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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精神科

2023-11-06 08:4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医学论文精神科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call47806.htm2003.10.29.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Efp_Bl_1000441977.aspx2005.7.6.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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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1.38±1.02)mg/L]高于对照组[(0.61±0.25)mg/L],P<0.01。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1.91±1.10)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1.13±0.82)mg/L],P<0.05;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0.73±0.29)mg/L]较治疗前降低(P<0.05)。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0.50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1.38±1.02)mg/L]高于对照组[(0.61±0.25)mg/L],t=3.611,P<0.01。阳性组血浆DD含量[(1.91±1.10)mg/L]高于阴性组[(1.13±0.82)mg/L],t=2.178,P<0.05;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0.73±0.29)mg/L]较治疗前降低(t=4.162,P<0.05)。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0.01)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0.05),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0.05),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56-61.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临床护理医学论文参考范文?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临床医学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医学护理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医学临床心理科护理模式

【摘 要】 目的 开展新型护理模式,以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方法 对病房环境、护理人力资源、护理理念等进行改善。结果 各项护理质量有所提高,保证了医疗安全,得到了患者和院方的一致好评。结论 注重以人为本的心理护理模式,保证了医疗的安全,减少了医疗纠纷,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 心理科;护理;心理障碍;精神障碍

心理科作为我疗养院的特色专科,主要接收患有各种心理障碍和轻度精神障碍的患者。精神科患者具有其特殊性,精神疾病的临床特点决定了他们在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异于常人,意识障碍、缺乏自知力,甚至可呈现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严重者可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特殊行为危及社会[1]。作为开放式护理的科室,研究一种新型的护理模式对科室的发展至关重要。自1999年建科以来,我院心理科参照医院精神专科的护理模式,结合自身疗养院护理模式的特点,通过工作实践积累,摸索出一套规范的护理模式,并且在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方法

1.1改进病房管理环境要求保持安静、整洁、安全,同时在病区出***及附近摆置一些绿色植物及热带鱼、乌龟等小动物,让患者感受到自然的亲近和温暖,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每间病室设2张床位,只收住一位患者及其陪员,以减少患者之间的相互不良影响。我科病房为全开放式病房,患者进出比较频繁,我们要求护士在出***不间断值守,对患者去向做到完全把握,并且我们也要求家人陪同,鼓励其尽量让患者多与家庭、社会保持联络,增强互动。

1.2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心理科有床位32张、护士4人、护工2人、护士长1人。以往护理上总感人手紧、任务重,有时连基础护理与生活护理都需陪员代劳。目前则主要强化日班护理力量,在工作量大时,灵活调整班次,并且培训出固定的2名护工,使其充分了解疗区的各项功能,承担起卫生工作之外力所能及的事务,减少了护士外出取药、陪同结账等杂务,让护士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患者。即使现在科室不断发展壮大,患者不断增多,护士仍普遍感到工作较前更为有序、有效。

1.3改善护理理念

1.3.1重塑护理文化,规范护士行为礼仪护士礼仪不仅体现在统一洁净的服装、整齐的发式和独具特色的燕尾帽,也体现在其语音语调的温婉和礼貌,举手投足的端庄和优雅,迎来送往的亲切和温馨上。护士不仅要有高水平的科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应具有良好的仪表、仪容,做到懂礼节,知仪式,有修养,真正成为美的化身、美的天使。我科通过组织多次礼仪培训、护理技能培训来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树立现代护理服务理念,加强护理文化建设,为打造新的护理服务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通过树立护理服务品牌,为患者提供了更高水平、更高品质的服务。长久以来,我科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护理文化,树立了和谐的护理服务品牌形象,从而赢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内增强了凝聚力,对外树立了科室的良好形象。全科上下不断加深对“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理念的理解,为患者提供全程一流的服务,使我们的护理事业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1.3.2落实护患沟通责任制心理科护患之间的交流沟通非常重要,只有沟通良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建立了沟通责任制,将沟通融入各班护士的工作职责,列入护理服务质量考核之中。目前所有护士都能熟练运用自身的语言、行为、表情、态度、姿势去影响和改变患者,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1.3.3开展多元文化护理提升多元文化护理理念是指根据患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用相应文化来影响他们的生理及心理,使其处于良好的身心状态以利于从疾病中康复。它的开展能从深层次上引导护士进行“以人为本”、“因人施救”的护理实践。在临床中,多元文化护理要求护士运用语言及非语言的沟通,采用移情、倾听、证实等方式了解患者健康状况、心理感受及其文化、信仰和习俗,进而实施因人而异、因病而异、因治疗而异的个性化护理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文护理理念。

1.3.4确立护理教育的人文理念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疾病护理型的教学模式,使每个护理人员从接受护理教育的第1天开始就懂得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为患者服务是护士永远追求的目标,并要将这一目标植根于她们的心中。在教学计划中应本着“突出护理,加强人文”的原则,着重学习社会、心理、行为护理学等课程。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人文教育不只是讲述人文知识,更不在于背诵人文教条,唯一真正要做的是让人文理念在日常护理活动中体现出来。因此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论文设计或社会实践等方式使被教育者进行情感体验,让她们感受到护理事业与生命全过程的密切相关。我们最终的职责不单单是掌握技术操作,而且要了解患者的身心状况,要与他们进行语言的沟通,还需要心灵的交融。

2效果与体会

2.1增强了护士的工作责任心体制的完善,使护士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同时在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上,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提高了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护理工作中,护士少了取药跑腿的杂务,把更多的时间还给患者。对于心理科的护士来说,沟通能力非常重要。然而年轻护士往往业务不熟练,沟通不擅或者不敢开口,导致护理满意度下降。通过多层次护理礼仪、护理理念的学习,使得护理人员不但敢于开口,更能积极地与患者及其家属主动地沟通,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2.3提高了护理质量护理质量是体现护理人员护理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护理效果的总和[2]。护理工作不仅是被动执行医嘱和完成各项护理操作,更重要的是主动为患者服务,我科的护理人员都能主动地与患者沟通、为患者服务,得到了患者的好评。随着护理诊断地不断完善,与医生的沟通能力的不断加强,主管护士与主管医生大量的沟通使护士更加了解患者,更多地想患者之所想,从而及时、全面、正确地完成护理程式,并形成完整的护理档案,针对不同患者的需要,实现护理服务程式化、规范化,使各项护理工作符合质量高要求。

参考文献

[1]赵芝.心理护理在精神科的应用与体会.河南省精神科护理管理学术会议资料汇编[G],2005.

[2]王霞.提高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纠纷[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2***1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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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标识在精神科病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自制标识在精神科病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笑脸标识的应用,可使有些护理人员改变思维定式,改变对质量、对做事的观念,进而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以下是我J.L为大家分享的关于自制标识在精神科病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之论文范文。

【摘 要】目的:自主设计精神科风险防范标识,提高护士风险防范意识,降低护理风险。方法:针对精神科常见风险类型,用不同颜色及大小的笑脸贴纸在床头卡及一览表中进行标识,每班护士可以清楚地了解患者的风险类型,并提供针对性的护理措施。结果:使用笑脸标识后,患者常见风险的发生率有所下降(p<0.05),精神科主要风险(自杀、暴力行为、外走)由2014 年12% 的降至2015 年的8%(p<0.05)。结论:笑脸标识清晰醒目,操作性强,美观实用,能警示、提醒医护人员,防范意外事故,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可以进行临床推广。

【关键词】笑脸标识;精神科;风险管理

精神科护理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责任性的工作。精神疾病患者常常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或严重的精神刺激等原因而出现各种危急事件:自杀自伤、暴力伤人、外走等;或者由于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出现吞咽困难、体位性低血压、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从而增加患者噎食、跌倒坠床的风险。此类行为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冲动性及不可预测性,正确识别并分析这些风险因素,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我科根据临床工作的实际经验,自主设计笑脸标识并应用于临床,有效地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执行力,降低意外事件的发生。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4 年及2015 年在我科住院的患者,均确诊为精神障碍患者,符合ICD-10 诊断标准。其中2014 年具有护理风险患者603人,男性317 名,女性286 名,年龄14-78 岁,平均年龄(43.2±14.9) 岁。2015 年具有护理风险患者691 人,男性378 名,女性313 名,年龄14-82 岁,平均年龄(46.7±16.2)岁。主要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阿尔茨海默病。

1.2 风险防范标识的设计与应用

1.2.1 我科根据精神科常见危急事件,设计五种防范标识

统一使用笑脸式样,红色笑脸防范自伤自杀,黄色笑脸防范冲动伤人毁物,蓝色笑脸防范外走,紫色笑脸防范跌倒坠床,绿色笑脸防范噎食以及吞食异物。一览表上面使用直径一厘米的笑脸,床头卡上面使用直径两厘米的笑脸,每种颜色的笑脸在床头卡及一览表上面位置固定:依次为红、黄、蓝、紫、绿。

1.2.2 风险防范标识的使用

在精神科新病人入院时,护理人员分别进行不良事件风险评估,包括:外显攻击风险行为评估,自杀风险行为评估,跌倒风险评估,外走风险评估以及噎食风险评估5 项。评估发现:2014 年有自杀风险患者105 人,实际发生4 例;暴力行为风险患者219 人,实际发生47 例;外走风险患者178 人,实际发生9 例;跌倒风险患者86 人,实际发生9 例;噎食风险患者15 人,实际发生3 例。2015 年有自杀风险患者127 人,实际发生2 例;暴力行为风险患者237 人,实际发生36 例;外走风险患者196 人,实际发生6 例;跌倒风险患者114 人,实际发生6 例;噎食风险患者17 人,实际发生2 例。以上两组资料经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 具有可比性。

根据评估分数确定风险等级,并在床头卡及一览表进行笑脸标识。责任护士每天评估患者,如果患者病情好转,风险解除,则撕掉相应笑脸;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出现新的风险,则贴上相应笑脸。进行交接班,使每班护士能够清楚知道患者的风险。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 统计软件包,以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分析。p<0.05 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1)通过使用笑脸标识前后我科自杀、暴力行为、外走、跌倒、噎食及吞食异物的风险发生率的比较,2015 年低于2014 年,见表1。

(2) 通过使用笑脸标识前后我科风险总发生率的比较,2015 年低于2014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精神科主要风险类型(自杀、暴力行为、外走)总发生率也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1)护理标识是指为保障临床医疗护理及患者安全,确保护理工作有序进行、护理质量有效提升,应用规范的图案、文字对护理工作中需警示提醒的.工作环节进行行业特征标识的总称。实施三防警示标识就是将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的一种超前管理方法和预防为主的思想,使病区单元的工作人员采取有效的干预方式,防范于未然。规范、醒目的标识能给人们一种警示信息,使之对此有所反应、有所触动,从而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笑脸标识的设计醒目而又给人以美感,充分体现了科学性、针对性、艺术性。笑脸标识的使用,增加了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护理人员收治患者时更加善于评估患者,了解患者的真实情况,以便对有风险的患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2)此外,笑脸标识方便粘贴及撤除,便于护理人员动态评估患者,并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换;而笑脸的设计,减少书写的文字,既减轻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又保护患者的隐私利于患者隐私的保护,更使患者感受到温暖及关爱,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护理。

(3)总之,笑脸标识的应用,可使有些护理人员改变思维定式,改变对质量、对做事的观念,进而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但是,由于笑脸标识使用时间短,其具体功用有待进一步调查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李凌江主编. 精神病护理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6,2.

[2] 王雪玲. 精神科病房的护理风险管理[J]. 中国医药科学,2011(24):120-121,138.

求《情感性精神障碍和自杀的关系》论文

情感性精神障碍又称心境障碍,是指以情绪情感的剧烈变化和心境持续恶劣为主要特征的

一类心理障碍。常见的临床类型有躁狂抑郁症、更年期抑郁症和反应性抑郁症等。由于这些情感性精神障碍都可能引发自杀的念头和行为,所以,有关自杀的内容也放在这章里讨论。

一、 躁狂抑郁症

躁狂抑郁症(Manic-depressive psychosis)是以情感活动过分高涨或低落为基本症状的精神

疾病,其临床特征为单相或双相发作性的躁狂状态或抑郁状态反复出现。仅仅出现一种情感

障碍表现,或高涨、或低落,称之为单相;而当躁狂和抑郁表现相继出现时,则称之为双相。

不论单相的躁狂症或单相的抑郁症,还是双相的躁狂抑郁症,在同一个患者身上,既可以仅仅发作一次,也可以反复发作多次。若是反复的发作,则两次发病之间有明显的间歇期,而且在间歇期精神状态可以完全正常,所以躁狂抑郁症患者虽然可能多次发病,但精神活动并不发生衰退。不过,由于躁狂患者的兴奋和抑郁患者的自杀倾向对患者自身和社会秩序影响较大,所以应积极进行防治。

(一)流行病学特征及临床症状

躁狂抑郁症的发病多在青壮年,根据1982年全国12个地区协作流行病学调查的资料,本症总患病率为千分之零点七六,女性患本症较男性为多,而对抑郁症来说更是如此。据西方国家的调查,最低社会阶层比高阶层患重症抑郁症的危险率高两倍,相反,高阶层双相躁郁患者似较多。躁狂抑郁症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两大类:

1、躁狂状态

这种状态的突出表现,首先是情绪高涨。这是一种强烈而持久的喜悦和兴奋。患者往往眉飞色舞,谈笑风生,洋溢着欢乐之情。由于患者的愉快情绪和他的整个行为相协调,因而具有感染力。但是,由于自制力减弱,对接触到的事物往往作出过份的情绪反应,可以因一点小事不称心而勃然大怒,暴跳如雷。但随后很快又为原先愉快、高涨的情绪所代替。

其次是思想奔逸。患者的联想过程明显加快,说话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见解多肤浅片面,内容重复,自以为是。较轻的患者注意力还可以集中,言语前后连贯,意义完整;病情稍重时则注意力随境转移,指导思想进程的观念可随着周围的,特别是新出现的事物而时时改变。一个话题未完,便又转到另一个话题;更严重时可出现语不成句,片断的言语之间只剩下音联、意联以及对周围事物的偶然联系;而缺乏意思上的逻辑联系。
2、抑郁状态

这种状态的显著表现,首先是情绪低落。患者起初表现为疲乏无力,无精打彩,失眠早醒,工作能力下降等,以后逐渐出现情绪消沉,忧郁、沮丧,一愁莫展;遇事消极,以往的“过失”和眼前的“不如意事”纷纷涌上心头,萦绕不去。常感前途渺茫,因而悲观厌世,患者常静坐一隅,独自伤心,回避亲友和同事,别人的欢笑只是增加其痛苦,严重的自卑感可使之羞于见人。

患者感到自己思想迟钝、脑子变笨。严重的抑郁情绪使患者总是自责自罪,认为自己成了废物或社会的寄生虫,甚至把过去的一般缺点错误夸大成不可饶恕的罪行而要求处理自己。患者可能因为罪恶妄想而拒绝进食,或采取其他的自我惩罚手段,甚至于用自杀来了结自己“罪恶”的一生。在自罪妄想的基础上还可能产生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认为人人都向他投以厌恶的眼光,议论他的罪恶,要判他的罪等。此外患者还会根据便秘、食欲不振和腹部不适等而自疑生了某种不治之症。

由于运动机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患者动作迟缓、卧床少动;严重时还会呈现木僵状态。一些有悲观消极观念而无抑制症状的患者自杀的危险性很大。

3、混合状态

德国精神病学家克雷丕林以情绪高涨、思想奔逸和动作增多作为躁狂症的三大基本症状(即所谓三高),以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和动作迟钝作为抑郁症的三大基本症状(即所谓三低)。以躁狂状态的“三高”和抑郁状态的“三低”相互转化,交错出现,甚至部分躁狂症状和部分抑郁症状在患者身上同时混合存在,即称为混合型。但这种类型临床上很少见。较常见的是焦虑或激动性抑郁,这也是混合型的一种,它表现为情绪低落的同时伴有焦虑不安。

(二)形成原因

本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目前尚不清楚。虽然医学遗传和生物化学的解释、心理动力学派的解释、行为主义学派的解释、社会学因素的解释都从不同侧面提供了线索,但现在看来,躁狂抑郁症也和精神分裂症一样,是许多病理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每一个病患都可能是个体易感性、外界压力和环境因素以不同比例相结合的结果。

1、医学解释

(1)遗传和体型因素

根据国外的资料,一般居民中本病的患病率不超过0.4%,而患者的家属中这种疾病的患病率,要比一般居民高出10—30倍,而且与患者血缘关系愈近则患病率也愈高。例如,患者的同胞、父母或子女的患病率可达12—24%,而患者的堂、表兄弟姐妹的患病率却只有2.5%。孪生子的研究资料也表明,单卵双生的同病率可高达69—95%,而异卵双生却只有12—38%。据上海第一医学院精神科统计一组躁郁症患者,有家族精神病史者占29%。可见遗传因素是起一定作用的,但如何作用,根据现有的遗传学理论还不能确切地加以解释。

另外也有报道:本病与某种体型也有一定关系,如抑郁症可能与矮胖体型有关。据德国学者克里奇默(Kretschmer)的原始材料表明,62例抑郁症中58例属矮胖体型。但是否有必然联系尚无定论。

(2)精神和躯体因素

躁狂抑郁症在首次发病之前约有半数以上患者存在精神因素,少数患者存在躯体因素。有关研究证实:重大负性生活事件,即不愉快、有“丧失感”、令人沮丧的生活事件,不仅与神经症性抑郁和心因性抑郁有关,而且可以成为“内源性”情感障碍的发病诱因或促因。例如,PAYKEL指出:在既往6个月内有重大生活事件者,抑郁症发病危险增高6倍,自杀的危险性增高7倍。而且生活事件的严重程度与发病时间有关,在经受严重威胁个人安全生活事件的一年内,发生抑郁症的机率较常人为高。

(3)间脑功能紊乱

许多脑器质性病变,诸如外伤、血管病变和肿瘤等都可能引起类似于躁狂抑郁症的精神障碍。尽管与情绪活动有关的脑部结构范围很广,包括间脑、边缘系统、新皮质和中脑网状结构等,但大多数人仍认为间脑,特别是下丘脑的功能紊乱可能与躁狂抑郁症有更为密切的关系。因为间脑的病变可以引起周期性的、形式上相反的精神或躯体症状,例如忧郁和欣快,肥胖和消瘦,多尿和少尿等。文献还曾报道过,手术时刺激第三室附近或下丘脑可诱发情绪欣快和意念飘忽。所以尽管病理解剖还不能证明躁狂抑郁症有任何间脑的形态学改变,但一般都相信其功能上的失调和本病的发生有关。

(4)单胺类物质的代谢紊乱

据研究,在哺乳动物中发挥重要生理作用的已知单胺物质有儿茶酚胺(如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和吲哚烷基胺(如5-羟色胺)。这两类单胺在脑内浓度高低变化与躁狂抑郁症有一定的关系。临床研究发现,某些抑郁症病人尿内去甲肾上腺素(NE)的代谢物排出量的确明显低于对照组,反映病人去甲肾上腺素活性低下;当由抑郁转为躁狂时,尿内去甲肾上腺素的代谢产物排出增多,说明躁狂和抑郁与脑内的去甲肾上腺素的活性高低有关。另一些资料揭示,尸检发现抑郁症患者脑干5-羟色胺(5-HT)及其代谢产物(5-HIAA)的含量均低,无论躁狂期还是抑郁期,患者脑脊液、尿内的5-羟色胺代谢产物均显著低于对照组。这些资料提示脑内5-HT的更新率低可能与躁狂和抑郁两者均有关。根据以上资料,出现了多种胺代谢障碍的假说:5-HT缺乏是本病的共同生化基础,构成素质和发病的倾向,而NE功能亢进出现躁狂,NE功能不足则出现抑郁。

2、心理动力学派的解释

对躁狂抑郁症有很多不同的心理动力学解释。人本主义理论用依赖和独立来解释躁狂抑郁症:当人们失去朋友、工作或健康之后,抑郁症就可能发生,因为这些“丧失”迫使个体必须独立,而这种独立对于患者来说是难以处理的。失去的人或环境曾帮助病人支持起一个虚假的自我想象,它们一旦消失,破裂的自我就会崩溃,剩下的只有绝望。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把抑郁症视为个体面临其最终的无能为力的结果。

精神分析把抑郁看作是一种自我惩罚的形式。弗洛伊德早在1917年就对伤感和抑郁做了论述,认为伤感是对丧失的正常和有意识的反应,而抑郁则由于,以前对所失去的人的无意识矛盾和敌对的情感,现在转向了自己,便引起抑郁。引起抑郁的“丧失”往往是心爱的人,也可以是无生命的事物,如手表的丢失,个人的失败,甚至可以是象征性的事件。例如,一个表面上看来是因为失去丈夫而极度抑郁的妇女,实际上是在为她曾经对丈夫怀有厌恶感而自我恼怒。在抑郁症以及躁狂症中的这种自我惩罚体现在一个人为想象中的罪恶而惩罚自己。躁狂抑郁症患者常常承认自己对失去的人怀有负性情感,这种情感在他自己的绝望中起着作用。

3、行为主义理论的解释

行为主义者认为抑郁症是正常行为强化的减少,相对异常情绪奖励增加的结果。抑郁症的病因集中于“强化率”,个人所得到的社会奖励取决于他们的个人能力和要求、社会经济地位、及与他们相互影响彼此“依恋”的人数,如果这些强化因素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如亲友死亡,能力或财政地位的丧失,强化的频率和量就会减少,患者就会不平衡,进而新的较低级的反应水平则可由社会奖励如同情所强化,重者或久之则出现躁狂抑郁症。例如,一个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表现为不大开朗、少语、兴趣减少,可能静静地坐着,回避同伴,这种新的行为可由别人的深切关注和照顾而强化。这样,正常情感的强化量减少,而异常情绪症状的强化增加,于是很容易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强化的削弱也可能造成抑郁症。例如,一对姐妹在一起生活了很久,都没结婚,与别人也很少来往,当其中一个死后,另一个就得了抑郁症。

4、认知理论的解释

(1)认知歪曲。认知理论认为相同的刺激对不同的人可以产生不同的影响。抑郁症患者与正常人不同之处在于,早期的创伤事件使患者对抑郁症敏感化而且易患抑郁症,通过替代性示范和自身标识,抑郁症患者发展了以几种歪曲性的思维模式为标志的认知类型。抑郁症患者歪曲性认知类型的特点如下:

①把积极的成就都看得微不足道;

②把任何问题都夸大成“毫无指望”;

③容易“两极分化”,即从两个极端来看待事物;

④容易把两个孤立的事物或事件看成是普遍的。

由于这些认知上的歪曲,抑郁症患者对他们自身、周围环境和未来都产生了一种消极的看法。例如,“我需要每个人的爱”,“我必须有能力做我所做的事”等观念,而这些非理性的但具有诱惑力的信念,容易使任何一个人产生压抑反应,而且。这些信念也正是临床抑郁症患者的表现特征。

(2)“习得的无助感”。习得的无助感指“完全无望”的感觉和谁也无法改变正在发生的一切的意识。此理论是以动物的研究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以前曾多次经历过无法躲避电击的狗,当被放入有明显逃路的笼子里时,结果还是被动地忍受电击。习得的无助论认为,人也同样,当他们为减少痛苦事件所做的努力没有明显的效果时,也会产生一种无助的意识,多次的失败使他领悟到控制这些事件的努力是无益的,最后便与有关的条件妥协,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是有益的,即似乎他们是完全无助的,而这种“缺乏控制”和“无助感”,使他们把这次失败归于“稳定的”“内在的”特征,如“我很愚蠢”、“和我在一起没意思”等,于是自尊和活动水平便都下降了,因此便导致抑郁症。

5、社会学解释

社会学调查发现,社会危机可以促发抑郁,有时也可以促发躁狂发作。失业、被捕、家庭破裂、个人冲突以及许多其他环境的和心理的事件对躁狂抑郁症都有影响。但是已经为学者所确认的,与躁狂抑郁症有确实联系的几个社会学因素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成就需要和母子分离。

(1)高度的成就需要。据报告,智力水平和社会抱负高的人较容易发生躁狂抑郁症。由于这些人经常对成功抱有过高的期望,而且在对成功的追求过程中精力充沛,所以当无法避免失败时,就会感到绝望,从而继发抑郁。但也有人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与其说高度成就需要带来了情绪不稳定,不如说这些动机首先是天生的情绪状态所导致的。

(2)母子分离。无论是对孩子来说,还是对母亲而言,母子分离对母和子的影响都是很严重的。那些在童年时因母亲死亡或离婚而失去母亲的成年人易患抑郁症。原因是由于缺乏母爱或适当的代替者的爱,容易使孩子在情感上陷入极度的沮丧。离开孩子对于母亲而言,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易使母亲感到有些绝望。

(三)诊断和防治

1、 诊断标准

根据我国CCDM-2-R把躁狂抑郁症描述为:以心境改变——高昂或低落为基本临床表现,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间歇期完全缓解。发作症状较轻者可达不到精神病的程度。

本病发作可表现为躁狂相或抑郁相,其含义和诊断标准分别为:

躁狂发作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症状至少持续一周,情绪高涨期,至少有下列三项:

①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②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患者自说自话的速度赶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③注意力不集中或集中不能持久,常出现随境转移;

④自我感觉良好,自觉头脑特别灵活,反应敏捷,或自感身体特别健康,自觉精力充沛;

⑤自我评价过高,夸耀自己可达妄想程度;

⑥自觉睡眠需要减少,且无疲劳感;

⑦活动明显增多,爱管闲事,或出现精神运动性兴奋;

⑧行为轻率,举止轻浮,追求享乐,挥霍浪费,行为不顾后果,富有冒险性;

⑨性欲亢进,卖弄风情或追逐异性。

(2)严重程度标准

障碍至少造成下列情况之一:

①工作学习或家务能力受损;

②社交能力受损;

③给他人造成困境或麻烦,给自己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3)排除标准

应排除下列疾病:

①精神分裂症;

②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③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⑤分裂—情感性障碍;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以心境抑郁为主要特征且持续至少二周,此期至少有下列症状中的四项:

①对日常生活丧失兴趣或无愉快感;

②精力明显减退,无原因的持续疲倦无力感;

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④自我评价过低,常有自责、内疚感,可达妄想程度;

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

⑥反复出现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行为;

⑦常失眠、早醒,个别病例睡眠过度;

⑧食欲不振、厌食或体重明显减轻;

⑨性欲明显减退,女性月经不调或闭经。

(2)严重程度标准

障碍至少造成下列情况之一:

①社会功能受损;

②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排除标准

应排除以下疾病:

①与躁狂发作相同;

②反应性精神障碍;

③抑郁性神经症;

④更年期抑郁症;

躁狂症:

单次发作躁狂:

(1)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2)病史中无躁狂或抑郁发作的证据。

反复发作躁狂:

(1)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2)过去有躁狂发作史,且躁狂发作之后无抑郁症状,也从来没有过单独的抑郁发作。

抑郁症

(1)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

(2)病史中无符合躁狂发作的证据。

双相躁狂抑郁症

至少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 过去曾有躁狂发作,本次为符合诊断标准的抑郁发作。

(2) 过去曾有抑郁发作,本次为符合诊断标准的躁狂发作。

躁狂相:①本次为躁狂发作,符合躁狂发作诊断标准;

②以往有抑郁发作。

抑郁相:①本次为抑郁发作,符合抑郁发作诊断标准;

②以往有躁狂发作(包括在抗抑郁治疗中诱发的躁狂发作)。

混合相:①在本次发作中表现为躁狂和抑郁症的混合存在或交替发生。包括在抗抑郁治疗中诱发躁狂发作,或在抗躁狂治疗时诱发抑郁发作;

②躁狂症状或抑郁症状之间缓解期不明显;

③躁狂和抑郁症状混合存在或交替发生,持续病期不短于两周。

鉴别诊断:

(1)、按现行诊断标准:如果多次发作,其中有的是分裂症表现,而有的是情感障碍发作,则按每次发作情况分别作出诊断,不应诊断为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2)、本病主要应和情感性障碍伴有不协调精神病理症状及精神分裂症伴有情感障碍者相鉴别:主要鉴别点在于上述两种情况不会是同时符合两种精神病的诊断标准的。

2、 预防和治疗

对躁狂抑郁症的治疗常常面临着立即减轻症状的紧急需要。严重抑郁的患者有自杀危险而且也可能以其它方式自伤自残。因此,医疗措施通常是治疗的第一手段,而精神动力学或行为主义等心理治疗则在大多数急性症状都消退之后实施。医疗实践证明,各种心理学方法和医学方法相结合,对治疗抑郁症很有效;就连大量的身体锻炼这样简单的项目都有很大的益处。

(1)医学技术

如果说精神病的药物疗法戏剧性地改变了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那么化学治疗则是对躁狂抑郁症治疗的革命。通过特殊的药物或几种药物的结合使用,不同类型的躁狂抑郁症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单相抑郁症可以用包括丙咪嗪、阿密替林在内的三环药物进行治疗,三环类药物直接作用于脑内的生物胺,并稳定突触活动。这类药物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性,支持了抑郁症的儿茶酚胺假说,但三环类药物有明显的副作用,如头晕、心悸和胃肠反应。

(2)心理治疗

心理动力学方法:对躁狂抑郁症患者,心理动力学治疗家很少采用领悟疗法,多数人采用支持和再保证,他们力图使抑郁或躁狂患者减少焦虑,感到轻松和舒适。一旦患者恢复稳定的情绪,接着就慢慢地揭示精神病的根源。

行为疗法:心理治疗学家通过长期的实践及理论探索,发现抑郁症患者具有一个共同点:对其自身和世界持暗淡的看法,结果,许多患者甚至不能理解那些可以改变其情绪的做法,这些患者需要获得自知力和理解力,以使他们看到自己的期望是如何影响其情绪的。行为治疗学家的观点倾向于越来越注重患者的被歪曲的态度,许多行为治疗家都在努力教会患者如何更现实地感知和反应,以及如何更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基于情感的行为问题。

认知行为矫正:认知行为矫正法把认知疗法和行为主义疗法结合起来,形成各种治疗步骤,在最初一段自我评价和自我监察之后,治疗具体症状。

①“任务分级法”。治疗抑郁症,最基本的客观手段是让患者重新活跃起来。任务分级法把目标或活动分解成小目标或更小的行为定式,减少对患者的压力,其目的是使任务更简单些,以便患者能完成这些任务,从而获得成功的强化。随着治疗的进展,任务难度要逐渐加大。

②“把不愉快的活动转到愉快的活动”。抑郁症患者的活动水平开始时相对地低,甚至他们无论进行什么活动似乎都不能带来多少快乐。他们每天的活动模式,往往是僵硬而又被动的行为。他们还喜欢与其他抑郁症患者结交,这是一种增加抑郁的倾向。又因为抑郁症患者习惯于消极地对待所有新的建议,所以有力的鼓励和具体的契约(多是书面的)更有助于使他们参加更愉快的活动。治疗者应该向患者强调,对任何一项具体的活动,只有在他们参加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对它作出评价。

③“改变消极观点”。挑战抑郁症患者关于生活的消极观点并改变它,一般多采用埃利斯的理性情绪疗法,贝克的认知疗法等。一段时间后,这种方法可以与自信心训练或其它方法结合使用,使患者重新经历适应的过程。

④“诱发不相容情感”。治疗者想办法诱发出患者的情感反应,如幽默或恼怒,因为抑郁症患者沮丧的情绪特点与这些反应不相容,并且破坏相应的抑郁情感反应的连续性。

⑤“改变自我语言”。消除患者消极的自我语言,如:“我没用”或“我不会做那件事”,对治疗抑郁症有很大的帮助。经过最初一段的自我监察后,患者会列出一个典型的消极性自我叙述表,而且一般会列出第二个潜在的抵消性的积极陈述表。治疗者应指导患者在不同的时间说出这些积极的陈述,并且要尽可能大声地说出。
⑥“基础意象法”。此方法由拉兹勒斯首先于1981年开始使用,此方法为一种系统脱敏法的变式,拉兹勒斯称之为“常规速强化时间投射法”。抑郁症患者所明显缺乏的认知定势是缺少或没有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通过对愉快活动的想象与对未来的领悟相配合的方法,时间投射法便产生积极的期待,因此而产生希望。一般是让患者想象他们正在做以前做过的愉快的活动,然后,要患者保持的感受和对未来欢乐的想象,再回到目前的现实。这一方法与从不愉快到愉快方法相似,只不过这种方法要求通过想象而不是通过大量的行为来完成。

总之,现有的医疗技术使治疗者可以选择各种治疗方法,如果应用得当,可使几乎100%的患者得到显著的改善或完全治愈。心理治疗技术常常作为化学治疗的有效的继续,有些患者必须施与心理治疗,以建立新的反应模式,另一些患者需要通过咨询解除其情感障碍造成的个人情绪上的烦恼。

二、 更年期忧郁症

(一)流行病学特征及临床表现

更年期忧郁症(Involutional melancholia)是在更年期发生的一种精神疾病。它的主要特点是:

(1)在更年期首次发病。女性更年期在绝经期前后,约为45~55岁;男性更年期约在55—65岁。

(2)心理异常以情感忧郁、焦虑和紧张为主,可有疑病、自罪、嫉妒等妄想,但无智力障碍。

(3)大多数患者伴有失眠、躯体不适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症状,并伴有内分泌功能尤其是性腺功能减退或衰老等。

(4)本病在情感性精神病中约占1/3,而且女性多见。女性发病率约等于男性的3—8倍。

更年期忧郁症一般起病缓慢,病情逐渐发展,病程较长。主要表现为焦虑忧郁和紧张不安,没有明显的思维障碍和运动性抑制。患者情绪低落、忧郁、焦虑不安、恐惧紧张,例如担心自己家人将会遇到不幸,等待着大祸临头而惶惶不可终日,或搓手顿足,坐卧不安,为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担忧,反复地回想以往不愉快的事情,进而责备自己没有尽到责任,对不起周围的亲人,等等。

(二)形成原因

1、遗传因素:有人对的对双生子患者的家属进行调查,发现异卵双生的同病率为6%,而单卵双生的同病率高达60.9%,说明遗传有一定的关系。

2、内分泌功能减退:更年期是一个人由中年向老年的过渡时期,身体的代谢和各器官功能正发生着相应的改变,特别是内分泌系统的功能在逐渐地衰老和退化,其中以性腺功能的减退最为明显。例如妇女卵巢的功能从不稳定到停止活动,表现为月经紊乱及绝经等变化。卵巢内分泌的停止必然会影响到与其关系密切的垂体前叶、肾上腺、甲状腺等内分泌系统的功能,并进而影响到大脑皮层和下丘脑的活动,使神经系统的功能不稳定,对外界的适应能力降低并导致交感神经应激性增加,这是女性更年期忧郁症发病的生理基础。由于大多数人都能比较顺利地度过更年期,因此这只是更年期精神病的一个致病因素。

3、心理-社会因素:这是更年期忧郁症的重要发病原因。因为,一个人到了更年期这个年龄阶段,身体开始出现衰老的迹象,精力减退,工作能力下降,而且即将面临着退休,失去原已习惯了的工作环境;同时由于内分泌功能的衰退,身体产生不适感,健康情况受到影响,为自己的健康而担忧,势必都会在精神上造成紧张和压力。由于这一阶段,子女一般都已长大成人,面临着工作、解决婚姻等问题,作父母的必然特别关心,并常为此而担忧,也会在精神上造成紧张和压力。这些心理。
(三)诊断和治疗

更年期抑郁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其临床表现和特征。如果发病在更年期的年龄,具有明显的情绪抑郁和低落,甚至有自杀的念头,再除外其他的精神障碍,则应考虑为更年期抑郁症。 对更年期抑郁症的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包括一般性心理支持、消极认知的调整以及积极行为的鼓励等,同时辅以一定的药物,如镇静剂、抗抑郁类药等。

三、 反应性抑郁症

反应性抑郁症(Reactive depression)是在长期持续的精神刺激因素的作用下而产生的一种以情绪低沉、忧郁、沮丧焦虑和自责自罪为主要表现的精神疾病,也是一种较常见的心因性精神病。其特点是情绪异常的体验及表现与精神刺激的性质和内容密切相关的;而且随着精神刺激因素的消失,心理异常也得以消除或缓解。经过适当的治疗措施,精神状态即可恢复正常,因此预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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