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伙伴,治愈是人类的疾病是最终的期盼,医学是一门神圣的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医学的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提高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的措施
在诊断和治疗患者的过程中,临床医生需要运用到基础检验技术作为诊断与质量的主要方式。在现代化临床医学中,基础检验技术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临床医生诊断疾病的准确率,还会对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快速而又准确的检验技术有利于节约救治病人的时间,从而保证了诊疗的效果。
一、临床医学检验项目、需求及重要性分析
针对临床医疗诊断需求,临床医学检验分为血液检验、尿液检验、粪便检验、脑脊液检验、浆膜腔积液检验、痰液与支气管灌洗液检查、胃液检查等内容。针对检查项目的领域以及对临床诊疗活动的影响,各项检查内容及技术应用也存在差异。而且,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临床医学检验,不仅关系到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还关系到患者能否在最佳治疗时间内开展治疗活动。因此,现代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对临床诊疗活动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药敏试验等工作更是关系到治疗活动开展方向和治疗效果。了解现代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情况以及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应用现状,能够促进临床医学检验工作的开展、促进现代临床医学检验质量的提高。
二、提高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的措施
1、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现状分析
现代临床医学中应用的检验技术的进步,需要多种学科互相配合,才能达到准确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基础检验技术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科学,每一门单独学科在技术上的进步都会推动检验技术的提高。现代科技对物理学、生物学、光学等的具体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检验技术的提高,因此,基础检验技术发展的最为迅速。现阶段,临床医学的检验技术既能够运用在诊疗工作中,还能够运用在人们对疾病的预防或者康复活动等。
现阶段,我国的基础检验技术的基础设备、设置规模、应用范围以及技术的提高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在医院体系中临床检验科室是基础的组成单位。根据临床医学检验的要求,应该预先掌握检验技术应用的方法。然后,再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和管理检验技术,加强对检验科室的内部管理,对先进技术的运用进行有效的评估等。
2、探究基础检验技术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临床医学中运用的检验技术,绝大部分是以检测技术规定标准为基础的。但是因为没有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在实验方面的设施、医疗器械的配置、管理药材和科室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除此之外,新型技术的运用也对临床医学检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需要具备足够的检验知识和技能,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根据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在运用中的效果,适当地进行改善,在实践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找出解决的办法,对使用检验技术的效果进行评估等,以此推动检验工作的完善和进步,从而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提高。
3、促进检验设施的完善,推动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
临床医学工作中,检验设施的完善有利于推动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应该大力扶持医学检验设施单位,推进检验设施的更新和完善,有利于提高检验设施单位的经济效益。政府相关政策的颁布或者采用利税的方法都能够提高医学检验生产单位在市场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这样会促进设备单位更加有动力研究和发明更先进、更高端的检验设备,有利于推动医学临床基础检验技术的提高,同时还有利于推动我国医学的检验工作的进步。1100
4、加强对检验科室的内部管理,推动基础检验技术的提高
我国对于医院的管理工作不仅应该以传统的管理模式为标准,同时还需要更新管理标准。以此来扩大检验技术的应用范围,推动检验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则加强对检验科室的管理,能够保证医学检验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同时,通过对人员素质的考核等硬性标准的发布,保持检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应用。针对新设备、新技术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预案,保障临床医学检验新技术应用的基础。
5、加快临床医学检验成果的转化,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
受市场经济因素影响,许多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研究成果并未实现产品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临床医学检验事业的发展。针对这一问题,现代科研机构应加强成果的宣传与转化。针对一部分企业缺乏专利、成果转让费用的情况,采取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通过技术入股降低科研成果转让门槛、同时开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经费来源,促进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6、以经验交流为重点,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
临床检验人员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应用的一线人员,他们对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发展方向有极大的发言权。目前的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研发中,由于缺乏这类人员的参与,导致了许多技术实际应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我国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研发单位应在检验技术研究中,加强与一线检验人员的经验交流,使技术研究人员了解检验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以此为基础提高临床医学检验设备操作的便捷性。同时针对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快速检验的需求,加强研究工作中检验时效性的应用,提高临床医学检验新技术的发展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临床医学中的基础检验技术能够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效果的提高,增强医生对疾病的诊断率。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提高,医疗系统的完善,在实际的医疗工作中对基础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对基础检验设施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生产医疗器械的单位也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研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应该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此提升我国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推动我国医学的检验工作的进步。
浅谈临床实习对医学生的重要性
临床实习是医学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医学生由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桥梁, 是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临床实习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关系着医学生今后的工作与发展。如何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习效果,成为广大临床教师的一大课题[1]。
一、医学本科生临床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实习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直接影响着医疗活动的效果。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的医学教育忽视了实习生临床实践能力的训练,影响和阻滞了医学生日后的发展与提高。因此,作为一名实习医生,应该把实习看成是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把自己对每一个疾病的认识看成是自己在认识论上的一次飞跃。这样就能不断地激励自己,去认识新的疾病,学到更多的治疗疾病的方法。
其次,实习的目的是实现从学生到医生的转变过程。这种转变不仅仅是角色的转变过程,而是包括思维方式,工作态度,责任,心理素质等多方面的转变。在实习中,我们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理论上头头是道,而面对实际病人却不知所措。因此,作为实习医生,在实践过程中,应有意识地使自己实现这种转变,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这是非常重要的过程。
二、临床实习常遇到的问题
病人的抵触情绪: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改革的不断的推陈出新,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不断的出台保护患者的各种权益,但保护医生以及保护医务工作者的权益却很少见,但保护实习,见习的医学生少而又少。此外,患者的很多的医疗操作都不愿意向实习,见习的学生倾诉与表达。在临床问诊与体格检查的时候,不愿意合作与配合。最后没有达到学校临床实习,见习的最终目的。
患者对医生这个行业的不了解与不尊重,有的患者认为医生都是为了赚更多的费用,让他们做各种医疗检查,各种开单,医闹事件比比皆是。这个问题是国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临床学生对见习实习的不重视:由于本科生在临床实习阶段面临大的就业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因此其关注重点放在了寻找工作和考取研究生上,导致许多本科生轻视和忽略临床实习阶段。我国传统观念,临床实习注重传授经验,对能力培养比较缺乏,因此对于见习,实习生在临床阶段大部分是走马观花,大部分以一种被动状态来接受医学知识,且学生与教师交流少。与此同时,我国医疗改革制度如雨后春笋,各种法律法规限制了实习生进行临床实践的机会,动手机会,最终导致本科见习,实习生在接触临床后出现实践能力低下、医患沟通能力低下、医学科研及教学能力方面的缺陷,导致医学人才流失[3]。
三、提高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
临床思维能力:国外医学教育界高度重视临床技能知识的培训,重视临床水平的提高,其课程应该是以临床课程为核心,组成多学科、跨年度的综合课程,内容覆盖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交流技能、各个学科应该以服务临床为主,各个学科应该相互交叉,相互覆盖,相互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医学生结束了理论实习,进入了临床阶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把纵向能力转变为横向能力,对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查,以及治疗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有了自己的一定思想,所以这个时候老师是起关键作用的时候到了。老师应该加以引导,临床联系理论,在病床面前,在疾病面前,最真实的接触疾病,认识疾病,认真的给病人做体格检查,这样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会记忆犹新。
职业道德:重视培养医学生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奉献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以经济效益为依据,医生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上医院对违反医德的行为惩处不严,施之过宽,使得医疗工作中谋私和混乱现象禁而不止,少数医务人员不讲医德原则,给患者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更有甚者,收取红包,见利忘义[4],严重影响社会的医疗秩序。
促进社会的不良风气的发展。所以在见习,实习阶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生誓言牢记心中,在心里应该有杆秤,决心出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与荣誉,救死扶伤,决心为医学事业奉献终生,记住永远不要触犯法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合格的好医生。
展望
医学论文发表的分类:
1、按采用资料的来源分为原著和编著两类。
2、按论文写作目的分类为: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两类。
3、按医学学科及课题性质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康复医学等四类。
4、按论文的研究内容分:实验研究论文、调查研究论文、实验研究论文、资料分析论文、经验体会论文等五类。
5、按论文的论述体裁分为:论著、文献、综述、述评、讲座、技术与方法、临床分析、疗效观察、病例报告和医学科普论文等十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论文应为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原著学术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包括被SCI收录的个案报道,不包括会议论文、综述、摘要、短篇等,论文内容一般应为本人学位论文一部分。
第二章 发表论文要求
第三条 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
(一)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医学(理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发表SCI(包括SCIE、SSCI,以下简称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论文篇数不限。
2.医学(理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发表SCI论文篇数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2.0,篇数不限。
3.工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
(1)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篇数不限;
(2)发表EI收录论文2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1篇EI收录论文);
(3)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0.5及1篇EI收录论文。
4.工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
(1)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2.0,篇数不限;
(2)发表EI收录论文4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相当1篇EI收录论文);
(3)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及EI收录论文2篇。
(二)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提前攻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1.0,篇数不限。
(三)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至少须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鼓励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第四条 论文署名要求
(一)作者署名要求
用于申请学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学位申请人应为论文第一作者,导师为责任作者。
(二)单位署名要求
1.论文应按照培养单位的规范名称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学院”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耳鼻咽喉研究所、北京眼科研究所、北京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培养的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本单位的法定名称及“首都医科大学”。其中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及“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发表论文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及“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可同时署名“首都医科大学”(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及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其余研究所以此类推。
第三章 发表论文的认定
第五条 专利、获奖及合作发表论文的认定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所获授权及申请的与本研究课题相关的专利,可用作学位申请。但专利类型只限于发明专利,并且已经获得专利申请号。以专利形式申请学位,该专利的受益人只限1人次,排名不限。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获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可用作学位申请。以获奖形式申请学位,受益人只限1人次,排名不限。
(三)以专利或获奖成果形式申请学位者,学校将聘请相同领域的3名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程度。
(四)鼓励研究生与他人合作发表论文。研究生提交与其他作者(含其他研究生)署名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的SCI论文,每一作者所得的影响因子,按其论文影响因子和作者人数均分计算。原则上该论文应与研究生本人的学位论文相关。
第六条 SCI (EI)与中文核心刊物收录论文的认定
(一)由于SCI(EI)收录刊物与中文核心刊物目录每年均有调整变化,SCI(EI)发表论文与中文核心刊物以论文正式接收时检索结果为依据。
(二)SCI收录刊物影响因子以该杂志3年内影响因子计算。
第七条 对各学院自行制定发表论文规定的认定
各学院均可依据本规定进一步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但标准不能低于学校的最低标准。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须提交研究生院备案方为有效。
第八条 发表论文时间的界定
(一)研究生:论文发表时间原则上应为在学期间及毕业后3年内。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论文发表时间应在论文答辩前3年之内,且导师为该论文的责任作者。
第九条 论文的审核
(一)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应于网上填写并打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经所在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核实通过,上交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二)对于已被国外刊物接收但尚未发表的SCI(EI)论文,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刊物的正式接收函,可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对于国内刊物的接收函学校不予认可。
第四章 对未发表规定论文的研究生的处理
第十条 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未发表规定论文的处理
未按规定正式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按期毕业,但暂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待论文正式公开发表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有效期3年。如毕业后3年内未完成规定论文的发表,今后将不再讨论其学位授予问题。
第十一条 对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规定论文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处理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如未在申请学位有效期内发表符合规定的论文,此次申请无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5级研究生及2008年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开始执行。