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或学位证记载的专业。本专业论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 是对本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 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本专业”是指申报人所学专业,就是毕业证或学位证记载的专业。
为增强我院科研整体实力,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和学术论文质量,鼓励学术论文的公开发表,提高单位学术知名度,现根据实际院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科技论文是指公开发表于中外期刊的论著(包括带有书号的论著)、述评、学术论文集、会议论文、标准编制/修订等(以下简称“论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科研工作人员、以及兼职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针对科技论文奖励机制分为国内核心期刊、国际期刊、三大检索、行业刊物、标准编制/修订五大类,其中各类期刊不按影响因子具体划分。
第四条 论文撰写,要求以我院单位名称或依托我院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称为第一署名单位,将给予本制度规定内奖励。不为第一署名的由研究发展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 论文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抄袭、篡改,也不得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地出具客观不符的研究结论,论文中需保护企业科技秘密,给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将遵照院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不是的,只要有成果就可以的。
论文发表的介绍:
学术论文首先应当具有独创性。要在论题涉及的范围内,言他人所未言,提他人所未提。要有所创新,有所发现,要有独特的、合乎客观实际的看法。只是重复、模仿别人的意见,称不上学术论文。如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独创性常见于这样三条途径:
(1)结合新的社会实践对以往理论加以继承和发展,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的完善。
(2)对新发现的资料加以研究,史学、考古学的研究常常如此。
(3)通过搜集、整理前人已有的成就的途径获得新结沦,例如哲学史、语言史的研究。
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生命。学术论文还应具有科学性和专业性。科学性是指论文必须有翔实可靠、准确无误的材料作依据,它所提出的观点。
所作的结论,绝不带任何随意性和主观性,而是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论文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深刻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规律,也就是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