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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吾今发表论文

2023-11-07 11: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俞吾今发表论文

提问的这位朋友,你好。你提出的“西方哲学思想及其意义”这个问题涉及到的面太过宽泛,让我给你查资料时找不到应有的方向,这样吧,我给你提供一个地址,在这个“论文中心”你可以找到各式各样的论文。地址是:
以下是关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一篇论文:
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三大转向
[摘 要] 哲学研究的对象由三个不同的侧面构成,即外部世界、自我、自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及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媒介物。从这一见解出发,认为西方哲学史中存在着三个大转折。第一个大转折是从独断论哲学到批判哲学;第二个大转折是从批判哲学到生存论哲学;第三个大转折是从生存论哲学到当代语言哲学

[关键词] 独断论 批判哲学 生存论哲学 当代语言哲学
[作者简介]俞吾金(1948—),男,浙江萧山人,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外国哲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在西方哲学史研究中,人们常常热衷于谈论“西方哲学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其实,这里所谓的“内在逻辑”的提法并不是在严格的意义上被使用的,它常常是研究者把自己的主观研究心得“硬化”的结果,而这种“硬化”往往又是不成功的。诚然,在实际的研究活动中,任何研究者都无法完全摆脱自己的视角来观察和分析哲学史,但下面这种可能性仍然是存在的,即研究者通过对自己的理解前结构的深入反省和对哲学史史料的批判性考察,使自己的主观研究心得更契合西方哲学史演化的真实的过程。本文正是这方面尝试的一个结晶。
本文认为,西方哲学史乃是不同历史时期的西方哲学家连续性地思考共同关注的哲学问题的结果。不管哲学家们对哲学问题的理解如何引申出迥然各异的结论,他们思考的对象却是共同的。这一对象包含着三个不同的侧面:第一个侧面是个人面对的外部世界以及外部世界中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第二个侧面是作为个人反思对象的自我以及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第三个侧面是沟通个体与外部世界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关系的媒介物,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语言以及蕴含在语言中的语法、语义、语用和逻辑问题。
当我们紧紧地围绕着任何哲学探讨都无法回避的这三个侧面来反思西方哲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西方哲学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正以客观的方式显现出来。我们不妨把这一内在逻辑理解为以下三大转向:
第一个大转向:从独断论哲学到批判哲学
从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看,第一个大转向,即从独断论哲学到批判哲学,是经过从古希腊哲学到康德哲学这一漫长的过程才完成的。从总体上看,康德以前的哲学都可以划归到独断论哲学的范围内。
什么是独断论?黑格尔这样写道:“独断论的对立面是怀疑论。古代的论者,对于只要持有肯定学说的任何哲学,都概称为独断论。” 确实,古代学者塞克都斯.恩披里柯也在《皮浪主义纲要》中指出:“那些认为他们发现了真理的人,…被恰当地称为独断论者。” 也就是说,凡是古代哲学家,只要在自己的研究中引申出肯定性的结论的,都可以被称为是“独断论者”。
如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独断论哲学也就是对哲学思考的对象采取素朴的态度。正如黑格尔在谈到这种态度时所说的:“它还没有意识到思想自身所包含的矛盾和思想自身与信仰的对立,却相信,只靠反思作用即可认识真理,即可使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前面。有了这种信仰,思想进而直接去把握对象,再造感觉和直观的内容,把它当作思想自身的内容,这样自以为得到真理,而引以为满意了。一切初期的哲学,一切科学,甚至一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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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1页。
2. 转引自尼古拉斯.布宁等编::《西言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3页。

常生活和意识活动,都可说是全凭此种信仰而生活下去。” 在黑格尔看来,独断论哲学所引申出来的结论与其说是思考的结果,不如说是信仰的结果。独断论哲学的素朴态度主要表现为对以下三个理论预设的信仰:第一,外部世界的事物本身是可以被认识的;第二,人的感觉、认识是可靠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感官和理性去认识招兵买马有的对象;第三,人的意识的载体——语言是可靠的,人们能够运用语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并和他人进行无障碍的交流。实际上,在对这三个理论预设的信仰中,主要涉及的是前面两个理论预设,至于第三个理论预设,在康德和康德以前的哲学家那里,基本上还处于边缘化的、沉睡的状态中。虽然在某些古代哲学家那里,语言问题也被提及了,但并没有被主题化。
有趣的是,这种差不多可以等同于信仰的、素朴的独断论哲学在古代已经受到一些怀疑主义者的质疑。比如,智者普罗塔哥拉说过:“至于神,我既不知道他们是否存在,也不知道他们像什么东西。有许多东西是我们认识不了的;问题是晦涩的,人生是短促的。” 另一个智者高尔吉亚得出了如下三个结论:一是“无物存在”;二是“如果有某物存在,这个东西也是人无法认识的”;三是“即令这个东西可以被认识,也无法把它说出来告诉别人。” 尤其是第三点涉及的正是对语言这一媒介物的怀疑。高尔吉亚进一步论证说:“因为我们告诉别人时用的信号是语言,而语言本身并不是给予的东西和存在的东西;所以我们告诉别人的并不是存在的东西,而是语言,语言是异于给予的东西的。……由此可见,语言不能传达给别人。”
显然,智者哲学家的怀疑构成了对独断论哲学的理论预设的挑战。苏格拉底试图通过对概念知识的肯定来回应智者哲学家的挑战,而柏拉图则把感性的、可见的世界让渡给怀疑论者,只是牢牢地守卫着在苏格拉底的启示下构筑起来的、静止的理念世界,而亚里士多德则为这个理念世界提供了形式逻辑的法则。从此以后,古代独断论哲学的地位似乎得到了巩固。而在漫长的中世纪中,由于哲学成了神学的婢女,神学的信仰进一步强化了哲学的信仰。独断论哲学在莱布尼茨-沃尔夫、洛克等哲学家那里达到了辉煌的顶点。然而,独断论哲学的敌手——怀疑论的思想仍然不绝如缕地发展着,膨胀着,终于在休谟那里形成了掀翻独断论哲学统治的滔天巨浪。
休谟的怀疑主义之所以蕴含着如此强大的力量,不仅因为他本人见解深刻,而且他从近代哲学鼻祖笛卡尔以来的哲学思考中获得了巨大的助力。众所周知,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从而把哲学的眼光转向对自我的反思。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从笛卡尔起,哲学一下转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范围,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也就是转入主观性的领域,转入确定的东西。” 换言之,从笛卡尔开始,自我觉醒了,从此,哲学家对自我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反思就上升为哲学思考的基础和主题。这里的道理是十分简单的,既然哲学乃是思维,而思维发自自我,那么在自我本身被澄清之前,哲学对具体问题的研究难道能获得其确定性吗?休谟的怀疑主义正是借助于这种对自我的反思而获得其深度和力量的。在他看来,自我无非是“一束知觉”,而人类已经获得的、主要建基于因果性之上的所谓“客观的知识”无非是主观心理上的习惯性的、不确定的联想。这样一来,传统的独断论哲学的大厦就被休谟的无坚不摧的怀疑主义之角拱塌了。
所以,康德坦承,正是休谟的怀疑主义把他从独断论哲学的迷梦中惊醒过来,并给他指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向。 然而,在如何对待受独断论主宰的传统形而上学之船的问题上,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见解:“…为了安全起见,他(这里指休谟,笔者注)是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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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4-95页。
4.北大哲学系外哲教研室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38页。
5.北大哲学系外哲教研室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38页。
6.北大哲学系外哲教研室编:《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42-143页。
7.黑格尔:《哲学史讲学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9页。
8.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9页。

的船弄到岸上(弄到怀疑论上)来,让它躺在那里腐朽下去的。至于我,却不采取这样做法;我是给它一个驾驶员,这个驾驶员根据从地球的知识里得来的航海术的可靠原理,并且备有一张详细的航海图和一个罗盘针,就可以安全地驾驶这只船随心所欲地到什么地方去。” 为了超越传统的独断论哲学的视野,也为了使自我不被休谟的怀疑主义所摧毁,康德以数学这一先天领域为榜样,建立了批判哲学。批判哲学做出了以下三个重大的区别:
一是在哲学研究的对象中把现象与物自体区别开来。现象属于经验的范围,而物自体则属于超验的范围,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把感觉经验的知识仅仅理解为现象性的知识,这就从根本上摧毁并超越了传统的独断论哲学,因为独断论哲学的一个幻觉就是感觉经验的知识可以把握物自体,而康德则证明,物自体是不可知的,唯有物自体向我们显现出来的感性现象才是可认识的。这一区别同样也超越了作为经验主义和怀疑主义者的休谟对感觉经验重要性的无限的夸大。
二是在知识中把先验的形式和经验的内容区别开来。在康德看来,任何知识都是由两个方面构成的:一方面是先天的感性形式(时间和空间)和十二个先天的知性的范畴,它们是先于(指逻辑上的“先于”,笔者注)经验而存在的形式;另一方面则是后天的感觉经验材料,而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则是从先验的形式得到确保的。这样一来,先验论又从根本上超了休谟的怀疑主义,因为这种怀疑主义只能推翻一切与经验有关的形而上学见解,却无法推翻先于经验而又与经验相分离的整个先验领域的合理性。
三是把知性和理性区别开来。按照康德的看法,知性的对象在现象的范围内,而理性的对象则是理念(世界、灵魂和上帝),理念属于超验的领域,因而是不可知的。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独断论思维方式的可能性,因为这种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就是理性试图把只适合于经验范围的知性范畴运用到超经验的领域中去,从而形成了无穷无尽的谬误。
总之,一旦康德的批判哲学被确立起来,独断论哲学就从根本上被抛弃了。虽然在康德之后,独断论哲学还有局部的复辟,虽然在康德以后不读康德的人仍然会停留在独断论思维方式内,但在真正严格的哲学思考中,独断论哲学已经一蹶不振了。
第二个大转向:从批判哲学到生存论哲学
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第二个大转向大致指从康德的批判哲学到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哲学发展的阶段。人所共知,康德的批判哲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他的学说遗留下来的问题同样是严重的,说得极端一点,康德的批判哲学从诞生之日起已经蕴含着被超越的命运。文德尔班在评论康德哲学时指出:“认识能力摇摆于主体的难以理解的X与客体的同样难以理解的X之间。感性在自身之后什么也没有,知性在自己之前什么也没有。”
这里所谓的“主体的难以理解的X”是指自我或“心”(Gemuet),虽然康德详尽地讨论了由“心”发出的知、情、意三种能力,却把“心”作为“X”置于不可认识的对象中。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了三个问题,即“我能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什么?”和“我能够希望什么?”,后来,在《逻辑学讲义》中他又提出了第四个问题,即“人是什么?”,然而,他晚年的《实用人类学》仍然对自我或“心”的研究保持沉默。后来,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和《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中一再地批判康德耽搁了在对此在的本体论基础的反思,因为在海氏看来,正是此在的本体论构成了人们反思自我或“心”的哲学基础。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此外,这里所谓的“客体的同样难以理解的X”指的则是超验的物自体。在康德看来,物自体可以被思考,但无法被知道。这在一些哲学家看来是矛盾的。比如,黑格尔认为,什么是思考?思考就是行规定,物自体既可以被思考,也就可以被规定,既可以被规定,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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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页。
10.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92页。

可以被知道,因而他在《小逻辑》中作出了物自体可知的大胆的结论。 而叔本华更进一步,他并没有停留在单纯认识论的范围内来对康德的物自体体概念提出疑问,而是从本体论角度,解读出物自体的秘密:“自在之物是什么呢?就是——意志。” 在叔本华看来,意志就是物自体,就是世界的本质。这样一来,在康德那里处于超验境域中的物自体被诠释为与人的生存活动密切相关的意志。也就是说,物自体不在远处,它就在所有的生命体的身上。正是从这种崭新的生存论的立场出发,他推翻了哲学史上数千年来关于“理性和认识第一性,生命和意志第二性”的公案,把整个哲学引向新的思考方向:“意志是第一性的,最原始的;认识只是后来附加税的,是作为意志现象的工具而隶属于意志现象的。因此,每个人都是由于他的意志而是他,而他的性格也是最原始的,因为欲求是他的本质的基地。 ”这样,认识论领域中的批判哲学就被翻转为本体论意义上的生存哲学。
在叔本华之后,马克思结合经济学的研究,进一步推进了生存论哲学的发展。(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这样写道:“…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恩格斯甚至进一步把人类历史理解为生存意志冲突的合力。与此相应的是,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也对生存论的思考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事实上,随后兴起的实用主义思潮也倾向于从生存活动出发来说明人的经验和知识。或许可以说,在海德格尔那里,生存论哲学的探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海氏在评论康德提出的“人是什么?”的问题时指出:“如果人只是基于人的此在才是人,那么对于什么是比人更原始的东西的探讨就根本不可能是任何人类学的探讨。一切人类学,哪怕是哲学人类学,都已经把人假定为人了。” 而在海氏看来,“比人更原始的是人的此在的有限性。” 他把此在的有限性的学说作为基础本体论来理解,从而使生存论牢固地确立起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深入地考察从康德的批判哲学到海德格尔的生存论本体论哲学的发展历程是极有启发的。虽然康德的批判哲学超越了传统的独断论哲学,然而,由于批判哲学本身缺乏对自我或“心”的深入的反省,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它成了一种没有基础的哲学。因此,海氏的生存论哲学为批判哲学提供了本体论的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氏说,认识就是此在在世的样式。这样一来,哲学作为生存论的本体论而被安顿下来了。如果说,生存论哲学与批判哲学有什么内在联系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它继承了批判哲学对先验领域的开拓。为此,海氏毫不犹豫地断言:“只要哲学是科学地领会着自身的哲学,‘先天论’就是它的方法。” 因为唯有与感觉经验分离的先天的境域才能确保前提的普遍有效性,而这正是康德的批判哲学留下的伟大遗产之一。
第三个大转向:从生存论哲学到当代语言哲学
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第三个大转向,即从叔本华肇始的生存论哲学转向以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和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当代语言哲学。
生存论哲学似乎为一切其他的哲学思考澄明了前提,然而,只要我们深入地反思下去,就会发现,问题比我们设想的远为复杂得多。就从生存论哲学强调的“共在”说起。“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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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格尔这样写道:“其实,再也没有比物自体更容易知道的东西。”参见《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6页。
1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77页。
13.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01-40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15.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上,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9页。
16. 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上,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8页。
17.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62-63页注①

表明,任何个人的生存本质上都是与他人共处。换言之,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非“共在”的生存方式,即使在一个人感到十分孤独时,他仍然没有离开“共在”的生存方式,而实际上,他的孤独感正是他的始源性的“共在”形式的一种确证。显而易见,任何“共在”都是通过语言铁交流才得以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与语言活动分离的赤裸裸的生存活动,生存总已经置身于语言之中,并通过语言才得以展开。在20世纪哲学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罗蒂所说的“语言学转向”,语言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甚至它不再单纯地被理解为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媒介物,而是被理解为基础性的存在物。
我们知道,语言学的研究有两个侧面:一是语义学;二是语用学。我们先来看语义学。在这个方面,维特根斯坦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在其早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中,他告诉我们:
4.003 ……哲学家们的大多数问题和命题根源于这一事实,即我们不理解语言的逻辑。
4.0031 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Sprachkritik)(当然不是毛特纳意义上的)。……
5.6 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在这些言简意赅的论述中,语言已经被放到哲学思索的核心位置上,维特根斯坦甚至已经把哲学理解为“语言批判”。虽然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他对问题的倚重却一如既往,他在《哲学研究》中写道:
203 语言是由许多路构成的一座迷宫。当你从一边进来时,你知道该怎么走;而当你从另一边来到同一个地方时,就不知道该怎么走了。
124 哲学不可能干预语言的实际运用,它最终只能描述它的实际运用。
如果说,早期维特根斯坦还试图按照图像理论来建立一种严密的理想语言,并把哲学理解为“语言批判”的话,那么,晚期维特根斯坦已经放弃了这样的奢望,强调哲学既不可能创造一种理想语言,也不可能为日常语言提供基础,甚至也可不能去干涉日常语言的实际运用,而至多只能对它的实际运用进行描述。哲学家们常常因为误解或误用了语言的性质而陷入哲学研究的困境,就像苍蝇陷入捕蝇瓶一样。维特根斯坦觉得,自己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哲学家们从捕蝇瓶中拯救出来。维特根斯坦的研究不但影响了维也纳学派、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甚至影响了整个当代哲学。
我们再来看语用学。为了使人们能够在“共在”的语境中有效地进行交流,哈贝马斯提出了普遍语用学的问题。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他开宗明义地指出:“普遍语用学的任务是确定并重建可能理解(Verstaendigung)的普遍条件。在其他的场合下,人们也称之为‘交往的一般假设前提’,而我比较喜欢用‘交往行动的一般假设前提’这一说法,因为我把以达到理解为目的的这类行动看作是最根本的行动。” 无庸讳言,哈贝马斯提出的重建普遍语用学的观点极大地突出了语言在人们的有效交往活动中的作用和意义。
有趣的是,与维特根斯坦同时代的海德格尔也高度重视语言问题。
在与日本东京大学冢富雄教授的一次谈话中,海德格尔表示:“早些时候我曾经十分笨拙地把语言称为存在之家(das Haus des Seins)。如若人是通过他的语言才栖居于存在之家之要求(Anspruch)中,那么,我们欧洲人也许就栖居在与东亚人完全不同的一个家中。” 把语言理解为“存在之家”,强调人之言说要服从于语言本身的言说,即“人只是由于他应合于语言才说” 构成海德格尔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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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历史学系 思想政治教育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由原人文学院教师组建的校二级教学单位,其主旨就在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学院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二个系,六个教研室。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高学历的教师队伍。目前有专任教师51人,专兼职教授共15人(博导5人),副教授22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21人,在读博士3人,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2人。学院除了承担全校的“两课”教学外,还有研究生教育,现有八个硕士学位点,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

学院的科研机构现有中共党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所、台湾研究所。同时,由校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为院长,王雨辰教授、程启智教授、何捷一教授为副院长的“马克思主义当代发展研究院”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该研究院以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学位点为依托,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特别是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起步较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易克信研究员担任兼职教授,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点讲授“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1992年从武汉大学哲学系引进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专门人才。2006年以“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为第一研究方向,分别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授予权”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硕士授予权”。学科点注重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流派和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特别擅长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带头人王雨辰教授担任“中国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学术骨干为吴宁教授、陈食霖教授、郭剑仁副教授等。

近年来,承担和完成了4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3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丛书”,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在《新华文摘》、《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国外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报刊上发表论文近100篇,大部分论文被转载,受到国内学界的关注。

哲学院: 哲学系 政治学系
哲学院现设哲学系和政治学系,学院师资队伍雄厚,现有教职工43人,其中专任教师32人,教授7人(博士生导师2人),副教授18人,已经获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8人,学院教师主要来自全国重点大学中的名校,具有较好的学缘结构和学术结构。

学院学科设置齐全,现设有哲学和国际政治两个本科专业,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点和企业伦理学博士点,兼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外国哲学、逻辑学、社会学、政治学、比较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外交学10个硕士学位点,具有较好的人才培养平台。

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自2004年以来,全院教师在《哲学研究》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动态》、《国外社会科学》、《欧洲研究》以及《国际政治与经济》等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9项,科研成果多次获省部级奖励。

学院注重学术交流。自2004年以来举办“西方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等全国学术研讨会4次;聘请著名哲学家原武汉大学校长陶德麟教授、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南京大学张一兵教授、武汉大学汪信砚教授为兼职教授。

学院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通过学科建设和强化科研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水平,具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条件。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系 艺术系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成立于2004年9月,其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中南财经大学新闻系,它的源头则可以追溯到1948年中原大学创建之初设立的新闻专业。学院现设新闻传播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和艺术系,拥有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所、文化传播研究所、涉法文学研究所、中日韩动漫研发中心等四个研究所和图书馆分馆及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
没有人文学院的啊。想学中文的话就是新闻学院了。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才从哲学院分出来的。要么还有就是外国语学院了,分英语,日语和法语。其他的差不多就是经济法律类的了。你要看就到学校网站院系设置里面看院系的简介吧。。。。。。

中国政法大学宋朝龙教授老家,图像

宋朝龙,安徽利辛人,1994年毕业于利辛一中,同年考入清华大学,后考取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博士,现任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

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题目
  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理解的比较研究
  二、论文选题依据
  1.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选题来源:
  首先,熟知并不等于真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一般是把形而上学放在与辩证法的比较中来理解。即:凡是用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来看问题就是辩证法,而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来看问题就是形而上学。并由此得出,形而上学是荒谬和错误的结论。其实,我们对形而上学的这种大众化的理解,遮蔽着我们对形而上学本身的真正把握,而且极容易造成思想的各种混乱。因此有必要还形而上学以本来面目。而造成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们没有厘清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不同理解,不知道形而上学的真正含义。
  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人们沿用的其实是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用法,把形而上学紧紧视为一种思维方式,把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对立起来。恩格斯在他关于自然科学的哲学研究,特别是自然辩证法中,把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当作是两种对立的思维方式,认为形而上学是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恩格斯写到:“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身又是别的东西。”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评价是,虽然在依对象的性质而展开的各个领域中是合理的,甚至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会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记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记它们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们的静止,忘记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极容易理解的,因为它是合乎常识的,然而,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恩格斯认为,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视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做到。由此可见,在恩格斯看来,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表现在:形而上学用孤立的、片面的、凝固僵化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它的内部矛盾,而辩证法则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把发展的动力归结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显然马克思对形而上学的把握不是局限在思维方式这一个角度,马克思在“体系、超越、反思”等意义上使用“形而上学”一词,并称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包罗万象的王国”。马克思认为黑格尔以及前人以各种方式来解决脱离或背离现实的纯抽象、纯客观以追溯整个世界的本源的问题都是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其主题是对存在及人的本质性的一种超验的追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回避这一主题,而只是以新的方式来阐述这一主题。马克思在对社会存在的反思中,是从生产劳动这一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形式入手的,他认为一部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劳动史。在对现实社会的超验性思考时,他也是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状况入手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指出:“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所以马克思理解的形而上学,应该是指那种反对以寻求“原因”的基本原理为目标的传统形而上学。它并不必然意味着形上之思的终结,而只是说传统哲学意识第一性或理论优先于实践的经典地位被取消,哲学已经转换了思维方式。让形而上学回归到服务现实世界正是马克思对形而上学和哲学做出的巨大贡献。
  其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一些文本中,也是提到了空间问题。而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表面是地理意义上的空间,但是完全可以从中读出社会空间的含义,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讲到了城乡对立,不仅是地理空间更是讲社会空间的断裂。而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讲到资产阶级的形成史,即资产阶级通过国际贸易和殖民主义等方式进行的全球扩张,实质是这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也就是社会空间的再生产,它使得各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在生产上接受这种资本的生产方式,而且要在文化、法律等方面接受这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
  最后,恩格斯特别关注了城市空间的规划以及工人阶级的居住空间问题。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历时21个月的考察,以大量的数据和实例向我们再现了19世纪英国的主要工业城市的面貌。在《论住宅问题》中,他不仅指出了造成工人阶级居住空间的恶劣的根源,而且也提出了空间正义的问题。
  理论意义:
  近几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进行过不少讨论,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相关研究比较零散,多局限于特定视角和个别问题上,或者是更多的停留在国外空间理论思想的引介上,或者是缺少结合当代人类空间实践的更为开阔的研究视野。因此,本文将这些问题都集中在一起进行梳理和讨论,使得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有一个整体的框架。
  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空间理论,从微观方面来讲,就是关于空间正义,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问题;从宏观方面讲,就是全球化的问题。那么,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住房问题,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房价的不断提升而导致的城市居住空间的占有、使用等出现一些问题,那么恩格斯关于这方面的思想就可以给于我们以启发,而不至于走了老路、走了弯路。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与世界接轨,作为全球资本链条上关键的一环,我们该如何走下去。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可以使我们更好的认清形势,真正做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资料收集情况(含主要参考文献)
  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
  (6)、李春敏:《马克思的社会空间理论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7)、高鉴国:《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8)、孙江:《空间生产——从马克思到当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9)、童强:《空间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10)、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
  (11)、吴宁:《日常生活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
  (12)、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
  (13)、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14)、大卫•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阎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
  (15)、爱德华•W•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王文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16)、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Blackwell publishing ,1991。
  论文类:
  (17)、俞吾金:《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
  (18)、胡大平《马克思主义与空间理论》,《哲学动态》,2011年第11期。
  (19)、段进军、胡火金:《发展主义空间观的批判与空间观的转型》,《哲学动态》,2011年第11期。
  (20)、刘怀玉:《不平衡发展的“现在”历史空间辩证法》,《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6期。
  (21)、庄友刚:《空间生产范式的资本批判与中国马克思哲学创新论域》,《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22)、王金福:《“空间、空间生产”五问——对张之沧教授几个观点的质疑》,《学术月刊》,2012年1月 第44卷 1月号。
  (23)、张之沧:《再论空间的生产、建构和创造——回应王金福教授的“质疑”》, 《学术月刊》,2012年1月 第44卷 1月号。
  (24)、庄友刚:《西方空间生产理论研究的逻辑、问题与趋势》,《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6期。
  (25)、陈忠:《城市启蒙与城市辩证法:再论城市哲学的建构》,《河北学刊》,2012年5月 第32卷 第3期。
  (26)、吴细玲:《城市社会空间与人的解放》,《哲学动态》,2012年第4期。
  (27)、董慧:《身体、城市及全球化:哈维对解放政治的空间构想》,《哲学研究》,2012年第4期。
  (28)、赵海月、赫曦滢:《列斐伏尔“空间三元辩证法”的辨识与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3月 第52卷 第2期。
  (29)、邹诗鹏:《空间转向的生存论阐释》,《哲学动态》,2012年第4期。
  3. 国内外相关课题研究基本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近年来,国内学界对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关注在不断提升,许多学者主持翻译了当代新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论著,撰写了以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为主题的论文,已经取得不少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研究比较零散,多局限于特定视角和个别问题上,缺乏整体的梳理和探讨。
  首先,马克思关于社会空间的理论界定。国内学界的阐释路径一是将时空作为物质运动之存在形式的逻辑贯彻到底,强调社会运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基本形式。二是将马克思的社会空间观作为对纯粹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空间观的一种扬弃和实践的唯物主义在空间观上的一种革命性变革,实践使空间具有社会属性,并与价值、自由、社会革命这样的问题关联在一起。
  其次,世界历史与全球空间生产。世界历史是马克思社会空间探讨的重要维度,学界对此进行了诸多探讨,任平等从资本视角入手,指出空间生产方式一直是从当年马克思到当代马克思主义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在马克思的空间视野中,资本不仅是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而且也是一种空间的生产方式,资本全球化使历史成为全球性的历史过程。
  再次,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问题。学界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庄友刚指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生产范畴内在地暗含着空间本身的生产这一内涵,因为社会生活本身的生产意味着社会生活空间的扩张,也就是社会生活空间的生产。刘怀玉认为,空间化问题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当代意义的独特视角,空间化问题研究弥补了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空间角度的缺失,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价值的根本途径。
  最后,城市空间生产与空间剥夺。城市空间生产是马克思探讨社会空间又一重要维度。高鉴国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市空间的探讨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后者促进了新型城市的迅速增长,同时占据垄断地位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国家,利用国际间的城乡差别和对立,控制和掠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剥削发展中国家。
  国外研究现状:国外对于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研究不仅彰显于新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体系中,而且渗透于当代空间研究的其他理论派别,涉及人文地理学、城市社会学、空间哲学等多个学科,这说明马克思在当代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中不但没有缺场,而且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第一,对马克思社会空间观的重新思考。国外相关研究普遍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存在着空间维度缺失的问题,列斐伏尔指出,空间不应只是充当一种辅助物或背景,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是主角;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核心是生产关系的生产,而生产关系的生产本身就是一种空间的生产。哈维也认为,马克思关注空间和地理的重要性,他敏锐的注意到资本主义的兴起是同它在世界舞台上的地理活动和策略交织在一起的。苏贾也认为,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中渗透着清晰的地理学分析,比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涉及世界贸易和资本主义的地理扩张问题。
  第二,在对马克思社会空间理论的思考基础之上提出的研究方法。列斐伏尔提出了“社会—空间—历史”三元辩证法,这是他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将辩证法空间化的重要尝试,在此基础上,他从空间的社会属性出发,将空间区分为感知的空间、构想的空间与实际的空间,并以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与社会形态理论为基础,将人类空间化历史概括为六个阶段。哈维提出了将历史唯物主义升级为“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理论主张,同时用“时空压缩”这一范畴阐发后现代主义视域下的新时空体验。苏贾区分了“空间”与“空间性”,认为后者是空间社会属性的真正表达,他在梳理当前对马克思主义空间分析的几种不同理论倾向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社会—空间辩证法”,并为其设定了理论前提。
  三、研究方案
  1.论文提纲(主要研究内容)
  论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
  引言 空间与资本
  (一)、关于空间
  1、空间的概念
  2、空间的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
  (二)、关于资本
  1、资本的概念
  2、资本的表现形式(物的形式及人格化的资本、一种关系、一种过程)
  一、微观视域下的社会空间:资本主义工业城市
  (一)、资本主义工业城市及现代资本的形成
  1、资本主义工业城市的形成(工场手工业的发展、繁荣和衰败。简单协作。机器的使用。工厂制度。工业城市形成。)
  2、现代资本的形成(共同体尽头交换的出现。商人阶级的出现。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换。)
  (二)、工业城市:资本积累的重要载体
  1、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空间(过剩人口的出现:失地农民、破产的家庭手工业者等。便利的交通条件:铁路、港口等。生产资料:资金的充裕、机器的使用等。)
  2、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科学技术与资本的结合。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应用。机器的不断改良。)
  3、活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点(城市空间的聚集效用。资本的空间集合能力。并存劳动。)
  (三)、空间正义:住宅问题
  1、城市规划(工人住宅区的集中。商业街区的建立及原住民的拆迁。工人居住区域的不合理规划。疾病爆发、高死亡率等。)
  2、居住环境(工人与资本家居住环境的对比:室内和室外、居住区周边的交通、卫生状况等。生活方面:购物、饮食、娱乐等。)
  (四)、城乡空间二元对立:资本发展的必然后果
  1、城乡分离向城乡对立的转化(前资本主义时期城乡状况。现代资本的出现,工业城市的形成。乡村的附属地位确立。)
  2、城乡对立的形成原因(生产力的发展。乡村手工业者破产。城市的就业机会增加。对乡村资源的掠夺。乡村工厂:乡村城市化。)
  (五)、工业城市:工人运动的发源地
  1、工人阶级的集中(居住区域的划分。不断涌入的农民。多地区、多民族的工人汇合。)
  2、工人阶级革命意识的觉醒(机器改进使得大批工人失业。由对机器的仇恨转向资本家。意识到自身的状况。)
  3、工人革命运动的发源地(对生产资料的破坏。各种形式的罢工。有组织的革命运动,巴黎公社等。)
  二、宏观视域下的社会空间:资本的全球化
  (一)、全球空间的形成
  1、资本的发展:区域空间的形成(新航线的开辟、美洲大陆的发现。对新空间的占领。资源的掠夺。原始积累。)
  2、资本的扩张:生产关系的空间再生产(殖民地理论。)
  3、资本的必然趋势:全球市场的形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过度积累。国内市场的饱和。开辟新市场的紧迫性。)
  (二)、全球空间的断裂
  1、不平衡地理发展(客观地理环境。三个从属: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2、国际劳动分工的形成(工业国家为核心。农业国家为附属。农业服务于工业。)
  (三)、资本的全球空间再生产
  1、生产方式的全球化(空间支配。资本再积累。转移过度积累。)
  2、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全球化(货币。交换。自由。平等。)
  (四)、资本全球化的意义
  1、积极方面(生产力的提高。物质财富的积累。交往的普遍化。)
  2、消极方面(生态的破坏。人的片面发展。)
  3、资本主义的灭亡(多国胜利论。)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当代价值
  (一)、对我国目前空间生产方面的指导意义
  (二)、对当下人类空间实践方面的指导意义
  2.论文写作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写作重点: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的空间理论的两个视角的描述如何将逻辑与历史进行统一。
  写作难点:除了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空间理论进行阐述外,如何将当代新马克思主义者(列斐伏尔、哈维等)的空间理论与其进行更好的融合,以凸显马克思恩格斯的空间思想在当代的意义。
  写作创新点:本文对资本及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及扩张等置于空间视角,从而将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空间转向,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论述人类解放。
  3.研究的思路、方法和论文写作的计划、进度安排
  研究的思路:鉴于目前国内外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研究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将主要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为根本依据,并对新马克思主义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阅读以便补充。
  研究方法:在查找与本文相关的书籍、各类期刊、学术报告等二手资料的基础之上,回归文本,忠于原著。
  论文写作的计划、进度安排:
  (1)、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收集资料并阅读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进一步研读相关文献资料,完成论文初稿。
  (3)、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反复研读修改初稿后,提交导师指导。
  (4)、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定稿。
  (5)、20xx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

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读那些关于法律的名著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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