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2015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部分结果如下(取各领域前十名)。
商务部继续保持部委网站第一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并列第二名,国家林业局第三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公安部(并列第10)分列第四至第十名。
北京、上海、四川位列省级政府网站前三名,广东、浙江、 福建/海南(并列第6)、湖北、湖南/安徽(并列第8)、江 苏、江西分列四至十名。
深圳、青岛、成都、广州/武汉(并列第 4)、济南、西安/南京(并列第6)、厦门、杭州、哈尔滨、大连位列副省级城市前10名。
成都、长沙、广州/武汉(并列第 3)、济南、西安/南京(并列第5)、福州、合肥、贵阳、太原、南宁位列省会城市前10名。
佛山、苏州、宿迁、柳州、凉山州、潍 坊、无锡、中山、温州、镇江、鄂尔多斯位列地市政府前10名。
厦门思明区、深圳福田区、佛山禅城区、 深圳罗湖区、北京大兴区、青岛崂山区/武汉武昌区(并列第6)、北京西城区、 佛山顺德区、上海静安区、珠海横琴新区位列区县政府前10名。
报告还对政府网站发展的政策背景与趋势进行了分析,节摘如下。
政府网站是
“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重要载体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有六大特征: 一是跨界融合。“ +”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二是创新驱动;用互联网思维来求变、自我革命,也更能发挥创新的力量;三是重塑结构,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联网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议事规则不断发生变化;四是尊重人性,互联网的力量之强大最根本地来源于对人性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对用户体验的敬畏、对人的创造性发挥的重视; 五是开放生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创新连接起来,让研发由人性决定的市场驱动,让创业者有机会实现价值,创建一个开放的生态环境;六是连接一切。连接一切是“互联网+” 的目标。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互联网+” 行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的关键落脚点, 标志着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益民服务”作为重点行动之一。通过“互联网+益民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是“互联网+公益服务” 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 要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鼓励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开展一批社会治理互联网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各级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
政府网站可通过信息资源服务的创新,推动各级政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信息透明度、办事服务能力、互动参与的程度。现阶段,“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和框架下,政府网站的发展将迎来一个加速期。一方面,这为政府自身资源的深度整合创造了条件,随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明确权责清单,必然会使一些原本没有公开和服务的资源上网,扩展和深化原有的网站内容。另一方面,互联网为导线连接起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应用系统,连接起线上线下的主体和资源,政府网站的优质资源与其他领域的服务场景融合共生,将会催生更加便民、有效、实用的服务和模式。
移动化、 智能化的服务功能与政府职能业务的优化重组,将会创新出更为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真正实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目标。今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等,共同打造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手机 APP 应用程序――“事故 e 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打开手机 APP, 按照提示拍照、 上传, 然后按上几个确认键、签名,只需 5 分钟就可完成电子版事故责任协议书,保险公司金额在 5000 元内的赔付当场可以到账。
政府网站要体现平台作用和渠道作用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可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完善的平台与渠道。从国内外的发展经验和互联网的应用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政府网站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能够成为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平台。
互联网时代下,凭借开放、综合等特征,政府网站能够成为信息资源的平台和数据中心,提供最新的政府信息和全面的历史信息。落实简政放权战略部署,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前提就是高度的透明化,确保法定公开范围的信息能够被社会公众及时获取,进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网络时代下,世界观、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言论、主张的传播越来越迅速、便利, 如何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确保主流思想的主导地位, 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命题。 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化条件下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络发声器,承担着与群众联系的重要职责,是政府部门的网络权威喉舌。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核心目标,就是建立起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体系,让公众、企业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服务当中来。政府网站为各级政府部门了解和获取社会公众、企业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建议提供了一个信息采集获取的平台,为社会公众、企业表达意见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渠道。
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服务的要求下,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工作平台,在公开、规范其法定权利责任的基础上,努力创新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长期以来,政府网站在这一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案例与经验,而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完善,其支撑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因此,政府网站能够成为网络时代政府履职的重要平台,能够有效地配合简政放权工作的深入推进。
政府网站要成为
简政放权的先锋阵地
近年来, 部分政府部门积极利用政府网站, 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 服务优化等, 在政府转变职能方面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为各级政府推进工作做出了探索示范。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 2015〕 21 号) 明确指出,政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公开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是确保政府权力规范运行、有序运行的前提与基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权力清单信息,则是充分利用了政府网站的公开权威性高、影响范围大等特点,确保了政府权力能够得到群众的关注、监督。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在推进权力清单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了责任清单、投资项目核准清单等,更加深入、细致地将政府行政权力、职责任务、以及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的结果信息予以全面的公开。如浙江、湖南、广东等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投资项目目录等,将通过清理调整之后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责任信息详细地向社会公众予以展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 21 号) 要求,要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政府权力运行能够得到监督,也对规范办事服务流程、优化办事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体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部分政府网站在内容资源的准确性、规范性上确实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一些政府网站规范、细化提供办事服务,将互联网服务的理念融入到服务内容的提供上来,站在用户角度提供各类实用化的办事服务。如,北京、上海、四川、南京等地通过重点办事服务、场景式服务等,整合办事服务资源,并从用户视角优化办事服务流程,人性化、便民化办事服务功能,显著地提升了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战略工作,不仅需要各级政府以坚定的决心和毅力来推进落实,也需要借助社会公众、企业的智慧来提高效率。为此,各级政府网站可以通过意见收集征集、咨询访谈等方式,利用用户数据分析、网络舆情监测等技术手段,获取群众对简政放权的真实需求,并依次支撑工作的开展。
内容建设是夯实政府网站持续发展的基础与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2014〕57 号)明确指出,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中国政府网在公开政策法规文件的同时,能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便于社会及时了解政策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等,起到了很好的标杆示范效应。
如四川省政府网站在涉及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政策出台时,制定相应的政策解读方案,撰写解读材料,设计图解内容,在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媒体、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的同时,通过文字、数字、图表、图解等多种方式在网站“今日四川”、“热点关注”、“文件解读”等栏目予以展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根据政策解读内容构成情况,四川省政府网站系统地将政策解读栏目细分为“一图快览”、“媒体视角”、“专家评论”、“热点解读”等,直观生动,方便浏览;2015 年邀请近 50 位厅局、 市州的领导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来向公众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事件, 通过线上、线下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共计 457 个;对每次的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图解,用生动、形象、直观的展现形式宣传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 2015 年前三季度,四川省政府网站共计解读文件 135 条,重大文件、重大决策文字、图解解读率达到 1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2014〕57 号)明确指出,要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中国政府网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很好的引导了网络舆论,起到标杆示范效应。
如四川省政府网站能够安排人员和技术力量对主要媒体、网络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全省政府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组织媒体、当事单位、主管部门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在网站首页第一屏显著位置开设“热点关注”栏目,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舆情等方面内容进行回应。
如,邻水民众要求铁路过境、凉山小女孩最悲伤作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问责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进行首发,将依法依规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 21 号)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以下目标: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川省、广东省、湖南省、深圳市、佛山市等省市政府积极按照国家要求,梳理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广东省政府网站详细公开了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和其他事项等清单;湖南省政府网站不仅公开了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还详细公开了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和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并按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等不同业类分别予以展现,各类下又细分为限制类和禁止类,清晰规范。
信息和服务资源是服务型政府网站建设的核心,要增强网站内容保障能力,必须全面深入梳理各部门业务,尤其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和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成都市、 深圳市、 青岛市等地政府根据各部门制定的方案,以及机构设置情况,明确业务职能分类,根据各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报、公告、通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系统地梳理出各部门依规定承担的行政办公业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业务事项的不同属性,确定其可能产生的可公开的信息资源。将业务信息资源调研表发放给相关部门,由相关处室的具体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确认。同时明确每条信息所属的责任部门、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落实“部门―处室―个人”的保障机制,并以此建立相关维护制度,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职能-业务-信息-保障责任”的四位一体梳理方法,可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处室、每个业务人员都是信息提供的主体,是政府信息的提供者和保障者。同时,也能较好地解决网站建设工作和政务工作脱节的问题,促进了两者的有效融合,形成了“谁产生信息谁负责、谁上信息谁负责”的保障机制,有利于推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网站当整合民生领域服务资源
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不仅涉及政府的所有部门, 而且涉及群众生活和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 服务覆盖面广,信息丰富。美国、 英国、加拿大等国政府网站注重对海量信息的优化整合,按照应用主题组织聚合资源,提升服务易用性。
如英国政府网站页面简洁,结构清晰,根据业务特点和用户需求,按照主题组织资源, 将所有的服务资源都按照交通出行、教育学习、个人纳税、择业就业、 家庭社区、旅游运输、企业开办、缴税退税、国际贸易等主题进行整合, 分类明确合理。
美国政府网站也是按照主题整合相关信息和服务资源,用户选择某一主题后,各主题下设置多个多级子主题,用户只需根据导航一步一步往下走,即可获取所需服务。 如, 用户选择“教育” 主题,就可获取与教育相关的服务。
当前,“保增长、促民生”依然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政府网站作为政府面向社会公众的窗口,也必须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大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服务型政府网站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用户为中心,以方便用户获取服务为出发点,整合提供与广大社会公众最密切的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民生领域基础,满足社会公众量大、面广的基本需求。
佛山市、长沙市、 合肥市等领先政府网站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交通、住房等领域用户主要需求,加大政府行政服务资源和社会公益资源的梳理和整合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提供全方位服务,拓展公共服务范围。
应构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体系
针对政府网站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需要从涉及信息安全的人、管理、技术三个方面入手,要建立一个完善细致的安全防护体系,来保障政府网站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首先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建立政府网站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和制约网站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网站出现相关问题时,工作人员要快速向网站相关负责人反映,以便及时得到处理;二是建立网站日常巡检制度,指定人员每日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具体负责人制度,对网站的网络管理、数据库服务维护、信息处理等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四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保证网站不间断运行,建立日志记录备案制度,对网站日常工作要如实记录,并作为技术管理档案保存。
其次是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统筹建立政府网站应急处理体系。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培训,通过参加信息安全、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站工作人员整体建设网站、管理网站的能力;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工作,由专业机构为政府网站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服务;三是建立政府网站专项应急预案,以保证政府网站在事故发生时得到快速、及时处理;四是建立信息安全检查监督机制,依据已确立的技术法规、标准与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按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限期整改。
再次是统筹规划政府网站群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一是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网站运行载体,避免分散、重复建设,对于缺乏建设、维护网站能力的单位或部门,不再建设独立网站,上级主管部门代为承载其应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共服务功能;二是确立统一标准,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规划政府网站群及内容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统一的站群管理平台; 三是加强网站群建设管理,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依托统一的站群管理平台,为子网站提供安全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培训、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最后是加大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加强技术防护。
一是加强网络环境安全。安装网站防火墙( WAF)、入侵检测系统和网站防篡改系统等,从网络的应用层面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优化配置来阻断黑客非法入侵、恶意攻击,识别黑客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和异常数据流量,防止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
二是加强网站群平台安全管理,优化完善网络结构、合理配置网络资源,配置下一代防火墙、病毒防护体系、网络安全检测扫描设备和网络安全集中审计系统等设备,从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检测、行为审计、防毒防护、安全保护等方面不断完善平台的安全体系建设。
第2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那么,政府层面将如何利用互联网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将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动能?互联网行业又是如何看待互联网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创新创业者们是如何利用互联网创新,他们更希望政府有怎样的顶层设计和推动落实?这些问题,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的,以“互联网创新与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互联网创新分论坛中,也许能一一找到答案。
官方:互联网是优化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驱动力
分论坛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庄荣文首先将互联网定位为“国家治理体系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他认为,伴随中国经济步入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的经济结构也进入了战略的调整期,创新驱动发展已经成为新常态,新模式,新动力。同时,随着世界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应用广泛普及,互联网成为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体系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
在中国,互联网正真真切切地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双十一”,这个完全是由电商创新出来的网络购物节,让中国人结结实实地过了一把购物狂欢“瘾”。2015年“双十一”,仅阿里巴巴一家一天的网上交易额就高达900多亿。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达3.61亿人,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已提升到55.7%,中国有巨大的网络市场消费潜力。
庄荣文认为,互联网创新与经济发展存在四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互联网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倒逼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第二,互联网创新日益庞大的市场消费需求,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为消费市场开辟出广泛的前景。第三,互联网创新造就了高质量的就业机遇,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已经形成,推动了就业结构与就业方式的调整。第四,互联网创新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虚拟经济发展缓解了生态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目前,中国为实现网络强国的战略,正在全方位的布局。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等文件,提纲挈领地为互联网创新与经济融合发展提供行动指南。未来,中国政府必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创新的强大驱动力,使中国未来经济释放更多发展红利。
为此,庄荣文指出了中国政府未来将加强的几个工作方面:“一是坚持理念的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厚实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国将以网络强国战略目标为指引,不断丰富创新发展的理念内涵。二是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推进现代国家治理中的机制制度创新,是化解企业成长压力,提供行业创新知识的重要保障。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成熟的体制机制的保障,需要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需要完备的制度规则设计。我们将不断打破阻碍创新发展的制度分离,持续优化创新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三是坚持科技创新,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通过鼓励企业开展前沿性的创新研究,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措施,全面提升科技的创新能力。四是坚持模式创新。我们将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发挥创新驱动的原动力作用,更多支持创新性企业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和增长动力。”
业界:颠覆还是升级,这是个问题
不可否认,网络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存环境。然而,面对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身处其中的业界大佬们,却分为了两个阵营――颠覆论或是升级论。
世界经济论坛执行董事兼大中华区首席代表David Aikman指出:网络使每个行业都受到影响,被迫进行创新,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来自Aiebnb的首席执行官Brian Chesky认为自己是坚定的“颠覆论者”,他相信在共享经济时代,大家都是颠覆者,不管是软件还是数字化技术,都将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不管是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当中。
金山软件的首席执行官张宏江也认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是根本性的变化。他说:“今天,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十年前的生活方式,我们与人交往的方式和以前和人交往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革。如果我们再看,会发现每一个大事过来之后一定是巨浪淘沙,总会有一些泡沫出现。2001年上一波互联网泡沫出现的时候,很多公司随着泡沫倒下,但留下来的公司今天反过来在过去十年领导了互联网的潮流。我同意一点,当这种大势往前走的时候,人们不要忘记这个沉淀,不要忘记背后支撑的技术。”
但是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徐井宏董事长则认为,互联网是革命的技术,带给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本质性的变化,但这并是“颠覆”,而用“升级”更加合适。他指出,无论互联网怎么发展,人和企业的本质是永远不会变化的。对人来说,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永远希望要最好的产品,永远希望未来更美好、幸福。而企业的四点本质也不会变化,一是必须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和最有价值的服务,二是效率要不断提升,三是成本要不断降低,四是传播要更快更广。因此,“企业在融入互联网的同时,必须扎扎实实对研发和产品能够有巨大的提升。”徐井宏建议创业者们,“不要把互联网神话,不要完全去跟风走噱头,要踏踏实实地做出商业本质的价值。”
拉卡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孙陶然以互联网金融为例,也支持“升级论”。他说:“在互联网和传统经济相结合的时候,它的本质还是传统经济,以金融为例,金融服务加上互联网就叫互联网金融,但是它的本质还是金融,金融的逻辑和规律在很多时候跟互联网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在这个时候,其实本质上还是应该去遵循金融的规律,而不是互联网的规律。如果说完全不顾及实体经济固有的规律,只是考虑颠覆和创新,往往会出问题。”
创客:要么做先烈,要么做先驱
2015年,随着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中国涌现了轰轰烈烈的创业创新大潮,“创客”一词风生水起。对于创客,大家以前对他们的印象可能仅止于做成自己的一项事业。然而本次分论坛上的几位创业创新的后起之秀,却让大家看到他们心中自有丘壑。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张一鸣认为创业的要义有三点,第一要创新,第二要折腾,第三是创造价值。他说:“如果没有创新,没有创业公司,那么很多新的产品或者新的服务就不能被创造出来,这些产品或者服务原来是不存在的,但是其实是很需要的。当然要达到这一点其实就是要折腾,因为原来的设施可能不具备。最终要创新折腾都是为了创造社会价值,企业的存在要额外创造一些社会价值,或者创造一些原来不能提供的服务,”
第3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需求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是社会需求推动下时展的必然产物,具有其深刻的人文、社会和技术背景。首先,信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为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技术背景。技术层面的突破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长足发展成为可能,正是以互联网和信息通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大数据、移动支付)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其次,虚拟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经济背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2012年的整体交易规模高达8.1万亿元,且网络购物成为消费的潮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其对我国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和社区服务等的渗透不断加深,实现了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网上与网下的不断融合,且跨境合作与全球扩张的趋势明显。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引致了对便捷网上支付方式的迫切需求,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始契机。再次,居民生活方式与交易习惯的变化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供了人文社会背景。现阶段,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群体开始在银行客户的主体中占据一席之地。不愿意排队、对网络应用和操作熟练掌握的群体特点将挑战我们现有的线下服务模式。根据《2012年NICE消费者渠道偏好调查(英文版)》,互联网已经成为消费者与服务提供商联系的最主要的渠道,有28%的消费者每周至少利用互联网与其服务提供商沟通一次。其中,尤以金融服务类的客户使用网络的频率最为频繁:60%的受访者至少每周浏览服务商的网络渠道一次;74%的受访者能够利用网络成功交易。最后,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众多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累积为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提供了时代背景。各大互联网创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逐步渗透网络和移动支付、个人及小微企业信贷和理财的方方面面,极大加速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融合,掀起了互联网金融的时代热潮。二、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互联网金融最早兴起于欧美,近几年在中国市场上发展迅猛,P2P借贷等业务的发展速度甚至大幅超过了其国外的“鼻祖”。由于中国的信用、制度和人文环境等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不同,也催生这些“舶来品”在中国的土壤上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异化和创新。本部分我们将在简要介绍欧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其在中国的适应性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国际模式
1996年是国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美国嘉信理财集团(CharlesSchwabCorporation)开始提供网上股票交易等业务以及的上线都标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开启。至今,互联网金融经过十多年的迅猛发展,业务触角已深入支付、融资和理财等方方面面,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业务形式和服务对象的不同来划分,欧美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大致可分为七种:(1)第三方支付,杰出代表是美国的Paypal,主要是为网上供货商和拍卖网站提供代收服务,是目前全球使用最为广泛的网上交易工具;(2)网络理财,其中又可以分为个人理财(比如Fundsdirect,是英国首家互联网基金超市)和社区理财(比如LearnVest,是针对特定的客户群体(女性)设立的基于个人理财咨询、服务、交流的金融社区平台);(3)网络融资,主要包括众筹、小额借贷和P2P三种模式(Bachmannetal,2011);(4)服务平台,比如搜索和比较消费金融产品的Lendingtree、提供地产和按揭市场信息的Zillow等;(5)信用卡服务;(6)互联网券商,比如CharlesSchwab是美国最大的在线证券交易商,为客户提供低价的在线经纪业务;(7)互联网交易所,比如SecondMarket为客户提供一个可以交易限售股权、破产债权、有限合伙权益、结构性产品(MBS、CDO、ABS)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创业中,最常见的模式叫做C2C(CopytoChina),就是说当美国等发达国家出现一种互联网服务的新模式时,中国会迅速地出现相应版本(比如,雅虎催生了搜狐,google催生了百度),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也基本上遵循了这一规律,同时又有自己独特的创新与发展。本部分中,我们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中国模式进行梳理。具体来说,根据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功能,将互联网金融的中国模式归为四类:一是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下面,我们将从这四大类出发,具体讲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1.支付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其中前两种方式已初具规模。在网络支付行业中,商业银行凭借自身的资金和渠道优势依然牢牢占据主体地位。在发展传统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之外,商业银行还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推出B2B、B2C支付平台等创新支付产品(比如农行的“网上交易市场支付平台”,工行的“工银e支付”)以及手机钱包等移动支付类产品。随着互联网和支付的联姻,互联网金融的源头———第三方支付绝对是网络支付中最闪耀的明星。现今,第三方支付已经占据了我国小额支付的大部分市场,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是其三大主要业务板块④。在第三方支付领域,核心企业的市场份额已经趋于稳定:无论是在互联网支付还是移动支付领域,支付宝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上都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分列第二、三位(具体见图1和图2)。就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参与机构来说,一方面,随着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程度的加深,苏宁、京东、平安为代表的传统零售、电商以及金融机构纷纷切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另一方面,在各种“宝”(比如余额宝)的涌现热潮下,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军传统的金融服务领域也是一大发展趋势。
2.融资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融资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而生的,在市场中充当金融中介的作用,国内的发展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点名时间为代表的众筹融资经营模式;二是以人人贷、宜信等为代表的P2P信贷经营模式;三是以阿里小贷等为代表的小额网络贷款模式。下面,我们分别就这三种模式进行分析和说明。
(1)众筹融资经营模式众筹(CrowdFunding),是指小企业或者个人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NetworkingServices)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创意,征求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模式。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融资方式,在众筹融资模式下没有股权的转让,项目发起人享有项目100%的自。实质上,众筹是用“团购+预购”的形式来获得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属于“预消费(Preconsuming)”中的一环。通过筛选出好的创意、出资而后见证产品从设计至生产的全过程,消费者可以获得有别于传统消费模式的全新消费体验。众筹进入中国的时间较晚,但短短几年时间发展迅猛,涌现出了点名时间、追梦网、淘梦网等一大批众筹平台,发展模式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基本相同:项目发起人(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在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想法,在设定时间内,如果支持者提供的资金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则项目融资成功,发起人可以获得资金;否则,已获得资金需退还给支持者,项目关闭。其中,点名时间是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发展最为成熟的众筹平台,主要是为了帮助国内一些有创意、有想法但是缺乏资金的人。其他,像淘梦网、追梦网是分别支持微电影和科技创新类的众筹平台。现在,众筹更多的是走细分市场的盈利模式,比如点名时间关注的细分市场是创意投资、淘梦网关注的细分市场是微电影。考虑到这些细分市场的整体规模,以及投资者获得的回报形式(仅为非金融产品或者非货币的回报),我国众筹融资平台的规模受到限制,盈利能力也稍差于其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合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平台进行借贷交易的融资服务模式。进入中国市场后,P2P模式表现出了卓越的生命力,并迅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异化与创新。根据信贷平台的性质,我国的P2P信贷企业可以分为四类: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中介线上模式、以安心贷为代表的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以合力贷为代表的线下认证模式,以及以宜信为代表的非典型P2P模式。纯中介线上模式:该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平台的角色仅限于“牵线人”,负责考察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但不承诺保障出资人的本金,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公司平台上自主完成交易,比如拍拍贷、红岭等。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与国外的复合中介模式类似,我国也出现了众多同时承担借款的利率指定人、担保人或(和)联合追款人的P2P融资平台。安心贷、人人贷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安心贷对于平台出资人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而人人贷为理财人提供了本金保障计划。线下认证模式:该模式中加入的线下认证是标准的中国特色,源于应对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不完善而采取的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的措施,合力贷是其典型代表。与普通的P2P借贷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合力贷要求对部分借款人(借款需求超过3万元)的资质审核采取线下面申的方式。非典型P2P信贷公司模式:该模式的最显著特征是以线下行为为主,以宜信为代表,是我国特有的P2P借贷模式。其中,宜信以线下为主导,主要通过两个步骤、以债权转移的方式来完成借贷双方的交易:
(1)网贷平台的法人代表或者股东以个人名义与借款人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2)网贷平台将上述债权从金额和时间上分拆成一系列理财产品,再将理财产品转让给真正的资金出借人。也就是说,在该业务链下,真正的借贷双方并没有形成直接意义上的借贷关系。平安集团全力打造的“陆金所”在引入平安融资担保的同时,还拥有强大的线下业务支持,也可归于该类。
(3)平台小额贷款模式电商平台数据+小贷是平台小额贷款模式的核心,而挖掘自有电商数据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是其核心竞争力。阿里小贷是该模式的开拓者,冯晶等(2013)、敏和王锦(2011)、王梓淇(2012)、王紫薇等(2012)都对这一模式进行过讨论。我们认为阿里小贷是将阿里巴巴集团的B2B、B2C和C2C平台积累的海量客户的真实行为及信用数据全部打通共享,通过深度的数据挖掘和云计算将客户在电商平台上的行为数据转化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数据库,实现“P2P小贷+O2O模式”的量化放贷,降低执行成本。阿里小贷的成功,促使了大批平台金融企业的成立。比如,苏宁凭借自身拿到的开展独立贷款业务的牌照开办了专门的子公司进行网络贷款,而京东、慧聪、敦煌等则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曲线进军贷款平台。此外,曾在电商遭遇滑铁卢的eBay也通过与平安银行的联姻,借道互联网金融成功踏足国内的小额贷款领域。
3.理财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理财式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或者非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涵盖基金、保险、国债、外汇、期货、贵金属、银行理财产品等的销售和交易。阿里集团的余额宝是该类业务的先驱者,之后各大银行、券商、基金等陆续抢滩理财类互联网金融市场。国内该类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基本上借鉴了欧美等国的发展模式,也出现了个人理财服务和理财社区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主要是指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旨在帮助用户进行碎片式理财。保险领域,快钱推出的保险行业解决方案项目中,人保、太保、平安、泰康、阳光等30家险企都已全线接入。2013年成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是内地首家纯互联网保险公司。理财社区在中国也已经悄然兴起,一方面各大金融机构重资投入,打造专属的网上理财社区平台,比如农业银行的“互动e站”和招商银行的“i理财”,他们是以社交网络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在线交流与互动平台。另一方面,财旺网等独立理财社区也纷纷涌现,财旺网以Twitter社区模式为主,结合传统论坛、博客和即时通讯等形式的一些特点,挖掘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理财计划。
4.服务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服务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是为个人提供金融产品的搜索和比价服务,以帮助消费者便捷获取费率更低的贷款、理财、保险等服务。金融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各式各样的贷款、理财等产品供消费者选择,如何快速、方便地从中选择更适合自己需求的低费率的产品就成了消费者的重要课题。这样,搜索类的服务平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运而生,2011年成立的融360就是其中的先驱者。现阶段的融360本质上是一个搜索引擎,业务专注于贷款领域,旨在通过为资金需求者提供满足其贷款需求的各大银行、小贷公司等提供的贷款选项,省去用户去各家银行、小贷公司分别进行查询的时间,帮助借贷者更为便捷地做出决策。随着互联网对用户行为习惯潜移默化的影响,欧美市场上88%的网民在选择金融产品时,会通过网上进行搜索和调研,可以断言,服务平台类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未来将无比光明,极有可能成为用户获取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获得精准客户的主要平台。当然,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必将随着人类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而不断创新新的业务模式。这里,我们仅仅是抛砖引玉,对现存的互联网金融的一些主要发展模式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二、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与风险监管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我们认为应采取一种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辩证地看待互联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在充分肯定其带给我们生活的便捷、效率的提高等积极效应的同时,注意识别和防范其蕴含的各种风险,加强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具有的一些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具体表现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客户体验更好。互联网金融能提供随时随地随心的便捷服务、交互服务,真正做到服务无所不在、服务随需而变。
2.运作更加高效。一方面,互联网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服务能快速发现并响应客户的需求,并通过智能化操作实现高效运作。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极大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并降低匹配成本,这一点已经在阿里小贷、P2P和众筹融资等领域得到验证。
3.信息更加透明。高效的数据和信息处理技术能缓解甚至完全消除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并实现对信息的有效组织、排序、检索和匹配。
4.服务包容更强。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资源开放共享,传统金融无法顾及或难以完全覆盖的小微企业、小商户、农民、学生等草根阶层,也能得到公平对待、享受服务,既弥补了传统金融的薄弱环节,又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5.助推金融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倒逼传统金融业不断探索服务模式创新,间接推动金融业向注重客户体验、便捷高效、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向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未成熟,尚有诸多问题有待破解,为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首先,互联网金融业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比如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比较容易产生非法集资、诈骗、行贿、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民间资金也比较容易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流入房地产及“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其次,目前我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不足。对互联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重视、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保护力度不足等是我国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信息泄露、买卖事件频出,电子货币发行商制定诸多“霸王条款”,快捷支付、二维码支付等无卡支付新技术也存在欺诈隐患,一旦出现问题都将严重影响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再次,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可能冲击现有货币政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货币甚至虚拟货币正在大规模地快速流通和急速增长,加快了货币流转速度,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加大了货币供应量的测度和控制难度。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互联网金融下由于经营的对象、业务、过程和地点都是虚拟化的,监管范围变大,监管难度增加,现行的现场监管体系难以奏效。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其长远发展离不开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如上文所说,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在我国尚需完善,一些学者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思路(王曙光,2013;王艳等,2009),结合相关理论和国外发达国家的监管实践,本文就如何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如下建议:
1.相关监管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加强监管。其一,在监管思路上,坚持从自律到监管再到适度放松的过程和节奏。发展初期,强化规范宣传,倡导行业自律;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并逐步过渡到针对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走上规范发展阶段后,逐步放松,回归适度监管。其二,在监管原则上,鼓励发展与防范风险兼顾。建议放宽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经营风险由企业自身承担,重点加强系统性风险的控制。针对第三方支付、人人贷等由市场化需求应运而生的金融创新,稍微放宽监管,采取事后监管方式,持续跟踪产品状况、观察风险水平,一旦发现风险水平超出企业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并有可能威胁到公众利益,采取叫停措施。对于备付金、投融资平台上标的物的真实性等要素严格监管,防止资金挪用、非法募资等造成系统性风险。其三,在监管标准上,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全面梳理各类互联金融业务范围的基础上,明确相应企业、相应业务的监管部门和监管标准。对于介入交易的金融平台,按照线下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本质是担保公司的,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进行年检;涉及资产证券化的按照券商要求进行监管,同时对于构建资金池等行为,严格按照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2.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其一,构建起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间的“防火墙”,逐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分级预警机制,创新数字化非现场监管手段,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其二,构建起以一行三会为主,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多部门为辅的联合监管主体体系,实现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全面监管。其三,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促进跨国网络金融风险事件的协同处置,推动完善互联网金融国际治理机制。
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其一,加快现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其二,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电子资金划拨法》、《网络购物条例》、《网络借贷行为规范指引》等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赋予相应合法地位,有效控制风险。其三,在网络和设备标准、网络体系架构、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牵涉到公民权益和金融安全的关键性技术与管理环节,抓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4.建设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其一,尽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互联网金融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和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的采集范围,作为准公共产品向严格准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开放。其二,加快推动征信立法,利用各种措施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评级意识,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5.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其一,出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就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保障、风险承担、责任免除、信息披露、隐私权和数据保护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二,成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负责协调处理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服务投诉、纠纷解决。
三、结语
第4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群众文化;产业策略
一、互联网+创新群众文化产业化现状
(一)组织化程度与“互联网+”存在差距。群众文化产业潜能是巨大的,而且也独具地方特色,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组织,难以与互联网进行精准对接,致使再好的文化产品也转变不成群众脱贫致富的经济效益,也就无法激发群众文化创作激情和文化创新灵感,最终形不成数量巨大、品种齐全、各具特色、魔力无限的卖方市场,导致群众文化产业始终不能上路。西北某县的草编工艺美轮美奂,曾经也让各方草编工艺爱好者痴迷。各式各样不同颜色的草帽,被不同年龄的群众戴在头上,再配上比较时髦一点的服装,走在大街上,那绝对是夏天里一幢美丽的风景线。还有栩栩如生的各种草编玩偶,透着顽皮可爱的童真,一见就会让人流连忘返、爱不释手。可是,这些透着淳朴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产品现在慢慢消逝。因为,文化产业需要组织,互联网+群众文化产业更需要高度、有序的组织。(二)互联网观念亟需加强。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改变着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改变着人类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改变着整个世界。群众文化建设应该与时俱进,应具备在变局中开创新局、在危机中培育新机的前瞻性、预见性。要搭乘“互联网+”的便车,就要增强互联网思想观念,学习运用互联网+与群众文化传媒融合发展的科学技术,才能乘势而上,紧跟时展步伐,创新群众文化建设新格局、新局面[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总量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也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雄厚的经济保障。改革开放也给人们的精神面貌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群众的精神生活和思想观念也在不断革新。然而,相较于物质文明建设而言,精神文明建设还远远显得不足。因思想文化落后导致已经脱贫群众返贫的潜在风险还比较大。群众要彻底摆脱贫穷的代际传递而达到永久性富裕,最有效的办法是不断加强群众的思想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要实现这一目标,互联网+群众文化建设融合发展是最好的途径。但目前一些群众文化管理部门、文化工作者互联网观念不强问题,影响着互联网+群众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三)产业化意识不够强烈。产业化是群众文化长期繁荣发展的关键。群众文化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产业化是经济基础方面的一个问题。产业化会为群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而群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会为产业化提供更加智慧的精神支持,二者具有互相促进发展的作用。就目前状况而言,各级文化部门、文化工作者文化产业意识淡薄,致使一些比较传统的有亮点的群众文化形式、风俗、地方戏曲等,逐渐淡出群众文化记忆[2]。某县的秦剧团曾经是当地主导文化产业和文化地标,但因为缺乏产业化意识,剧目没有更新,文化形式缺少革新,演员技能缺乏多样化新鲜化,演出活动内容与群众文化需求严重脱离,致使该剧团面临着很大的生存危机,在没有庙戏可演的时候就进入停产停业的困境。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部门要走出这种困境,就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产业化意识。
二、互联网+创新群众文化产业化的意义
(一)形成文化产业意识。群众文化产业意识的形成至关重要,特别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产业思想,能够科学指导行业实践、制定行业长远发展规划、规范行业行为、优化行业服务功能、形成现代组织管理制度、引领行业规模化集团化系列化发展。理论来自于实践,反过来指导实践。科学正确的产业思想形成于“互联网+群众文化产业”实践,在实践中吸取惨痛的失败教训,在实践中总结成功的经验,并把经验上升为科学理论。这期间没有捷径可言,需要大量的创新创业实践,才能大浪淘沙始见真金。随着科技的进步,群众的生活、需求、精神状态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多样而复杂的变化。群众文化产业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并在变局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创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塑造具有时代特征、精神气质的文化新品。总之,如何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只有在产业实践中去找答案[3]。(二)促成网络交易平台。群众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到一定程度一定规模,随着量变到质变规律,就会促生像民间工艺文化品交易网、民间书画作品展销网、群众文化创意网、群众剪纸作品拍卖网、群众搪瓷画展销平台、地方特色文化品交易网、群众刺绣文化作品交易网等等,门类齐全,种类众多的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文化产品网络交易平台。为应对这一天的到来,群众文化部门以及各级文化工作者,在协调各方因素正确引导文化产业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创新文化产业组织模式、管理手段、营销策略、制度规范,快速适应并搭乘互联网+发展群众文化产业的复兴号列车,及时抢抓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商机,做大做强做好做精每一个文化产品市场,并在砥砺前行中进军国际市场,积聚国际竞争力。(三)挖掘文化市场潜力。互联网+群众文化产业构建能够让市场潜能、效能达到最大化。一是其极大的覆盖能力能够遍及供方与需方市场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单元,使信息共享实现最大化;二是极快的传播速度能把供求双方的信息实现最短时间传递,使文化产品交流、交易快速化;三是互联网+群众文化产业平台没有时间、地点的限制,实现了文化产品交易便利便捷化;四是网络交易平台无需店面费、装修费、水电费、车旅费等等,这些传统营销模式无法避免的费用都将一笔勾销,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这对买卖双方都是一大利好。
三、构建群众文化产业化网络交易平台
(一)建立线上线下展销产品平台。1.建立数字三维影像展销文化产品平台。让客户能够从不同侧面不同局部,观赏文化产品的细节,犹如把玩于手掌之间,完全打破空间限制,提高产品与客户的融合度与成交量。三维影像能够提升文化产品的艺术魔力、科幻效果和高雅品位,给客户以独特的文化韵味和视角冲击力。2.制作推荐视频。以艺术家、艺术品、艺术行情、艺术常识等为切入点,制作文化视频,宣传文化思想,介绍审美观念,推荐特色产品,引导科学的文化审美价值,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在互联网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大背景下,短视频蕴藏着大商机。一些直播带货的网红一夜之间点击率几百万,可见短视频中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文化产业部门应该重视精短视频制作。3.创建数字文化展厅。按照作者、类型、产地、特色等要素,进行分门别类地构建文化品数字展销平台,并设置可留言、点赞、评论、投票等功能齐全的客户互动功能区,实现卖方与客户全方位多层次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为文化产品走进千家万户牵线搭桥。(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直播带货平台。拓展形式多样的直播带货平台是助推群众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最佳选择。因为直播带货网络营销平台具有十分强大的优势:一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产品信息推荐给最多最庞大的客户群,具有强大的宣传推送力,…能直接把文化精品打造成人人抢购的爆款商品;二是走文化精品与网红结合的营销路径,…能极大刺激客户的购买欲望,增加商品粘性,…能取得无法估量的销售效益;三是直播带货的直观性可视性,能让产品信息的方方面面都被客户仔细了解,从而建立更加良好的信任关系,让订单源源不断地多起来。(三)采用小程序大数据大产业战略。文化小程序实名注册的唯一性,是新零售业的新模式,加之丰富的入口以及能够覆盖方圆五公里的用户,是信息线上引流与传播的最佳手段。小程序还有许多优势能够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一是自带推广功能,能被方圆五公里以内的用户搜索到,实现文化产品信息的自动化推广与海量投送;二是使用方便,小程序无需下载,用户使用无需成本,不占内存空间,深得用户喜爱,是文化产品实现小程序大数据大产业发展战略的一个制胜法宝;三是低成本高效益,小程序开发价格低廉,但小程序的大数据功能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这是小程序吸引众多商家追捧和花费大量心思开发的主要原因。(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互联网素养。人才是产业兴衰的关键。群众文化产业经营主体在引进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还要注重现有从业人员互联网知识的培训与提升,帮助他们尽快实现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努力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工作模式。一是要掌握利用互联网开展专业工作的新技能,即互联网语言工具能力、沟通能力、营销技能、数据分析、产品认知积累、信息获取、话题整理等等;二是不断提高商业运营能力、用户需求心理把控、产品设计、创意等方面的互联网运营素养。
【参考文献】
[1]闻进.关于公益群众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民族博览,2016(06).
[2]刘荣霞.以群众为中心,以服务群众为天职——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建设的重要性[J].青年文学家,2017(21).
第5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脱媒业务;金融创新
1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金融行业逐渐进入网络时代,互联网金融得到迅速发展。随着网络金融用户数量的增加,公众的消费习惯也悄然生变,更多消费者通过网络实现了便捷的支付行为,为网络金融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外部h境。早在2014年国务院已经将网络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表明我国已重视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利率市场化发展、信息技术革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对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也有着重大意义。然而,这一全新的事物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组织与传统金融部门尚缺乏完善的业务融合态势,双方各自为政,造成网络金融缺乏必要的监管与监督。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用户的信息安全、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等难题尤为突出。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有更客观的认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并且针对其提出可行性建议。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一)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该模式指传统金融业务利用互联网地平台进行线上金融服务。如大家熟悉的各大金融机构的理财工具,就是通过互联网的平台和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来实现线上金融服务的。
(二)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融合传统金融机构职能,在双方签约基础上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达成的业务合作。该平台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信誉。在现实交易中,交易双方需要有相应的信用保障,或者在相应的法律规约下才能实现。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双方往往没有过多了解,对于对方的信誉、实力等一无所知,因此支付问题就造成其业务发展的一大瓶颈。从而产生第三方支付,来满足异步交换的市场需求。2014年中国网络投资用户进行投资的最常使用的渠道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20.6%),其次是网上银行(17.3%),再次是股票交易软件(14.2%)。随着网络交易不断被人们所接受,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重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
(三)脱媒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脱媒是指在进行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人而直接在供需双方间进行。比如阿里小贷,即整合了客户信息、供需信息、商品信息、资金信息等多重因素,成为信息流,利用网络中断将其转化为资金流,并及时传导与供应商,以此完成资金的流动与配给,完成相应的信贷业务。众筹、网络小额贷款等也是典型的脱媒业务。
(四)交互式营销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交互式营销以网络为枢纽,实现了线上与线下营销的有机整合。并且改变了以往金融行业以产品为核心的传统模式,进而转向以客户为核心的崭新运营理念。交互式营销构建起网络金融与实体金融的交互联系,进而形成协调合作的网络金融平台。主要类型可分为三种:一是P2P模式;二是混业经营模式;三是交叉销售模式。在这样的金融大环境下,用户将获得更便捷的支付条件,信息成本也会大幅下降,有金融业务需求的双方可以直接取得联系,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3 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问题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网络金融环境下,用户资信情况、资金使用方向、客户真实信息的获取难度有所增加,由于信息不对称,再加之大数据分析可能出现误差,已经严重干扰信息使用者获得正确的信息。
(二)信用风险问题
由于当前缺乏规范有序的监督监管机制,因此网络金融风险持续累积。在网络金融业务中,消费者没有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这就极易造成业务风险不可控。一些网贷平台卷钱跑路者比比皆是,进而造成行业混乱,信用风险加剧。
(三)流动性风险问题
网络金融需要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撑,同时还具有跨界联动的特点,资金流动较快,这些特点极易造成业内流动性风险。例如在网络货币基金业务中,会有90%的资金被分配到协议存款中,银行则利用这部分资金投入到高收益高风险的信托业务中,而信托业务资金则有可能流向地方融资领域,如房地产行业中,但在这个具有很强联动性的协作体系里只要一环产生问题和波动,那么就会造成典型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引发全体系风险因素的形成。
(四)法律与政策风险问题
随着网络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不少业务还处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监管之外,这就很容易造成政策性风险。尤其是在网络金融异化发展,将会受到政策、法律以及金融风险将更为明显。
4 对互联网金融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
首先,政府需要针对网络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构建起完善的监管框架和实施原则,明确管理目标,突出其可行性。第二,实施分业监管,同时引入机构监管模式,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而出台有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管理条例。第三,在金融监管中突出协调性,在职能监督基础上突出综合监督成效。第四,强化信息技术的协调监管,尤其是现场外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力度,能够对各类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并进行有效处置。
(二)防范对传统金融体系的风险外溢效应
金融监管部门需要严守风险底线,尤其是在区域监管中充分发挥系统作用。网络金融本身风险因素较多,设计技术、操作、政策、监管等多重风险,因此需要管理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监管盲区,消除监管漏洞。
(三)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
构建强有力的信息披露机制,以此协调网络金融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以及委托风险等,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最为急迫的任务之一就是强化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也体现出当前实体金融制度方面所存在的弊端,如银行独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资金可得性、金融体系缺乏市场化运作、资信体系不够健全等。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尤其是在金融价格的市场调控、行业建设、监督监管、权益保护方面进一步发展完善。
参考文献
[1] 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13年第49 期:30-35.
[2] 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19-21.
[3]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年第12期:11-12.
第6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竞争;新业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3-0027-05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崭新的数字金融时代已经悄然而至。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功能的融合逐步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业态和模式,并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等金融的“外行人”逐步踏入金融领域,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式,降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改变金融的格局与环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基于各自的优势融合发展,为金融体系的完备、金融业务的丰富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金融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引导创造更加丰富的金融新业态。
一、互联网发展催生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
互联网发展产生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必要条件。
1.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技术基础、平台基础和客户基础等。
第一,以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技术,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模式,推进了金融深化发展,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云计算通过分担电脑存储、计算及扩展等功能,提高了用户计算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通过交叉配置服务时间满足服务需求时间分布不同的用户需求,提高服务响应效率。陈甚澍(2012)认为云计算技术能够降低银行业的成本、风险,提升其竞争优势。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分析等方式创造价值,成为驱动创新、提高生产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基础。谢平(2013)指出,大数据为金融活动参与者的信用评级提供了支撑。在大数据技术运用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违约概率。
第二,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用于匹配参与者双方的需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平台基础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数据层,主要是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原始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二是规则层,主要由交易规则、运营规则、管理规则、安全规则等构成;三是应用层,主要是为金融需求者提供集支付、理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当在模式创新基础上的用户累积数量达到质变之后,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层、规则层和数据层会出现联动创新的局面,呈现出向综合化或横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第三,互联网的客户基础强调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互联网的客户基础旨在汇集客户资源,覆盖长尾市场,这要求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和客户数量足够大以实现规模经济。借助于互联网服务渠道能够有效获取大量客户,同时降低单个客户的边际服务成本。二是互联网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和便捷化的服务需求。随着市场用户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客户需求不断凸显个性化,借助互联网的金融服务能够实现对客户的细分,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从客户需求出发提升服务价值。
2.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主要包括支付功能、信息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其中,支付功能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信息功能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资源配置是提高配置效率的支撑。
第一,传统支付是对交易者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而互联网背景下的支付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制度与组织安排。以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下,运营商通常将用户手机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通过扣除用户话费进行支付交易。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下,银行通过运营商获得通信网络服务,将用户的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绑定,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支付。在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运营商、银行和商家合作,共同完成支付交易,合作方权责明确,有效提高了支付效率。
第二,互联网的信息功能不仅优化了传统金融的“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而且使“价格信息”的内涵得以丰富。一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加快了信息的流动和资金的流动速度,从而使利率指标更加准确地反映资金的供需状况,引导资金的配置效率,为金融机构带来了价值增长。二是信息的流影樗孀胖Ц痘疃,对这些支付活动蕴含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了解客户偏好、信用状况等信息,通过精准营销实现金融机构的价值增长。
第三,互联网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一是互联网技术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均能进行科学高效处理,解决传统金融忽视的小微领域的信用评价问题,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互联网能够实现跨国界、跨时区和跨领域配置资源,拓展传统金融配置的范围和边界,为风险管理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完善的交易工具,可深化金融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二、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动力分析
互联网技术发展形成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这是金融模式创新的必要前提。从国内实践看,金融抑制、制度变迁和信息不对称为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环境和空间,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前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生态。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金融行业更为突出。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并增大了金融交易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不能确定企业的风险与风险成本,导致商业银行只能依据平均风险值来确定企业利率水平。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低风险企业由于借贷成本高于自身预期而退出信贷市场,信贷市场存在更多的是借贷成本低于自身预期的高风险企业。在此背景下,必将推动信贷市场利率上升,同时增加信贷市场的整体风险,从而造成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可被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推动下形成的“新金融中介”。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使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更加透明和有效,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例如,P2P、网络众筹等金融模式的出现,从市场痛点出发,有效弥补了市场空白,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发展。
2.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是指新制度(或新制度结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变迁是以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突破原有制度的制约,解放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金融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制度滞后。从金融制度变迁的层面来看,我国原有的金融体系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从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然而传统金融机构的牌照垄断、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忽视中小微企业等因素使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发展。
互联网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法律层面,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国务院及各省部委纷纷出台相关规章,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政策层面,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在征信层面,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体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机构应运而生。
3.金融抑制
对金融进行过度管理会导致金融配置效率低下,甚至金融秩序无序。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导致形成金融抑制,使得金融资源不能发挥作用,从而制约了经济增长。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金融抑制的特征,例如政府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信贷资金流向限制、信贷配额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限制等。
金融抑制导致了金融服务缺口不断扩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土壤,金融抑制下的市场需求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了政府项目及国有企业等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及一些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互联网发展推动了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抑制局面的改变提供了支撑。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实现了金融行业内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效率的提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将分散化的金融资源高度融合,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方向
依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经济社会属性、产业组织属性和功能属性等角度分析金融模式创新方向,为未来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指导。
1.基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社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金融功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向前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感知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理念向传统金融持续渗透,成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功能转型的内在驱动力。农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具有较强的自给性、区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此时的金融功能仅是货币功能。工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特征,生产要素跨地区和跨国界流动,金融功能从支付结算到信贷功能,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文明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发展丰富了信息交流的空间和信息价值创造的渠道,信息数据出现了跨时空、跨虚实的交互。经济发展推动金融从服务生产功能向满足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与价值创造功能转变。
在此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模式创新的出现,融合了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因、创新思维和消费方式,创造出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改变了现代经济用户的信息获取方式和金融消费习惯。这在追求金融活动更加高效便捷的同时,也满足了广泛用户在支付、融资与投资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以关注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打上了关注内心、关注精神、关注感受的广义虚拟经济思想烙印,蕴含着社会生活价值重塑的社会经济生态变迁逻辑。
2.基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演进方向表现为互联网系统与金融系统的相互交织和动态演变过程。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渗透和传统金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使原本不交叉的产业领域实现了跨界融合。这一过程不仅包括“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思维向传统金融机构渗透,而且包括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g推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金融模式创新本质上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各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持续交织、耦合与互动,生成新模式的过程。从互联网金融来看,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以电子化、信息化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并融入以人为本、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等内容,具有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等特征。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满足用户心理需求,让其因享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而感知价值。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对信息数据等无形资源的挖掘和分析,使价值形成方式摆脱了传统有形资源的路径。互联网金融将价值创造与社会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以金融民主化、普惠化为特征的产业组织属性和价值创造的演进路径。
3.基于互联网金融功能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以长尾理论为基础,互联网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降低边际成本。互联网金融的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使个性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资金的时间、空间匹配边界和规模得以极大的扩展。互联网背景下的虚拟经济时代,新的金融产品、金融需求、金融服务以及新的交易关系不断出现,冲击并颠覆着传统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模式与功能,使金融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和可能,并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壮大。正如林左鸣(2011)所强调:“正是此类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的规则变化和观念更新,使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并且可能。”
虚拟经济重新定义了金融行业的价值分工和商业模式,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利用新思维、新技术对传统金融商业模式和服务功能进行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将金融业态模式和本质功能加以网络化和及时化,是对传统金融功能进行的有益拓展,营造了新的金融生态圈及其价值创造方式。互联网金融精确对接用户的需求盲点,让金融回归普惠和民主化,让服务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满足用户体验。互联网金融模式演进与功能拓展,既取决于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的渗透,又取决于现代社会大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体验。通过金融模式创新与功能拓展,可向用户开放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制定权和所有权,为用户提供具备互联网基因的生活体验和全新的金融消费生态链。
四、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与对策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迎合了我国金融产业发展新趋势,带动了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和模式,不断地促进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1.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
随着互联网技术产业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互联网企业逐渐开始拓宽业务范围,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还在不断地创新和探寻新型的业务模式。未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有两类:一是依赖技术进步而实现的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二是依赖与传统金融合作而实现的综合性平台和智慧银行等。
第一,基于技术进步的金融模式创新。从技术层面来看,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将是金融模式创新的新渠道。在移动支付方面,未来支付模式将围绕“金融+生物识别”开展。目前,利用指纹、声波、人脸、虹膜、指静脉等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集中在开户身份核验、缴费支付认证、自助机无卡取现等场景,如招商银行的“ATM刷脸取款”、民生银行的“手机银行指纹支付”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刷脸付”“声波付”“空付”等。多渠道探索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是未来金融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金融数据平台方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平台+数据+金融”。利用大数据金融平台能够实现对用户数据的分析、挖掘,对用户信用进行评价,以及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等,推进金融模式深化发展。在直销银行方面,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直销银行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比如汇丰银行的直销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手机银行方式或其他电子渠道提品或服务。
第二,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方式从“大数据+电商平台”向“大数据+综合性平台”转型。商业银行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能够积累大规模的用户,并通过平台规则、互动机制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合作背景下形成的数据、平台和金融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综合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能够为用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包括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融资担保和财富管理等,实现互利多赢的全新商业模式。未来将形成三大模式:一是以浦发银行为代表,关注消费金融和支付功能,利用高效的平台处理终端,构建跨平台、跨币种、跨渠道的支付体系;二是以招商银行为代表,关注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构建一个提供资讯、金融产品精选、在线理财顾问的全流程财富管理平台;三是以华夏银行为代表,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打造立足于支付结算、现金管理为代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的银企合作模式。
2.金融模式创新的对策
互联网发展与金融模式的创新深化,重塑了金融体系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互联网发展对金融模式创新的重要影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探讨促进商业银行创新的对策,为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支持。
第一,借鉴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体现为尊重用户体验、开放包容以及公平普惠等。传统金融企业应借鉴互联网思维,为其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方向参考。重视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细微变化,根据用户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设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学习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化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最大化地满足用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运用互联网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挖掘、整理和分析数据,把握产品发展方向和用户需求偏好,精准设计金融产品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线上线下方式相互配合,实现用户获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线下主要是进行获客和增加客户体验,线上主要是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化。
第三,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金融服务或金融交易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在此背景下,传统金融企业必须瞄准金融服务趋势,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通过开发各种软件,利用线上银行业务替代线下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比如郑州银行的“简单派”和“鼎融易”,通过自建或整合外部渠道,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利用广告宣传、新闻媒体和口碑等方式,推广渠道影响力。
第四,激发人才创造力。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激发人才的创造潜力是商业银行金融模式创新成功的基础。通过引进具备互联网金融从业经验的人才,依靠技术溢出效应和流动效应,带动创新;通过内部人才培训,实现人才转型,支持创新;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引进的路径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支持金融模式创新,加快产品与业务转型。
第五,强化风险管控。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冲击力度更大,需要对创新风险进行严格管控。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将外部数据转化为预警信号,对用户进行有效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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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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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创新模式 发展趋势
1互联网保险创新模式
网络保险,即保险电子商务,指保险企业运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保险销售、提供保险信息与咨询、保险方案设计、投保、缴费、承保、变更、理赔、给付等保险过程的经济行为。
1.1保险理念创新
互联网保险用互联网思维改变了传统保险业。一方面,互联网的互动性要求保险业必须转变传统保险重销售,轻服务的思维,树立以用户为核心的理念,从关注客户具体需求出发进行创新,设计保险产品和提供保险服务都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的。另一方面,互联网正在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习惯。互联网时代下,碎片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人们消费行为的碎片化就产生了碎片化需求,这又导致了互联网保险产品常常带有碎片化、场景化的理念,即保险功能简单化、保险责任单一化、保险标的单一化、保险期限短期化。
运费险是互联网保险理念创新的一个典型产品,它是指在交易双方发生退货申请时,保险公司对因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的保险服务。网购的蓬勃发展,使得人们对于规避退货运费风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保险公司针对消费者由于网购而产生的这一碎片化需求,设计出运费险这一产品,并赋予它投保易、保费低、理赔快的特点,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2保险营销创新
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模式,主要有官方网站模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这三种模式。
(1)官方网站模式
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是网络保险最基本的模式,如今各大保险公司基本都设立了专门的在线商城,具有产品查询、在线报价、在线投保、网上支付、自助理赔、在线客服等功能,并推出了网购专属保险,但总的来说销量不高,险种也集中在车险、意外险等个别险种,对保费贡献有限。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司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模式,包括综合电商平台(淘宝网、苏宁易购等)与保险中介电商平台(优保网、中民保险网等)。
第三方电商平台拥有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资源,在客户需求挖掘、评估和预测等方面拥有技术优势。通过搜集、整合客户在互联网平台的浏览与交易记录,调查客户的消费偏好和购买需求,有利于提高向客户推送保险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2年12月,国华人寿与支付宝初次合作销售万能险,创下“三天破亿”的记录,引发互联网保险效应。
(3)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是指专门针对互联网保险需求,不设线下分支机构,从销售到理赔全部交易流程都在网上实现的保险经营模式。众安保险是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定位是“服务互联网”,业务范围主要是与互联网交易相关的责任险和保证险两大类财产类险种。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才刚刚起步,保费规模比较小,经营管理模式有待探索,相应的监管机制也有待完善。
2发展趋势
2.1保险市场进一步扩大
大数据技术及互联网风险将大大拓展保险市场。一方面,网络支付、网络安全中包含的风险能够派生出新的保险需求,开辟出新的保险市场;另一方面,随着大数据技术更加广泛的应用,保险公司不断提升风险定价与风险管理水平,将以前无法有效管理的风险归入保险公司业务领域。同时,互联网也覆盖了各个地域、各个行业的消费者,提供传统上规模不经济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占领广阔的“蓝海”市场,进而获得更多的消费者资源和行为数据,形成发展良性循环。
2.2保险需求碎片化、场景化
基于互联网高频化、碎片化风险需求,保险公司将开发出更多“碎片化”的创新产品,将互联网保险产品无缝嵌入互联网消费、工作、娱乐等各个环节,以较低成本、较高的用户体验满足用户高频化、碎片化的保险需求。如对持有保险牌照的电商平台而言,可以向电商平台合作方提供关于满足产品开发、支付、物流等方面保险需求的保险产品;可以针对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设计个性化保险产品,在消费者支付时进行推送;也可以根据消费者的消费支付习惯预测消费者潜在的保险需求,通过邮件、短信、网站弹窗等方式推送。
2.3保险潜在风险加大
互联网保险能够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提供风险转移。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业态之间的风险交叉影响不容忽视,互联网保险的潜在风险加大。这决定了将来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必须建立在金融协调监管的基础上,在明确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主体的前提下,提升监管规则的一致性,增强各监管主体信息共享、协同处置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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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互联网创新发展范文
深度融合、连接一切是实现“互联网+”时代草原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互联网+”与“草原文化”二者之间需要寻求到最佳结合点,以实现相应的路径突破。
“互联网+”助草原文化实现形式创新
首先,利用互联网丰富草原文化的表现形式。草原文化本身是表现形式多样、极具活力的文化,互联网可以在草原文化原有形式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出更具时代特征的表现形式,如将文字文本转变为电子文本,使受众超越时间、地点的限制更方便地阅读草原文学作品;将原有的舞蹈等表现形式制作成精美视频,使观众能够利用闲暇时间随时观看草原文艺作品;将草原文化故事开发成更具娱乐性的电子游戏,使玩家能够在休闲的同时更为深入地了解草原文化。总之,互联网给草原文化带来了新的生命形式和生命活力,是草原文化创新发展的有力工具。
其次,利用互联网拓展草原文化的内容。与时俱进是文化生存的基本法则。在新的时代感召下,草原文化也必须从内容上进行相应的改变和适应,才能保持文化活力、实现自身发展。有人说“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泛娱乐、跨界和创意的时代,它将以创新来改变和重塑现有的文化结构。互联网时代的草原文化应增强内容的黏性、亲和性,以吸引更多人关注并接受。互联网使人们的沟通方式更具简洁、便捷、快速的特点,而文化本身却是稳定、复杂、繁琐的内容体系。因此,丰富、拓展草原文化的内容也成为互联网时代草原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再次,利用互联网优化草原文化与人的连接形式。文化与人的连接最初是建立在直接交互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文化本身的惰性特征和直接连接的障碍性因素导致文化与人的连接呈单向、不稳定、易断裂的特征,而互联网则从技术上保证和优化了文化与人的连接质量。互联网的即时性、及时性特征有效地规避了文化惰性带来的连接效率问题,变草原文化的单向传播为双向互动。文化与人连接的稳定性取决于相互之间的黏性程度,文化黏性一方面受文化内容的影响,另一方面受接收渠道的影响,而互联网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渠道上都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需要,从而优化文化与人的连接,带动草原文化的创新发展。
“互联网+”助草原文化实现媒介创新
首先,我国互联网规模不断扩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平台。互联网无边界,通过智力投入实现草原文化与互联网的无缝拼接,给草原文化的未来带来无限可能。互联网连接无盲区,每个节点都全面开放,用户可以无限制地随意进出,客观上增加了草原文化与用户之间的互动频率和互动密度。
其次,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平台的开发推进了草原文化的定向、精准传播,进一步提升了草原文化的影响力。移动互联网是互联网的2.0时代,最大的优势在于智能手机的普及及其与网络的连接并孕育出大量的发展机会。据2015年微信用户数据报告,微信已覆盖90%以上的智能手机,月活跃用户达5.49亿。倘若草原文化能够有效利用移动互联的手机平台,在用户开发、锁定、连接等方面都将创造更大价值。
再次,智慧城市建设为草原文化搭建了更广阔的展现平台,增强了草原文化的可视性和普惠性。2009年8月IBM正式《智慧地球赢在中国》计划书,为中国量身打造了包括智慧城市在内的六大智慧解决方案,其中智慧文化服务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在于实现文化的共享、整合与提升。《经济参考报》2015年6月9日消息,中国的智慧城市试点已经接近300个。这对草原文化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一方面,通过智慧城市平台融入更多的草原文化要素,将缩短草原文化与普通市民的可视距离;另一方面,草原文化融入智慧文化服务体系,将成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兼具公平、共享特征,可实现草原文化的普惠性。
“互联网+”助草原文化发展载体品质提升
首先,利用互联网加速草原文化的“物化”速度,提高草原文化现实生产力。“物”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之一,也是人们认识文化的主要窗口。草原文化提出至今仍然停留在文字辨识和有限的物质载体层面,社会影响力比较有限。互联网向来以“速度”著称,不仅可以实现草原文化“物化”的横向拉伸,还可以实现草原文化“物化”的纵向开发。一方面,通过互联网的连接体系将现有的草原文化“物化”成果向外传输,形成批量化生产,创造规模化的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草原文化“物化”系统,加快草原文化产品开发,提高草原文化的现实生产力。
其次,利用互联网强化草原文化的主体连接,提升草原文化的传播效率。全连接世界将降低人们获取资源的门槛,为人们带来更灵动的体验。互联网改变了草原文化的主体连接模式,从“人―人”连接变成“人―人+人―社群”连接,客观上扩大了草原文化的覆盖范围。互联网提高了草原文化主体的连接强度,连接时间从计划性单独安排到碎片化利用,依靠智能手机实现了草原文化主体间的时时连接。互联网降低了草原文化主体的连接成本,人们无需拥有产品本身即可享受产品服务,这不仅可以提高资源使用率,还能够减少资源消耗率,对连接主体而言无疑极具吸引力和诱惑力。
再次,利用互联网夯实草原文化载体基础,培厚草原文化土层。依托互联网庞大的生产能力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文化的互联网之路也曾爆棚式发展,但是数量的激增无法改变其“土层浅、品质粗”的整体印象,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与之相适的品质保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化生产与互联网思维已经实现深度融合,新的文化生产方式造就了新的文化格局。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文化增值服务、以小数据为手段的个体文化量度能够切实从用户需求出发,为其培育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的文化载体内容。草原文化只要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调整草原文化生产流程,必能扎根于群众文化厚土。
“互联网+”助草原文化消费体系革新
首先,根据互联网特征深入挖掘草原文化消费价值,发现草原文化消费潜力,提高草原文化消费水平。草原文化要引入互联网手段,利用可视图片信息和优美文字信息突出产品特性、传递产品价值、彰显产品品质,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丰富、生动、人性、优秀的草原文化产品,焕发草原文化产品新活力、跃升新台阶。
其次,搭建草原文化互联网消费平台,健全草原文化消费体系,建立科学的草原文化消费机制。互联网为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扫除了人群和地域障碍,进一步推进了文化消费的普及化、大众化,但也因此造成文化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消费渠道犬牙交错、杂乱无序,消费者依靠个人能力无法准确甄别产品信息,优选消费渠道。因此,草原文化的互联网平台发展必须保证并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并完善草原文化产品检验监督体系,创建草原文化产品供给、需求、消费的三方对接机制,引导草原文化产业合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