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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医学论文事件

2023-11-05 17:5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卖医学论文事件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有专人负责收集全国各地医院需要评定职称、晋级医护人员的个人信息。他们一般从医院的保安入手,以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到全国各地医院的通讯录,一本通讯录多则五六百个号码,少则一两百个,信息泄露多达3万余条。

犯罪团伙中的业务员根据这些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用拨号软件打电话联系医护人员,询问其是否有发文需求,声称可以代笔论文,并帮助协调相关医学期刊进行发表。如果对方有意,则会加微信详谈,并根据医护人员推荐的专业期刊,以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价格分五个等级向被害人收取50%的定金。

接到订单后,他们会在网上雇佣“枪手”代笔论文,并根据客户修改意见完善。事实上,他们对于能否帮助客户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是持放任态度的,能发就发,发不了就PS一张“录用通知书”发给被害人,打消其疑虑,促使对方快速结清尾款。几个月后,专业造假团队精心打造的山寨期刊、山寨“维普网”链接就会邮寄到被害人手中,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就此形成。

据统计,这个团伙的11名犯罪嫌疑人中,2人为小学文化、6人为初中文化,仅3人具有高中文化,根本不具备代笔、代发医学专业论文的能力和资质,只不过掌握了一些代笔、代发论文的“套路”和“话术”。

扩展资料

判决结果

2月9日,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钟某某等11人诈骗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主犯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有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据悉,201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文化公司合法外衣为掩护,打着“代笔医学论文,代发核心期刊”的名号,专门针对全国各地有评级晋升需求的医务人员实施诈骗,已核实被害人17名,诈骗金额30余万元。

陆道培是谁?

又一起论文剽窃造假事件!老师揭露学生学术不端,且师徒二人皆为的血液专家,老师还是工程院院士。

  血液病专家陆道培联合8名专家召开发布会,指称其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在参评200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时存在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此前,陆道培已向中华医学会举报,但该申报依然获奖。中华医学会指定北大医学部和人民医院调查,结果认为黄晓军的论文存在“数据有误、标注不清”等问题,但剽窃之说“难明确”。

  又有媒体报道称,这起学术争论的背后有陆黄个人恩怨和北大人民医院和道培医院的利益之争。事态如何发展已经不重要,院士揭发弟子造假事件引出我们对学术评价监督机制的隐忧。

  近年来,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许多法律法规加强学术教育系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但在科研评奖中依然出现了不少不尽人意的事情:学术不端行为屡见不鲜,弄虚作假现象也频频曝光。一些学术机构、大专院校,对于形形色色的学术造假、剽窃都有义正词严的表态,声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但是真要涉及到本单位人士,就陷入到利益的困局:或是因为剽窃者是本单位的学术中坚而有意袒护,或是因为担心本单位的名誉受损而讳莫如深。

  老师揭发弟子,前任曝光后任,对于净化学术未尝不是件好事。事实上,学术领域的圈子化与派系化,很大程度正是导致学术腐败现象的源头之一。假如学术领域能打破各种师生系、单位系之类的圈子,学术剽窃、抄袭行为自然失去保护伞。无论从对于维护学者自身的利益角度,还是从维护科学道德、弘扬学术正气角度来说,对于揭露造假一事,体制之内的人、学术圈子内部的人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学术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说到底是评价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当前学术界有造假问题发生时,都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来调查、处罚,但是目前大部分科研单位校并没有细致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学术行为。接到投诉后,中华医学会指定黄晓军所在的北大医学部和人民医院来作为认定机构,换言之,就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这样一种难脱干系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机制,是一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认定模式,结果只能是流于形式。缺乏独立的第三方的学术评价和裁判机构,没有公开透明的学术腐败受理程序和实体规则,是学术腐败屡屡钻空子的主要因素。

  科技研发来不得半点虚假。彻底根除学术不端行为靠的是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严厉的学术惩处制度。要遏制学术造假,就要让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当年在《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中伪造数据而陷入身败名裂的困境之中,虽然黄禹锡在韩国名气极大,但韩国有关方面在认定黄的造假事实时,丝毫没有手软,而是实事求是地根据认定的结果对黄进行处罚。“在学术界,一个人只要做了一件剽窃的事,一辈子就别想在学术界做这样的事了。”这种严惩机制当然能震慑造假者。

  学术不是盗术、骗术,客观、真实是基本要求,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或不打算去做,那么,其所带来的将不仅是一次学术评奖上的丑闻,更无异于一种学术自杀。

  对于科研人员来说,科学研究以创新为灵魂,以质量为生命。我们提倡科技人员在科学研究中的严谨和务实,为科学而献身的奉献精神的同时,还必须改革科研评审中种种弊端,完善学术评价监督机制,让一切学术造假之人无用武之地。

曝光一个发表医学论文的骗子

骗子是有,拿了钱不发表,或者拿了钱跑路的不在少数,归根结底,让发表医学论文的那个人才不得好死!

学术造假会被取消高级职称,20家医院131人被处罚


撰文|汪航
12月2日,国家卫健委通报38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医学界”梳理发现,本次通报共涉及山东、江苏、广西共20家医院,均为自查自纠自曝。131人受到降级、取消3年内晋升、竞聘资格等处罚,有4人被撤销正高职称和副主任医师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调查结果通报中,论文造假事件里的“中间人”身份被首次提及,并作出相应处罚。如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在通报中称:
给予参与作者并作为第三方联系的中间人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降级处分;全院通报批评;调至基层医疗单位服务六个月,取消5年内晋升职称、竞聘、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评优评先资格。
给予第三方中间联系人田某某党内警告,通报批评,降级,调离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取消5年内晋升职称、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评优评先等资格。
此外,在此次通报的20家医院中,山东省占比最大,有14家医院、近百位医生牵涉其中,处理措施也最为严格,数十人被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销利用论文获取的相关学术奖励及荣誉称号,如:
青岛市中心医院撤销通讯作者鞠某的正高级职称聘任资格;
临沂市人民医院撤销论文共同作者韩某某的副高职称聘任资格;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撤销论文共同第一作者石某的副主任医师资格;
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撤销并列第一作者曹某利用论文获取的相关学术奖励及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医学科研诚信领域中的监管、惩治措施不断加强,国家卫健委多次发布与科研诚信相关的通知文件与处理通报。
2021年6月,国家卫健委在官网开设了“医学科研诚信专栏”,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按照《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查实并公开通报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予以转载通报。
截止今日,专栏共通报了201起案例,通报频率也从一月一次提高到两次或三次,处理超千位医生,所涉论文主要存在代写代投、买卖数据、实验外包、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司在6月3日连续发布八则通知,重申要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
其中,由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和《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两份旧文件被重新发布,要求各单位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开展自查。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全国多地正部署进行专项活动并进行机构和个人自查整改,各地掀起了一轮论文自查自纠自曝的热潮。
除此之外,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牵头,携手全国19个省市43家医院共同组建的国内首个“中国医院科研诚信联盟”也于11月19日正式成立。
联盟主席郭华此前告诉“医学界”,医院开展科研诚信自纠自查专项行动有利于震慑学术不端的不良风气,但真正到披露处理结果时,“已经属于走在末端了,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
她认为,我国大多数医院对推动科研诚信建设的需求非常大,只是缺少及时的预警及介入机制。“在零容忍基础上,未来还是要以宣教预防为主,逐步建立起科研诚信的预警机制和大数据分析平台。”

买卖论文会判有期徒刑吗

买卖论文情节严重会判有期徒刑。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这种替别人写论文并且在平台进行售卖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剽窃他人文字作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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