标及商务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2)公开竞价:公开竞价又名反向拍卖,供应商就采购物资的竞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竞价(系统实时公开投标最低价),截止时间到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开展公开竞价前,需梳理出可以公开竞价招标的物资,此项工作对保证招标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梳理时主要需考虑所招标物资是否具备充分竞争的条件,如具有竞争性的供应商数量、物资质量技术要求、获取市场价格信息的难易程度等。

公开竞价可以根据选择竞价对象的不同,分为定向公开竞价与非定向公开竞价。定向方式,即只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投标报价;非定向方式,即被邀请供应商可以参加投标,其它未被邀请但属于钢厂合格供应商的单位也可以对照资格条件报名参加投标报价公开竞价公告内容一经,即具有公信力,不得随意更改。如由于特殊原因确需撤消或因采购标的发生变更而更改公告内容的,组织公开竞价的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补充公告,并逐一告知邀请或报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同时须给供应商预留充分的时间。

若采用非定向方式,必须在正式竞价采购前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竞价公告,公示采购信息、竞价须知(包括报名资格条件)等,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网上竞价,并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资质审核部门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供应商获得网上竞价资格(资质审核部门对购销平台内该供应商信息同步进行更新)。供应商报价时,分暗投报价和明投报价两个阶段。暗投报价阶段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只有暗投阶段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接下来的明投报价。暗投阶段报价结束后,进入明投报价阶段,但暗投阶段投标报价最高的单位系统将直接予以淘汰,不具备参与明投阶段报价资格。系统自动将暗投报价阶段的最低报价设置为起拍价(如该最低报价高于估算价则以估算价作为起拍价),并公开此起拍价后进入明投报价阶段。在明投报价时间段内,供应商可见自己报价的排名以及最低报价,且报价次数不受限制,供应商可按梯度倍数小于最低价向下多次报价。供应商须谨慎在网上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平台确认即视为报价有效,不得撤回。在可报价时间段内,招标部门只可监控系统公开信息,不允许监控实时最低报价单位信息,以确保公平交易。参与竞价报价的单位每次的报价数据系统均要保存,竞价结束后可供招标部门查询。公开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中标结果一经,招投标双方应严格执行竞价成交结果所的物料及其价格,不得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做任何变更。中标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由平台发送给各相关供应商授权经办人,供应商可通过登录电子商务平台,查看详细信息。

四、系统的优点及先进性

利用电子商务技术,通过一个公共的信息平台,采购、竞标变得前所未有的快速、高效和公平。拉近了空间的距离,缩短了竞标谈判的时间,而这样的效率在传统采购中是不可想象的。同时更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采购所需的大量间接资金投入,也避免了采购与竞标中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真正的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流程透明化、规范化、信息化的阳光采购。

参考文献:

[1]候方淼.绿色采购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第6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不与纳税人或工作上有利害关系人员打牌,不参与。

三、严守税风税纪,不以任何借口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参与转引、买卖税款、不混级混库;不接受或参与纳税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故意为难、打击报复纳税人。

四、不借婚丧喜庆之机宴请纳税人或大操大办,如有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并承诺不宴请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

五、不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特定关系人经商办实体;家属子女经商的,教育其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报告其税费缴纳情况。

六、恪守阳光用车制度,使用的私车(包括购入、借入或其他途径取得的车辆)自觉执行消费报告登记制度,杜绝私驾公车和私车公用。

七、公正执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税公开,纳税公示,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八、创优服务、规范行为,优化税收环境,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宗旨,做到一切以纳税人为重,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便捷服务。

如违反规定,特别是影响工作和地税形象并受到查处,愿接受下列处理或处分:

(一)主动请求组织免职或引咎辞职;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 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五、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 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七、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 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九、 在正常商业交往中对于无法推辞的礼品馈赠,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十、 不利用从事政府采购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十一、 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第7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协议供货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长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驻马店市开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实施行为,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

第三条规格或标准相对统

一、品牌较多且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货物应当采用协议供货形式采购。

协议供货的范围和限额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时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协议供货项目采购活动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本级协议供货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确定本级协议供货的范围和限额标准;

(三)核准协议供货供应商招标实施方案;

(四)受理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备案;

(五)审核拨付采购资金;

(六)受理投诉事项;

(七)监督检查协议供货采购活动。

第五条集中采购机构受同级财政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协议供货工作。主要包括:

(一)制定协议供货项目实施方案;

(二)组织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三)确定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

(四)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书;

(五)协调采购人和供应商执行协议供货要求;

(六)统计、收集和协议供货有关信息。

第二章协议供货的招标

第六条协议供货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制定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实施方案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

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协议供货范围、评标标准、中标比例、协议有效期、协议执行要求、履约保证金、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八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由其委托一家商作为全权参加投标。

第九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供货商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条协议供货公开招标的评标方式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同类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但确定中标供应商时应当有一定的淘汰比例。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淘汰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一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媒体(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告。

在公告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协议书,并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协议供货协议书应当载明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基本配置标准、供货价格、优惠率、售后服务、提供的备品备件及其价格、履约保证金、违约条款、协议有效期等事项。协议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协议供货事项以文件形式印发采购人,同时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告。

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及其供货商联系名单、中标货物及其价格和配置、售后服务、供应商承诺书、财政部门规定的执行要求等。

第三章协议供货的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协议供货规定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不得向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非中标产品。

单次采购金额超过协议供货限额标准的,按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集中采购。

如果协议供货范围不能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第十四条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价格或优惠率是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或最低优惠幅度。采购人在具体采购时,可以与供应商就价格或优惠率进行谈判。

招标时只定优惠率,优惠率在协议供货期内保持不变。在具体采购时,由采购人与协议供货商谈判,确定一个供购双方平等协商价格,这个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市场平均价,协议供货价格=供购双方平等协商价格*(1-优惠率)。

协议供货价格已经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同一品牌、型号产品的协议供货价格,在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优先享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和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等售后服务内容。

协议供货中标产品保修期限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保修期外有关服务及所需材料、配件收费,在投标中应当作出承诺。

第十七条采购人以本单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实施采购时,先填制《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及批复表》,送财政部门审核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依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及批复表》,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采购合同使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格式)》。

中标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及批复表》、采购合同,按双方平等协商基本价格、中标的价格优惠幅度、服务承诺等向采购人提供中标品牌产品和服务。

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产品或技术要求不高且品牌、规格型号较为明确的项目,采购人应做到随到随验;对技术要求较高或非标准产品,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供货物之日起7日内验收完毕,不得无故拖延。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并在7日内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

第四章价格调整及信息

第十八条中标供应商应在店面醒目处张贴中标项目目录及官方网站的统一媒体价格或市场销售价,并在每月5号之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报送。所上报的官方网站的统一媒体价格,必须与生产厂家统一对外的统一媒体价格相同。所报市场销售价,不得高于店面柜台销售价。

集中采购机构审核整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告。

第十九条中标供应商应在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政府采购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报送。集中采购机构整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条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出现价格波动、价格调整或增加新型号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予以书面通报。集中采购机构整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但价格波动、价格调整或新型号等情形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折让办法。

货物出现更新换代、停产的,在不降低货物质量和配置的前提下,可以提供该货物的替换产品,其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原中标产品。

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协议供货商品的,应保证协议采购项目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标供应商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接受采购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二)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索要回扣、强要礼品等行为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二条中标供应商有以下义务:

(一)热情承接采购单位委托服务任务,做到时间快、质量优、服务佳、价格合理;

(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优惠率执行;

(四)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执行,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六)按时按要求报送报表及各类统计数字;

(七)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议供货活动中发生的各种争议;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议供货范围内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价格、服务享受优惠;

(二)对中标供应商不按其投标文件及承诺执行的,服务质量差、价格有问题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经营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二十四条采购人有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费用结算制度;

(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加强对协议供货业务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认真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四)不得要求中标供应商虚开发票;

(五)不得向中标供应商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中标供应商为本单位提供规定服务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

(六)未经批准不得与非中标供应商发生采购业务关系;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对协议供货供应商的招投标活动及协议供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政府采购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开展市场调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协议供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本办法和其他有不符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行为的,均可向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举报。

第七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协议供货项目实施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法和现行有关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处理,没有规定的执行本规定。

第三十条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三次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一)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的;

(二)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

(三)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的;

(四)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市场最低销售价格的;

(五)不及时按要求报送报表及统计数字的;

(六)不积极配合协助处理采购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各种争议,不主动提供真实情况的;

(七)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被投诉属实的;

(八)妨碍合同公正履行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一)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二)为采购人虚开发票;

(三)拒绝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调查属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串通中标供应商弄虚作假,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向中标供应商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范围其他要求的;

(三)擅自向协议供货范围外的供应商采购,或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非中标产品的;

(四)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不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的;

(六)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的;

第8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随着“五统一”工作的开展,三院元器件采购管理日趋成熟。然而目前型号产品的研制、生产周期不断缩短,在元器件采购订单品种多,数量少的情况下,供应商到货不及时,常常使处于内部供应链尾端的采购部门被推至风口浪尖。

①元器件品种多、批量小、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配套维持时间长。同时由于品种不一、需求量不等,导致生产厂生产设备能力过剩或不足,只能通过加班加点来完成生产,这些都为元器件采购工作带来困难。

②由于需求的不确定、更改设计、紧急任务,采购计划品种、数量、交货期变化大。临时性、分散性、重复性的采购计划占大部分,形不成批量。成本提高不说,及时进行供应,按时完成采购任务,难度都很大,也影响了型号科研、生产的进度。

③某些型号的设计图纸定型时间很早,而元器件产品几年就是一个更新换代,设计图纸却没有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更新,仍然在订购己经不再生产的产品型号,导致采购工作的困难。

④元器件生产厂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能够相互替代的生产厂屈指可数,部分生产厂所生产的产品在我国仅此一家,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的生产厂。当需求量过剩时,无论怎样进行协调和催货,仍不能按时按量地完成生产,大大增加了采购部门的工作难度。

2元器件采购管理研究

2.1提高采购集中度

(1)推进统一选用

“统一选用”是“五统一”工作的基础,旨在规范型号产品研制初期的元器件、原材料的选用,以保证型号产品之间的继承性、互换性,压缩元器件、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供方,是型号产品“三化”的基础。“统一选用”在航天领域“五统一”工作的“始祖”单位———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3年已经了新版的元器件“五统一”管理要求,以期从源头和根本上系统解决元器件自主可控问题。“五统一”的核心是选用,压缩供方制定合格供方名录、压缩品种规格制定选用目录。推进统一选用工作,加强设计选用管理,压缩品种规格,使成本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对型号元器件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2)提高采购的计划性

以先进的物流管理模式提高外购物资的计划性和集中度,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将大量的注意力放在保证持续供应、实现库存最小化、提高质量、供应商的开发以及所有权总成本的最小化等工作,买卖双方应建立起一种比传统模式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采购策略分为3种:批量合并、供应商运作一体化以及价值管理。如采取一次订货、分批交付、减少资金占用,降低采购工作量,提升采购工作的经济性;对于单一供方,引入第二供方参与竞争,控制价格涨幅。

2.2缩短采购周期

(1)增强需求预测准确性

长期来看,计划管理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基于事实数据进行预测、决策。预先了解用户的需求,并做好订单处理的相关准备,无论任何行业或者是企业,都有必要对需求状况做出预测,这是制定战略规划、生产安排、销售计划尤其是物流管理计划的重要依据。应建立合理的物料需求预测。需求预测的方法有定性预测法和定量预测法,虽然航天三院依据任务安排生产,但未能形成统一的元器件型号配套表。目前大多采用定性预测的方法,后续可建立适合本院外购物资的定量预测模型。根据预测结果提前向供方通报年度任务,增大年度计划的订货量,一次性签订订货合同或备产协议,提早纳入供方的年度计划,优先占用生产资源,为供方提供较充足的生产周期。为短线供方赢得时间。提前启动元器件订货,便于生产厂做好生产前原材料、零件、外壳的备料工作,均衡安排生产资源。对于元器件短线,加强沟通交流,落实责任人,密切关注产品生产,按生产工序反馈在线产品进展情况及预交付进度,做到风险可控。

(2)建立加强交货期意识制度

①异常报告发生制度。对供方提出异常发生报告制度,比如对机器设备、模具、工具的故障或不良,交货期延迟原因的出现等提出报告。

②延迟对策报告制度。除了异常发生报告制度,是供应商明确延迟原因外,对其改善的对策也要提出报告。

③延迟率公告制度。每季度与供方签订协调纪要,并根据完成情况计算供方交货期遵守(延迟)率并进行公告。交货期遵守率=交货期遵守件数/(交货期延迟件数+交货期遵守件数)=交货期遵守件数/交货期到来件数交货期延迟率=交货期延迟件数/交货期到来件数

④与支付条件联结制度。视交货期的遵守程度,改变付款方式,同时考虑不影响与供方所建立的信赖关系。

⑤抱怨、期望处理的制度。诚恳听取供应商的抱怨、期望,并迅速加以处理、回答。设置接洽室,用于面对厂商的指导、培育及期望的处理。

(3)计划完成率和型号采购产品齐套性并重

将采购计划按型号工程、部厂所进行分类统计,方便计划的型号工程齐套管理,从只关注计划完成率转变为计划完成率和型号采购产品齐套性并重。

2.3控制采购库存

可根据“采购物资的四象限模型”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物资、瓶颈物资、常规物资和杠杆物资。

2.4采购参与早期设计

采购发挥着连接供应商和工程师的作用,并且有利于改进产品和流程的设计。例如,与没有引进供应商的公司相比,早期就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在物料成本方面会有平均20%的降低;物料质量会有20%的改进;同时,产品开发时间也会缩短20%。包括供应商在内的研发小组也报告说,与不包括供应商的团队相比,他们会得到来自供应商的更多的改进建议。早期就与供应商建立联系意味着从那一刻起,采购就开始创造新价值。早期参与的具体形式包括采购部门的早期参与以及供应商的早期参与。事实上,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往往同步早期参与到产品研发或者日常需求的确认之中,实现更加无缝的合作。

3结束语

第9篇:采购商务报告范文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采购工作计划和采购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7、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9、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写工程上限控制价格,并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5、采购信息和公告。

6、组织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畅

8、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工作。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缴、退还、代管工作。

10、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1、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落标人发致谢函,并在指定媒体中标、成交信息。

13、组织、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答复供应商质疑,并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四、乙方免费甲方的委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采购文件由乙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人收取,甲方不得参与标书收入分成。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贰份由甲方分送南宁市财政局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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